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

2024-07-19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精选8篇)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 第1篇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

hj.sx.cn发布:2007-10-30 17:38:03来自:河津政府网浏览:

昨日,我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在当天龙门广场举行的开业庆典仪式上,该行向第二高中建设领导组捐款100万元。省信用联社党委书记上官永清,省银监局副局长岳予晋,省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刘澄宇,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合,运城市政协副主席薛靛民,运城市人行行长张林,运城市银监分局局长卢文礼,运城市信用联社理事长兰创国、主任张兴业及我市领导杨勤荣、张建文、王锡义等出席了开业庆典仪式。

仪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阎新民主持。

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前身是河津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会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该行注册资本9500万元,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基核准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日,关帝银行卡在该行开办,结束了我市农村合作银行无卡业务的历史。

市长杨勤荣在庆典仪式上指出,我市农村合作银行的开业,是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我市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经济比较活跃,厂矿企业众多,在多年的改革发展中,企业与金融相互依存,信合与经济共繁荣,市信用联社多年来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杨勤荣强调,当前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金融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和优越环境,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合作银行健康发展。他希望市农村合作银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要求,继续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拓宽业务;加快发展,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获准正式开业 成为山西省首家

日期:2007-11-21 00:00

作者: 来源:山西农业信息网

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成为全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于2004年11月被省政府确定筹建,今年4月6日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9月27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开业,成为全省首家获准开业的农村合作银

行,这标志着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河津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设立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0万元,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后,将为“三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成为该市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

本报讯 10月29日,河津市龙门广场彩旗飘扬,锣鼓喧天,我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庆典在这里隆重举行。

省信用联社党委书记上官永清、山西银监局副局长岳予晋、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澄宇、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合、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行长张林、运城银监分局局长卢文礼、运城市信用联社理事长兰创国、河津市市长杨勤荣以及山西银监局、省信用联社、运城人行、运城银监分局、运城市信用联社有关处室负责人、河津市四大班子成员等领导出席了开业庆典,河津市直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各村书记、部分企业代表、河津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以及全行干部职工共计600余人参加了开业庆典。

会议由河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阎新民主持。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马明立向大会致辞;山西银监局市场准入处处长郑新民宣读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开业批复;省银监局办公室主任祁绍斌向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颁发了《金融许可证》。省信用联社党委书记上官永清、运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合、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行长张林、运城银监分局局长卢文礼、河津市市长杨勤荣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为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剪彩。会上,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向河津市第二高中捐款100万元,并举行了关帝银联卡发卡仪式。与会领导还与上万名观众共同观看了由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组织的宣传展示和文艺表演。

省信用联社党委书记上官永清在讲话中指出,河津农村合作银行改制成为全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不仅填补了我省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空白,标志着我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而且也为其它县市联社的改革树立了典范,积累了经验,必将对全省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她希望新诞生的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在今后的发展中,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优化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实力,与时俱进,励精图治,为加快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后,将坚持“以农为本”的经营宗旨,进一步增加对农户贷款的信贷有效投入,优先支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支持“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支持当地农民、农村工商户合伙经营的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发挥其有效带动作用;积极开发业务品种,拓展服务范围,满足农民日益扩大的个人住房、子女上学、大宗耐用品消费等资金需求,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充分和全面快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 第2篇

1、农村合作银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承诺书

2、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种选举决议、报告

3、**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4、**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5、**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职责 内容如下:

1、农村合作银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承诺书

董事承诺书

本人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和履行法律程序后成为****农村合作银行董事拟任人,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董事拟任人;

二、本人不存在数额较大的且到期未偿还的债务;

三、本人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良记录和其他不适宜担任董事的行为;

四、本人向**农村合作银行披露的有关本人的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任职资格后,本人保证将严格依法和依据章程的各项规定,切实公正勤勉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承诺人:

200 年

监事承诺书

本人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和履行法律程序后成为****农村合作银行监事拟任人,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监事拟任人;

二、本人不存在数额较大的且到期未偿还的债务;

三、本人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良记录和其他不适宜担任监事的行为;

四、本人向**农村合作银行披露的有关本人的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任职资格后,本人保证将严格依法和依据章程的各项规定,切实公正勤勉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承诺人:

200 年

2、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种选举决议、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 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1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

**同志代表**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所作的《****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该筹建工作报告详尽地回顾了**农村合作银行的筹建过程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又总结了筹建工作过程中所取得的主要收获和经验,报告表述是全面的,内容是实事求是的,**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的工作是扎实的,并如期完成了各项筹建任务。大会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农村合作银行全体股东和员工扎实工作、团结奋斗,为新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票(投票权数)

弃权

票(投票权数)反对

票(投票权数)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审议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2005]4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对《**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该议事规则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有关规定制订的,符合**农村合作银行实际情况和民主管理原则,对于保证股东代表大会的会议质量,达到会议预期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会议要求**农村合作银行全体股东代表严格遵照执行。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票(投票权数)

弃权

票(投票权数)反对

票(投票权数)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 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的决议

[2005]2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对《****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充分地讨论。认为这个章程是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农村合作银行自身实际和广大股东意愿。大会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会议要求**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将新章程认真付诸实施,并希望**农村合作银行全体股东代表严格遵照执行。

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 票(投票权数),占比

%;弃权

票(投票权数),占比

%;反对

票(投票权数),占比

%。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 《**农村合作银行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的决议

[2005]4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全体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草案)》。会议认为,《**农村合作银行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草案)》明确了**农村合作银行今后几年的奋斗目标,是实事求是的,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

会议要求,**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实施,并要求农村合作银行全体员工扎实工作、团结奋斗,以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票(投票权数)

弃权

票(投票权数)反对

票(投票权数)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支持

“三农”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的决议

[2005]3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全体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会议认为,《**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明确了**农村合作银行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和今后三年的支农目标。

**农村合作银行今后信贷资金首先要确保农业和农民的需要,今后三年支农贷款将逐年增加。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2005年底将达到**%,2006年底将达到**%,2007年底将达到**%。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票(投票权数)

弃权

票(投票权数)反对

票(投票权数)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农村合作

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的决议

[2005]5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对《****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该办法符合国家法律及《****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草案)》的规定。会议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票 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

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所持投票权占比

% 赞成票(投票权数)

弃权

票(投票权数)反对

票(投票权数)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

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

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的决议

[2005]6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股东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等**名同志(按姓氏笔划为序)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由这**名同志共同组成****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

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结果的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名,、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大会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投票权占比

%,符合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法定人数和投票权数要求。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票等于发出票。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

计票结果如下(以下候选人所得票数为投票权数): :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合作银行

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结果的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名,**等**名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大会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投票权占比

%,符合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法定人数和投票权数要求。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票等于发出票。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计票结果如下(以下候选人所得票数为投票权数): **: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签字: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

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监事的决议

[2005]7号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股东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等**名同志(按姓氏笔划为序)为**农村合作银行非职工监事,与**市信用联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等**名同志共同组成****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董事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 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监事结果的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名,**等**名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本次大会应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

人,所持投票权为

票。实到股东代表占应到股东代表

%,投票权占比

%,符合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法定人数和投票权数要求。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票等于发出票。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计票结果如下(以下候选人所得票数为投票权数): ***: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

总监票人签字:

总计票人签字:

唱票人签字: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决议

[2005]4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选举**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结果的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经省联社推荐,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到会的董事以等额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到董事

名,实到董事

名,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票等于发出票。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计票结果如下:

: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

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2005]1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过董事会成员充分讨论,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

《聘任**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行长》的决议

[2005]5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聘任**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行长,并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

《聘任**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的决议

[2005]6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行长提名,全体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聘任**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并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财务、信贷、审计负责人的决议

[2005]7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行长提名,全体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聘任**、**、**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财务、信贷、审计负责人,并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

通过《**农村合作银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

[2005]3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董事讨论表决,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授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贷款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草案)》、《**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草案)》、《**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暂行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审计管理办法(草案)》、《**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这一系列管理制度符合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符合**农村合作银行自身发展的实际,对于加强**农村合作银行的内部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会议要求,**农村合作银行相关职能部室要严格执行,以确保稳健经营。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农村

合作银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职责的决议

[2005]7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经董事会全体人员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同意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同意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签名:

弃权人数: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签名: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农村

合作银行职能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方案》的决议

[2005]2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过董事会成员充分讨论,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职能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方案》。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占应到董事的 %。

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签名:

不同意通过董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监事长的决议

[2005]2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全体监事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选举**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并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应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

名,实到监事占应到监事的 %。同意通过监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监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年*月**日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监事长结果的报告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经省联社推荐,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候选人,到会的监事以等额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到监事

名,实到监事

名,实到监事占应到监事的 %。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票等于发出票。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计票结果如下:

: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 《**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2005]1号

****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大酒店召开。经过监事会成员充分讨论,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同意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应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占应到监事的 %。同意通过监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弃权人数:

人,占比

%。

签名:

不同意通过监事会决议人数:

人,占比

%。签名:

**年*月**日

**市信用联社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等2名同志为**农村

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第1号

2005年1月17日,在**市信用联社5楼会议室召开**市信用联社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应到职工代表

51名,实到职工代表50名,符合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人数。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等**名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出5名非职工监事组成**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市信用联社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选举结果报告

****年**月**日,在召开**市信用联社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应到职工代表

名,实到职工代表

名,实到职工代表占应到职工代表的 %,符合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人数。经**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推荐,、、等3名同志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到会职工代表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选票等于发出选票。有效选票

张,无效选票

张,选举结果有效。计票如下:(票)、(票)、(票)。、2位同志当选为**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监票人:

唱票人:

计票人: 二OO 年

3、**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为控制**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总体风险,确保对本行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风险监测、风险转化、风险责任约束机制,根据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至9名成员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1—2名、本行行长或分管副行长、风险管理部人员、审计、信贷、科技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因成员工作关系发生变动影响委员会执行效率的,该成员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承担以下职责:

㈠负责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㈡制定总体风险管理政策供董事会审议,具体包括市场经营战略性、资金营运的流动性、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行形象和声誉的风险。㈢规定用于本行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本行的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相兼容。委员会应能够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地分析、评定、评估和监督。㈣制定重要风险的界限,如信贷风险界限、资产负债风险界限和金融票据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界限等。根据可接受的标准、策略和总体风险措施,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监督、审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㈤按季监督好对贷款风险度的测算和管理,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㈥组织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及时向董事会提交风险考核评价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信贷部门避免超越权限或违规向关系人及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㈦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的改进状况,确保有效地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及策略。㈧向董事会报告风险架构和变动情况,包括政策变动和新产品开发的影响;确保董事会对可能影响本行的风险状况的关键因素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㈨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代表大会提交年度报告,此报告可作为年报的一部分或附件。㈩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正确识别和认定资产的经营风险,建立并强化风险的防范、控制和清收、补偿机制,降低资产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经营管理层下设的贷款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批委员会等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有权独立地对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过程进行跟踪监控,事后评价和分析。

五、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规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六、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具有否决权。

七、本职责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4、**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为强化**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其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该成员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补足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㈠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㈡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㈢负责本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㈣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㈤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㈥本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将下列评议结果以书面材料呈报董事会。㈠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㈡本行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㈢本行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㈣本行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㈤其他相关事宜。

四、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五、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六、经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行承担。

七、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具有否决权。

八、本职责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5、**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职责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

一、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成员组成,设主任一名,由董事担任;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成员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该成员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二、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提名、考核、拟定薪酬方案。具体职责如下:

㈠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㈡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㈢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㈣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

㈤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并视本行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㈥根据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㈦审查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㈧负责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㈨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搜寻、提名应坚持“立足现实、放开视野、着眼长远”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订的薪酬方案应当体现奖励和惩罚分明、激励与约束相配套的原则。

四、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规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五、经董事会同意,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行承担。

六、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具有否决权。

河津农村合作银行隆重开业 第3篇

开业当天,人潮涌动,热闹非凡。色彩缤纷的祝贺花篮摆满了店门两边,到场祝贺的茶友们把茶言欢,体验国茶天下秀专业的品茗服务,品饮高优品质的正宗茗茶。会所坐落于福清的高端别墅区一一福荣花园内,面积达520平方米,内设9个雅致包厢。现代与古典的设计风格相互辉映,富丽典雅而不失底蕴,透出对传统茶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店内涵盖了国茶天下秀齐全的产品线,六大品类茶应有尽有,琳琅满目。置身会所,闻嗅茶香,让身心感受茶文茶画的浸润!

国茶天下秀在福清地区已颇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福清国茶会所作为国茶天下秀在福清的区域总代理,将与国茶天下秀一道打造具有公信力的原产地茶叶品牌,为众多茶友营造一个温馨惬意的商务休闲去处,让您领略妙不可言的茶品、茶香、茶文、茶画、茶乐,以茶会友,释放身心。

本次中茶盟福清办事处的成立,对于福清地区茶产业的长远发展有重大的意义。中茶盟将依托强大背景,发挥本地得天独厚的优势,进一步推广和传播福清茶产业及福建茶产业的品牌形象,深入全国市场,打造具有公信力的全品类原产地茶叶品牌,从而推动本地区茶产业的良性发展,不断传承和弘扬中国茶文化!

品茗驿站:福清市福塘路福荣花园80号2楼

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 第4篇

田学仁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向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要求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后,要继续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和市场定位,立足社区,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切实支持农民增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综合发展能力;坚持走市场化道路,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按市场规律办事,努力提高经营水平,不断发展壮大,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成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自我良性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为促进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繁荣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继泰代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向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丰富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标志着我省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为其它市县改革工作树立了旗帜,提供了示范。他要求,要向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学习,在经营理念、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等方面实行脱胎换骨的变革。把先进金融企业的经验与农村信用社的特点、优势相结合,创一流的规模,一流的资产,一流的管理手段,一流的金融产品,一流的高管人员,一流的员工队伍,一流的经营业绩。争创省内一流的金融企业,打造区域精品银行。

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王宝玉表示,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以后,要坚持“服务三农、办行为民、创新经营、稳健发展”的办行宗旨,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机构优势,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并协调运作的机制,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做到决策机制科学化、操作流程规范化、队伍管理人性化,努力办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效益突出、温馨和谐的农村合作银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所在的公主岭市,地处松辽平原腹地,土地肥沃,盛产玉米,粮食总产量曾多次位居全国县级市之首。过去,公主岭市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富民兴市为己责。认真贯彻党的金融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资金,适时发放贷款,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民营

经济发展。近几年,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的启动下,在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公主岭市农村信用社实现了快速发展,现在各项存款15亿元,比改革前2002年末增加7.5亿元,各项贷款14亿元,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增加6.4亿元。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的数量及增长幅度都居公主岭市各金融机构的首位。特别是在农村信贷方面,基本承担了公主岭市的农业贷款,被地方政府称为用得上、靠得住、作用大、最值得信赖的银行。2005年初以来,公主岭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7亿元,其中:农民种粮贷款1.2亿元,发展畜牧业贷款4.8亿元,个体工商和民营经济贷款1亿元。这些信贷资金对公主岭市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05年,公主岭市农业又获得大丰收,总产量预计达22亿公斤,畜牧业得到快速发展,猪、牛、羊、禽的存栏和出栏量比上年增加10%,是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大市。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公主岭农村信用社的效益也迅速提高,2002年盈利460万元,2003年盈利1013万元,2004年盈利1580万元。

吉林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具有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机制灵活的优势。下辖23家支行,6家分理处,34家储蓄所,员工760人。达到了乡镇有分支机构,街道有储蓄所,村屯有信贷员,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它组织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农村合作银行与地方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了同舟共济、鱼水情深的关系。真正起到了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农民致富的银行,社区兴业的银行,公主岭市人民自己的银行。在开业庆典上公主岭市委副书记李梓忱号召全市人“爱自己的银行,支持自己的银行,发展自己的银行”。

公主岭农村合作银行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前途。

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材料八 第5篇

13、**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

14、**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暂行办法内容如下:

13、**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地披露信息。

本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本行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 ㈠财务会计报告; ㈡各类风险管理状况; ㈢公司治理;

㈣年度重大事项;

㈤按照有关规定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

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第六条

本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以下信息: ㈠本行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

1.会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2.贷款的种类和范围; 3.投资核算办法;

4.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5.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6.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 7.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10.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1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㈡本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㈢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㈣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㈤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重大关联方交易是指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占本行净资产总额1% 以上的关联方交易。㈥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1.存放同业款项; 2.拆放同业款项;

3.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4.按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不良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5.贷款损失准备的期初数、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本期核销数、期末数;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分别披露; 6.应收利息余额及变动情况;

7.按种类披露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8.同业拆入款项;

9.应付利息计提方法、余额及变动情况;

10.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年末余额及其他具体情况; 11.其他重要项目。

㈦披露资本充足状况,包括风险资产总额、资本净额的数量和结构、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

㈧其他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批露的信息。

第七条

本行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八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行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以及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第九条

本行披露下列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㈠信用风险状况。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资产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

㈡流动性风险状况。披露能反映其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分析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说明本行流动性管理策略。

㈢市场风险状况。披露因市场汇率、利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分析汇率、利率的变化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㈣操作风险状况。披露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并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㈤其他风险状况。其他可能对本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第十条

本行披露下列公司治理信息: ㈠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㈡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㈢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㈣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㈤银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第十一条

本行披露的年度重要事项包括: ㈠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㈢其他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

本行无须披露非关键性项目。但若遗漏或误报某个项目或信息会改变或影响信息使用者的评估或判断时,该项目视为关键性项目予以披露。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十三条

本行将信息披露的内容编制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提前十五日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延迟。

第十四条

本行年度报告在公布前报送银行业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五条

本行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农村合作银行的主要管理场所,确保股东能方便、及时地查阅。

第十六条

本行董事会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对在信息披露中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有关责任人员,本行将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予以处理。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14、**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劳动组合,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按照《**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行员工聘任聘用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前提,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业绩为依据,德能兼顾。

第三条

本行员工聘任聘用按岗位需要,通过考试、考核、竞聘,实行双向选择。第二章

员工聘任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聘任聘用范围:本行在编员工和本行确认的临时员工。第五条

被聘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㈡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任期工作目标。㈢聘任为本行机关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主任)、本行营业部正副总经理、支行正副行长,应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工作水平,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前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㈣符合有关岗位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应聘员工可根据本人特长,在本行范围内选择,自荐 相应专业、相应层次的岗位。同一岗位多人竞聘或多个主聘人争聘一个员工时,应服从整体工作需要,按照聘用权限和实际需要讨论确定。第三章

员工聘任聘用权限

第七条

本行行长、副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等高级管理层成员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

本行内设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主任)由人事监察部组织考核,经董事会确认后,由行长聘任。

第九条

总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由人事监察部组织考核,由行长聘任。

第十条

本行营业部正副总经理、支行正副行长、行长助理、分理处负责人,由行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支行及所属分支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由支行行长提名,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聘任,报本行人事监察部备案。第四章

聘任聘用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聘任聘用期限应在其劳动合同期内,聘用届满,自动解除聘约,员工聘用一般不超过2年。支行正、副行长及助理,部(室)正副总经理(主任)及助理,进行年度考核,视工作业绩确定是否免聘。

第十三条

本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总行各部门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聘用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员工聘任聘用应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四条

受聘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聘约自达到退休年龄下月起终止。

第十五条

受聘员工不愿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可以辞职。对不胜任、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被聘员工,到期不再聘任,或按照有关规定作内部下岗待业或辞退。

第十六条

受聘员工应履行所在岗位的职责,并享有与之相应的岗位待遇。第十七条

降职就聘人员,其待遇为重新就聘岗位的次月起,按新岗位同类员工对待。

第十八条

主聘人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的变化,在符合有关规章制度前提下,在征得上一级领导的同意后,可以调整本部门工作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范围。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部门不得解聘: ㈠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 ㈡患病在医疗期内的员工; ㈢因公负伤的员工。

第二十条

落聘人员由本行人事监察部负责管理,实行“提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限期调离,内部下岗待业,集中培训,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等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作内部下岗待业处理的,待聘期间进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或指定的临时性工作。待聘期的待遇按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聘任聘用员工中,男职工满55周岁或工龄满30年的,女职工满45周岁或工龄满25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离岗休养,离岗休养待遇按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聘任聘用中落聘员工,原合同期大于一年的,均变更为一年期劳动合同。通过3—6个月培训,重新确定聘用的,可恢复原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如不再重新聘用,则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原临时聘用员工,落聘者即提前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行及各支行应成立“双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双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行、支行按月对员工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典礼致辞 第6篇

庆典仪式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经过精心筹建的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开业了,这不仅是我区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更是武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我代表武都区四大班子和热情淳朴的55万人民,向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的正式挂牌开业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在百忙之中莅临开业庆典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近年来,武都区信用联社积极发挥点多面广,扎根农村的人缘、地缘优势,坚持实践“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深入开展“百千万”活动,为我区农业生产、特色产业开发、农产品购销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为东出口拓宽改造、钟楼滩开发、莲湖广场开发、长江

1大道建设等城市建设工程落实信贷资金达5000多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运转困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武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筹建农村合作银行,是为了促进广大农村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校的银行业服务体系,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促进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的正式挂牌开业,标志着武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从此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对我区“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将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衷心希望省、市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武都区委、区政府将积极支持他们广泛拓展业务,为农村合作银行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武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刻,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都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要继续秉承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广大群众为宗旨,不断壮大资金实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扶持农业产

业化和非公经济的发展,为武都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希望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要抓住当前有利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提升经营活力,在服务“三农”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不断壮大,努力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高。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坚信,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和省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参与和广大客户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奋力开拓和辛勤工作,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的前景会更加灿烂辉煌!

最后,真诚祝愿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大吉、兴旺发达!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在武都期间心情愉快、万事如意!

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材料九 第7篇

9、**农村合作银行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本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内设审计部,在本行负责人和上级审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全行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审计部门依据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审计、监督、评价和审计处理本行各项业务经营、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或其他特定项目的行为;对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以促进本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实现经营目标。第二章

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审计部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㈠负责制订本行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规范,负责编制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㈡负责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风险防范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估;

㈢负责审计各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对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㈣负责对各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在任或离任审计;

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㈥负责对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㈦负责审计各项业务经营状况;

㈧负责审计人员的岗位学习培训及业务审计理论研究等; ㈨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工作;

㈩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各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有关文件、账表、凭证及计算机业务处理资料。

第六条

审计部门实施审计时,有权审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算、决算、经营计划及各类业务文件、资料、会计记录等,根据需要可以复制有关证明材料;对被审计部门的账表及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契约合同等,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先封后查。

第七条

审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被审计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质询并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资料,不得瞒报、误报、漏报。

第八条

审计部门有权制止被审计部门正在进行的有关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本行利益,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要求中止有关当事人的职权。

第九条

审计部门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第十条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对被审计部门正在发生的转移、隐匿和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违法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时,因被审计部门不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或故意阻挠、拖延,致使无法实施审计时,可提出被审计部门拒绝审计的报告,同时根据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审计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审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第三章

审计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方式分为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现场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任务和目标,组成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按照经批准的审计方案和审计程序对其实施现场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

非现场审计是指被审计部门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将有关业务经营的书面资料送达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程序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核实、提出报告、反馈信息的一种审计方式。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实施非现场审计包括以下过程: ㈠确立审计事项; ㈡指定报送资料; ㈢分析、质询、评价;

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

审计部门实施现场审计包括以下阶段:

㈠前期准备阶段。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收集资料和发出审计通知。㈡现场实施阶段。进行会谈、调阅资料、审核报表、内部控制测试、实施审计、编写工作底稿。

㈢确认事实阶段。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会谈,进一步确认审计事实,认定审计结果。

㈣报告完成阶段。分析评价、提交审计报告。

㈤处理阶段。审计报告经审定后,由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发现的事实,提出整改建议或处理决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被审计部门执行。第十七条

审计实施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㈠出示审计通知书和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㈡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㈢审计过程中发现经济案件,应及时向上级审计部门和本级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八条

审计结束后应及时起草审计报告书、意见书、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处理或处罚通知书。审计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可以向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核验。第十九条

审计的结论和处罚决定,经主管领导签批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载明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处罚有异议的,可提出意见或另附说明材料,在接到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提出申请复议。监事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复审和处理。在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处罚决定照常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部门执行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常规或专项审计。特定事项经批准,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二十三条

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书、意见书、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处理或处罚通知书应报上级审计监督部门。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四章

审计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审计人员从业要求:

㈠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岗位相适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㈡审计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敢于坚持原则,揭露矛盾,做到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处理有据;

㈢遵章守纪,保守秘密,维护审计各方合法权益。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七条

审计工作人员与被审计事项、人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时,审计工作人员应自行回避,被审计部门或人员也有权申请审计工作人员回避。

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审计人员培训应纳入本行培训计划。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对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批评并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㈠不按规定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 ㈡篡改报表、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的; ㈢谎报或隐瞒重要事实情况的; ㈣拒绝、阻挠审计;

㈤对审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第三十条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部门违反金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作责任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审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材料十二 第8篇

**农村合作银行贷款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强化信贷人员放款的风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贷款管理责任制,是指本行发放的全部贷款及其应收利息(包括本制度实施前发放的全部贷款和利息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通过明确贷款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贷款的管理和收回,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责任人管理责任大小,追究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或全额赔偿及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贷款风险和损失,一是指非正常程序造成的贷款;二是指正常程序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难于收回的贷款。第二章

责任人

第四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 1.分理处信贷员、负责人;

2.支行(营业部)信贷员、负责人; 3.总行业务职能部门信贷员、负责人; 4.本行高级管理层; 5.本行相关权力机构;

6.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

第五条

调查、审查、审批贷款,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贷款申请书上明确“同意”或者“不同意”意见,并签名和盖章。

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意见的,或者没有明确意见的,或者意见表示模棱两可不清楚的,均视为“同意”。

第六条

原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行筹建期间发放的贷款其责任人在本行成立后仍负有相应的责任。新发放贷款,第一个同意贷款的人,确定为贷款管理责任人,其他有关贷款管理人员共同为第二责任人。

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贷款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贷款管理第二责任人对贷款负部分或者次要责任。第三章

管理责任

第七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有管理好辖属所有贷款的职责。

第八条

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贷规章制度,支持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资金周转、有偿使用,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按规定收取利息。

第九条

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和新发放贷款,在本行成立后按照贷款五级分类进行重新界定。对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和新发放的贷款,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贷款管理责任人分别建立管理责任台账,按实登记,并据以考核。

贷款五级分类之前,按原有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并据以考核。

第十条

发放贷款时,应签订责任书,明确贷款管理人的责任,根据贷款管理责任的不同,不同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风险的损失的贷款按下列标准承担不同的责任: 1.根据信贷员等级管理规定,在规定审批权限内信贷员直接经办的全部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100%责任。

2.实行审贷分离进行贷款风险度管理的贷款,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人员分别负45%、35%、20%责任。

调查岗、审查岗人员不同意,决策岗人员不得发放贷款。

3.超过审批权限,下级行审核同意并上报上级行审批的贷款,下级行调查岗、审批岗、决策岗人员分别负40%、30%、20%责任,上级行审批人员负10%责任。4.因人员不足未设置三岗的支行(或分理处)所发放的贷款,信贷员调查同意报支行行长(营业部负责人)审批发放的贷款,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负70%责任,支行行长(营业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30%责任。

5.信贷员不同意,本行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高级管理层成员不得发放或指令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集体多人调查、审查、决策的,多个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

多人调查、审查、决策人员共同对相应比例的责任负责中,负责人的责任为其他单个人的两倍。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也有管理贷款的责任。下列情形之一者,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当负一定比例的责任(会计人员指分管记载相应贷款本息账户的内勤人员):

1.会计人员收到信贷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贷款到期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账上有款,会计人员未扣收贷款,并不向信贷人员反映或向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因此造成信贷风险的损失,按借款人账上资金数(最高不超过贷款额),会计人员负100%责任;会计人员未收到信贷人员发出的贷款到(逾)期通知书或信贷员、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不扣收的(以书面同意为准),会计人员不负直接责任。

2.贷款结息日当天及以后,借款人账上有款,会计人员未扣收贷款利息,因此造成贷款利息不能收回的,按借款账上资金数(最高不超过应收利息实际额),会计人员负100%责任。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信贷员同意不扣的(以书面同意为准),会计人员不负直接责任。

3.发放超权限贷款不制止,会计人员应负该笔贷款额10%的赔偿金,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另有书面通知办理的,会计人员不负责任。

4.会计人员负责部分,记账人员(综合柜员制柜员)负70%责任,复核(事后监督)人员负30%责任(以记账凭证有关经办人员签章为依据,未签章的由主办会计负责)。

5.临柜会计人员有审查贷款凭证要素的责任,贷款凭证要素不齐,造成风险损失,临柜会计人员负30%责任,信贷员负50%责任,主任负20%责任。6.会计人员负责部分,同额抵减贷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负一定的连带责任的实现形式有:

1.非全额赔偿; 2.全额赔偿; 3.其他行政处理。以上实现形式可以并处。

第十五条

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包括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十六条

本行行长、分管副行长及职能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负全责,对按正常程序发放的贷款若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负管理责任,与其薪酬收入挂钩,对指令下级发放的贷款负赔偿责任。第四章

全额赔偿

第十七条

下列贷款造成风险和损失,由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额赔偿: 1.信贷人员发放的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贷款; 2.非信贷人员发放的全部贷款;

3.实行包放包收的全部小额农业贷款。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违规贷款: 1.超越审批权限发放的贷款;

2.未经本行批准发放的跨地区贷款或经调查本系统网点已有贷款而未经本行批准新发放的交叉贷款;

3.未经本行批准,擅自向有利害关系人发放的人情贷款; 4.未经本行批准,向关联的董事、监事发放的贷款; 5.未经本行批准,向关联的法人股东发放的大额贷款; 6.超越本行授信范围发放的贷款; 7.以贷还贷,以贷还息的贷款; 8.违反规定展期的贷款; 9.借名、冒名贷款;

10.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 11.绕规模贷款;

12.“定存定贷”的贷款;

13.贷款管理责任人在管理期内的失时效贷款和失职原因放弃追索机遇而损失的贷款;

14.其他严重违规发放的贷款。

第十九条

新发放的全部贷款,如逾期三个月以上本金在2万元(含)以内,实行本息全额赔偿,待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后再退还赔偿。

第二十条

全额赔偿中,对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的贷款,从发现之日起,向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收取;对其他贷款,从贷款逾期三个月起,向有关贷款管理责任人收取。

第五章

非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除本制度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之外,新发放的全部贷款,如逾期三个月以上,本金在2万元以上实行本息非全额赔偿,其中本金在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内部分按30%进行赔偿;本金在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5%进行赔偿;20万元以上部分以行政处罚为主,待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后可退还赔偿。以上扣罚标准(包括第十九条)按累进制计算。第二十二条

新发放贷款第一年贷款到期收回率必须达到100%,责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决定。

第二十三条

对应收而未收回的贷款利息并入第十九、二十一条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良贷款余额中。

第二十四条

本行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对次级、可疑、损失贷款,要明确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对“三违”贷款落实贷款责任要坚持“责随人走”的原则,对一般贷款落实贷款责任制采取信贷员离任审计落实责任人。对已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要视不同责任和完成落实清收目标任务的好坏等情况,实行非全额赔偿。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五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㈠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1.借款人各方面情况正常,能够正常还本付息,银行对借款人最终偿还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全额偿还。

㈡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2.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借款人或有负债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4.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 5.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6.借款人还款意愿差;

7.借款人或保证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银行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8.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9.借款人的管理层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10.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11.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12.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3.银行对贷款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㈢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

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91—180天(含); 2.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债,支付出现困难; 3.借款人经营亏损,并且难以获得补充来源; 4.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

5.借款人不得不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6.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7.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

8.银行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造成实质性影响; 9.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以下。

㈣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在此前提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潜在缺陷): 1.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2.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3.借款人的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阶段; 4.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5.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案件;

6.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失踪或触犯刑律,对借款人的正常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7.贷款经过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 8.银行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9.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

㈤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者说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具备下列特征之一:

1.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停止,且企业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涉临倒闭,即使执行担保,经确认仍然无法还清的贷款;

4.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7.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8.由于借款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9.其他确实无法收回被认定为损失的贷款; 10.预计贷款损失率在90%以上。第二十六条

责任贷款管理的形态界定

五级分类后,贷款为次级、可疑、损失的贷款界定为原欠不良贷款(含抵贷资产),贷款为正常、关注的界定为原欠正常贷款。以五级分类为界,新增的贷款为新发放贷款。

第二十七条

原欠贷款,通过界定明确有关管理责任人,在原欠不良贷款控制限额的基础上,年末下降或上升额农户、个私按1.5%奖罚,农村经济组织、工商企业按0.5%奖罚,旬均下降或上升额农户、个私按3%,农村经济组织、工商企业按1%奖罚(按责任额考核到信贷员,收回标准为:不增加该户贷款,不损失本金、利息,损失按比例扣减,不包括贷款呆账核销)。

原欠不良贷款、原欠正常贷款责任人、原经办人为贷款责任人,现经管人员为贷款管理责任人,原欠不良贷款收回奖励原则上给现经管人员,原欠正常贷款发生不良,原责任人员负40%责任,现管理责任人负60%责任,属违规贷款的原经办人员负100%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以上全额和非全额赔偿,原欠不良控制按各社上报的旬报和月报为依据,经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实施奖赔。第六章

扣款和罚则

第二十九条

赔偿款项按月申报,新发放贷款按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执行。原欠不良控制,年底一次性结清,也可以从核发工资时扣收,不作退赔。原贷款管理责任制中已扣款也不作退赔,但要保证最低生活费(最低生活费暂定为300元)。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经本行审计核准后,可以酌情赔偿或者不赔偿。

第三十一条

贷款管理责任人弄虚作假,不真实反映贷款形态,一经查实,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

当贷款管理责任人无经济能力或者无法继续履行责任的,或者赔偿损失不足以抵消其过错的,由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1.停止责任人的贷款审批权; 2.停职下岗清收;

3.取消信贷员资格、信贷员等级; 4.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5.降低行政职务; 6.撤销行政职务; 7.开除留用; 8.开除;

9.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贷款管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停职下岗清收。1.新发放的贷款中,责任人不良贷款余额占比超过规定比例5个百分点以上的; 2.第二次发现严重违规贷款的; 3.发现违法、违纪贷款的;

4.因管理失职,造成贷款损失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第七章

奖励

第三十四条

奖赔考核到人,奖赔兑现由总行设专户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十五条

对已核销的贷款呆账,仍应积极组织清收,并可按收回额适当计提劳务费,具体比例可掌握在: 1.内部职工收回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下的,按收回额的8%计提,一万元以上的,按收回额的6%计提。

2.外部或股东收回的,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下的,按收回额的10%计提,一万元以上的,按收回额的8%计提。

在以上比例范围内具体提取标准应报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提取的劳务费,先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账,经总行核准后,再作分配。

第三十六条

不良贷款(包括抵债资产)占比5%以内且贷款规模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支行,按每个百分点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第八章

特别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信贷人员由本行统一管理,信贷员的聘用和解聘,由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提出,报本行审查确认。

第三十八条

对所有贷款管理责任人按原欠正常贷款、原欠不良贷款和新发放贷款分别建立《农村合作银行原欠正常原欠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台账》、《农村合作银行新发放贷款管理责任台账》后,分支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要按季上报考核表,本行信贷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按季统计,并按单位逐人建立贷款管理责任档案,实行档案管理。

对贷款管理责任人,按考核实行的奖励、赔偿,由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计算考核,报本行信贷管理部门,由信贷管理部门会同审计部门统一审计后确认。

第三十九条

对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本行监事会提出申诉。本行在收到书面申请复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申诉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处罚的执行。第四十条

信贷员离岗审计制度

信贷员因工作调动、轮岗、换岗、离岗休养、退休等原因而离开信贷岗位,对原贷款管理仍承担一定责任。信贷员离岗前要进行离岗审计,有关责任人和接任信贷员要会同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对离岗信贷员所管理的贷款进行清理,如发现风险较大,则应由离岗信贷员向本行交纳适当的风险押金后,方可离岗。风险押金交纳多少由清理结果来确定,在二年内未发生贷款风险和损失,则风险押金仍退还本人。如有风险,扣除赔偿后,余款退还本人。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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