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学检讨书范文

2024-09-12

致同学检讨书范文(精选13篇)

致同学检讨书 第1篇

于xx、吕x同学:

我和刘教授那天在升级教学课上犯下了不可饶赎的错误,在此特做深刻的检讨。

经过一夜的反思,对照《党章》中党员的八条义务和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十二条职责,深刻查问题、找根源、论危害,对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

一是教学态度不认真。你们两位学生在同届学生中是最优秀的,自从师从我俩后,学业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多次在国内大赛中夺冠,但最近一个时期,由于我们专心于几名博士生的教学,而忽视了对你们的辅导,致使你们牌技明显滑坡,每次上场都是“孔夫子搬家———全是书(输)”。这么优秀的学生,在我们两位全国知名教授门下未能快速成才,差点毁了我们的一世英名,仔细想来,主要是我们两位教授教学态度不端正,方法不灵活,有时讲得多,而具体指导少。

二是没有照顾到你们的上进心。两位同学都是上进心极强的好学生,深得我们两位教授的喜爱,我们常为有你们这样好学上进的学生而自豪,你们牌技的每一点进步,教授都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也许是爱之心切,要求愈严,有时有点拔苗助长,没有考虑到你俩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水平,为了增加你俩实习的难度,使你俩早日成才,稍加用心,你俩就败的一塌胡涂,严重的挫伤了同学的积极性和上进心,使俩位同学产生了厌学心理和逃学行为,问题的表现在你们身上,但根源在我们两位教授身上。

三是忽视了思想教育和心理素质的培养。我们在教学工作中只重视了你们牌技的提高,而没有重视做好思想教育,使学生在工作中有时不能正确对待失败和挫折。同时也没有做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导致同学在失败面前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看来下一步我们要在课程表中加上正确对待挫折教育和心理辅导课。

四是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我俩都是有着几十年教学经验、全国知名教授,总以为教两名女生的牌技,应是张飞吃豆丫------小菜一碟,但两位女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反映出我俩的教学素质还有不适应新形势下女生特点的地方。学无止境,我俩会在以后加强学习,尽快提高教学能力,争取早日胜任本职工作。

五是对同学的管理失之于宽。我们在教学中有时考虑到师生间的特殊关系,管理失之于散,失之于宽,特别是面临毕业,不想让你们心理压力太大,没想到你们学习成绩出现大面积的下滑。古语讲:“严师出高徒”,为了你俩将来有所成就,今后还是要加强对你们的管理,确保你们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由于时间仓促,四条原因找的不一定全面,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总要求,还有许多需要检讨的地方,但我俩有信心、有决心,在今后的教学中开展好“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使你们能以优异成绩升入大学,回报老师对你们关心和厚爱。

不当之处还请两位同学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予以批评指正。

检讨人:高xx

刘xx

致同学检讨书 第2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此时此刻,面对着当年的恩师,昔日的同窗好友,我真的很激动。我想大家此刻的心情一定和我一样,心潮澎湃,感慨良多!

首先,对能在繁忙的工作家庭事务中抽身出席本次聚会的同学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远道赶来的同学表示热烈的欢迎,更要感谢为促成本次聚会而奔波劳碌的筹备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同时,对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参加这次活动的同学送去我们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其次,要特别感谢今天亲临的各位老师们,20多年前,是你们在XX初级中学、XX中心小学挥洒才华,没有你们昔日悉心的教导,哪来我们今日的成长成长。无论我们身在何处,从事何种工作,师恩难忘似水长流!

《致同学们》存在的问题 第3篇

一.标点符号的不规范

1.正文第二段“最主要的, 是你们主动选择和确定学习内容的机会多了”。其中“是”前面出现了逗号;而第五段“需要注意的是, ……”中逗号在“是”的后面。

逗号一般用于一句话中间的停顿, 比顿号停顿稍长些。如果逗号用在主谓之间, 一般有一定条件:主语较长时, 如“这次大的打击和难言的悲痛, 几乎把他击倒了”;强调主语, 例如“北京, 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主语后有语气词;变式句 (主谓倒装句) ;谓语是主谓短语, 如“自行车, 我骑出去了”。

如果说“最主要的, 是你们主动选择和确定学习内容的机会多了”中逗号是为了强调主语“最主要”的话, 那么第五段的“需要注意的是, ……”一样也应强调主语“需要注意的”, 那么第五段的逗号应该放在“是”的前面。因此第五段“是”前面的逗号欠妥, 应放到“是”的前面, 表示强调主语。

2.第八段“写作专题分别是:心音共鸣写触动心灵的人和事, 园丁赞歌记叙要选好角度, 人性光辉要凸显个性, 黄河九曲写事要有点波澜”。其中用了三个空格, 不知道此处空格说明什么。

通常情况下, 汉语中用空格有三种情况:每个自然段落的开始前加两个中文空格;段落序号后没有其它标点符号时加一个中文空格;通常情况下专有名词 (如人名、地名等) 前后各加一个中文空格;专有名词位于句首以及其它汉语标点符号之后省略前加中文空格;位于段落结尾而无其它汉语标点符号则省略后加中文空格;在句子当中为了表示语气的变化 (如停顿、语调变化等) 而又不能加入其它汉语标点符号 (如词组等) , 应当在发生语气变化的地方加入一个中文空格。

二.语句表达存在歧义

第二段中“在不到一个半学年内完成”, 可以理解为“半学年”或者“一年半”, 显然, 编者想说的是一年半的时间, 因此这里表述不严谨。

三.存在语病

1.第二段“其他时间都由你们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修”中“按照自己的兴趣”属于搭配不当, 加上后文第六段也出现类似的句子“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 因此应该改成“依据自己的兴趣”。

2.第二段:必修教科书的内容分“阅读鉴赏”“表达交流”“梳理探究”“名著导读”4个部分。“内容分……4个部分”搭配不当, 应该是“内容包括……4个部分”。

3.最后一段“从而为你们终身学习和个性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中“你们”作为“终身学习和个性发展”这个并列结构共同的定语。一般情况下, 人称代词作定语, 如果中心语是表示国家、集团、机关、亲属等的名词, 通常不用“的”;人称代词作定语, 如果中心语是一般名词, 单说的时候要用“的”;名词前有指示代词或表示时间处所的词语的时候, 可以不用“的”。此处, “你们”作“终身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定语, 中心语是一般名词, 应该在“你们”后面加“的”字。

四.用语不严格不规范

1.第二段“其他时间都由你们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修”中“其他”一词, 一般情况下, “其它”同“其他”。但在使用上还是有一些小区别的。正常情况下, “其它”只用于事情。另外, 在人与动物方面, 也有区别。如我们说其他同志而不能说其它同志;再如, 我们说其它动物, 而不说其他动物 (拟人化的童话故事、小说除外) 。因此此处表事物用“其它”更规范一些。

五.数字使用不够规范

第五段“写作与口语交际2个部分”其中“2个部分”应该改成“两个部分”。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 有的情形, 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 目前体例尚不统一, 对这种情形, 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 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 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 或者为避免歧解, 可以灵活变通, 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通常情况下2可以读成“二”和“两”, 那么在朗诵时应该怎么读呢?“二”和“两”都是数词, 但是用法不同:

1.在多位数的末尾, 只能用“二”, 比如“七十二个”不能读成“七十两个”;

2.在多位数的中间, 也只能用“二", 比如“八百二十八”不能读成“八百两十八”;

3.在多位数的开头, 可以全用, 比如“二百”也可读成“两百”;

致高三复读同学的一封信 第4篇

你们好!我们一起已经度过了七个多月的时间,xx市一轮复习验收考试马上就到,二、三轮复习即将开始,随之高考复习也就进入最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复习效果对高考成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就要求同学们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全心全力、扎扎实实地搞好二、三轮复习,我们希望每一位同学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考上理想的大学!为了在下一步的复习中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复习的效率,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的提高成绩,在此,给同学们提出几点建议,望同学们认真领会,把学校的要求落实到位。

一、摒弃自身存在的不足,成就一个完善的自我。

有人说:补习生身上都存在问题。在我们看来,一概而论带有偏见,看不到某些同学身上存在的问题也不是客观公正。早晨不起、晚上不睡、迟到早退、自习课上随便出入教室、随意不参加考试、大事小事随便请假、不按时干值日、个人床铺从来不叠,乱吸烟、乱仍烟头、乱仍瓜子皮等现象在个别或部分同学身上确实存在,影响了自己、影响了别人、影响了学校。这就要求存在问题的同学,为了自己、为了大家、为了学校及时改掉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自己,复读一年,不只是要把成绩提高上去,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完善自己,这对你现实的提高成绩有需要,对你将来走向社会更会如虎添翼,让你受益终生。

二、了解好学校二三轮复习安排,全力配合老师。

一轮复习是全面、系统的复习,重基础,重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基本方法。要求知识不能落漏,到边到沿。二轮三轮复习是在巩固一轮复习成果的前提下的综合提高阶段,是高考复习的重要阶段。复习将打破章节界限,采用“专题复习”的方式,进行知识的整合与重组,构建起完整、明晰的知识体系和网络。借助例题,进行解题方法、技巧的归纳和提炼,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具体安排已在壁报栏公布,希望同学们细心了解,深刻领会。这一阶段的复习应该说是快节奏的,更要求同学们紧跟老师的步伐,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否则,就会被老师远远的抛在后面。跟不上老师的节奏,师生形不成共鸣,很难达到复习的目的,因此,同学们一定要根据老师的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时对解题的思路、方法进行归纳总结,进行反思,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提高解题的能力。

三、破除“高原现象”,保持高昂的斗志。

在二三轮复习过程中,部分学生都会遇到一个“迷茫期”。在这个时期,学生对知识的敏感性差,反应迟钝,思维速度明显减慢,考虑问题时思想不专注,阅读材料时思维不连贯,甚至思路有时会突然中断,他们普遍感到学习效率低,水平提升困难,甚至丧失斗志,出现高考定局论。这种现象就是教育心理学中所谓的“高原现象”。“高原现象”是学习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波谷”,是学生生理、心理发展中的正常现象。“高原期”也是复读生学习的关键时期,学生既有可能蓄势而冲上“浪尖”,也有可能因无奈而坠入“深谷”。若不能及时、合理调适,将会使其复习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当复读生出现“高原现象”时,应尽快分析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措施预防或调适。

1.合理安排时间。很多复读生在复习中出现“高原现象”,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前期学习中的一些知识掌握不好而造成了现在复习进展的困难;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未能合理休息而造成学习效率下降。因此,应合理安排好时间,在充分休息的前提下,在搞好当前复习的同时,迅速弥补以前尚未掌握或掌握不好的学习内容。

2.积极应对考试。在复读期间,考试是一种经常性活动,而“考不好”是兵家常事。不要因为某次考试的不理想就情绪低落,进而影响以后复习,正确的做法应是查找考试中产生错误的原因,努力弥补知识的缺漏。

3.激发新的“兴奋点”。俗话说“流水不腐”,如果学习活动也如水一样“流动”起来,就不会遇上成绩止步不前的“高原现象”了。因此,复习过程中应当每隔一段时间就静下心来回顾并总结自己的复习情况,以激发出新的学习“兴奋点”,使自己的学习充满活力,远离“高原现象”。

四、培养自己良好的应试心理,掌握好应试技巧。

高考是一场立体战,不光是对你们知识、能力的检测,更是对学生心理、体能、规范性的测试。因此,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每天早晨,带着饱满地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中去,每天晚上,带着一天学习的享受进入梦乡。据统计,所有的考试能够考的好的人,你会发现他们是比较自信、比较放松,以一个坦然的心态去考试,不会把结果看得太重,只要尽力了,达不到目标也可无怨无悔,至少我留下了辛苦而美好的回忆。

二是养成快速思考、迅速做题的习惯。高考有时题量大、思维含量高,慢速做题很容易造成会做的题来不及做而失分。有人做过分析,快速思考做题与慢速做题对答题的正确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平时要养成快速思维的习惯,以免影响高考成绩。

三是合理安排卷面,注意答题的条理性和规范性。有同学说:我在高考时认真做就行了,平时不用那么认真,这样会耽误功夫。其实不然,只有平时严格训练,才能在高考时发挥得游刃有余。我们知道,士兵只有冬练三九、夏练酷暑,才能战时打胜仗。学习也是一样,平时的训练一定要做到书写工整、卷面布局合理,解题步骤完整,单位、符号的取舍要按要求,回答问题条理清晰,要有个1、2、3、4,做到答题迅速、准确、规范,不因失误而丢分。

四是掌握必要的应试技巧,做到该得的分一分不丢。“基础题,全作对,一般题,一分不浪费,尽力冲击较难题,即使做错也不后悔”。在考试时,如何答题有一个策略问题。从题目的难易来讲,每一份试卷都有基础题,一般题和较难题,也有的同学采取“容易题不丢分难题不得零分”的说法,意思是一样的。在考试中,要分分必争,斤斤计较,答题的策略也是考试成败的要素,不可小视。关于应考时的临场发挥问题,把握以下4个方法:

1.整体把握。有些同学一拿到试卷就按照题号顺序一一解答起来,即使遇到难题也寸步不让、盯住不放,这种做法是很不科学的。应考时首先得通观全卷、整体把握,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解答顺序,留有余地,先用一点时间把试卷从头到尾浏览一遍,对试卷各题的难易程度有个全面的、初步的了解,以便安排答题顺序。然后集中大量时间用于审题、解答,最后还要留下一小段时间用于检验、复查。

2.先易后难。考生刚进入考场,心情一般是比较紧张的,记忆、思维未达到最佳状态。采用先易后难的策略,先做容易的题目,不仅有利于顺利地拿到基本分,增加考分的累积,而且因为“顺利”还会给自己增添信心、稳定情绪,使智力活动恢复正常,从而使自己的水平得到充分的发挥。

3.自信从容。高考是一种要调动多种积极因素的复杂劳动,也是对考生的思想、作风、毅力的考查,更需要在情绪稳定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生题要从容、镇静、不急躁,要想到:“我感到生疏的别人也会感到生疏”,自信自己的水平不会比别人差多少。

4.合理取舍。考试结束前,如果还有一道难题做不出来,已做好的答题又需要检查,这时应采取舍“难”而取“易”、弃“少”而求“多”的策略,用这段宝贵的时间先来检查已做好的答题,保证答题正确,减少失误。

五是制定一个身体锻炼计划。通过锻炼身体,跑跑步、流流汗也可以改善紧张情绪。进入二三轮复习,学校安排课间操、下午第四节课统一跑步,望同学们要配合学校的安排,不要错过一个锻炼的机会,力争做到每天两身汗。

六是要尽早调整生物钟。做到不熬夜,不搞夜猫子行动,这样很容易使自己的作息时间颠倒。如果到了高考,生物钟还是调整不过来,就会影响高考的正常发挥。

总之,高考后期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希望同学们深刻体会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的初衷,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全身心地投入到的二三轮复习中去,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密切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高考的辉煌胜利!

xx高中

致同学道歉信 第5篇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在走廊里与同学打闹,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规定,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任何时间与同学打闹的。

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在走廊打闹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_ue_ila

同学聚会致1 第6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来到久别的xxxx!

首先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当年的班主任xx老师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了今天的聚会。现在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老师们曾经给予我们的教导、照顾和关心,不论在哪里,我们

都会永远地想念您,祝福您!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相识至今已经十四年,在座的好多同学都是毕业后的第一次相聚。让我们为这次相聚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是黄金的10年,同学们都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行进着。想当年,我们还都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如今的我们都肩负起了生活的重担。10年的岁月,虽然摧老了我们的容

颜,却给我们带来了睿智和经验;虽然磨平了我们的棱角,却给我们带来了沉稳和老练…… 回想起学校生活的一桩桩、一幕幕,依然是那么清晰,仿佛就在昨天,让人激动不已!尤其当我们步入社会,品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经历了世事的沉沉浮浮之后,才发觉学生时代的生活就如同一杯陈年佳酿,如同一首饱满深情的歌,悠远而绵长;同学之间的友谊是一段割不断的情,是一份躲不开的缘,愈久愈纯正,愈久愈珍贵,愈久愈甘甜;多少欢笑、多少故事、多少点点滴滴的往事,多少

次地出现在你我的梦里,闪现在我们的眼前。

尽管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曾经疏于联络,可同学之间的情谊不会变,同学之间的思念不会变,相互之间的祝福更不会变。今天终于相聚了,在这里,我向参加这次聚会的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暂时抛开了工作、家庭,出席了本次聚会!向今天未能到会的同学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在想念着你们!

当年的相识是因为我们有缘,今天的聚会也是因为我们有缘,就让我们在这短暂的重逢里,倾

情交谈,共诉衷肠;让我们共同分享快乐,一起分担苦恼和忧患。

让我们尽情地谈笑风生,畅叙友情!

让我们惬意地轻歌曼舞,重新焕发青春!

让我们的聚会成为一架桥梁,成为一道让人羡慕的风景!!

让我们多经xx班越来越壮大,越来越团结,成为美丽的永恒!!

让我们共同举杯,为我们10年后再一次聚首在美丽的绿城而干杯!!!

xx 班同学会

致毕业同学留言 第7篇

是先结识了你的诗,又认识了你。收敛起昔日对你的记忆,其实在这个群体里,时而让我去审视有特色的你---说你傲气十足自信满怀,你总高昂的头像使人看了你的演讲给人的感觉:她有一种气质包含在讲话的语气和姿势里。说你客观胆大,课堂上你时而语出惊人,还会直率地说:“我喜欢”“我讨厌”。说你成熟,有时你会用写诗的目光去看事物,又“世俗老练”地表达着自己的“圆滑”与真诚参半。说你浪漫,你总会捧着一本名著不肯走下那个令人神秘的象牙塔。在分别的今天,总奢望你能永记我这平凡老友,只希望你也像我对你的感觉那样:曾与她说过一句坦诚的话,曾因她在平淡的心湖掀起一层涟漪,曾以她那里发现了一点什么又学到了一点什么-------那个曾与我同路的女孩。

这一篇是同宿舍小妹写的,我俩是铁哥们,上个月我们见过一次,也是很难得的一次机缘巧合,她还是那样靓丽,虽然已经是个有女儿的妈妈了,但我觉得岁月在她的脸上并未留下啥。她的性格也还是那样,叽叽喳喳地还是说个没完没了,我们经常在网上见但很少说话,没有约定过,但都在成长的路上有巧合的部分,喜忧参半,我想我们的情谊会是一辈子的,那份彼此的真诚永不褪色,祝福小妹,愿你永远年轻靓丽,平安幸福!她写的留言很多,选择一小部分留在这里。小妹的文采也不错,多以讲故事情节为主,而且特精彩,这点我很欠缺,要学习的。

致同学检讨书 第8篇

于是, 许多老师紧跟高考指挥棒, 密切注意试题内容及其变化, 在教学实践中重视古诗词专题复习, 重视方法指导, 重视习题练习, 唯恐学生考试时有一丝不慎, 唯恐内容上有点滴遗漏。殊不知, 这轰轰烈烈的背后却深埋着两大隐患:一是轻平时积累, 临时抱佛脚;二是轻课本深探, 有舍本逐末之嫌。我结合教学《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的体会, 谈谈自己的看法。

以高考为指挥棒, 观察它, 分析它, 用以指导教学实践, 这本无可厚非。因为我们不能只埋头拉车, 更要抬头看路, 要不然就会或如无头苍蝇, 或南辕北辙, 因此我们还必须想清楚另外一个问题:路在何方?

对于学习古诗词来说, 路在前方, 那就是高考;但路更在脚下, 那, 便是课本。

“鉴赏唐诗宋词, 是探寻‘美’的历程。你可以鉴赏它的‘形象美’———外在的形象, 精神的形象, 丰富的意象, 多样的意境;你可以欣赏它的‘语言美’———豪放飘逸, 沉郁顿挫, 清空骚雅, 密丽质实;也可以欣赏它的‘技巧美’———象征比兴, 渲染烘托, 虚实结合, 动静相生……”

这是《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中第二节的内容, 例数2004年至2011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题考点, 从宏观上来讲, 无不囊括其中。这也在提醒我们:要擦亮眼睛, 涤清心灵, 把握好课本和高考的联系, 立足基础, 有的放矢。这里, 《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为我们明确了鉴赏内容的三个方面。

一、形象美

诗歌形象是诗人在文学作品中通过艺术加工创造出来的生动具体的、能激发人们思想感情的生活图景。它是诗人态度和感情的载体, 主要有人物形象和景物形象两大类, 内容类似于《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中的“外在的形象, 精神的形象”和“丰富的意象, 多样的意境”。

这类内容是迄今为止江苏高考诗歌鉴赏题几乎每年必考的内容。

例如2005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竹窗闻风寄苗发司空曙》第一题:“诗以‘微风’开头, 并贯穿全篇。请对此做具体说明。”考的就是对景物“微风”这个意象内容和作用的分析。

2008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登金陵凤凰台》第一题:“分别概括这首诗颔联和颈联的内容, 并说说其中寄寓了诗人什么样的感慨。”

2009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满江红》第二题:“词中有哪些‘风尘恶’的景象。”

2011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春日忆李白》第一题:“这首诗的开头四句从哪三个方面对李白的诗作出了什么样的高度评价?”

结合对这些考试内容的把握, 我们学习古诗词的时候就应该本着“以本为本, 深挖博览”的原则, 对课本内容进行准确的把握理解, 剖析人物形象, 再现景物情境, 走进作者内心深处, 感知诗歌主旨。

譬如杨炯的《从军行》:“烽火照西京, 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 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 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 胜作一书生。”讲述了一个士子从军边塞, 参加战斗的故事, 塑造了一个由衷而发报国之志, 昂扬向上, 奋发豪迈的英雄形象, 寄寓了作者不甘身为书生, 渴望为国立功的愿望。

又如王维的《山居秋暝》:“空山新雨后, 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 清泉石上流。”首颔两联描绘了一幅清新秀雅的山居秋景图:一个秋日的傍晚, 幽寂的山林刚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特别清新、凉爽。皎洁的月光透过松林洒落斑驳的静影, 清泉在山石上潺潺流淌。通过对这样美丽景物形象的塑造, 表达了作者“空”、“静”的喜爱, 寄托了诗人高洁的情怀。

二、语言美

对古诗词语言的鉴赏, 不仅要明晰它的意思, 而且要理解它所表达的感情, 以及在塑造形象和表达感情上所起到的作用。也就是说, 我们不仅要理解古诗词语言的外在美 (色彩、形象、音韵、修辞等) , 而且要体味其内在美 (逻辑、义理、情感、意境等) 。

在高考诗词鉴赏题中可见语言美鉴赏题的身影。

例如2006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鹧鸪天·室人降日, 以此奉寄》第一题:“词的前两句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第二句中的‘又’字用得好, 好在哪里?”

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对诗词的词句多观察、多进行鉴赏练习、多积累。

1. 注意积累一些常见的表述语言风格的术语, 如《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中所述:

“豪放飘逸, 沉郁顿挫, 清空骚雅, 密丽质实。”当然, 不仅限于此, 还有诸如清新明快、含蓄典雅、简洁朴实等。

2. 注意所谓的“炼字”, 即经过作者推敲, 使用得特别精当, 特别具有表现力的词句。

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不使用修辞手法的, 如高适《燕歌行》“少妇城南欲断肠, 征人蓟北空回首”中“空”字便充分表现了征夫思念家人的痛苦和无可奈何;再如李白《月下独酌四首 (其一) 》“花间一壶酒, 独酌无相亲”中“独”字道出作者因政治失意而产生的孤独寂寞之情。另一类便是使用修辞手法的, 常用的修辞手法有比喻、比拟、夸张、拟人等, 如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淑气催黄鸟, 晴光转绿苹”中“催”字把江南二月温暖的气候使得黄莺鸣叫地更欢的情景表现得淋漓尽致;又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 (其三) 》“群山万壑赴荆门, 生长明妃尚有村”中“赴”字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 化静为动, 把长江三峡变换无穷的姿态和磅礴的气势写活了。

3. 注意古诗词中一些特殊的句式, 如联象句、倒装句等。

(1) 联象句, 温庭筠《商山早行》中“鸡声茅店月, 人迹板桥霜”句, 写出了诗人听见鸡叫声便沐浴着晓月的余光, 早早起床赶路;木板桥上覆盖着晨霜, 凌乱的人迹无疑说明“莫道君行早, 更有早行人”。

(2) 倒装句, 如李颀《送魏万之京》之“朝闻游子唱离歌, 昨夜微霜初渡河”句, 既强调了对离别的不舍, 又突出了对游子旅程艰辛的关怀。

4. 注意节奏和韵律, 如诗词的平仄、顿挫、叠词等。

三、技巧美

古诗词鉴赏的技巧美内容丰富多彩, 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1. 修辞手法。

常考到的有比喻、夸张、对偶、借代、排比、设问和反问。对于这些修辞手法不仅要能辨别, 而且还要能解析它们的作用。

例如2008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登金陵凤凰台》第二题:“‘总为浮云能蔽日’一句中用了何种修辞手法?尾联表达了诗人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又如2009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满江红》第一题:“‘万岁山前珠翠绕’一句用了哪种修辞手法?”

这样暗藏考点的诗句在《唐诗宋词选读》中比比皆是:“牙璋辞凤阙, 铁骑绕龙城。”“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等等。

2. 表现手法。常考到的正如《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所述:“象征比兴, 渲染烘托, 虚实结合, 动静相生……”

如2006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鹧鸪天·室人降日, 以此奉寄》第二题:“‘满林残照见归鸦’一句, 在表达技巧上有什么特点?请略加分析。”考的便是反衬和虚实相生的表现手法。

运用各种各样的表达技巧的例子在《唐诗宋词选读》中也是屡见不鲜的。比如, “明月松间照, 清泉石上流”之动静结合;“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盘飧市远无兼味, 樽酒家贫只旧醅”之虚实相生;“战士军前半死生, 美人帐下犹歌舞”之对比。

3. 表达方式。主要考查抒情 (常考查直抒胸臆和借景抒情) 、描写和议论。

如2007年江苏高考诗词鉴赏题《鹧鸪天·送人》第一题:“‘浮天水送无穷树, 带雨云埋一半山’蕴含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运用了那种表现手法?”

又如2011年江苏高考古诗词鉴赏《春日忆李白》第二题:“‘渭北春天树, 江东日暮云’一联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运用了何种表现手法?”

如果我们在平时学习古诗词时能体会《春夜别友人二首 (其一) 》“明月隐高树, 长河没晓天”中主人公离别在即的隐隐哀愁, 如果我们能体会《送友人》“浮云游子意, 落日故人情”中故人的依依惜别之情, 完成上述所考表达思想感情的技巧的古诗词鉴赏题又算得了什么呢?当驾轻就熟而已。

细察《唐诗宋词选读·致同学》, 它不仅给我们指明了古诗词鉴赏的角度, 而且向我们昭示了古诗词鉴赏的方法:“鉴赏唐诗宋词, 你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 或沉潜玩味, 或高声吟哦, 或求同探异、比较鉴别, 或圈点勾画、评点批注, 在阅读中把主观感受与作品的艺术境界统一起来, 在审美享受中达到情感的共鸣和情操的陶冶。”

综上所述, 我认为, 在学习古诗词的时候, 我们能让学生读懂诗歌的要素 (注意解析题目、注重作者经历和写作背景、注意注释、悉心探究诗中意象和意境) , 理性分析诗词的形象美、语言美、技巧美, 重平时积累, 重文本深探, 拓宽诗词鉴赏视野, 那么我们就能培养出既具有一定的知识迁移能力, 具有一定的古诗词素养, 又能在高考古诗词鉴赏题中轻松胜出的优秀的学生。

古诗词鉴赏, 任重而道远。

路漫漫其修远兮, 敢问路在何方?

路在前方。

路, 更在脚下。

参考文献

致同学检讨书 第9篇

针对很多学校数学学科教学成绩比较差的实际情况,本人根据多年来的教学经验,认真分析同学们数学成绩不佳的原因,总结了造成成绩不理想的7种情况,在全校各班共抽取了100名同学进行问卷调查。通过整理和统计,有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自己成绩不好,是因为1、应该记的没有记住,当遇到计算或者证明的时候,运用不上定理、公式或者法则;2、数学解题方法多,问题复杂,搅得人头昏脑胀;3作业不是亲自动手动脑,抄别人作业上交,做错的题目不及时纠正和反思。根据同学们的这几种情况,借学校《雏鹰》校刊,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希望能对同学们学习数学和提高成绩有所帮助。

一、培养兴趣,树立信心

数学这门学科,很多人认为太枯燥、太复杂。其实,这是人们对数学认识的一种误区。数学源于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反过来,又为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服务。生产和生活中无处不有数学的存在。学数学,解数学题,这和同学们平时玩游戏一样,当我们以必胜的信心去攻克了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难题的时候,就会获得刺激、愉悦的美妙体验。这种喜悦之情和我们平时玩游戏闯过一关又一关的体验是一样的。

学好数学,我们要有必胜的信心,把这种信心当做学好数学的驱动力,以对数学的兴趣爱好作为车船,去游览数学中的精彩世界。“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小说精彩,学数学攻难题破难关更精彩。

二、提高听课效率

同学们学习数学感到吃力和困难,可能和平时听课效率有关。所谓听课效率指在课堂上接受知识的程度。如果在课堂上听不进去,课外练习和测试效果当然不理想。如何提高我们听课效率?我认为同学们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课前预习。现代的教育目的是开启人的智慧和潜能,而不是强硬灌输。现在老师上数学课不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教给学生数学公式,然后教你运用公式,而是引导你去通过生活中的数学例子,去发现数学规律,然后又用这种规律去回答和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所以,上新课前你都要去预习新课内容。预习的目的,不仅仅是读新课内容的文字,更主要是掌握里面的内容,针对不懂得、有疑惑的问题拿到课堂上与同学们交流探讨,向老师讨教。

(2)跟上老师的思维节奏。在课堂上,老师会引导你分析和发现数学规律的过程,一些必要的数学例题,在老师分析过程中,要紧跟上老师的思路,有疑难问题及时提出以得到尽快解决,千万不能思想开小差,甚至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三、一定要做一定量的数学练习题

數学这门学科的学习方法不同于其他学科,对公式、定义、法则、定理的记忆和理解是通过计算和练习加深记忆的,可以说,学数学基本上不用死记硬背公式、定理和运算法则,它是通过一定量的练习,加深对公式、法则、定理的记忆和运用。在选择练习题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数学问题动手做做,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动手做一做。在动笔之前,一定在注意审题,找准切入点,如果做的是几何证明题,要弄清题目告诉什么条件,要证明什么东西,回忆一下相关知识,再结合图形,找准找齐证明材料,再动笔;做代数题目,先看清楚做的是什么运算,回忆运算法则,再动笔,做完后再考虑还有没有其他解题方法,对于类似的、已做过的类型看一看,想一想当时怎么做就行了,以便节约更多的时间。在做练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是不可避免的,当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气馁,将自己遇到的问题向同学或老师讨教,千万不要抄袭别人的练习,要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解数学题的经验!

四、做好复习和总结工作

每上完一堂课、每学完一章节内容,都要自己梳理一下本章节内容,回忆一下都学了哪些知识,每次作业和测试过后,都要反思一下,哪些地方做错了,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错,要认真反思和总结,对待同样类型的题目不能出现第二次甚至于第三次错误。

致同学哀悼词 第10篇

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正式开始,请全体肃立、默哀、奏哀乐默哀毕

下面有请单位领导 致悼词! 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在这庄严肃穆的告别厅里。举行一个既简朴又隆重的告别仪式,深切悼念 同志。对于 同志的逝世深感无比的悲痛和惋惜。我受其亲属的委托主持今天的告别仪式。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其亲属向今天前来参加告别仪式的各位来宾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同志生于 年 月 日,籍贯 , 年参加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不幸逝世,终年 岁。

同志在人生的旅途中追求崇高的理想,为人正直正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节俭,艰苦朴素,孝顺长辈,关爱子女,对待朋友诚恳宽厚,乐于助人。在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致同学们 第11篇

同学们你们好,明年的今天或许我们正在实习工作。你是否想过以后能否找到工作,或工作是否满意呢?现快速发展的社会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即一些工资待遇好的公司企业招聘不到所用人才,而我们同学们又找不到或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这一问题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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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学们作文 第12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致同学们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同学们作文1

同学们天天多会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么你们知道如何好好学习?你们有没有在学习这条路迷茫过?首先,为同学们讲一个我的经历:

金秋时节,我踏着愉悦的步伐走进了兴中,心中对新生活充满了信心。我有站在了人生一个新的起跑线上,我期盼着三年之后的我依然昂首挺胸踏着愉悦的步伐走出兴中,因为我拿到了好的成绩。但我知道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能否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全靠我这三年的努力与否。我坚定的说了一声:“加油!去为你的未来拼搏。”然后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在这新的起跑线上,人人平等,没有人有特权;但起跑线上的加速度恰恰是你坚强的意志与顽强的品质。

但一切都不是那么如愿以偿,我发现,我上课有时溜号,作业上有时多了几个红色的大叉,我面对电脑失去了免疫力,我的成绩开始下降。面对这一切的一切我却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别人的努力,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懒散。我发现,别人会课后补笔记,而我不会。别人会在下课后写作业,而我不会。我在课堂上的思维能力明显差了。不是我不会,而是不想。我愧疚了,我流泪了,我为我的懒散而生气。我为我的懒惰而后悔。

我要打上预防针,对电脑说NO,认真预习、复习。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很清楚,很明白,我今天的努力是为了让明天的未来,更加辉煌,灿烂。所以,我不能输!不能输!不能输给的是自己,只有战胜了自己内心的那个魔鬼,才是真正胜利

同学们有没有和我类似的经历?有没有学习迷茫而不知所措?我想一定有。

那么,同学们有没有想过:一样的课堂,不一样的学习效果,同学们有没有好好想想为什么?

其实,原因很简单:你没有努力。当别人在认真的听讲,而你迷迷糊糊即将入睡,当别人在认真的写作业,而你在波动着鼠标,当别人在仔细的整理老师今天所讲的内容,而你在对着书本发呆,你是在讲述你今天的苦楚吗?

或许,有些同学会认为:学习是为父母老师学的?我为什么要学呢?不!不!不!那你真的是错了,或许,等你真的有了自己的事业,你的父母早已年过花甲,他们又能跟你享受几天的幸福?-学习是为自己学的,学习是为了自己今后的人生更辉煌,如果你不学习,你连一个合格的农民也做不了,因为你分不清杀虫剂与除草剂。相反,如果你好好学习,你将获得的是今后绚丽多彩的人生。十几年后,你将走出这座大山,走向城市,让你的汗水播洒在祖国最蓬勃的土地上,让你的热血沸腾在祖国最生机盎然的土地上。让你的努力收获更多。让你的名字高高挂在世界这个广袤的天空中,让你的名字发出璀璨的.光。

你还在迷茫吗?马上行动起来吧!。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努力吧!为你的未来而奋斗吧!我坚信不久的将来你一定可以谱写一篇动人的人生篇章。

致同学们作文2

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相信大家都订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并开始为之努力。在此,隶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后勤保障部的食堂管理委员会首先感谢大家对于上一学期食管会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同时,为保证食堂工作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公开以下信息内容,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一、食堂活动类

上学期食管会举行了“第六届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厨艺大赛、员工素拓活动、优秀餐点评比及走进食堂参观四项活动内容让广大同学对自己的就餐环境和食管会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本学期,我们将继往开来,组织开展“走进食堂”、“养生宣传”等一些列活动继续为同学们提供服务。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支持我们的工作,一起提高食堂服务水平。

二、服务管理类

为更好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在食堂就餐时所遇到的一些情况,现特公布食管会的一些工作事宜,以便更好地帮助同学们。

1.食管会办公室位于食堂进门左边(中国银行后面),日常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7:30—18:00。

同学们在食堂遗落丢失的物品均可在值班时间到食管会办公室咨询。如果您对食堂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您在我们的工作时间到食管会办公室反映。

2.食管会微博:漓江学院食管会如果您有任何对于食堂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欢迎通过微博向我们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3.食管会在食堂各楼层都设有咨询服务点,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中午12:00—13:00,下午17:20—18:20,周六周日中午11:40—12:40,下午17:00—18:00。同学们在就餐时遇到问题或捡到失物都可向值班的工作人员咨询或是反映。

4.本学期,食管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6点,向食堂反馈同学们平时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同学报名和食管会工作人员共同向后勤保障部负责老师反映问题,面对面与老师交流,维护保障自身权益。

5.本学期,食管会将继续举行“走进食堂”活动,欢迎同学们报名参加。此项活动以“走进食堂内部,了解食堂内部卫生情况”为主旨,让同学们更为了解自己的就餐环境。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微博报名,也可以在到食管会办公室直接报名参加。

6.需要向食管会租借物品的社团,请提前一天到食管会办公室填写物品申请表或在网上下载物品申请表并填写(从食管会微博下载)。

注:如申请食堂内部场地或是食堂设施,需申请人的指导老师签字。

三、注意事项类

为了规范化管理,减少细菌的传播,更好地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学院食堂规定各个档口不准收取现金,在食堂消费需刷卡消费,望同学们及时充值饭卡,就餐时刷卡消费。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食堂管理委员会再次感谢全体同学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新学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并参与我们的活动,监督我们的工作,一起提高食堂服务管理水平,展现漓院食堂新形象!

致同学检讨书 第13篇

[关键词]高空抛物;立法检讨;受害人救济

[中图分类号]D9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07(2012)01—00100-06

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的称谓,学者们由于视角不同,略有差异。杨立新先生将其限定在建筑物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王利明先生称其为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而更多学者则倾向于称之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笔者认为,无论是称为建筑物抛掷物品致人损害还是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都无法涵盖从其他高处抛掷物致人损害之情形,故均有不妥,而冠之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则更为恰当。其内容宜界定为:物品被人从高空中抛(掷)下,并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而又无法判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

构成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高空抛物的加害行为。此类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从高空中抛掷物件致他人损害的行为,且该行为系积极的加害行为而非消极行为,其与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应有的管理与注意义务而致建筑物之上的悬挂物、搁置物自行脱落或坠落,并造成他人损害的消极致害行为有本质区别。(2)须有致害结果。在现代社会,高空抛物行为虽为极不文明、极不道德的行为,且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但在侵权法看来,并非所有的高空抛物行为均构成侵权。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空前加快,高层建筑有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市民素质的提高跟不上经济的增长,这是高空抛物行为不能断绝之根源。但是,高空抛物行为虽多,构成侵权的却为个别,因为损害结果的有无,乃认定侵权行为的逻辑起点。如果仅有加害行为而无权利受侵害或利益受损失的损害事实,就不能发生侵权民事责任,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之构成,须有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之结果。(3)高空抛物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由于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高空抛物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前因后果的逻辑联系,否则,不构成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如受害人损害在先,高空抛物行为在后,或受害人的损害是由其他行为造成而非抛物行为所致,均不构成高空抛物致害责任。(4)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且此种过错,通常情况下为过失,即使抛物行为为故意,但致人损害却为过失,因为多数情况下,抛物行为人既不积极追求也并不希望致害结果的发生,相反,还认为损害结果不会发生。

从上述高空抛物致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看,其具有的是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利明先生将其纳入特殊侵权行为之列,似有不当。但与一般侵权行为比较,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具有自身的特征:其一,加害人不明。王利明先生曾云: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之所以成为侵权法上的一个真空,乃是因为此种侵权行为致人损害以后,常常不能发现真正的行为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归根结底,是人的致害而非物的致害,这几为学界之共识。但这类致害行为与一般的人的致害行为相比较,其本质特征便在于不能确认真正的加害人。现实生活中的几起案例,高空中抛掷物致人损害,建筑物往往分属于不同区的所有人,甚至是成千上万的不同业主,受害人也无法举证自己的损害系由谁造成,因而也无法确定由哪个业主承担责任。这也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其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有别于共同危险行为。虽然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共同之处,诸如,导致损害后果的行为都只有一个,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主体等,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共同危险行为中,数个行为人均实施了致人损害的加害行为,只是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而高空抛物致害行为,往往只有一个主体实施了加害行为并导致了损害后果,而其他主体并未实施加害行为。其三,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也有别于建筑物致人损害。如前者是人的致害,而后者为物的致害;前者系积极的作为,而后者系消极的不作为;前者责任人不明,而后者责任人明确等。

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法律救济的立法规定及其检讨

有学者称,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立法,最早可追溯到罗马法时期,当时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有如此记载:“某人占用一楼房,不论是自有的、租用的或借住的,而有人从楼房投掷或倾注某物,致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前者被认为根据准侵权行为负责。”据悉,罗马时期的法官还创设了“倒泼和投掷责任诉”,根据该规定,从房屋内向公共道路倾泼流质或投掷固体物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该诉不是向行为人提起,而是向房屋的居住者提起。而如果出现因建筑物内的抛掷物致人损害且加害人又不明时,则按房屋的所有人承担落下物致人损害的原则处理。罗马法时期的这些规定和实践,几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立法之先河,也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的智慧。但客观地说,当时的社会,受制于经济和科技水平,一般不存在现代社会的高层建筑,更不存在现代社会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形,故当时的抛掷物责任立法,与现代社会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立法的客观基础不同,由此决定了我们今天不宜简单照搬或套用当时的规定。

罗马法对后世各国影响极大,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直接渊源于罗马法,但无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还是《意大利民法典》,均只有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并没有对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作出特别规定。

《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我国立法中不存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因此,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殊不一致:在“重庆烟灰缸伤人案”中,法院对有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22户人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济南市的“菜板子案”中,法院却以“原告在起诉中无法确认谁是致其母亲死亡的加害人,缺乏明确具体的被告”以及“对此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在深圳“好来居高空抛物案”中,法院又判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近23万元。

极其相似的案例,截然不同的裁判,不但使广大善良的人们对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提出质疑,在法学理论界也产生了巨大反响,并导致了激烈的争论。支持者认为,让全体可能致害行为的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体现了“优先保护受害人的政策理念”;“符合公平责任原则”;“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发现真正的侵害人”;“可以从宏观层面上促进小区安全保障义务意识的提高”;“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等①。而反对者主张,侵权法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损害都能得到相应的责任人的赔偿,……安居于自己家中的居民没有实施任何具有危险性行为,要他们承担损失,显然从法理上是说不通的。”“让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建筑物的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损害了区分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自由,混淆了不同法律关系及其责任形式,违反了侵权责任要件的基本理论”。

这场旷日持久的热烈争论,支持者的观点最终占据了上风,他们认为高空抛物足以构成一种独立的侵权责任形态,理当追究众多住户的赔偿责任。2002年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的《民法草案·侵权责任编》第56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2008年公布的《侵权责任法草案》第83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加害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给予补偿。”立法的规定虽已尘埃落地,但反对之声从来就不绝于耳,甚至有学者认为,侵权法的这一规定是一种“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漏网一人”的“连坐制度”。

笔者认为,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往往突遭横祸,惨遭伤害,值得同情,但在不能确定加害人为谁的情况下,《侵权责任法》第87条让众多因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广大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的规定缺少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甚至还会导致不利的后果。

(一)高空抛物致害责任,不具有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之法理

长久以来,不少支持者都主张,在致害人不明的情况下,应坚持“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见解貌似合理,但仔细推敲,却难以成立。所谓过错推定,是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从而实现举证责任倒置——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过错。如果加害人不证明或者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认定其有过错并结合其他构成要件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宜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之适用,需满足三个要件:(1)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2)受害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3)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加害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即推定其有过错,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高空抛物事件中,除了受害人是确定的外,谁是真正的加害人不明确,谁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明确,如果此时判决所有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责任,则其实质上是推定所有可能的加害人都有加害行为;推定他们的加害行为都与受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推定他们主观上都有过错。这样的推定已不仅仅是过错推定,还包括行为推定及因果关系推定了。

有学者认为,高空抛物的实体法依据为公平责任,主张公平责任的适用兼顾了业主和受害人利益的平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所谓公平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笔者认为,“公平责任”作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已遭到不少学者的明确反对,英美侵权法中也没有公平原则一说。即使把公平原则确立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高空抛物责任也不具备公平责任的基础。适用公平责任,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其二,加害人的加害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其三,加害人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而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场合,真正的加害人是有过错的,其责任应是过错责任;其他众多的所谓可能的加害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加害行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也没有过错,更谈不上其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间有因果关系,自然就不能适用公平原则令其“分担民事责任”了。

(二)让可能的加害人集体分担责任,对于发现真正的加害人并无裨益

不少学者认为,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场合,判决由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人集体分担受害人的损失,有助于发现真正的行为人。他们认为,在每个人都分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那些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将受到两方面的激励,第一是努力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以便免除责任的承担;第二是在知道真正的行为人时,及时揭发行为人,免除自己的责任。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有失偏颇,或者说,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地看到了其积极的一面而未看到其消极的一面。从已发生的十来起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例看,有谁能成功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或能揭发出真正的行为人?几乎没有。相反,这样判决或立法会产生如下消极作用,其一,导致大家彼此间举证证明他人未实施加害行为的积极性丧失,因为在集体分担责任的原则下,被排除的人越,多,便意味着剩下的人可能分担的赔偿责任越大,被排除的人越少,每个人分担的份额也就越少,这样,人们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况下,也就绝对不会去努力证明他人没有实施加害行为,不利于查明和发现真正的加害人。其二,即使受害人知道加害人是谁,也不会有站出来指证加害人的动力。原因很简单,一是如果受害人具体指证某人实施了加害行为,他要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成功时,还不得不承担败诉风险;二是即使成功举证,加害人得以确定,但如果该加害人乃穷困之人,无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严重不足,受害人的损害势必难以得到赔偿。相反,受害人不去指证加害人,反而对其有利,一是避免了举证麻烦和举证不能时的败诉风险,二是扩大了赔偿主体的范围,赔偿主体越多,受害人的损害便越有可能得到全面赔偿,对受害人有利。2009年4月18日发生在广州高空抛砖砸死婴儿案中,当时提供咨询的律师说,根据重庆烟灰缸伤人案等案例,死婴的父母可以向周边三栋楼的所有住房要求赔偿,但后来警方找到了抛物人,但该人竟是一个12周岁的小男孩,且其父母都是来自内地的打工者,家里经济不宽裕,对于死婴父母的索赔要求也很不配合,据称死婴父母十分失望。可见,在集体归责的情况下,找不到加害人比找到加害人对受害人或许会更为有利。果真这样的话,受害人可能不仅不去指证加害人,甚至还会消灭、隐匿证据、阻挠证人作证,以便尽可能多地扩大赔偿主体范围,从而得到更充分的损害赔偿。

(三)让众多无辜的被告分担责任,对其有失公平,也违反了“自己责任”的原则,势必导致法院执行困难,损害法律的权威

按照支持者的主张,凡是不能有效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可能加害人,均要承担赔偿责任。笔者以为,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对受害人的同情,也有助于对受害者的补救,但对无辜却被迫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人却显得有失公平。在通常情况下,人们要证明自己实施了某种行为,或许较易,但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却往往艰难。如果人们仅仅因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某种加害行为就要被法律课以沉重的赔偿责任,替他人的行为“买单”,这明显违反了每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负责的“自己责任”原则,对其实在有失公允。在重庆“烟灰缸伤人案”中,法院判决22位责任人的赔偿数额人均达8000余元,并作出强制由在职和退休职工所在单位扣款的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每月扣工资的一半作为赔偿金,当时,最高的每月扣500元,最少的每月扣150元。可结果是,这些人纷纷不服判决,四处上访。据称在上访的人群中,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妇,一个腿脚不便拄着双拐,另一个则身患癌症,其子女或下岗或无业。这样的判决,笔者认为非但对无辜的责任人不公,有悖于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价值,也会导致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有损于法律权威,甚至还会加剧社会矛盾,危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让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责任,并不一定有利于公共安全

保护公共安全是多数支持者的一个重要理由。他们认为,在高空抛物“没有发生损害之前,威胁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是公共利益或者公众利益”。对高空抛物致人的损害,如果由于不能确定具体的加害人而放弃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将会放纵乃至纵容侵权行为,其后果将会更加严重。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尽合理。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有损害而加害人不明的案件比比皆是,但我们不能以保护公共安全为由要求所有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责任,这是人所皆知的事实。例如,某人无端遇害,凶手不明,法律不能要求所有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宁可错判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做法在法治社会是万万行不通的,否则,势必会导致人人自危。并不是任何损害都能得到法律的救助,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能为保护一个人的公平和正义而不惜牺牲多数人的公平与正义。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也一样,真正的加害人只有一个,在无法查明该加害人时,法律没有理由将受害人的损害转嫁给其他无辜的人,否则,非但达不到预期的立法目的,反而会产生巨大的副作用。

(五)让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责任,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诱发恶意诉讼

笔者担心,《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受害人救济的规定,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诱发恶意诉讼:如某些人在穷困潦倒之时,为了摆脱本人或家人的生活困境,不惜在高楼下自伤身体,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可能的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某人受伤后,不直接起诉赔偿能力不足的加害人,而起诉小区内众多的业主。因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这些行为对原告均是有利的,在诉讼中,原告不负举证责任,不需要证明谁是加害人,自己的损害是由谁的行为所致,众多的可能致害人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就需承担责任。但愿笔者的这种担心乃小人之心,在现实生活中是绝难出现的。

二、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时受害人救济的构想

受害人无端受害,突遭横祸,值得同情;加害人置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其行为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在不能查明真正的加害人时,法律不能搞“株连”而让广大的仅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人都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笔者虽然反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全体可能的致害人对受害人损失予以补偿的救济规定,但也并非主张对受害人的损害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社会发展到今天,笔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的国家、政府和广大的社会民众有足够的智慧和力量解决这一问题,从而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为此,笔者建议:

(一)高空抛物致害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积极主动介入,查明加害人

高空抛物行为,已非一般的侵权行为,而是一种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家机关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及时查明加害人,并追究其相应的公法上的责任。当然,与此同时,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亦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加害人主张赔偿,从而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

(二)借鉴英美立法,扩大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抑制高空抛物行为,惩治不法加害人,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侵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系指在侵权案件中,法院判决侵害人给予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其目的不仅仅是给受害人以充分的补偿,而且是对不法行为予以惩罚。该制度大胆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兼具补偿、威慑、惩罚及鼓励市场交易等多种功能,因而其创立和发展不仅对美国法产生了影响,而且对其他英美法国家甚至大陆法国家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尽管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但其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条件苛刻,仅局限于产品责任领域,且以“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为前提。笔者认为,我国宜借鉴英美法的做法,扩大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对那些视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高空抛物行为人实施惩罚性损害赔偿,使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也实现对受害人的充分救济。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

社会保障是国家立法强制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出面举办,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受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的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救助的制度。该制度源于1883年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后为欧美各国纷纷仿效,20世纪中叶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我国应顺应世界潮流,构建社会保障制度,对各种因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而生活难以为继者,给予适当补偿。另外,高空抛物致害事故发生后,加害人不明时,民政机关要对受害人实行积极的救助,在国家财力不足时,民政机关有义务采取其他措施(如发动社会各界进行捐助)筹措资金为受害人提供帮助。

(四)大力培育保险市场,建立业主责任保险制度,将高空抛物致害的风险分散于社会大众,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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