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2024-07-02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精选6篇)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第1篇

总则

1.0.1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1.0.2 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单位和责任者;

1.0.3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施工项目。2 考核指标

2.1 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2.2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下达的创优计划; 2.3 是否发生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

2.4 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抽检中是否出现不合格工程;

2.5 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2.6 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3 奖励

3.1 创优奖励标准 奖励条件:

鲁班奖 国优 金奖 国优 银奖 ; 省部级中州杯金奖

银奖; 郑州市级 商鼎杯 金奖 银奖;

地市级直辖市区级总公司银奖 局优质工程;

奖金总额(元)50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120000 100000 50000 20000 获奖对象及分配比例 鲁班、国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功人员5%; 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7.5%、总工7.5%、相关部门8%;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9%。

省部级局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相关部门14%;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备注

1、上栏分配百分比之计算基数为奖金总额;

2、获得参建工程奖的奖金总额按其参建部分结算金额与工程总造价比值调整;

3、同一工程获得多个上述所列奖项,奖金按最高奖项标准计发,不重复计奖;

4、获工程质量单项奖工程的奖金按表中相应标准的50%计发。处罚

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对单位处500~3000元罚款 4.1.1 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接无签字;

4.1.2 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4.1.3 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认真整改; 4.1.4 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改进; 4.1.5 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视无偿返工处理);

4.1.6 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4.1.7 漏(错)放受力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使其到位者;

4.1.8 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9 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10 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文艺工作者块强度不足,或搅拌站不按规定操作者;

4.1.11 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

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

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如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可提请公司领导批准另行重奖。

2.3、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

2.4、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抽检中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2.5、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处罚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要求维修并按实际情况扣罚质量保证金10%。

2.7、在建工程项目凡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名列前三名者,适当奖励1000~3000元。被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各项目检查、考核、评比累计荣获第一名的奖励1000~30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1000~3000元。

2.9、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督促、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对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或顶撞、阻碍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视 2 情节轻重每次处罚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3.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优质、低耗、高效。

3.2、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收集、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质保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班子成员、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开展经常性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3.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及国家、省、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要求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标准。坚持做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坚决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3.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检测、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合格或缺乏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每个工地要有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 3 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保资料分类收集、整理保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3.8、施工负责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员,不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省、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9、项目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符合国家、省、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自身不重视、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人员经监督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负责人不重视、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使指令的,每次罚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项目质量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4.1、各施工负责人是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应全面负责,要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政策。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及工地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4.2、对于所负责的每个单位项目工程必须及时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特殊情况要还应制定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

4.3、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的施工现场有关质量技术操作细则及其有关管理规定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做到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省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等。

4.4、严格执行质量规范及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督促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各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或向上级反应请求帮助解决。

4.6、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经常向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同时要对新调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队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明确施工质量。

4.7、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应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员,召开质量会议、抓好施工质量。

4.8、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重视质量、强化管理,经常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实施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所有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省、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当年无质量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综合评定为质量管理“先进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于年终由公司研究决定按责任制考核给予该项目进行奖励1000~10000元。

第五章、项目质量管理存在下列问题的应立即处罚:

5.1、有下列情况之一,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条或总额10000元的罚款。

5.1.1、质保资料收集、整理应及时、有效、真实、齐全、清楚。

5.1.2、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施工记录,确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结构安全,以上每缺 5 一项罚款100元。

5.1.3、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底无签字;

5.1.4、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5.1.5、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及时、不认真整改;

5.1.6、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可靠改进措施;

5.1.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无偿返工处理);

5.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错)放受力钢筋、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试块强度不足,或搅拌不按规定操作者;

5.1.13、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标高超出规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规范、标准做压力实验,不做蓄水灌水试验,或焊工无证施焊。出现“滴、漏、跑、冒、堵”或保温防腐有遗漏不符合规定者;

5.1.16、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检测,交工时发现配电箱(柜)、设备、插座、开关、灯具、连接件等电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电、管材、过墙(板)乱打洞、断筋、断肋影响结构安全或阳台、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积水渗漏者;

5.2、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对工程影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2.1、对一般质量问题的惩罚

5.2.1.1、施工期间因工艺错误造成返工或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无因质量事故造成重伤、死亡者属于质量问题。

5.2.1.2、在质量检查中,上级领导或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本章节内容以外的质量问题,视其严重程度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通报或处项目经理5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检查通报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罚款的2~3倍加重处罚。

5.2.2、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未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监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均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

5.2.3、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以下。对责任项目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3000元。对工程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3000元~30000元。

5.2.4、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30万元。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3000~10000元。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10000~50000元。

5.2.5、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含)~100万元。

5.2.5.1、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或撤职处分,经济处罚10000~50000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接降级或待岗处分。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000元~300000元。

5.2.5.2、对事故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5000元。

5.3、其他惩罚

5.3.1、凡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质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未能实现创优目标的,将对施工项目、工程承包人按创优相应奖励标准的3-5%予以罚款。

5.3.2、对工程施工项目、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处罚。

5.3.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列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将视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大小对责任项目、工程承包人予以处罚。

5.3.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项目及有关人员、处以1000~3000元以上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3000~5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章、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本细则规定项目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处罚细则: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 8 土接搓处,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4、对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摸的罚款500~2000元。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1.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500元。

6.1.7、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漏绑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的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普通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的不纳入结算)同时进行径济罚款500~5000元。

6.1.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作假记录、无记录的每次罚款100~300元。

6.1.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50~300元。

6.1.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300元。

6.1.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6.1.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处罚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4㎡,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25㎡,每处罚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6.1.18、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19、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础、墙、板胀模面积大于0.1㎡,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20、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或层高偏差超过10㎜的,每处罚款100元。

6.1.21、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10㎜或小于8㎜,每处罚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300元。

6.1.23、现浇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100元;多用材料的还需赔偿材料费。

6.1.24、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柱、梁、板、墙超过±5㎜,每处罚款50元。

6.1.25、梁、墙、楼梯、板、柱在同一轴线、同一位置的该拉长统线而不拉,造成梁弯曲,10米范围内高低误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100元。

6.1.26、未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混凝土养护的,每次罚款100元。6.2、砌体工程

6.2.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配合比标示牌、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6.2.2、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或漏做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6.2.3、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罚款50~300元。

6.2.4、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搓,斜搓长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处罚款100~300元。

6.2.5、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的平均值)大于±10㎜(每楼层至少查三处),每处罚款50元。

6.2.7、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整改。

6.2.8、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

6.2.9、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必须返工,并每处罚款50~300元。

6.2.10、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1、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3、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每处罚款50元。

6.2.14、阳台栏杆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2.15、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6、对卫生间、厨房包括隔墙下口未按规范做止水带(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应对错缝搭砌,搭接长度小于90mm,竖向通缝超过两皮每处罚款50元。

6.2.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1/3,每处罚款50元。

6.3、门窗工程

6.3.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20mm,每樘罚款50元。

6.3.2、固定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及规范设置,每樘罚款50元。

6.3.3、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3.4、铝合金门、塑钢门窗、钢门窗安装固定不符合要求,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6.3.5、铝合金、塑钢门窗、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6.3.6、木门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处罚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空鼓、裂缝、面积超过0.2㎡,每处罚款50元,平顶天棚空鼓造成脱落,每处罚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50元。

6.4.3、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女儿墙压顶坡向未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6.4.4、墙面刷浆(喷浆)、油漆等饰面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积超过0.1㎡,每处罚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未按设计采取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6、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7、阴阳角角不顺直,偏差超过5mm的,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6.4.8、面砖、地砖、瓷砖空鼓面积超过0.5㎡每处罚款100元。

6.4.9、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100元。

6.4.10、楼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设计要求做滴水线,每处罚款100元。

6.5、吊顶工程

6.5.1、木龙骨无防火、防腐处理罚款200元。(无要求的除外)

6.5.2、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未做防腐处理罚款200元。

6.5.3、吊杆距主龙滑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间距长度大于1.5m时,无设置反支撑的,每处罚款50元。

6.5.4、重型灯具、空调、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如有违反,每处罚款500元。

6.5.5、吊顶无起拱、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6.6、楼地面工程

6.6.1、地坪严重空鼓、裂缝、起砂面积大于1㎡,每处罚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300元。

6.6.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20cm,每处罚款50元。

6.6.4、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5mm,每处罚款50元。

6.6.5、楼梯踏步宽度误差每步超过10mm,装饰板块高度误差超过5mm,每处罚款50元。

6.6.6、面层不同做法的楼地面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每处罚款50元。

6.6.8、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0.1㎡,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6.6.9、室内变形缝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条罚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50元。(设计无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50元。

6.7.4、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层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7.7、以上几条同时适用于屋面、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

6.7.8、卫生间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闭水实验罚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10 mm,每处罚款`100元。

6.8.3、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10 mm,每处罚款50元。

6.8.4、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防水层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6.8.5、刚性屋面分仓缝等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碳化,造成嵌缝胶泥整条粘接不牢拉脱,每米罚款50元并及时整改。

6.8.6、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 14 缝,每处罚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层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

6.8.9、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6.9、水、暖、卫生设施安装工程

6.9.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6.9.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大于允许偏差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9.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铸铁管、碳素钢管、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罚款50元。

6.9.6、管道、钢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罚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装反每只(处)罚款50元。

6.9.8、给水附件、阀门、消防、喷淋器具安装大于允许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8、风管制作,安装明显扭曲,每件(处)罚款50元。

6.9.9、保温密实外观差,粘胶带不平整,宽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电器安装工程

6.10.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处)罚款50元。

6.10.2、电线保护明配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处)罚款50元。

6.10.3、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10.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设计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5、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开关、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装高差大于5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6、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大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10.7、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不搪踢,每件(处)罚款50元。

6.10.8、明配镀锌钢管要按规定设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处罚款50元。

第七章、处罚的实施

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缺陷处罚是为督促各项目、施工班组以及相关个人切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罚款不是目的,是一种要求做好质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将罚款用于奖励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成绩的项目、作业班组和个人。

7.1、奖罚程序

7.1.1、优质工程奖励,凭上级文件并由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审批;

7.1.2、对项目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质检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实填写“质量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或劳务公司、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从该工程款中扣除(对个人罚款从被罚者工资中扣除);

7.1.3、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罚款,由工程技术部行文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各单位(部门),财务部从发生质量事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实施办法

7.2.1、奖励和处罚严格依据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职责权限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7.2.2、公司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帐户,用于奖励为优质工程和质量管理工作作出贡献者。

7.2.3、同一项工程荣获多项荣誉时,以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7.2.4、其它事项

7.2.4.1、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7.2.4.2、事故的分类和调查处理程序,同时要执行有关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7.2.5、•工程技术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管理、考核与实施。质量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一式肆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从该项目工程款中扣减。

对施工班组作业层的奖励与惩罚由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部不积极监督、指导的,要负连带责任。

附:质量安全问题处罚通知单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第3篇

我国山地、丘陵和高原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9%。过去在山区修建公路, 多以盘山路为主。新世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步,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随着高等级公路迅速发展, 有总长155km以上的公路隧道已经投入建设。但是, 由于隧道衬砌施工质量问题, 引起隧道工程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出现的各类病害严重影响了隧道的功能, 造成隐患, 危及行车安全。如何保证隧道施工质量, 特别是衬砌的质量, 确保在设计寿命周期内正常使用, 确保运输安全, 是设计和施工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设计和施工中采取一些合理技术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是完全可以减少隧道病害的发生、提高隧道衬砌施工质量的。

2 公路隧道混凝土衬砌常见的质量问题

隧道混凝土衬砌是重要的支护措施, 是隧道防水工程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是隧道外观质量的直接体现者。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的好坏对隧道的长期稳定、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以及外观美均有很大影响。

隧道混凝土衬砌常见的质量问题有:

(1) 衬砌混凝土开裂和和内部缺陷;

(2) 砌混凝土强度不够、衬砌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3) 钢筋锈蚀、衬砌背后空洞;

(4) 渗漏水。

3 公路隧道衬砌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3.1 影响隧道衬砌质量的因素:

影响隧道衬砌质量的因素有开挖质量、原材料、混凝土品质、衬砌厚度、施工方法、工程设备、围岩条件等因素。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

(1) 衬砌混凝土的质量;

(2) 衬砌混凝土厚度。

3.2 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3.2.1 衬砌开裂、背后空洞、厚度不足的原因

(1) 光面爆破效果差, 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不达标, 防水板挂设富余量不足

开挖时光爆效果差, 超欠挖现象严重, 而喷射混凝土施工时, 对欠挖部分一般不做处理, 导致喷射混凝土后该欠挖部位衬砌厚度不足;喷射混凝土平整度差, 超挖部分未补平, 防水板钢性大, 挂设预留富余量不足, 致使灌注混凝土时流体混凝土所产生侧压力不能使防水板处处紧贴喷射混凝土表面。因此, 在喷射混凝土同防水板间存有空隙或空洞。衬砌混凝土同喷射混凝土接触不紧密从而恶化了衬砌混凝土的受力条件, 衬砌混凝土承受局部应力, 易产生开裂、剥落。

(2) 混凝土施工工艺欠佳和控制不严

混凝土用水泥、粉煤灰品种选择不当;粗细骨料级配不合理、含泥量及有害物质超标;原材料计量不准确;混凝土运输浇筑时间长、振捣时间不够或漏振, 养护次数少、时间短等原因直接影响了混凝土的强度、抗渗、抗裂等性能指标, 混凝土品质下降是造成混凝土裂缝、剥落、渗漏的原因之一。

(3) 衬砌拱顶混凝土灌注不饱满

由于混凝土重力作用的影响, 拱顶混凝土难以灌注饱满, 容易造成拱顶上鼓, 衬砌内缘压裂、掉块的现象。

(4) 隧道沉降变形

由于地质、地层的变化, 隧道不可避免发生沉降变形, 沉降的不均匀性造成衬砌混凝土裂缝。

(5) 衬砌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小

钢筋保护层设计时考虑的是主筋的净保护层, 而辅助钢筋往往被忽视, 施工时技术人员理解上存在一定差异, 有的认为设计保护层厚度为主筋中心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致使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小, 甚至出现露筋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 混凝土炭化深度逐步加深, 钢筋保护层失去作用, 导致钢筋锈蚀, 混凝土剥落。

3.2.2 地下水渗漏的原因

(1) 初期支护表面在防水板铺设之前未处理, 防水板撕裂、破损、接头粘接不牢固。

(2) 施工缝、沉降缝渗漏水。由于混凝土收缩变形, 施工缝、沉降缝处会出现裂缝, 设计时一般采用止水带防水。但是, 止水带的安装比较困难, 其位置、质量不易保证, 形成了渗漏水的薄弱环节。

(3) 混凝土品质、抗渗性能差, 收缩、受力等裂缝也是衬砌渗漏水的原因之一。

(4) 二衬混凝土背后排水管路不畅通, 地下水不能顺畅排出, 被封堵在二衬混凝土背后, 在水头压力作用下, 地下水势必沿着防水板及二衬混凝土的薄弱部位渗出。

4 衬砌质量控制的几点措施及建议

(1) 从开挖爆破环节入手, 断面开挖的质量, 将影响其后的各个工序, 如能在开挖阶段严格控制, 就能够降低其他工序的施工难度, 保证施工质量。

隧道开挖光面爆破技术已很成熟, 但由于认识上的不足或在成本、进度方面考虑过多, 光面爆破的效果多数不理想, 超欠挖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建议将光面爆破效果作为主控指标, 明确超挖标准。光面爆破效果的好坏是保证衬砌质量的基础, 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

(2) 从混凝土质量控制入手, 优化混凝土配合比, 改善混凝土施工工艺, 提高混凝土性能品质。提高混凝土性能品质应从混凝土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拌和运输、浇筑四方面考虑。混凝土原材料选择时, 细骨料宜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粗骨料宜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膨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物掺和料宜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水泥及掺和料各项指标均应满足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混凝土拌和料用水宜采用洁净的饮用水, 其p H值、氯化物、硫酸盐、碱含量等各项指标均应满足混凝土拌和用水要求。在配合比选择时, 尽量降低水胶比和减少单方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 掺加高性能多功能复合型外加剂, 采用多级配粗骨料, 混凝土坍落度在满足泵送技术条件下尽可能减小, 以最大限度提高混凝土设计性能。浇筑时杜绝衬砌混凝土不振捣的弊病, 除插入式振动器振捣外, 在台车上按一定间距安装附着式振动器加强振捣。混凝土入模前, 应采用专用设备测定混凝土的温度、坍落度、含气量水胶比及泌水率等各项指标, 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后方可入模浇筑。

(3) 从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入手, 着重优化防水板性能指标, 改变挂设工艺。改善防水板的材料性能, 在不降低其强度指标的前提下, 降低防水板的刚度, 增加柔性和断裂延伸率。将常用的复合型防水板改为分离式防水板, 挂设时, 分两次施作, 先钉挂土工布, 再粘挂防水卷材, 同时应该进接头焊接工艺和参数, 加强充气试验检查。这两项措施都可不同程度使防水板与围岩或喷射混凝土更密贴, 从而减少衬砌背后的空隙或空洞。

防水板铺设前, 对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表面进行处理。切除锚杆头、钢筋头等坚硬物, 并用砂浆抹平。) 。

(4) 从混凝土施工工艺入手, 采用压力法灌注拱顶衬砌混凝土。如果在灌注拱顶混凝土时, 给混凝土加压, 使混凝土在有压状态下自动充满, 则可减少拱顶衬砌背后的空隙。比如在衬砌台车上拱顶部位设计安装与混凝土输送泵用管道相匹配的管道接口, 灌注时, 将输送泵的管道直接与其连接, 利用输送泵自有压力实现压力灌注。

施工缝、沉降缝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 施工时, 在地层、地质变化处设置沉降缝, 止水带的安装位置要精确控制, 尤其是在第一次混凝土拆模后, 第二次灌注前应加强止水带的检查, 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5 结束语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第4篇

关键词:高速铁路 隧道 质量

世界上的第一条高速铁路出现在日本,时度超过200km,高速鐵路与普通的铁路相比具有节约能源、土地、安全性能较高以及污染小的优势,现在时速200-250km的高速铁路技术已经趋于成熟。而铁路的隧道工程作为一项综合性较高的工程,具有着技术要求高、工期紧以及施工难度大的特点,并且其施工质量直接的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高速铁路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1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的特点

高速铁路的隧道工程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工程结构物具有着较为明显的特点,其表现为:①隧道工程处于应力场已经长期存在的介质内的建筑结构;②由于高速铁路的隧道施工是一工程的类比为主要的手段,计算只是辅助工具,因此具有更多的不可预见性的因素,在施工中可能要做出动态的调整。③结构的受力要受到支护结构刚度、支护时间以及开挖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在结构受力不均匀的地段更为复杂;④由于施工环境的特殊,即活动的空间狭小,各个工序之间的扰动较大,因此造成了施工过程环境的恶化,例如空气差、温度高、噪音大以及可见度低等,这直接影响工人的情绪,长期的工作在这种环境不利于身心的健康;⑤由于隧道只有一个可视面,其它大部分为隐蔽工程,因此很难对于整个工程作出科学的评价与分析,增加了施工的隐患,即使发现了问题,要返工也具有很大的危险系数。

2 铁路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2.1 洞口施工的质量控制。洞口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隧道洞门的质量控制、模板质量控制以及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2.1.1 隧道洞门的质量控制。隧道洞门结构物一般包括挡土墙、翼墙以及端墙等,主要控制地基的承载力。在基础工程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严格检测及验收,保证后续工程在合格的基地上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

2.2.2 模板质量控制。模板的质量控制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首先,工程开始之前要对于洞口的具体情况调研,根据工程的特点着手对于模板的设计加工及安装;其次,对模板的材料、结构形式严格检查,是否满足工艺的要求。同时对检测模板的结构尺寸是否符合混凝土设计所需的尺寸以及预留孔的位置大小是否符合要求;最后检测安装的牢固程度以及严密程度。

2.1.3 混凝土的质量控制。由于混凝土的质量将直接的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对于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要尤为严格。首先对混凝土原材料进场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试验;其次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最后对混凝土浇注进行过程控制,保证隧道的质量。

2.2 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洞身开挖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对于隧道的爆破以及隧底的开挖施工进行控制。隧道在开挖时主要针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一是控制装药用量,减少爆炸对于隧道对围岩的扰动;二是采用光面爆破,控制周边眼间距及外插角;三是隧道的开挖尺寸、高程以及中线符合设计的要求。隧道底部开挖的质量控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对于边墙基础以及隧道底部的开挖符合工程的施工要求,其深度达到设计要求,防止因深度不够而带来的隧道整体结构受力问题;另外就是对边墙的基础要事先清扫,除去积水及浮渣,保证混凝土与岩壁的紧密结合。

2.3 初期支护的质量控制 初期支护的质量控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钢架的质量控制、钢筋和钢筋网的质量控制、锚杆的质量控制以及喷射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2.3.1 钢架的质量控制。钢架的质量控制首先是对于使用的钢材的型号及钢筋进行检测,在此基础上进行以下的规范施工:不使用异物或者碎石填充超挖空间、不允许安装的钢架侵入二次衬砌断面、不允许虚渣留于脚底,同时在钢架的外围每2米使用混凝土预制块或者钢楔与围岩咬合紧密。

2.3.2 钢筋和钢筋网的质量控制。对钢筋的力学性能进行严格的检测,如果发现钢筋的表面有裂纹、颗粒状的锈迹或者弯折损伤时要及时的处理,不可作为受力钢筋。

2.3.3 锚杆的质量控制。使用到的成品锚杆必须进行规格、类型以及质量的检测,对于自制的锚杆主要关注其原材的质量。锚杆在施工中的具体数量要符合要求,并且在使用砂浆锚杆时要增加垫板,同时保证锚杆的方向与岩面垂直,以确保垫板紧密的贴近岩面,然后拧紧尾部的螺母。

2.3.4 喷射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对于隧道工程使用到的原材料,例如粗细骨料、水泥、外加剂等要严格的按照标准检测,杜绝不合格原材的进场。喷射混凝土之前要对开挖的断面尺寸、待喷面有无松动的岩块、墙角处有无杂物等检查,然后采取从下到上的分段、分层作业方式进行混凝土的喷射。

2.4 二次衬砌的质量控制 二次衬砌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衬砌台车的就位以及混凝土施工工艺两个方面。

2.4.1 衬砌台车的就位。衬砌台车要使用平整度较高的钢模板,防止在混凝土的表面留下气泡或者孔洞;衬砌台车的拼装要保持各板块之间的圆滑的衔接,其尺寸要满足设计施工的要求;使用中如果遇到衬砌台车变形的情况要及时的做出调整;针对衬砌台车支撑刚度不够的问题要通过增加支撑丝杠来增强台车的支撑;台车就位前要检查模板是否打磨干净以及脱模漆的涂量是否合适,防止混凝土麻面以及油渍的产生。

2.4.2 混凝土施工工艺。首先要控制原材料的质量、混凝土的配比,并且要随着机具、气候以及原材料的变化调整配比;泵送混凝土浇注过程中要保持落差在1米左右,采用对称式的全断面的连续的输送或者轮流两侧浇注;振捣的过程中要保持振捣棒深入混凝土不小于50cm,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不得超过90分钟的间歇允许时间,否则按施工缝处理。最后要控制脱模及养护的时间,二次衬砌混凝土强度应达到8.0MPa以上方可进行脱模。

2.5 隧道内部轮廓的构成以及缓冲段设计 隧道的断面在设计施工时不仅要考虑到空气动力学效应,还要满足后期列车的运营过程中其它设备的配设,例如避难路、检查道、照明、通风以及通讯设备等。而且隧道的出口端的微气压波及空气噪音问题也要通过缓冲段的设计而消除,例如通过不同的结构的入口缓冲段:一种缓冲段的设计是断面积不变,侧面有开口;另一种是段面积扩大,一定长度的侧面有开口的缓冲段。

2.6 隧道结构的考虑 高速铁路由于列车运行的速度较高,在通过隧道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强的震动,因此对于轨道、道床以及隧道壁的抗震能力的要求较高,西欧国家在此方面采用封闭式结构或者混凝土结构,隧道底部的承载力较拱顶的厚度大的多。

2.7 管棚的质量控制 管棚的质量控制要求在检查原材料的质量的基础之上,重点监测管棚的搭接长度、外插角、孔深允许偏差、钻孔孔位以及管棚的注浆液强度以及配合比等。

3 结束语

随着高速铁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隧道甚至特长隧道必将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实际的施工工程。目前研究较多的技术问题集中于隧道的施工速度、安全以及通风等,但是面临高速列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空气动力效应带来的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以及洞口的缓冲装置等与土建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问题都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1]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s].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验收暂行标准[S].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3]关宝树.隧道工程施工要点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第5篇

(讨论稿)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公司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更好地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周检查

项目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在每周六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周检查组由项目经理带班,成员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相关班组长组成,检查完后要填写安全生产周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中相关检查人员均应现场签名后留项目部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指派专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1.1集团公司在检查时发现项目部没有组织周检或周检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第一次发现时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时罚款5000元,1.2检查时发现项目部没有组织周检或周检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发现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每次罚款20000元。

2、日常巡查

公司质量安全工程部部负责对宜宾市区域内的项目进行日常巡查。日常巡查组成员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带班、公司专职安全员等两人或人以上人员组成,对宜宾市区域内的项目每周巡查一次,巡查完成后要及时填写“日常巡查表”,日常巡查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留项目部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项目部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指派专人落实,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2.1对不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的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罚款10000元。

2.2对不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现的必须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0元。

2.3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罚款50000元。

2.4拒不执行隐患整改发现第二次的由董事长(总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约谈,对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然后罚款80000元。

2.5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连续发现三次以上的公司将强制更换项目负责人,从此以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我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专项检查

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工程部负责对省内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组由分管副总经理带班、检查组成员由质量安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公司专职安全员等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节假日前后、高温气候、冬雨季施工公司将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前检查部门会提前发出专项检查通知,检查组成员将按专项检查通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好检查表格,由检查人员和被检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留项目部备查。检查结束后必须在项目现场召开检查讲评会,检查结果在检查讲评会上公布,检查讲评会由检查组成员主持并讲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与相关班组长参加,讲评会必须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应自觉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会议记录与签到表留项目部备查,对检查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消除隐患,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用公司规定的格式予以回复等待复查。

3.1对不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的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罚款10000元。

3.2对不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现的必须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0元。

3.3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罚款50000元。

3.4拒不执行隐患整改发现第二次的由董事长(总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约谈,对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然后罚款80000元。

3.5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连续发现三次以上的公司将强制更换项目负责人,从此以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我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月度检查

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工程部负责对省内项目在每月的最后一周进行月度检查(月度检查时间与专项检查时间重合的将取消该月检查),月度检查组成员由分管副总经理带班、质量安全部主要负责人和公司专职安全员等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省内项目月度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逐项进行检查现场评分,检查完成后填写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检查结果在检查讲评会上公布,检查讲评会由检查组成员主持并讲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与相关班组长参加,讲评会必须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应自觉填写好会议签到表。对评定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项目部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消除隐患,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用公司规定的格式给予回复等待复查。

4.1对不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等一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罚款10000元。

4.2对不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现的必须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0元。

4.3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给予50000元罚款。4.4拒不执行隐患整改发现第二次的由董事长(总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约谈,对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然后罚款80000元。

4.5连续发现三次以上的公司将终止项目合同或强制更换项目负责人,从此以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我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季度综合检查

对分公司、办事处和省外项目公司每季末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季度综合检查组成员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带班、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季度对分公司、办事处、进行综合检查,对省外施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分公司、办事处的检查要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外派人员履职情况,经营、财务、项目管理情况。5.1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情况和分公司、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汇报的情况,对分公司、办事处的检查作出书面综合评估结论,书面综合评估结论回总公司后要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

5.2对省外施工项目进行随机抽取的检查程序与省内项目的月度检查相同。

5.3检查发现分公司、办事处岗位责任制落实,经营、财务、项目管理,外派人员履职情况较差时,检查组回总公司书面报总经理、董事长商议后实施处罚。

5.4省外随机抽取的检查项目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处罚与省内项目月度检查处罚相同。

6、奖励

6.1创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四川省优质工程奖(天府杯奖)、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金杯奖)的,在制定项目目标管理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办法与奖金数量。

6.2在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每次奖励10000元;在省级检查中得到通报表扬每次奖励20000元。

6.3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公司标准化管理,主管部门推荐到项目施工现场召开市级或市级以上观摩会的给予奖励50000元。

6.4得到奖励的项目,以省市文件(或相关证书)为准,公司将按本办法第6条相应的奖金数额兑现奖金以资鼓励,作为以后优秀项目经理评选依据。

7、处罚

7.1发生安全事故或被记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的按公司【项目经理责任状】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7.2在市级检查中被通处批评每次罚款20000元,在省级检查中被处通报批评每次罚款50000元,7.3 集团公司公司质量安全工程技术部门每月检查中达不到JGJ59-2011,评定合格标准的罚款3000元一次。

7.4对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隐患整改,项目部不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或只是应付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的罚款10000元,第二次发现的罚款50000元。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现的必须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80000元。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第一次发现罚款50000元。第二次发现的由董事长(总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约谈,对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然后罚款100000元。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连续发现三次以上的公司将强制更换项目负责人,从此以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我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当发生7.1条的情况时,除按7.1条对项目进行罚款外另对公司派驻的相关管理人员处以3000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7.5因项目管理原因导致主管部门约谈公司领导的,罚款30000元一次;

7.6不服从公司委派人员管理或公司质量安全技术部门人员管理的,经核实罚款5000元一次;

7.7未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公司所需各项资料的罚款5000元一次。

7.8出现本办法7.1条罚款情形的由营负责人开出罚款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项目部,一份留质量安全工程部存档,一份交公司财务作为扣款依据,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9出现本办法7.1条罚款情形之外的,由质量安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开出罚款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项目部,一份留质量安全部存档,一份交公司财务作为扣款依据,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10本办法中的罚款列入公司安全措施费专帐,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或其他安全防护用品经费。

8、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起实施。

正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部

隧道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第6篇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第二版)

编制人:王东

审核人:余建生

批准人:张丛明

2014-8-18发布 2014-8-20实施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发布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二分部

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增强隧道架子队的质量责任意识,规范施工行为,提高质量问题整改执行力,防范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遏制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各隧道架子队以及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分部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

1、现场技术员

现场技术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巡检和工序验收检查,检查过程留取影像资料。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队伍整改,队伍整改不到位时不得转序施工,队伍强行转序施工的应立即向片区主管副经理报告。对于正在施工的工序产生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口头通知队伍整改,队伍拒不整改或消极整改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片区主管副经理;

对于检验合格的工序,验收技术员在工序验收记录本上签名后通知片区质检员进行转序验收,片区质检员验收合格并在工序验收记录本上签名后才能转序施工;对于片区质检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没有疑议的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报质检员验收。对于片区质检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有疑议的应报告片区副经理,由片区副经理组织验收。

2、片区质检员

片区质检员负责工序的转序验收,转序验收应在现场技术员完成工序验收后进行,为缩短验收时间也可同时进行。对于验收合格的工序在工序验收记录本上签名准予转序施工,对于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技术员和队伍整改,与技术员的意见不统一或现场消极整改时,应向片区副经理报告。

3、分部质检部

分部质检部负责对各洞口的工序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检,每洞口每周应巡查不少于1次,并发巡查通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向片区副经理汇报。质检部的巡查可与夜查相结合。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二分部

4、片区副经理

片区副经理负责对片区各洞口的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队伍整改。

对于现场技术员、片区质检员以及各级质量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督促队伍落实整改,出现异常情况时与分部总工和分部经理协商解决。

5、分部总工

负责制订重大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对各工点进行不定时检查,监督质量奖惩制度的实施。

6、分部经理

负责处理质量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四、质量奖罚条款

1、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及处罚标准

隧道施工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及处罚标准详见附件一

2、对架子队的奖罚规定

(1)各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对照附件一进行罚款;

(2)凡在云桂铁路公司、云桂公司丘北指挥部、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受到表扬和奖励,分部另行给予1-5万元奖励;

(2)1个月内没有收到各级处罚通知和各级整改通知的洞口架子队奖励2万元;

(3)实体检测存在缺陷的每米罚款2000元,同时扣除该部位的计量,直到缺陷整改复检合格后方给予计量;缺陷未按分部的计划完成处理的每米每周罚款2000元;缺陷处理后复检不合格的每米罚款2000元;

(4)对于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份罚款5000元并暂停开挖施工直到完成整改为止;

(5)违反“三检”制度,不按程序进行工序报验,擅自转序施工的,视其情节处以2000~10000元/次的罚款;

(6)湿喷站计量设备出现偏差和无存储及打印功能,每检查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

(7)凡因架子队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上级部门对项目部的处罚摊销到架子队外,分部将追加1~5万元的罚款。隧道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二分部

(8)凡因架子队原因导致分部受到业主红牌/黄牌处分或项目部处罚的,除按业主的处罚标准对架子队进行处罚外,分部将追加1~5万元的罚款。

(9)质量罚款,由安质部草拟处罚通知,主管领导签发,处罚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三日之内为被罚单位申诉期,三日之后处罚通知书自动生效。财务部依据处罚文件:“安全质量管理问题处罚通知书”,从责任单位当期计价款中扣除,并充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安全质量奖励,计合部依据奖励文件,在当期验工计价支付时,从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支付。

3、对分部相关责任人的奖罚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并留下影像资料、整改通知单等管理痕迹,整改通知单报质检部备案存档。

(2)质量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当质量问题无法解决时应逐级上报,上报时应打电话汇报,同时提供影像资料和整改通知单等管理记录。

(3)凡因现场施工质量卡控不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并且没有及时向上级主管及领导汇报的技术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事故损失额度的(1~10)%的经济处罚,且全线通报,并抄送局指、一公司各部门。

(4)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分部质检部以上(包括分部质检部)各级检查整改通知单的洞口,奖励洞口技术员2000元,片区质检员1000元;

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分部主要领导以上(包括分部主要领导)各级检查整改通知单的洞口,奖励片区副经理和质检部各3000元。

(5)对于各级检查中发现附件一中的质量问题的,对于管理失职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200~3000元的经济处罚,且全线通报。罚款在该月的奖金中扣除。

五、执行

1、本办法由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质检部是本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台账和处罚台账的建立,对检查频率不够的洞口,提醒夜查小组优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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