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2024-08-12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精选9篇)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1篇

妇女议事会工作汇报

创建单位:XX 市妇联 ?

实行范围:XX 市新台村 ?

创建背景:XX 村有 9 个村民小组,507 户,2085 多人,其中 14岁以上女性 600 人,已婚育龄妇女 447 人。XX 村妇代会设专职主任 1名,兼职副主任 2 名,委员 9 名。为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保护农村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和谐,保障村民****,增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 村于 2008 年 1 月成立了妇女议事会,由 9 名妇女组成。

主要做法和成效:XX 村妇女议事会成立后,围绕农村改革发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关爱弱势群体等主题访问调查,积极反应广大妇女诉求,向相干部门提请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重大村务决策,协助村两委调和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动、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等工作。1 是建立健全妇女代表议事制度。利用“妇女儿童之家”的平台组织妇女代表就妇女儿童发展、村公共事务等热门难点问题进行议事,提出对策与建议,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2 是建好“妇女维权站”。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展开法律咨询服务、“平安家庭”创建、调解家庭纠纷、制止家庭暴力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极力保护社会和谐稳定。3 是建好“妇女就业创业指点中心”。依托农村合作社和镇劳动保障机构,面向妇女家庭提供妇女创业信息,展开实用技能、创业设计等相干培训,搭建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平台。4 是广泛展开健康检查。联合镇计生部门,展开 1 年两次的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构成健康档案。5 是组建 XX 妇女健身文娱团队。通过组建妇女健身团、合唱团等方式,展开内容丰富、情势多样,妇

女脍炙人口、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2008 年 3 年,投入 10 万元,修建了村民健身文娱广场。

经过 XX 村妇女议事会调查摸底,了解到全村务工经商劳力有460 多人,有“留守儿童”28 人,这些“留守儿童”大多由年老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没有老人照看的“留守儿童”,只好将孩子送到学校实行全托。XX 村妇女议事会向村两委建议,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让在外务工村民安心工作。1 是落实“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度。由村干部、妇代会委员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与“留守儿童”签订协议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关爱帮扶措施,明确代理家长的职责,进 1 步规范“留守儿童”的行动。2 是落实“两个 1”工作制度。每季度和监护人电话交换 1 次,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每半年家访 1 次,与孩子谈 1 次心,加强与“留守儿童”心理沟通。3 是落实“留守儿童辅导员队伍”制度。联系“留守儿童”就读学校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组成的“留守儿童”辅导员队伍担当起孩子们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带路人和成长的保护人。4 是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活动登记制度。村干部、妇代会委员结对帮扶展开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内容详实记录下来,作为考核推荐干部和评优选先的重要根据,从而确保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截止到目前,全村 28 名“留守儿童”实现了全帮扶,同时,帮扶贫困母亲 2 人,帮扶贫困儿童 6 人,照顾“空巢老人”5人,累计资助资金 5000 多元。

主要经验或体会:XX 村妇女议事会以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安全为突破口,反应新情势下农村面临的实际困难问题,努力寻求解决办法,让村民、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最实际最关心最辣手的问题得到了美满解决,反应了该妇女议事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1 是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 是着力解决了“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安全和“空巢老人”的实际困难;3 是充分的发挥妇女议事会的作用。

2○逐一年 6 月 8 日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2篇

会议内容

卢校长发言:

致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学生家长: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大家来参加芬欧汇川/惠黎基金会生态果园助学项目社区议事会选举大会。

首先我代表大洞小学全体师生对惠黎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们也非常感谢县、乡、村各级领导和学生家长对助学项目和学校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将生态果园助学项目做好,为孩子们今后的生活条件和教学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保障,不辜负基金会和各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希望各级领导和学生一同监督。 最后,我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居民议事会会议情况记录

时间:3月30日 地点:马厂社区会议室

主持人:张加昆 记录人:易长远

应到会人数:35人 实到会人数:34人

到会率:97%

缺席成员:死亡一人

列席人员:社区全体党员、妇女小组长

会议议题:

1、汇报20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

2、讨论议决公共服务今年确定项目

3、讨论议决公共服务确定项目资金匹配

4、讨论议决补“三八”节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5、通报并讲解去年区困难人员补贴相关标准事宜

会议记录:

1、汇报年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

社区书记张加昆首现对大家说:“各位大家好,今天我们社区把全体党员、议事会成员、各个小组代表、妇女小组长及社区工作人员召集在这里开会,今天的会议有5个内容,大家请看白板。下面我们就开始进行会议的第一项,汇报2012年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我社区共第二次共发出592份征求表,收回591份,完成征集率99.8%,本次共征集项目有9项,其中①老龄服务及敬老活动得票544,征集率91.8%;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票496,征集率83.7%;③三八节趣味活动及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得票518,征集率87.5%;④社区综治得票502,征集率84.7%;⑤农村住户饮水改善、管理与维护得票496,征集率98.7%;⑥社区道路、院落、沟渠卫生整治得票474,征集率80%;⑦困难群众帮扶活动得票470,征集率79.3%;⑧社区居民教育培训得票454票,征集率76.6%;⑨大学生励志活动得票396,征集率62.3%。以上汇总情况经社区排序量化梳理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第二项、第七项和第九项不能纳入今年确定项目范畴,而第三项和第八项只是做了相应文字修改。

2、讨论议决公共服务今年确定项目

书记张加昆说:“通过我们社区把第二次入户征集项目梳理、排序量化并报街道办事处后,街道办事处又将此情况报区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因此我们是严格按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流程逐步开展此项工作。下面提交议事会讨论以上6项是否纳入今年公共服务确定项,请大家踊跃发表意见。”议员张其军说:“我来说一下,经过第二次入户征求意见,得出项目意见共9项,而这9项又报街办初审,其中有3项是按规定不能列入公共服务范畴才被审核掉的,剩余6项我认为是必要的。”书记又说:“大家说要得不,如果没有意见还是举手表决!”参会人员纷纷也举起了手。

3、讨论议决公共服务确定项目资金匹配

书记说:“刚才我们通过会议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今年公共服务项目共有6项,与确定项目相同,但是内容有所不同。去年有困难群众帮扶这项,今年没有这项而是添加了社区居民教育培训,经社区财务对上年资金匹配情况比对,初步拟定资金匹配①老龄服务及敬老活动6万;②农村住户饮水改善、管理与维护3万;③三八节趣味活动及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5.5万;④社区道路、院落、沟渠卫生整治4.5万⑤社区综治9万⑥社区居民教育培训3万,以上资金匹配是初步测算不着数景供大家参考,请大家讨论怎么样匹配更恰当一些。”议员吴庆川说:“依我看老龄服务和敬老活动能不能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因老年人每年都会有所增加,我建议在社区综治匹配项目减少5000元到老龄活动项目,其他项目都可以。”党员李义德说:“对,这个可以。”书记说:“议事会成员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请举手表决!”议事会成员纷纷举手。书记又说:“下面将确定项目资金匹配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议决,代表们有没有意见?”大家都说没有,书记接着说:“那就请全体代表和党员举手共同表决!”参会人员都把手举了起来。

4、讨论议决补“三八”节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社区书记说:“因今年3月8日公共服务项目未确定,社区就只是搞了 简单的趣味活动,因此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妇女同胞们也强烈要求再搞一次,今天项目也确定下来了,在此就讨论一下看怎么样搞,请各位代表踊跃的发表意见。”议员罗琼艳说:“干脆把我们大家带出去游玩一下。”社区主任李光宅说:“带出去玩是不行的,是违规的,再说社区年满18周岁的女同志就接近1000人,而老年人也比较多,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安全隐患。”书记说:“请大家考虑一下有关妇女健康和教育方面的可行话题。”议员陈群英说:“我建议搞一个文艺活动,同时搞一些知识竞猜和有关妇女健康知识问答之类的活动,再用匹配资金购买一些有关妇女健康保健用品进行发放,提高参与积极性,大家看行不行?”参会人员都觉得这个建议好。书记说:“既然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那我们讨论一下活动经费的标准和时间。”议员夏文勋说:“资金就按项目匹配的5.5万,时间定在四月上旬。”大家都觉得可行。

5、通报并讲解去年区困难人员补贴相关标准事宜

书记讲解了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同时还讲解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相关事宜,并建议在股民的基础上加入20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居民,对投靠、挂靠户不予认定。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3篇

虽然不少企业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置了企业的监事会, 但形式重于实质。对绝大多数企业, 甚至包括主管、监管企业的政府部门来讲, “监事会”这个词还很陌生, 知之不多, 研究不深, 更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制度保证, 实际工作中面临不少困惑。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要从“形似”到“神似”,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监事会工作新路子, 前景广阔, 任重道远。

正是基于此, 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 谈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1 监事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监事会工作的理论基础源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理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并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制理论。投资人在委托一部分人代理经营的同时, 又委托另一部分人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和制衡, 以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所以, 在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起有效制衡经营者行为的监督机制, 保护投资人利益, 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2 监事会的组织架构和法律地位

由于各国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渊源以及公司规模的不同, 公司治理的结构模式也不一样, 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组织形式更是百花齐放, 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

2.1 双层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2.2 双重型公司治理结构

2.3 单层型公司治理结构

2.4 单体型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选择了双重型治理结构, 即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的机构, 各自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同时,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监事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制度”, 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会一层”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如下图所示。

3 监事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3.1 到位不越位

所谓“到位”, 是监事会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 不留空白和死角, 更不能无所作为、形同虚设。所谓“不越位”, 是指监事会绝对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级管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 对发现的问题可以提示、提醒、建议甚至质询, 但不能影响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独立判断, 不能直接干预和中止企业决策、执行的进行。

3.2 制衡不制约

所谓“制衡”, 是指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分权、分工来实现, 以防止权利过分集中和失控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各机构只能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自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行使管理职能。由此可见, 制衡是制度安排, 只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职责分工, 独立运行、各司其职, 才能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反之, 不按制度安排的职责分工、权限和程序办事, 制衡就会变成人为的制约和掣肘。制衡是企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制约则是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就监事会的工作而言, 必须把握好制衡和制约的界限,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在坚持有效制衡的前提下, 努力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3.3 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所谓“独立性”, 是指监事会的设立、人事安排、薪酬待遇、工作条件、履职手段和方式以及独立发表意见等, 不受除股东大会以外的任何组织、个人的影响和干扰, 更不得依附和受制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这是投资人委托监事会代理监督职能所决定的, 是监事会能否有效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所谓“权威性”是指监事会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审计、高管履职、重大事项等独立发表意见时, 必须真实、可靠, 不得隐瞒、漏报。尤其对于接受公众监督的上市公司,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的报告和公司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监事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所谓“专业性”, 主要是指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是本行业、本企业的“行家里手”。无论是股东监事、外部监事, 还是职工监事和工作班子成员, 都必须具有履行职责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熟悉本公司的运作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同时, 还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职责。

上述“三性”, 独立性是履职前提, 专业性是履职手段, 权威性是履职结果。只有把“三性”有机的统一和结合起来, 才能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的实效性。

4 监事会工作的实践探索。

我国《公司法》, 在总结大陆法系监事会模式的基础上, 又吸纳了英美法系之所长, 在董事会增设了独立董事制度、在监事会增设了外部监事制度等, 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可以说,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是全世界最完美、最理想的, 也是最超前的。但从操作层面来看, 还缺乏相应配套的具体制度、协调的工作机制、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手段、方法, 还留有许多需要探索创新的广阔空间。在现阶段, 要做好监事会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抓住基础性环节, 制订好《公司章程》, 明确“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和权限, 完善各层面议事规则。《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小宪法”, 是各主体履行职责的依据和准绳。当然, 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 循序渐进, 不断探索。从监事会的角度, 绝不能就监事会工作谈监事会的职权, 而要从全局来规范“三会一层”的运行机制。重点放在董事会的决策规范上, 对经营层的职责主要是规范决策执行的效率问题, 对监事会则主要是解决“介入过程监督”的接口问题和履职监督的履职评价问题 (公开、公正、独立) 。

2) 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有为才有位。

(1) 探索履职监督工作模式。建立“董事、高管层履职档案”制度。实施年度评价和离任评价。对董事评价主要依据董事参会及发表意见、做出决策的情况进行。对高管层评价主要依据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向董事会、监事会述职的报告;二是分管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指标;三是董事会年终对高管层个人的测评打分 (参考) ;四是监事长约见谈话。

(2) 探索“过程监督”介入的接口。监事会成员按专业特长和身份代表, 分别列席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 不仅让监事更多地介入和了解本行运行中的重大事项, 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而且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有了直接的掌握, 并为落实问责制提供重要依据。

妇女缺席亚洲公司董事会 第4篇

The problem is most acute at the very top of the corporate ladder, where in many cases, women are nowhere to be found.

Women occupied only 6% of corporate board seats in Asia in 2011, according to a study conducted by McKinsey. That puts the region well behind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17% and 15% of board seats are held by women.

In South Korea, only around 1% of company board members are women. The figure is 2% in Japan, 5% in India, 6% in Indonesia and 7% in Singapore.

Even in Hong Kong -- Asia's finance capital and one of the most progressive cities in the region -- data compiled by transparency advocate David Webb shows that 40% of companies have no women on the board. Another 38% of boards have only one female representative.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5篇

根据街道妇联‚关于开展推评沿江街道‘百户好邻里’活动通知‛要求,路西社区妇联迅速行动,于2月15日开始,组织妇女议事会成员深入社区内各居民小组、新市民楼幢,宣传 ‚百户好邻里‛的评选要求和参选条件。

社区居民群众都能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大家集聚一起,你一言、我一语,依据‚好邻里‛评选条件,纷纷说出自己心目中最朴实、最感人、最具代表性的好邻里人选。社区妇女议事会成员收集整理资料后,经过认真商讨,提出了巾帼志愿者、独生子女家庭、新市民新邻居优先的评选方案,最终自下而上向社区推荐了24名候选人。2月21日,经路西社区40名居民代表初评,妇女议事会成员认真审核,反复评议,最终确定了20名符合条件先进‚好邻里‛上报街道妇联,参加街道‚百户好邻里‛表彰大会。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群众参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社区妇女议事会的独特作用,体现了评选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路西社区居委会

议事会总结 第6篇

2010年,按照市县两级相关要求要求,清江镇党委、政府精心安排,统一部署。综合统筹,认真协调,圆满完成了全镇村组议事会选举工作。全镇4村1社区,117个村民小组全部通过选举产生议事会,共选出村组议事会成员281名。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打下了更好的经常。现就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党委、政府依法组织成立了村组议事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专职副主席任副组长,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工作,同时作好选举日程安排。每个村组都安排了选举联络员,由驻村领导负责协调,机关驻村干部作好指导工作。切实为选举工作作好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为让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多样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初步和正式候选人的简历、基本情况等,共召开大小会议5次,培训工作人员108人,印发宣传资料160份,办墙报2期,书写大标语6幅,小标语145幅,设立宣传点宣传2次,出动宣传车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学校工宣传60余小时。通过深入扎实的宣传,群众知晓面达98%,充分体现人民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三、充分尊重选民意愿,认真讨论推荐候选人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真正做到还权于民,各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均召开了由党员、村组干部,老干部及群众代表组成的会议,讨论联名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通过预选,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得票多少确定了正式候选人。通过以上方式,实现了议事会选举真正的民主。

四、确保选举成功、有效

党政领导、全体机关干部分赴各村(社区)选委会指导、协助选举,认真按照法律程序,精心安排人员。周密组织好选举,做到了程序合法、选举合法,既体现了选民的意愿,又保证了选举的成功和有效。

五、认真整理归纳

议事会工作报告 第7篇

各位代表:现在,南边堰社区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议事协商会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社区工作回顾:自2010年1月社区班子、党支部换届以来,社区整体面貌换然一新。一年来,在上级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班子和谐,社区以党建为龙头,为核心,深层次的管理党建工作,2010年8月,社区又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区工作做出了平凡的业绩。

南边堰社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口分散,复杂。面对社区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我们积极去探索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以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化繁荣、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社区的各项工作蒸蒸日上。

完善基础设施拓宽思路建家园

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克服重重困难,调动社区居民、党员积极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在建设中勇于创新,为了完善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为了建设美好的社区家园,2002年社区通过各种途径筹集28万元,将原不足30平米的办公室扩大到60平方米,同时按照社区建设要求完成了“五室一场”的建设。建立活动场所在各驻地单位的支持下,社区建成了1000平米的健身场地。购置了电视机、VCD等,为居民健身娱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于2006年11月,315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落成。

服务社区居民凝聚众人心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社区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建起了功能齐全的社区小市场,使群众购买生活日用品不出社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困难户、残疾人30余人,使社区基本形成了残有所帮、贫有所济、难有所助的良好氛围。

充当民主桥梁反映群众呼声

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速凝剂厂空气污染情况。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又宣传了法律,并依法调解纠纷8起。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8篇

1 我国监事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功能

公司监事会作为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 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权的合理安排及有效行使, 是防止董事独断专行、保护股东投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为了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 我国1994年施行的《公司法》中规定了监事会制度。依其规定, 监事会乃股份有限公司之必设机关, 由股东代表与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同董事会平行处于公司股东会之下, 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董事会和总经理进行监督的机关。监事会的权力有如下几项:列席董事会会议权、公司财务的检查权、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对董事、经理违规行为的制止权及要求其纠正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1999年的《公司法修正案》将监事会制度引入了国有独资公司。2005年10月27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 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做了大量的制度创新, 使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安排更加详细合理, 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更加明确公平。针对实践中监事会形式化的倾向, 新公司法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了大量的补充, 新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的六项权利: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的权利;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向股东会提案的权利;质询和建议的权利;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的权利。监事会权利的实体化将有助于更大发挥其在现代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监事会应有如下两项功能:监督和服务功能:第一, 保护股东利益, 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监事会凭借出资者 (股东) 赋予的监督权, 代替股东专职行使监督董事及董事会的职权, 成为了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的必然选择。第二, 保护债权人利益, 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发生。依据《公司法》规定, 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承担的均是有限责任, 而这种有限责任制度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公司财务会计的任何虚假记载都是对债权人的欺骗, 公司财产的实际减少也直接对债权人债权的收回构成威胁。法律为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设立了监事会制度, 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状况, 防止公司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国家及广东省国企外派监事会情况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 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监督新体制、新机制、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和领导人员监督、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管理, 增强竞争力的重大举措。2000年3月15日, 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283号令) 规定, 国务院向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 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公布, 标志着国家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制度的正式启动。

广东省在2001年4月出台了《广东省省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 (粤府办[2001]26号) , 并于2002年向12家省属大型国企派出监事会, 向8家省属大型国企派出财务总监。2004年6月省国资委成立后, 原由省经贸委管理的外派监事工作划归省国资委, 2007年1月以后, 省国资委对原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 撤回外派财务总监, 在24个省属企业全面派驻监事会。

3 广业公司外派监事会的建设运行情况

外派人员情况:广业公司从2003年1月推行了向子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制度, 并从系统内选聘了6位财会基础扎实、财务、审计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各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同时兼任企业财务总监) 。目前广业公司向14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派出了监事会, 由6位同志担任14家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200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加强了子公司监事会建设, 14家子公司均配置了两名兼职监事协助监事会主席工作, 目前广业系统委派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会专职人员6名, 兼职监事人员28名。6位委派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均为广业公司本部副部长级员工, 所有的工资、福利在本部领取, 平时开展监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所在企业负担。

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 2003年出台了《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委派与管理办法》, 对监事的任职资格、产生及委任程序;监事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监事的报告制度;监事会主席例会制度;监事的考核与奖惩;企业配合监事会工作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初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广业公司各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对各子公司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纪律及考核、企业责任等操作层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派出监事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模式:广业公司委派子公司监事会主席对广业公司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监督各子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督促各子公司及所属孙公司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对任职企业董事、经理、财务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广业公司内部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制完成情况;对任职企业及属下全资、控股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督促企业推进财务管理目标, 督促企业加强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 防范经营风险。

由于广业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各子公司财务总监 (不进入董事会) , 在工作模式上建立了监事会主席 (财务总监) 参加监管集团董事会、经营工作会议, 重大资金调度、重大投融资会议、查阅监管集团相关资料、进行常规财务检查、年度综合监督检查等工作方式, 对重大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同时作为履行以监督为主的财务总监角色, 根据《广业公司财务总监委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子公司重大资金调度、重大投融资事项、对外担保、企业设立注销、对外投资、股权变动等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的事项实施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签工作模式。

在信息沟通方面建立了监事会主席 (财务总监) 月度例会、季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月度例会主要是沟通交流情况, 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委派总监、监事会主席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经营中的问题会以口头或书面向各子公司董事会、领导班子反映, 并提出处理建议。重大问题会同时抄报广业公司, 广业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会跟进处理有关问题及督促整改。

上述模式的优点及取得的成效: (1) 保证了子公司监事会的独立性。由于各监事会主席由广业公司委派, 6位同志均是本部副部长级员工, 工资待遇均在广业公司本部领取, 解决了传统做法上监事身份不独立的问题。 (2) 保证了子公司监事会的专业性。由于6位监事会主席均担任过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审计部长, 有扎实的财务审计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日常工作中能较准发现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从而保证了子公司监事会的专业性。 (3) 同时履行监督性质的财务总监职责, 能更有效地加强事前、事中监督。这种工作模式应该说是广业公司的创新, 也一直在进行总结、探索。

广业公司自实行委派监事会 (财务总监) 制度以来, 对推进系统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加强大额资金调度监管、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项目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的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4 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看, 监事会工作对企业的资产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在“不干预”和“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下, 履行了应有的职责。但从几年来委派子公司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看, 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4.1 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深入度和力度不够

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人事任免机制等客观原因影响, 使得监事会工作仍有较大局限性,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⑴管理的跨度过宽使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由于同时履行财务总监联签职责, 6位同志会较多关注资金、财务、对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 而同时监管多个子公司, 分别参加各公司的董事会、班子会、重大事项研究等会议要花掉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不可能有太多时间经常抽查二、三级企业财务账册, 工作的深度和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⑵外派监事人员比例较少影响工作的深入度。因企业需考虑人力成本问题, 目前只有监事会主席由广业公司派驻各子公司, 配合其工作的2名兼职监事人员均由子公司配备, 监事会组成中外部监事与内部监事的比为1:2, 专职监事与兼职监事的比例为1:2, 兼职监事均在集团领取报酬, 要监督自己的上司 (董事、经理层) , 工作的深入度和力度会打折扣。

⑶现行管理体制、人事任免机制也会影响监事会的工作效果。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由出资人派出, 董事、经理层由于掌握决策经营权及各种资源 (人力、物力、财力) 的支配权, 因此占据较大优势, 外派监事会主席要想较好履行职责, 必须得到所在公司董事、经理层的大力支持, 包括选配得力的兼职监事助手、履行监督职责所需的经费、行政办公条件等, 虽然董事会、监事会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都是对出资人负责,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但当意见发生冲突和目标不一致时, 监事会处于弱势的地位也将导致其不可能达到较好的监管效果。

⑷缺乏必要的中介机构技术力量支持。新《公司法》虽然赋予了监事会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中介机构的权利, 但从企业实际操作情况看, 由于考虑到成本因素, 该项权利也基本得不到落实。监事会由于缺少相应的技术力量支持, 形成工作量过大, 承担任务和自身力量之间不匹配, 战线过长, 有时顾不过来。因此, 在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⑸内部监督资源整合协同不够。目前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审计、内部财务检查以及纪检监察等工作均各自独立进行, 相互信息共享及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改进, 这也是造成监事会监督工作深入性不够的原因之一。

4.2 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手段还待改进

监事会目前在会议或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只能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 当企业不听取监事会意见时监事会只能事后向上级报告, 监督力度有限。新《公司法》虽赋予监事会对“违反规定的董事、经理人员有罢免建议权”, 但该权利目前在国有企业中普遍没有得到落实, 使得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层等高管人员的制约大为削弱。

4.3 对监事会成员必要的激励机制和相应的约束机制还不足

企业监事会作为与董事会对等的机构, 目前对其的考核、评价以及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广业公司6位委派监事会主席的考核是按本部员工每年一次评优的方式进行述职考核, 与子公司董事会的考核激励机制相差甚远, 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太对等。一方面, 兼职监事的报酬普遍低于经理层, 而且其报酬和行权费用均牢牢控制在经理层手中, 为兼职监事付出如此低廉的代理成本, 自然难以期望其发挥多大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 公司立法对监事怠于行使职权、渎职等不合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缺乏基本的规定, 监事们履行职责完全靠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觉悟。

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国企具有普遍性。

5 关于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国家新《公司法》实施对监事会地位及作用的进一步明确的大环境下, 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监事会的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对改进各级企业的管理、促进各级企业的经营在合法、合规、有序的状态下健康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现结合工作实际, 对改进国企监事会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思考及建议:

5.1 在监督职权范围的界定上, 应强化监事会的主体地位

在我国, 监事会是公司必设又常设的监察机关, 法律上赋予了监事会很高的地位, 将监事会定位为代表股东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者经营行为的公司内部权力组织, 应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主体地位。对监事会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履行职责、权利义务、业绩考核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以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在具体监督职权的界定方面, 除公司法已规定了的权力外, 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监事会的权力:第一, 赋予监事会更积极的财务监督权, 这主要是指监事会有以公司名义委托律师、会计师等财务专家审计公司财务的权力, 其费用列入公司支出;第二, 赋予监事会代位诉讼权, 代表公司对违法董事、经理提起停止侵害或损失赔偿诉讼;第三, 赋予监事会人事监督权, 对董事、经理进行人事制约, 增加监事会的监督力度。

5.2 改革监事会的人事任免机制, 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力度

我国现有监事会的职能难以发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结构, 人员素质和任免机制存在严重的问题。应在任职资格上进一步提升监事会成员素质, 抬高监事的进门“门槛”, 除了消极资格规定外, 将以专业知识为主的监事任职的积极资格予以规范, 更多地吸收熟谙法律、财务、技术的专业人才进入监事会, 以便更能充分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监事的任免机制是监事会制度的重要环节, 它从组织程序上保证将合格的人员选派并留任在监事职位上, 避免让那些主体资格不合格、主观素质不够以及可能存在妨碍公正、高效行使监督权的人进入监事会, 防止监事会监督权旁落, 形成“虚设”。

5.3 贯彻执行新《公司法》赋予监事会各种具体的程序性权利, 以保证监督的确实性

我国原有的监事会制度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之一是缺乏一套有效的程序来保证监督的确实性。随着新《公司法》的贯彻实施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将进入“体制顺畅, 职权明确, 运作规范”的新时期。监事会由过去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职权, 调整为全面履行新《公司法》赋予的职权, 具有检查公司财务权、监督企业领导人行为权、评价建议权、纠正权、质询权等项职权。在法律上赋予了监事会各种程序性的权利将保证监事会享有的实体性权利得以实现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权力的有效制约。因此出资人应鼓励外派监事会依照新《公司法》大胆行使监督职权, 防范“内部人控制”, 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5.4 建立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应建立对监事会成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和维护国家利益做出贡献的监事会成员, 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监事会成员中的优秀分子, 企业应统筹考虑其职业生涯中的上升通道, 可以提拔到一些集团的领导岗位。对履职期间未能发现和披露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经营者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严重损害国有资产权益行为的;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一律实行问责, 并建立起监事会成员合理的退出通道。只有建立可上可下的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团队才会有持续的生命力。

5.5 加强整合各种监督资源, 提高监管效果

如何有效借助各种资源, 帮助监事会开展工作, 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的问题需积极探索。监事会人员少, 任务重, 专业性强, 要更好地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提高时效性, 加强对各种资源的整合非常必要。企业外部方面一要加强与银行、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二要了解和掌握中介机构的审计情况, 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联系, 把监事会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年审有机结合, 提高监督时效。对会计师事务所受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问题线索, 进行重点检查, 必要时可另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企业内部监事会应加强与企业内部审计、纪检 (监察) 、法律、财务、投资和风险管理等部门的日常沟通。通过整合各种监督资源, 实现优势互补、互通信息、共享成果、形成合力, 使监督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

5.6 加强企业内部宣传及信息共享机制

要在各个层面上宣传监事会的性质、任务、职责、工作特点和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各级企业法人代表学习《公司法》、《条例》、《试行办法》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 使得各级领导理解和配合监事会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如果企业把必要的监管环节自觉地纳入经营管理业务流程, 及时与监事人员沟通, 提高经营信息的透明度, 将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与监事会监督工作的协调, 共同提高企业经营行为的效率和效益。同时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会计委派人员、绩效考核、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监事会联系, 互通情况, 共享资源, 共同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管, 形成合力。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有企业需要的有效监督机制, 既有赖于监事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也有赖于企业内部不断的探索创新。监事会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 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对国有企业改进管理、提高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构建起国有企业好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才能真正使国有企业机体自身建立起完整的“免疫”系统, 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从而为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公司法》

[2]《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3]《广东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

[4]《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资发监督174号)

[5]隗寿康.国有企业监事会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为主组建.中华管理论坛

[6]侯小芳.国有企业监事会怎样利用各类审计的工作成果.审计文摘, 20070513

[7]李小敏.加强监督管理, 促进保值增值.湖南省国资委网, 2006-5-24

妇女议事会工作总结 第9篇

关键词:留守妇女;村民理事会;云浮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4-0070-04

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城乡两元体制的存在,导致我国出现大量的农村留守妇女。自200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将目光聚焦到这个特殊的群体身上,试图在现有的组织基础与制度构架内找到使农村留守妇女走出困境的路径,但是效果都不甚理想。要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找到新的依托,而这一切必须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去发现、去实现。

广东省云浮市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建立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是由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和村民代表、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组成的介于政府与村民之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近三年的实践表明,村民理事会协调邻里关系、兴办农村公益、协助村民自治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本文将从分析现行留守妇女解决路径的困境分析入手,通过对比,指出村民理事会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并在现行实践的基础上就村民理事会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制度设计上提出一些基本设想。

一、现行留守妇女问题解决路径的困境分析

现行的对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路径,有学者将之称为宏微观相结合的“双轨策略”:宏观策略上,相关党政部门,将留守妇女议题纳入日常工作,并将其上升到社会管理和政策议程,解决法律和政策层面对留守妇女的漠视问题;微观策略上,妇联组织和留守妇女自发组织采用专门化的方法,根据留守妇女的特殊困难提供专门的社会支持和服务,给留守妇女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1]。理论上来看,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可以很好地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但是这种“双轨策略”在实行中却困难重重。

首先,宏观策略时效性不强、难以兼顾各地实情。

如前所述,“双轨策略”解决路径下,宏观层面的主要目的就是使留守妇女问题进入法制化、政策化的视野,制定关注留守妇女的法规、政策。然而这些法规、政策从调研、讨论、制定再到执行,需要较长时间,这就必然使得宏观解决路径的时效性不强,不能及时解决留守妇女的燃眉之急。另外各地留守妇女的实际情况相差很大,统一的法规政策很难将各地的特殊情况考虑在内,不能兼顾各地留守妇女的实际需求。

其次,村双委缺乏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全方位资源。

留守妇女目前的困境,从需求方面来说,其实质就是资源匮乏。这种资源匮乏是全方位的:做为异姓人,在夫村文化融入问题上,他们需要夫村宗族权威资源支撑;在邻里关系、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上,他们需要情感资源支撑;在农业生产中,她们需要劳动力资源支撑;在农村治安、重大突发疾病上,她们需要公共服务资源支撑;在农闲时,她们的文化消费需求缺乏必要社交资源支撑[2]。一个组织如果要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必须具有全方位的资源组织和动员能力。

微观层面上,现有体制下离留守妇女最近的、也最有可能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基层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简称村双委)。村双委由于具有一定的经济支撑,所以在公共服务资源上尚有一定的的基础,但在宗族权威、情感资源、劳动力资源、社交资源等方面的确实是乏善可陈。这也决定了他们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直接影响解决效果。

第三,妇代会主任职位的衍生行政性,使其工作职能错位,忽视留守妇女。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妇女的自发性专业组织并不多。现有体制下,农村妇女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也只有村妇代会主任。从性质上来讲,妇女主任的职能本应该体现两个方面: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和为满足妇女需求服务。但因其被纳入村双委构成(各地妇联文件均明确要求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双委)、工作受乡镇指派,且普遍兼任计生专干,实际上其已经被纳入乡村权力结构之中[3],这就使得村妇代会主任的职位性质具有了一定的衍生行政性。这种衍生的行政性常常使其工作职能发生错位: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主业,对付频繁的计划生育检查,诸如计划生育工作检查、育龄妇女定期检查、怀孕妇女例行检查等,还有每年的计划生育报表,而忽视了留守妇女其它方面的需求。

二、村民理事会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潜在优势分析

云浮市2011年试点、2012年8月全覆盖的村民理事会并不是专门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而设立的组织,但是与当前的农村妇女工作机制相比,它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上,具有更强的优势。

首先,村民理事会具有彻底的基层性,使得其对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更有时效性、针对性。村民理事会是“农村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协助村民小组强化民事自治”,也就是说它是介于村双委、村民小组与普通村民之间的自治性组织,离普通村民更近,进一步填补了基层政权到普通村民之间的组织空白,解决了法规、政策与普通村民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这种彻底的基层性使得它能够更有针对性地了解留守妇女的具体需求,并迅速有效地作出回应。避免了传统解决路径下,宏观层面策略的时效性、针对性不强,远水难解近渴的问题。

其次,村民理事会掌握的资源更具综合性。如前所述,留守妇女问题的实质就是资源的全面匮乏,村两委虽在经济支撑下有公共服务资源可以提供,但在情感资源、宗族权威资源、劳动力资源、社交资源等方面并不能满足留守妇女的需要。而村民理事会理事是由“本村有威望、有能力、有公德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以及村民代表、复退军人、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组成”,而且每千人有9-13名理事,这种人员数量和组成结构决定了村民理事会手中不但直接掌握着一定的世俗权威、文化资源、社交资源,并对劳动力资源、情感资源也具有相当的动员能力。村民理事会所掌握的公共服务资源可能不比双委多,但其掌握资源的全面性、综合性却是双委无法替代的,而这正好可解决留守妇女的资源全面匮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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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村民理事会的性质和管理方法,解决了行政衍生性带来的职能偏移问题,可专注于服务村民。

村两委及妇代会主任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但由于经费来源和管理体制的问题,其成为行政机构在基层的延伸或附属,使其职能主要聚焦在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上,而忽视了村民自治与服务村民这一核心职能。村民理事会定位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但在财务和产生方式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在财务上,他们不完全依赖政府,主要来自理事捐赠、社会捐助;在理事的产生方式上,自然村提名、支部审核、自然村公布,整个过程并无直接的行政干预,也没有如妇代会主任一样将其纳入基层权力机构。这种财务上的相对独立性和产生方式上的淡化行政干预的做法,使得其避免如双委和妇代会主任一样沾染上衍生而来的行政性。由于其立足于自治、专注于自治,使其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处理乡村自治中的重大问题。云浮市地处粤西,外出务工人员占到各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留守妇女问题普遍存在,做为自治单位的村民理事会,自然会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以村民理事会为依托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设想

与当前留守妇女的解决路径相比,村民理事会具有比较优势,这就使得我们可以设想以村民理事会为依托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但是,村民理事会并不是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在制度设计、人员配置、支持政策上并没有将留守妇女问题纳入其中。这就使村民理事会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上的优势只是潜在优势。要想使村民理事会在留守妇女问题上的潜在优势变成现实,就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对村民理事会做一些变革,使其工作能够长期聚焦于留守妇女问题。

第一,在理事成员构成上,增加性别视角,提高女性理事成员比例。在现有的一系列培育村民理事会的文件中,多次提到要积极吸收老党员、老干部、退伍军人、经济能人、外出乡贤、外来务工人员、民族代表、有威望的宗族长等进入理事会。可见,在理事会成员的构成上,考虑到了职业、经济实力、社会关系、民族、人口流动性等多种因素,但却缺失了性别视角的考虑。这就使得在已经组成的理事会中,女性理事比例偏低。比如:新兴县新城镇境南外社区理事会,共有31名理事成员,其中外来人口占了13人,还有12人是少数民族代表,说明其具备一定的代表性。但当我们转向性别视角来考察时,就发现在31名理事成员中,只有4名女性理事成员,占理事总数的12.9%。留守妇女作为粤西农村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村民理事会中占有更大的比例。理事中有了更多的留守妇女代表,因其与广大留守妇女感同身受,才会在理事议事会议上反映留守妇女的心声与要求,使理事会围绕留守妇女开展工作。

第二,将留守妇女问题作为理事会的经常性议题,并指定专门的副理事长负责。村民理事会经济上的相对独立和产生方式上相对较弱的行政干预,使其可将职能聚焦于基层自治和服务村民之上。然而基层自治和村民事务杂多而繁琐,如果没有专门的组织保障,留守妇女问题不会长期成为理事会的议题和工作方向。而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又恰恰是需要花长时间持续不断花大力气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为确保对留守妇女问题解决的持续性,可考虑将留守妇女问题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性议题,并设专门的副理长负责留守妇女问题,为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基层政府在对村民理事会的资源赋予过程中,应突出留守妇女问题的重要性。

现有的乡村理事会虽然在宗族权威资源、社会交往资源、劳动力资源、情感资源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经济资源这一方面却相对较弱。乡村理事会的经济资源主要来自理事捐赠和社会捐助,理事捐赠取决于理事的经济状况及思想觉悟,而频繁的社会筹捐活动会加重群众负担、增加抵制情绪,这都不具备可持续性。所以基层政府必须对乡村理事会进行资源赋予,以增强其开展工作的能力。云浮市政府以“以奖代补”项目为抓手,鼓励各理事会申报政府所提出的各种公共建设项目,申报成功的将给予建设资金。这一管理创新举措,既加强了乡村理事会的引导,又增强了乡村理事会的资源赋予,解决了其资金来源的不可持续性问题。

可见“以奖代补”的具体项目设计,对于乡村理事的工作方向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但是根据2013年竞争性“以奖代补”项目的统计,其项目主要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公路、水利)、农村环境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名村建设、农家乐、万绿村、卫生村、厕所改造)和农村公共服务(三网融合、农家书屋、村文化室)来设计,在计划建设的901个项目中,并没有和留守妇女直接相关的项目。要发挥乡村理事会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基层政府应该在通过“以奖代补”进行资源赋予的过程中,增加和留守妇女相关的项目设计,以此来引导乡村理事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中来。

第四,基层政府应创新管理办法,保障村民理事会的自治性质。村民理事会是农村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广大村民和留守妇女将其视为自己的组织,将理事成员视为自己人,而衷心支持。如果推动了这种自治性质,其职能会发生错位、进一步失去广大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基层政府,应该创新管理办法,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思维,来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引导,而不是控制,应该运用市场的力量来彻底激活村民理事会的活力,而不能采用行政化的手法,将其变成更低一层的“双委”。目前的,“以奖代补”和“一事一议”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要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理事会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上的优势,显然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杜洁.探寻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管理有效模式[J].山东女

子学院学报,2013(05).

[2]刘巍.西北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网络对其心理健康的影

响[J].妇女研究论丛,2012(05).

[3]矫杨,刘梦,王中会.基层妇联工作从计生走向妇女发展[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02).

(责任编辑:熊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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