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转让流程

2024-07-03

二手车转让流程(精选9篇)

二手车转让流程 第1篇

沈阳市二手车过户程序

1、看好车,谈好价格

2、签好后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地址:塔湾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门口)

办理过户。过户费用(根据车型200-800元)

卖车方需准备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买车方需准备

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3、二手车基本过户流程

车管所查档 → 刑侦、工商验车 →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 领取行驶证正本 → 购置税过户 → 签订合同→保险更名。

4、关于合同

合同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 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 籍手续。

二手车异地过户有以下几个程序:

1.先到交易市场交纳应该交的二手车交易税并拿到交易税发票。

2.带上交易税发票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去提出此车档案和去国税提出此车的购置费档案.之后去保险公司和稽征所办理保险单和养路费的变更通知单。

3.把以上全部提出的档案带回你要上户的车管所和稽征所.国税。按档案归属交上去就是.你交一种档案.办事员就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二手车转让流程 第2篇

可能大家都认为,旧车交易太容易,没有必要写这方面的东西。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去碰运气。现在交易完成了,写个记录与网友们分享一下填补历史空白!

1、交易前注意事项。

主要是关于车辆保险退款。车辆保险一般有2个,一个是交强险,另一个是商业险。保险公司说把旧车卖到交易市场,交强险是不退的。但如果车辆实现过户了,交强险也可以退。偶重点说的是商业险。

首先就知道,商业险的用费是按天计算的,如果保险没有到期,剩下的每一天,都您可以退出来的钱。据说退保险费有一个前提是当年没有进行过保险赔付。

退保险费可以使用3种方法,一是卖车前退保,二是把商业险连同旧车一起卖给交易市场。三是旧车交易结束后再退保。笔者的建议是第一种,即卖车前退保,免得旧车卖掉后,还要跑来跑去,多费口舌。

2、旧车估价方法。

新车价按使用年限乘以0.85的方法(来自网友推荐)。比如您的车子新车价是10万元,使用了5年,那么旧车转让的估计价格为:10×0.85×0.85×0.85×0.85×0.85=4.437053125万元。其它可能导致价格浮动的因素请您自己考虑,当然价格的确定更需要买卖双方商定。

3、需要准备的单证发票。(包括复印件)

㈠购车发票;㈡购置税发票或者完税证明;㈢车辆登记证书;㈣交强险保单;㈤行驶证;㈥车主身份证;其中大部分需要复印件,但可以让市场代为复印。

㈦机动车到场;㈧购车协议或者买卖合同(向市场代理商领取)。

3、找一个怎样的旧车交易市场?

估计中等规模以上的城市,会有一个集中的旧车交易市场,这种市场里面就有车辆管理所的办事窗口,如果单证齐全,半小时就能把手续办好。就去那里了,没有异议。

小规模城市可能没有那样的集中交易市场,可能就需要与路边的小店进交易。

4、找一个怎样的旧车交易代理商?

标准一:旧车交易价格与您的心里价位接近。标准二:离车辆管理所近一点。标准三:看上去不像是骗子?

5、交易开始。

㈠看车谈价格。您可以找两三个旧车交易代理商,直到找到一个与您心理价位接近的代理。㈡代理商检查您携带的单证是否齐全。㈢办交易手续。代理会与你携带相关的单证去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包括查寻违章罚款,复印相关单证,并进行电脑录入。㈣付款。代理商把交易款付给您。㈤拿回身份证,别忘了。㈥交车钥匙。您把旧车的钥匙交给代理商。

至此,交易似乎已经完成了,是否感觉少了点什么?请看注意事项。

6、交易结束注意事项。

对,少了《购车协议或者买卖合同》。许多代理商会有意无意忽视这个步骤。如果您需要向老婆汇报车辆是真的卖到交易市场了,而没有把车子送人,您就需要向代理商索要一个《购车协议或者买卖合同》。这是一个制式合同,基本包括车子信息,交易价格,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交易日期等内容,填写完了,双方在其上签个字,盖个公章就可以了。

7、检查您需要拿回的3样东东,身份证,卖车的钱,《购车协议或者买卖合同》。

虽然文字不算少,其实卖车很简单吧,哈哈„„

实战新车选车买车流程上牌程序心中有数

笔者刚买了一辆新车(10-15万),记忆犹新,写出来与大家分享,希望有所帮助。网上也有许多朋友提供了这方面的内容,可能比我更详细,更具有技术性,因此我力求突出实战中的有益经验感受,力求细致到位。

一、选车。

㈠您想花多少米用来买车?这是参考的第一方面。个人认为就轿车而言,15万及以下,选择纯国产车。如果为了面子,10万及以上选择合资车(大部分合资车现在也叫国产车,所以笔者把上述国产车称为“纯国产车”以区别,呵呵)。进口车不是我们老百姓能买得起的,这里不讨论。

㈡买什么系的合资车?

您最好用一个月以上时间,来进行考虑和选择。

如果买国产车,请选择口碑较好的。

如果买合资车,选择哪个车系?德系?美系?英法系?日韩系?关于这些车系的特色优缺点,相信大家在网络上已经了解许多了。比如德系车的耐用,美系车的皮实,英法系车的高性价比,日韩系的轻巧省油。还有欧美车系与日韩车系不同的设计理念,看您更加信任谁,反正我是买了法系车,因为皮实耐用,和较高的性价比。

㈢怎样确定买什么车?

适合您自己的就是好车。合适的价格,不能太费油,在安全和省油之间有个均衡,虽然说车子不是买来撞的,如果有五星碰撞安全更好,没有这个也无所谓,至少是比较耐刮蹭。如果家人有喜欢晕车者,同等的条件下,选择空间大一点的,能配天窗更好。有人建议,尽量选择“老资格”的车子,这样的车子比较稳定,小毛病少。所谓“老资格”,是指上市时间长,并且经过了几次改版的车子。当然,“老资格”的车子也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比如减配,创新技术应用较少的,但我总认为,车子使用状态稳定非常重要,您说呢?

还有一个很好的参照办法,就是选择与您的朋友或者同事相同或者相类似的车。这样对车子的评价就比较客观和实在,比满天飞的网友的评价和口碑要好得多。当然还可以免费试驾哦。

二、找谁去买车?

这是百姓省血汗钱的主要环节。卖车者分为3种:一是4S【基本没有优惠,有优惠也在5%以下除非遇到搞活动】,二是大卖场(二级代理商、综合经销商)【估计能优惠5-10%】,三是传说中的车贩子(个人)【可能优惠10%以上】,车贩子可遇不可求。在4S店或二级经销商选择车辆,最终都是在4s店提车、开发票、新车一般不会有问题。笔者是从大卖场购的车,超大优惠比率13%,不过送的东西基本没有了。

接下去就是价比三家,谁的价格低,加上谁的态度好,就选择谁。

三、订车。

选择好卖家后和车型后,需要向卖家订车,订车需要交钱最少是1000元,订车金额的多少以卖家通知为准。交了订车钱后,请检查一下,您收到的单据是什么?如果是一张收据,那说明您交的钱叫做“订金”,反悔比较自由。如果收到是一张《定车协议》,那说明您交的钱叫做“定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要反悔就有点困难。

订车后,需要等待数天至2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只能等待卖家通知。这个时间,一般4S店相对会短一些。

四、看车。

卖家发通知到车了,您就可以抽空去看车。更合适的名称似乎可以叫“审车”,审视的意思。

这个过程,有网友提出非常复杂的流程,其实我觉得没有必要,只要看一下3个地方就可以了。一看油漆,只需要绕着车子转一圈,看一下油漆的完整性,二看发动机舱,打开发动机盖子,看一下是否有很多的灰尘和泥巴,大概判断一下是不是试驾车就可以了。三看车内,也同样是看是否有很多的灰尘和泥巴。当然也可以拿出车内的车辆《使用说明书》,根据自己的理解,有重点的试用一下其中的功能,也可以短距离地试驾一下。如果有朋友是专业人士,也可以叫他一起去。如果您万一遇到了奸商,买了一辆试驾车,那恭喜您中奖了!这时建议先去买彩票,再有空去找奸商理论。哈哈

五、交车款。

审完了车子,就要交钱了,现款或者刷卡,都行,当然携带大量现款的安全性,自己知道。交了钱以后,您会发现卖家可能没有及时的给您购车发票,为什么?揭密据说,车子的发票在银行里,您交购车钱给卖家,卖家才能向银行打钱,银行才能把发票给卖家,卖家才能把发票给您。懂了么?所以我是3天后都拿到购车发票。

鉴于交钱和拿到购车发票有个时间差,建议您交钱后,先向卖家拿一张收款收据。放心一点。

六、上保险。

交了购车款后,就可以上保险了,虽然还没有牌照号码。交全款的保险可以自己选择哪家公司,贷款买车的,一般需要遵从卖家选择哪家保险公司。商业险里面,玻璃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一般不选,盗抢险自己选择,其它的建议都保上,需要选择一下保多少额度。如果保险员有空,您可以让他解释一下保险的具体情况。这样就明白一些。10万元的车子,一般全险总额(交强险加上商业险)为5000元左右。根据相关资料介绍,保险费可以打折议价,我只打了个9折,其实已经亏了,呜呜呜„„据说最低可以打到8折以下哦。如果您喜欢更低的价格,也可以选择上电话保险,这个自己研究一下。

这时,车子您可以开回家了,但是不要大摇大摆的开,因为这时,交警可以罚款您,没有牌照前保险不起作用。

七、交购置税。

一两天后,卖家通知,可以领购车发票了,这时也意味着您需要带上交购置税的钱,数额一般为购车款除以11.7,也就是8.5%的样子,具体数额,由国税局决定。你去国税局相应窗口交这个钱。

八、上牌照。

交了购置税后,就可以上牌了,把以前所有的单证都带到车所管去。感谢新法规,国产新车,免去了车辆检测的烦人环节。

㈠新车拍照。把单证交到办事窗口,按要求把车子停得正一点,拍个照片,咔嚓。㈡拓发动机号码。尽管新车上携带了2张发动机号码的纸条,车管所还是会要求再拓一次,需要交10元钱。㈢去办证大厅查看牌照办理流程图,心中有数。其实只要找到第一个办事的窗口柜台就可以了,下一个窗口去哪里,办事人员会提醒通知。㈣办理到最后一个窗口,办事人员会通知,现在可以去选择车牌号,并给您一个选号的条形码纸张。㈤选择车牌。找到选号机,站在那里观察一下,别人是怎么操作的,相信您3分钟就能学会。注意一次选号的时间,一般是300秒钟。如果超出这个时间,您还没有能够选出心仪的号码。那需要10分钟后,再进行第二轮选择。号码选定后,牌照在3天后会以邮寄的方式,到达您的联系地址。㈥领取临时号牌。号码选定后,告知一下办事人员,他会给您一个随机临时号牌。以及行使证和车辆登记证等等单证。总计费用150元左右。

二手车转让流程 第3篇

一、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

我国现行法律对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无明确规定, 不同法律规定有在适用中有冲突之处。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不得转让: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根据此,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据此,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所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且没有《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就应依法为有效合同。

新《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该条将物权变动的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的结果进行了区分。但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及该条加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规定, 所以仍无法解决现有法律对实践中存在的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矛盾问题, 因此我们只能运用民法理论通过法律解释方法来解决此问题。

二、从民法理论来看不动产变动的立法模式

从民法理论看, 未取得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有关。在大陆法系物权变动理论中,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有种基本模式:意思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模式和形式主义模式 (登记要件主义) , 而形式主义模式又可分为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两种。

所谓意思主义, 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 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充要条件, 登记与否并不对物权变动合同之效力产生影响。然而不登记之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其以法国民法为代表。在这种立法例之下, 没有物权行为的概念, 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就是引起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 两者合一, 一个法律行为可以引起债权发生及物权变动的双重效果。物权变动是债权合同的当然效果, 只要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合法并能确定, 则物权变动便产生有效之效果。不动产物权登记只发挥简单的公示作用, 不产生实体权利之决定作用。

所谓物权形式主义, 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除了买卖合同外, 还需要加上当事人就转移物权所达成的物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登记才能完成。也就是说, 在不动产上发生的一切变动都必须经过登记, 否则不生效, 这以德国民法为典型。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 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物权行为无效, 并不导致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当事人订立房屋转让合同并不以具有处分权限为条件, 只要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就可以签订合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给付客观不能时, 合同才会无效。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也采此模式。

所谓债权形式主义, 又称折衷主义。其物权变动只需债权的意思表示之外加上登记即可, 无需另有物权的合意, 故无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不存在物权行为无因性。即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债权行为有效为前提, 登记是不动产无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这种立法模式以奥地利、韩国等国家民法为代表。

立法模式的选择, 会直接对交易合同的效果产生影响, 进而对未登记之不动产交易纠纷的处理, 也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形式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相区分;如果选择意思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同时完成。

在我国, 关于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采取物权行为主义规则, 理论上有争议, 对于登记, 究竟为物权变动之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 一度成为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但对于不动产登记可产生公示效果的观点已经趋于一致, 不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对交易双方均存在极大的风险, 也易对交易安全与秩序造成妨碍。

笔者认为, 我国目前立法承认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 并将其与债权行为严格区分, 但并没有承认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无因型。对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采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 而不是物权形式主义。这在现行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 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登记;未经登记, 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从《合同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物权法》的立法看, 笔者认为, 在目前的审判实务中, 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从逻辑上来说更为顺畅, 也符合物权立法的发展趋势。所以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债权合同+登记的原则。在此模式下, 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 当事人双方就某项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依法订立转让合同后, 如果不能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房屋产权不能依法发生转让, 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有效成立, 故房屋产权变动 (物权行为) 与转让合同 (债权行为) 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行为。

三、《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转让”的法律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禁止转让。通过对我国不动产无权变动进行了分析, 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后, 我们应分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在房屋转让中, 房屋所有权从一方移转到另一方即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屋转让合同即为原因行为。对于该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基本观点:一种是把“转让”理解为房地产转让合同, 即理解为原因行为;另一种是认为“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即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如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解释为指房屋转让合同这一原因行为, 那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属于该条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转让”显然属于强行性规范, 因此, 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如果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根据前面对不动产登记的立法模式的分析, 则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 法律赋予登记以一定的法律效力, 旨在使社会公众通过登记知晓不动产之享有与变动情况。应当将登记与合同相区别开来, 登记不是针对合同行为, 而是针对物权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式。在登记之前, 便已有了有效的房屋转让协议存在。也就是说, 即使没有登记, 房屋转让协议本身仍为有效。所谓登记生效要件, 应当理解为对物权的登记生效, 而非对合同的登记生效。若为合同的登记生效, 则需有法律另有规定之情形。所以, 房屋买卖最直观的流程应是:当事人达成协议———买卖合同生效———转移标的物之占有———登记———取得权利凭证。基于此, 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为对转让房屋进行登记的先决条件, 是否取得房产证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而解释法律的方法主要有:语义学解释, 发生学解释, 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 体系解释和目的论解释。

从语义学角度看, 在我国法律界, “转让”既可以理解为转让合同, 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从体系解释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与我国现行物权法立法和民法界通论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体系是相符合的。从目的论的角度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当时可能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时至今日, 这十多年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变化早已超越了该法制定时的历史环境, 如果再将此条的“转让”理解为“转让合同”, 则会对房地产交易设置限制, 无法适应和满足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而从市场经济和民法秩序所追求的价值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从把它与其原因行为即转让合同区分开, 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保护善意第三人, 防止由于各地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普遍上涨和利益驱动,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利用《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来规避法律,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来欺诈善意的受让人、一房二卖, 逃避合同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出让人遵守城实信用原则, 努力履行合同义务, 保障交易的严肃性。

所以, 笔者认为, 从目的解释、我国现行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法、合同法的立法体系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现实看,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 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条语义上的“转让”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更合适。

综上, 新《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应当进行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却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而根据法律解释原则在我国目前社会环境下应将《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转让”缩小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所以在笔者认为无其他所有权争议的情况下, 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该依法履行合同, 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 而不应判定合同无效。

摘要:在我国二手房交易中, 一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即与他人订立转让合同转让房屋的案件屡见不鲜, 而法律界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本文试图通过民法理论分析和法律解释, 明确如何将《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新《物权法》的规定协调适用, 合法合理地认定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期促进房地产交易法律体系内部的有效整合, 统一房地产类似案件的审判标准。

关键词:房屋产权证,转让,物权变动模式,物权行为主义

参考文献

[1]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孔祥俊.法律解释方法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3]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二手信托”:资产转让难题待解 第4篇

“大量收购二手集合信托、资管计划、股权基金,有多少要多少。”2015年2月16日,武汉某财富公司的理财经理张强(化名)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信托产品认购信息。

原来,张强有个大客户委托他们收购1亿元的二手短期理财产品,剩余期限4个月、8个月、10个月的都要,一年以上的就不要了。张强表示,他原以为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客户需求,结果只经过两周时间,公司便帮他完成了2000万元的额度。

据张强介绍,去年12月份以来,想要卖二手信托的投资人也络绎不绝。不久前,就有3个客户找到自己,其中有两个客户等待转让的信托份额都在1000万元以上,并且这两个投资人明确表示要配置股票。

所谓“二手信托”,是指信托受益权转让。据权威机构数据显示,2014年12月起,信托理财市场就有所降温,这表现在单周集合信托发行数量环比减少,也表现在“二手信托”的买卖超乎往常地火爆起来。

尽管需求火爆,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赵廉慧向媒体指出,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缺乏有效的监管,尤其在交易定价、产品信息披露环节缺少行业性的、统一的操作规范。

业务升温

近日,记者查阅多家理财机构的官网后发现,各网站都有多个二手信托的转让和求购消息。

记者在国内某大型信托公司官网看到,该网站“信托产品受益权转让”一栏中就公布了近30条“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息,记者拨打客服电话咨询了解到,这些转让的信托产品多数已转出了。

而记者在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网站也看到有多款正在转让的信托产品,如一款债券类集合信托计划的转让规模为200万元,剩余期限为1年,挂牌价格198.8万元,并注明“价格可以商量”。以该产品为例,成立时的预期收益为10%,如果以198.8万元的价格成交,受让者的收益就提高了0.6%。若经协商,转让者作出的让利更大,则接盘者获得的收益更高。

另一家财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介绍,如果价格上达成一致后,转让方需要和受让方一起到信托公司或第三方理财机构签订三方《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过程中还需要向信托公司或第三方理财机构支付一定手续费,一般为转让金额的千分之一;若通过第三方撮合还需要支付一定佣金,这部分差距较大,从万分之一到百分之一不等。

“信托中途‘退出’其实不太现实,因为信托产品的提前赎回权一般掌握在融资方手里。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收益权是可以转让的。多数信托计划不能提前终止,投资者想要中途退出只能自己寻找下家,转让收益权。这是一个近万亿元的市场蛋糕,谁都想分得一杯羹。”一家信托公司高管对本刊记者如是说。

他所说的万亿元市场蛋糕,就是信托登记与受益权转让业务。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信托资产规模约为12.95万亿元,今年一季度末资产规模就已超过11万亿元,成为国内第二大金融子行业。若按其中10%信托资产存在转让需求计算,规模就可以达到上万亿元。

转让存难题

“二手信托现阶段能够如此火爆,主要还是得益于股市造富效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

不少人愿意买个二手车,看中的就是性价比。如果买信托,你会买二手的吗?”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急于变现未到期的信托项目,或源于当下股市的赚钱效应。

不过,某第三方理财机构内部人士坦言,“对于信托转让方而言,转出未到期信托产品并不划算。”

他举例称,假如某投资者持有一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10%,期限为2年,若持有满1年后转让,不仅损失了第二年10万元的收益,由于转让时在价格上作出一定让步,加上转让费用,最终的损失会更高。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个人投资者一般在两种情况下转让信托受益权,一是急需资金;二是提前了解了项目的一些不利信息,对项目的风险及未来的收益保证不太看好。因此,转让活跃不排除是由于一些投资者为规避风险而提前出手。

“而信托转让后相关风险也一起转移,如果接盘者选到好项目,收益显然会比新项目更可观,若不慎买到风险较大且遭遇兑现难的产品,就要承担高风险,甚至有可能会面临损失本息的风险。”此外,还有一位理财师表示,目前信托产品转让往往是单独谈价格,没有形成业内统一标准,因此无法标准化,价格视信托产品资质、转让人迫切程度、资金量等而定。

“受益权转让影响的主要是受让人。在受让之后,除能证明转让人有欺诈、胁迫等事由之外,原受益人即从信托结构中摆脱,新受益人可向受托人主张受益权。若信托项目有风险,除非原受益人有担保,原则上受益人只能向受托人主张违反信托的责任,信托财产上的风险由新受益人承担。所以受让人在受让之前应认真考察信托项目的运作状况。”上述理财师向记者解释道。

本刊记者获悉,我国信托创设之初便定位成私募金融,作为非标资产的信托产品很难得到流通。现在有转让需求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转让平台只有几家,而且尚未建立起市场威信。

此前,深圳高搜易有限公司CEO陈康就对媒体公开表示:“对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目前很不规范,鱼龙混杂,非常有必要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搭建一个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流通转让平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有效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这样才具有公信力,同时有效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已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等地方性平台,相继开展信托受益权集中登记、信托合同登记、信托受益权转让等业务。但受制于信托登记制度缺失、区域性交易平台无法跨区交易等政策因素,相关业务发展缓慢。

信托法律师张远忠此前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受益权转让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市场。一般是在信托公司的官网上有一个转让的板块,客户需要转让就去他们的网站或者市场部登记申报。信托公司那边如果找到投资者愿意受让就撮合成交,然后信托公司再办理登记转让手续。

但是由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直接连接点没有打通,所以挂出去的待售项目往往很长时间都无法得到正面而有效的响应。”

“信托受益权转让看起来走一个程序就完成了,但是从实操层面看,不得不考虑转让的效力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29条对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进行限制,该办法虽仅仅属于银监会的规章,但是在司法对尚未有明确的认定现实中,有可能影响转让的效力。受让人应注意自己是自然人还是机构,是拆分受让还是整体受让。”赵廉慧提醒转让主体在转让之前一定要先根据银监会规章明确自己的权限,以免影响到转让效力。

亟需统一平台

本刊记者获悉,目前国内尚无成气候的信托转让平台。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已经敲定国家首个信托登记转让中心将落户上海自贸区。

今年年初,银监会非银部正式启动信托产品登记系统二期升级暨信托非现场系统整合工作。中诚信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闫文涛此前公开表示,目前信托资产由于流动性差,资金不能及时变现,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够,通过平台实现信托资产收益权转让,增加信托资产的流动性,有助于盘活信托资产存量,为信托转让提供途径,也是打破信托刚性兑付的途径。全国信托登记中心的目的在于发展二级市场转让。

事实上,北京、上海、深圳已经涉足信托二级市场转让。早在2006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就设立了上海信托登记中心,成为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此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产权交易中心相继成立。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上述几家信托转让平台上往往有很多挂牌转让的信托,但没有人来购买,交易并不活跃。据其了解,北金所已经基本放弃了信托转让这块市场。

而对信托公司来讲,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信托转让,个别信托公司如华宝信托成立了内部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平台“流通宝”,但也只是面对华宝信托自己的客户。

有专业人士认为,大部分做理财直销的公司会比较有优势,因为手里掌握着直接的客户资源。目前优选财富要对接一个转让的项目不是难事,就看公司风控部门是否认可这个项目。知名二手转让平台,必定会在比较成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中产生。

金融板块

二手车转让协议 第5篇

六、甲方保证在办理该车辆过户时的证件齐全,各类规费、保险有效。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车的全部过户手续,并配合出具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上述车辆于 ~ 年 1 月 16 日交付给乙方,自该车辆交付起,由该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如因车辆证件或手续问题无法办妥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车或换车,甲方应无条件退回乙方所付购车款。

2、如支付定金后乙方逾期未交清余款,甲方有权将该车另行作处理,所收定金不再退还乙方。

3、在提车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过户押金共计 元整(2000元/车),乙方须在自提车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车辆的过户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不退还未过户车辆的过户押金。过户手续完成后,车主向车管所取得证实后即退还收购方的过户押金,但不计付利息。

九、乙方在购买时确认所购车辆的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退车,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所收取的购车款项。

十、因车辆保险未能过户导致保险拒赔的与甲方无关,提车之前出现的事故、违章等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提车时,甲方向乙方交付随车资料,提车时刻以乙方签署的车辆收条所注明的时间为准。

十一、补充条款: 上述第八条违约责任中的第3条不适用于本合同,甲方免收乙方 的车辆过户押金。

十二、如果本协议第十一条补充条款内容与其它条款内容不符,则按补充条款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签章)

二手车转让合同 第6篇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住 址:住 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东风标致508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

发动机号:8514711 车架号:LDCB13X42C201819

5二、有偿转让价款为:¥14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签订协议后过完户立即付清。

三、此车自2014 年1月9日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2014 年1月9日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

六、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方。

八、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保险证明等各类证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二手车转让协议 第7篇

卖车方(甲方): 买车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车主

,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色 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

****年**月**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户转籍。

三、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

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

11、非法转卖他人车辆的。

四、****年**月**日

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年**月**日

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过户费由

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年**月**日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甲方现已于

****年**月**日将该车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年**月**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币

元整。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浅析转让二手住房的个税缴纳 第8篇

关键词:二手住房 转让 核定 核实 税负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出台后,二手房市场再度被炒热。如:在郑州,二手房交易量呈现“井喷”态势,日均受理业务数量为以前的5倍。又如:在湛江,二手房交易量及价格与去年相比增长较大,其中第一季度二手房住宅成交261.6万平方米。

一、文件中所要求的,是新政还是旧规

对于二手住房的交易,在文件出台前就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核实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而文件中要求的就是前者。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按住房转让收入直接乘以核定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率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湛江取中值,确定为2%。

核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收入。

二、核实征收较核定征收,税负是否一定高

单从税率来看,给人的错觉就是在核实征收方式下,税负将大增,这也是文件出台后,二手住房交易量井喷的根本原因吧。但我们仔细分析下,就会看到两种征收方式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转让收入,一个是转让所得。

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住房所取得的全部收入。转让所得是指转让住房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及住房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后的剩余额,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净赚额。

我们来看个实例,湛江王先生于今年4月30日转让住房一套(不符合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成交價格为80万元,房屋原购房价款为50万元,可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并符合依法扣除标准的相关费用为9万元。

核实征收方式下,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80-50)×5%×(1+7%+3%+2%) =1.68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50-9-1.68=19.32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9.32×20%=3.864万元。

核定方式征收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住房转让收入80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80*2%=1.6万元。

两者相比,同样一套房,核实方式下王先生需多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万余元。那么不管什么条件,核实方式下转让二手住房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定会多吗?延用上例,但将王先生取得房屋原购房价款改为60万元、可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并符合依法扣除标准的相关费用为12万元,我们再来计算一下:

核实征收方式下,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80-60)×5%×(1+7%+3%+2%) =1.12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60-12-1.12=6.88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6.88×20%=1.376万元。

核定方式征收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仍为住房转让收入80万元,所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也仍为:80*2%=1.6万元。

两者相比,核实方式下王先生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数千元。那么,什么情况下转让二手住房,核实征收方式下缴纳的个税更少一些呢?我们来做个演算:

首先,我们将净赚额占转让收入的比例称为利润率。根据两种征收方式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如是算式:收入×利润率×20% < 收入×2%,化简得出利润率<10%。换句话说,当个人转让住房净赚额小于转让收入的10%时,核实征收方式下需缴纳的个税更少。

三、个人转让二手住房,如何让所得税税负降到最低

首先,我们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让转让行为符合政策规定。如:财税字[1999]278号文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又如:财税[2011]12号文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款;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当然,我们对失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要有所了解,不然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如:财税[2011]12号文第三条,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其次,购置住房时发生的费用,尽可能地取得和保管好合法票据。如:购置商品房的发票、自建住房的建安发票、购置或自建缴纳的相关税费的票据。又如: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再如: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指的是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的有效证明。

四、税务征管机关是否会一律适用核实征收

我们知道,要计算出真实的净赚额,转让收入、原购房价、相关费用就必须真实,并且都要有合法的票据。如果转让二手房的人没有取得合法的票据,转让住房的利润无法准确计算出来,税务机关还是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至于如何核定,各地不一定相同。

将转让二手住房的核定征收率确定为2%,国务院的文件出台后,税务机关是不是应该予以提高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

如果税务机关要让核定征收所征收上来的个人所得税款等于按核实征收方式征收上来的税款,得式:收入×利润率×20% =收入×核定征收率。

依照国税发[2009]31号文应税所得率的内含,式中利润率等同于文件所说的应税所得率,式子变为:收入×应税所得率×20%=收入×核定征收率,化简得出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率/20%。

31号文中,房地产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定在10%~20%之间,由此可得出:10%<核定征收率/20%<20%,化简得出2%<核定征收率<4%。若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定为15%,按上述思路可得出核定征收率应为3%。

基于个人转让二手房与房地产企业(核定征收方式)所得税税负相同的理念,税务机关可能会提高个人转让二手房的核定征收率。但是我们知道,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机关是不能事前确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

房地产企业对个人来说,是个大家伙,维持自身正常经营、必要的税收策划,其税负又能去到哪、实际去到了哪?这都是税务机关是否会调高个人转让二手房核定征收率的重要考量因素。

记得经济学上有个基本的理念,把钱投资在股市或房产上,可减少因通货膨胀而带来的资金贬值。目前,中国的股市不能给百姓信心,老百姓只能将多于的钱投资于房产,这也是房价坚挺不跌的重要原因吧。在政府打压态势下,我们要关注出台的新政,更要分析好新政后面的相关税收政策,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资料: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二手车转让合同 第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手车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车转让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现将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

第一条汽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从交易时间_________,在此时间后车辆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

第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备用。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2

第一条 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汽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车转让合同3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的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出让价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该车银行按揭本金利息并办理好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该车车祸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受让人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现将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备用。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二手车转让合同5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现将中华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车辆质量均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

双方商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各种证件、手续,包括:。

2、乙方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元整)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余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壹辆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年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年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道路运输证。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现将 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 年 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 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 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另 份备用。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8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奉行诚实、平等、公平的原则,甲方现将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为:,里程表数为:,交车地点:。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后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订立该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 年 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法院查封,不是银行按揭,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违章,债务,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码能与车辆管理所档案号码一致,保证该车来源合法,保证行车证,路费年票,车辆购置税证合法有效,已缴纳相关规定费用,并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以上事项本车不能办理过户的,乙方将本车退给甲方,甲方退回以下所收到的车款给乙方,并承担因本车维修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包括:

A、行驶证: □正本 □副本 B、有效年票和车船使用税:□收据 □完税证明

C、原车发票: □有 □无 D、机动车登记证书:□有 □无 E、购置税证: □有 □无 F、保险: □有 □无

G、车钥匙 H、其它: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此车在乙方交车签定日前一切的.交通法事项均由甲方负责,签定后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自合同生效后第天(或行使里程数达量保证保修期。期间因非车辆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本车维修费用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车款签名:)。余款 ¥ 于正常过户后付清,(甲方收到乙方车余款签名:)。

<第六条>: 此车辆自双方交车签定后,其使用权及财产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自车辆正常过户后自动失效。

<第七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 [ 购车方(乙方):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交车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二手车转让合同9

卖方:__________;地 址: ;电 话: 买方:__________;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 身 颜 色: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 驶 公 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千斤顶 □钥匙

3、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车辆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协议签订时,卖方需及时把该车辆交付给买方占用使用。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买方的使用。

2、车辆本协议签订日以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买方无涉,签订日之后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3、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①应买方的特殊要求,双方约定车辆继续挂靠在卖方的名下,并不立即发生实际的过户行为。若日后买方要求为该车辆办理过户,卖方需无条件、及时地协助买方办理。具体过户时间由双方约定。

②日后办理过户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方承担。

③协议签订之日,车辆的所有权归买方。

④在未办理过户期间,该车辆发生的法律关系与卖方无涉,均有买方承担。

4、因双方约定该车辆并不立即办理过户,故卖方需及时将买方使用该车辆时所发生的各项问题及时转告买方(如违章罚款通知)。若因卖方故意拖延给买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卖方需承担适当的责任。

5、因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故卖方的亲属对该车辆不享有继承权。

四、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则需向买方支付车辆总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若因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车辆总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买方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若因买方未及时处理给卖方造成损失,买方需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10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色

次选颜色:____色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______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11

售车方(甲方):潘XX

购车方(乙方):刘XX

甲方现将中华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桂C1099发动机号为:

4G634-A7497车架号为:CDAXXX。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__年03____月____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__年03____月.____日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车辆质量均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

双方商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4800元。(肆万捌元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各种证件、手续,包括:。

2.乙方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25000元(贰万伍千元整)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余款2300元(贰万叁千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名)乙方(签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12

卖车方(甲方):

买车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车主,发动机号,车架号 的色 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________年____月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拾万 仟 佰元整。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户转籍。

三、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拾万 仟佰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过户费由 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 ________年____月日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甲方现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 币拾万仟佰元整。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13

甲方(售房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交易车库情况。

(一)该车库座落于宿迁市西湖上城院内,位于一栋楼楼下1-008号,车库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该车库暂时没有房产证。

该车库原属_______所有,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转让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车库一并转让。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车库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交易时间

买卖双方自愿协商交易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卖方在足额收取购车库款后向买方出具收据并交付车库钥匙。

第四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库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车库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全部税费,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必须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在交易前卖方未能处理完毕该事宜,交易后仍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再拥有该车库所有权,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如买卖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证明人 买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二手车转让合同14

售车方(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简称力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原车主)将白色奇瑞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EFXXX,车架号为AA701XXXX5529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为元。

二、在该车移交前,甲方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及该车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移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附加费及保险费等)。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辆工作状况表示认同和接受。

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得要求退车及退还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合同15

甲方(售房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车库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车库座落于x市健康路29号院内,位于西单元一楼东户楼下,车库面积为x平方米;

(二)该车库暂时没有房产证。

该车库原属xx所有,身份证号码为:_____证明人:_____,身份证号码现转让给_____夫妇。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车库一并转让。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车库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万元。

1、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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