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2024-09-21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精选10篇)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1篇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不仅可以规范了社会秩序,而且降低了风险社会公共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在目前形势下,由于受到市场失灵、政府管理失灵的影响,导致风险社会应运而生。因此,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重视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当前社会大环境,制定并构建新的管理机制,从而消除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失灵现象,缓和和调节社会矛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进行分析

风险社会,一词最早是由德国学者贝克提出,当时处于工业社会背景下,从《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书籍中,贝克以生态危机作为切入点,并将其看作是当时工业文明下的一种社会危机,之后对风险社会有了初步的定义,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逻辑性和扩散性,二是风险社会将会影响到社会正常运行的各个领域,它关系着社会制度的变革、社会结构的调整等。从目前社会运行的现状了解到,风险社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受到政治、经济、生态或者是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均会引起公共危机,这种情况下,一旦风险社会真正到来,会影响到人类的主观意识、认知能力及判断能力等,在没有采取及时的防治措施时,导致风险社会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极有可能引发不良后果。而公共危机是风险社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产生的,它具有传播性的特征,例如: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发生危机时,各种媒体信息平台下就会迅速传播,且这种传播会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引起复杂的公共危机,使得政府政策失灵、市场机制失灵等,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给人们正常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扩散是由管理失灵造成的,从更细的角度进行分析,产生这种危机可能是由于政府对一些突发事件缺乏认识,不了解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情况下,盲目处理,使得风险社会公共危机很难从根源上消除,势必会影响危机管理的成效。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政策及行为模式不符合公共危机治理的逻辑

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馆员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使得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选择出不同的策略,难以保证风险社会公共危机能够有效消除,此外在管理过程中难以分辨公利和私利,根据自身的行为模式和选择决定会直接影响危机管理的效果。

(二)“运动化”的公共危机治理方式的影响

新形势背景下,很多政府部门在应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时,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以运动化的公共危机治理方式具体进行,这种治理思维仅仅在短时间内具有明显的成效,维持社会秩序,促使社会正常、稳定运行,但是很难长期达到危机治理效果,这种带有“人治”色彩的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不够合理,势必会影响到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解决。

(三)相关管理人员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不够重视

在受到现行官僚体制影响下,相关管理人员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重视程度不足,发生市场失灵时,便出现了有组织不负责的状态,比如说:公共危机到来时,一味出台规章制度,但是缺乏对制度的操作性,无法发挥制度的效应,最终导致风险社会危机局面更加复杂,难以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又比如,相关管理人员缺乏公共危机方面的知识,这种执行能力的欠缺难以应对复杂的危机局面,最终影响到公共危机的`解决。

(四)政府管理方式不合理

由于风险社会公共危机具有多元化和复杂性的特征,因此要求政府部门必须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开展多元化的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公共危机,但是由于目前政府采取的是垄断式的管理方式,具体将常态化的治理模式应用到危机管理中,缺乏辅助管理机制,使得风险社会公共危机无法得到有效应对,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三、构建新型体制,应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扩散,不仅加大了风险防范的难度,而且增加了国家治理的难度,这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负面影响,通过了解上述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机的重视,无论是从意识形态还是从制度体制等方面,以多元化的应对措施解决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失灵现状,确保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因此,下文具体探究了如何构建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希望通过以下策略的制定,能够更好的应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防止矛盾的激化。

(一)政府管理部门要更新危机管理理念

新形势背景下,要求政府部门要更新危机管理理念,从被动式的治理理念转变为主动式的治理理念,提高风险警惕,具体可以从三大方面具体实施:树立公共服务的理念,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对危机管理的预期效果;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治理危机时,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健康,制定有效的危机治理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危机的负面影响;树立周期理念,任何一个危机的到来它都有一定的规律性,政府管理部门要树立周期理念,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增强政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

针对当前的社会意识形态,政府部门在应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联系,在相互配合下,建立各地政府的协商机制,以便对不同危机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有效实现危机预防和处理,将危机损失降低到最小,促使社会正常运行。

(三)重视风险社会公共危机

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重视程度,了解更多有关公共危机方面的知识,以便出现市场失灵时能够根据规章制度,提高执行能力和应对能力,更有效的解决风险社会危机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局面,降低和减少风险社会公共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建立“协作”治理体系

针对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的复杂性,可以采取建立“协作”治理体系,打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壁垒,提倡全体社会群体共同参与到公共危机的治理中来,通过市场合作、社会合作更好的应对公共危机,缓和社会矛盾,从而降低和防范风险。结束语总体来说,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防止矛盾的激化,就必须要构建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来治理和解决风险社会公共危机,但是由于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使得风险进一步恶化,引起公共危机的扩散,因此,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做到规避风险的效果,文中从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危机重视度、建立协作体系及增强政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等多方面具体开展,不断优化体制机制,消除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失灵现象,从而推动现代社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马体国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建构—基于风险社会的视角[J].法制与社会,(09).

[2]茹梦丹,姬熊华.风险社会下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困难与对策分析[J].南方轮刊,(03).

[3]康鸿.风险理论语境下危机管理机制的战略性构建[J].东南大学学报,(06).

[4]金太军.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失灵:内在机理与消解路径—基于风险社会视域[J].学术月刊,2011(09).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2篇

在现实中,虽然各学校都有自己的一套危机预警机制,但往往因其科学性不高,以致校园管理者在面对危机爆发时,往往手足无措。面对迎面而来的学校危机,管理者只能依靠自己的经验来进行处理,这就大大降低了危机管理水平,造成更大的危害,这也是近年来学校危机事件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的原因。

3.2学校危机管理中危机教育机制的缺失

由于教师学生对学校危机管理机制构建认识的不足甚至对学校危机的轻视,以致在面对危机时显得惊慌失措,从而导致危机进一步扩大。

3.3学校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对于学校危机管理,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和保障。面对学校危机事件时我们只能从《宪法》《教育法》《刑法》等一般法律中找到一些通用的规定用来应对学校危机,这就有可能导致危机管理机制构建的随意性。

3.4学校危机管理机制中恢复评价机制的缺陷

大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 第3篇

一、城市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是一个人口、财富和产业高度聚集的地方,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 城市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各种危机事件就是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表现。近来年的大型公共危机事件几乎都发生在国际大城市。如“9·11”发生在纽约;非典在北京、广州等地蔓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际大城市大范围停电等。危机具有不确定性、连锁效应和放大效应等特点。当代中国, 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不断向城市偏移, 安全风险也随之向城市集聚, 中国70%以上大城市的半数以上的人口, 75%以上的工农业产值, 分布在海洋、洪水、地震等灾害严重的沿海及东北地区, 在这些地区,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 对城市资源、环境、基础设施, 城市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城市的安全风险在不断增加。城市安全在国家公共安全中占据重要地位, 城市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 危机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当前各级城市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城市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危害城市安全的突发事件, 通过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措施, 减轻损失, 以保护公民的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 维护国家安全。中国的城市危机管理研究起步较晚, 经过2003年的SARS危机后, 中国政府对危机管理越来越重视, 2006年, 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 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 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但中国的城市危机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还有很大差距。

二、中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现状

中国各大城市已经相继建立了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 如深圳的紧急事务管理体系、广州110社会联动系统、上海城市综合减灾体系, 武汉城市应急管理联动系统等。这些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多数起到了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的作用, 的确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但是它们的作用仍然存在很大局限性。

1. 城市危机管理体制不完善, 缺乏一个综合常设的权威机构。

现行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系统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应急指挥与日常管理工作薄弱, 覆盖全城市各方面的联动机制未能形成, 致使政令不畅, 不仅造成公共安全资源的严重浪费, 而且大大降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2. 城市公共安全基础建设较为落后。

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是城市运行的生命, 其运行状况往往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安全状态。而近年来大规模大面积的城市建设, 对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运行构成极大威胁。另外, 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 重点工程防灾标准低, 防护系统薄弱, 缺乏全国系统的公共安全工程规划, 技术基础薄弱和风险管理意识不足, 尤其是在重大安全事务的应急反应、洪涝灾害和火灾防治等方面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研究。

3. 法律体系不严密。

至今还没有一部成型的法律对危机状态的各个阶段的划分、内涵的界定, 具体实施细则、权利的授予等做明确的规定。危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产部门化色彩过于浓重, 现有的成文的危机管理办法只是分散其中, 并没有得到系统整理和总结, 一旦危机发生, 分散在其中的被严重分割的条款也严重限制了各部门间的协作和功能的实现。对公民的权利保障没有底线, 这样, 造成了公民的权利很容易在紧急状态时期遭受各方面的侵害, 无法获得法律上的有效保障。

三、完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对策分析

危机发生并不可怕, 只要政府及时有效地进行控制, 那么绝对不会演变成全社会的大危机, 反之, 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 一个很小的危机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的恐慌。因此, 政府控制力的强弱无疑将影响危机管理的效果。

1. 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中枢指挥系统。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 危机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权威高效协调的中枢指挥系统, 该系统不仅体现一国最高领导层的战略决策效能和危机应变能力, 同时也扮演着危机管理核心决策者和指挥者的角色。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以总统为核心的危机管理机制, 总统可以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讨论危机形势, 也可以组成高层工作班子帮助总统作出适当的决定, 处理危机的高层班子通常由副总统、国务卿、中央情报局长、财政部长等组成。在国家层次上建立全国危机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的中枢决策机构, 并以立法明确和规范其相应职责。危机发生后集中、统一行使管理状态下的紧急处置权, 制定出有效的危机防治对策, 对公共资源进行有效分配使用, 确保各种资源得到最佳运转和合理使用。

2.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保障。

重视法律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是很多国家危机管理的典型经验。在法律的框架内治理各类公共危机, 对于减少危机中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严格的立法保障了政府及各部门在非常时期行使紧急权力, 并使紧急权有法可依。这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也是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制度保证。如美国一贯重视通过立法来界定政府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权限, 先后制定了专门针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事件的法律法规。中国当务之急应尽快出台制定《紧急状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由立法机构授权政府颁布紧急状态的法规规章。在紧急状态下, 为了保证国营经济及公民安全, 维持基本物资供应, 保护基础服务设施, 政府可以制定适用于紧急状态的法规。城市政府应在国家的法律框架内, 根据本辖内的危机情况制定相关的公共危机管理规范性文件。确定公共危机预警级别及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居民应急避难的场所, 建立危机管理的资源储备, 明确公共危机信息发布渠道等。

3. 建立专门的危机处理机构。

中国没有一个独立的和常设的危机管理协调机构。每次灾害发生后, 根据灾害程度, 各省政府办公厅临时成立一个工作小组, 应付省内的危机, 当遇到单个省市无法处理的事件时, 中央政府会成立一个临时工作小组, 协调各个省市的救灾与危机处理工作。这种临时成立的领导小组有很大缺点, 每次都需要政府各个机构合作, 需要大量时间与相关机构协调。可借鉴外国经验, 成立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FEMA) 那样的危机处理协调机构, 以法律授予其在紧急状态下对其他政府进行协调和调度的权力。

4. 建立城市危机管理的信息发布系统。

当社会出现重大危机, 人们的生存与安全受到威胁时, 便会陷入极度恐慌之中, 各种流言会迅速出现, 从而引发更大的社会恐慌。封锁消息不仅不会稳定局势, 反而会为流言传播创造条件。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一个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体系, 构筑一个完整的应急通讯、信息传输网络, 以便于指挥调度、上下沟通, 缩小决策与执行之间的时间差异, 从而确保重要决策在第一线迅速得到贯彻落实。在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和应对中, 一些国家的媒体作为政府危机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扮演着政府危机信息代言人的重要角色, 被誉为“政府危机管理形象的塑造者”。如法国有一套比较健全的新闻发布制度, 从国防到外交, 从自然灾害到恶性事故, 在事件发生后, 基本都能在第一时间由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发布信息, 以杜绝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 显示国家发言人的权威。

5. 培养国民危机意识。

国民危机意识强弱关系到政府危机管理的效果。许多国家不仅注重强化公共危机管理者的危机意识, 而且不惜花费巨资对国民进行经常性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养。如美国对普通民众组成的“社区应急反应队”的培训, 就先考虑了民众的实际情况, 根据计划, 社区救灾反应队的培训, 需要七个星期, 一个星期需要一个晚上的培训时间, 每次培训一个小时, 培训内容有灭火;如何安全使用灭火器扑灭一场小型火灾;如何对流血、休克者实施初步抢救;学习搜索救术并进行灾难模拟等。

开展社会公众危机应对教育十分必要。基层政府要加强危机的利害宣传工作, 新闻媒体应该长期开展危机预防和应对的公益宣传, 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另外, 基层政府应与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联合机关应急单位, 开展危机应对情景训练, 提高科学的危机应对技能, 以整体提高国民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 一旦发生危机, 国民才能从容应对, 让国民掌握正确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与方法, 加强危机的预防训练。

参考文献

[1]徐家良.美国政府危机体制比较及启示[J].中国软科学, 2004, (2) .

[2]李泽洲.构建危机时期的政府治理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 2003, (6) .

[3]宋超.城市危机管理模式新探[J].城市问题, 2007, (12) .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4篇

【关键词】突发性事件;公共危机;应急机制

近些年来,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不断见诸报端,引发了全社会对公共管理视阈下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高度关注。“突发公共事件在风险管理领域被称作危机事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直至今天的信息社会,社会的“多重转型”考验着我国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与水平。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深层次的社会负效应不断显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以及舆论等多领域的潜在危机事件诱导因素增加,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已然成为时代之需。《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点强调:“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平安中国的建设需要多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平安中国建设的应然选择。

一、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机制

首先,应坚持公平与正义原则,优化社会分配方式,缓解社会成员对于分配差距的矛盾心理,使人民群众都能够拥有“幸福感”与“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增强社会成员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心理认同,广泛开辟群众诉求通道,加强与社会成员的沟通与互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消除误解。在公共危机事件爆发时,及时对群众进行心理疏导,避免危机事件引发大范围的群众心理恐慌。党员干部应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黨的进程中履行岗位职责。其次,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法治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健全的法律与社会保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概率,而推进法治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也是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应重点结合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类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完善和创新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以及全民医疗等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制度,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创业提供优惠政策,从而使每一位社会成员的人生都拥有“出彩”的机会,有效避免报复型、抗议型、暴力维权型等突发性群体危机事件的产生。

二、创新新媒体舆情引导机制

在全面到来的大数据时代,网络新媒体正在悄然改变人们的生活和诉求表达的方式。而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网络新媒体传播具有快速性,影响范围具有广泛性,危机后果则具有长期性和危害性。因此,在全民关注新媒体、利用新媒体的当下,必须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积极开展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首先,应加强对于新媒体舆情引导机制建设的重视,提高运用新媒体进行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控、引导与善后的意识。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参与主体较多,“包含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必须实施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因此,各领域、各单位应自觉肩负起公共危机事件舆情引导的神圣职责,迅速建立突发性社会危机事件新媒体应急管理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舆情引导。需借鉴知名博主“江宁在线”、“首都网警”以及“共青团中央”等自媒体政务微博的成功做法,一方面为群众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则在危机出现时第一时间澄清谣言,传递社会“正能量”,积极表明对事件的责任态度,为群众答疑解惑,不断提高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舆情引导信度与效度。同时应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测和引导的“新媒体社区”,通过网上新媒体社区平台,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制作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等内容为核心的专题,吸引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监督和评议,从而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测和引导的新范式。

三、建立协同社会治理机制

首先,要加快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社会治安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塑社会诚信体系,重点落实社会各领域的责任制度,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其次,丰富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主体,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成员普遍参与,社会机构以及公益组织积极配合的协同应急管理机制。整合调动社会化资源,挖掘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潜在力量,建立多方联动的问题觉察机制、决策监督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中枢决断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效率。再次,要重点加强基层党员的培育,使之发挥榜样先锋作用,敦促基层政府严格自律,提升自身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自治,发挥社区社会治理的单元性功能,遵循地方发展的客观实际,对于基层居民进行网格化管理,促进居民的自我管理与教育。最后,要加强基层民主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广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全社会的言论自由与思想解放,全面推进现代公民教育,从而有效避免由于沟通不畅所导致的突发事件。

总之,当前我国正值社会高速发展与风险迸发的共生阶段,社会公共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并存,由此引发的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也将持续增多。应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和调动多种应急服务与管理资源,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的实效性,有效抑制和缓解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负效应,推动我国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夏德元,张燕.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传播问题[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11.

学校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5篇

学校危机带来的危害会严重阻碍学校的发展,而学校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可以把这些危害降到最低,经过学校危机管理机制的处理,一个学校能迅速地从危机的阴霾中走出来并且快速的回到学校的正常生活中,一方面对学校起到稳定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整个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2.2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学校危机事件的危害多种多样,如果处理不及时,危机就容易扩散出去,学校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一方面是为了处理危机事件带来的危害,而另一方面正是为了寻找危机发生的源头,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危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3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

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6篇

论文摘要: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交的主要场所,高校经常发生各种危机。提高高校危机管理能力,前提是构建和完善高校危机预防机制。本文论述了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现状、构建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构建高校危机预防机制。

论文关键词:高校;危机预防;危机管理

高等院校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要场所,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是高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高校内部与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高校危机管理也面临着崭新的课题。危机管理包括危机监测、危机预警、危机决策、危机处理。本文所说的危机预防包括危机检测与危机预警。

我国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现状

危机事件一般都具有突发性、非程序性、双重效果性和处理紧迫性的特点,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作出回应。而高校较之企业、军队更习惯于常态下的管理,所以面对危机容易按常态下的做法去解决问题,就容易贻误时机而陷入被动。同时,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的立法来规定高校危机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地位、权力责任以及经费来源等内容,所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至今缺乏具有会商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综合协调部门,也没有建立起处理不同危机事件的综合协调机制。目前,高校危机事件的处理一般由校保卫机构具体负责,事发时再成立相应的危机应对临时机构。

我国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构建已经有了初步进展,基本做到了班级、二级学院、学院网络直报,建立了信息相互通报的机制,增加了危机信息的透明度等,但仍存在认识不到位、预警指标体系和网络不健全、监测报告系统反应速度慢、资金投入不足、预警反应措施不健全等问题。

构建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重要性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社会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所以,高校危机事件处理不当会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高校必须把危机管理放到战略高度而充分重视。

危机预防是危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建立完善的危机预防机制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减少危机发生几率,同时危机预防可以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事件事先有充分的估计,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选择最佳的对应方案,最大限度减少高校损失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高校如何构建有效的危机预防机制

(一)国家需完善校园安全的相关法律

构建校园危机预防机制需要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领导和统一部署,更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持。目前,高校危机处理一般由校保卫部门负责。这是由于现行法律只能解决校园内犯罪与治安的界定、处理,起不到前期预防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在校园安全管理的全局问题,如安全管理的责任、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等方面,仍无明确规定。同时,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之中。但是,这些法律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既不具体、又存在一定法律空白。这就导致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学校并非执法机构,也无专业的安保力量,当面对各种危机时,常常处于无能为力之境。

校园安全形势呼吁《校园安全法》,这样可以对校园危机起到前期预防和管理的作用,也可明确学校应履行的具体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监护责任。另外,相关部门在处理校园危机事件时也有法可依。 (二)通过宣传教育,增加高校师生的危机预防意识

《校园安全法》不仅能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而且能避免运动式的公共治理,保障校园有长效安全机制。但是,指望一部《校园安全法》“包打天下”,还校园以太平,显然是将问题简单化了。教育部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25%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内部,主要是校园伤害和学生斗殴,其中校园伤害占56%,主要包括绑架、爆炸、持刀伤害、放火、犯等安全事故。高等院校亦是如此,高校校园伤害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不健全,同时师生危机预防意识淡薄。

通过课堂教育、第二课堂参与、专家讲座、实战演习等方式加大高校师生的危机预防意识与危机处理能力。当前,威胁大学生安全因素的范围越来越广,来自经济、金融、生态、信息、资源、疾病、犯罪、恐怖等等方面。当代大学生将在不同的领域接受各行业的安全考验,必然要求高校在设置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时,必须站在大安全观的角度,做到既要专又要广,形成一个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不断拓展和延伸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除了重视传统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外,还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文化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大学生应有效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自己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素养。

(三)高校在常态管理中建立完善的危机预防机制

高校危机预防机制的.构建不仅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持和思想上的重视,最重要的还是把危机预防融入高校的常态管理中,要切实做好危机预防工作。危机预防机制的构建要落到实处,不能唱高调,同时要遵循以人为本、长抓不懈、分级预警、信息来源多元化、讲究方法等原则。

从危机的性质和特点划分,危机可分为人为危机与非人为危机。如一些突发自然灾害,这是非人为危机,也是防不胜防的。针对这种危机,学院要在平时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处理危机的能力,如地震逃生演练、消防演练、自救技能培训等。

本文主要研究人为危机的预防。高职院校危机预防机制的建立需要学院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并且成立危机预防机构,该机构由高职院校负责安全工作的副院长牵头,团委、学工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后勤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需要学院全体师生的积极配合,并且要形成政府、学校、社区、用人单位、家长、媒体等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共同构建有效的危机预防机制。完善的高职院校危机预防机制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危机预防法规系统高职院校要根据相关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明确危机预防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另外,预警机构的制度建设要体现奖惩措施。

危机预防监测系统建立监测系统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危机征兆,准确把握危机诱因、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主要由以下子系统组成:信息收集子系统;信息加工子系统;决策子系统;警报子系统。高职院校危机预防机构要明确分工,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辅导员)牵头,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一旦发现危机征兆立即向上级汇报,保证高职院校危机预防机构能够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并作出决策。监测系统要求高职院校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数据库,包含学院师生的详细信息。班主任(辅导员)及时更新信息,机构要安排专门的网络管理员处理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通畅。另外,也可开辟学生直接通道、校外网络通道,确保信息来源渠道多元化。

危机预防咨询系统该系统主要承担的功能是定期进行信息沟通,提供与危机有关的研究报告,提出危机处理的建议和意见。此项工作由二级学院牵头,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参加,实现资源共享,以丰富危机处理经验、提高危机预防处理能力。

危机预防系统的组织网络高职院校危机预防机构应包括学院各部门的成员,实现全院参与,各部门积极协作。无论是在前期的危机预防阶段,还是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危机处理和恢复常态阶段,都应充分发挥该机构的组织领导作用,把危机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公共危机管理主体间协作机制探析 第7篇

公共危机的产生既有“天灾”,也有“人祸”。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转“危”为“机”的过程。唐朝的著名的谏臣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也告诫唐太宗:“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清)吴楚才,吴调侯主编;徐潜,周奇文点评:《古文观止》,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版,第175页。]深刻表明,居安思危对于个人命运和国家兴亡的重要作用。

由于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紧迫性、双重性、公共性等特征,仅靠政府单方面去对公共危机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相互协作,共同应对公共危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但目前我国多元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协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就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

一、公共危机管理主体间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间协作管理的意识淡薄。在发生公共危机时,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等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解除危机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本身也把自己看作是危机管理的全权负责人,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很少或无暇征求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这就使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的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打击。在公共危机发生时,首先应是公民的自救,这就要求公民在遇到危险时,要有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必需的常识和能力。而我国在公共安全教育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少有定期的安全卫生知识宣传以及防灾避险的演练。

(二)主体间协作管理的信息沟通不畅。我们经常说要“防患于未然”,也就是在危机发生之前就要做好危机的监测和预警,以及应对危机的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危机的培训,必要时还要进行演习,比如地震逃生及自救的训练。在发生危机时,民众如果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就会造成内心的恐慌,甚至引发民众的不理智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正常秩序。“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特别是在当前高度复杂、快速变化流动的信息社会环境中,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全面性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衡量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王峥嵘:《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价值和路径研究》,经济研究导刊,第10期,第190-191页。]由此可见,加强危机管理主体间的信息沟通,不仅可以减少公共危机所带来的损害,也可以为应对公共危机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主体间协作管理的组织化程度低。我国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常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象,危机管理主体各自为战,组织协调不力,造成资源浪费,反应速度降低。在出现如“非典”、“甲流”这样重大的疫情的时候,无法及时准确地对疫情进行统计与评估,也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这不仅使个人和社会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失,也会使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受到威胁。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更多的是重视政府内部的组织协调,而忽视了政府与其他主体的协作管理。如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的大地震,震撼了全中国人的心。许多志愿者不畏艰险,赶赴灾区,但随着志愿者数量的不断增多,又没有行之有效的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制度,产生了很多无序行为,影响救灾工作的正常进展,还有些志愿者只有满腔热情,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反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主体间协作管理的法律保障缺乏。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公共危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标志着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义务,但把政府设定为应对公共危机的责任主体,因为政府有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公共危机;而其他主体只要不违反第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就不会承担其他法律责任。[马怀德,周慧:《<突发事件应对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人民论坛·学术前沿,7月下。]但是在公共危机管理的每个环节上都离不开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的通力协作,只强调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责任,未免有失公正,其他主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能力对公共危机进行控制却没有采取行动,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公共危机管理主体间协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主体间的利益诉求不同。很多公共危机产生的根源,就是每个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这些利益诉求会影响他们对于危机给自身所带来的损害的判断,如果没有对自身造成损害或者损害很小,他们可能不愿意参与危机管理;如果对自身的利益影响很大,他们可能乐于参与危机管理。政府作为一个危机管理主体,相对于其他主体,拥有更多的资源,并且担负着协调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责任。政府和其他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与冲突,是公共危机形成的内在矛盾。危机管理主体在危机中为了保护和争取各自的利益,必然谋求各自的政治表达和政治诉求方式,这就体现了多元的价值观。[蔡志强:《社会危机治理:价值变迁与治理成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版,第95页]多元的价值观和不同的利益诉求,使多元主体的协作意愿大大降低。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8篇

人类文明进入新世纪以来, 日益频繁的“天灾人祸” 不断加深人们对风险危害程度的认知, “9?11” 恐怖袭击、2003年肆虐全球的非典、 印度洋海啸带走沿岸15万生命、“苏丹红”食品危机对体制的拷问等, 各种各类的突发性事件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阶段的我国处于转型期, 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 复杂的利益格局频繁碰撞、调整, 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 各种矛盾的复杂性增加, 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危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给社会带来诸多的风险集聚和爆发。 同时, 大规模流行病、地震、旱涝灾害、毒疫苗、矿难、地沟油, 雾霾等各类突发事件频频发生, 风险上升为公共危机。

风险转化为公共危机, 意味着社会公众的目光焦点投向那些影响自身安危的各类潜在风险, 社会舆论的热点也折射出民众对自身安全的风险焦虑, 政府当局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对生态环境、人文灾难等问题的认识角度和重视程度, 来增强社会风险承受能力时, 就表明国家已进入了现代化发展的深水区———风险社会。 那么如何规避各种风险, 追求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 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安全和进步, 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二、对风险社会的理性认知———社会各类风险转化多角度公共危机

风险社会, 一般理解是社会出现的风险逐渐接替经济财富的增长成为社会的主要关注对象。 人们对发生危机的一连串加深的后果有了高度的认知。 在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中早期, 社会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增长和财富创造, 风险的发生被看做是偶然发生的, 很小概率性的事件, 和现实利益相比, 它造成的损失往往被忽略。 然而, 当现代化进入后期, 风险开始占据主场, 国家、社会、民众已不可能只见利益而无视风险, 因为一再爆发的风险造成了社会公共危机, 它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等各类损失超出了社会乃至国家承受的极限。 风险社会也是对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管理的一个极大的挑战, 因此政府和机构需要一套新的方法、路径对现代风险进行多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处于深化改革期的中国社会, 一直面对着各方面复杂的风险带来的各种挑战, 地震洪水和突发性的群体事件, 还有严峻的国际压力和冲突, 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社会公共危机风险管理来应对、减少和控制。十七大以来, 我国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大量出现, 加上别有用心的势力挑唆、片面夸大, 很多负面情绪在酝酿在传播, 这一切表明社会处在风险高发期。

现阶段, 我国处理危机的手段还不完善, 各个环节的配合还不协调, 许多问题的解决大多采取事后控制的手段, 等风险发生才启动应急程序。因此,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 规范社会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做在前位, 通过稳妥的决策、慎重的实施, 尽可能将社会风险降低到最萌芽的状态、最小的限度, 这是直面社会风险高发这一客观事实的科学举措。

三、构建社会风险长效管控机制———形成中国信心的常态化

一切社会都会有矛盾和风险, 这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没有缓和与化解矛盾与风险的有效机制。 影响转型成本的因素很多, 地理环境、资源、人口、技术水平、国际形势等等, 但最重要的因素则是制度变革路径的选择和社会风险控制的手段和方式。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 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改革思维和依法治国的法治思维, 从有关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度安排、指挥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不断打造和提升我们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一) 完善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从社会风险管理的实践看来, 很多国家在构建社会风险管控机制的同时, 先后建立和补充了完备的法律条文、法规体系来确立和保证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和权限。多年来各国处理各种危机的实践证明, 社会风险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涉及危机管理的法制越健全, 越有利于对突发危机事件应急措施的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理危机的高效性。

(二) 打造社会风险管控的各级核心指挥系统

社会危机管理的成效, 关键在于一个级别清楚, 分类明确, 高度权威, 高效率, 高协调的核心指挥系统。这个指挥系统要体现一个国家各级领导决策层的战略危机应变能力, 担当着风险危机管理核心决策者和指挥各环节协调配合的角色。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以总统为核心的社会风险管理指挥系统。而俄罗斯, 在长期应对各类危机的实践中, 也形成了以总统为核心的指挥主体风险管理权力机构。

(三) 建立社会风险预知评测报警体系

传统社会中的风险由于局限于一定地域和范围之内, 往往是可以直接感知、可以计量和可以预测的。 而现代社会的社会风险, 就其存在形式而言, 有些风险因素可能可以感知到, 有很多甚至于根本就不会事前感知到或者预测到。 随着当代社会联系的日益增强, 一个风险的出现常常会激化和引发其他风险, 从而形成复杂局面复合型的风险, 加大了针对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的实践难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 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风险, 都有可能向全球迅速扩展, 演化成更大范围、更大影响的危机, 这样也使预测风险的难度增加了。 因此, 我们必须建立一套高效社会风险预知评测报警体系, 以应对更加复杂的风险发生情况。

( 四) 强化国民风险防范意识, 理性面对危机

政府风险管理的效果和结果与所辖国民的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弱有着直接的关系, 对一个国家而言, 充满理性的国民风险防范意识是整个社会风险、公共危机管理的现实基础。 因此, 国家不仅仅要加强对公共危机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教育, 风险管控能力培养, 更加要注重对全体国民经常的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风险意识培训, 使国民在风险发生时, 能够理性应对, 配合相关配套措施的开展, 减少不良后果。

社会风险管理是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现实问题, 也是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风险社会下, 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 是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的重要目标和严峻的挑战。健全和完善社会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 探索和实践社会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提高公众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 应对挑战, 化风险为机遇, 进入发展的安全轨道。

摘要:当前,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 复杂的利益格局频繁碰撞、调整, 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各种矛盾的复杂性增加, 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 危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风险社会的形成对党和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危机管控能力及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课题重点在对风险社会理性认知的基础上, 探讨整合社会多重力量, 建立风险社会的长效管控机制。

关键词:风险社会,理性认知,管控机制

参考文献

[1]吴江.公关危机管理能力[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5.

[2]何翔舟.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其理性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 2006 (3) .

[3]张晨, 何华玲.双重风险社会中公共治理的困境与重塑[J].长白学刊, 2010 (2) .

[4] (德)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人民出版社, 2013.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9篇

关键词:公共危机 社会治理 公民意识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1、公共危机衍生的问题语境——风险社会的到来

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历史的发展似乎越来越印证了风险社会理论的深远洞见,使得我们不得不认真反思我们是否真的面临一个不同于传统的新社会。这种反思在诸如“非典”、禽流感的全球性爆发以及波及世界的金融风暴等一连串事件的背后,都似乎印证了风险社会正日益成为当代社会的主要特征。换言之在风险社会中,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风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发展的常态现象。

风险时代的到来,让人类社会在兼顾诸多发展困境与现实挑战时,亦将不得不时常面对危机式的生存状态。与人们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范畴不同,公共危机与风险社会概念上的诸多相似之处,并不能代替事实上有关这两者莫衷一是的争论,两者的同质化的区别在于:危机与化解解决、处置相对;风险与忧患意识、反思而相随。L·巴顿说:“那些能够预防的危机,只能称之为问题,只有那些无法预知的、被忽视的、具有颠覆力的意外事故,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危机。当人们不再把危机看作确定的,就意味着一个社会已经与它过去的主要特征决裂了。

当人类社会发展演变步入变幻莫测的风险时代,一切动荡与不安仿佛都源于人际之间、社会领域的利益纠葛以及维系彼此信任沟通的阻塞。风险社会亦是危机四伏,危机频发的社会,公共危机式的事件也就从单一变得不再偶然。具体到我国而言,近年来随着各种公共危机事件的不断发生,我国业已处于“公共危机事件”的高发阶段,一些公共事件呈潜伏频发的态势。因此探索如何有效的处置公共危机以期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抵御风险的社会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向意义。

2、公共危机的化解——社会管理体系的构筑与风险防范

在试图化解和降低公共危机所引发的风险的努力中,有关社会管理机制的探讨都有赖于对公民自身价值的深层挖掘。而公众的对于社会价值的高度认同则是构筑社会管理体系的基石。正由于公民的大众参与使得公共危机的管理不再局限于政府治理的视野。公民人际关系网络的广泛性,更容易促成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协作;政治生活中的成员资格是指公民权利,这是公民参与的前提;团体层面的社会协作主要包括信任、规范和网络。高度的信任可以降低合作的成本、增加信息的传递速度、促使互惠行为的实现,公民参与中的信任表现为政府、NGO和个体公民等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社会规范为公民提供了参与规则,社会规范是指正式的规定和非正式的习俗,这能保证公民参与的有序性;社会网络是组织之外的各种联系,构成了公民参与的机制,公民参与使最广泛的利益得到了表达,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公民参与增强了公共危机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社会拥有广阔的资源,完善的公民合作网络能够调集最广泛的社会资源,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效率。

除此之外对于营造树立社会核心价值理念,传递重要信息的传媒而言,新闻传媒在传播、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天然优势,自然成为化解和规避社會风险与危机的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由此看来在当前风险社会情况下,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置中,新闻媒介需要积极地引导舆论,达到化解风险与危机的目的。新闻媒介正确的舆论引导有助于将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新闻媒介正确引导舆论有助于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危机事件由于不可预知且破坏性大,对人民的伤害大,所以容易引起混乱和恐慌,而新闻媒介在塑造公众价值观念、反映和引导舆论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介正确引导舆论有助于防范此类危机的再次出现。公共危机事件结束后,新闻媒介对危机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危机应对中的经验、教训等进行及时的总结,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危机规避和防范意识,也将有助于降低再次发生类似危机的风险。

3、社会管理机制的构建——社会治理主体的介入

(1)责任政府的主体地位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成效

危机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职责之一。为了强化政府管理危机的能力, 政府有必要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组织体制。责任政府作为决定社会治理最终成效的主体,只有不断强化主体管控公共危机预警和预控的能力,方能使危机在大规模爆发前将其有效控制,从而避免造成巨大的破坏和损失。因为如果人们没有及时发现危机信息,或者对危机信息判断错误,认为不会引发危机,自然就不会采取预控措施,就会造成危机突然爆发,或者危机迅速扩大,这时当然也就失去了进行危机预控的最佳机会,危机管理职能立即进入应急处理阶段。增强政府公共危机处理的能力危机的预防只能减少或预防危机的发生,并不能完全阻止危机的发生。一旦危机发生,原有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被破坏,整个社会处于危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根据预防危机管理程序,立即进人危机处理状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危机,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公共危机的化解与社会管理的完美契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公共危机管理,实施公共危机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政府参与下的社会治理更加注重公共危机管理。因此公共危机的化解离不开对相关制度的构建,特别是关于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性思考和探索。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杨伟民.社会政策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龚维宾.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风险社会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论文 第10篇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地频频发生各种自然的和

人为的灾害,导致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数量大幅上升。同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相当数量的突发公共危机造成的影响很难仅限于一时一地,“单个国家的安全与国际乃至全球安全紧密相连”,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3年的sars危机都是典型的例子。这不仅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更多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和经济上的压力,也逐步暴露出了各国政府在独立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时存在的脆弱性。针对如何克服政府应急管理的脆弱性来应对日益严重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笔者拟从构建有效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突发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的内涵

目前对于突发公共危机尚无统一且权威的概念。参照联合国的分类,突发公共危机主要包括:① 自然灾害,又可分为地质方面,如地震、火山等;水文气象方面,如洪涝等;生物学方面,如瘟疫、流行病等;②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工业事故,如爆炸、火灾、污染、辐射和泄漏等导致的丧生、受伤、财产受损或环境恶化;③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如森林大火、生物绝种和资源破坏等。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主要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无论采用哪种分类方法,突发公共危机都具备如下几个共同的特征:① 突发性,或紧急性;②仅具破坏性影响;③ 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破坏;④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高昂;⑤可能是人为的,也可能是自然的,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这些特征,笔者将突发公共危机界定为:突然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而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也称为“突发事件管理”或“紧急状态管理”,特指突发公共危机的阻止、准备、应对、重建和舒缓等全过程中的应对机制和制度安排。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现状及缺陷

现国内外学者在应急管理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大多数研究论著主要针对某一具体国家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应急能力的提高。虽然在应急管理中应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如何建立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至今尚未见有详细论述。

2.1 突发公共危机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已是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潮流,给人类社会的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贸易和跨国投资快速增长,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地区间存在的相互依存关系,经济全球化很自然地放大了突发公共危机的影响。当危机、灾难发生时,其影响呈蔓延扩展趋势,全球化带来了沟通无国界,但也导致了灾难无国界,所谓“蝴蝶效应”在sars危机中得以充分体现。如果说sars危机验证了人类社会的脆弱,那么美国“9·11”恐怖事件则不仅仅是对美国政府的挑战,更是严重威胁到整个人类的文明和道德底线。

有数据说明,过去10年间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各类突发公共危机数量急剧上升,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棘手的社会、环境问题。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与突发公共危机的日益增加,其影响加剧了这两种趋势同时出现绝非巧合。人口增长、区域性贫穷、土地过度开发、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以及灾害危机多发地带的环境恶化等都可看作是经济全球化的副产品,而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通常都由发展中国家承担了。从人口伤亡情况来看,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中96%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口。突发公共危机也在阻碍着全球化进程,除了危机导致的环境退化和缺乏安全感外,还可能导致利率上升、资本外逃和巨额贸易逆差,最终影响一个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的能力.综上所述,经济全球化既是突发公共危机产生的诱因之一,同时又对危机的后果有放大扩散的作用。无论是人为还是自然原因导致的突发公共危机,都是对人类共同的挑战,特别是对后果严重的全球性危机,更是需要整个国际社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和利益均衡的原则,分担应对危机成本和责任,分享应对危机的经验和资源,因此,加强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意义重大。

2.2 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现状

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灾害学、卫生学、工程科学和信息科学等多个领域知识。国际合作的实质在于协调,在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中开展国际合作,由于参与主体的复杂性、作用对象的多样性和合作地点的变动性而显得格外困难。

最初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主要是在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等政治领域,包括政治冲突、战争和政权更迭等。1991年l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46/182号决议,旨在提升联合国在应对复杂紧急情况和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加强联合国在该领域采取人道主义行动的有效

性,并为此设立了紧急救助协调员(erc)制度。为使erc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联合国又设立了常设委员会、机构问联合呼吁机制(cap)、中央紧急循环基金和人道主义事务部(dha)。1998年,人道主义事务部被改组为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ocha),其使命包括协调人道主义救援、制定政策和宣传。但是,近年出现较多的非传统突发公共危机与以往偏于政治、军事性质的危机并不完全相同。自巴尔干半岛冲突以来,人道主义救援的军事化、政治化倾向使得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很难保持公正公允,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削弱了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应急管理中的地位,致使国际合作多采取区域或双边合作形式。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由于近些年来重大突发公共危机频发,各国都认识到许多危机是需要人类共同面对的,逐渐开展了一些地区性的、国际性的合作活动。例如,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迅速召开会议,就印度洋大地震及海啸过后受灾地区的恢复与重建问题进行协调磋商,并就诸多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为日后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勒比海地区组织了灾害研究与防御工程,为29个成员国服务,这一工程是与世界卫生组织、全美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以及伊斯兰教会合作进行的,其具体活动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援助和调查研究等,其基金则来自于加拿大、荷兰、美国政府及联合国救灾署等。2005年在日本兵库县召开的联合国“世界减灾国际会议”,通过了《横滨宣言》,为全球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明确了基本的思路和方向,也为国际间更好地开展合作铺平了道路。

2.3 突发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缺陷

从上述的情况来看,对于突发公共危机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仍然处于初步的、暂时的和探索性的阶段,其存在的缺陷如下:

(1)现有的危机应急管理模式主要针对单一的国家或地区,全球性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尚未形成体系。发达国家在危机应急管理方面虽已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模式,如美国模式、俄罗斯模式和日本模式,但这些模式都只适用于一国国内应对危机,难以跨越传统政治界限,协调多个参与国或组织的力量。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管理模式做指导,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无法形成系统合力,在应急管理中常出现“权力的两难境地”,即“知道如何去做”和“有权力去做”两者的失衡,从而影响了国际合作的成效。

(2)联合国主导地位不明确,导致缺乏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机制。大规模突发公共危机发生之后,参与各方包括所在国各级政府、参与国政府、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和当地组织等纷纷采取行动,然而由于联合国地位的13渐衰微,各种力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只能临时展开,并演变成各主权国家争夺政治权力空间的较量,反过来又牵制了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进展。各方力量博弈的结果是暂时的,下一次危机发生,由于参与主体、地域与利益关系的变化,新一轮博弈又将重新开始。

(3)目前的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以事后援助为主,事前预防不足。应急管理并非只是紧急事件之后的救济工作,而是强调全过程的应急管理。发达国家目前均把应急管理的重心放在危机的预防准备上,但在国际合作中仍主要体现为事后国际救援,很少涉及到事前的阻止与准备工作,这也与缺乏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机制有关。

(4)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完备的信息传递机制,在帮助识别、界定公共危机,进行危机决策、协调参与合作各方应对危机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危机发生之前,如果能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对危机有所准备,就可以避免大规模人员伤亡;在危机发生之时,关于逃生、自救、危机进展,以及政府和国际组织反应的信息如能适时传达,不仅可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更有助于开展国际救援活动和做出应对危机的决策;在危机发生之后发布的舒缓和重建信息,则可帮助政府与民众沟通,树立恢复正常生活的信心。但在目前的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中,一方面存在有些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不愿公开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尤其是涉及机密信息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存在有些国家政府不愿意信任和接受外来信息的情况。而在应急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协调机制导致的信息传递失误和由于通信条件落后而导致的信息传递不畅现象也屡见不鲜。建立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的构想

3.1 明确统一的指挥协调机构

国际危机应急管理系统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各国政府、联合国机构、国际红十字会,以及国际的或区域性的非政府组织(ngo)等,后三者构成了一个“人道主义社会”。他们各自的利益和组织目标是有差异的,但其协调和合作是危机应急管理是否成功有效的关键所在,组织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是实现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前提。首先,抓住联合国改革的机遇,重新唤回对联合国体系的尊重,充分利用联合国机构既有的与各国政府、其他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间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发挥联合国ocha在全球性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其次,明确应急管理参与方的角色和地位,以联合国为核心,以危机发生国政府为应急援助的申请方和应急管理的主体力量,以非政府组织为应急资源的筹集者和应急管理具体参与实施者;再次,危机发生时可在ocha领导下临时设立应急管理司令部,由参与者派代表参加,负责协商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一旦危机处理结束则可自行解散。

3.2 建立全过程动态应急管理的工作程序

应急管理过程通常包括阻止、准备、应对、重建和舒缓。阻止是指发现潜在的威胁时,制止紧急事件的发生;准备是指提高政府和个人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应对是指危机发生时紧急处理;舒缓是指危机发生之后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失;重建是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民众信心和社会稳定。应该对危机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其中,公共危机管理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危机预防和预警机制。在海啸发生最为频繁的太平洋地区,已经建立了海啸预警系统,共有26个国家参加。在这一预警系统保护下,尽管太平洋地区是海啸多发区域,但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却没有给人类造成大规模的灾害损失。而印度洋地区缺失海啸预警机制是2004年发生海啸大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突发公共危机的种类繁多,各种危机的预警技术、方法都有所不同,因而危机预警种类的多元化决定了危机预警内容的多元化。但并非所有类型的危机预警都有必要牵涉到国际合作,目前需要进行国际合作且具有技术可行性的预警类型主要包括海洋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经济危机等。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地缘关系建立起区域性预警机制,同时利用各国各地区已建立的预警机制加强彼此间的联络沟通,等待资金充足、时机成熟,由联合国危机应急管理机构发起成立国际性预警机制。建立危机预警国际合作机制,不仅需要大量资金,同时也需要有相关的技术和专业人才,发展中国家在这些方面受到明显限制,因此在长时期内发达国家有必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帮助发展中国家逾越危机合作的瓶颈。

3.3 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国际合作应该是一个功能多样化的体系,其主要功能包括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资源援助和人员支持4个方面。为确保危机发生后这些功能可以充分发挥,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实现“平战结合”。

(1)在信息保障上,建立ocha与各国、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应急通信网络系统,确保突发公共危机相关信息沟通顺畅;建立危机信息管理平台,负责所有公共危机相关信息的管理,收集、汇总所有曾经引发公共危机因素的相关数据,观察可能造成公共危机的相关要素,对已经处理过的危机事件进行反馈信息采集,并监测一切易引发危机事故的不安定因素等 ;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公开和反馈机制。

(2)在技术保障上,应积极将网络、卫星监测、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等一系列技术及其国际前沿的管理方法引入公共危机管理领域。从国际主流的高新科技应用来看,主要包括如下3项工程:①评估,包括灾害管理、地理评估、环境评估、经济分析和统计等内容,形成灾情分析和危机评估报告;②遥感应用,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远距离监控技术,负责接收和分析卫星传送的信息;③网络通信,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电子等设备,维护危机管理部门的网络和对外的通信。由ocha定期开展技术专家培训班,加强各国之间技术人员的交流,重在逐步提高发展中国家应急管理的能力。

(3)在资源保障上,建立紧急物资的储备、发放和分配工作制度,努力整合不同渠道的物资来源,以保障危机发生后援助到位;完善联合国目前实行的机构间联合呼吁机制(cap),充分利用这一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对不同组织间的资源供应协调管理,避免重复浪费。

(4)在人员保障上,将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分为救援小组、医疗小组和专家小组,各司其职。救援小组负责搜寻、施救和转移死伤者等任务;医疗小组负责诊断或辅助诊断伤者、预防疫情发生和蔓延;专家小组负责提供关于危机的各种专业知识,对预警、应对和重建等方面进行指导。与此同时,对常见灾害事故和重点人群要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危机意识,以减轻危机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

3.4 完善危机管理国际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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