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2024-09-13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精选8篇)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第1篇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稳步实施推进和我省生态兴省战略的实施,我县林业产业迅速发展,尤其去年落实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以来,适宜全县发展林业产业的干果经济林和林木育苗迅猛发展,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一、干果经济林产业

适合我县发展干果经济林的区域主要是县城南部的神峪沟乡和丰润镇两个乡镇。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干果经济林核桃3.2万亩,其中已进入结果期的有3000多亩,年平均产量为三万余斤,年产值36万元。剩余二万多亩都是近年来新发展的核桃经济林,大面积尚未进入结果期。去年,神峪沟乡东大树村引进河北老板投资营造核桃经济林3400亩,现幼树长势良好,可带动当地农民尽快脱贫致富。预计五年后,三万余亩核桃全部进入结果期,全县可年产核桃150万斤,年产值可达1800万元。

二、林木育苗产业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迅速发展的林业生态建

设需要大量的优质种苗。我县近年来林木育苗面积一直稳定在3000亩左右,全县年可出圃各类苗木800余万株,年收入2000余万元。今年,由于全县林木种苗市场的看好,全县育苗产业迅猛发展,具初步统计,今年全县林木育苗可达8000余亩,培育各类苗木3亿多株,苗木远销我省、陕西、内蒙、宁夏等省,成为晋西北产苗大县。尤其是适合晋西北栽植的油松容器苗占到苗木总数的80%,预计从明年开始出售苗木,年可出圃各类优质苗木1亿余株,年产值两亿多元,全县年实现利润6000余万元,全县农民人均收入可平均增长450元。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第2篇

中共将乐县委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09年5月27日)

2008年6月份以来,将乐白莲镇部分村民到省、市、县反映村集体林业资源转让不规范和村财管理混乱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责任、依法依规、有力有序,对白莲镇上访村民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并按照调查核实结果认真做好林业资源转让和村财管理有关问题后续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白莲镇基本情况

白莲镇位于将乐县境南部,辖11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96个村民小组,16556人。20世纪80年代起,白莲镇农民大量外出到广东东莞、深圳和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务工经商。目前,全镇外出务工经商6000余人,购臵小轿车1000多辆,是我县外出人口最多的乡(镇)。

白莲镇林业用地面积211846亩,其中生态公益林26700亩(占林业总面积12.6%)。商品林185146亩,商品林中:自留山9154亩、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户的毛竹山29834亩、划归村民小组经营67446亩(以上三项占林地总面积50.24%);村集体经营20673亩(占林地总面积9.75%);转让、租赁给个人经营32464亩,金森公司经营9127亩,腾荣达公司经营12906亩,国有采育场经营1759亩,小王水库经营1783亩(以上五项占林地总面积27.4%)。

二、信访主要诉求、原因及特点

(一)信访诉求

上访村民的主要诉求是:“凡是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凡是未经公开招投标的林木转让合同全部无效”,要求收回所有转让林木,全面清查村财村务。

(二)信访原因

近十多年来是林业改革不断深入、林业政策发生深刻变化的十多年。

1、木材经营体制发生深刻变化。木材经营从2002年以前由木材采购站、木材交易中心、木材经营公司独家收购、经营,价格由林业部门确定并实行统购统销;逐步过渡到2003年以后产销直接见面的经营方式,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2、林业税费大幅下调或取消。2003年以前林业税费有林业两金、生产销售两道特产税、增值税、更新造林费、林业建设保护费、乡镇管理费、教育附加费、道路维护费等,约占木材销售价格的60%。2003年后取消了特产税、更新造林费、林业建设保护费、乡镇管理费、教育附加费、道路维护费等,减免或取消的税费约占木材销售价格的40%(按2003年木材销售价格测算)。

3、木材价格大幅攀升。1997年~2002年,我县木材平均价格每立方米390元。由于木材市场开放、房地产市场升温、木材加工企业骤增等因素的影响,我县木材价格从2003年~2008年年均递增约10~15%,每立方米升值约300~400元。以我县口径8~12厘米的杉木价格为例,从2003年的每立方米430元,上升到现在的每立方米780元。

4、林木自然生长增值。由于林业自身特点,据我县资源调查,用材林林木蓄积每年每亩约增长0.4立方米,有些地方可达0.6立方米以上。10年前购买的中幼林,经过培育,每亩平均自然增长蓄积约5立方米。按现行我县活立木转让价每立方米约300元计算,10年来每亩林木自然增值约1500元。

5、林木转让逐步规范。一是1997年7月30日省人大通过《福建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但由于全省绝大部分县(包括我县)没有森林资产评估、评审机构,在此期间转让的林木资源多由村委会自行评估出让。二是2002年以前,由于林业税费重,木材产销不能直接见面,林权单位采伐木材收益低,林农、村委会对林木并不重视。加上当时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任务重(比如,教育部门两基验收、道路交通建设、饮水工程、通电视、电话等公益性项目),缺乏资金,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买卖青山,故在此期间,较多林木被流转。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各村的集体商品林约80%在2003年以前被转让。三是2003年县政府出台文件,规范林木转让行为后,我县林木转让逐步规范。特别是200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后,村民民主自治议事程序更加规范,此后林木资源流转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6、林木流转日趋活跃。2003年开始,由于税费减免、产销直接见面、金融部门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后,林木交易市场日益活跃,不少林木经过多手转让,价格逐步攀升(如有的林木业主在1998年以10多万元价格买到的林木,经过多手转让后,现林木业主转让成本达到100多万元)。并且有的山场林木已采伐变现,而这些行为并非《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所能衡量和评判。

总之,林业经济利益经历了漫长的、复杂的调整过程。而白莲镇外出人员多、在外时间长、回乡少,对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改革变迁过程不够了解,用今天的林木转让规范衡量过去的林木转让,用今天的价格简单对比当时的价格,由此质疑林木转让的合法性。以上是这起群体性上访的主要原因。

由于上访村民长期在外,对村务管理情况特别是村财使用情况缺乏了解,加上个别村在村务管理、村财使用确实存在一些不够规范行为,以及个别村干部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部分村民对村务管理情况特别是村财管理方面产生怀疑,认为村干部有严重腐败问题。这也是这起群体性上访的原因之一。

(三)信访特点

1、组织严密。这起信访是以大王村在外务工经商人员为主的、有组织、有策划、有串联、有集资的群体性信访,他们有统一行动计划、统一诉求目的,诉求期望值过高,化解工作难以开展。

2、流动性强。上访村民长期在广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办厂,流动性强、分布广,难以面对面地与他们进行深度沟通,加上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谣言,容易出现反复。

3、涉及面广。白莲镇部分村民(以大王村、大里村在外村民为主)到省里上访2批、100多人次;到县里、镇里上访的村民涉及到10个村(大王、大里、白莲、天许、古楼、小王、三溪、村头、铜岭、勘厚);上访村民有诉求的林业合同211份,占所有林业合同284份的74.3%;涉及森林面积52875亩,占所有森林面积203703亩的26%。

4、调处难度大。群众反映的林业合同有的是1998年以前转让的,有的是近几年转让的;有林木转让合同、林地租赁合同,也有毛竹山承包合同。这些合同调处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复杂,上访村民诉求期望值过高,且无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造成期望值与现实反差很大。如何准确把握政策,处臵好这起群体性上访,不是独立的个案,关系到林业的全局与林区的稳定,涉及到林业的历史与现实、林业政策法规与其他政策法规的相互联系,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调整和合法权益维护等多方面错综复杂问题。因此,调处难度大。

三、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

省、市对白莲信访问题十分关注,省政府冯声康秘书长在2008年8月1日《省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信息呈阅件》上作了重要批示;省林业厅、省监察厅、省信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信访工作督导组分别于2008年8月5日、13日,2009年3月11日对我县处臵工作进行督导;市委书记黄琪玉、市长刘道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临将乐指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纪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梁晋阳,市人大副主任黄作文、副市长洪明德等市领导多次亲临将乐指导;省、市林业部门多次组织督察组到我县进行业务指导,就解决好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2008年7月14日~17日,省政府林权调处办张祖密主任、省林业厅林业公路养路总站站长林炳淦一行,亲自到白莲镇连续召开5场村民接访会,与村民代表面对面开展林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2008年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市林业局、信访局组成调查组到白莲镇对群众反映的林业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的信访诉求,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如何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此外,省、市其他有关部门也多次到县、镇、村指导信访处理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高度警惕,有关部门认真负责、相互配合,依法依规、稳妥处臵,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一)主要措施

信访问题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同时进一步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依法依规,稳妥处理。

1、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抓,随时掌握重要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方案和措施,做到科学调度、统筹兼顾、积极应对,并多次深入白莲镇了解情况、靠前指挥,与有关人员谈话;截止目前,先后主持召开4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23次县委专题会议、14次书记办公会议、15次工作通报和汇报会,分析情况、研究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进村入户下访接访、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全力稳定群众情绪、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精心组织分村对话、防止事态扩散蔓延等工作,并对上访村民诉求的答复和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县长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分别在白莲镇政府、县政府、省信访局直接与村民对话7次;经常与上访村民沟通联系,听取诉求,释疑解惑,稳定民心;靠前指挥,经常听取各个工作组汇报,先后19次深入白莲镇,直接了解和掌握动态,及时调度、及时部署,指导和帮助各工作组解决问题,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部署的落实。

2、强化组织。为了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县委、县政府于2008年7月1日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白莲工作小组,抽调了6名县(处)级领导、8名科(局)长和15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下设10个林业调查组,做到每个村有一名县(处)级领导挂包、有一名农村经验丰富的科(局)长负责,调查组成员由县有关部门的专业业务人员和了解村情的白莲镇领导、工作队长组成,具体负责各村的调查工作。同时,为了确保调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村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6~10名诉求代表,参与各村林业调查的全过程。白莲工作小组根据村民信访诉求,把林业合同作为重点,逐一调查核实。并抽调县法院、林业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及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会商小组,对各村调查组提供的林业合同处理意见进行会商,确保林业合同的清理过程统一有序、依法依规。

3、认真调查。县调查组历时2个多月,克服各种困难,对群众反映的林业和村财诉求问题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调查组进驻即日起,通过向村委会、山林业主征询合同、县林权办核对合同的方式,对全镇林业合同进行全面摸底,于2008年7月10日将收集的283份林业合同按自然村分村公布;合同公布后,各调查组深入村户,认真收集群众有关林业合同的诉求;诉求合同收集后,由各村调查组与群众诉求代表一起对诉求林业合同逐份进行内业和外业的调查取证,查摆问题,收集合同签定的有关详细资料,并对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逐份合同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各村的林业合同调查报告初稿。期间,县调查组根据群众诉求内容查阅了大量的镇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合同原件等资料,走访了有关村干部、林木林地转让业主,全面调查了解有关合同签订的详细内容。同时,累计对210片49433亩山场进行了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并对群众特别关注的重点合同、重点山场多次组织包括诉求代表在内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例如群众对大王村老虎石山场转让面积有争议,县分管领导、县林业局局长、林业系统党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镇村干部和群众诉求代表先后8次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白莲村所有山场都现场调查核实2次以上(其中红旗寨山场现场核实次数达4次)。在此基础上,由会商小组对各村的调查报告初稿进行会商,对在会商中发现疑问的合同,由各村调查组重新补充调查,最后形成正式的林业合同调查报告。截止目前,在各自然村公示林业合同283份,收集村民诉求合同211份,通过调查会商逐份提出处理意见,其中:建议终止合同61份,建议完善合同106份,建议维护合同34份,另有10份合同因找不到山林业主等原因仍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4、依法处理。调查报告形成后,各村开始进行林业合同后续处理。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报告公布阶段。在各村调查报告形成后,县调查组及各村挂村领导分村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老干部会进行通报,取得村干部、党员、老干部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至目前,全镇共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老干部会106场(次)。在各方面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各行政村将调查报告公布到各自然村,广泛征求意见。二是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阶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委会提交处理意见,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合同处理意见进行表决,确保后续处理合同的合法性。2008年9月份以来,全镇各村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8次,对调查组提供的211份林业合同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表决通过了139份林业合同处理意见,其中同意终止48份,同意协商完善68份,同意维护23份。目前还有72 份合同尚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其中建议终止合同13份,建议协商完善38份,建议维护合同11份,10份合同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三是林业合同协商谈判阶段。村民代表决议形成后,各村进入合同谈判阶段。对各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终止和完善以及维护的林业合同,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群众诉求代表与山林业主本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处理,依法办事,最大限度为村集体、林农争取利益”的原则,进行合同协商谈判。为促进各村尽快理顺山林合同,我们对存在争议的山场采取暂停林木采伐、林木流转、林权证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敦促山林业主积极与村委会协商。截止目前,除个别业主无法找到外,各村都与有关山林业主进行1次以上的协商谈判。有的重点合同还进行了多次的协商,如小王村毛竹山合同,县有关部门领导、挂村领导、村两委、诉求代表与业主余清芳、张广基、吴冬贵、吴美雄等人协商谈判次数达12次,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再如村头村社公坑等5片山场,县有关部门领导、挂村领导、村两委已与业主杨其南、潘金财协商谈判7次,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5、做好答复。针对白莲、大王、大里、村头、小王等村群众到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白莲镇在县监察、林业、信访等部门的协助下,通过认真调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及时以镇政府名义予以了答复。白莲、大王、大里村的答复件由镇、村干部直接送达信访人本人,村头、小王村的答复件因信访人外出,已通过挂号信方式送达。信访人接到答复件后,至今未向县政府提请信访复查。

(二)工作进展

通过近一年认真细致的工作和调查处理,各项处臵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白莲镇有林业合同诉求的10个行政村(全镇共11个行政村)中,7个村的林业问题已基本解决,目前群众没有新的诉求。特别是三溪村诉求代表已将集资的上访资金(每户100元)退还给村民。另外3个村主要问题虽已基本解决,但部分群众仍有一些看法和意见。

通过调查,白莲林业资源转让情况基本理清,存在问题基本得到处理。一是村集体、群众利益得到维护。截止目前,全镇根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组织村委会进一步与业主协商,重新签订的林业合同或补充协议有73份,其中终止29份,收回林木和林地面积5367亩;协商完善44份,面积11671亩(主要是一次性补偿现金和调整提高林地使用费标准),各村不但获得一次性让利补偿款合计79万元,还有了长期稳定的山林地租收入。例如三溪村通过对6份、涉及896亩的林地转让合同进行协商完善,林地使用费由原来的平均5元每亩/年,调整提高到约13元每亩/年,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1.14万元。再如,通过协商,小王村全体村民得到每人每年75元的毛竹山让利补偿款。二是村集体林地、林木管理更加规范。通过林业调查清理,目前白莲镇属村集体的林木原则上不再进行流转,时机成熟后采取全体村民分山或均股的形式进行分配。例如2008年底村头村对采伐后收归村集体的两片造林迹地,采取全村公示征集入股者并推选一名代表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进行造林,并以该代表名义向林业部门申领所有股东联户的林权证。再如白莲村对终止后收归村集体的4片786亩毛竹山,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将其分给本村群众承包经营。三是有关案件得到查处。通过村财和林业合同清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2名村支部书记因经济和林业问题被撤职、开除党籍,2名村主干因村财管理不规范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理,1名村主任涉嫌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查处了林木招投标买(串)标案3起,盗滥伐案件4起,有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存在困难

白莲镇信访问题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林业信访后续工作的处理。

一是部分诉求村民对林业合同涉及的法规政策不能全面准确理解,又不能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地看待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片面地以现有政策和规定衡量过去的林业资源转让行为,思想上仍然认为“凡是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的山场转让一律无效,凡是未经公开招投标的山场转让一律无效”,对林业调查组调查核实后认定的维护合同和部分调整利益的合同不接受。至目前,村民有诉求的211份林业合同中的72份由于以上原因,造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无法形成,后续谈判工作难以开展。例如,天许村共召开8次村民代表会议,前6次村民代表会议没有一份林业合同处理意见获通过,第7、8次村民代表会议38份诉求合同中通过7份终止合同及17份协商完善合同,其他13份终止合同、1份协商完善的合同未获通过(未通过的13份终止合同涉及本村人承包和受让,村民代表因害怕得罪本村业主有意进行回避,造成决议无法获得表决通过)。再如大王村召开4次村民代表大会,53份诉求合同中仅通过10份终止合同及1份完善合同,其余2份终止合同及40份完善合同都因村民诉求过高而无法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二是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在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中受到部分在外村民的指责、辱骂、人身攻击甚至威胁,导致村干部和相当一部分村民代表不愿、不敢正确、积极、认真履职,从而使必需经由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决策落实的事项无法进行,严重阻碍了林业合同的后续处理。例如大里村于2008年9月3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该村13份有诉求的合同,依照县林业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后续处理工作,会议对7份合同的处理方案形成了决议,参会村民代表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会议讨论的处理方案。但决议遭到了在外诉求村民的强烈反对,村民代表遭到了指责和威胁,村民代表高其芳、高柏老受威胁后甚至要求将决议上的签名涂去。同年12月19日,大里村计划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但因部分村民代表不愿出席,参会法定人数不足,造成会议无法召开。因此该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事项无法得到落实。再如白莲村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对终止后收归村集体的4片786亩毛竹山,由本村村民内部招标进行经营,招标所得款项80%分给村民,20%由村集体留作运转资金。但因诉求代表傅胜春等人干扰,第一次招标无法进行;第二次招标由傅胜春等人恶意抬高标价后中标,但傅胜春等人至今不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也拒不缴纳山价款,造成该4片毛竹山后续处理工作始终无法落实。

三是有的村民诉求过高,与业主能接受的条件差距过大,无法形成共识,使重新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进度缓慢。特别是对2003年以前转让的山场,虽然有的未经民主议定或公开招标等程序,但山场几经转手,目前持有山场的业主属善意取得,其所支付的转让资金远远超过了村委会转让时的价格,如按照村民诉求强行终止或按村委会转让时的价格协议终止,当前山场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受严重损害,他们无法接受。例如,天许村八仙坑山场因采育场改制,该山场转卖给采育场职工张纯彬等人。村民要求终止合同,村委会多次找业主协商未果。张纯彬提出如合同被强行终止,将把村委会作为被告告上法庭。再如,大里村白石窠山场,业主认为合同依法依规取得,应依法履行,不愿意协商,要求走司法渠道解决。

四是有的需退还业主的款项无法筹措(主要原因一是村财困难;二是群众有分山意愿但又不愿意出钱;三是受白莲信访问题影响,无人愿意到白莲购买山场,村委会终止收回的山林无法变现),造成村委会与业主达成终止协议但无法签订终止合同。例如,大理村刘后山场涉及串标需终止,但因村委会无法筹集40.3万林价款退还业主肖兴腾,造成终止合同无法签定。再如,三溪村盖竹铺山场因村里无法支付9.8万元补偿金而使达成终止协议的合同无法落实。

五是一些林木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无法找到,造成有关合同问题无法调查核实。例如,大里村垅梗山场,三溪村宝珍亭、芦窠山场,因当事人陈祖亮负案在逃(于2009年3月23日抓捕归案),造成林木转让合同签定的有关情况无法了解,合同有关问题无法协商。再如,村头村上亭仔、杨家垅山场,天许村俞厝坑村四角坑等四片山场均因合同当事人王宜春负案在逃,使调查处理工作无法进行。

四、当前及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及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旗臶鲜明,措施上扎实有力,方法上宽严相济,舆论上正确把握,进一步加大有关工作的处理力度,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一)进一步做好林业合同处理“回头看”。县委、县政府将在上一阶段工作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林业合同后续清理工作作为解决白莲镇信访问题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回头看”。对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合同在时机成熟后尽快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对与业主进行协商未果的合同加大沟通力度,通过多层面的工作做好协商工作;对已协商完毕的合同,抓紧做好合同签订、资金到位、利益分配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沟通工作力度。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认真研究、梳理林业政策、《信访条例》、省高院《关于林业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林业纠纷典型案例,广泛印发宣传材料,召开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多种形式会议,向村民宣传政策,讲明道理,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同时,结合县委“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帮百家忙、交百姓友”活动,深入村户进行林业信访问题宣传教育。同时以外出人员返乡座谈会、外出走访乡友、政府群众互动网站建设、提供远程服务等措施为载体,切实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村民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大多数在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以利于信访问题更快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依法依规、强化引导。由于林业政策经历了漫长而深刻的变化过程,林业利益也经历了漫长的、复杂的调整过程,加上还有部分群众对处理林业问题的有关政策还不是很理解,其原有过高的期望值依然存在着,因此还有少部分群众对林业问题的处理仍然存在不满情绪。所以对林业问题的处理,我们一方面将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认真做好林业合同后续处理;另一方面,将通过做过细的群众工作,疏导化解上访村民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使其通过正常信访、民事诉讼等渠道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第3篇

静乐县地处山西省西北部, 汾河上游, 总面积2058km2, 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 东北高, 西南低, 海拔1140~2420m, 是典型的山地丘陵地貌, 三面环山、峰峦叠嶂、沟壑纵横、丘陵起伏。静乐县属于温带季风气候, 四季分明、冬季严寒、夏季暖热, 境内水资源较为丰富, 汾河水系自北而南流经县境中部, 途中有多条支流汇入, 由8条主要河流形成树枝状水系, 2370余条大小河流纵横交错, 地下水储量2亿m3, 其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在林业生态建设的过程中, 也难免存在着人们群众对林业认识上的偏差, 生态环境意识淡薄, 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缓慢, 建设成果保护不力。加之近年来县林业系统人员老化, 技术性施工人员不足, 生态建设质量不高, 导致林业生态建设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县内的生态约束机构、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健全, 补偿标准偏低, 影响了林业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进程。此外, 县内的林业生态建设尚未形成有效的项目保障, 没有形成健全的科技服务体系, 技术含量不高, 致使新造林中的虫害、病害严重, 造成人力、物力及财力上的浪费, 生态成果无法得以保障。

2 静乐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对策

2.1 因地制宜, 统筹全局

在林业生态建设的过程中, 做到因地制宜, 统筹全局, 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 结合静乐县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土壤植被等自然特征, 分析本县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县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对生态建设的主要需求, 努力推进静乐县的生态屏障建设, 打造以贯穿全县的汾河水系为中轴, 以忻保、忻黑和太佳3条高等级公路为三横的“丰”字形绿化框架, 努力构建一个生态宜居宜业的新型园林城镇。与此同时, 坚定不移地推进县内林业产业的发展, 积极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林业, 加快商品林体系建设的步伐, 发展林木育苗产业及干果经济林, 栽种油松容器苗等适合在本地种植的苗木, 打造晋西北产苗大县, 并在县南部发展诸如核桃经济林的干果经济林, 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整合各类资源, 鼓励企业参与到林业生态建设中来, 打造一个企业绿化一座山的举措, 通过企业的发展及建设, 以点带面, 辐射全县, 构建一个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经济效益高的林产业体系。

2.2 提高认识, 完善机制

积极宣传生态林业的内涵、作用以及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 从基层行政单位抓起, 继而扩散至其它企事业单位, 乃至县内的各个行业, 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观念及意识, 使全社会人们充分认清自身与环境、生态保护、经济之间的关联, 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全民、全社会受益的事业, 树立起全民生态文明观。组织各单位开展生态建设活动, 对表现突出者予以一定的奖励。加强领导, 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生态补偿机制, 满足生态林营造与管护的实际需要, 拓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来源。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以规避由于林业生态建设的周期长、投入大、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弊端。引入竞争机制及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及市场合力的作用, 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机制, 切实提高林业投资项目管理水平。通过招投标、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等方式选择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有资质的建设项目法人, 鼓励形式多样的法人形式参与营造林, 明确各营造林责任主体的权责义务, 提高绿化造林水平, 确保营造林任务得以高质量的完成, 从而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进程。

2.3 技术投入, 科学发展

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及推广力度, 加强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及应用的开发, 大力宣传并推广新的技术、新的材料及科技成果, 充分展示科教兴林的战略作用, 加大科技含量, 依靠科技创新, 培育并推广良种壮苗。建立林业种子、种苗评价及检测体系, 构建病虫害的预警及防治体系, 严格把好苗木种苗种子质量关, 做好苗木规格、原产地、检验地等内容的登记备案工作, 杜绝劣质种子种苗进入市场流通。大力开展科研协作及试验示范工作, 加强对生物农药研发、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项目合作, 共同探讨研究林业生态建设中的技术疑点及难点, 并做好总结经验、引进并推广技术的工作。加强对林业科技示范户、林业技术员等人员的实用技术培训、林业法律法规、林业速生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不断更新培训人员的技术与知识, 使其成为科技致富与劳动致富的典型代表, 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为林业生态建设做好宣传, 为产业信息进行传递, 为科学技术做好推广。此外, 林业技术人员还需主动深入基层, 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推广大批成熟、先进且实用的科学技术, 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切实提高林业的科技含量, 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转换, 优化林业产业结构, 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效果。

摘要:充分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及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保护并建设好生态环境, 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证民族生存及国家发展长远大计的根本。本文分析静乐县林业生态建设的成果及存在问题, 提出几点发展对策, 以期充分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及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关键词: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1] 张经纬.关于加快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

民乐县发展设施葡萄的现状与对策 第4篇

关键词:设施葡萄;现状;思考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葡萄的数量、质量及品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经过科学论证,甘肃民乐县适时发展设施葡萄这一“朝阳产业”。至目前,全县共发展设施葡萄日光温室654座,设施葡萄产业正迈向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为此,就我县设施葡萄延后栽培这一富民工程的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做一些粗略分析,并就今后的发展提一些对策。

1.设施葡萄栽培现状

从2007年起,我县充分发挥昼夜温差大、空气湿度低和病虫害发生率低等自然和区位优势,按照“政府带动、项目推动、科技支撑”的思路,采用延后栽培技术,大力发展设施葡萄产业。先后在全县不同海拔区域建立了13个设施葡萄基地,建成红提葡萄日光温室654座。栽培基地初步形成,建设成效比较显著。从权属上来看,绝大多数为农民个体所有,种植大户一户;从管理水平上来看,通过市县林业局多年对果农实地培训、蹲点指导,广大果农掌握了一定的栽培技术,田间管理较为科学。

2.设施葡萄栽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设施葡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受资金、技术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条件的制约,从设施葡萄发展水平来看,存在群众认识不够、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我县设施葡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实现设施葡萄产业化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2.1规模不大,产业化经营程度低

我县设施葡萄栽培基本上以家庭为单位,规模不大,组织化程度低,先进的设施葡萄高产栽培技术得不到很好推广应用,难以形成规模型市场效益和区域优势,产业化程度低。

2.2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部分群众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浓。传统农业的生产观念和生产模式根深蒂固,农民习惯于小而全、多而杂和粗放管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对设施葡萄缺乏认识,顾虑较多,等、靠、要思想相对严重,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愿差距大,出现了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

2.3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设施葡萄是一项高投入、高技术、高产出的项目。政府补贴资金有限,吸收信贷资金和社会融资困难多,依靠群众自筹建设有一定的困难,虽然政府行为对设施葡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民认识不足,资源投资依赖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施葡萄的顺利发展。

2.4文化水平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设施葡萄需要文化素质较高的新型农民,那些从来未上过学或文化水平低的农民,大部分都是粮农转果农,习惯于旧的生产方式,对发展设施葡萄的认识模糊,接受并应用设施葡萄高产栽培技术能力低,加之我县设施葡萄发展刚刚起步,农民、干部尚处于初次接触,真正懂设施葡萄栽培技术的干部少,缺乏对农民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宣传和引导。

2.5市场、品牌、精品意识不强

我县久负盛名的苹果梨、紫皮大蒜曾远销国内外,但缺乏以市场为导向的思想逻辑和行為准则,一度有人为造成卖难问题。虽然我县目前葡萄产品还处在就地消费中,但今后的销售值得我们深思。

3.思考与对策

3.1加大投入力度,为产业增添活力

3.1.1高科技投入,高标准建设

各级政府要从培育新型特色产业、促进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出发,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实行苗木、钢屋架、卷帘机等的扶持政策,解决好设施葡萄产业发展方面一次性资金投入过大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发展、高效高产优质”的原则,建立以品牌为核心的区域化专业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专业村、专业户,集中连片、规模发展。

3.1.2强化技术培训,增强发展后劲

要实现设施葡萄的经济效益,必须有过硬的生产管理技术。针对我县大多数农户种植葡萄缺乏技术和治理经验的实际,今后要结合30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对广大种植户的培训的力度,组织种植户外出参观葡萄生产,并聘请甘农大常永义教授为顾问,定期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到田间地头巡回指导,及时帮助群众解决葡萄生产中碰到的问题。

3.1.3实施人工培训工程提高素质

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办法,加大对县乡科技队伍和市场营销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产业发展服务。

3.2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

严格按照市上制定的两个栽培技术标准(绿色、有机)进行生产,严格控制产量,力争使全县A级绿色食品栽培面积达到60%以上,有机食品达到40%以上。同时,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知名度,积极探索葡萄销售卡制度,一箱一卡,内容包括葡萄简介、村组名称、农户编号等,以便接受消费者对葡萄品种的监督,从而督促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3树立品牌意识,大宣传 ,拓市场

我县气候干燥,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有效积温高,降雨量少,具有发展设施葡萄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经过三年的试种、推广,葡萄生长旺盛,丰产,生产出的葡萄风味佳、糖度高、色泽艳、病虫害发生极少,生产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条件非常优越。因此,从现在起要强化超前意识,树立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强宣传推介,主动出击,借助快捷简便的信息通道,积极拓展葡萄销售市场。

3.4培养葡萄特色文化

文化是一种文明的积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越来越成为推介自己,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要通过举办葡萄节、科技比武、葡萄擂台赛、旅游观光采摘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浓厚的文化氛围促进葡萄产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波,王孝娣,王宝亮等.中国设施葡萄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外葡萄与葡萄酒,2009(9)

县林业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第5篇

一、发展现状

近几年,为适应三峡工程带来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妥善安置库区移民,有效地保护库区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全县根据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的态势,紧紧抓住国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西部开发两大历史机遇,以项目为依托,以工程为载体,开展了以林业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路子。

一是库区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以林业为主体的农林网络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地力减退、森林过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43.4%提高到45.4%,增长了2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年输沙量减少75%,流域径流时间延长了7-10天,中强度水土流失由75%下降到30%,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受害率逐年降低。

二是林业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实施,使全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以立体产业为导向的新型林业经济结构完全取代了以林业为导向的传统经济结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业化以及二、三产业过渡,尤其是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成为全县经济中最活跃的板块,由此带动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蓬勃兴起。**的自然风光,**的漂流探险,**的滑雪滑草都是以森林资源为载体,以秀水青山为切入点而发展起来的。

三是生产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利用库区气候垂直分布的特点,变平面生产模式为立体生态生产模式,按照“山下粮菜,山上银行”的思路,具体建设模式为:山顶戴帽—大于25度的坡耕地退耕建水保生态林,把住水土流失源头;山腰种果—小于25度的山腰地带修建水土保持工程和等腰梯田,在梯上建设以柑桔、板栗为主的林果业高效经济林,为农民开拓致富项目;山下粮菜—即在河谷冲积地带改造低产田,沟、渠、林、路网络配套建设,发展粮油、蔬菜等多经作物。

四、移民安置容量发生了重大变化。近几年,我们紧紧抓住三峡库区开发性移民这一历史性机遇,以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为龙头,以经济林为载体,应用生态农业的技术措施进行开发移民,拓展了库区移民的生存空间和就业门路,增加了安置容量,解决了库区农民的生存状况,基本实现了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发展目标。

五、经济效益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林业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区的农民直接获得劳务费、种苗费收入,从营造生态经济林、销售水果和干果中获得收入等,项目直接和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活跃了当地农民的经济,开拓了致富的财源,为库区经济培植了新的增长点,项目区的生态经济林已成为库区农民的“绿色银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我县的林业发展与全国、全省的林业发展形势及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从人均占有林地量来看。我县人均仅有林地面积6亩左右,特别是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一人一亩高效经济林尚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从森林覆盖率来看。我县为45.2%,居**市中游,与**、**相比有差距。三是单位蓄积量低。全县林木蓄积量仅2.5立方米,比全国平均(5.3立方米)水平低1.12倍。四是林份结构不合理。中幼林多,中成龄树少。五是就区域布局来看。也不近合理,低半山地区残次林多,高质林少,高山地区产业支柱尚未形成。由于森林覆盖率低,整体林网建设水平不高,导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坍山滑坡时有发生。

二是林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不高。随着全县九十年代末“1155”工程林果基地的建立,全县林业产业规模已经初步形成,但缺乏集约化经营、产业化水平不高,如柑桔等大量果品优质果率不高,品种单一,季节性强,优质果仅占30%左右,与市场对柑桔果品优质化、多样化、周期供应的需求不相适应,绝大部分干鲜果品加工、贮藏、保鲜生产技术能力差,调控市场的能力差。林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多为技术含量低的家庭作坊式初加工经营户,初级产品多,附加值小,对本地木材生产形不成带动效应。幅射带动力差、市场体系不完善,经济效益低。

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板栗生产是近几年半山地区发展起来的一顶新兴产业,但由于管理滞后,投入相对不足,销售信息不灵,加工增值尚未起步,导致目前该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不高,后劲严重不足。

四是投入机制单一,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近些年,我县林业产业投入主要以国家工程项目投入为主,其他社会民营资金投入甚少,究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立法补偿来加以保护,导致投入机制单一,社会参与林业产业投入的积极性不高。

三、建设目标

全县林业产业建设到2011年实现2个目标,建好3条绿色通道,培植4条经济带,发展5个产业。

实现两个目标: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11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比现在提高14.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600万立方米,年实现林业总产值18亿元。

建好三条绿色通道:在长江水路沿岸,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集生态、经济、防护、观赏于一体的绿色长廊。

培植四大经济林带:以长江沿岸及支流水系沿线为骨干,建成以柑桔为主体的经济林带;以低半山地区为重点,建成茶叶、小水果经济林带;以中高山地区以为主,建成板栗经济林带;以高山地区为重点,建成银杏、杜仲木本药材经济林带。

发展五大产业:

1、柑桔产业:到2011年,全县柑桔总面积达到20万亩,总产量达到4亿公斤,总产值5.6亿元。其中,年加工能力达到5000万公斤,加工产值1亿元。

2、板栗产业:到2011年,全县板栗总面积达到10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年总产量达到3000万公斤,总产值达1.2亿元。其中,年加工能力达500万公斤,加工产值5000万元。

3、茶叶产业。到达2011年茶叶面积达到5万亩,年总产量达到200万公斤,总产值达1.6亿元。

4、木本药材产业:到2011年,全县木本药材总面积达到10万亩,年产各类木本药材1000万公斤,总产值1.5亿元。其中,年加工各类中成药300万公斤,产值1亿元。

5、森林旅游业:以九畹溪、四溪、朱其荒为龙头,到2011年,使森林公园总数达5个,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年综合社会产值5亿元。

四、发展对策

为了促进我县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生产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科技含量,优化经营机制和扩大销售体系,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领导,在提高认识,健全机构上有新的突破。

我县林业产业建设与外省市相比,与兄弟县市相比,不论是在规模上、品种上、数量和效益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我省的安陆、罗田等地林业产业生产建设规模和效益都十分可观,基本上把林业产业办成了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把我县建成库区林业产业大县,从更高的层次上来满足三峡工程生态环境的需要和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须在思想上要有新突破,把林业作为一个大的产业来抓,借国家政策大势,明确发展战略,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农民新的致富门路。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导,利益驱动,健全机构,激发全民投入林业产业的积极性,走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力争在2011年形成“二、三、四、五”林业产业新格局。

二是完善生产体系,建设交易市场,在扩大规模和销售上有新的突破。

林业产业化建设要向规模开发集约经营方向发展。要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面向市场的经营管理机制,鼓励公司、企业结合国家林业工程的实施,建设原料基地,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国家、地方、公司、农户“多赢”的局面。要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林果业发展目标,在项目规划上求突破,按大项目、大工程设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从事林果业生产,逐步形成柑桔、板栗、茶叶、银杏、杜仲为主体的林果业生产体系。同时,要以市场导向,生产大量优质,适销对路的产品。要积极开拓市场,主动出击,扩宽销售渠道,开展多形式的销售活动,努力提高我县林果产品的知名度。要花气力用1—2年时间,在县内柑桔等农产品集中产地,建立3-5个产销直接见面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产品与市场的对结,推进产业化进程。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增加投入,在夯实基础设施上有新的突破。

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教训都证明,产业建设的成败,关健在产权和利益机制。鼓励多元化资金投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和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元经济投入林业产业化建设的格局,按照谁承包、谁购苗、谁栽种、谁培管、谁所有的“五谁”管理机制,调动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林业产业化的建设项目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四是依靠科技,推广实用新技术,在提高林果业产品的质量上有新的突破。

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 第6篇

截止底,全县林业产业经营面积242827.94亩,年产量459708.236吨,年产值达61161.613万元,年产值达5万以上的经营主体129个。1.1.1第一产业全县林业第一产业经营面积206913.54亩,年产量436557.536吨,年产值达39839.613万元,年产值达5万以上经营主体115个。其中:工业原料林77294.24亩,年产量137708.09立方米,年产值15240.353万元,年产值达5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27个,主要树种有107杨、108杨、泡桐等;经济林109377.8亩,年产量22446.995吨,年产值14296.36万元,年产值达5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51个,主要树种为核桃、油桐、柿树、杜仲、花椒、山茱萸、桃、李、杏、苹果等;苗木、花卉基地8060亩,年产量14.07万株,年产值5502.9万元,年产值达5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16个,主要树种有五角枫、栾树、黄栌、彩叶桂、大叶女贞、红叶石楠、国槐、法桐、白蜡、月季、白皮松等;林下经济11831.5亩,年产量133712.3吨,年产值4800万元,年产值达5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20个,主要种类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1.1.2第二产业全县林业第二产业经营面积12364.4亩,年产量23003立方米,年产值达1163万元,年产值达5万以上的经营主体4个。主要以木材加工类为主,涉及到蔡店镇、工业区、小店镇、刘店镇、上店镇、柏树乡等杨树、桐树初加工木材厂。1.1.3第三产业全县林业第三产业经营面积23550亩,年接待旅客达145.9万人,年产值达5万元,年产值达5万以上的经营主体5个,分别为:洛阳鑫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汝阳中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洛阳恐龙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鸡冠山杜鹃花旅游区和虎盘寨旅游区。

1.2林业产业主要特点

1.2.1从林业产业产值结构比例看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达39839.613万元、1167万元、20155万元,产值比为6:1:3。结果显示:林业产业主要还是第一产业占主导地位,第二产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第三产业贡献率更明显,充分说明了今后林业产业发展方向是:继续稳定第一产业,合理拓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1.2.2从产业经营主体单位看全县年产值5万元以上的林业产业经营单位129个,其中第一产业115个,第二产业9个,第三产业5个。但是,与产值结构横向比较看,第一产业产值贡献率远远小于第三产业产值。也就更进一步说明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引领整个林业产业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施展。

2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林业产业没有得以高度重视,发展规划滞后

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指导,存在随意性、无序性,总体上存在重取轻予现象。由于林业投入产出周期较长,社会资本对林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投入总量远远不足,无法满足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2.2产业化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由于汝阳县林业产业发展规模小,优势产业还未形成,粗放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低、小、散”状况明显,集约化水平较低,总体效益不高,管理粗放,品质低下,产业结构不合理,优势产业少,产业链不长,林产品竞争力不强。

2.3科技力量薄弱,技术指导不到位

由于科技措施跟不上,初级产品多,缺乏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短,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核桃等特色经济林种植和管理方面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还较突出,分散种植、各自为战,不能培植支柱产业来。

2.4管理体制不顺,品牌保护意识不强

花卉、药材、水果、核桃、牡丹、杜鹃等一些产业企业经营主体的管理不属林业部门。有些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还没有理顺,造成政出多门,难于形成合力和发展动力。林业产业管理水平有限,林农农采青卖青、做假掺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存在,保护品牌的意识不强。

3汝阳县林业产业今后发展思路

3.1稳步推进第一产业规模

第一产业是林业产业的发展基础,其规模决定着整个产业的延伸和发展后劲,结合现有规模和发展模式,工业原料林可适当扩大规模,生态廊道建设主要以杨树、桐树等为优选树种;重点是发展以干果核桃为主,梨、杏、桃、苹果等鲜果为辅的经济林建设,以每年不低于3000亩的规模连片种植,全县各乡镇均可发展,尤其是三屯镇、刘店镇、上店镇、陶营乡、内埠镇等地发展潜力很大;适当发展苗木花卉产业,重点在小店镇、上店镇、三屯镇等水利条件较好的乡镇发展苗木花卉,主要以五角枫、栾树、杜仲、黄栌、血皮槭等乡土树种为主,规模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为主;现有郁闭度在0.5左右的8万亩核桃林下,均可引导推广林下油用牡丹种植模式,力争五年后达到“满山尽是牡丹花”的林下花海效果。

3.2有序引导第二产业升级

现有第二产业还处在初级简单加工阶段,引导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汝阳将是目前的首要任务,根据调查结果看,核桃深加工项目、油用牡丹深加工项目、杜仲深加工项目、杨树及桐树的精深加工项目等将是林产品深加工项目可选范围。

3.3扶持发展第三产业效应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第7篇

达县林业局 王强林

摘 要: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县林业产业近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经营层次低、科技支撑不够、发展思路不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业、适度发展种苗花卉业、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业、优先发展森林旅游业等林业产业发展思路,并提出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发展环境、创新机制、依靠科技支撑,增强综合实力等对策措施。关键词:林业产业;现状;发展重点;对策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林产品和生态服务,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地方和群众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富民强县赋予林业的历史使命。当前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林业产业也经历着由传统的以木材生产为主、粗放型经营向培育资源、多元化集约化经营的根本性转变。传统的以消耗资源的林业产业已成为制约林业事业发展的瓶颈,不能适应当前林业事业的发展。因此需要通过大力发展木竹加工业、特色林果、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生物能源,不断满足人们对天然绿色林产品、营养保健、休闲娱乐、防治疾病、延年益寿的需求和愿望。1 达县林业产业现状

近年来,达县林业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生态与产业“双轮”驱动,推进林业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跨越的思路,切实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初步建成了涵盖一、二、三产业,产品种类较为齐全的林业产业体系。体现在:

一是工业原料林建设稳步推进。98年以来,我县发展了以工业原料为主的速生工业原料林40余万亩,基本满足了我县工农业建设需要;二是经果林及林木种苗建设发展势头良好,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种类较多,门类齐全,主要有枣、银杏、花椒、板栗等干果类;柑、柚、梨、桃、李等水果类;油桐、油橄榄等油料类;栀子、佛手、金银花等医药类;茶、桑等经济作物类;种苗花卉类等六大门类。到2009年底全县累计建设各类经果林17.45万亩,其中果树类9.95万亩,木本药材3.2万亩,油料、饮料1.2万亩,其它经济林2.6万亩,林木花卉0.5万亩。三是林业加工产业有较大发展。目前全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户)51家,年耗材2.3万立方米,年产值2000余万元,税收100余万元,解决农民工就业150余人,另四川升达、瑞丰木业正在投资建设中,建成投产耗材22万立方米,预计产值可达近6亿元,将拉动建设工业原料林5万余亩,解决农民工就业1000余人。四是森林旅游和乡村农家乐有较大发展。以铁山国家森林公园、雷音铺森林公园和真佛山AAA级风景名胜区主为的森林旅游业,火峰山森林公园也正在申报中,赵家桂花村、翠屏山等 2 乡村农家乐年接待能力10万人次,旅游综合产值达5000余万元,成为了人们走进森林、回归大自然的好去处。2 达县林业产业存在的问题

达县林业产业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林产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实力弱,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几乎没有,98%以上的产品为原料型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经营层次低,仅限于粗放的经营加工、利用,深加工产业薄弱;二是发展思路不明,一些项目过多,造成无序竞争、管理混乱,一些项目基础薄弱,扶持力度不够;三是科技支撑不够,经济效益不明显,项目科技含量不高,产品质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四是发展基础薄弱。我县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多数林区道路、排灌设施等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林竹基地、森林景观的培育和开发利用。林木良种化程度低,产业建设和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发展机制和政策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发展。

如何加快我县林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与最大化,构建和谐达县、绿色达县、生态达县,加快我县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林业资源达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和林区经济发展,奋力推进县委“135”发展战略,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的产业化发展要求,3 以发展生态产业为前提,以产业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培育龙头企业为关键,以产品市场拓展为保障,全力推进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3 达县林业产业发展重点 3.1 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

按照“适地适树、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原则,围绕林产加工、建筑建材、坑木原料、民用装饰用材积极培育速生、丰产、优质、高效、珍贵的工业原料林基地,结合低效林改造,重点发展以杨树、桤木、松树等乡土树种为主的原料林,主要布局在麻柳、石桥、堡子、碑庙、万家、葫芦、铁山林场、大树、平滩等乡镇。3.2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业

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群众种植习惯,突出区域特色和市场优势,发展特色经果林,重在梨、桃、柿、柑等优质水果、板栗、核桃等干果以及乌桕、油茶、油桐等生物质木本油料林,加快现有低质、低效经济林改造步伐,发展特色经济。同时合理开发林下资源,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走立体经营之路,挖掘林地资源潜力,注意长中短效益相结合,大力培育林菌经济、林药经济、林禽经济、林虫经济、林蔬经济、林果经济、林卉经济、林草经济等,使林下资源的开发尽快形成规模,提高效益。主要布局百节、马家、赵家、碑 4 庙、亭子、麻柳等乡镇和国有林场。3.3 适度发展种苗花卉业

为了满足全县造林绿化种苗需要,以县级骨干苗圃为主,积极推行基地育苗、大户育苗,建设固定的育苗基地。鼓励发展园林花卉业,为城市绿化、通道绿化和乡村绿化提供优质大苗和多色花卉,引导业主建设园林花卉基地,主要布局在南外、河市等乡镇。3.4 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业

林产加工业的精深程度是林业产业发达的标志。要大力培植升达林产一体化等3-5个原料有保障、规模适度、辐射面广、竞争力强的林产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林业第二产业的牵引作用。积极整合县内小型粗放木竹加工企业,全面提升深加工、精加工和木竹综合利用能力,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还要延伸到林果、畜禽、旅游工艺品加工等方面,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产业化程度。要以科技为依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技术含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3.5 优先发展森林旅游业

积极培育森林旅游资源,打造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其他景观为辅助的特色生态旅游品牌,充分发挥生态旅游主力军作用。加快铁山国家森林公园、雷音铺省级森林公园和真佛山国家AAA级风景区开发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投入力 5 度,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接待能力。积极打造三里坪人文生态区、火峰山、翠屏山城市生态公园和林庄经济、林家乐等特色乡村旅游,不断满足人们的生态需求,促进森林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4 发展林业产业的对策措施 4.1 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产业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增加林农收入的战略高度,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投身林业产业建设。要把林业产业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工作责任制,制定相应的监督和考核奖惩办法,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把产业发展实绩纳入干部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林业产业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2 科学规划

县林业局要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合我县林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科学的发展规划。生态公益林应重点发展森林旅游业,要搞好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及雷音铺省级森林公园的规划与开发。商品林则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特色林果业,以林 木市场成熟理论,指导天然商品林、人工商品林经营管理和更新改造。

4.3 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发展环境

4.3.1落实林业产业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对影响林业产业发展全局的财政、税收、金融和市场准入等政策,要逐一明确并落到实处。完善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解决林业融资难问题。4.3.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林业产业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专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推进林业产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林业产业预测预警机制。加快森林及林产品认证步伐,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强化林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市场监管。加强林业会员经济管理指导,要办出精品,形成品牌,注重效益。

4.3.3完善林业产业管理和服务

加强林业产业协调管理机构建设,使产业管理的事有人抓,为产业发展争取政策的事有人管,为企业和林农提供产业信息、技术服务的事有人做。4.4 创新机制

加强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林地、林木权属合理流转,鼓励业主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及合作入股经营,吸 引社会各届力量投身林业建设。坚持先发展后消耗的原则,认真实施“造一用一”工程。4.5依靠科技支撑,增强综合实力

充分应用现代林业科技最新技术,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积极选育和引进优良品种、推广适宜不同林地条件的造林优良树种及栽培技术,积极推行林药、林菌、林牧、林渔等复合经营技术,提高林地生产力。充分应用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提高林产品科技含量,增加林产品附加值,增强林业产业综合实力。参考文献:

[1] 蒋海 苏志尧.林业产业化理论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

静乐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第8篇

截止目前, 我县共申请成立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8家, 全部为规模以上合作社, 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28%, 分别从事苹果、晚秋黄梨、红杏、草莓、苗木培育等林业合作经营项目, 入社总户数达到1 892户, 承包经营用材林地、经济林地面积达到4 582.4hm2, 从业技术人员93人, 林业专业合作社总资产达3 333.85万元。主要分布在城关、张果屯、寺庄、西邵、近德固、元村等乡镇, 另外还有9个百亩以上的林果精品园区正在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通过几年来我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践来看, 在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南乐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类型

目前, 我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共有四种类型。

2.1依托致富能手带动型

南乐县阳光晚秋黄梨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5月, 其法人代表田志欣凭借一身管理企业、运作市场的本领和独特的眼光, 经过几年的发展, 合作社发展到现在的156名社员, 种植面积达40余hm2, 合作社共同资产达到530余万元, 每年可带动富余劳动力从业2 000余人次。这种合作社依托致富能手或专业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 使入社成员合作经营, 共同受益。我县的果树专业合作社和部分林下经济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多是以这种方式成立的。

2.2专业技术人员带动型

南乐县豫鑫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 该专业合作社由于坚持“技术共享、信息共享、风险共担、民主协商、共谋发展”的办社原则, 综合实力日趋增强, 品牌效应逐渐扩大, 苹果价格连年攀升, 收入达4 000多元/667m2, 果农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种植传统农作物农户年人均收入的50%, 已然成为当地的一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这种合作社创建的主要方式是由专业技术人员牵头, 以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渠道为核心组建的合作社。

2.3依托精品园区带动型

西邵乡兴民红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 经过县乡两级政府的不断引导和宣传发动, 逐步建成了千亩红杏采摘观光精品园区。建社两年来, 按照入社自愿、民主管理、强化服务的办社宗旨, 共吸引入社农户143户, 社员种植面积达238.53hm2, 发展林下养殖基地3个。这种以林果精品园区进行滚雪球式的带动方式, 在西邵乡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在该社的示范带动下, 西邵乡目前红杏种植面积已发展到666.67hm2, 真正成为万亩经济林发展示范乡, 品种也由单一走向多元化, 收入达到5 000多元/667m2, 超过传统农业种植收入的35%, 为沙区农民找到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致富路。

2.4林果服务部门领办型

南乐县诚馨果树专业合作社于今年6月份进行登记注册, 该社法定代表人薛振强有着多年的果树管理经验, 凭着他对果树事业的一腔热血, 为使我县林果业健康发展, 自行联系了143余户果树种植大户, 成立了南乐县诚馨果树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统一探讨制定果树管理计划和技术方案, 有效解决了果树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难题, 积极申报苹果、梨、桃、杏等无公害品牌, 为我县经济林建设健康发展找到了一条新路。

3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南乐“舞台”唱主角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 代表着农民的利益, 了解农民的需求, 掌握农民的意向, 连接着前沿市场, 在推进农业机构调整, 加快林权改革, 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着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产生, 这些问题都一一迎刃而解, 我县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入股方式大致有资金入股、林权入股、土地入股、 产品入股等形式, 把那些想发展林果业的致富能手, 通过专业合作社对搞传统农作物生产的土地进行租赁, 连片发展商品林或果树精品园, 再返聘农民到合作社参与种植、管理、采摘等工作。这种方式既满足了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又实现了土地向能人手中流转, 搞集约化经营, 一些惠农政策在这些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合作社中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在推进我县林业生态县建设中起到了较大的助推作用。

4政策支持助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步入规范化

南乐县委、县政府每年拿出专项资金, 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 实施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努力促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鼓励农民创建专业合作社。要不断加大新闻媒体、教育培训等形式的宣传工作, 鼓励农民创建专业合作社。 二是建立认定机构, 完善金融信贷服务。县委、县政府联合林业、 司法、价格、金融等部门, 建立了林业资产评估认定机构, 以林业资产抵押贷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等形式拓宽金融信贷服务。三是强化环境培育, 引入人才参与机制。由县政府牵头, 抽调各有关单位、乡镇懂市场、有技术、会管理的专家人才, 以及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 为林业专业合作社带来新技术, 为林业专业合作社市场发展、品牌树立带来新机遇。四是建立交流平台, 实现信息、技术的互补。联合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广泛征求专业合作社意见, 把以贮藏保鲜、农业机械、苗木培育、农资供销等为主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挂钩交流, 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平台, 从而实现信息、技术的共享, 平衡发展, 共同打造“南乐生产”、“南乐制造”等具有地理特征的品牌, 南乐这张名片将会传递得更远, 林业生态县的地位更加稳固。

参考文献

[1]刘徐师.浅议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地位[J].山西林业, 2014, (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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