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2024-07-26

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精选6篇)

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第1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反映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执法、守法的行为、过程和状态的思想观念的总称。其核心在于。

2、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系统总结了今年的政法工作,全面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以统领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阐述了政法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重要原则。

3、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政法工作的新形势,就要用全面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的观点看形势。

4、今后五年,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5、从国际形势看,是时代的主题。

6、从国际因素对我国国内稳定的影响看,要看到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负面影响,看到和,尤其是地区冲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诱发效应。

7、在宣传民主的时候,要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8、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

9、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

10、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是教育人。

11、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的统一。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从,服从党的领导。

12、近十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

13、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强政法部门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14、要把民主法制实践和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

15、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除了需要加快立法进程外,当前突出的任务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

16、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正清廉,铁面无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党委的领导与

统一起来。

17、政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经常化和制度化。

18、政法战线各部门都必须从大局出发,从出发,在工作中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依法制约。

19、要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除了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外,还必须严格,始终注意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

2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有作保障。法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依托。

2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2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任务是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

23、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的重要基础。

24、搞好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5、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6、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照

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27、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8、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9、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30、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1、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

32、我们党的主张,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愿与利益的。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是完全一致的。

33、依法

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第2篇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一)鲜明的政治性;(二)彻底的人民性;(三)系统的科学性;(四)充分的开放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三)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个方面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蕴涵丰富,概括起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二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三是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障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 6

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和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理论命题。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蕴涵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又在科学发展观中被进一步阐释,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同志指出:“我国的法治是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它全面系统、深刻科学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规定性,反映和规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宗旨使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是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更为直接的指导意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有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并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健康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思想和理论武器。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第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为什么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二、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一)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绝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要求做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

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核心是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

(三)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主要是通过推荐重要干部,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一、坚持科学立法;

二、坚持民主立法;

三、坚持法制统一;

四、坚持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一、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三、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

四、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五、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三、努力树立司法权威

四、充分发扬司法民主

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例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

第二章社会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第一节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一)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主义的本来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创造前提条件。党的十七大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依法治国”的“法”应当界定为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依法治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作为基础和前提。法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

(二)法制完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普遍的遵守和广泛的认同;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

(四)权力制约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制权;没有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根据民主法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第二节执法为民的内涵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一)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三)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二、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一)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只有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才能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二)保障人权

(三)文明执法

第三节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二)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三)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四)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中,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树立法律权威,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因此,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二、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合法合理;(三)程序正当;(四)及时高效

第四节服务大局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二)服务大局是法治工作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三)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二、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一)把握大局;(二)围绕大局;(三)立足本职

第五节党的领导

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根本的体现在于能够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由于党的先进性,使它具有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资格和能力。中国的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不断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的历史选择

中国共产党是近代中国社会深刻变迁的进程产物,其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直是由中国共产党设计并推动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法治建设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切实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才能将法律所确定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整体推进。历史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深受封建主义传统影响、有着13亿人口的多民族大国、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能使国家陷人无政府状态,既谈不上实现民主,也谈不上依法治国。

二、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一)党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

(二)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而不是其他发展道路。

首先,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符合中国制度。其次,必须以党对中国国情的科学判断为依据。

第三,必须积极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尤其不可忽视本国法律文化传统。

2.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3.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 第3篇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新时期确保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 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 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 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 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 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意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法律人员的司法思想, 牢牢掌握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 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律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 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法律工作指明了方向, 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广大法律工作者深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 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于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者的绝对领导, 推动司法事业的长足发展,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新时期司法工作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

当前, 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同时又处于“矛盾凸显期”,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存在非常有利的条件, 又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和压力。在新的形势下, 党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尤其是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司法工作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面临着新的、重大的历史考验。当前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是相对滞后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工作必须体现“司法为民”的一面, 始终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 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 我们才能理解为何要文明司法, 为何要平等待人, 人永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司法为民的内涵, 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 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努力克服在司法功能认识上的“万能主义”和“消极主义”, 用好、用足司法权, 维护社会正义, 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新时期司法工作实现司法公正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 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 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 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利益主体多元, 评判标准多层化, 矛盾冲突较多。如果过程和结果因人而异、因案而异, 人们就会陷入对法律的迷茫中。司法工作不仅要实现实体公正, 还要实现程序公正。即不仅要实现结果的公正, 还应该做到事实认定正确, 法律适用准确, 实体处理得当。

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利于新时期司法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政法工作服务于大局, 从根本上讲就是服务于政治。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 既是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也是司法的根本目的, 因为改革、发展、稳定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司法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必须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这是由司法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就是要教育和培养广大司法工作者及其他工作人员拥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胸怀大局, 了解大局, 掌握大局, 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

法治理念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 第4篇

【关键词】法治理念 大学生教育管理 创新

教育管理的创新既是方式的创新,更是管理理念的创新。教育管理理念是理念与教育管理结合的产物,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管理素质,使之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发展,从而为国家培养人才。教育管理活动的主体是人,所涉及的主体都应该不断更新和创新管理理念,并借助特定的教育管理载体,运用恰当的教育管理方法来提高教育管理的效果。

一、大学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缺乏自治,受行政权力影响较大

我国高校相对于西方高校,发展历程较短,在组建方式上也有很大的差别。西方的传统高校都是由一些自由学者自发组建或者是社会团体所创建的;而我国基本都是政府设立的,在建立之初便是由“政府主导”,尽管经过百年的改革与发展,也受到西方高校自治理念的影响。例如:蔡元培先生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时曾经力推高校自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术力量有机会参与高校的改革,推动了我国高校自治的进程,但是受到当时国情和学校因素的影响,这些改革没有坚持下去。建国之后国家大力发展教育,大量的高等院校在政府的帮助下得以建立,因此,政府对高校有着实际的控制权。如果高校没有足够的自治权,失去了自身的特性,沦为政治的附庸,那么在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学术等方面都不能够进行更加人性化、自由化、科学化的管理。

(二)学术失范现象严重

大学不仅是学生向老师学习知识的地方,也是学生和老师进行学术研究的地方。一些重大的科研成就都是一些高校的科研成果。所以高校针对学生以及老师共同的公共权力,要体现出学术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但是在现实中,学术权力的主体往往从属于某个单位或个人,在对学术事务管理和学术资源分配中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对于一些较有成就的教授或者职位较高的教师提供更多的学术资源,对一些普通教师则是置之不理,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学术失范现象对于大学生的教育管理来说也会造成众多的问题,限制了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发展,教师无法教授更加先进、科学的知识。另一方面就是影响了大学生的学术品行。我国高校的论文抄袭率极高,大多数大学生在写毕业论文时都在充当着“搬运工”这个角色,根本没有创造性的成果,缺乏实事求是和创新精神,离高校所要培养的人才以及国家所需的人才目标相差甚远。

二、法治理念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确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

在过去,我国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主要是着眼于有效规范和维护高校的教育管理正常秩序,对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越来越突出。权利本位意识是指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制定一些校规校纪,对大学生设定一些义务时,首先要保障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例如:学生的考试成绩能否公开,大学生的知情权、隐私权等。高校需要不断提高自治能力,不通过行政权力来对学生进行管理。高校在行使大学生教育管理权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权力的结果与设置这些权力的目的和初衷是否一致,将大学生放在学校的主体位置,合法地行使对学生的管理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二)高校要加强对法治理念的学习

我国受到传统思想和传统的政治制度影响较深,经常出现一些“人治”压过“法治”的现象。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和辅导员教师自身对法律的了解不足,法治思想不高,很容易做出一些不合法的管理行为。所以,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这也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

(三)大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行为能力

大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行为能力,提高民主参与高校教育管理的层次。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层次分为:不参与、知情、提供建议、参与监督和参与决定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与大学生自身的民主法治意识以及行为能力息息相关。所以,高校以及学生自身都要注重培养民主素质,民主素质越高,民主参与能力就越强,参与效果自然越好。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民主参与的过程中容易采取一些偏激的手段,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等,所以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和思想的教育,加强对依法治国思想的宣传。学生也要通过参与民主实践来提高自己的水平,不要总是停留在“想”的阶段,还可以通过组建一些社团、协会来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

三、结束语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创新对大学生的教学管理至关重要,这样能够促进高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促进法治理念的普及,满足时代要求。创新教学管理方式和思想才能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出满足国家需要的时代性人才。

【参考文献】

[1]杨丽.基于法治理念下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7).

[2]孙作顶.当代大学生教育管理创新模式探究[J].山东省团校学报(青少年研究),2011(04).

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第5篇

一、重点解决思想意识问题,在大是大非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历来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律应当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前提。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法官是司法的主体,如果法官没有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不懂得司法权为谁掌握、为谁服务,不清楚在司法工作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就不可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案为民所办,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盲目崇尚西方的法学理论,脱离我国的司法实际,导致矛盾纠纷不能公正解决、涉法上访和申诉案件增加等一系列不和谐的现象发生,弱化司法功能,损害司法形象,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法官必须在思想上树立政治合格的观念,在行动上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始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之路。

二、重点解决思想感情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法院是人民申张正义的地方,全体工作人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法官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人民群众要有感情,牢记胡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坚决克服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的衙门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的官僚作风,像宋鱼水和金桂兰那样,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充分吃透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多做调解疏导工作,多做服判息诉工作,多做判后答疑工作,多做释明法律工作,扩大共同点,缩小分歧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胜诉方赢得明白、有理,使败诉方输得清楚、服气,使矛盾纠纷彻底得到解决,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和申诉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的关爱和人性化的服务,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三、重点解决就案办案问题,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它不同于西方法治理念的关键之处在于我国的司法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服务的,它与党、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是统一的整体,所以,司法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不能“独”行其事;法官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重视社会效果,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因此,法官应当摒弃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拓性的完成任务,做创新型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正视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形态,正视我国改革开放不足30年的短暂历程,正视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还比较薄弱的现实,正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和文化差异,在吸纳西方法律成果方面,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民情和政情,谨慎行事,稳妥推进,逐渐吸收利用,切忌消化不良,努力避免就案办案引起的高上诉率、高上访率、高申诉率和高再审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宁事息,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制度作出不懈的努力。

四、重点解决上访和申诉问题,勇于纠正错误,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涉法上访和申诉不是坏事,它折射出我们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下大气力解决这个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我们工作中的错误,积极予以纠正;对于当事人理解上的偏差,热情给予解释;对于反复上访申诉的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发挥听证会的作用,认真负责地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包案到人,限期解决;对于长期反复无理取闹的上访或申诉当事人,要向党委和人大专题汇报,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协同多方力量果断处理,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决不能让那些心怀侥幸的人以闹取胜,捞到好处,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五、重点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客观事实,其中原因非常复杂。但是,人民法院应该多从自身方面查找原因,狠练内功。首先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作风和纪律素质,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能力,促进执行公正,保证执行工作人员不出问题。其次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出本地区目前“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难”,提高执行结案率。三是借鉴外地经验,用足法律,创新方法,讲究艺术,吸取教训,开拓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执行机制,想方设法完成执行任务。四是加强执行力量,认真清理执行积案。在大、要案执行前,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干扰。在六月底前完成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以良好的业绩迎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党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五是建立全市法院执行威慑机制。专题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在党委的统一牵头下,与公安、工商、城建、土地、房产、金融、新闻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发文,明确职责,互联网络,协同“作战”,整合公共权利,优化公共资源,使众多职能部门联起手来,形成合力,对赖账的被执行单位和个人实施限制性停止业务,并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连续曝光,压缩赖账者的生存空间,限制其业务开展,阻碍其正常运行,否定其公共信誉,迫使其不得不履行义务。法院要建立起功能强大、内容详尽、查询方便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准确、完备的赖账单位和个人的综合信息,并积极与邻市、省内、国家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为在更大范围内更加方便地开展执行工作、最终彻底解决“执行难”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复习重点 第6篇

6月16日――17日,**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理论考试。此次理论测试不仅是对去年四月份以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检查,更是对法院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情况的一次全面验收。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院

务会、全院干警会,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法院干警在此次理论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法院共有192名干警参加了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考试。其中处级干部18人,科级以下干部174人。50岁以上干部26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此次检查验收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我院及时成立了以院长张明山为组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2日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明杰对有关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张明山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做到:一是认识一定要到位。要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保障。而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正是对全市法院是否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的全面检验。二是措施一定要有力。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时间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内容进行全面的复习,使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认真组织模拟考试,找出学习上的差距;要对全市法院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三是组织一定要严密。针对此次考核,两级法院领导要以身示教,带头参与。同时,要认真组织好本法院的考核工作,确保一人不漏,全员参加。四是成绩一定要理想。要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力争通过考出理想的成绩,展示两级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通过教育引导,从思想上端正了全院干警对本次考试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大家积极准备、勇于参考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使法院干警在本次考试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我院坚持做到“三有一全”。四有即,有一套完整的复习提纲,有一套可行的复习计划,有一套有效的奖惩制度。一全即,全面检查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情况。为此,我院政治部教育处参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全院每名干警制作了一套内容涵盖法治理念教育五个方面内容的复习大纲,并对全院干警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为本次考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同时,按照省、市政法委领导的要求,对年龄进行严格的控制。人事部门对照档案,逐一核对,并在全院进行公示,确保了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以考促学,打牢基础。参考前,我院充分发挥考试对记忆的强化作用,组织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先后制作了10套测试题,对罗干、***等领导同志的讲话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的重点篇章、重点内容反复命题测试。测试方式或全面组织测试,或随机抽取各部门部分人员测试,每周进行一次,测试成绩纳入本院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每周一次的学习效果测试,给广大干警适度增加了紧张感,也给学习赋予了一定的目的性,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开展自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学习效果,同时也为检验干警的自学情况、思想认识情况和学习效果提供了一个较为直观的标准和方法。

四是落实制度,全员参与。为使本次考试达到省、市政法委“全员参与、不漏一人”的要求,我院提出了“积极参考,为院争光”的口号,并结合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和每名干警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奖惩的措施。在人员保障上,院党组按照人事部门提供的名单,在院公示栏中进行公布,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全院干警也都以“院荣我荣,院耻我耻”的态度积极投身到此次考试之中。市法院行政处处长**同志,在因脑血管供血不促,医生强烈要求其住院的情况下,考试当天早上5点钟前往输液,之后及时赶到考场参加考试。我院法官***、***借调到省法院工作,也都提前一天赶回参加考试。

三、下步工作打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则是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必然的行为。虽然教育活动告一段落,但是我们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的成绩决不能自满,学习态度决不能松懈,学习时间决不能减少,学习制度决不能改变,这次考试不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要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熟练运用到法院工作实践中去。

总之,我们将把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我院开展的“素质教育年、作风强化年、形象提升年”相结合,对照“依

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各项司法活动,为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试情况总结》来源于,欢迎阅读市法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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