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古典》读书心得

2024-06-08

《美丽古典》读书心得(精选10篇)

《美丽古典》读书心得 第1篇

开篇季羡林的代总序“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发人深省。文中从知识传承的途径方面强调“书籍是贮存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宝库”,以戏谑的笔触回应“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论点。最后季老从传承中华优秀的传统跟化的角度强调读书的重要性。我想该序冥冥也在暗示着对诵读经典、明经典的鼓励。该书分三辑——经典常谈、诗言志辨、国文漫谈。其中朱自清用平实的笔端对经典进行整理,使得令人望而生畏的经典为现世人所乐于接受。该书的观点认为“经典包括群经、先秦诸子、几种史书,特别是经、子,文字学,《说文解字》等书”。第一辑——经典常谈分别讲解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等十三方面的内容,语言平实、旁征博引,足见著者学识之渊博,如周易第二篇中许多成熟的见解援引《易·系辞》《左传》《股古论语》《易传探原》中的观点,对周易的缘起、剖解、发展做了新颖详实的论述。在第二辑中作者分为诗言志、比兴、诗教、正变分别加以详解,其中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的诸方面,尤其是诗言志之献诗陈志、赋诗言志、教诗明志、作诗言志从诗歌的创作意图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功用方面阐发诗歌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在问人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其中“赋诗言志”写到:以《左传》和《国语》记载最详,著者在考察了《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中子产等人赋诗言志的记载后,认为春秋时人赋诗多事从外交方面考虑的,“诗以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与献诗陈己志不同。”“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虽然说“诗言志”,但诗人也并非没有“缘情”的自觉。就诗歌传统的表现手法,作者从毛诗郑笺释兴、兴义溯源、赋赋比兴通释、比兴论诗等诸方面加以阐发,著者学问研究之专之深着实令人叹服。在第三辑过问漫谈中,作者从古文的欣赏、论雅俗共赏、论逼真与如画、论“以文为诗”、再论“曲终人不见,江上数青峰”、陶诗的深度、什么是宋词精华、王安石《明妃曲》、《唐诗三百首》指导大厦、柳宗元《封建论》指导大厦等方面,以客观存在的国文为教材对关于文学的批评、论争以及文学观的交锋做了概述,同时也呈现了作者本人别致的观点,如在回答什么是宋词的精华的时候,作者先援引严羽、高棅的办法分宋词为初盛中晚四期,全书共选诗一百二十九家,六百九十首,其中近体五百四十八首,占百分之七十九强,开宗明义,以近体为主,就音律而言“宋词精华在此而不在彼”的观点,但随后又提出,若宋词精华专在近体,古体又怎样并加以详细讲解,最后“大方而外,真挚与兴趣也是本书选录的标准”。

可能是水平的问题,纵然著者用语已经很平实,但在看过之后还是觉得有些艰深,因此我在思考几个问题:首先,什么是国学?什么是传统文化?国学并非是一个空泛的概念。事实上,许多人对“国学”究竟为何物并不清楚,这样便出现了将《三字经》、《百家姓》等视同国学经典的现象。一些学者以为,只有那些有着深刻思想的典籍,诸如《周易》、《老子》、《庄子》等等才能够得上国学的尊称。尽管争议一直存在,但国学歧视并不仅限于此,它应该是能够得到认同的。在某一个清晨我们在那儿摇头晃脑就是在接受国学的熏陶吗?!或者满口之乎者也就是有学问吗?!抑或是我们会些琴棋书画就可以骄傲名自居吗?!我认为,无论对于传统还是历史,它只是客观的远去的存在,所谓的复古不过是要达到追求古典的意境与诗意罢了,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不过是辉煌的记忆罢了,现实生活是我们必须乘胜追击复兴我们的民族文化自豪感。作为文化传承的新生代,熟悉我们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则是责无旁贷的。其次,研究者必不可少的是严谨的学术态度、勤恳的学习习惯。国学抑或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是博大精深的集合结晶,单纯的囿于某方面的专业知识是无法解开传统文化的神秘面纱的,他必须辅以较强的学习和合作能力才能够实现。最后,关于国学的传承性问题。国学首先是古代经典,是传统文化长期积淀而成的产物。因为时间和时代的差异,使得国学与当代有着极大的距离。这种距离好似无法逾越的鸿沟,这就是我们学习古代经典的先天局限。然而现在许多国学的传授者,为了迎合受众的期待心理,故意以现代的思想去曲解古人并无限地进行引申和阐发,于是国学成了所谓的专家的侃大山的笑谈。我们并不排斥引申和阐发,毕竟一切当下的解读,都难免引申的嫌疑,而且也只有引申才能够在古代与现代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联系。这也是学习的最终目的所在。我们无法接受的是,现代很多的国学阐释,已经脱离了国学原典,讲者并没有接触原典。他们讲授的和接受的国学思想根本与国学无涉。这样的阐释,尽管风趣,尽管有效,又有何意义?因此当我们在听专家侃侃而谈嬉笑之余,保持虚心的态度试着去接受古人的思想则显得很有必要。

只有将对于国学的向往转为实际的行动我们才能担负起某种传承的责任。引用书中一句话:大家读大家!

《美丽古典》读书心得 第2篇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原始大自然的美,让我理解了作者回忆往事时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我们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多了。作者揭示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一些不道德的行风。他把最现实的生活,彻底展示在我们眼前,使我学会了道德、责任的坚守,学会了诚实、善良地对待他人,懂得了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于是,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那种正义、善良的品质已深深感动了我。那种百分之一百的实话的文章,虽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却用真实诉说着永恒。

这本书唤醒了沉睡的自然美景,这本书洗涤着我心灵的污垢,它告诉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将伴我一生,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改变自己。与高尚的人谈话你也会变得高尚,读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他会改变你的一生。

《古典之殇》读书心得体会

最近朋友向我推荐一本书《古典之殇》,我读了觉得很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那种让读者“精神明亮”的好。查新华字典,“殇”的解释是“还没到成年就死了”,有惋惜和感伤的意思在。为什么取这个书名呢?王先生说:“当我们大声朗读古典诗词时,殊不知,那些美丽的乡土和自然风光,那些曾把人类引入美好意境的物境,早已荡然无存;现实世界里,我们找不到古人的精神现场,找不到对应物,连遗址都没有。古诗词,成了大自然的悼词和殇碑。”原来这是一部祭奠之作。但作家不光是祭奠古诗,但还凭吊着人类的童年和自己儿时的回忆,他在纪念一个“原配的世界”。

作者看来,世界有两个组成:人间和非人间。人间的成就不足万年,而非人间即大自然的成就,包括原始地理和物种繁衍已达46亿年。可你细打量,即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几乎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20世纪中叶后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此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正拼命去篡改和毁灭大自然的成就!人类总认为世界即人间,他们忘了,自己和万物一样,只是地球的匆匆过客,投宿而已。人类不是地球业主,而是它的孩子,和草木虫鱼一样,受地球抚养。它是人类的家园,但也是狮子、老虎和一棵草的家园。人类的伦理、美德和情怀,一旦越过了物种边界,人类就变成了纳粹,野兽的能量即刻释放出来了。当它的孩子越来越少时,人这个野心勃勃的物种也将面临末日,或精神上孤独而死,或肉体上被烈日席卷、缺氧窒息!

作者怀念着那个原配的世界,极其细腻地描绘着那个消逝的世界,看看那一篇篇文章的标题你就会体会到他的一片深情。“再见,萤火虫”、“河殇”、“茶憾”、“桥是水的情书”、“谁偷走了夜的‘黑’”、“耳根的清静”、“蟋蟀入我床下”、“消逝的地平线”、“湮灭的燕事”、“女织”、“消逝的‘放学路上’”、“多闻草木少识人”、“春天了一定要让风筝放你”、“有股焦灼让你必须连夜种点什么”老实说,光是这些标题就击中了我心灵里那个柔软的地方,想起了我们曾经拥有的“美丽中国”和那些花样年华,耳畔甚至还响起了风声、雨声和涛声。那些草长莺飞、鱼戏虾翩,那些青山绿水、星河灿烂,那些夏夜流萤、遍地蛙声,还有古老的祠堂、绕村的小河和隆重的民俗。原来这些一夜蒸发了的物象并没有在我的脑海里蒸发,只是不去想、不愿想、不敢想哪!就说“放学路上”吧。那一程路负载着一个孩子最大的快乐。

记得和好朋友勾肩搭背,叽叽喳喳,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都是在放学路上邂逅的。那是最值得期待的,每天充满了新奇和陌生。那时整个环境,在表面的松散和杂乱之下,有一种无形的维护系统,凭借它,生活虽然贫困,却是温情、安定和慈祥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呢?一个个孩子被大人押送着,离开一个“战场”,休息片刻,喂一点食,再进入“第二战场”!这不是一本所谓环保的书。这是一本充满着人文精神、修复记忆、保卫生活、唤醒感官和心灵美学的书。人类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这是人的本能。于是一眨眼的功夫,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吊诡的是,我们无意中留下的,却成了需要全民保护的精神遗产。在这最好的时代里,我们要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古典之殇》读书心得体会

“谁还记得从前的世界?谁还记得生活本来的样子?”合上《古典之殇》这本书,王开岭的质问仍在脑海里回响。抬头,是这城市有些污浊的夜空,与偶有的,透过厚厚遮蔽下零落的星光。是啊,从前那个清澈澄净的世界,到哪去了呢?不知何时,我们的世界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盖起的高楼,四通八达的道路,高起的烟囱。一切都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着,前进着。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新建的高楼让住宅更为稳固安全,连通的道路让出行更为便捷顺心,高科技的发展让生活更为舒适惬意。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们,都被困在了这钢筋水泥构成的匣子中?充斥生活里的是各式各样的新式电子产品,高科技玩具。自然,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不提山间的流萤,草丛中蹦跳着的蚂蚱,天上飞舞的纸鸢,夜晚静谧中风儿突然吹起的悦耳的虫鸣。只道那些悠长的溪流,青苔漉染的小桥,遍地的野草野花,都已难觅踪迹。生活中那些自然之韵真的只能消失殆尽了吗?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前行得太快,以至于那些生活中的美好渐行渐远,只能用来缅怀。当山间若隐若现的点点流萤无迹可寻,当夜晚的静谧被浮躁的声音打碎,当曾经的繁星点点化为现在的霓虹灯浓重的商业气息,当当年踏雪寻梅,煮酒对歌,变为现在的奢靡攀比,欲望涌动。我们将何处寻找当初的生活。为什么不慢下来呢?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为什么一定要固执于创造一个又一个相似的高楼林立的城市而不寻找当年的大漠孤烟圆月,小桥流水人家?缺失了的是对自然的景仰,丢弃了的是慢的生活节拍,沾染上了浓重的商业气息,多了的是市井纷纷的闲言碎语。“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王开岭如是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这条路上疾行的我们,是否也该看看,当初梦想被丢到了何处。当初的信仰又在何方?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能做些什么,不止是暗自神伤,不止是一昧哀叹,我们要行动起来,去需找古典之美,去探寻自然之韵,尽所能来守护,华夏这五千年的传承。

现在社会之上,奢靡成风,攀比成习,华而不实的风气蔚然,不少人为金钱所惑,丢弃了千古传承下的风骨。工业化不断推进,丢失了自然的灵性。可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梦想,简单自然质朴,一袭布衣,一杯清茶,三两个知己,淡然自处,聆听自然之声。我们张开手拥抱这个时代,尽管她有诸多不足,我们用一腔热忱去热爱这个时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我们爱它,除了爱,别无选择,就连那些憎厌不满,也都来源于爱。既然如此,那就去改变这个时代,去努力实现心中之梦,去回到那样清明的岁月,聆听古典的弹唱。

在这最好的时代里,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古典之殇》读书心得体会

初遇《古典之殇》这本书时,看着封面上“自然美学”“心灵美学”等字样,我只是不屑地耸了耸肩。按照我的经验,这种什么什么美学的文章通常空洞乏味,是我鲜少涉足的高大上领域。随意地翻开,扉页上突兀地写着“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仿佛一瞬间受了蛊惑,不由自主地读了下去。只是读了序言,便再也放不下这本书。自顾自地陷入一种惋惜与留恋交织的复杂情绪中,我不是一个文青,却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怖气息。我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老家。记起小时候,在院外的石子路上踢踏踢踏地疯跑,在小河边折下一串串狗尾巴草,蹲在墙角逗弄石缝间的小昆虫的日子。原来我也曾离自然这么近,或者说,离纯粹那么近。然而这些都不在了,不记得是哪一年回去时,旧屋拆作新楼,石子路铺作水泥地,道旁鲜见摇曳的狗尾巴草,没有一方墙角容得下我的身影。哦,原来这就叫做消逝。那个我所熟稔的老家,我所牵挂的故乡,早已无踪,我在想待我们长大了,该如何寄托我们的乡愁?是寄托于那个早已消逝的回忆中的完美恬静的故乡,还是寄托于那个逐步开发成型的陌生冰冷的城市?莫名陷入了回忆与思考中,这么早就回忆了,或许是正因“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我们不得不坚信“伤逝提前降临了”而我们的回忆,但是是“对清晨的怀念”。怎样叫我不害怕?我怕,我怕遗忘,我怕那些完美被时刻冲刷消散,我怕自己变成冰冷的现代人。

“现代人过早地进入了心灵黄昏。”能怪谁?这是这个时代的宿命。想想越来越少见的流萤吧,它们曾影影绰绰的陪伴多少儿童的夏夜;想想日渐停滞的流水吧,它们曾是那样的奔腾不息,让孔子感叹“逝者如斯夫”;想想被迫噤声的小虫儿们吧,它们曾在每个夜晚不甘寂寞地吟唱。城市夜晚刺目的灯光使萤火虫们黯然失色,城市的快速发展占去了无数条河流,城市的喧闹惊跑了一群群自由的歌者。或许我们无法遏制时代飞速前进的脚步,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纯粹的完美在眼前消逝?不,不能。古典之殇,本就是人类之殇。应对那些原配文化的消亡,我们怎能袖手旁观?王开岭先生心痛地发现这些可怕的消逝,于是带领我们回忆完美,应对现实。为的就是让那些仍旧一心想发展,想勇往直前的人们,冷静下来,别忘了为何要出发。不仅仅是自然的美在消逝,许多生活中看似琐碎的细节之美,也逐渐湮没于时代的快速发展中。猛然发现自己早已违背了许多美的生活的规律。我从未体验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鲜少听见鸡鸣,更别提由鸡鸣唤醒一天的生活了。如今的孩子听见的鸡鸣,更多的是动画片中经过电子处理的所谓“机”鸣,有几人了解鸡鸣真正的用途?又有几人真正体验过“伴虫入眠,闻鸡起寝”的生活?童稚时期耳熟能详的《三字经》所言:“犬守夜,鸡司晨,蚕吐丝,蜂酿蜜。”万物各司其职,不逾矩不越位。可时代的发展渐渐剥夺了鸡的本职工作,人工白昼把鸡刺激得心神不宁,正如王开岭先生所言:真是生物钟灾难。纯粹的自然生活规律被打破了,人们违背了天地之序,人们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前进,而是顺着自然的时刻规律纯粹地生活。于是我很好奇。

为什么大人们不想想自己的小时候:他们也以前历过无拘无束的童年游戏,他们也曾顾虑过那些被长辈们一本正经地强调过的,看似荒谬但十分可爱的美丽禁忌,他们也曾在放学路上和小伙伴们走过一个个拐角,穿过一道道老巷,叽叽喳喳,兴高采烈,他们也曾在父母不在身边时被左邻右舍或街坊们默默关怀,不用担心什么绑架、失联等安全问题。他们比我们幸运得多。但是如今他们为什么要把世界变成完全陌生的样貌,为什么任由时代的自由发展,却偏偏剥夺了我们享受他们以前享受的纯粹童年的权利。这不公平。他们忘记了美,也剥夺了美。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变了,不再纯粹。社会上充斥着各种负面新闻,这天那里一件食品安全,明天那儿一桩丑闻。负能量真的很多,不胜枚举,我也不敢枚举。旁的不说,仅一个食品安全,便能衍生出诸多话题,人心惶惶,应对一桌的佳肴也没了胃口,谁知道这些菜是怎样来的?谁又能把每一天过得知根知底?不得不说,我们已经习惯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因我们每一天都过得如履薄冰,险象丛生,来不及担惊受怕。更可怕的是,人们习惯于接收负面新闻,甚至乐于听取这些听上去离奇、诡异、近乎变态的新闻。我们的时代,早已不再简单,不再纯粹。纯粹变成了一种稀有的品质。我不敢再多想这个时代的疾病。我从刚开始正因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惧,慢慢地转变为身处一个有些病态的时代而恐惧。但我很庆幸,能够在还未被蒙蔽前看清这个世界的缺点,同时对过去的纯粹之美有所了解。

我很庆幸我早早的读了这本书。我们还能继续忽视古典之殇么?我们还能继续麻木地看着时代在病态的道路上策马奔腾么?不仅仅是诗词中反反复复提到的美在消逝,先人们津津乐道的美在消逝,童年时耿耿于怀的美在消逝,更多的是纯粹的生活态度在消逝,纯粹的文化品格在消逝,纯粹的人性在消逝。多么可怕,多么悲壮。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还来得及补救么?快快修复记忆吧,恢复自然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生活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人类原本纯粹的样貌。

读书是一种美丽的精神休闲 第3篇

这样, 某种程度上, 我读书的乐趣被剥夺了一半。其实, 随心所欲的读书, 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也是身心放松的休闲。多年以前, 我在丽江的溪水畔看到几个外国游人躺在休闲椅上贪婪地读书, 让我颇为感动。其实, 读书, 也是一种美好的休闲。我们很少把读书当着休闲来看待, 往往因为需要才读书。或许我们的兄弟姐妹和孩子们在学生时代过多地把读书看做一种劳作, 看做一种晋升的奋斗了。比如听音乐, 我们就视为休闲, 很少有人把读书看作休闲的。

这表面是一种休闲观的问题, 其实内心里还是在赶时尚、赶潮流。因为读书是古老的甚至有点迂腐的行为, 打高尔夫, 打电子游戏, 去著名的风景点, 则是时髦的行为。其实, 很多时髦一点也不休闲, 比如旅游吧, 你急急忙忙去看什么风景点, 还不是走马观花式的挤在人群中人看人, 还真不如躺在休闲椅上读一本书。

以前的中国文化过于崇尚读书, “万般皆下品, 唯有读书高”, 说的是读书人的政治地位, 是科举制的产物, 当读书变成了政治就和读书变成了高考一样无趣。现在孩子读书自然是为了应试, 他们很难享受到读书的真正乐趣。尤其对那些成绩差的学生来说, 六年制的中学教程基本是煎熬。所以, 现在学生离校以后还爱读书的不多。

如果把读书当做一种休闲乐趣, 可能比我们简单地倡导什么书香社会的效果要好一些, 因为休闲是每个人喜爱的、必需的, 休闲本身也是最乏意识形态色彩的。在今天非意识形态的事物更容易被人们接受, 或者说意识形态也得藏在休闲的外衣下。其实, 在很多茶楼、酒吧、咖啡厅里就有很多供人阅读的图书, 有些茶楼那些图书的品位相当的高, 从陈旧度看, 也还有不少人在那翻阅或阅读过。

有人说, 读那些轻松的书可能是比较休闲, 读一些高智商的书就不一定是休闲。当然如果是研究, 是做学问, 把它当作休闲不仅不可能也是不严肃。但是, 一些哲学类著作, 对那些爱动脑子的人智商高的人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的休闲呢?

我们总是强调身体的休闲, 而不强调精神的休闲, 娱乐不是精神的休闲, 娱乐是精神的放逐。过度的身体休闲只能导致精神的贫瘠和软弱, 因此我们在休闲观上用句严肃的话说, 有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当前图书出版的倾向也是实用主义甚嚣尘上, 娱乐和搞笑的也占据不少比例, 理想主义和精神享受的图书则不受欢迎。

读书应该是我们的精神体操, 来锻炼我们的思维和认知, 来保持我们内心的和谐。很多人会把听音乐当做精神的享受和休闲, 其实读好书也是和听音乐一样的。当然, 每个人选择读书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比如作为休闲的读书, 我往往是读旧书, 就像听老唱片一样。因为前面我说过, 读新书往往是任务, 往往想从中去获取什么新的知识或见解, 而读旧书, 就不一样了, 读旧书如会老朋友, 书中不光是有记忆, 还有新的启迪。这种启迪与读新书不一样, 是在事先设定好一个程序, 带着目标再去寻找的。读旧书获得新的感受就像与老朋友聊天一样, 漫不经心中禅光闪亮。

读旧书, 可能是中年好怀旧的普遍特征。而我可能又是一个特别恋旧的家伙, 比如, 搬家, 我保存了三十年至二十年前的旧书, 新书觉得有价值全部送人, 没价值的卖掉。旧书差不多每本都是自己买的, 也好好读过, 不少还有笔记, 新书则是别人送的多, 看得少。我爱读的《道德经》居然是我二十多年前的手抄本, 我手上有很多的手抄本, 比如《戴望舒诗抄》《艾青诗选》《莱蒙托夫诗选》等, 因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文化匮乏的年代, 后来见到图书就想珍藏, 于是就把那些喜欢的书从图书馆借回来抄, 等后来这些书也大量销售了, 我也有钱充分购买了, 但阅读时我还是喜欢自己的手抄本, 因为这些手抄本仿佛是自己的作品似的可爱。

在古典美丽的江南 第4篇

到安庆桐城罗岭,就为了看严凤英。一个叫陈庄的小小山村,两进深的青砖瓦屋,严凤英童年在此住过六年,她的乳名就叫鸿六儿。鸿六儿,一个眼睛清亮如露水的小丫头,赤着脚在菜籽湖畔龙眠山下打猪草、看花灯,不知不觉就学会了黄梅调。

黄梅树,是南方的植物;黄梅调,是江南的戏曲;黄梅子,是黄梅树的果子,我没吃过,想象它酸中带甜,在五月熟透,你不摘它也会在黄梅雨中掉下来,击中小丫头脑袋,不痛,有一点淘气与惊喜。诗中早就有“梅子黄时雨”之说;好像与爱情有关,青梅竹马里的青梅是没有熟的,像春天里发生的青涩初恋,眉目传情,心有点跳,又像柳絮,看得见它在飘,扑入怀里却捉不到。黄梅在我眼里是一朵花,长在田头篱下,沐浴梅雨秋露,也沐浴秧歌民谣,和竹笠、棕蓑、青青农田一起,组成江南田园美不胜收的乡土风情。那个叫黄梅的戏曲就应该在这样的乡土上抽枝长叶,是那些饲猪放牛小丫头的最爱,桐城陈庄的鸿六儿是其中一个,我们不好规规矩矩叫她大名严凤英,就叫她乳名鸿六儿最好。不用看我也能猜出她当年的模样,总在篱笆上采一把金银花缀歪了发辫,在画眉鸟的啼声中醒来,就在小河边随便洗一下脸,赤一双脚,坐在牛背上面对通红的太阳就唱起来。采茶时唱,插秧时唱,菜花开了唱,黄梅熟了还是唱——如果没有黄梅调,乡村的生活该是多么枯燥和单调。

慢慢走过两进深的瓦屋,一一抚摸她用过的纺车、衣柜、炭炉和雕花木床,黄梅调的旅律就飘进来,是那曲《打猪草》:天天我打猪草咿呀,今天我又赶早咿呀,今天我又赶早呀,呀子咿子呀——你再听听,是《夫妻观灯》:正哪月,十呀五,闹呀元宵呀呀子哟——我最喜爱的是讨彩头:小小的鲤鱼红红的鳃,上江游到下江来,上江吃的金丝草,下江吃的水青苔,过了几多桃花渡,过了几多钓鱼台,金的金丝草呀,水的水青苔——曲调像流水,像丝绸,听得人心里一颤一抖,分不清是惊悸还是激动,农耕江南的风情原来如此撩人,感觉像鲤鱼游荡在春江里,像画眉飞翔在暖风中。

黄梅歌只适合民间小调,尽管它前有《女驸马》、后有《红楼梦》,可这些反封建的大戏靠着一朵黄梅又怎能压得住台?它只是没长好的小女孩,还挑不起那副沉重的担子,它只是宴席上的凉拌和清炒,你不能拿它来糖醋和红烧;它只是乡野小花一朵,比不得京剧昆曲华美,比不得川剧豫剧激越,更比不得梆子秦腔浓烈——走到哪儿人都说:你是安徽人,来一曲《天仙配》怎么样?谁都爱它优美动人,我想它的美就在于乡土和纯净。严凤英笑起来总是乡下女孩模样,我喜欢这份青涩和纯净,是一种不会被世俗污染的美,如果她不离开这片乡土,就不会死得那么苍凉,世道人心,纯朴村女哪里对付得了?她就是我心中的七仙女,她本不该下凡来人间。

二、女儿红的古典情怀

春天,撑一柄油纸伞走江南,在绍兴或无锡,在太湖或西湖,你总能看到一些老店铺在出售女儿红,一坛一坛美酒摆放在曲尺形柜台上,用竹编或麻绳捆扎,棱形的红纸上写着稚拙的三个字:女儿红,让人联想到陈逸飞或林风眠那些古典唯美的作品:穿红袄的女儿面对烛影摇红,大红灯笼挂在高高屋檐,一队民乐班子在天井里围着花轿吹吹打打。

我很想喝女儿红,在江南民间,据说有女儿的父亲才有资格喝这种家酿酒。你想想看,在大雪封门的冬天或春雨潇潇的夜晚,身穿青袄、鬓簪梅花的妻子就在红泥小火炉上为我温一壶女儿红,放入青梅和姜米,让滚烫的酒浆暖一暖为夫为父的满怀苍凉。三五杯下肚,喝得头重脚轻,铺开宣纸蘸着夜色,就可以写古诗,《采桑子》或《一剪梅》,写什么都可以,只要押得上韵脚就行——只是可惜,这不过是我诗意的想象,我住在水泥钢筋森林里,到哪里搜寻这一番古韵?我又不懂民俗,据说有女儿的父亲也不能随便喝女儿红,要喝就喝绍兴黄酒,它和女儿红一样都是花雕酒,一样的红颜色一样的后来劲,可花雕酒不过是最平常的一种黄酒,它哪里会有女儿红里那一丝脉脉温情与默默深情?在多水多桥的江南,父亲一定要等到女儿出嫁那一晚才能开坛喝女儿红。女儿红又叫九九女儿红,这就对了,九加九等于十八,女儿十八岁了,她要坐着花轿乘着乌篷船出嫁,就像一叶水草,从一个村庄漂向另一个村庄。新郎倌是父亲亲自挑选的,白净面相腼腆个性,青砖瓦房三间,屋后桑麻一片,殷实的日子是女儿的未来,父亲不用愁烦,他满心眼里只有高兴,打开女儿红还没喝,他就醉了。我渴望有朝一日也像江南农耕父亲那样在民乐丝竹声中喝下一坛子女儿红,然后无所顾忌醉倒在家门口——只是,我没有田亩种植糯谷,更不会酿制女儿红,我女儿才九岁,要喝,还得要再等上九年吧。

我说的女儿红是过去那种用荷叶与黄泥封口的女儿红,不是现在一些手工作坊生产的那种叫花雕的黄酒,它们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批量生产,以盈利赚钱为唯一目的;一个是为女儿特别酿造,以亲情慈爱为唯一目的。有时候想起来,乡间的父亲其实更懂得爱,只是他们不善言辞。在某个艾草清凉的晚秋,女儿下地的第一声啼哭,肯定会让他心头一热,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深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就像深深掩藏起来的父爱,没事的时候就到桂花树下踏几脚,踏几脚仿佛心里也踏实一些。回头望一望女儿,女儿头扎红头绳,眉眼儿像清明时节的柳叶,一天比一天明媚。本家兄弟过来打趣道:老五啊,什么时候开坛喝女儿红呀?他笑着答:还早呢。一笑之间霜花飞上鬓角,苍茫岁月中,一个青皮后生就成了中年汉子,一坛子美酒由爱作酵母,在桂花树下、在他心头无声无息地酝酿了九九一十八个冬春,就等待着开坛启封的那一天,那一天也许就在大雁南飞的九月初九。朋友从绍兴带回一坛女儿红送我——不用看,我知道那是最美好的民间颜色;不用喝,我也知道那是最正宗的江南滋味。

三、印花布的花样年华

在洪水一样泛滥的菜花丛里,在云朵一样飘浮的芦花丛中,总梦见一个民间艺人挑着细篾箩筐从颤颤悠悠的板桥上走过,走进乡愁弥漫的村落,然后轻轻吆喝一声:扎青——染蓝!一千年过去了,这样的吆喝渐行渐远,却并没有消失。现在不用吆喝,那片蓝印花土布浸透江南的阳光和雨露,像一面蓝色的旗帜,正在越来越多的古镇老街上升起——在昆山和杭州,在乌镇和周庄,蓝印花布染坊就像雨后乡间的蓝草,一丛丛萌发,生生不息。是蓝草,不是兰草,比兰草青嫩,也比兰草芬芳,那是一种乡土芬芳,古人早就嗅出,不然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青出于蓝胜于蓝。

走过一家又一家蓝印花布染坊,我都会伸手抚摸,一抹最温情最中国的情感会从心头掠过,蓝底清纯、白花朴素,质朴的手感,自然的纹饰,这不是在表演与装点,这是乡居农耕生活里必不可缺的物品,与男婚女嫁乡风民俗联系在一起——窗帘、头巾、包袱、帐幔、兜肚、围嘴,每一件都巧夺天工,每一件都浑然天成,纹理就像篱上千年金银花藤蔓一样缠绵,纹饰就像屋后小叶白栀子花瓣一样简洁,离不了廊檐下的花花草草,也离不开传说中的才子佳人。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用手轻轻抚摸——印花布其实是一种容易旧的棉织品,总会发现一些小小的磨损与线头,但我还是爱极了这份旧,怀旧的旧,返璞归真的旧,爱它的温和与沉静、暧昧与抒情,还有洗净铅华之后的质朴和日常生活中的诗意。揉起来贴在脸上,一种特别的安慰与温馨,像听一首温暖老歌,看一部温情老碟片,感动并且想家——想故乡老屋竹篱笆、粗麻绳、梨花椅子青花坛。它透露出浓浓的怀旧情调、时尚感觉与文化气息,让都市中隔膜的人走得更亲近一些,有品位的男子好像也更容易爱上那些穿蓝印花布衫的古典女孩。

蓝草在民间遍地生长,是哪一个爱美的女子第一个在这青青嫩草中发现了蓝?采下枝叶浸泡入缸,再洒上石灰沤烂,就制成印蓝布的染料,那些走村串乡的民间染布艺人,一双手是蓝色的,像传说中的神仙,蓝衫上常年飘散着烟一样的气息,那就是蓝草的气息。若印花,仅仅有靛蓝还不够,还需要驴皮拓版、桑树皮漆版,或者枣木夹版,最美丽的印花土布就在最简陋的手工作坊里染出。在农耕岁月深处,它装饰着婚嫁与生育、乡风与民谣、五月端阳与正月元宵,在这里你会看到最吉祥的中国图案:喜鹊跳上梅花枝头啼叫(喜上眉梢),花瓶内插上一朵盛开的牡丹(富贵平安)——这样的农耕祈愿远离了我们生活,却并没有消失,越来越多的蓝印花布馆掩藏在都市深处小巷拐角,在高楼大厦之间,飘摇的印花布更显出它的质朴与沉静。在浙江苍南,我参观过一家蓝印花布染坊,它是真正遗留下来的一家仍在生产的蓝印花布染坊,主人叫薛勋郎,他一边染布一边吟唱着祖传民谣:我有一棵草,染得蓝如宝,穿得化化烂,颜色依然好——蓝,一个最古典最温情的汉字;蓝,一种最迷人最诗意的颜色。

四、乌篷船的前世今生

江南有多少条流水?不知道;江南有多少只乌篷船?也不知道。只知道无数落叶一样的乌篷船密布在南方流水之上,轻灵而小巧,载不动乡思也载不动愁怨,我坐着它游太湖,也坐着它访西湖,感觉自己就是归乡的俞平伯或辞官的张季鹰。

乌篷船就应该停泊在绍兴水码头或周庄双桥下,配上水泡般的拱桥、布满青苔的石级,还有古镇老街,那就是最写意的中国水墨。乌篷船就是中国画中的水墨小品,它离不开芦花飞白的河滩、月下凝霜的板桥——它与蓑翁独钓、鱼鸦孤立、夜雪晨霜、寒山瘦水最相宜,它离不它们,或者说它们离不开它,江南的河流、月夜、江村,有一只停泊的乌篷船,一切就全活起来,你仔细倾听,会隐隐听到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的旋律,还是用琵琶弹拔,乌篷船出场不能缺少二胡与琵琶的伴奏——当然,风景区的乌篷船更多是一种表演道具,缠头帕的船娘在摇橹,还会唱一些古老的吴歌。但在我故乡芜湖,有一个地方叫万春圩,那里的乌篷船仍与生活不可或缺。

万春圩的河流纵横如棋盘,乌篷船多如过江之鲫,河两岸遍植桑与柳,桑叶青嫩,柳絮儿纷飞如雪,油菜花一地金,豌豆花一片雪,路上除牧童外不见行人,行人皆划一乌篷船下地干活,小船就系在田头柳阴下,舱里码着将插的新秧,新秧碧青可人,也放着刚摘的菜蔬,韭菜带白花,新蚕豆嫩如碧玉,还有鲜藕、鲤鱼、菱角与莲蓬。乌篷船贴着水面疾飞去赶早市,晨雾如纱蛙声似雨,一盏马灯红在船头,照着舱里鹅鸭嘎嘎鱼虾蹦跳;还有半篮出售的野荷花,野荷不白,红如胭脂,装在六边花眼小竹篮里,一路幽幽香过去。

乌篷船最适宜乘坐中国女子,打油纸伞的苏小小,浣纱的西施,还有写词的李清照,乌篷船有一种宋词意韵,与南方的戏曲最贴切:黄梅、越剧或锡剧,让人联想到青衣长长甩起来的水袖、白面书生单薄的对襟与青衫——乌篷船的性格就是书生式的羸弱,一种女性的阴柔,它静静停泊在月光下桥洞里,与农耕时代乡村女人在身段与气质上浑然一体,它们放在一起是如此和谐,她们本来就如此和谐地厮守了一代又一代,她们人生中几个柔情片断,都与乌篷船紧密相连,中国式的文人情感,大多也就寄托在乌篷船的剪影里,这便是一叶扁舟遁隐江湖。

《美丽古典》读书心得 第5篇

你总忍不住与别人比较?

你觉得应该为了家人牺牲自己的幸福?

你相信星座,也笃信有天生幸运儿?

你时常觉得没有安全感?

你时常会抱怨别人?

你觉得结婚不买房的男人没有前途?

你对现在的工作提不起兴趣?

只有有钱才能够幸福吗?

小人物就无法对抗不公平吗?

读书心得:品味细节,感受美丽 第6篇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给心灵沏一杯暖暖的香茗,在星光点点的夜,守着一点灯光,品味细节的芬芳。细细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书中大量的正反实例和至理名言,为我们展现了生活和工作中被忽视的点点滴滴, 让我在朴素的字里行间感受着“细节”的美丽。

感受“发现”美

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书中“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 细节决定成败。

记得班上有位自闭心理的女同学,从家访调查中了解到,这位女同学自幼就不爱说话,跟家人也极少交谈,性格越来越内向。从班上调查中得知,她没有跟同学说过话,学习成绩也是很不理想。

面对最特别的一个学生,我强调不会放弃。于是我开始行动起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开始挽救这个孩子。向家长了解情况,多次亲自到她家里走访;在老师、同学中了解关于她的情况,课堂上尽多提问她,表扬她。而我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课后找她谈话,如此严重的心理疾病,走进孩子的心灵是最重要的。开始找她谈话的时候,她并不理睬我,但我并没有气

馁!我面带笑容跟她说,心平气和地跟她谈,谈生活,谈学习。我知道,沟通从细节做起!慢慢地,这位同学确实变了,她敢用双眼望着我,开始听我的话,我常找机会鼓励她。

有一次,我发现她的雨伞坏了,我想,这是一次教育孩子的好机会,于是我立刻动起手来帮她修理雨伞,在孩子面前,边忙修伞,边跟她聊天,并注重跟她交流的每一个眼神,忙了好一会儿,终于把她的伞弄好了。最后交伞给她时,我细细地发现了她脸上露出感激的喜悦之情。渐渐地,该同学走出了自闭的心理阴影。

如书中所说,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教育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是的,只有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教师,才会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感受“习惯”美

书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人的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严格要求自身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一旦形成良好的习惯,将会成为我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作为教师,在教学中的每一个细节,一个提问,一句话,一个举动,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注重并且提高处理教学细节的能力,是不容忽视的。一位名人说得好:“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人的习惯就是一种潜意识。“如果让你的手下去送货,你必须考虑5个细节,必须打7个电话;你的业务人员访问经销商,未开口说话之前,必须做5件事;一个戒烟规定,要经历5个阶段,做了一年的细节,顺理成章地全部实现戒烟;……”这是本书中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当人做一件事情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后,就会变成一种潜意识,变成一种习惯。任何一项工程,都可以分解成为无数个细节,无数个细节严格执行,使其变成一种习惯。细节就是习惯!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关注教学细节是提升教学智慧的必经之路,成功的细节给人以借鉴,失败的细节给人以启迪。我们要记录、交流教学细节,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建立“细节优势”,铺就专业成长之路。“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教学上

任何一次成功的尝试,都离不开许许多多闪光的细节。每一个细节都是钻石,串起来就成为项链。一个人的教学风格由许多不显眼的细节构建而成,没有细节,便没有风格。“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平时多学习,勤积累,多谋善断,最后才能随机应变,挥洒自如。

《美丽的乔》读书心得400字 第7篇

乔从小生在詹金斯家,詹金斯虽然养着它,但对它没有有丝毫的爱,他生气的时候会非常残暴地对待乔和它的兄弟姐妹,用棍子打,用手摔……

詹金斯是个牛奶商,每天早上要把牛奶拉到城里卖,乔的妈妈总是跟着他去,乔问妈妈为什么要这么做,妈妈总是回答它,说可以向路边的人家讨来两根骨头吃。可乔发现,妈妈这么做是因为她爱主人。即便是主人那么残暴地对她,她还是爱它的主人。

乔的妈妈最终还是惨死在詹金斯的手里。乔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咬詹金斯!詹金斯一气之下,割下了它的耳朵和尾巴。……

看到这里,我恨透了詹金斯这个坏蛋,同时也对可怜的乔心疼不已。是默理斯先生救了乔!默理斯一家真是爱动物,他们养有兔子、老鼠、狗……家里好象动物乐园,他们一家和动物相处得是多么和谐、友好。乔苦尽甘来,在默理斯家度过了最幸福的十二年。

《美丽的乔》读书心得400字 第8篇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狗的故事,它的名字叫做“美丽的乔”,整本书讲了“美丽的乔”从凶恶的詹金斯,这个不折不扣的魔鬼的不幸家庭中被哈里先生救下,但不幸的是他失去了耳朵和尾巴,因祸得福,它的到了莫里斯一家的怜悯和疼爱,他在这个温馨、欢乐、善良、热爱动物的大家庭中结交了许多伙伴,有莫里斯一家人、猎狗吉姆、猎狐犬比利、鹦鹉贝拉……

这些伙伴都各具形态,有趣至极。

我们人也是动物,大自然之所以创造人类后又创造了其它动物,就是为了让我们不要忘了自己的本质,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也是我们的责任之一,但有些人却变本加厉,伤害起了动物。

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是为了自己的心情而去伤害动物,去虐待动物,难道在这些人的眼里,动物的生命真的那么的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吗?难道在你们的眼中,动物只是一种玩物吗?只是一个发泄的对象吗?难道你们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吗?幸亏还有那些爱护动物的人们来弥补他们的罪行,来给动物道歉,我相信,动物们也会包容、感谢这些爱护动物的人。

《美丽的乔》读书心得300字 第9篇

今年夏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美丽的乔》,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狗备受虐待,后期被好心人收留的故事,情节非常动人。

《美丽的乔》讲了一个小狗备受这个狠心的坏蛋虐待,它将的兄弟姐妹给杀死了。后来它的妈妈太伤心了,结果不幸死亡。詹金斯还丧心病狂的将小狗的两只耳朵全部砍掉,并且将它的唯一的尾巴也给用砍刀砍掉,几个热爱动物的人将小狗救了出来,并把詹金斯好好的惩罚了一顿,由此,小狗到达了一个热爱动物的家庭,小狗在那里遇到了许多有趣的同伴,还碰见了非常友好的主人,并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我看完了这本书,感慨万千,我觉得所有动物都是有感情的,它们都会对主人有依赖,尤其是小狗的妈妈竟然爱上了不断鞭打詹金斯,我看到了眼圈都有眼泪在打转,我决定了,从此以后我要热爱动物,不要让坏人欺负可爱的小动物。

怪你过分美丽读书心得体会 第10篇

现在她是莫向晚,是艺管部经理,坚强独立,自信有魅力,工作出色,能力出众,只要跟下去的项目就一定能成功,从头到尾,是无懈可击。生活里她是独立照顾儿子莫非衣食起居,教导他善良大度的单身母亲,虽然偶尔错过陪伴儿子完成作业时间,但大多的时候会辅导他的学习,也会在加班后给儿子带回爱吃的小笼包作早餐。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这一切的改变是高三那年她被查出怀孕,一夜荒唐,在这个世界上有了和她息息相关的唯一血亲,也是她奋力爬出泥潭的勇气之源。这个孩子的到来,是她第一次看到光,让她知道她还有另一种充满希望的活法,她尽最大的努力留下这个孩子。此后八年,即使赤手空拳,也能把艰苦日子熬成现在平稳幸福,儿子活泼懂事,工作游刃有余。

如果莫非没有出现,也许她不会再想起那段沧桑又荒唐的往事,一切早已结束在了十七岁的时候,可是他们再次相遇了。这一次,他不是那个当年那个沉迷享乐,矛盾沉沦的二十岁青年。在短暂的堕落后他回归正常生活,成长为一个挥洒自如,稳健自重的律师。

因为业务合作,莫向晚和莫北再一次相遇,而两个人孩子莫非让他们彼此有了牵绊。从普通合作伙伴到“特别照顾”的邻居,莫北从只是想确认莫非身世到被莫向晚吸引,越靠近越动心。面对这样一个坚强独立,坚守善良的莫向晚,莫北忍不住想给她帮助和温暖,他知晓她的曾经,也了解她的现在,去体谅和弥补,她还是那个她,值得莫北用一生去呵护和珍惜。莫向晚的前半生,遇见性,遇见爱,也看见娱乐圈的爱恨纠缠和艰苦心酸,本以为这一生不会再有什么波澜,直到遇见莫北,原来这个世上还有这样一个人,小心翼翼的对她呵护照顾,在她疲惫的时候能够相信和依靠,他不是她不愿回忆的伤疤,而是让她彻底告别过去的钥匙,他们会拥抱,会相携前行。

作者未再对文字驾驭和情节把控很好,平淡的叙事中是充满烟火气的生活,人物塑造和细节描绘打动人心,我看到异于常人的坚强坚韧莫向晚,坚持原则和肩负责任的莫北,还有聪明懂事的小机灵鬼莫非。

《怪你过分美丽》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这么多年念念不忘,除了男女主的故事,更多的是作者笔下真实复杂的娱乐圈,每一个人看似风光,却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不易。莫向晚遇见了很多人,情同姐妹后来陌路的管弦,并不亲近却亦师亦友的秦琴,雪中送炭但也利用自己的的老板于江,无论他们在这沉浮的圈子中如何被晕染,被同化,莫向晚依旧不曾改变,保持最初的那份善良。无论生命是如何循环往复,百转千回,我们都能在山重水复的时候,守得云开见月明。

故事的最后,我想起沈从文的那段话: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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