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2024-08-29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精选6篇)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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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和政府流程再造探讨 作者:陈明亮

来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04期

[摘 要]在建设电子政务中,政府面临着诸如IT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障碍。外包建设模式有助于政府克服这些障碍。“自建和外包相结合”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中央政府以自建为主,地方政府以外包为主;内部业务以自建为主,公众服务以外包为主。基于“服务响应链”的政府流程再造(CPR)是一种先进的CP)R模式,它以面向“数据响应”的思想设计新的流程,变“权力导向”为“数据导向”,只对“数据”不对人。这种CPR思想不仅体现了“以公民为中心”和“一站式”服务的理念,而且绕开了一些障碍,具有可控性强、实施难度低等特点。

[关键词]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政府流程再造;中国

[中国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第2篇

前期工作:

1、跟设计单位联系,拿到最终版施工图纸及设计概算,由造价部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编制招标控制价。

2、编制完招标控制价后向甲方汇报由甲方确认。

3、甲方确认后提交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完以后上报市财政局,争取政策性资金。

4、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甲方申请由丰台管委建立一个专款专户,甲方可以根据施工合同付款比例打入专款专户,市财政局也相应的打入资金。预付款为30%,5、双方打入专款资金后,丰台管委写一个招标项目的说明递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审批一个招标编号,然后开始进入招标程序。

6、甲方根据招标控制价的价格向区财政局报需求。然后经区财政局审批完成后点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强,***。

7、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网上受理成功后,与甲方尽快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并上报甲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甲方确认后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阶段:与招标人洽谈关于招标代理委托相关事宜

1、就关于招标代理相关程序向甲方简述,大体的工作周期向甲方说明;

2、关于招标代理委托付款形式及由谁付款由甲方确认;

3、将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如项目批复、可研报告、项目概算、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转交招标代理机构。第二阶段:项目点选与受理阶段

1、甲方编制采购计划向丰台财政局申请,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将审批下来的采购计划向财政局提交项目申请,点选招标代理机构。

2、财政局受理采购计划,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受理。

4、签订招标采购服务委托协议。

第三阶段:招标代理公司发公告及文件时间

1、甲方确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盖章;

2、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包括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投资额、投标报名所需条件以及报名时应带资料、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联系人;

招标文件中实质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发公告,开标时间、地点发生变更的要在开标前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更正公告。

3、现场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现场报名,要核查好潜在投标人的报名条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潜在投标人若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接受其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否则不予以受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第四阶段:开标准备阶段

1、项目是否需要公证:

由甲方确定是否请公证,如果请公证的话,钱由甲方出。第五阶段:开标、评标阶段

1、甲方需参加开标;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进行开标;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从财政局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工作; 第六阶段: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甲方确定中标人。甲方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第七阶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需胶装;合同内需填写中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合同应标注页码。第八阶段:资料整理阶段

1、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料整理移交甲方。

2、给财政局移交资料内容:

委托代理协议(原件)、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公证书(如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开评标全部评审资料; 政府采购招标内容结束。另:后续甲方需做工作: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第3篇

国内对政府流程再造的研究也有不少, 主要集中在电子政务、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行政审批等与政府流程再造的关系上, 如宋义《电子政务视角下政府流程再造研究》, 从发展电子政务的角度对政府行政流程和建设新型政府提出了建议;张劲松《流程再造——地方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路径》一文中, 阐释了耗散结构是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行政流程再造的最佳选择;宋世明《我国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和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和路径选择》中, 从两者的关系入手, 在指明目标的基础上, 阐述了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导向的基本原则和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科学配置与优化政府职权的主要内容。对于通过梳理政务服务方式转变的沿革, 从政府流程再造的角度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涉及较少, 本文以在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向现代政府管理模式转变的过程中, 出现的各具特点的不同政务服务方式及其服务效果为对象, 通过对政务服务流程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提出改进方法, 探索优化政府流程来破除当前政务服务面临的困境, 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

1 政府流程再造的内涵

政府流程再造是指在引入现代企业业务流程再造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 以公众需求为核心, 针对行政组织外部环境、内部资源及其结构发生的变化, 运用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的市场机制原理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 对政府部门原有的组织机构模式、业务模式和服务传递流程进行根本性的重新设计和改革, 形成政府组织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 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固化, 从而重构一种科学合理的、有助于提高公共部门效能的管理模式, 使公共产品或服务更能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可。

政府流程再造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合法。政府流程再造的前提必然是依法行政。 (2) 创新。要求政府转变原有的习惯性思维方式, 对现存的结构与流程进行彻底重构。 (3) 高效。政府流程再造以提高政府部门的绩效水平为目标, 即在相同的作业时间和任务量的标准下,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作业成本和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4) 便捷。政府流程再造的核心就是要积极地响应公众的需求, 目的就是实现利民、便民。

政府流程再造是人类由工业社会走向信息网络社会的时代要求, 按照其面向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流程, 主要是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支持流程, 主要为政府部门内部提供产品、信息和服务;三是促使前两者形成配合的管理流程, 使之符合公众的期望和需要, 是政府部门进行信息的输入加工并转化为输出的流程。

2 政务服务方式的沿革与面临的困境

2.1 政务服务方式的沿革

2.1.1 独立分散式政务服务方式

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是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 以科层制组织的形态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 不同部门之间也是以所负责的事务范围来划分治理领域的, 形成了不同的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在各自办公场所为公众提供不同的服务, 地理位置的不同使得一个本来完整的公共服务链条被人为地切割成若干个不同的管理环节, 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了职能边界, 信息的传输过程形成信息壁垒, 公众办事要经过很多的部门和环节, 去不同位置的政府部门, 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1.2 “一楼式”政务服务方式

面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分散、效率低下和公众抱怨的状况, 政府部门做出部分回应, 改进了政府服务流程, 将一些与公众联系密切的职能部门集中到一个办公场所, 形成了不同职能部门办事窗口出现在一栋楼的格局, 称之为“一楼式”办公。相比于独立分散的政务服务方式, 尽管减少了公众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奔波, 但服务的程序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需要填写的表格数量也没有减少。而且, 前台大厅与各个部门相对独立, 只能办理简单的业务, 无法提供全面的政务服务, 公众的办事流程并未发生大的转变, 这种服务方式仅仅是一种物理位置意义上的转变。

2.1.3 “一站式”的政务服务方式

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进一步地整合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务服务方式成为可能, 使政务服务方式的整合不仅体现在服务的物理位置的集中上, 也体现在服务的集成与相互联系的加强上。政府部门在追求政务服务集中的同时, 分散服务渠道, 提高办事效率, 尤其是面向公众的网上办事大厅和服务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的联合应用, 政府逐步探索实行了跨部门的、无缝的、全天候的服务。

2.2 当前政务服务方式存在的困境

“一站式”政务服务方式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范式, 地方政府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与实地政务服务大厅相结合, 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效、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打破了时空的限制, 深刻地体现了政府从传统的以自我职责为中心转向以公众为中心, 从“大政府小服务”向“小政府大服务”的政务服务转变。但是, 由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和以往政务服务方式的惯性, 现在的政务服务与公众的需求仍然有很大的距离, 由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滞后, 地方政府在政务服务方式转变的过程中陷入如下困境。

2.2.1 传统模式的困境:独立分散的政务服务方式依然大量存在

在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进行探索性改革的同时, 传统的政务服务方式依然存在于很多地区, 尤其是中西部地区, 地方政府的改革缺乏动力, 信心不足, 思想上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紧迫感缺乏感知, 主张选择维持现状或者进行缓慢的改革, 对以往服务过程中的冗余环节去除较少, 办事流程零碎化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变, 并且流程之间各自独立, 职责时有交叉, 不能很好地衔接。

2.2.2 效率困境:办公效率较低, 信息化程度仍显不足

无论是在实体办公还是在推进电子政务的过程中, 效率低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转型期间, 很多硬件设施跟上了步伐, 可在令人欣喜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感受到政务服务的实质性提升, 公务人员思想陈旧、观念滞后, 不能够积极地投入到政务服务方式转变中来, 甚至电子政务的建设只是某个领导或者某个部门的任务, 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较少, 不仅实体的政务部门连通效果差, 办事效率低, 电子政务的发展也面临类似的问题, 除了小部分比较简单的事务可以连贯地将办事程序走下来, 其他复杂事务的办理不畅验证出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协调配合较差, 不能够满足公众办事的需要。

2.2.3 沟通困境:与公众互动较少, 回应能力较弱

在政务服务方式转变的技术支持方面, 一些地方政府仅仅是简单地将以往的手工处理工作的方式计算机化, 购入一些定制的可以处理日常事务的计算机软件, 致使相当多的地方政府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端的打字输入工具, 孤立地存在各个部门之中, 没有发挥出计算机汇集、处理、共享信息的强大功能, 信息孤岛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变。公众依然缺乏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途径和手段, 想办事找不到方法和程序, 地方政府负责人在线信箱对于公众的问题采取模板式的回答, 很少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硬件跟不上、软件不配套、公务人员思想意识落后是很多地方政府存在的通病。

2.2.4 管理困境:实体办公与电子政务整合不足

政务服务方式转变后, 地方政府的办事流程大致分为两个子流程, 其一为实地操作的实体办公流程, 其二为网络化的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流程, 新的流程要求公务人员要积极地学习新技术, 摆脱以往的岗位限制, 了解更多的信息以及对自身在整个办事流程中的位置和职责进行重新定位, 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 而且要积极地与其他人员进行配合, 将本节点的处理结果和进度与其他人员沟通和共享。但是, 现实状况中公务人员并不能很好地达到要求, 再加之对电子政务系统维护知识的缺乏和管理不到位, 公众对电子政务的可信任度以及效率提出质疑, 致使在办事流程中实地现场办公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职责, 公众依然要穿梭于不同的部门之间。

3 政府流程再造: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 政务服务方式的转变也应该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地方政府的实际状况, 以当前地方政府的实地办公与电子政务相结合的政府服务提供方式为基础 (见图1) , 探索积极合理的建设路径。

3.1 重塑政府部门的行政价值理念

价值理念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具有巨大的影响, 在进行政府流程再造的过程中, 不应该将其仅仅作为流程管理本身的改革, 而是应该将其融入到行政官僚体制的健全与完善中去, 将政府流程再造以一种战略管理的姿态与整个行政体制结合起来, 而非将其简单地看作一种管理功能或者管理技术。在整个动态的政府流程再造的过程中, 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1) 价值理念的更新。让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真实地了解政府流程再造的内涵、原则和意义, 把握政府流程再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自己已经习惯的传统的行政机制和流程模式重新进行思考与审视, 在价值理念上进行。 (2) 增强市场观念。引入私人部门行之有效又符合政府部门实际情况的竞争机制, 主张以更少的时间、精力成本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出, 来提高行政人员的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 同时给予社会公众以更多的选择自由, 尤其是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 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 在提高政府部门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增强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 (3) 参与培训学习。政府流程再造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只有加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新事物和新问题的感知能力, 才能够及时地提高自己工作所需的技能, 在培训与学习中形成创新的政府部门文化, 将政府部门也纳入不断创新的行列。

3.2 以目标为导向重组职能部门

当前政务服务不能满足公众需求的重要因素就是, 尽管地方政府进行了改革和引入了新的技术, 但是以部门职能进行组织的方式没有改变, 加快转变为以目标为导向的组织方式是当务之急, 通过对公众的需求调查整合出本地区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解决问题为契机, 在整个过程中纳入以目标需求为最终结果的原则, 分门别类地进行政府部门的流程再造, 顺畅流程的运行, 减少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和细碎化的流程, 同时进一步整合冗余部门和重叠的政府流程。在重组的过程中, 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勇于清除阻碍政府部门运作的多余流程, 它们的存在很少对整个流程的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 反而占据了大量的人力、信息和财政资源, 成为整个流程的累赘。二是进一步简化现有流程, 在定位好相关行政流程的性质、目标和基本行为方式的基础上, 借助现代科技和网络手段将行政流程的各个环节予以整合, 消除中间环节, 形成集约、高效的新流程。三是对一些因为政府职能机构设置不合理而产生的类似流程进行合并, 既可以防止行政流程出现重复和混乱, 又可以进一步厘清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 减少争功诿过现象。

3.3 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平台

信息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流动的顺畅程度是影响政务服务效率的关键, 在互联网时代, 借助大数据技术将大量的信息进行整合, 实现公众办事信息在相关部门的实时共享与回应是重中之重。在政府流程再造的整个过程中, 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担当着类似于大脑的主控作用, 来自于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在进入实体办公大厅或者网上办公大厅之后, 会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汇合, 进一步进行信息源分析、选择处理流程, 形成处理结果和信息再次反馈, 采取措施对平台的服务能力进行优化是必然选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优化主要是两个方面。

(1) 软件方面。负责平台运行的公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经常进行技术和经验分享, 并且与计算机专业人员实现良好的沟通, 共同应对和解决日常维护和突发问题。 (2) 硬件方面。进行定期的升级换代和维护, 保证平台的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 设置专门的硬件维护人员, 将其当作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固定下来, 避免因为硬件问题而出现服务的失误与中断。

3.4 以公众为导向增强回应性

对公众需求回应性的强弱是公众评判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 增强回应性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之一。从一定的角度来看, 地方政府回应能力的强弱和回应速度的快慢是与公众对其的培养和监督有着莫大的关系的, 公众的素质造就政府的素质,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式的过程中, 地方政府应该将回应性的增强作为政府流程再造的重要一环, 自觉接受监督, 在回应的速度、准确度和效度上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 还要能够识别公众需求的合理性与紧迫性, 通过设立专门的分析应对小组, 及时对公众的新需求和新期望进行跟踪与调查, 分辨需求的有效性与政府实际能够满足公众需求能力之间的关系, 为政府部门对公众需求的有效和及时回应提供借鉴与参考。

3.5 基于公务人员技能提高的再改造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进行政府流程再造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需要在改造的过程中进行不断地优化与再改造, 通过培训加强公务服务人员发现问题和反馈问题的能力, 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增强服务人员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通过进行选点试验再进行推广的方法实施改进的新流程, 由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牵头, 成立专门的再造小组对公众的满意度和建议进行调查和统计, 同时将新流程的实施结果进行反馈, 为决策部门的流程调整与优化提供支持, 打造一支流程再造的专业队伍, 为政府流程再造技能的提升和政务服务能力的提高奠定智力基础。

4 结语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而政务服务方式的选择以及由此而提升的效率和对公众需求的回应速度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的服务能力。在当前的转型期, 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地通过政府流程再造打造高效、透明、负责的政府形象, 化解流程中的障碍因素, 进一步优化流程和进行反馈之后的再改造, 用实际服务能力的提升满足公众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奥斯本, 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M].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6.

[2]张劲松.流程再造:地方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路径[J].领导科学, 2013 (3) .

[3]尚磊磊, 孙建丽.新形势下政府流程再造的重新审视[J].政法论坛, 2013 (6) .

[4]张东祥, 张娥.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科学大众, 2014 (12) .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第4篇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1—0040—03

引言

我国实施电子政务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目前全国多数地方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基础数据库的建立以及市民卡等方面,注重夯实政府信息化的基础,推进电子政务从重建设、轻应用阶段向注重深化应用阶段转变;从信息网络分散建设、独立运行向资源整合利用、互联互通阶段转变;从偏重自我服务向注重公共服务阶段转变,电子政务逐渐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为建设亲民、务实、高效、透明的服务性政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而在推进电子政务不断实施的过程中,重塑政府业务流程目前已成为十分关键的环节。各地政府也不断探索新方法使电子政务实施与政府业务流程的改进协同发展。

一、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业务流程再造(重塑)是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主题

政府业务流程是政府和其他公共管理机构提供公共服务或进行公共管理所发生的结构化的连续事件链。所谓“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或称政府流程再造,即,Government Process Reengineering, GPR)是对政府组织业务流程的基本问题进行反思,并对它进行彻底的重新设计,以便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衡量组织绩效的重要尺度上取得重大改善;它是在政府管理中引入(企业)流程再造理论,借助于管理创新和信息技术来改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的过程。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无疑可以整合政府资源、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进而为广大公民创造价值。

1.电子政务的应用与政府业务再造之基本关系

电子政务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路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当前,无论是企业的电子商务还是政府的电子政务,都普遍存在收益少,投入却不断增多的问题,被称之为投资无底的IT“黑洞”。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都是—种基于信息技术的管理系统,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但要实现技术的变革,更重要的是实现管理的变革。管理的变革其中极为重要的就是业务流程的变革,信息技术只有和优化的业务流程相结合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因此,电子政务真正作用的发挥,就必须实现整体业务流程电子化和业务流程的优化。也就是说,优化的业务流程是基础,信息技术是手段,只有两者的完美结合才能真正体现业务流程再造的优越性。

因此,电子政务的建设与政府行政流程再造应同时进行,行政流程应该以公众满意为目标,以事务为中心,跨越职能部门界限,根据电子政务的内在机理有目的、有组织的再造。

2.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业务流程的理想化状态及当前流程再造的基本目标

信息与网络技术在政府部门的运用,使政务流程建立在信息网络通道和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流程的速度、效率和准确性,并不断促进政务流程的重组和再造,使政务流程发生从技术性变化到实质性变化。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业务流程的理想模式主要表现为:有纸化办公转变为无纸化办公,降低人工处理、提高自动化处理,大大减少人力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信息的垂直历时性传递转变为信息的水平共时性传递,信息共享程度大大提高,大大缩减信息传递的周期;突破部门间信息沟通与工作协同的传统界线和范围,实现一体化的远程交互和跨部门的协调办公与管理;提高信息资源的挖掘、利用和处理能力,扩展视野和对情况的掌握;促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各界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程度;减少中间环节,节省费用、时间与精力,更方便、更快捷地为企业、居民服务。

因此,根据电子政务下政府业务流程的发展要求,现阶段通过政府业务流程的再造,其目的即要能逐步形成各类信息的综合管理与运用,可以很方便地提取、传递、存储和利用信息资源;能建立信息的共享与互动传递机制,提高政策决策参与的广泛性、执行的透明度;能使信息迅速传导与回应,提高对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及时处理。这即要求要求政府行政流程根据电子政务运作的内在机理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再造,以尽快能实现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业务流程的理想化状态。

二、当前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业务流程再造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当前政府业务再造,除了再造各环节都予以无缝隙引入信息技术这样一般措施之外,笔者认为,在目前推进政府业务流程再造中,尤其需要注重创新即根据电子政务的发展,改进模糊化的业务流程再造模式,或一般概念化不分轻重缓急的改进模式,进入分类的改进,以便于政府行政审批等行为的效率提升,当前可从流程再造的迫切程度和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两个角度设计政府流程再造的推进策略。此外,还应更加注重与其他部门配合以及注重再造的程序规范化、注重公务员队伍与文化建设等。

第一,应区分不同类别政务流程,推进再造策略

政务流程再造需区分不同的流程,给予不同的再造策略,但在国内外,基于政府业务流程的不同,分类差异较大。一般认为可将政务流程分成另外三类:面向公众的流程、支持流程和管理流程——面向公众的流程为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支持流程是为内部提供产品、服务和信息的流程;管理流程则促使面向公众的流程和支持流程有效配合,以符合公众和用户的期望和需要。[1]此外,也有人认为,按照政府功能,政府业务流程应分为经济调节流程(如行政审批等)、市场监管流程、社会管理流程、公共服务流程四类基本的流程,并认为这些业务流程跨部门、跨单位、易扯皮、浪费时间、效率低、且在社会上颇具有争议,是需要再造的主要流程。[2]

电子政务中的政府业务流程再造即应分门别类,根据不同情况,推进再造策略。在上述需要再造的四大类基本流程中,当前政府需要进行再造的流程主要又可分为四个小类:第一类流程属于本身就是不合理流程,对待这一类流程的办法是清除(经济调节流程中的一些行政审批);第二类流程属于本身是合理流程,但是現有的信息系统不能支持,无法在网上实现其功能,对这类流程的策略是加强力量、减少瓶颈(市场监管流程中的盖章等流程手续);第三类流程属于不增值的流程,这些流程是辅助增值流程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流程,对待这类流程的策略就是尽可能简化这些流程,并使用信息技术来辅助(社会管理流程辅助手段与手续过多);第四类流程属于现有的信息系统能够支持但是效益不佳的流程(各类公共服务流程,没有实行并联办理),对这一类流程需要整合和优化。对上述四类需要再造的业务流程,政府当前可以视情况,分轻重缓急(比如先改第一类,后三类逐次改进等),渐次进行再造。

此外,从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看,不同级别政府中,基层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较小,高层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大;同一级政府中,公众服务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小,内部业务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大。因此,从政府流程再造涉及的利益调整面来说,政府流程再造要从基层入手,从公众服务入手,自下而上,由外向里,逐步推进。

第二,综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行再造策略

目前各地在运用技术力量再造政府业务流程的时候,缺乏统一规划、整体协调和建立科学的规范标准。各地方、各部门、各业务应用系统采取分散建设模式,由不同的开发商在不同的时间里开发,人为地造成了业务分割、协调不足等问题。

行政业务流程再造要实现不同业务部门的政府机关之间、各种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集成整合、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实现跨部门的网络化协同办公和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不仅是一个技术应用的方案(即不应看成只是技术部门的事)。行政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不同层级的政府、不同地方的政府服务一体化还可能会带来一些复杂的政治问题;层级不同的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方政府都会面临着不同的具体问题,这都表明行政业务流程再造涉及到各种复杂的、深层次的政务问题。技术的应用除了彰显旧体制的弊端、排斥传统政务之外,也更凸显业务流程深层次优化的迫切需要。

因此,行政业务流程再造首先就要通过规范政务行为的内容而使业务流程得到准确的描述,以便于业务人员表达业务流程;其次在参与行政业务流程再造的团队中要有懂行政管理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便于IT人员更好地理解行政业务,亦即要注重在各级行政机关派出熟悉工作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注重吸纳其他社会阶层的一些代表多层次地广泛参与电子化的行政流程设计。这样,行政业务流程再造才能实现从政府机构工具信息化、事务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到组织信息化、流程电子化,才能从替代手工劳动的易学易用桌面基本系统——发展到实现对行政业务简化和分散开发的独立应用程序——再发展到在较大业务范围内执行业务任务的集成业务应用系统——最后实现功能交叉可变、各类应用并行运行的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并覆盖政务及其管理全方位、内外部用户驱动下的综合数据集成系统。

第三,流程再造应强调按规范的程序运行

即应按照相应步骤实施行政流程再造。行政流程再造的过程是事前的调查审视与重新设计、事中的执行与实施、事后的评估与反馈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即应遵循并发展一般业务流程再造的基本规律——经过流程识别、诊断与流程再设计,清除、简化、整合、完善相关流程等,实现流程的优化。具体体现在:审视原有流程,即根据政府发展目标与需求,调查了解现实业务需求、现实业务流程和现实业务信息,并加以分析;重新设计行政流程,其包括设计和确定新流程的整体方案和业务流程的原型、重新设计新的人事及组织结构、重新设计新的信息系统及其传递方式,这个过程就是对原有政府业务流程的清除、简化、整合的过程;启动、实施新的业务流程,为此需要进行宣传动员、与受影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重建人事与组织;评估与反馈,就是对新流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项目包括新流程表现、信息系统表现及工作效率。流程表现评价指标包括准确性、便捷性、协调性、共享性、效率与成本、满意程度等方面。政府部门应根据反馈的评估结果改进流程,评估与反馈是是行政业务流程的完善过程。

第四,深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与加快优秀行政文化的培育

首先,深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即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应突出电子政务环境下的心态调整与相关业务知识的增进。国家公务员是电子政务实施的人力资源基础,电子政务的实施是对公务员素质的一个挑战,对公务员的思想观念、行为倾向、知识结构、知识存量、应用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电子政务引起的政府变革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和群体的利益,他们往往出于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而自觉或不自觉得抵制电子政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少政府公务人员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模式,不会使用或不愿意使用电子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来处理办公事务。因此,在思想上要增强政府公务人员对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的认识,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在业务方面,掌握政务信息技术是公务员进行政务管理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必备素质,为此要提高电子办公的业务水平,政府公务员队伍要吸收更多的专家和知识分子,强化现有人员的培训、学习,尤其是对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理论和专业技术等许多新知识的学习,建立公务员的终身教育制度。不仅要求公务员终生学习,充实新知,超越自我,而且要求建设学习型组织,整个组织要进行系统思考,实现知识的整合,保持组织的持续发展。

其次,要加快优秀行政文化的培育。行政文化是指行政意识形态,即在行政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直接反映行政活动与行政关系的各种心理现象、道德现象和精神活动状态。优秀的行政文化是廉洁行政、高效行政,民主行政的有效保证。优秀“行政文化”在—定意义上起到“润滑剂”的作用,政府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转即需要优秀的行政文化的保障与“润滑”。

结语

电子政务和政府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一方面,电子政务产生了全新的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构想,促进业务流程中活动的集成;另一方面,业务流程将影响电子政务相关信息技术潜力的发挥。当前我們要以电子政务深化实施为契机,推进政府业务流程再造及优化;而政府业务流程的优化又会进一步促进电子政务相关信息发展,进而带动全社会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江等.重塑政府的业务流程[J].电子政务,2004,(Z2).

[2]赵豪迈.电子政务对传统政府业务流程的改善和政府业务流程再造[J].电子政务,2007,(06).

A New Probe into the Reengineering of e-government Processes

CUI Cai-zhou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FujianFuzhou350007

Abstract: The implement of e-government has fallen in the period of using in depth, and however, the reengineering of government processes has become the main obstacle of e-government development. Overcoming the obstacle, it is need that we make new efforts at normalized solving the reengineering problems with others departments,personnel matters and public servant culture step by step according to their types besid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Key words: e-government; the reengineering of government processe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 第5篇

接受任务

市委、市政府直接指令

成立项目部,产生项目主任。

下达任务

综合科下达任务。

项目部接受任务,做好交接准备。

项目交接

项目部与业主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前期科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总师室负责勘察设计及建筑方案。

合同预算科负责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材 料清单及合同备案,配合工程招投标。

前期运作

项目部组织工程招投标。

材料科参与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财务科落实项目资金。

工程科配合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项目部负责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管理,与相关单位协调,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中间 验收、单项验收等。

施工管理

总师室负责工程技术管理。

合同预算科负责工程计量及造价控制。

材料科组织材料设备供应及调试。

前期科负责配套设施接入。

财务科负责工程款拨付。

项目部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收集归档,与前 期科办理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

前期科组织工程备案、移交验收及工程资料收集档。

合同预算科组织工程结算。

财务科负责资金拨付。

前期科负责项目移交和信息反馈工作。

项目移交

财务科负责资产移交。

工程科负责回访。

— 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流程图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提出使用要求 责任人:使用单位

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招标方式 责任人:总师室 公开发布信息,明确资格预审条件,选定4~5家单位参加方案投标。

责任人:总师室 根据项目特点,选择 4~5 家单位,邀请参加投标。

责任人:总师室 组织有关部门评审方案,确定推荐方案,报市领导审定。

责任人:总师室 市领导批准方案后,办理相关手续,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责任人:总师室

— 三通一平实施流程图

工程概算小于10万元

工程概算大于10万元

项目接收 责任人:前期科、综合科 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人:前期科 现场踏勘,确定三通一平方案 责任人:前期科、工程科 自来水接入工程 责任人:前期科 临时用电工程 责任人:前期科 场地平整、给排水、指挥部办公室搭建等 责任人:前期科、合同预算科 向供电局申请 责任人:前期科 供电局安排工程施工 向给排水公司申请 给排水公司安排工程施工 自行组织邀请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市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决算审计,确定结算意见。

责任人:合同预算科、财政部门 移交项目部使用 责任人:前期科

— 二类 一类 工程变更流程图

不同意变更

同意变更

提出方填报《工程变更申请表》及《变更费用估算表》 项目监理部签收,总监组织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总监签认 设计院、工务处总师室认可意见 项目主任签认《工程变更申请表》 项目部联系设计院作出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将工程变更设计文件送项目监理部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令》,项目监理部分发 承包商组织实施,并提出工程变更预算 监理审核工程变更预算 项目部审批工程变更预算 造价咨询单位或工务处合同预 算科复核工程变更预算 项目监理部分发经审批工程变更预算:监理作台帐、资料归档 工务处合同预算科意见 项目部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 工务处领导审批 造价咨询单位意见 一二类 市政府、财政局意见 计划部门意见 一二类

— 工程款支付流程图

业主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责任人:相关部门 据签订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支付方式

责任人:材料科 根据经办人、专业工程师、项目部主任和处领导审批的工程费用,填写工程款、材料支付审批表。

责任人:相关科室 施工单位及供应商提供付款凭证

责任人:施工及供应单位 报处领导审批,填写支出结报单。

责任人:财务科 报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基建组审核

责任人:财务科 凭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支付工程款。

责任人:财务科

— 项目招标及订立合同流程图

项目部提出招标需求 拟定招标方案 项目部及领导审批 拟定招标文件 项目部及领导审批 招标办审查招标文件 项目报建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审查 发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发售招标文件 现场踏勘 召开答疑会 召开答疑会 澄清招标文件 召开答疑会 组建评标委员会 召开答疑会 主持开标 召开答疑会 评标、定标 召开答疑会 中标结果公示 召开答疑会 发出中标通知书 召开答疑会 招标资料备案 召开答疑会 合同谈判 召开答疑会 拟定合同 召开答疑会 项目部及领导审批 召开答疑会 订立合同 召开答疑会 合同备案 召开答疑会 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 材料设备采购流程图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提前一个月填写采购申请表,明确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进场时间等详细要求。

责 任 人 :

各 项 目 部 专 业 工 程 师 协 作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金额大于 10 万? 是 拟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报主管领导审批。

*重大采购报处领导审批。责 任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项目部拟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 件,报 材 料 设 备 科 审 批。

责 任 人 :

项 目 主 任

1:从供应商信息库优选投标人 2 ; 发 售 招 标 文 件 责 任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程 序 开 标 责 任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监 督 人 :

监 察 局 驻 场 监 察 公 示 中 标 结 果(三 天)

责 任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1:从供应商信息库优选投标人 2 ; 发 招 标 文 件、询 价 单 等 责任人:项目主任、专业工程师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程 序 开 标 责任人:项目主任/专业工程师 监督人:材料科、监察局驻场监察 按材料设备采购规定流程公示,签 订 采 购 合 同 责 任 人 :

项 目 主 任 报 材 料 设 备 科 备 案 责 任 人 :

项 目 主 任 否 整 理 各 项 目 部 采 购 备 案 资 料 责 任 人 :

材 料 设 备 科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责 任 人 :

政府电子政务项目流程 第6篇

十八大后的2014年是我国的PPP发展元年,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30个PPP示范项目,各地开始关注这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 2015年我国的PPP项目进入井喷期,各地积极论证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PPP模式可行性和契合度,随着财政部第二批206个示范项目的公布,PPP模式的应用在这一年被推向一个阶段性高度; 进入2016年,可以预见,各地掀起的PPP潮涌依旧难消,加之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即将出炉,今年的PPP发展形势和成效依旧值得期待。尽管发展势头强劲,但毕竟PPP模式在我国处于初级应用阶段,政策制定者与实施者均处于探索实践中,对这种模式的基本操作和流程有待熟练掌握,对其理解和运用也有待深化强化。

为此,本文对PPP政府采购项目的阶段流程和采购方式选取作了介绍和分析,希望对各地的PPP项目采购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一、PPP项目识别项目发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项目、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2)社会资本发起。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项目筛选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

物有所值评价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二、PPP项目准备

组织实施机构

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考虑到PPP运作的专业性,通常情况下需要聘请PPP咨询服务结构。

项目组织实施通常会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政府高层沟通、总体工作的指导等,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公司的具体开展,以PPP咨询服务机构为主要组成。项目实施结构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包含工作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实施主体、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

尽职调查

项目内部调查

项目实施机构拟定调研提纲,应至少从法律和政策、经济和财务、项目自身三个方面把握,主要包括政府项目的批文和授权书、国家、省和地方对项目的关于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特许经营和收费的相关规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总体发展规划、与项目有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设规划、现有管理体制、现有收费情况及结算和调整机制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已形成的相关资产、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项目用地的征地情况等。

外部投资人调查

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行业现状、发展规划等,与潜在投资人进行联系沟通,获得潜在投资人的投资意愿信息,并对各类投资人的投资偏好、资金实力、运营能力、项目诉求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与潜在合适的投资人进行沟通,组织调研及考察。

实施方案编制

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及分析论证,完成项目招商实施方案编制。招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和项目公司股权情况等。

(二)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三)PPP运作模式。PPP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一运营一移交、建设一拥有一运营、转让一运营一移交和改建一运营一移交等。选择适合的模式至关重要!

(四)交易结构。交易结构主要包括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项目投融资结构主要说明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

(五)合同体系。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六)监管架构。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等。

(七)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

实施方案审核

为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外部专家建立PPP项目的评审机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确保“物有所值”。评估通过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实施方案推进。

三、PPP项目采购

项目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和确定方法,以及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项目采购文件编制

项目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等。

响应文件评审

项目PPP运作需建立方案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0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应至少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谈判与合同签署

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己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再次谈判。

确认谈判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采购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需要为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PPP项目执行

项目公司设立

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项目融资管理

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绩效监测与支付

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

中期评估

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五、PPP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资产。

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移交形式、补偿方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移交形式包括期满终止移交和提前终止移交;补偿方式包括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移交内容包括项目资产、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移交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项目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采购方式

对于政府采购PPP项目,目前采购方式多倾向于较为刚性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然而,由于PPP项目特点复杂,采购对象多为公共服务,且随着深化改革,政府采购的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选择何种采购方式、如何选择,成为顺利完成PPP政府采购项目的重中之重。

那么,在六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中,哪几种适用于PPP政府采购?其优劣势分别是什么?

公开招标 PK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优势]

程序公开透明:全国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当众开封投标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立即交于专家评审,并最后确定候选人,过程透明规范。

社会资本方竞争充分:招标前通过社会媒体发出公告及公开发售标书,能够尽量地扩大和保障社会资本方的知情权,使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都有充分竞争的机会和权利。

降低成本:因为社会投资人的范围扩大,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会更加多样化,报价也就多样化,公开发布公告,能够寻找到最佳的社会资本,从而降低成本。

[局限]

适用范围有限:主要适用于采购需求中核心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且采购过程中不作更改的项目。PPP模式目前在我国处于大力推广、积累经验的阶段,PPP项目中符合这样条件的项目不多。

招标过程耗时长:从项目审批到公布中标结果,要经过很多程序,花费时间较多。

合同不允许谈判: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谈判改变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的工作不涉及招标文件的核心条款。

邀请招标

招标人选择范围:邀请招标针对的是已经对本次PPP政府采购项目有所了解的实体,而且事先已经确定了投标人的数量,即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公开招标是针对一切潜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开程度:公开招标中的所有活动都须严格按预先制定的程序标准公开进行;邀请招标没有发布公告的程序,只是向潜在招标人发布邀请,因此公开程度没有公开招标力度大,产生不法行为的可能性也大一些。

时间费用成本:虽然邀请招标不经历发布公告环节,但还要经历信息采集环节后才能邀请潜在招标人。在此方面,邀请招标的程序较公开招标复杂,时间成本也较大。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降低了无人投标而导致流标的风险,这对政府采购中一些价格波动较大、专业性较强商品的采购是很有必要的。

总 结

总体来说,邀请招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开招标的缺陷。在邀请招标过程中,当招标人对新建项目缺乏足够的经验,对其技术指标尚无把握时,可通过技术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在收集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并进行评价后,再向选中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被选中的投标人提出详细的报价。

潜在投标人可由招标方筛选确定,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时间和精力成本,还可防止恶性竞争。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在PPP政府采购项目专业性较强、市场上符合参数要求产品较少、招标数量较少,以及招标项目具有保密性的情况下,可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优势]

1.供货渠道稳定。在单一来源采购中,项目法人与供货商一般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货渠道稳定。

2.采购程序及操作时间相对较短。因为采购项目只针对一家供应商,无需经过竞标比价等这类复杂环节,因此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较为简化,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

[局限]

1.采购价格较高。单一来源采购不存在比较,不能形成竞争机制,而且产品一般都为进口,运费及关税等附加费较高,致使采购标的价格较高。

2.供货周期较长。单一来源采购不能保证配件的及时供给,需提前储备,因此存在占用采购方库存资金的现象。

3.过于依赖特定一家供货商,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单一来源采购是一对一的关系,如果供货厂家缺货,或在运送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不能保证采购标的及时供给,存在一定的风险。

4.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

总 结

因此,除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PPP项目应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竞争性 磋商 PK 竞争性 谈判

竞争性磋商

[适用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有五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前三种主要适用于采购人难以事先确定采购需求或合同条款;第四种主要适用于科研项目采购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以及需要对科技创新进行扶持的项目;第五种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

[评审方式]

1.分值设置应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磋商小组成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并汇总得分。

3.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4.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6.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7.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竞争性谈判

[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法》,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增加了5种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情形: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评审方式]

1.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2.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只有两家投标人响应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可以为2家。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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