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2024-07-09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精选8篇)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第1篇

东营市飞天培训学校政府补贴企业员工培训内容

以下课程全部由东营市飞天培训学校免费提供,企业可在授课时间范围内任意选取。

阳光心态

就业指导

人际关系

服务礼仪

安全防护

企业文化建设

与从事职业相关的相关知识培训(电工、焊工、会计、计算机等)

企业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取相关的培训内容,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讲授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第2篇

深府办„2006‟136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

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第一章 资助对象与方式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205号)以及《关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19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申请CMM认证资助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经认定的软件企业;

(三)已经通过了软件成熟度模型(CMM/CMMI)2级以上认证。

第三条 对软件企业CMM认证给予资助,实行总额控制,企业自行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第四条 对软件企业CMM认证的资助采取报销制,即企业凭通过软件企业CMM认证的正式文件和其他资料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销;经审核给予资助的,资助款一次性无偿拨付给企业。

第二章 资助额度

第五条 通过CMM2级以上认证的,对企业实际支出的认证费用给予适当资助,标准如下:

(一)通过CMM2级认证的,资助不超过30万元;

(二)通过CMM3级认证的,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三)通过CMM4级认证的,资助不超过80万元;

(四)通过CMM5级认证的,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已获得认证资金资助后又通过更高等级认证的,资助额不超过级差部分。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 申请资助的企业须登录深圳市科信局业务综合系统网站http://stias.szsti.net在线填报,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科技计划CMM/CMMI认证资助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CMM认证服务机构背景材料;

(二)与认证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

(三)主任评估师资格证书;

(四)企业CMM认证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说明;

(五)CMM认证证书;

(六)CMM认证费用明细清单;

(七)认证费用凭证;

(八)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的权限由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并将其及相关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

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在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资助资金申请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并出具相关报告的,取消其对该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和监察部门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软件

操作规程△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第3篇

会议指出,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是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 是购机补贴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是连接农民与农机生产企业的一种纽带。近年来广东省农机流通企业和经销服务网络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 (现有一级农机经销商268个, 二级农机经销商806个) , 在紧密结合农时季节, 保障农机产品的有效供给;围绕关键薄弱环节, 积极推广新机具、新设备;协助政策宣传落实, 培训新型农民 (职业技能人才)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 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 要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协调推进, 注重宏观引导、突出重点, 注重规范管理、强化监管, 注重信息宣传、阳光操作, 注重加强创新、完善机制, 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监管措施有力有效, 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好政策全方位实施好、落实好。

郑惠典副厅长指出, 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共同职责和任务, 也是全体经销商特别是一级经销商的重要任务。规范操作、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是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权威、维护经销商和购机农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省农业厅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近期将研究出台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试行办法》, 以进一步规范购机补贴产品经销秩序, 方便农民购置农机补贴产品, 维护购机农户的合法权益。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第4篇

当前,技能劳动者比例低且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相对匮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制约我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的主要瓶颈。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有效途径。公共财政补贴技能培训的加大力度和人员范围全覆盖,为有效缓解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服务和保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期,笔者在一些城市对公共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做专题调研。发现在一些地方,在公共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中,不和谐的音符常现,不规范的情况也存在,不健康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有的承担公共财政补贴的培训机构,既缺少教学场地、实训设施,又没有合格称职的专人兼职教师队伍,根本不具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条件。

二是有些培训机构设置的培训专业,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培训而培训,“走过场”。

三是公共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中,缩减或变相缩减培训课时的情况较为普遍,培训急功近利。

四是有的培训机构随意配置师资,一些既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又不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条件的人员滥竽充数在任教。

五是有的培训机构,培训中的授课内容与所设置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风马牛”不相及,所编制培训计划和设置培训课程充满着随意性。

因此,笔者认为公共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要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创新的能力,急需规范公共财政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共财政补贴培训资金的绩效。以下是笔者对规范和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技能培训的几点思考。

一、规范定点培训机构进入标准,严格准入程序

要设置进入公共财政补贴的定点培训机构的门槛,促进培训机构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在选择确定承担公共财政补贴的培训机构时,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场地、实训设施设备、专/兼职师资配备、培训专业设置、培训计划制订、机构运作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制定培训机构承担公共财政补贴技能培训的标准化框架和准入程序。要建立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和培训项目公告制度,加强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水平评估,完善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和培训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

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或聘请行业专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公共财政补贴技能培训,其实质就是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目前一些行政性部门“蜻蜓点水”式的培训现场检查,是无法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绩效的(客观上是力不从心),因此必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的公共财政补贴技能培训,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进行客观、公正、综合、全面的评估,从而确保培训质量和公共财政补贴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

三、加大对社会培训机构基础建设的投入,增强其实训能力

对准入的承担公共财政补贴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实训设施设备的投入上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增强培训机构的实训能力。可以规定拨付的结报培训资金中的一定比例,只允许用于实训设施设备的专用,也可以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定点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实训设施设备投入的奖励。笔者认为,在建设大投入的公共实训基地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能力和培训能力的建设发展。一个遍及城乡、布局合理、覆盖主要产业、惠及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实训和培训体系,比一地仅一家的公共实训基地应该更能发挥作用。

四、制定培训教师资格标准,加快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

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的培养,制定并实施职业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职业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准入制度,从而改变目前技能培训从业教师水平良莠不齐的无序状态。笔者在各地调研时,培训机构普遍反映,与职业院校相比,自己的专/兼职教师缺乏进修培训的渠道和途径。因此笔者认为,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的优质资源,对各类承担公共财政补贴的定点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组织分批专项轮训,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教学水平能力、实训指导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公共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创新政策措施,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

要改变现有公共财政资金普遍补贴培训机构的方式,积极推进直补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通过财政培训经费的保障,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的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贴近生產需要、贴近岗位实际的考核方式,对职工技能水平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应建立现代职工培训制度,加强员工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强化舆论宣传,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在培训专项资金中切出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创新”的观念,营造“崇尚技能、崇尚技能人才”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引领全体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深圳市职工素质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第5篇

深圳市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南山区开展“服务年”活动的精神,帮助企业和职工抵御金融危机的影响,苦练内功,共度难关,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进行人才储备,南山区总工会决定设立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发放,为期三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职工素质培训补贴暂行办法》(深工办[2009]8号)和工会经费使用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目的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提升劳务工素质,为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从而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第三条 发放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共三年。

第四条 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经费来源是南山区总工会本级历年结余工会经费和区财政、市总工会拨付专项经费。总预算600万元,每年安排预算200万元。

第五条 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原则:

(一)公平公开。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和职工在规定年度期限内,均可享受一次职工素质培训补贴。领取补贴的企业和职工定期公示。

(二)分类管理。企业培训补贴由区总工会拨付;职工培训补贴由市总工会拨付。

(三)企业导向。在企业依法依规上缴工会经费的前提下,重点补贴劳务工集中的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

(四)专款专用。职工素质培训补贴只能用于职工培训,不得用于企业培训机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及其他与职工素质培训无关的开支。

第六条 职工素质培训内容分为二部分。

第一部分是普遍适应性培训,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及市民行为规范知识等。各申请培训的企业根据区总工会或街道总工会提供培训内容,有选择性地进行培训。区总工会或街道总工会依据市总《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决定》文件精神,依托合乎资质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本部分内容的培训。

第二部分为企业自主培训,本部分培训内容由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自主安排。

第七条 区总工会鼓励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企业开展和加强“职工书屋”、“学习中心”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的支持,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推动学习型组织与班组的建设。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择自主培训申请条件:

(一)工会组织健全;

(二)依法依规上缴工会经费;

(三)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

(四)依照职工素质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及考核;

(五)劳务工集中的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而经营困难的企业。

第九条 职工申请条件:

(一)工会会员;

(二)在本区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免费职业培训和技术竞赛取得的除外)。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企业选择自主培训方式申请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程序:

(一)培训申报。按照企业工会隶属关系,属于各街道总工会的,向各街道总工会申报;属于区总工会的,向区总工会申报。

企业通过南山区总工会网站(http:///zgh/)下载《深圳市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4)、《深圳市职工素质培训补贴评分统计表》(附件5),参照《深圳市南山区职工素质培训选课目录》(附件2)选定培训科目。

如企业还有自己的培训方案,则须另行拟定企业培训方案。

同时提交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凭证、上一年度实际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证明、上一年度工会经费拨缴凭证、工会获奖证书等资料。

(二)资料审核。按企业工会隶属关系,其上级工会对企业申请情况审核并提出补贴金额意见后,由区总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培训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意见和补贴原则进行评分,按照评分情况提出安排培训、补贴金额的意见。

(四)自主培训补贴的审核、公示与支付。企业自主培训的补贴资金由推进职工素质培训领导小组报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批。获得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企业名单将在南山区总工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总工会根据最终审定的补贴方案将补贴通过银行拨付企业工会帐户。

第十一条 职工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须通过所在企业工会集中代为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申报表。通过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网站(http:///zgh)下载填写《深圳市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6)(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与身份证、工会会员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申报资料一并提交所在企业工会。

(二)企业工会汇总通过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网站(http:///zgh/)下载填写《深圳市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汇总申请表》(附件9)(一式三份)和《深圳市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请表》(附件6),并按企业工会隶属关系,向上级工会提交《深圳市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汇总申请表》(附件4)、《深圳市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6)、身份证、工会会员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

(三)资料审核。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由市总工会财务部根据补贴原则提出补贴金额,报市总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网上公示。对获得补贴的职工名单在深圳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支付补贴。市总工会财务部在1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通过银行拨付到职工所在的企业工会账户,由企业工会代为发放。

第四章 评分和补贴标准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企业,按以下标准计分,对各项所得分值累加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审核发放培训补贴:

(一)上一年度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分分值为:按工资总额1.5%提取的,计10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1分;超过2.5%提取的,按2.5%计分;满分20分。

(二)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实际支出的计分分值为:按工资总额1%支出的,计10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1分;超过2.5%支出的,按2.5%计分;满分25分。

(三)上一年度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区总工会的工会经费计分分值为:每月按时上缴工会经费的,计1分,满分12分;全年上缴工会经费1万元以下的分值为1分,1万元以上的,每1万元增加1分。

(四)2005年以来,企业工会获区、市、省、全国以上工会系统各类评比奖项,每项分别获得1分、2分、3分、4分。

(五)企业工会被区、市、省、全国授予“职工之家”称号的分值分别为2分、3分、4分、5分。

(六)以上分值做为排定发放培训补贴顺序的参考,不与发放补贴的金额挂钩。

第十三条 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标准如下:

获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的,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补贴;获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400元、500元补贴。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开展职工素质培训的企业应建立职工素质培训台帐,对培训对象造册登记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获得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企业要对补贴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按照隶属关系向街道总工会或区总工会提交自查报告。

第十六条 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管理使用情况应接受工会经费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会经费审计部门包括市、区和企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企业的补贴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七条 区、街道总工会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培训效果评估方法,每年对培训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下一年的职工素质培训补贴计划中优先考虑这些企业。

第十八条 凡企业和个人骗取、套取或挪用职工素质培训补贴资金的,市、区总工会要追回其所获得的培训补贴款,取消其在以后年度申请职工素质培训补贴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第6篇

1、办法最大的亮点:有效期延长了:历年都是1年,这次的办法是5年。

2、特种作业证去年是电工补500元、焊工补550元,现统一补600元。

3、去年规定要提供税务发票,今年没这个规定,不要发票了。

4、参加焊工、制冷培训可以赚钱。

5、电工补钱少了,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补钱多了:电工初级补1200元,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初级补2200元。

详见:

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职业培训补贴的管理,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3〕4号)、《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就业补助金和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其中个人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补贴从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中列支;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从中央就业补助金中列支。

第三条 职业培训补贴坚持公平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个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已享受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第四条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国家及我市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安排,实行总额管理。常年受理,批次核发。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补贴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组织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

(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指标;对补贴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第六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编制全市补贴资金预算。

(二)受理并审核个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培训机构补贴申报材料,公示审核情况,复核异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确保支付金额、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凭证的真实、合规和完整。

(三)加强对项目和补贴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及时了解

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项目验收等情况,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等。

第七条 区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及时拨付本辖区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并将拨款情况报送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使用中央就业补助金,并与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分账核算。

第八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辖区职业培训工作。

(二)受理个人补贴申报材料,受理并审核辖区企业岗前培训和所备案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抽查,公示审核情况,复核异议。

(三)负责受理对象的资料保管及报表统计。

第三章 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 职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政府协议项目培训等。

政府协议项目培训是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企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确定急需培训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签订培训协议,免费组织学员培训,完成协议项目要求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协议内容应当包含培训项目类别、培训规模、培训补贴标准、培训承诺、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协议期限等。政府协议项目培训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职业培训补贴的工种应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见附件2)。

第十条 在深从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三)从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且取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

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政府协议项目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第十一条 在深经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三)与从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四)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的培训方案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员工考核合格的;或者按照《深圳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员工考核合格并获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第十二条 职业培训机构承接政府协议项目培训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本市职业院校;

(二)持有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并经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或者经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承担培训职责并经事业法人登记的培训机构;机构应具有相应培训项目资质。

(三)培训后学员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合格的。

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如下:

(一)个人补贴标准。

在深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补贴按照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和分类目录执行(见附件1、2)。

(二)企业补贴标准。

1.企业组织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100元补贴(见附件1)。

2.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按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和分类目录执行(见附件1、2)。

(三)职业培训机构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开展政府协议项目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补贴培训机构;学员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但经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合格的,按个人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的50%补贴培训机构(见附件1、2)。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申报程序:

(一)网上录入信息。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

(二)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个人补贴受理点见附件3,企业岗前培训和区备案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受理点见附件4,市备案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和职业培训机构政府协议项目补贴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受理单位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三)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定期集中汇总,在受理审核部门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五)支付补贴。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岗前培训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个人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补贴,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 提交申请材料。

(一)个人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并核对确认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在深圳开户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及银行证明,验原件)。

(二)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系统打印并由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培训方案(含计划大纲);

3.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人员花名册;

5.《企业申报培训补贴信息总表》(系统打印);

6.《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系统打印,员工签名确认);

7.《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

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备案表》;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申报培训补贴信息总表》(系统打印);

4.《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系统打印,员工签名确认);

5.《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职业培训机构补贴申请材料:

1.《深圳市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备案表》;

2.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信息表》(系统打印);

4.《深圳市培训学员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系统打印,学员签名确认);

5.《承诺书》(培训机构法人签字);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第十六条 受理时限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开始受理补贴申报。个人、企业、培训机构申请相应培训补贴的,应当自证书核发之日或者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在网上申报(其中2014年的证书申报延迟到2015年12月31日);申请上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的于当12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申请当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的于下12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补贴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不得改变资金用途。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培训补贴,不能用于培训鉴定机构基本建设、培训鉴定条件建设以及其他与培训鉴定无关的开支。

第十八条 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技能培训台账,对培训对象造册登记并建立备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市(区)财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套取或者贪污、挪用补贴资金的,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回其补贴资金,并录入我市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2013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深财规〔2013〕9号)同时废止。附件:

·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表.doc 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分类目录表.doc 个人申报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doc 企业岗前培训和区备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申报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do 如要索取附件,请扣扣:三五二六一八九九七

本校开设职业资格证紧缺工种、非紧缺工种、本省大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培训 第7篇

《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1-12-30文号:深人社规〔201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鼓励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现予印发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本市其他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管理依本市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失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会同市财政部门定期发布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的职业(工种)目录和标准。

第四条 经市、区编制部门批复具有培训职责的机构,或得到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学许可的机构,可承担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第五条 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100%给予鉴定补贴。失业人员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赣冠就业培训网

第六条 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一年内通过同一工种上一等级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再次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第七条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指导服务并开具《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以作为失业人员申请培训鉴定补贴的凭证。

失业人员拟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自行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八条 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技能鉴定补贴和80%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

(四)《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

(五)技能鉴定考核交款凭证;

(六)申请人银行帐号。

失业人员以居住地申请补贴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第九条 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应在办理就业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20%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就业登记证明资料。

第十条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进行查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收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应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网站将申请人领取培训鉴定补贴的相关信息(含姓名、培训鉴定工种、申请补贴金额和就业情

况等内容)公示一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区财政部门。对经审核或公示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通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退还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理由。

政府补贴对制造企业绩效的影响 第8篇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 一) 政治关联与政府补贴

政治关联是指企业与拥有政治权力的个人形成的特殊隐性关系。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我国政府对市场仍实施必要的监督和干预,导致我国企业必须依赖一些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来支持其发展,政治关联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替代性机制。已有的研究发现具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收入 ( 夏力和李舒妤,2013) ,民营企业构建政治关联的目的就是要从政府手中获得更多发展的资源。此外,高管具有政治关联有助于本企业突破各种行政性准入壁垒,并获得相对于无政治关联企业更多的信贷支持 ( 邓新明,2011) ,以改善本企业的创新绩效。另外,因为面临亏损的企业更有可能获得政府补贴,其获得补贴的程 度也相对 较高 ( 耿强和胡 睿昕,2013) ,政治关联作为企业一种无形资源,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稀缺资源 ( 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 ,也能规避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因此,政府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会扮演“事后补救”的角色,企业与政府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可以为其创造优越的运营环境。对于制造企业来讲,政府给予有政治关联企业的帮助,除财政补贴和税收奖励外,更多的是提供相应的创新激励,以帮助企业提升绩效。鉴于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 政治关联企业会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

( 二) 政治关联与企业绩效

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绩效,不管是会计绩效还是市场绩效,都会显著地高于非政治关联的企业; 积极构建政治关联的企业往往能得到政府有效的保护,而且这种优势会受到所在地区法治化程度的影响。在通常情况下,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的积极影响是通过信息效应和资源效应发挥作用、通过政府干预的“帮助之手”来实现的。如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和政府补贴等方面,比较容易得到政府提供的帮助与扶持 ( Faccio,2006; Fan,2007; 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 ,尤其在政府管制比较严重的国家,拥有政治关联的公司更容易获 得这些好 处 ( Johnson and Mitton,2003; Claessens,2008; 马晓维等,2010 ) ,业绩较好的公司也能发挥出政治关联带来的资源优势( 黄新建和王婷,2011) 。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积极主动地与政府建立政治关系可以有效改善本企业的经营效率,这已成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 ( Lenway S,1991) 。鉴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 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有显著促进作用。

( 三) 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

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很直接的手段,政府补贴在提升经济绩效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 ( 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 ,政府补贴对于缓解我国企业融资约束、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高艳慧等,2012) 。一般来说,政府补贴是通过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扩大生产投资,以实现规模经济来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其中,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有着显著的调节作用,这种作用对于富有经验的企业效果会更明显 ( 王一卉,2013) ,尤其是研发补贴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显得更加重要。因此,邵敏和包群 ( 2012)认为,虽然地方政府对企业给予补贴在提高企业生产率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影响效果与企业获补贴收入的额度多少密切相关。鉴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a: 政府补贴对提升制造企业绩效产生积极作用。

假设3b: 政府补贴对政治关联企业的绩效提升效果显著优于非政治关联企业。

二、研究设计

( 一)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8 - 2011年间的我国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筛选原始数据时剔除了对相关数据披露不清晰和缺失的样本后,最终得到的样本总数为1 593个。企业政治关联情况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中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数据库,通过手工整理企业高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官员的经历,并利用谷歌等搜索引擎进行确认核对,所使用的企业相关财务数据来自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年度报表。

( 二) 研究变量的定义说明与度量

1. 政治关联指标。在一般情况下,尽管企业高管涵盖职位范围比较广,但主要还是指董事长、副董事长和CEO。本文以其是否现任或曾经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官员来度量政治关联,用虚拟变量来表示; 若企业高管正在党和政府部门任职或曾经担任过各层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官员,则将PC定义为1,否则为0。

2. 政府补贴指标。虽然政府对企业提供补贴会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但补贴收入在推动企业扩大投资、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也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企业可能会为政府创造出更多的社会效益。对于制造企业来说,这类补贴主要指与新产品开发和科研创新有关的补贴,如新产品补助、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等。本文在考察制造企业绩效时将该指标定义为政府补贴平均值,即补贴收入的总值与净利润之比。

3. 企业绩效指标。由于我国股市有效性还有待加强,非流通股仍不具有市场价格,该部分价值难以准确进行计量。对于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本文采用会计类指标作为衡量方法,采用ROA作为企业盈利能力的量化指标来刻画企业的经济绩效。

4. 控制变量。为了能更全面地研究政治关联下的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本文控制了企业内部可能对绩效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还控制了如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产权性质和企业成长性等变量。另外,由于我国企业行为具有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尤其国有企业与政府有着天然联系,承担着很多政府功能,具有多重非利润的目标,可能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资源,考察产权性质具有现实意义。最后,本文在模型中还控制了年度虚拟变量,各研究变量的定义如表1。

( 三) 模型设立

为了考察基于政治关联视角下的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并检验所提出的研究假设,本文构造了如下两个基本检验模型:

其中ROAit表示的是企业绩效,PCit表示政治关联,Subsidyit表示政府补贴,其他控制变量如表1所示。此外,下标it表示第i个企业第t年的指标,β代表变量的回归参数,εit则代表回归残差。

三、实证研究

( 一) 描述性统计

表2给出了研究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企业总资产收益率均值为0. 0268,最小值为 - 4. 1610,最大值为6. 6419,说明不同制造企业的盈利能力存在着很大差异,一些制造企业存在亏损的状况,可能是由于用工成本上升所导致的制造业回流现象使其面临利润被稀释的困难。在样本企业的政治关系方面,政治关联的平均值为76% ,企业高管中现任或曾经在党或政府部门任职的人员超过半数,这表明大部分企业都拥有政治资源,政治关联在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中也是一种普遍现象。政府补贴的平均值为0. 3023,表明企业从政府获得的补贴收入占净利润的平均值为30. 23% ,说明我国制造企业从各级政府获得的补贴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政府补贴对企业绩效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 二) 相关性检验

表3给出了各研究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可见政治关联与政府补贴呈显著正相关,这意味着政治关联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这与预期的假设1一致; 同时,政治关联与企业绩效是显著正相关关系,这表示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的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虽然政府补贴与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但并不显著,这说明政府补贴对制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效果不明显,研究结论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回归分析验证。此外,企业的资产收益率与企业规模、独立董事规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成长性呈显著正相关,与资产负债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与已有文献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

注:***、**和*分别表示在 1% 、5% 和 10% 置信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 三) 实证分析

表4给出了回归分析结果。其中:

Model 1是政治关联与政府补贴的回归结果,从分析结果看出政治关联与政府补贴呈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在10% 的水平上显著,假设1成立。说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政治关联企业中主要起到了“帮助之手”而非“掠夺之手”的作用,可以为政治关联企业创造更多机会的获得政治资源,企业能够将政府给予的更多补贴用于提升绩效。

Model 2是政治关联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结论显示具有政治关联的制造企业比非政治关联企业的盈利能力要高于0. 6% ,虽然政治关联对提升企业绩效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效果却并不显著,这与大部分学者认为“政治关联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绩效”的研究结论不完全一致,假设2不成立。这种结果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制造企业存在自主研发能力薄弱的问题,虽然政治关联可以为企业带来很多补贴收入,但企业自身缺乏将这些资本转化为内部能力的实力;二是企业为了获取政府扶持,在寻租过程中必然会向政府支付一定的成本,包括向政府承诺为社会提供更多公共物品、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等 ( 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 ,导致政治关联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可能略高于甚至抵消了企业为政治关联付出的代价,因此也难以显著提升企业绩效。

注:***、**和*分别表示在 1% 、5% 和 10% 置信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括号内的数值为显著性 t 检验值。

Model 3是政府补贴基于全样本对企业绩效进行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即政府补贴的确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作用,这与假设3a的研究结论一致,但并不显著。这表明政府补贴从整体上看只能对资产收益率产生微弱的积极影响,毕竟这样的补贴是有条件的,只有政府认为有必要干预企业去追求某些经济利益的活动时才会产生补贴行为,所以绩效提升的效果并不明显。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政府补贴对政治关联企业与非政治关联企业产生的作用是否存在差异,还需要通过分样本回归进行分析,考查结果如表5所示。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看,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成长性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因为大规模的企业拥有的资源越充足,越有能力通过实现规模经济提升企业绩效。从自身利益考虑,控股股东持股也有更强的动机去改善企业绩效; 同时,企业成长性越好,对企业绩效也有明显的提升作用。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绩效呈显著负相关,意味着企业的高负债会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不利于改善企业绩效。

表5分别报告了政府补贴对非政治关联企业与政治关联企业的企业绩效的影响效果。其中:

Model 4是基于非政治关联企业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并在10% 的水平下显著,系数表明当补贴收入每增加1% ,企业的经营效率将提高0. 1% 。这意味着对于非政治关联企业来说,政府补贴对企业绩效提升的效果显著,并有效发挥了补贴的作用。这是因为非政治关联企业相对而言较少受到政府目标的束缚,获得的补贴收入可以完全投入到改善自身经济绩效,政府提供的补贴满足了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产生了很好的激励作用,能够通过加大企业内部的自主研发力度而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

注:***、**和*分别表示在 1% 、5% 和 10% 置信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括号内的数值为显著性 t 检验值。

Model 5是对政治关联企业进行的回归,回归结果表明政府补贴对企业绩效产生了负向作用,虽然不显著,但也与假设3b结论相悖。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政治关联企业主要将政府提供的补贴收入用于扩大投资生产以实现规模经济,但盲目的投资不仅没能有效改善绩效水平,过多的补贴行为反而造成企业内部的产能过剩,这对改善企业自身资源配置效率和提高竞争力都是不利的,不但不利于产业转型和升级,还会抑制政府补贴作用的发挥。从分样本回归分析来看,政府补贴对于非政治关联企业和政治关联企业的作用效果是存在差异的,这对企业高管的决策行为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 三) 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政治关联、政府补贴与企业绩效之间回归结果的可靠性,表6主要报告了上一期两者与企业当期的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这主要是为了消除指标存在的滞后效应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其他变量则保持不变,模型如下:

对模型再次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政治关联对提升企业绩效的积极作用并不显著; 非政治关联企业利用政府补贴改善绩效的效果,明显优于政治关联企业。政府补贴对政治关联企业的绩效反而有消极作用,可能是因为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后,我国很多企业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在政府补贴的诱导下,盲目地扩大投资更加重了产能过剩危机。所以,过多的补贴只会造成这些企业内部消化的更大负担,对绩效提升难以产生显著地积极作用。这些结论与当期的结果基本一致,假设得到进一步验证。

注:***、**和*分别表示在 1% 、5% 和 10% 置信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括号内的数值为显著性 t 检验值。

四、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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