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24-05-30

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精选6篇)

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1篇

文章标题:市公安局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几点措施

今年以来,为全面抓实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公安局采取了“四抓”措施。

一抓基层科所队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在基层科所队开展忠诚、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政纪等专题教育,把反腐倡

廉教育正式纳入“三训”及“战训合一”培训课程,安排有关领导或专门人员为每期参训民警上一堂廉政辅导课;纪检监察(政工)部门领导利用队伍违法违纪案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投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每年至少为本单位民警上1至2次集体廉政辅导课。二是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教育。在全体民警中部署开展“反特权思想,树良好警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整治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切实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争创“无违纪科所队”活动。要求县级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好争创工作;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明查暗访;市公安局纪委把争创“无违纪科所队”活动的成效,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抓纪检小组和联席会议工作。一是推进纪检小组建设工作。要求与市局签订了《**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所有党支部均要设立纪检小组;未与市局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立党支部纪检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纪检小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小组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纪检小组“三个一”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部门为本单位纪检小组设立统一的工作记录本,纪检小组要做到有情况随时碰头研究,坚持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研究、每半年一总结工作制度,抓好示范点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高质量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联席会议。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联席会议的程序、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联席会议,确保联席会议质量,并按时上报联席会议情况,市局纪委将视情派员参与督导。

三抓科所队领导和民警的监督管理。一是切实加强基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选调作风正派、开拓进取、敢抓敢管的领导干部担任基层科所队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强化基层科所队“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支部书记组织支部成员原原本本对党廉责任书内容进行一次全面学习;每月,支部对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年终,支部成员向民警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纪检监察(政工)部门每年组织科所队民警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测评结果提交党委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参考内容。对支部是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进行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推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凡担任基层所队长和从事交通事故处理、车管、户籍、行业场所管理等敏感岗位工作的民警,按规定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切实减少环境和人情因素对民警执法的干扰。三是推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凡发生以下问题的,科所队长要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辖区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调查、不报告,致使辖区治安长期混乱的;乱收滥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四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基层科所队民警及其配偶、子女发生重大事项的,要按规定在事前或事后1个月内,主动如实向科所队领导报告,科所队领导要如实向所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政工)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政工)部门每半年综合情况报告本单位党委。五是深化社区民警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部门与户政部门密切配合,深化社区民警每半年1次的述职述廉工作,研究增加和细化社区民警述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会同所在支部纪检小组组长参加社区民警的述职述廉会议,邀请警务廉政监督员参加,现场访问群众对社区民警的廉政评价,提高民警的述职述廉质量。六是着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民警维权组织对民警正当执法行为,要予以保护;对民警受到诬告、错告的,要及时澄清事实,并依法对诬告者给予相应处理;对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抓检查督导,树立先进典型。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分局(支队、处)领导检查、联络基层科所队工作时要过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纪检小组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政工)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基层科所队了解、指导和督促纪检小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和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支部和纪检小组,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党支部和纪检小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执法监察。法制、纪检、监察、督察部门

要针对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基层民警简单粗暴、不依法依程序执法的行为,以及用虚假材料、数字应付上级部门等问题。纪检小组要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对民警的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预防和减少民警利用职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

树立基层“清廉为民”先进典型。由市局纪委组织开展评选基层“清廉为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推荐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清廉为民”事迹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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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2篇

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演讲稿

精彩推荐:公安机关抓紧研究制定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规定,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教育广大民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一次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活动。

通过近段时间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再结合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我深感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坚持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全国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警教育,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抓紧研究制定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规定,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教育广大民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一次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坚持执政为民,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到实处

抓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抓到实处,要有实效。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摸索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的实效。那么,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到基层政府、具体到党员干部身上,要抓什么?我认为首先还是要从思想上解决宗旨问题,即为谁执政的问题。党章写得很清楚,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到实践,就是为民执政,为大多数人民群众谋利益。如果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这一条认识模糊,甚至有错误,认为当官为自己,权力是为自己争来的,就得为自己服务谋利。那么,在这些人身上就根本不可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质问题。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本质在执政为民。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历来是我们党制定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当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真正树立了为民执政的意识,就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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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就能很好地把它贯彻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贯彻到人民群众之中,就能够从大局出发,开拓进取,积极想办法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搞好,实现发展的目标。其实,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思想端正了,工作才会端正,工作端正了,群众就会跟着干,大家的力量凝聚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就会强大,就能持之以恒,社会就能不断向前发展。由此可见,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思想上入手,要经常开展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及时解决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思想问题,从思想上保持先进性,从而使党员干部在廉政勤政上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保持自觉性。

二、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律教育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发展。发展是广义上的概念,它包括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如何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党的自身建设是关键。党风不正,民风就不正,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使我们党有条件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和建设,但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不可避免地对党员干部思想产生消极影响。党内一些消极乃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长起来,西方敌对势力正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这些都影响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有些同志总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形式主义,不要搞得太认真,否则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发展。恰恰相反,党风廉政建设与发展不是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注意党风廉政建设,有个别领导还带头搞**。结果是把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工作)败下来了,使党的政策未能贯彻下去,非但没有把经济搞上去,而且还败坏了整个社会风气,根本不可能有好的投资环境。这种情况是有目共睹的,也是触目惊心的。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为目标,在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定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个人的工作实际,从提高认识,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等方面来抓好落实工作。办事处作为政府的一个基层派出机构,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主要工作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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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基层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甘当公仆,廉洁自律,深怀爱民之 心,履行好为民、安民、富民之策,巩固我们党的执政之基。每个党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恪守职责,牢固树立为企业,为社会群众服务的思想,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居委会党员干部更要深入群众之中,知百家事,关心群众冷暖,解决群众疾苦,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群众之中,切实维护好政府形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析 第3篇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与危害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由于历史影响, 农村党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导致相当部分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氛围不浓, 缺乏政治敏锐性, 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贯彻落实中央的相关要求不坚决、不到位, 党性不强, 缺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近些年来, 我党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相关规定, 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农村棚架化现象严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员反腐倡廉教育重视在纸上和嘴上, 真正的行动少之又少, 农村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为民意识淡薄, 以权谋私, 办事不公屡见不鲜。部分村委会负责人互相勾结, 利用集体资产账目不清, 私设小金库, 将集体资产转换成私人财产;有的在土地流转和工程发包、招标等工作中谋取私利, 搞权钱交易;有的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山地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 损公肥私, 搞特殊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成了乡村干部安排亲友的场所, 有些基层组织的领导权和财务权被一家人把持, 很多村甚至只在干部亲友中发展党员。一些村干部动机不纯, 靠宗族势力、收买选票当上村官, 自身综合素质差, 终日不知所为, 存在“当一届干部、捞一把钱财”的错误思想, 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严重。

机制制度不健全, 财务混乱, 经济上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村财乡管, 乡财县管, 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财务混乱现象, 但是财务管理不公开, 透明度不高仍然普遍存在, 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个别村干部长期私占村级资产, 为自己创收牟利;采取资产不入账、提前报废等手段, 将资产据为己有;个别村干部同租赁、承包、购买村级资产的企业或个人通过里外勾结的方式, 以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村级资产处理, 自己从中分一杯羹。值得注意的是, 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违纪、团伙作案比较严重;贪污、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财产案件呈上升趋势, 而且金额越来越大。一些乡村财务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 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伤害群众、愚弄群众现象普遍存在。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 给农民带来了福音。但是, 当政策传达到农民眼前时, 有的地方却变了样。成为一些地方农民上访的诱因, 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不安全隐患。有些村干部因思想不够解放, 创新意识不强,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群众多样化的利益诉求缺乏应对的思路和办法;有些村干部民主意识差, 决策不民主, 自认为对群众很了解, 听不进群众意见, 凭主观想象决策和开展工作;有的村干部艰苦奋斗的意识淡化, 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无端吃喝, 存在享乐主义和盲目攀比现象。

上述现象的存在, 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 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严重破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大大增加了社会维稳压力, 给农村基层组织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工作难度,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令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历史的客观原因, 也有人为的主观因素,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一些上级党组织在考察农村基层干部时重工作能力, 轻思想品德, 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 导致有些农村领导班子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足, 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 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 工作被动应付, 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反映、不敢批评。个别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 担心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 担心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把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甚至一些基层党组织出了经济问题, 一些上级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 工作缺乏主动性, 不敢公开处理, 求稳怕乱, 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最终导致群众性事件发生。

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素质较差。农村人口素质低,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转移的历史原因, 形成了农村“993861”人员结构, 即老人、妇女和儿童。客观上制约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与选择。封建宗族思想在农村的顽固性, 文化素质差、加上村干部经济待遇较差等因素导致一些农村干部的宗旨观念淡薄, 工作作风粗暴, 工作方法简单, 责任意识不强, 习惯于行政命令, 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不依章理事, 不民主决策, 最终结果是与民争利, 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农村干部甚至成为了一方“村霸”。凡此种种, 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有效监督农村干部行使权力不够。主要是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中央、各省、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 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经济上违法违纪客观上提供了可能性。近年来, 修水筑路、改土建园、种植养殖项目等民生工程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多。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多数是以村为主体施行的。一些工程建设无人监管, 工程造价无科学预算, 更无规范的招投标程序, 完全掌控在村干部手中。农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 既是决策者, 又是执行者, 也是监督者, 权力过于集中, 监督难以到位。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敢怒而不敢言, 使少数农村不良风气成了“小气候”。与此同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责任追究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 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追究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重滞后。中央对农村投资力度的加大, 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迅速扩大。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却严重滞后,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农村集体资产的分配使用存在严重问题。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 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 从而造成了村内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 使得一部分人有了可乘之机。在制度建设上, 有搞形式、耍花架子的情况, 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够。虽然制度规章定了不少, 但执行落实不力, 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 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 作为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从农村工作的特点来看, 必须重在预防, 在制度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上加大力度。笔者认为:当前, 要突出重点, 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健全思想教育机制, 通过教育机制感化人。事实告诉我们, 只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品德好、素质高、党性强,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利益, 即使掌握的权力再大, 掌管的物资再多, 也不会发生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问题。正如列宁所指出的, 政治上有修养的人是不会贪污的。因此,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思想修养, 坚定他们的社会主义信念, 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 正确行使权力, 廉洁自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牢记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而言, 可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 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调班, 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掌握会计知识和财务制度的专项技能。积极吸纳文化素质高, 思想政治过硬的年轻人入党, 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同时, 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 筑牢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思想防线。

二是规范权力制约机制, 通过制约机制规范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腐败源于无制约的权力。制度建设是在党纪政纪条规的基础上, 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的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环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充分发挥党内民主, 进一步健全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涉农法律、法规, 坚决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 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的监督制约, 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通过监督管理制约人。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风监督机制, 改进监督手段, 形成监督合力, 确保监督到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基层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 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 提高农村基层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农村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真正使农村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财物, 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 要认真对待, 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让问题在阳光下曝晒, 让紫外线为每个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去霉杀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 人民群众就是阳光, 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紫外线。要善于发现农村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的监督办法并及时推广, 以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直接利益。

四是加强法纪惩处机制, 通过查处机制警示人。建国之初, 从人民功臣堕落为腐败分子的刘青山、张子善被枪决, 挽救和教育了一大批失足的和尚未失足的党员干部。重温伟人话语, 回眸历史经验, 通过查处机制警示人, 更具有轰动效应和现实意义。要通过定期排查制度, 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干部要敢查, 一查到底, 做到伸手必被捉。全面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 建立廉政档案, 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 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 要及时处理, 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密切注意动向,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切实避免群众性事件的发生。同时, 注重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事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责任追究督促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通过制订规范的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 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对包庇腐败干部的上级领导,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 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 还必须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 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 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 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摘要:近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并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 越来越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焦点和热点, 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健全思想教育机制, 通过教育机制感化人;二是规范权力制约机制, 通过制约机制规范人;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通过监督管理制约人;四是加强法纪惩处机制, 通过查处机制警示人;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责任追究督促人。

关键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

参考文献

[1].郭永东.浅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 2010 (1)

[2].高中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县域惩防体系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11

[3].贾祥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与探索.新乡日报, 2007.1.27

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之思 第4篇

古人云:“贪如火,不禁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十八大之后,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还发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号召,一时间众多官员纷纷落马,社会风气逐步得到了净化。

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民警队伍的健康发展、战斗力的提升和职责的履行。但是,由于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个别民警在其中迷失了自我,抵制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影响了公安系统的全面建设及发展。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1、廉洁自律是公安民警的必备素质。公安队伍是否廉洁,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望。从小的方面说,民警是否廉洁,直接关系其自身的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和谐。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正确对待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执法为民。

2、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迫切需要。一是民众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对执法者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现代传媒的发展,对执法者的监督更为严格。目前网络等传媒的发展迅猛,使得公共权力更加透明,监督领导干部的层面更为宽广和高效,这就对领导干部的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认真分析,找准症结

从近年全国公安系统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只限于学学文件、通报,走走过程,缺乏深入性、及时有效性和针对性,廉政文化整体氛围不浓;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举措不实。虽然出台了许多措施,但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建设不够系统。由于任务繁重,人员流动较快,致使基层所队制度衔接不够,漏洞较多。

(一)以位谋权,以权谋私。有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法制意识不强,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不作为或乱作为,捞取好处,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思想腐化,道德败坏。有的民警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作风不端正,生活作风不检点,腐化堕落,道德沦丧;不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道德操守,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名利观,未能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教育,筑牢公安民警的思想防线。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教育是基础。在教育内容上,要强化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的理想信念教育,使民警经得起考验;强化以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观念教育,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行为界限;强化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化以“现身说教”“以案说法”为主的案件警示教育,使全体公安民警珍惜现有的工作和手中的权力。

(二)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改变事后监督的滞后性,一是要拓宽监督制约的领域和范围,对民警特别是公安领导干部的监督,应注意从八小时之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不留“空白”。二是要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协助监督的工作机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切实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家庭,管好配偶和子女。同時,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交、生活领域,把好“交友关”和“生活关”。三是要提前介入,将监督的触角由以往的事后转向事前、事中,进一步增强监督的超前性,有效防范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领导以身作则,防止上行下效。有句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上梁不正下梁歪”,一级看一级,领导就是榜样。在当今世界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公安队伍里更是如此。在公安一线基层所队里,领导面临的考验比普通干部要多得多,只有领导经得起考验,作风过得硬,下属才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警队才整体廉洁自律。古人云:“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领导干部要注重小节,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否则,上行下效,队伍就会变成烂摊子,与党和人民要求就会越去越远。

(四)不纵恶小,建立长效机制。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违法违纪就像大堤漏洞,惩戒如同堵漏,及时堵小,可防微杜渐减少损失;视小不堵,终将酿成大患。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定期检查各单位“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看对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违纪苗头和隐患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是否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预防,促使各单位形成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发生违法违纪的单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在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工作中一票否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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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繁简历

张庆繁,男,中共党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大理州县市公安局工作。 2002年通过竞争上岗被选拔到大理州公安局任信息通信科科长,后改任信息通信处处长、科技信息化处处长。现任大理州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

李培荣简历

李培荣,男,1965年生人。中共党员,曾在大理州县市文化、档案等部门工作。从警以来,先后担任大理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宣传科科长,大理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宣传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网安支队政委等职。多年来笔耕不辍,文章少有儿女情长与人生咏叹,而多铁血沙场与英雄本色,先后在中央、省级媒体发表散文、纪实文学、论文等近50万字。

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5篇

关键词:新时期;党风廉政;消防部队

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部队的健康发展、战斗力的提升和职责的履行。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有着行政处罚权力的消防部队,在日益繁荣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能否坚定立场,做到拒腐防变,洁身自好,持节保廉,是一个决定消防安全和服务水平工作的根本问题。廉政文化建设是部队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在基层部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一、分清形势,回应诉求,切实提高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必要性新认识 公安消防部队属于公安现役部队,在队伍管理上实行军事化管理。由于列入武警序列同时又行使地方行政职能,决定了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有自己的特殊性,“既不同于解放军、武警部队,也不同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更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就是与边防、警卫部队等公安现役部队相比也有所不同”。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消防部队各级纪检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全面推进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充分发挥和体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消防工作要不断适应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辖区民众和服务广大官兵的新需求,更好地发挥消防职能作用,就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从社会环境来看:进入转型期以来,各类社会矛盾凸现,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明显增强,对执法部门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通过上访来表达诉求的意识越来越强。近年来,行政机关不作为、执法不公、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成为了群众上访上诉的突出内容和新闻媒体重点关注的对象。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侵犯服务对象利益的问题和苗头,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社会的负面评论,影响消防部队的整体形象和全面工作的推进。从部队建设来看: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消防部队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了队伍整体的纯洁稳定。但各种迹象表明,在消防执法队伍中发生职务性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性越来越大,隐蔽性越来越强,危害程度越来越高。部队驻地高度分散,官兵受影响渠道广,部队管理教育难度非常大。从担负的工作性质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工作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息息相关,渗透到每一个社会细胞。公安消防部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卫者,又直接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影响到的不仅是自身建设,而将是整个社会。二是经费来源渠道较多,既有国防开支的人头经费,又有政府业务经费、社会赞助和罚没收入,容易因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产生腐败现象。三是公安消防部队既是现役部队,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干部人事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制度和监督还不十分完善,容易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四是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机构,本应接受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但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认为现役部队执行的是军纪,党风廉政建设应该由部队抓,与地方关系不大,因而对消防执法往往疏于监督。

二、分析重点,正视现实,扎实推进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官兵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队伍面貌有了显著改善,取得的成绩令人可喜,但从近几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来看,仍然不能掉以轻心,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当前基层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官兵宗旨意识淡化。少了艰苦奋斗,淡了勤俭节约,降了道德标准,却长了享乐主义、浓了拜金主义,严重腐蚀和影响了官兵思想健康。二是少数官兵以权谋私。一些人放松思想改造,忽视党性培养,在消防工程审核验收中“吃、拿、卡、要”,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费。三是部分官兵学风不够端正,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走形式和走过场。政治觉悟难以提高,工作不扎实,生活作风散漫。四是少数官兵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不廉。个别执法人员为民执法理念不端正,服务态度较差,办事拖拉,甚至出现故意刁难群众的现象;有的失职、渎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五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还存在一些不正之风。

(二)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缺乏主动。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部队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也存在形式主义。比如有文件不贯彻,工作上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同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部队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三)制度落实存在盲区,监督不强。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部队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同时,在部队管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廉政教育功能弱化。少数基层部队不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经常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其他业务学习掺杂在一起,走过场、搞形式,廉政教育缺乏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个别基层监督干部自觉接受教育的观念淡薄,往往借口行政事务多,业务工作忙,不参加学习教育,主动放弃了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有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觉性不够,对队伍中早期出现的“小腐败”问题和现象,姑息迁就,无形中助长了队伍的歪风邪气。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当前消防部队反腐倡廉监督落实机制还很不完善,有些领导干部总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是上级机关的事情,基层单位把业务工作抓好就行了,致使许多考核评比等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碰到具体问题时总是遮遮掩掩,不敢来真碰硬。同时,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没有把部队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也致使监督渠道不畅,部队内监督、群众监督等没有形成有效的互动体系。

(三)内部监督追究力度不够。就目前而言,基层消防部队自身反腐败意识还不强,斗争手段相对滞后,不是积极寻查、主动出击,而是消极保守、被动防御。有的是为了“保卫”本单位的集体荣誉,对少数消防监督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是碍于关系“情面”,在查处违纪案件、处理人的问题上,过多考虑有关方面的因素,职能监督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难以落实到位。

四、如何建立有效地廉政机制,推进“廉政消防”建设。

一是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每年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课程,每年利用干部轮训进行廉政专题授课;坚持以“纪检日”活动为切入点,狠抓支部每月一次纪检日活动制度的落实,同时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到部队经常性教育轨道,营造“善读书、明事理”的良好氛围,增强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干事、干净”的核心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抓好“两面性”廉政教育。“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要注重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的好典型,弘扬正气,尽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说服身边人。同时,抓住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使官兵从中吸取教训,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警营文化及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一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创树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开展廉政征文、演讲等廉政文化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警营、进家庭、进工作岗位、进官兵思想。

(一)筑起“防火墙”,从源头上规范制度,约束官兵“不能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反复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个坚决,二个更加注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抓好这个重点,必须抓住源头,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

一是强化关键环节抓实重点部位。要建立完备的执法工作制度,坚持“阳光”操作。对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要从制度上实行有效控制,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建立严格的目标岗位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必须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制订科学有效的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权力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巩固和发展全部队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起一个监督网络,实行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对凡因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接受当事人贿赂的人和事,严肃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律的刚性,产生震慑作用,最终达到减少和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是破旧立新,完善修订不合时宜的旧制陈规。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跟踪聚焦党中央每年反腐重点和新政,及时废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完善和修订不符合、不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特点的老规定,从而使各项制度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

(二)执行“铁纪律”,从监督上发挥制度刚性,强制官兵“不敢为”。消防部队实行专职纪委副书记之后,不仅增强了纪检、监察的力量,更加强了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能提供了组织保证。为此,消防部队纪检、监察人员就更应切实维护好制度的“刚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的提请党委研究商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与各项基础业务相统一,努力实现加强反腐倡廉与促进消防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是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对本单位落实不到位,规定执行不好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三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凡是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商量、民主决策,对没有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决策的问题,适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党委提出建议、意见,不断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重点“业务”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四是强化责任监督。要设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对各类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财物分配等事项,加强全程监督;要全方位、多渠道自觉地接受上级监督、官兵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完善和规范行政行为。要做到苗头性问题及时抓,倾向性问题、普遍性问题专项治,真正使消防官兵在工作上有作为,在违纪违法上不敢违。

五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案件发生的新特点,拓展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协同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部门,严厉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清除消防部队肌体上的毒瘤,从而确保部队的清正廉洁。

公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6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吴国高 江西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 监察室主任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治理违规送红包、节日公款送礼,到整治“会所歪风”;从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党中央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体现了执政党不辱使命的历史责任感。

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司法执法、行政管理职能,使命光荣、任务繁重。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执法为民,清正廉洁”以及“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过硬的公安队伍,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

严格落实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做出表率。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动真碰硬,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正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抓好落实,建立上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约谈下级公安局局长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抓早抓小。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专人抓,充分发挥政委、协理员、教导员管理教育队伍的作用,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谈心谈话制度;创新教育形式,普遍教育和个别帮扶相结合,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本

地特色人文资源建设省、市公安机关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县级阵地和基层科所队园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忠诚廉政教育,占领民警思想阵地;建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定期剖析通报本区域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学习柯善梅、做个好警察”活动,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切实解决忠诚度、责任心、归属感等问题。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公安机关必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把住执法规范化这条“生命线”。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安机关要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以规范促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要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事实清楚、程序规范、不枉不纵。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依制度用权,重大事项依法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岗位风险排查和分权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量才施用、任人唯贤,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构建公安“大监督”特色惩防体系

构建公安特色惩防体系需要各警种部门协同推进。强化监督部门协作,进一步整合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信访、审计、法制等内部监督力量,形成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反腐倡廉合力。加强层级管理监督。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管理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单位和个人廉政档案,将民警的重大事项报告、执法执勤、训练考核、日常表现等纳入管理并重视结果应用。加强公安巡视监督。改进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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