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2024-07-19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精选11篇)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1篇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正值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有关部署,现就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信息服务是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征集需求信息,不断加大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和良好的招聘服务。

二、大力收集岗位信息,持续开展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把大力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争取各行各业的支持,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各高校要带着对学生深厚的感情,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学生提供多种就业服务,持续为毕业生举办优质高效的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增长。要高度重视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预案,坚决防止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三、创新信息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四、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把目前尚未就业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要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实行“一对一”实名动态援助,通过发放求职补贴、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培训、跟踪服务等方式,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五、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切实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 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毕业生的维权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求职、签约等方面的就业权益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6日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2篇

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4〕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要求,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建立高校布局结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的发展变化,在系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于2004年6月启用重新修订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办法,统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见附件一)。经完善、修订后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代码库将于近日下发。

二、将灵活就业纳入毕业生就业统计范畴。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应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要求参照附件二),登记表由所在高校备案。

三、对待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和统计。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毕业生,均应在本校进行待就业登记,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要求参照附件三)。高校在内要继续对这部分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短期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定期报告制度。确定每年9月1日、12月30日为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定期报告时间;4月1日、7月1日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时间。如有特殊需要,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按要求随时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为确保今年就业统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我部将于6月初组织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教育部直属高校有关人员的培训,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要尽快组织本地高校就业工作有关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确保这些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每一项工作要求。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时效性强、政策性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计标准、报表格式、数据库结构,及时准确地报送数据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对就业统计工作的评估审查和抽样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便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对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监督,我部将公布监督电话。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

一、毕业生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连续性,暂列入就业统计范围)。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7.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二、毕业生待就业

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三、毕业生暂时不就业

包括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计算公式:

1.毕业生就业率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

2.毕业生待就业率 =(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说明: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商务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商务局, 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9]9号) 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教高[2007]16号) 的精神, 现就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提升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 具有信息技术承载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优化外贸结构,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

高校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 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规模, 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外包产业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各类高校要在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 在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层次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 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 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现2013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三、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商务部和教育部负责联合认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 并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标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实习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政策支持,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培养培训质量, 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用人要求。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组织和接纳高校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商务部和教育部定期公布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各个高校和经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的高校学生数量。商务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 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储备。

四、调整专业结构适应服务外包产业需要

地方所属高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以造就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 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职业技术软件学院要把培养服务外包人才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来完成, 其中, 示范性软件学院以培养高端服务外包人才为主, 促进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的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提升。“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各类高校应在服务外包产业所涉及的专业增设服务外包专业方向。

五、采取灵活措施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高校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所涉及专业的特点, 采取灵活措施, 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的理念, 探索多种模式培养服务外包人才。可在原有专业内开设服务外包专业方向, 增设服务外包课程。可引入社会培训机构开设服务外包课程。可将服务外包企业的岗位培训前移至校内完成, 帮助高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上岗工作。

六、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 要按照商务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有关标准, 认定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和高校为“服务外包大学生实训实习基地”, 实习实训质量需得到参加实习实训高校和企业的认可。高校要积极改革原有的实习模式, 与服务外包企业共同制订实习方案, 共同指导学生实习。要签订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实习实训协议,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能加重实习实训学生的经济负担。服务外包企业要积极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和勤工俭学。商务部、教育部将服务外包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情况作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七、深化高校与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

教育部和商务部将邀请“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人民政府、服务外包企业和高校, 成立服务外包校企合作联盟, 推进企业和高校的战略合作。参加合作联盟的有关企业和高校, 在人才培养、产品和技术研发、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积极开展多边和双边合作。各地要加强对合作联盟的政策支持。合作联盟要促进人才交流, 根据校企达成的共识, 鼓励企业派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到学校兼职, 高校派遣教师到服务外包企业挂职。

八、建立服务外包课程教师培训网络平台

教育部将建立服务外包课程教师培训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合作联盟企业和高校的优质资源, 大力培训服务外包课程教师。高校要将教师参加培训和到企业挂职计入教师工作量。

九、努力做好服务外包人才就业工作

要把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各地商务、教育部门要按照每年促进服务外包领域全国新增2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目标, 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商务部门要切实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加强引导和服务, 积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高校广泛联系并吸引服务外包企业到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宣传引导, 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外包企业就业。服务外包企业和高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中国服务外包网等信息发布平台, 及时发布高校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及毕业生情况、服务外包企业招聘信息和接收高校学生实习的信息, 增加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外包企业的就业机会。

十、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

鼓励高校与服务外包企业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9]9号) 的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 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 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 (大专以上学历) , 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 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 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4篇

一、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状

1.基本解决了“量”和“制”的问题。所谓的“量”,即2003年至2009年,我国共有2900多万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史上培养高校毕业生最多的7年。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高校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每年都保持在70%以上,大多数毕业生在离校前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合同),实现了就业。所谓的“制”,即政策制度设计基本完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换言之,近7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以消化数量上的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制度创新,以制度完善促进数量化解的交替上升过程。

2.毕业生就业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一直十分严峻。今后几年,我国将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加上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大幅攀升,各类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总量与社会每年能提供的有效岗位两者之间的缺口较大,“无业可就”现象较为普遍。与往年相比,自2008年爆发并迅速蔓延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冲击,经济拉动就业的能力减弱。摆在数百万名毕业生及其家长面前的,不只是重复了多年的老就业难问题,而是一个如何解决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难这一新课题。

3.高校毕业生的质量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较大差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用人单位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买方市场”的形成,致使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标准越来越高,更加重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但是,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培养模式,一些大学毕业生相对缺乏社会所需要的良好创业能力、鲜明个性和创新思维,造成大学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实现“无缝对接”,“毕业生回炉”这一特殊现象日益普遍。

二、发达国家和当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现状

1.发达国家成为创业教育的先行者和最大受益者。综观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创业教育已经成为各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国外学者称为“创业革命”的创业研究、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大学,它的直接成果是:当今美国超过95%的财富是由上世纪80年代创业一代创造的。1990年以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和教师平均每年创建150多个新公司,已经累计创办了上万家公司,雇用了数百万工人,创造出数千亿美元的销售业绩。德国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一个口号:“要使高校成为创业者的熔炉。”同时,德国提出在今后不到10年的时间中,每年有20%~30%的毕业生能独立创业。英国政府从中学开始就开设了商业课程,2005年英国政府发起了一项“中学生做生意”的计划,要求所有12岁至18岁的中学生必须参加为期两周的商业培训课程。法国从初中就开始增强创业教育,日本也在1998年提出了从小学开始实施就业和创业教育。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在1996年也提出了“自我就业教育”的概念,鼓励大学生毕业后自谋出路,使他们不仅是求职者,而且还是有关工作机会的创造者。

2.我国已经注意到创业教育的大趋势,高校创业教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1989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就业与创业教育”首次被提出。步入21世纪以来,扩大就业、扶持创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税费减免以及免费创业培训指导、科技扶持、项目孵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设立青年创业基金,还把加强高校创业教育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突破点,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了青年人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大业的良好氛围。

3.我国高校创业教育面临许多困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校创业教育还处在一种为毕业生就业找出路的阶段,还没有提高到国家经济发展“驱动力”的高度。总之,我国高校创业教育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缺乏创业意识,传统的依赖思想过重;二是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没有形成权威的教材体系;三是缺乏创业资金和实践场所,一些创业活动流于形式。

三、创业教育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和作用

1.高校创业教育的基本内涵。创业教育是指以创造性和开创性为基本内涵,以课程教学与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开发和提高创业主体综合素质为终极目标,培养其未来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备的知识、能力与心理品质等的素质教育。创业教育不仅仅是教育方法的改革或教育内容的增减,而且是教育功能的重新定位,是带有全面性、结构性的教育革新和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是一种反映时代精神、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价值取向的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反映了人们对教育本质及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是对教育活动的价值规范。

2.以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教育,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高校来说,帮助毕业生自主创业,不但能够解决毕业生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通过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3.金融危机催生高校创业教育。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了冲击,同时也为我国各类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以及优化升级、抢抓下一轮经济发展的机遇提供了契机,为大批高素质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因此,在金融危机造成就业困难的形势下,把促进就业与自主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高校毕业生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之路,既是高校毕业生实现自身价值的内在要求,也是缓解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实途径和最佳选择,更是激发全民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

4.青年人成长成才呼唤创业教育。创业教育旨在通过对青年学生进行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的培养,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开发和提高其创业的基本素质,为国家培养各种创新型人才,使大学生在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知识创新以及经验积累和技能培养等创业的智力因素方面得到锻炼,并培养他们的理想、信念、意志、毅力等创业的非智力因素,使其毕业后能担负起创业的重任。

四、从多个方面着手构建高校创业教育体系

创业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高校要想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就要把创业教育作为关系学校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完善创业教育机制,形成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1.从战略角度重视创业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生源竞争作为一种显性竞争被各高校演绎得日益激烈。高校肩负着传播文明、传播知识的使命,以培养学生和为学生传授谋生技能为己任。因此,作为“产品”的毕业生才是高校竞争的主角,毕业生大众化就业、知识科技创业将成为今后的主旋律。如何把搞好就业服务和加强创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高校毕业生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之路,确保较高的就业率和优质的就业质量,获得社会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较高评价,应该成为政府和高校关注的课题。

2.积极构建高校创业教育培养模式。没有教学改革的支撑,创业教育就只能是一个口号。因此,高校应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中,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并把管理学等学科引入创业教育课程,形成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的创业教育课程群,建立现代化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在教学方法上,高校应该积极探索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有利于其思想和热情表达的多种教学方式,如探究式教学、开放式教学和个性化教学等;要建立以考查综合能力为宗旨的、形式多样的、结果具有反馈分析价值的考核体系。

3.要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搞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保证。高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创业教育教师培训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引进,通过培训、教研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起高水平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能胜任高校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

4.要切实做好政策讲解及服务工作。各高校应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加强创业教育,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融资、贷款、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学生知道国家对创业教育的重视和支持,调动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增强学生创业的主动性。同时,对确有创业意向的学生,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辅导、咨询和扶持,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所需要的资金、场地等问题。高校还应主动加强同政府部门、有关经济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5.成立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大学生创业工作。实施创业教育的国外高校都设有专门的创业教育机构,由专门的学校领导及教师负责。我国高校也不妨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成立大学创业教育中心或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建立创业社团和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创业研究,为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支持。

总之,加强创业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创业教育,并不是让每一个高校毕业生都去自主创业,而是要为大学生营造积极创业的氛围,并在大学生心中播下创业的种子,一旦具备了创业能力、创业条件和创业机会,这粒种子就会发芽、开花、结果。高校创业教育在我国虽然只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其成功的创业经验赢得社会的肯定。

(作者单位: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5篇

●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工作。

●从教育系统拿出30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参与研究。

●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规模;增加高职升本科的接收院校及升学规模;扩大中职升高职招生规模。使各类应届毕业生升学规模增加10000人左右。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投资少、开办费用低的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建立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制度。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摸清本地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底数,建立台账,做好他们的求职登记工作,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

●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本地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站式”、“一对一”的重点帮扶,优先为其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信息服务,落实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6篇

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探讨如何加强高校就业工作的制度、体系和条件建设,在就业工作运行机制上提出加强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信息网络、就业服务网络的`“一课两网”建设.形成人才培养与强化服务的结合,增强大学生职业素质,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提高就业工作的质量与成效.

作 者:鲁宇红 作者单位:金陵科技学院,江苏,南京,211169刊 名:理论界英文刊名:THEORY HORIZON年,卷(期):“”(12)分类号:G64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就业 服务体系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7篇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政府网站上(www.mohrss.gov.cn)公布了31个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75个重点联系城市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咨询了解见习工作的有关事宜,畅通各方参与就业见习的途径。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旨在通过丰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促其尽快实现就业。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9年至20,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全国计划任务为30万人。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组织一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做好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指导工作,提供各项见习服务,促其提高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保障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刚刚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进一步明确,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按《通知》要求,目前,各省份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建立了一批见习单位,落实了一批见习岗位,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75个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服务监督部门及电话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010-64001956。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8篇

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导致的事实存在的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三是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相比相对滞后;四是社会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型, 产业结构、资本有机构成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量增幅有限;五是教育产业的特殊性和市场经济迅猛发展, 必然出现教育专业设置滞后, 进而导致高校毕业生技能素质与职业领域需求不相适应。以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05年7月份开始的以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等地和省直高等院校的调研结果可以略见一斑, 他们的调研结果为:不少高校毕业生职业取向不明朗;认为公务员最为吃香, 7.34%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民营或私营企业工作;还有14.82%选择了当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几乎没有人愿意从事农业 (仅占0.48%) ;择业区域较单一, “孔雀东南飞”的效应明显;择业途径多样化, 市场意识增强;缺乏经验成瓶颈等。所有这些决定了就业问题将是一个长期存在且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 是摆在中国人面前的一场新的战役。可喜的是, 我们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都群策群力, 努力化解就业中的矛盾, 齐心协力地解决着就业难问题, 为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良好的机会。虽然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引起了社会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但从一定时期来看, 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 就业问题将是一场新的战役, 作为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和就业市场主体的高校毕业生, 责无旁贷地要在就业战中冲锋陷阵, 因此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刻不容缓。解决就业难, 一定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 其中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引起内因变化的重要因素,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能为其他一切工作指明正确的方向、提供精神支持, 能给其他一切工作带来事倍功半的效果, 同时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面对现在良好的就业大环境, 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 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紧扣时代脉搏, 爱国主义主旋律和择业观、成才观紧密结合

爱国家才能爱社会、爱岗位;爱岗位、爱社会才能真正爱国家, 因此, 必须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 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 同时加强教育引导, 加大强化和实践国强我大、国富我强意识和行为的教育。可以通过爱国主题教育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将个人发展与祖国需要结合起来;依托班级、社团, 充分发挥学生中党员、团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国情校情, 以辅导促引导;积极开设学生职业生涯辅导课程, 建立学生职业发展协会, 并将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价值观念贯穿学生辅导全过程等, 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科学规划择业, 树立科学的择业观和成才观。

二、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合力作用, 把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系统工程来做

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是个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思想上高度重视, 形成合力。国家、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校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国家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 加强和改进就业市场建设, 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社会各界也要继续为大学毕业生创业大开绿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建立劳动力人口就业管理机制、预报机制和沟通机制, 以有利于建立科学、有序的就业市场;高校作为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导师, 必须以市场为导向, 以质量为基础, 培养适应社会需求、能够服务社会的各类人才, 要做好就业服务 (包括就业服务和信息服务) 、就业市场 (包括有形和无形市场) 开拓等工作, 为毕业生创设、搭建有利的环境和平台, 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主体地位思想教育

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市场的主体之一, 他们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 利于解决就业难。中国在短时间内要走完工业发达国家用几十年时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转变之路, 这带来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地位的急剧变化 (即从天之骄子变为普通成员) 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性特征等严重影响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体地位的发挥, 因此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中, 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体地位思想政治教育, 尽早摆脱身上的骄气, 科学地分析市场、客观地认识自己, 及时转变就业观念, 提升自身就业素质教育和就业实力, 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四、大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就业思想政治教育是抽象、模糊的, 因此, 必须把它转化为具体的、清晰的, 增强它的可操作性, 从而大大提高它的实效性。国家和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 加强和改进就业市场建设, 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学校可以通过就业指导和服务进行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即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进度和在择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并针对不同毕业生群体进行分类指导, 对于就业竞争力较差、存在心理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则进行重点帮扶等, 积极开展就业思想政治教育;还可以联合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 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创业计划大赛、开设创业课程、建立创业实习基地等, 大力提高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

五、建立和健全一支高素质的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执行者, 他们的素质直接决定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 因此, 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支高素质的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六、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 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坚持以人为本,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二是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三是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四是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五是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9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高校毕业生;就业

2008年,有数据表明,在金融风暴下,我国连续三个季度市场劳动需求持续下降。以出口玩具制造业为例,全国超过一半的工厂在前七个月倒闭,大部分是年营业额1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参加高校校园招聘会的企业,数量大为减少,但是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求职人数不断上扬,其中第三季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数量增幅最为明显。结合国家人事部内的统计资料,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接近610万,加上去年毕业而未能就业的高校生,就业大军高达700多万人,形势异常严峻。

高校扩招后,每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都是严峻的。尤其是金融风暴下,就业难题的影响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高端的政治经济层面,也深刻地延伸到社会末梢的个人生活和工作层面。它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尤其是对即将步出校门的毕业生,是真实的并且是立刻的。因而,要真正破解就业难题就需要学生本人、学校、政府等各方共同努力,携手共进,渡过难关。

要破解就业难题,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充分注意以下三点,以便顺利渡过就业紧张期。

1.认清形势,转变观念

择业时不能只倾向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一些大型企业,而忽略考虑基层乡镇民营企业以及服务行业。当前就业形势不容你乐观,高校毕业生要切实摆正先就业的心态,先就业再择业,为职业发展积累人力资本。首先,毕业生未能顺利就业而成为长期失业者,不仅使过去的人力资本投资没有产生任何收益,而且也会因自然损耗也将降低未来的投资收益;其次,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人力资本存量在将来甚至不再有任何用处,新的追加投资会更大,但收效却可能会更小(随着年龄的增大与脱离工作时间的加长,学习能力下降),最终,他们可能会成为边缘群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获得就业是将来职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就业环境不是很理想的条件下,大学生也可先选择在报酬较低的中小企业就业,也可以从事灵活就业,包括临时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等,在就业过程关注个人的人力资本积累,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职业生涯的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关键在于能否借此积累经验,为今后职业成功奠定基础。

2.抓住机遇,迅速就业

首先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每年下半年都是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高峰期。毕业生此时应积极出动,多方面多种渠道了解单位与己相关的用人计划,然后大胆沉着应聘。其次要挖掘人脉资源扩展求职渠道。在中国,社会关系网络的使用已是大学生实现就业的典型行为特征。特别是在就业市场紧张的环境中,人脉关系资源的使用对于成功求职就显得格外重要。

3.克服不足,提高内力

对于用人单位普遍反映的动手能力差、沟通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弱、专业知识不扎实等不足方面,大学生在校时应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不断增强就业竞争力,对于大学生职业发展而言,自己唯一可控的就是自己的就业能力。在专业能力方面,以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代表的态度型资产是大学生专业能力中的关键,以解决问题能力为代表的知识技能型资产是专业能力的基石。在市场能力方面,为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大学生必须要了解现在整个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大学生的劳动力市场的总体供求数量信息和结构信息,要了解职位具体的职责要求,要了解自己个人就业能力的水平,同时还必须改进自己的展示能力。所谓展示的能力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大学生如何把自身的各种资本、能力的信息传递给市场,让市场明白自己的价值。如何把自己所拥有的专业能力通过自己的语言或者测试的方式表达给市场。内外兼修,提高自身价值,才能立于就业的不败之地。

在金融危机时期,大中专毕业生单枪匹马找工作,效果不是很理想,这就需要各高校和政府主管部门为其提供全面服务,我们的毕业生才不至于以个人之力暴露于金融风暴之下。对高校来说首先要提供及时公开的信息。定期邀请企事业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举办招聘会,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此外高校更应该做的是,信息的细致收集、认真评估和全面公开。每所高校可以整理出近年来来校招聘(或者毕业学生签约就业)的用人单位数据库,然后组织学生志愿者联系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今年的招聘意向,便可获知比较接近于真实的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结合这些信息,高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包括为学生设计应聘方案,同时设法拓宽就业渠道。每所高校还要踏踏实实地收集每一年毕业生流向、就业率、薪酬水平等具体信息,形成详细报告,放在网上向所有学生公开,同时举办广泛的校友经验交流会帮助当年毕业生尽快获得已毕业的校友的一手资料以便减少个人走弯路。针对金融风暴,高校还可以邀请其他国家和地区、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举办专题讲座,而不是让学生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只有充分给予学生信息,才能有效缓解学生就业焦虑,帮助其做出合理的选择。其次对各高校来说,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校企合作模式,努力提高大学生“就业力”。一是充分反映市场的要求,努力消除因结构性不对称而导致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二是从本地经济发展角度入手,搞好人才需求调研和预测,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做到社会需要什么专业就开设什么专业,这样才可能有效地解决毕业生“无业可就”和用人单位选才难的问题。三是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行“订单式”对口培养,加强针对性和适应性。

当前世界性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个关键时刻,政府政策的投入将会产生巨大的积极效应。国家现在也非常关注大学生就业,已经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出台一些专项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第一,大学生们面对西部与基层、农村与中小企业等政府力推的就业去向,仍犹疑不定。仍然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以及大城市作为就业首选。原因在于中国的城乡分割、东西差距、户籍制度、保障差异,让很多大学生不得不承载改变自身乃至下一代“身份”的重任;高等教育的高成本投入,更让一个个大学生家庭就业期望值“水涨船高”。倘若无法实现这些期望值,甚至面临长期失业,对大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影响,可想而知。拓展就业空间,除了要改变就业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外,更重要的,还是要逐步完善制度,让大学生就业少承受一点附加的社会转型之痛。实施大学生全国范围内的自由就业政策,保障他们在全国范围内的“公民与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环境。对大学生来说,最具体的政策措施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大学毕业生的一切户口指标限制和人事指标限制,取消各种各样显性或隐性的行政限制,促进大学毕业生无障碍就业和自由流动。我国的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才的流动,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少困扰。在当下世界经济形势出现危机、国内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2009年1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规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国务院这项政策的出台彰显了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同时拆除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为高素质人才储备创造良好落户环境。

第二,国家在短期内增加对大学生的需求。在时间结构上,大学毕业生供给超量增长在短期内超出了需求的增长,劳动力市场还需要时间逐步调整。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快速增长,特别是经济结构的升级速度加快,带动了对高人力资本存量的高校毕业生的强劲需求,从而促动了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问题是,大学毕业生供给增长的速度远高于经济增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寻找工作。劳动力市场本身需要一定的时间逐步消化大学毕业生在短期内的超量供给。这就需要国家短期内宏观上给大学生提供一些就业岗位。目前解决就业问题一个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思路就是通过财政增加预算,创造直接安置的就业岗位。2008年11月国家已推出了4万亿投资扩大内需的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三年内四万亿投资将给拉动就业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去。在金融危机之时,大城市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国家为了促进毕业生就业,分散大中城市的就业高峰、减轻就业压力,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但是这些地方是以前大学毕业生不愿触及之地,国家为此制定出非常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毕业生到这些地区。一是对原籍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二是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工作,经过两三年锻炼,各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从中选拔优秀人员到县、乡(镇)机关、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或充实到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质检等部门。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时,可适当降分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是国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一年至两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金融危机的侵袭,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成了全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要解决此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股合力,大学毕业生就业才能渡过难关,重见光明。

作者简介:

黄梅(1979—),女,江苏睢宁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助教,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10篇

(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7-7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山东省“ 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关于青岛市“ 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71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二、根据需要延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

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可适当延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2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原服务单位需要,经本人申请,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延长期满后仍需在农村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支医”、“支教”学生须分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可由原服务单位和本人申报,经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在基层工作时间可再延长3年,相关待遇不变。

三、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力度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挖掘本区、市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进入本区、市工作。各区、市要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考核程序,考核优秀的比例最高可到40%。对在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在基层“三支一扶”工作满6年且历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经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可直接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就地的原则,安置到有空编的事业单

位就业。安置就业的,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四、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各区、市在事业单位招考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

五、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自主创业

各区、市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创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对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设注册资本的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认缴,无异议的房屋权属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在税收方面享受国家现行的所有支持再就业、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其他连续性优惠政策。

六、扶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自主择业

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对服务期满而未实现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应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要认真摸清底数,进行重点帮扶,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七、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后,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以后,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或考试,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统一申报,基层工作年限可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

(三)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当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就业单位证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区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免费人事代理。

八、有关要求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安置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将促进“三支一扶”计划的健康开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区、市要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本区、市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有关政策,拓宽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安置好、服务好,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第11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在长期扎根基层毕业生中涌现出来的建功立业优秀人才,研究部署*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韩寓群省长明确提出,要认真分析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的形势,根据各地和各高校的情况,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得更好。刚才,省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济南市、济宁市和中国石油大学、烟台职业学院分别介绍了自己的经验,我都赞成。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超过30%,就业任务非常艰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着力优化就业环境,狠抓就业政策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毕业生就业率在就业持续高峰年中保持了基本稳定,实现了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研究生、本科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0%以上,专科(高职)生在70%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二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初步形成。通过市场介绍就业的毕业生占70%,市场在配置毕业生资源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逐渐成为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渠道,*年已就业毕业生中,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占55.1%,其中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39.4%,比*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三是促进就业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消除了限制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构建了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和多渠道就业的政策体系。四是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就业市场有序发展,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的网络信息化,各地各高校全部开通了就业信息网,全面实现了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网上签约、改派等网络服务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存在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困难。一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全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今年达到38万人,比上年净增10万人,预计“十一五”期间总量要达到200万人,是“十五”期间的2.9倍,而同期社会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保持高校毕业生高就业率的任务十分繁重。二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有业不就”与“无业可就”的现象同时并存。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找不到就业岗位,另一方面,新兴行业和艰苦边远地区及基层人才严重不足,大量毕业生过分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难以吸引和留住毕业生。高等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模式等方面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关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些地方和高校对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招生、轻就业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成千上万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各高校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市场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促进毕业生就业,确保毕业生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和到基层就业的人数进一步增长,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也能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长远看,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努力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就业提供保障。解决毕业生就业,归根结底靠发展。据测算,我省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拉动就业7万人以上。省委、省政府对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高度重视。2006年,我省生产总值增长了14.7%,今年一季度增长了14.9%,可以说,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势头很好,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条件。在发展第一、二产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许多国家,服务业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已占就业总数的75%以上,我省目前仅占29.6%。我省服务业从业人员不仅比例低,而且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新兴服务业从业人员很少,从事金融、保险、审计、会计、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人员,只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5%左右。因此,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要确立就业优先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部署要求,重点在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房地产业等六大领域实现突破,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效缓解我省就业矛盾。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政策,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对就业工作来说,环境、机制非常重要,但转变观念更为重要。近几年,我省毕业生就业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由于受传统文化影响,传统就业观念比较强,现代就业观念比较淡。比如发展现代服务业,毕业生比较喜欢金融、保险、通讯等就业岗位,而对饮食服务、社区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兴趣不大。希望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成才观和就业观教育,大力宣传扎根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引导大学生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近年来,国家和省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把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定就业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最迟要在今年6月份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也应制订和完善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办法。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充分考虑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就业面临的工作、生活困难,充分理解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压力,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同时,注意新出台政策与现有政策的衔接,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三是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既要重视加强基础学科,更要强化社会需求的引导,加强应用学科的科学定位,密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主动适应社会用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加强就业工作的检查考核,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信息发布、形势预测和预警制度,引导毕业生择业和高等学校调整专业。

目前,距今年毕业生离校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正处在关键时期。据初步统计分析,我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不理想,低于去年同期4个百分点,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积极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优先进入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社区管理、高新技术服务等新兴工作岗位。二是加大从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以及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三是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中小企业扶持发展资金,要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倾斜。要学习、借鉴、推广济宁等地的经验,对接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给予适当补贴。对积极接收毕业生,替政府分忧、为学生解难的用人大户,各级政府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四是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不断完善有关鼓励政策,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自主创业毕业生,贷款利息由当地政府承担50%。要加快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以创业促进更多毕业生就业。

(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类计划和项目。今年除了继续实施“选调生计划”外,要重点抓好两个项目:一是继续精心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去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开局不错,在全国“三支一扶”会议上,我省作为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今年,我们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项目规模,把“三支一扶”这项“民心工程”,打造成毕业生就业的响亮“品牌”。要高度重视并关心已经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使他们留得住、用得上。要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在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管理与后续发展问题,促进基层就业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启动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青年干部的锻炼成长很有意义。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提出总体实施规划。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地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这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在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时,要深入调研,充分倾听各方意见,确保顺利实施。

(三)认真做好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中,按照困难家庭学生占20%和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占5%的比例计算,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就有近8万名困难家庭学生,其中2万名属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关心这些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要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进行重点帮扶。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强化离校前的帮扶,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要加强求职过程中的经济援助,对他们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主办的录用考试,免除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要强化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援助,对离校回原籍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各级主管部门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帮助参加“三支一扶”等各类计划,安排到就业见习基地和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对推荐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成功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与特困家庭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人才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适当补贴。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四)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今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要以开展这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为毕业生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就业见习等措施,帮助和引导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积极就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发布、预测、监管制度,完善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推动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联盟,实现资源共享。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就业招聘活动的监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有关部门要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就业见习等系列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来统筹安排,作为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工作来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已研究确定设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各地也要落实必要的经费投入。各高等院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健全领导主抓、部门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努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指导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做好失业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工作。共青团系统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发改、经贸、公安、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新闻宣传、金融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便利和保障。

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评估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通报。要重点落实两个责任:一是高校的责任。以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就业工作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就业率公布制度,评估结果和就业率要与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学校和专业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二是市、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研究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市、县(市、区)政府服务功能发挥、政策措施落实、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和基层就业指标等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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