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96748954

2024-07-29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96748954(精选9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96748954 第1篇

教财„2008‟21 号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

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近年来,随着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但是,少数地区中小学财务管理仍存在责任不明、制度不严、效益不高等问题,个别学校甚至存在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教训十分深刻。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基础教育经费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这对教育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严格中小学收入管理

中小学校要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执行经批准的收费,必须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严禁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除学杂费以后,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普通高中要继续巩固完善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严格中小学支出管理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要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四、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

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学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中小学校要严格对外投资管理,不得从事购买股票、基金、企业债券等风险性投资活动,也不得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学校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要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中小学校要加强校办产业的管理,按照校办产业改制的要求,严格成本核算,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完成改制工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校办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中小学财会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教育财务工作。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职业素质。财会人员要熟悉教育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同时,要提高责任心,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要建立财会人员的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六、强化中小学财务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

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协同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贡任。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文件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立即组织一次全面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主要对象是城市和县镇中小学校,重点查处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同时,要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长的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国家的财经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廉洁履职意识。各地对检查出的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请于2009 年3月31 日前报送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将视情况对各地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二00 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96748954 第2篇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会资料真实、完整,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七、学校财务银行支票和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分持,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会计员不得兼管现金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保管员。

八、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

九、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学校大型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等必须通过政府采购。

十、会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可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新制度下中小学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第3篇

一、《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制度》分13章, 共55条。修订后的《制度》13章, 共77条, 增加了23条, 删除1条, 主要修订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 强化了校长负责制

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校长在预算管理、负债管理、食堂管理、代管款项管理、决算管理、在建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理顺了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 强化了中小学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并直接将这一内容写入《制度》, 体现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责权统一, 保障了学校的财务自主权, 强化了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和主导作用。与校长负责制相配合, 《制度》明确,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为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 特别将原《制度》中的“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管理模式改为“集中记账, 分校核算”, 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定统一的会计核算机构代理记账, 为中小学校提供会计“服务”, 而弱化其“管理”功能, 更加明确了学校经费管理的主体地位和校长的财务自主权。

2. 完善和规范了预算管理

新《制度》对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一是要求中小学校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使中小学校收支管理更加全面、更加完整;二是完善了预算体系, 建立了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再到决算的全过程预算管理体系, 明确了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 教学点纳入隶属学校统一编制;三是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四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 增加了决算的定义、编制和管理要求, 体现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五是根据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和中小学校结余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将原《制度》中的“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区分“结转”和“结余”, 区分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结余, 规范管理和使用, 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3. 进一步严格了义务教育阶段财务管理

《义务教育法》规定,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 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制度》对此予以强调。与此同时, 为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的管理, 《制度》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另外, 考虑到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资金均由财政予以保障, 《制度》也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

4. 对共性和冲突问题进行了规范

近年来,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逐渐规范,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但问题依然不少, 部分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例如, 对于中小学校的经营活动, 以前不提倡, 但没有明确规定, 本次修订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制度》综合考虑原制度在食堂核算上的盲点, 对食堂的财务管理提出了要求, 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 实行单独核算, 定期公开账务。”另外, 《制度》对于中小学校于资产、负债管理问题也更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了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问题并强化了负债管理。

5. 加强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

近年来, 国家不断加大对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 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但是, 在有些地方, 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基础薄弱、制度执行不严、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等原因, 教育经费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经费使用不当、冒领和挪用教育经费、浪费现象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业务的开展, 影响了学校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 《制度》严格了各项经费管理要求, 突出强调了财务监督工作, 细化了财务监督内容, 并要求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 提高经费使用的有效性。

二、《制度》修订后中小学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3年笔者参与了由教育部及财政部联合举办的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培训会, 后负责参与了贵州省财政厅及教育厅组织的对全省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长及财务人员的培训, 通过学习及培训中的调查与了解, 发现在新制度实施后中小学财务管理主要面临如下问题:

1. 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经营活动问题

新《制度》第八条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在实际调查中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数均存在经营活动, 如对于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小卖部等经营活动, 另外部分学校也存在闲置的资源, 如操场、空房等, 可能涉及出租等问题。因此可能会引起至少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无文具店、小卖部等经营实体, 将给学生学习及生活带来较多的不便;二是如存在闲置的资源而不加以利用, 则面临同样是违背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即未有效利用资产。

2. 食堂财务管理问题

新《制度》第九条新增了对食堂财务管理的规定, 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 实行单独核算, 定期公开账务。”制度虽然明确了食堂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但在实际工作中食堂财务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多数地方未建立食堂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导致食堂财务控制不健全;二是农村中小学食堂物资采购中合法票据的取得仍存在较多问题。在县以下农村中小学除零星采购无正式发票外, 存在部分大宗物资无法取得正式发票, 如:对于肉类的采购, 是每天食堂采购中的重要支出部分, 但是基本无法取得正式发票, 也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三是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的保障存在问题。虽然贵州省下发了有关文件, 规定工勤人员应按与就餐学生人数1:100的比例配备, 工勤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但存在部分地区地方财政仍未给予保障, 因而导致部分中小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从公用经费中开支的情况。

3. 经费绩效评价问题

新《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其目的是要提高中小学经费使用的效益, 衡量和有效评价中小学的经费使用状况。然而目前在绩效管理上各地科学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还尚未真正形成, 绩效评价还停留在经费支出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与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层面上, 而对支出后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能性评价还没有开始实施或仅仅开始探索, 其绩效评价结果也未得到有效运用。从近几年实施经费绩效评价的实践来看, 目前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是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而绩效目标由各单位自行申报, 因此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较难反映财政资源分配的有效性。

4. 中小学“报账员”岗位设置及从业资格问题

新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的核算模式采取“集中记账、分析核算”, 学校设置报账员, 在校长领导下, 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 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实际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国家的有关法律及管理办法当中, 没有“报账员”这种称谓, 没有明确“报账员”是否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二是报账员的身份问题。在多数农村中小学, 报账员主要为专职教师转岗, 报账员在学校没有专门的编制, 且在工资收入上一般低于教师, 这造成的问题是实际中报账员会频繁的更替, 无工作的积极性, 并且由于专业素质也相对较低, 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的欠缺从而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5. 校长财务管理意识问题

校长除了对学校的教育事业负责,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是充当着资源配置的重要角色, 是直接意义上的财务管理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教育经费的管理主要不是取决于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而是取于学校、取决于校长。但在培训中发现各地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 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各中小学校长、财务人员均参与了学习。但部分地方参与人员仅有学校财务人员, 学校校长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制度》的学习不够重视, 校长财务管理意识低下。

三、新制度下的中小学财务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1. 完善中小学经营活动及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首先,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文具店、小卖部等经营实体及资产出租等问题, 地方财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更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其经营活动。如有些学校确实需存在这些经营实体, 若以非盈利形式存在, 那么对运营及管理模式应予以明确的规定。

其次, 对于食堂财务管理问题, 应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在食堂财务管理的办法上对物资的采购、管控等严格程序、手续, 并且可以结合当地情况创新模式。相对发达的地区, 还可更进一步制定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目前在贵州省以外有部分地方已制定了食堂会计核算方法, 更加科学合理的规范了食堂的财务管理。在食堂财务管理中, 由于部分采购无法获取正规发票, 因而可考虑从采购预算上进行采购支出的有效控制。在工勤人员工资的保障上, 应落实地方财政给予保障, 以确保食堂经费合理使用及避免部分地方将公用经费开支于食堂工勤人员工资。

2. 建立健全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

中小学校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应反映学校运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状况, 侧重于学校的各种投入是否达标, 是否有效利用财政资源以及提供教育产品的效率和质量, 具体包括投入类、过程类、产出类、效果类评价指标。西方国家的实践经验已经为绩效评价提供了许多方法, 但是教育经费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评价对象, 实际中需要根据情况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运用, 或偏重一种, 或几种兼而有之。具体而言, 有成本--效益比较法, 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摊提计算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历史动态比较法、横向比较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教育经费使用的评价可在财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 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评价标准, 细化评价指标体系, 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

3. 对“报账员”给予岗位编制并提高专业素质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 应对学校“报账员”身份予以确认, 即应给出实际的岗位编制, 学校在报账员的选择上可以招聘具有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从事相对稳定的报账工作, 从而规范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建议建立学校财务人员委派制度, 把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从学校中独立出来, 尽量减少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法规、财务制度时受到来自学校尤其是学校领导的干扰和压力, 即增强财务工作的独立性, 也可以建立学校间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增强学校财务透明度, 加强财务操作的规范性。

4. 进一步强化校长的财务管理意识

财务管理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工作, 是提高教育投入效益、保证地方教育等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 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要保证学校经费来源的正常化、使用的合法化, 因此应加强校长的财务管理意识。要强化中小学校长的财务管理意识, 首先是校长应认真学习《制度》及相关法规, 确立财务管理理念;其次校长需要熟悉中小学财务管理内容, 掌握中小学财务管理方法, 增强财务管理职责, 自觉进行财务监督, 维护财经纪律, 依法办事;最后, 应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常规考核, 将会计行为是否规范作为学校考评和校长任期考核的一个硬性指标。

5. 全面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 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有关财务管理的制度。从目前状况来看, 必须建立和健全的制度与规定有: (1)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 岗位的职责和标准, 具体分工, 岗位轮换办法等; (2) 内部牵制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分离控制,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审批人员的责任; (4)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支付程序以及票据印章的管理; (5) 资产管理及清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材料、固定资产的计量、验收、保管、出入库以及财产清查的各种办法等; (6)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管理办法以及各种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7) 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等。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必须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 体现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1] .吴鹏.浅谈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投资与合作, 2012 (9) .

探究中小学财务制度的问题 第4篇

【关键词】中小学;财务制度;问题对策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给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带来了新的变革,同时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也带来了影响,面对新的中小学教育形式,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复杂的教育费用收支管理,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管理中的漏洞。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制度合理性的要求十分的苛刻,财务管理制度决不能出现任何漏洞,所以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决不能忽视,本人在中小学财务管理岗位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通过对工作中遇到的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探讨,找到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分享给各位同仁,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二、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财政政策不符合

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免除学杂费,到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什么收费的项目,的的确确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大进步。与此同时,国家也开始调整国家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政策,来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小学教育,比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推进,但是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僵化,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和国家财政政策保持一致,这就会造成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跟法律违背或者不适应的状况。

2.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制度漏洞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对教学用具、办公用品、体育设施及一些后期服务的设备。中小学校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学比较重视,普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松懈。没有一套成型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較大。很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折损不合格和固定资产的流逝,这是对教学资源的极大浪费。

3.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中小学的财务收支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采购支出上,收支管理制度不合符当下的采购法, 不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三、解决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对策

1.针对于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更新完善,不适应我国财政政策的问题,首先要根据国家财政政策不断地更新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应积极应对国家财政改革政策,主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节约意识,成本意识、风险意识 。其次是要对国家的财政政策进行深入地解读,结合中小学财务管理实际制定出既符合国家财政政策也适应中小学自身财务管理的财务制度。

2.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

财务部门作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国有资产的购置或建设进行论证;强化各处室、各年级对国有资产使用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的变动、变卖、调配使用、出租、评估、合作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核实,严防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尤其是要提高对教学用具、办公类固定资产等的利用率,达到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3.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中小学校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健全,主要是针对财务支出制度的管理,首先要找出自身财务支出方面的问题,每个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其问题的特殊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收支问题普遍都是支出管理比较松懈等问题;其次就是对财务支出制度的健全,针对支出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修改,管理好中小学校的教育经费,让中小学生更好的享受国家的义务教育。

四、结语

中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做好中小学教育是第一步,这一步必须要走稳,步伐坚定。我国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就要求财务工作者和财务管理者,不断地对本单位内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管理,制定出完善、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对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的管理,位让中小学生享受到更好的义务教育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晓虹.浅析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3(12).

[2]宫兴国.完善中小学校财务核算之我见[J].财务月刊.2014(6).

中小学财务制度 第5篇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的相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学国有资产,是指各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三条 本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由学校后勤处主管。学校后勤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学校由一名行政领导分管固定资产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

第四条 各学校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并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正常、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各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业务接受教育局、中心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固定资产:

㈠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㈡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㈢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和有的财产单价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已列入固定资产目录和财产系同品牌、规格、型号的。

㈣有的财产比较稀缺,学校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的。第七条 凡是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四条规定之一的都应计价列入固定资产。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分类

㈠土地,指本单位有权使用的政府划拨及购买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㈡房屋和建筑物。

㈢专用设备。含:实验设备、卫生设备、电子设备。

㈣一般设备。含:办公设备、学生桌椅、文体设备、饮水设备、其它教学设备。

㈤图书。指馆藏图书、教学资料室图书及相关艺术品。㈥其它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验收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划转等活动引起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的增加。学校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照发展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的情况出发,分别轻重缓急,如实列入预算。凡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新增固定资产,由基建部门按照学校基本建设计划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期间列入预算。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验收。学校固定资产增加必须办理有关验收和入帐手续。

新增固定资产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办理验收手续。相关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经办人、供应商或建筑商、审计人员,并在验收证明上签名。

依据验收证明,由经办人、使用人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连同发票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在校长的领导下,各校全面负责本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镇中心校根据管理需要对固定资产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设在中心学校,第二级设在各学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一级管理机构,负责以所管辖学校为部门,分户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簿,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报表。根据上级专项工作需要或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中小学为二级管理机构,按分类要求设置账户,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簿、固定资产管理卡,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资产编号、状态、数量和金额。定期、不定期与管理员对账。根据上一级管理机构决定或本级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归口管理的资产清查工作。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制作固定资产管理卡,登记名称、类别、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购建日期、原值等,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所管辖的学校及固定资产管理员之间,要定期核对账、单、物,要保证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卡、各项实物的账账、账单、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 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应兼受上一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相关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评估、鉴定机构,负责对学校计划购建的大型、贵重设备设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学校购建的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及验收,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报损、报废进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审核,经学校法人代表、中心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办理。收回时应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对外出租的资产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对外出租、出借的资产相关合同由学校法人代表代表学校签订。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收入的,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负责人岗位变动时,应在学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调离学校或退休时,须移交所用的固定资产,并填写移交清单。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变动及处置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变动及处置是指学校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调剂(校内)、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这些变动的处理都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如下手续。

㈠学校房屋、建筑物因不能使用,需拆除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资产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复后,由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到财务部门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㈡其他固定资产服役期满,确已失去使用效能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固定资产技术管理、评估、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无法修复或者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的则不再修理,由各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报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自行处置固定资产。经上级批复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

㈢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在校内部门之间无法调配的,经批准可对外出售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置。

㈣经批准向校外出借固定资产,应取得借用单位的借据,才能出借。借据统一由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财务人员共同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对借出资产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按商定归还日期要求借方归还。出借固定资产,应由借方向学校缴交一定的租借押金。归还时,应对出借的资产验收检查,如发生损坏,应由借方负责赔偿损失。㈤固定资产被盗、丢失的处理。固定资产被盗或丢失后,发生物资被盗丢失的责任部门应保护现场,现场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核实记录在案作为处理事故的有关依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应写出书面报告,列出被盗物资清单,说明被盗、丢失的原因,学校将据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同时使用部门应书面报告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

㈥学校固定资产变价、报废、报损等残值收入及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及时存入学校的银行账户,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奖惩规定

㈠凡在保护学校固定资产,减少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执行管理制度方面成绩显著的,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㈡由于采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购进质量低劣的产品,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㈢凡擅自出租,调拨,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给予一定的罚款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㈣固定资产管理将作为学校基础工作评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因保管不当被盗或丢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该部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直接责任者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不能获奖,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

横县中小学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6]8号)等有关法规制度并结合横县中小学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支出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收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收入管理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

2、学校所有收入均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的项目逐项分列开票。

3、学校向学生收费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做到先公示后收费、不公示不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4、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乡镇中小学校收费先全额缴入核算中心帐户,再由核算中心统一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县直学校收费直接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各乡镇中心学校核算中心、县直学校统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从专户下拨到乡镇核算中心、县直学校,再由核算中心、县直学校安排学校使用。

5、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帐,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第四条 收费票据管理

1、各乡镇核算中心、县直学校负责向县财政局报送领购计划、报告票据使用核销情况。

2、各乡镇核算中心、县直学校按领购计划统一向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负责所管辖中小学校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收入监缴。票据管理由核算中心出纳人员负责,核销票据由出纳初核、主管会计复核,并汇总填报票据领购、使用、核销情况表,连同缴入财政专户回单(复印件)一并报送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核销。

3、各中小学要严格票据领用、核销制度。发放要登记,领用要签字,按照统一编号顺序发放和领用,并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核销手续。保管人员更换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收费票据的遗失和出现差错。

第三章 支出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严格执行预算。

年初编制收支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应根据生均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学校其他收入科学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妥善安排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各项支出。

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没有预算的支出项目,学校不得办理报帐手续。

第六条 支出审批权限和开支办法

1、水电费开支办法

水电费支出由各中小学校长审批,从核算中心、县直学校统一直接支付。

2、其他开支办法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由各中小学校校长审批,并从备用金中以现金支付。

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含1000元)3000元以下(含3000元)且生均支出不超10元的支出由各中小学校长审批,由核算中心、县直学校统一直接支付。

一次性开支3000元以上或生均开支1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各中小学校长签署意见(附会议纪要),核算中心、县直学校负责人审批。由核算中心、县直学校统一直接支付。

学校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支出,须经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各中小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核算中心负责人审核,呈县教育局审批,由核算中心、县直学校统一支付。

属于政府采购的业务,由各中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批,呈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3、支出审核程序

各中小学校只设一名报账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定期向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对属于各中小学校长审批范围的支出:由学校报帐员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核算中心、县直学校会计复核后列支。

对属于核算中心审批范围的支出:由学校报帐员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核,核算中心会计复核,呈核算中心负责人审批列支。

对属于县教育局审批范围的支出:先由各中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负责人审核,经核算中心、县直学校会计、负责人复核,最后呈县教育局审批列支。

4、审核内容包括(1)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完整。学校取得的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和日期、填制单位或填制人,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品名、数量及金额,除文件外,都不得以复制件代替。

(2)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

(3)各项支出的经费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已列入预算。(4)设备购置是否列入统一采购,自行采购的有无审批。(5)各类会议、出外(国)考察学习是否有审批手续和文件,有无支出预算。

(6)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单位的审批程序和制度。所有的报销发票,都须有本单位的经办(或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签名及领导审批,并注明其用途方能报销。

横县中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先获得收费许可。《收费许可证》由学校财务部门依照规定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第二条 学校的各项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代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第三条 学校收费实行年审制。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关于《收费许可证》审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审验手续。

第四条 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第五条 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 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年级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同时进行公示。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审核。《收费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应悬挂(放置)于各收费窗口。

横县中小学报账制度

1、报账员先审核本单位的支出票据是否手续齐全。

2、将支出原始凭证交各乡镇核算中心、县直会计审签,数额较大的开支要提前做计划报交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领导审核。

3、将结算票据交财务核算中心出纳办理开支结算。对于价值超过1000元的开支原则上使用转账结算。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6篇

2、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纳入预算。

3、审核每年收支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合法规范,及时结算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及时做好年报,做到表表相符,报表印章齐全。

5、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协助总务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月末,帐面现金和库存现金相符,及时清理应付款,不长期挂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7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现物尽其用,财尽其力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以适宜税制改革形势,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按照廉洁从教,厉行节约的要求,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学校收入管理

1、严格按上级规定标准收费,坚决制止滥收费乱订资料。对违规收费及乱订资料的教师,发现一例处理—例,决不姑息。

2、加大生活费征收力度,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收取。每学期由总务主任和出纳负责清收,各班结帐必须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字连同学生花名册交财务会审盖章入帐。限开学后一月之内,全部结清。

3、特困学生杂费减免,由学生家长说明情况或有效证明等并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向学校分管领导核明情况后提交行政小组讨论,方可按规定予以减免,任何个人均无权减免学生杂费。

4、学校其它收入:包括上级拨款、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等必须全部入账。

三、学校开支管理

1、做好经费开支预算工作,按照以收定支量入而出的原则制定好各项开支定额标准。

2、学校小额开支必须由当事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开支。

3、数额较大的开支,如基建维修、重大购置、水电支出、教师工资等,学校财务会审小组必须进行跟踪监督。

4、严禁私客公待,杜绝公款挥霍。会议生活费,来客招待开支不得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来客一般在教师食堂招待,尽量不上馆子。

5、严格控制外出租车;集体活动或办急事租车必须先报校长批准。

6、严格控制借贷款,确需借贷的,要经行政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才能借贷。

7、学校只报销校长办公室电话费,但每月不得超过100元。其它行政人员电话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8、、现金管理,出纳会计不得随意挪用公款,班主任收费不得随意截留,教职工有婚、丧、娶、建房借款.必须经校长批准,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人—月工资额。对乱拉乱扯学校经费的,学校按月息3分收其滞纳金。

9、各项补助和奖励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总额控制在学校总收入(代收费除外)的20%之内。且在教师工资中列支(行政补助计入工作量)。

10、学校利用上级拨款、社会集资、捐赠和自筹资金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建筑设施和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基本工程项目竣工后,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固定资产即500元以上的购置由单位集体决定,并指定三人以上具体实施,防止资金损失。

11、学校学生食堂,教师食堂所需燃煤、大米、面粉、食油等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或派人实地采买,尽量降低成本,力求价廉物美。

12、从严管好学校的用水用电和学校财产、教学用具,搞好财产清查,控制重复添置。节约用水用电。

13、各种节日福利以及各种补助,按上级有关规定一律停止发放。

四、学校资产管理

一切资产属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护珍惜,为保管好、使用好学校财物,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延长使用寿命,特订如下制度:

一、在购置数量大、价格较大的物品时,有关部门须先申请,经校长或行政会议通过批准后,报教育总支审核通过后,方能购买。

二、购置的属固定资产类的财物,必须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帐登记。各专用教室、办公室、教室必须妥善保管,电器类的财务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带出校外使用。因工作需要的或特殊原因,须经校长批准、后勤处备案后方可借出。

三、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带头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己室内的财物要保持清洁、完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四、后勤处配合校长室定期抽查专用教室的保管使用情况。

五、如发现专用教室内的物品损坏、失窃,专用教师必须书面汇报其原因,人为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有经济责任。

六、后勤处每学期对现有固定资产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年终做到帐物相符,准确填报有关资料。

五、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全面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学校财务实行,财务人员经常性监督和学校会审小组、工会小组定期监督。3学校收支情况由会审小组会审后定期上栏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收支透明度。

4、认真执行财务会审小组会审会签制度。会审小组要认真审议收入入账情况,保证不漏收、瞒收:审查学校各项开支控制在财务细则规定的标准之内,审开:支发票是否合理,程序是否齐全(经手人、证明人、校长签字),审理票据是否准确。对手续不齐全、不规范、不合理的坚决于以剔除。

5、会审小组每学期与财务人员撰写财务报告,向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教育组报告财务运行情况。

四、其它

如何构建中小学财务管理机制 第8篇

一、现代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财务的基础比较薄弱

在进行财务变革之后, 教育经费进行集中的管理, 由财务核算点 (或中心) 取代原有的校内会计, 因此学校内部一般只进行报账员的设置。报账员的业务水平, 职业道德素养参差不齐, 有的会计基础不扎实, 对于财务的理解就不够透彻, 因此难以对会计科目进行正确选择。其次,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不是很完善, 有些学校的账物、账卡以及账账不符。再次, 对于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法, 有的报账员的心中可能并不十分了解、确定, 因此难以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把关。

(二) 没有对收入支出进行严格的管理

由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限, 因此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没有严把收支的两条线, 往来资金和非税收入混淆, 甚至存在坐支的行为;支出没有严格把关的表现是, 进行支出的过程没有严格的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规范进行管理, 使用过程可能超出了允许的范围。

(三) 代管的款项随意的更改

代管的特点决定了其收支可以留有一定的余额, 因此一些学校就利用这些允许的弹性, 肆意更改, 从而谋求私利。近年来一些学校经常把一些代管的款项随意的进行支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忽视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定中指出代管的款项不能当成自有的资金, 在学期末的时候必须进行清算。

(四) 预算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首先是对于规定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也没有相应的科学的监督管理的机制。其次对于预算的编制也缺乏学合理性。相关的规定对于中小学的预算都有着明确的要求, 对于其预算的范畴的规范为:计划中必须包含全部的支出以及收入, 学校全部可能的科目都必须纳入预算的范畴。必须形成统一的管理, 进行统一的预算, 而且也应当形成统一的监督体系。然而现实情况确是大多数的中小学并没有提前进行合理的预算, 而是由多少财政拨款就花多少, 而不是从有利于学校长足发展的角度进行规划。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 对于校务公开的理解存在误区, 不愿进行财务公开

对于校务公开就是尽最大可能的去公开学校内的一切事由, 以便校长是在正常范围下行使权力。但是, 一部分学校对校务公开还是存在某些误区, 错误的认为是将校内一些其他的内容可以公开, 但是财务却不能公开, 这不意味着公开校务就是公开所有的财务, 不然学校的正常工作将会受到影响。所以, 一些学校正在校务公开中基本上就删除了财务的公开;一些学校即使公开了财务, 只是对于预算内经费公开, 却模棱两可的公开预算外经费, 也只是公开了校内财务收支的总额, 但没有公开具体的收支去向。

(二) 主要事宜由校长一人决定

在大部分中小学会实行一人决定的审批的制度, 也就是说在民主集中制度的情况下, 主要由校长对所有的收支财务进行审核。这种制度的实施, 单单从政策理论上分析, 校长对于会计的资料和会计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勘查, 并确定其完整性、真实性;从实际的工作中效果可知, 既可以避免多人审批造成监督的懒散或审批杂乱的问题, 又能强化校长作为主要监督人的意识, 有利于学校统筹管理校务收支, 从而促进了学校的事业有序的进行。但是, 这种学校财务管理实施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财经法规等有关规定, 超过范围的进行校内收费, 物品的采购也不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和采购, 招待的费用甚至超出公用费用百分之二的规定标准, 有些经费采用了假的支出账务、假发票等方法来逃避审计部门和核算部门的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完善这种一人审批制度, 可以为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三) 福利待遇和财务管理有关

在以前, 校内的财务管理水平并不能关系到教职工的相关福利, 但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观念的改变、有关内容的渗透, 一些学校甚至搞福利比拼, 学校间的攀比之风也日渐变大。时间久了, 教职工就会认为校内的财务工作做的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这种财务管理和福利相关的情况必然会冲击到学校经费的正常运作。

三、解决中小学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 会计的基础工作需要加强, 关注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

由于中小学的财务人员兼管的工作多, 工作量大。也没有过多的机会进行培训, 有的专业素质就不是很高。因此学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 如果没有条件专门进行培训业必须加强对其自学的激励措施, 使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能够得到提升。同时还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以及校长的财务观念, 必须认真的贯彻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拒绝执行违反财务制度以及法规的行为, 一切行为都应当符合规范的要求, 从而保障其信息的真实有效。财务人员能够熟练的掌握财务制度, 熟悉新的财务内容, 以及正确的运用会计科目, 这是对财务人员基本的专业要求。

(二) 预算意识需要加强

在进行财务管理中, 财务意识必须进行加强, 正确的理解预算的重要性。中小学中的校长以及其他的管理人员, 尤其是财务的负责人员, 都必须加强财务预算的重视程度, 清楚的了解预算管理对于学校的作用。对于预算进行科学的编制。收入和支出是通过预算来体现的, 它涵盖了中小学支出的所有层面, 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应该由校长带头, 财务人员、教务人员以及总务人员共同的参与, 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 同时实现财务的公开透明。

(三) 对资金管理加强管理

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标准, 坚持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 自觉的接受审计、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从而避免预算的资金游离财政的管理之外。严格的计划所规定的和预算进行实施, 建立一个完善的收支管理办法和制度, 讲求财务使用的效益。坚持收支平衡原则, 且要量入为出, 从而保证教育经费的正常使用, 校内的各项活动的有序进行。

(四) 对收费管理进行加强

中小学校要从整体出发, 增强规定的减负意识, 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收费。学校在收费之前, 必须先向物价局申领收费的许可证, 保证持证收费;收费的时候, 必须使用规定的有效票据;要认真务实的实施收费制度, 公开相关收费政策、范围、标准和具体项目等, 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结语

中小学的教育是儿童的启蒙阶段, 因此必须加强对于中小学的管理, 教育资金的预算是教学过程中的重点环节, 只有好的开头才能对学习长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实际操作的财务人员的素质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 同时对校长等管理人员的素质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提高。必须树立科学合理的财务观念, 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要进行经验的总结,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不能完全的照搬其它院校的经验, 必须尽可能的利用好教育资金。

参考文献

[1]胡进锋.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创新机制研究[J].财政监督, 2009, (16) .

[2]王传瑜.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2010.

浅议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 第9篇

关键词: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职能;转变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会计理论体系的不断丰富完善,财务工作能否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内部的良性发展和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财务核算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转型,通过财务管理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解决成本费用控制、部门和员工绩效考评、权益分配等问题,加快财务核算职能向管理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但中小企业组织架构的先天性不足,势必造成“重核算、轻管理”,财务管理应有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直接制约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一)两者之间的区别

从业务对象上看,财务核算主要是运用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方法对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营活动进行事后核算,其业务对象相对固定;财务管理则是利用多种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进行预测、规划、考核、提高,其对象包含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切与经济相关的业务,业务对象比财务核算对象更为广泛。从业务目的上看,财务核算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收支利润进行统计,并为企业提供相关报表,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财务管理则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活动,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合理配置,降低成本和风险,提高效益,其最终目的是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从业务属性上看,财务核算更多的是被动地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后核算,财务管理则是利用财务核算数据,主动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

(二)两者之间的联系

一方面,一个企业能够长久持续经营必定是以精确的财务核算为基础,只有良好的财务核算工作才能为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为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的财务管理决策提供信度较高的依据。如果财务核算工作提供的数据不准确、不可靠,企业将会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财务管理也无从谈起,因此,财务核算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只有财务数据信度较高,企业经营者才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预测,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对生产经营活动作出合理规划,有效避免潜在的风险,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好发展。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流程也对核算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只有核算工作以财务管理提出的各项要求为具体工作依据,才能确保最终提供的财务数据发挥应有作用。从这个角度看,财务核算是开展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管理是财务核算的更高阶段。

对中小企业而言,无论是财务核算,还是财务管理,都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一种方式,二者都旨在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从上述分析看,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二、财务核算职能向财务管理职能转变的必然性

(一)应对外部挑战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开放的市场环境给中小企业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挑战。据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400万户,中小企业总数站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开放的市场环境和得力的政策环境,中小企业呈现出“遍地开花”的兴旺局面,由此带来连锁反应:没有地理上的保护门槛,企业既要面临国内同行的竞争,也要面临国外同行的竞争,双重竞争使得中小企业发展面临1+1>2的生存压力与挑战。因此,要适应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企业经营者必须调整不断调整发展思路,从财务管理出发,推动企业发展转型,以转型谋求发展。

(二)提高内部竞争力的需要

企业要发展,核心竞争力是关键。从中小企业近几年的发展现状看,“遍地开花”看似繁荣的景象背后暗藏隐忧,大量中小企业由于“先天性孱弱”, “昙花一现”后就湮灭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而这种企业大多是兴业门槛低或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基本没有核心竞争力,再加上同类型企业数量较大,很容易就在无序甚至恶性的市场竞争中被“扫地出门”,这也直接说明了企业管理水平差,甚至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因此,发挥好财务管理职能,建立起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系,以科学的、合理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才能使企业适应挑战、获得发展。

三、财务核算职能向财务管理职能转变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理念滞后

管理理念落后由两方面原因引起,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的“先天性不足”,小、散、乱、差的内部结构,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和工作机制,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多数中小企业毫无经营理念可言,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分离,所有者即经营者,经营者即所有者,经营者或所有者自身也缺乏现代的、科学的、系统的财务管理理念。

(二)管理方式滞后

很多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管理方式上囿于陈规,不愿意做出改变,缺乏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管理意识,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内部控制体系,不能对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做出正确研判,从而在为企业发展做决策和规避风险时举棋不定,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制约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管理人员素质滞后

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尤其缺乏财务岗位设置与财会人员用人机制。许多企业任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业务水平不高,“无证上岗”现象也普遍存在。对企业发展而言,这些管理人员的素质严重滞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

四、财务核算职能向财务管理职能转变对策

(一)转变思想,提升管理理念

作为企业经营者而言,必须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来自外部与内部的挑战,必须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要在做好财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力度,把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科学、系统的财务管理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二)建章立制,健全管理体系

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决定了企业也必须不断做出改变以适应变化。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尤其是传统管理方法暴露出的一系列弊端,让企业不得不承受巨大的风险,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因此,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适应时代特点又符合企业特色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制度建设来推动企业在机遇和挑战中寻求平衡点。

(三)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

财务管理工作最终是由具体的管理人员来落实,因此,加强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是促进财务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要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促使他们提高知识储备,适应快节奏的时代发展步伐,掌握与时俱进的财务管理理念,以此适应和满足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作为企业经营者还应加强财务管理人员进人机制和用人机制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在计算机技术已高度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具象化载体。完善的信息化建设,既能实现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减少人力投入,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控,随时发现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并及时整改。

参考文献:

[1]贾晖.浅谈如何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J].商场现代化,2016.06.

上一篇:兰兰过桥教案和板书设计下一篇:中学国旗下演讲稿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