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全面

2024-07-23

保密协议书全面(精选8篇)

保密协议书全面 第1篇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二:神行通科技技术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深圳神行通技术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薛晓峰 身份证号:

地址:临沂兰山区解放路汇丰西城13楼1302 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志愿加入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路由固件、运营平台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

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软件开发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

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

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工资单

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

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

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

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

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他商业

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半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7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收回甲方

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不包括违

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

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

择本地市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家庭固话: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某科技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xxx身份证号:

地址:xx市xx大道xx号xx大厦xx楼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志愿加入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商务短信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

责。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

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

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

工资单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

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

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

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

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

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三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

收回甲方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

不包括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

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

意,选择xx市xx区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保密协议书全面 第2篇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资料

“保密资料”指与项目及任何其他与项目类似的讨论有关的,由披露方向接受方以书面、口头、图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披露方开发及/或持有的一切保密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尽职调查报告、审计及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政府批准、商业计划、经营规划、专业顾问提供的报告及意见书、合同、人事档案、会议纪要、行政文件、供应商名单、客户资料、客户名单等。

披露方:指披露“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披露方。

接受方:指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成为接受方。

第二条保密和非使用义务

双方同意并承诺:

上述“保密资料”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资料”,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有形方式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对于口头或其它无形的资料,在披露给接受方前必须以合理方式声明是“保密资料”,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资料”属于何方。

未以上述两种方式确认为“保密资料”的信息资料,如通过合理商业判断属确需保密的资料,应属于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

接受方应以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资料”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应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经披露方同意的任何方式盗取或获取“保密资料”,或以任何方式浏览、复制“保密资料”。

属于披露方的“保密资料”,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形式),接受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资料”。

第三条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就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等事宜发生争议,争议的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协商后不能解决,该争议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这一解决方法应该是终局的和排它的。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保密协议书全面 第3篇

为保证信息安全, 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密级范围的规定》、《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和信息安全工作安排, 蒙东公司自2月27日至3月11日全面部署办公计算机保密自动检测工具。

蒙东公司下发了《办公计算机保密自动检测系统使用说明》, 并通过5186客服热线提供技术支持, 各部门和单位利用检查工具对个人计算机涉密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 并按规定进行保密处理。检查内容包括敏感信息检查、违规上网记录、U盘使用记录、系统账户安全等。科技信息部于3月11日至16日对计算机保密情况进行抽查, 资料存放和处理合规率达100%。

保密协议书全面 第4篇

@中国广播网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这是时隔五年之后,中国最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活动,将获得我国除农业外所有行业的最新统计数据。全国300万普查人员将对6000万个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普查登记。

@马建堂(国家统计局局长) 这次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活动之一,同时又是信息化程度最高的一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采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地图划分普查小区,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企业进行空间定位,对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照进行拍摄留底,同时录入相关普查数据。通过这次普查,不仅可以摸清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家底,而且可以由此形成全国统一的空间地理信息系统。

@中国新闻网 为了保证数据真实,普查部门已经提前从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了单位、商户申报的一些经济指标,虽然这些数据只是大概,但是也能为普查提供参考。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有法定保密义务。通过普查所获得的信息只能用于普查目的,只能发布综合总体数据,不能发布个体具体信息,而且普查所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任何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依据,比如经济普查得到某企业一年的销售收入是500万,即便这个企业过去纳税的时候,没有按照其数目去纳税,也不能把普查信息作为其纳税不足的依据。

保密协议书 第5篇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秘密或秘密,并注明秘密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保密协议书 第6篇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保密协议书 第7篇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受侵犯,保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商业机密:指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工艺配方;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

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产品价格、员工收入等公司商业机密。

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必须严格保密。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中包括了保密工资。

四、如有下列情况情况之一,乙方对甲方经济损失赔偿5-20万元:

1、甲方聘用乙方期间,(1)、严禁乙方在同行中担当兼职工作;

(2)、严禁乙方从事甲方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行为。

(3)、严禁乙方将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其他企业。

2、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三年内,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1)、乙方不得在江苏、浙江、上海三个地区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2)、不得从事甲方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

五、本协议不因甲方、乙方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六、双方同意若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伤不起的保密协议 第8篇

做过汽车公关的都知道, 在一款全新车型上市之前, 企业通常会和公关公司联合组织一场“媒体抢先体验会”。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 会在主办方的精心安排下, 率先体验这款尚在对外保密阶段的全新车型, 并获得完整的产品资料和车型图片。绝大数情况下, 参与的媒体都会和企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约定在产品正式上市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公共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等该车型正式上市, 这些抢先体验的媒体将已准备好的传播内容集中发布, 与该车型的新闻发布会形成传播合力, 从而打造整合而立体的传播声势, 为该车型的上市销售塑造正向口碑。

这是大多数汽车企业和公关公司都会采取的传播策略, 如果能顺利实施也会收获一个多赢的结果。但正所谓好事多磨, 在实际执行中, 总会有一些不如意的情况出现。比如, 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不遵守约定, 为了抢新闻, 率先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从而让其他参与媒体、公关公司和汽车企业全部陷入被动。

对于汽车企业而言, 车型消息提前泄露, 完全打乱了原有的上市安排和营销节奏, 并且由于悬念的失去, 导致该车型后续新闻发布会的价值大打折扣。对于其他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而言, 自己遵守保密协议反而成了吃亏的一方, 在新闻竞争中被对手甩得老远。而最悲情的莫过于公关公司, 首先会由于失控的局面背负“媒体关系差、沟通能力弱”的骂名, 影响客户满意度, 甚至会对合作关系产生隐性威胁, 其次还得直面参与抢先体验媒体的各种抱怨与不满。

让保密协议成为一纸空文的尴尬中, 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死结。那就是, 在绝大多数的媒体保密协议中, 根本就没有约束条款。于是, 所谓的媒体保密协议, 其事实上的属性如同于一个潜规则, 大家心知肚明, 大多数情况下也都会形成默契。但一旦有个别媒体不遵守协议, 潜规则就失灵了。破坏协议者受益, 而制定协议和遵守协议的一方, 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情愿看到的事情发生。

不得不说, 这实在是一件让人恼火的事。也正因如此, 吐槽和抱怨的媒体非常多。一家著名汽车网站记者就不无激愤地表示:“遵守一个本来就没约束力的协议, 总是自己吃亏。厂商的保密协议, 签署的时候从来不带任何违规惩罚措施, 出问题了, 又不敢追究媒体责任, 于是就成了垃圾协议一份, 再遇上无节操的媒体利用这点, 每次都提前突破协议时间提前发布文章, 反正也没人管, 于是我们这样按规矩发布文章的, 每次都是很吃亏, 真是窝囊”。

表面上看起来, 破解“保密协议变成垃圾协议”的策略似乎很简单, 那就是制定一些约束和惩罚性条款, 让这份协议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在中国式媒体环境下, 真正有勇气这么干的企业几乎没有。因为受邀参与抢先体验会的, 都是那些在市场中极具影响的媒体。如果有严厉的惩罚, 很容易得罪媒体甚至会进入媒体的黑名单;如果惩罚比较轻, 又如同隔靴搔痒, 起不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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