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024-07-0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精选8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1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毛绣

毛绣工艺作品是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目前国内仅存的祭祀礼仪的民族手工技艺,技艺的唯一继承人——萧掌柜,中国高级工艺师。继承其父毛绣技艺,创造了单面植、双面植和无底稿植制作品技法,使毛绣这一濒危绝迹的技艺重新焕发出艺术的光彩!

毛绣工艺工艺作品是利用动物皮毛中的锋毛(退绒),在传统的纱网上栽植出的各种动物图案,其作品写实、立体、鲜活、粗矿,能够真实再现动物的原生状态,具有较强的艺术张力和视觉冲击力,被誉为“平面标本”。

该工艺产品规格品种多,适宜居家客厅、办公场所、会议室、宾馆饭店等的装饰,可作为高档礼品走亲访友。产品由萧掌柜大师亲自制作,远销蒙古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等十多个国家及国内许多地区。

地址:中国内蒙古察右后旗察哈尔民族工艺协会

中国内蒙古察右后旗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赵海平(企业家协会会长)

联系☏:******

邮箱:tzbfs@163.com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2篇

保护情况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相继获得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二个,省级项目一个,同时,对国家级、省级手工技艺传承人进行了谱系的申报工作并获得批准,为推动我县非遗工作的开展起得了良好的作用。

一、项目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非遗项目保护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促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加快**产业发展意见》,以**有限公司为依托,申报“中**之乡”特色区域称号,已获**协会专家考察团考察评审通过。**集团启动实施**二期基地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建设融**技艺传承与保护、**生产与加工,**资料挖掘整理,传统文化传播与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工程于2011年12月底开工建设,计划到2013年建成,该项目建成后将为**传统技艺的传习提供一流的平台。**制作技艺的传承和保护机制已初步建立,一批身怀绝技的老艺人以自己的言传身教精心带好学生,一支承前启后的宣笔制作技工队伍已初步组织和建立起来。

二、项目保护单位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1、**集团公司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促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加快**产业发展意见》,制订了“十二五”时期保护规划书,**初步建设了自己的*料生产基地和原料储备机制,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原料保证,在县非遗保护中心的指导下,上述保护单位正根据规划加强领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2010年中央专项资金100万元,40万元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全部投入项目建设中。

3、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支持情况。

一是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对传承人带徒传艺的给予授徒补贴,健全老艺人保护制度和个人档案,给予生活补贴。二是支持传承人“走出去”,每年项目保护单位都派出传承人参加全国文房四宝博览会,全国文房艺博会等各种公益性展会10余次,展演**、**技艺、不断提升**技艺的的社会可见度、认知度。

三、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

**制作技艺国家级传承人**,从艺近40年,担任生产负责人达20余年,现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研究所所长,高级工艺美术师。是**技改、科研、新产品研发和恢复传统工艺的技术带头人和负责人。

**制作技艺国家级传承人***,从艺30余年。担任生产负责人20余年,现为*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艺美术师。是**研发、挖掘的技术负责人。

**、**同志高度重视行业人才培养和技艺传承,重视发挥*****工艺专业教育在传统技艺传承中的作用,为我县**、***制作技艺的传承发展提高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四、项目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及对策建议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大繁荣、在发展,为**产业带来了春天的召唤,作为**之乡,必须紧紧抓住、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指导思想:

以**公司“**牌”、**公司的“**牌为龙头,以规划为引导,以项目为抓手,整合产业资源,发挥品牌优势,加强基地建设,提高传统制作技能,加大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力度。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品展示交易,努力把*县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生产加工地,**生产加工地,最主要的营销集散地,最具影响力的**活动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3篇

一、蜀绣的起源和特点

最早记载蜀绣的文字, 出于西汉文学家杨雄《绣补》一诗, 诗中表达了作者对蜀绣技艺的高度赞誉。晋代常璩在《华阳国志·蜀志》中, 则明确提出蜀绣和蜀中其他的物产, 包括壁玉、金、银、珠、碧、铜、铁、铅、锡、锦等, 皆可视为“蜀中之宝”, 这充分说明蜀绣作为地方工艺品的珍稀独特。其实, 蜀绣的历史跟蜀锦一样, 都是萌芽于古蜀时期先人的智慧和创造。汉末三国时, 蜀锦蜀绣就已经驰名天下。作为珍稀而昂贵的丝织品, 蜀国经常用它交换北方的战马或其他物资, 从而成为主要的财政来源和经济支柱。唐代末期, 南诏进攻成都, 掠夺的对象除了金银、蜀锦、蜀绣, 还大量劫掠蜀锦蜀绣工匠, 视之为奇珍异物。时至宋代, 蜀绣之名已遍及神州。当时的生产品种主要是官服、礼品、日用花衣、边花、嫁奁、彩帐和条屏等。

蜀绣以软缎、彩丝为主要原料, 有单面绣、双面绣, 其中, 双面绣中又含有异形异彩绣, 蜀绣绣刺技法甚为独特, 被文献称为“穷工极巧”。据统计, 蜀绣的针法有十二大类, 一百三十余种。常用的针法有晕针、铺针、滚针、截针、掺针、沙针、盖针等。蜀绣常用晕针来表现绣物的质感, 体现绣物的光、色、形, 把绣物绣得惟妙惟肖。如鲤鱼的灵动、金丝猴的敏捷、人物的秀美、山川的壮丽、花鸟的多姿、熊猫的憨态等。产品有镜帘、花边、嫁衣、卷轴、鞋帽、裙子、枕套、被面、帐帘等, 题材多吉庆寓意, 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经过长期的不断发展, 蜀绣逐渐形成了严谨细腻、光亮平整、构图疏朗、浑厚圆润、色彩明快的独特风格, 它以其纯熟的工艺和细腻的线条跻于中国的四大名绣之列。

二、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蜀绣有着几千年的历史, 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

蜀绣从诞生到发展至今, 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 2006年5月20日, 蜀绣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 他是历史发展的见证, 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蜀绣受到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冲击, 处于传承与发展的关键时期。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 但也很脆弱, 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面临传承瓶颈。蜀绣作为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也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如何加强蜀绣的传承与保护已刻不容缓。

三、采取多样传承与保护路径

1、依靠国家法律进行保护。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 文化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和相互吸收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在比较狭窄的区域, 在相对弱势的群体中流传。面对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 蜀绣逐渐失去对绝大多数人的吸引力, 自我传承的原动力不断消失, 传承后继乏人。因此, 保障蜀绣这种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和精神归属, 是尤其重要的, 这需要用国家法律来加以保护和调整。政府必须承担起精神家园守护者的责任, 利用公共资源,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维护世界的文化多样性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2、保护单位搭建平台, 让更多的人认识蜀绣、了解蜀绣。

依靠社会的力量进行传承与保护是一条很好的路子, 保护单位应多为蜀绣传承人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 如街道、社区、学校都是很好的平台, 可组织传承人进社区、进校园展示蜀绣作品及针法技艺, 利用这些平台, 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 尤其是青少年, 认识蜀绣, 了解蜀绣, 从而自觉加入到蜀绣传承与保护的行列中去。

3、以生产性传承方式加以保护。

蜀绣与其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样, 它具有满足自身经济生活的诉求, 在生产生活中主要作为一种经济手段, 在具有文化性的同时, 具有经济性。因此, 我们可根据此特点, 以生产性方式加以传承与保护。千百年来, 蜀绣以家庭作坊形态存在, 口传身授。然而在市场经济中, 单靠个人和家庭作坊的力量形不成大气候, 政府必须为产业发展创造氛围和环境, 培育文化产业集群。传统手工艺品也可以与市场经济实现完美结合, 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案例是, 与蜀绣同属中国“四大名绣”的苏绣, 由于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 注重快速接轨市场、走向市场, 激活了其发展的动力机制。苏州苏绣已成为一个拥有“10万从业人员”、年产值有30亿元的庞大产业, 并形成了系统的创作、绣制、营销专业分工的产业链, 这对苏绣的保护与传承作用是显而易见、无需多言的。因此, 蜀绣的传承与保护亦可借鉴此种模式进行, 从而加快推动蜀绣产业的后续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 又继承和保护了蜀绣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总之, 对蜀绣的传承与保护乃是我们应有的担当和责任, 我们要结合蜀绣自身的特点, 积极探索传承与保护的有效方式, 同时, 依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做好蜀绣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蜀绣, 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 作为一种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蜀绣在传承与保护上更显紧迫与重要。我们要根据蜀绣特有的特点, 做好蜀绣的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名词伴随着2001年中国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入人们的眼帘。十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众参与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但是,随着“项目申报热”的逐渐降温,如何对非遗项目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成为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本文将以本地区便于推向市场的项目(文中统称为传统工艺项目)为例,就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试做分析。

昌吉回族自治州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重要行政区之一,地域性强、民族特色鲜明。昌吉州传统工艺项目有借助政府扶持,形成规模的;有依托旅游资源,打开市场销路的。然而,统览我州全部传统工艺项目,多数还处于小作坊生产、后继乏人的境地。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水平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传统工艺,都面临着断代,甚至消亡的危险。在当今社会普遍城市化、现代化、工业化、市场化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继承保护这些传统文化,如何进一步开发利用,使传统工艺走入现代生活,让这些传统工艺在这个新的时代以一种更加健康的姿态活下去,便成为目前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

一、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的不足将直接影响非遗项目的存续状况,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早加以重视。一是保障项目保护经费的足额发放。可借鉴国家及自治区的做法,提高单一项目保护经费额度,将全部项目均等化发放改为试项目濒危情况、价值大小逐年轮换发放;二是传承人补助经费须不间断发放。传承人是非遗项目活态传承的唯一载体,传承人补助经费是各级政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的专项资金。三是发放宣传展示活动经费。可借助文化遗产日、各类传统节日为契机,举办非遗知识宣传展示、非遗项目实物展、手工艺制作大赛等活动,让群众身临其境地感受非遗项目的魅力;四是划拨一定的组织管理、研究经费。目前我州五县两市,加上州非遗保护中心,均采取“一个中心、两块牌子”的形式挂靠在文化馆。文化馆工作人员在作着群文工作的同时兼职做非遗保护和研究,而线索搜集、项目申报、著书立说等非遗保护工作中所用资金不得不占用大量的群文事业经费,捉襟见肘。因此对各级非遗中心划拨一定的管理、研究经费将更好地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兴建展示传习场所

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保护和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品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指导意义。一是建立非遗展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已有几年时间了,但是多数群众对“什么是非遗”、“我们身边的非遗项目有哪些”还不甚了了。因此各地建立非遗展馆,并实现全面开放,让群众走进“非遗”势在必行;二是建立传习所。除了保护、传习非遗项目外,传习所同时承载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打造特色的文化产品的功能,尤为传统工艺类项目的有效传承方式。

三、做好传承人培训,促使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

目前,我州传统工艺制品,除了少数精品之外,多数缺乏设计,样式偏老旧,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加之这些从业者文化素质偏低阻碍了传承人的自我提升,也限制了传统工艺品种的长足发展。因此组织各类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可以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及衍生品开发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传统工艺振兴。

四、扩大社会宣传,构筑新型营销平台

在商业日益繁荣的今天,“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媒体机构要加大对本地区非遗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仅要让群众了解非遗知识,更要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群众积极购买、收藏非遗产品的意识;二是,可与旅游业相结合,拓宽市场渠道。不仅可以让外地游客感受本地区独有的文化特色和艺术魅力,而且还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与旅游开发利用的双赢;三是,为了增加非遗产品销量,还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开展“互联网+传统工艺”的新方式,加强市场营销;四是,充分发挥数字报纸、手机短信、移动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群众对非遗产品的知晓面。

五、注重传统文化在未成年人群中的普及

“少年强则国强”,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遗留的财富,传承至今得益于老一辈艺人的辛勤付出,但是生生不息的传承离不开少年儿童。为了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将中华传统文化纳入校本课程,让未成年人感受其价值和魅力,为青少年培养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历史情怀;二是在校本课程中以手工课的形式,教授手工艺制作的基本技巧,让未成年人产生深入学习的兴趣,从学生群体中寻觅潜在的传承人;三是定期举办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答活动,拓展学生的课外知识,加深对“非遗”知识的了解;四是举办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少年传承教育成果交流展演展示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对“非遗”传承的自豪感;五是在条件成熟后可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少年传承实践基地”,最終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创作、文化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意源泉和文化宝库,我们必须珍惜现有成果,以非遗保护、利用和传承为基础,以市场为主要载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构建和谐社会与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5篇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通知

津文广非遗〔2011〕20号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规定,我局将于2012年6月开展第三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非遗法》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即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并已列入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2、推荐项目应注重的标准: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在天津地区有较大的影响。

3、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二)申报材料

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区县文化行政部门提出本地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扼要说明,同时附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2、区县政府文件。正式公布的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文件(两份)。

3、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2)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3)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4)区县级专家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名单、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4、辅助资料。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时间控制在5至10分钟)、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5、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文字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6、文字格式。4号仿宋字、行距固定值25(除附件1封面)。所列项目格不够使用,可自行延伸。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份,电子文本一份。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报程序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的申报程序:已列入区县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申请列入市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局直属单位的申报程序:直属文化艺术单位可直接向我局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请。

市文化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将尚未列入区县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市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审批程序

我局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初评和审议,经天津文化信息网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后,拟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提请市级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二、关于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

(一)方针和原则

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中,应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设立的条件

1、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并为社会广泛认同;

2、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分布较为集中,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鲜明的区域特色、民族特色;

3、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良好;

4、当地群众的文化认同与参与保护的自觉性较高;

5、当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保护措施有力。

(三)设立的程序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请设立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申请地区编制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进行论证,将文化行政部门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区(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函件、专家论证意见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在对申报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进行论证、评审。经论证、评审通过的申请地区,我局将设立为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四)措施

1、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独特价值、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总体规划要详实具体,内容应包括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的现状与分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目标、工作原则与保护内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与重点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方式、保护措施与保障措施;总体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等。要将《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确定重点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在文化生态保护区中选择若干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街道、社区或乡镇、村落等,作为实施整体性保护的重点区域。要注意保持重点区域的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项目之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将单一项目、单一形态的保护模式,转变为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不同类别特点,因地制宜、因类制宜地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做好保护工作。对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项目,要注重传统剧(节)目及其资料的挖掘和整理,及时抢救记录老艺人及其代表性剧(节)目;对传统技艺类的项目,要注重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及原材料保护,征集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代表作品,鼓励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对民俗类的项目,注重在相关社区的宣传、教育和民俗活动的开展,促进群体传承。对区域内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要优先抢救保护。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要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和命名,为其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

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建设一个以上的国有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建设传习所;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建设多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和传习所;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和传承人代表性作品的征集,并进行科学的展示陈列。

6、突出社会公众的文化主体地位。要充分理解和尊重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社会公众的意愿,增进社会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对积极有益的民俗活动给予支持,鼓励民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民俗节庆活动等。

7、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理论和政策研究。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有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历史与现状、文化艺术价值,以及传承发展和开发利用的规律要进行深入研究。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8、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

9、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文化生态保护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保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0、营造有利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节目开展民俗活动,加强媒体宣传和报道,增强人们自觉参与文化生态保护的意识。

(五)工作机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领导,建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要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当地特点制定出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在文化行政部门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实施具体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要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予以资助,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2、各区县及有关单位要认真选择申报项目和慎重选择文化生态保护区,依靠专家,依法科学认定,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

3、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没有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均不予受理。4、2012年6月,为各区县及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时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非遗处 丁春丽 电话(传真):23391680 电子邮箱:tjshwch@yahoo.com.cn

附件:

1、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

2、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办公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6篇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2)联系实际,不拘泥“给定材料”;(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4)总字数800-1000字。

岁月失语,惟石能言

被誉为“民间文化抢救人”的作家在看完贺兰山岩画后,题字“岁月失语,惟石能言”。这一发自内心的感概,不正是在警示人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文化的延续,需要后人来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食粮,是我国强大的文化武器。中华民族的崛起,需要全民重视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非遗”的保护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这不仅需要发动全民一起行动,也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来统筹、规划。然而,一些社会现状仍令人堪忧。当一些古老、特色的的当地传统文化渐渐被当代人淡忘,而外来文明却成为年轻人追逐的趣味时;当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表面政绩,发动全县资源“申遗”,而不顾之后的保护导致文化的衰落时;当传统的文化与习俗成为电视屏幕上孩子们看到的影像和记录时......我们已经遗失了过去的记忆,忘记了我们的“根”在何处。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发动全民的力量。首先,要提升民众对文化保护的意识。这不仅要在宣传上下足够的功夫,还要在教育上灌输保护“非遗”的重要性。政府部门、文化部门要把“非遗”保护作为一个战略性的目标来规划,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社会上一些民众破坏和侮辱“非遗”的现状,让民众理解文化的魅力,增强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次,政府要扶持民间组织的文化团体,民众能够将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当中,那么“非遗”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科学的统筹和规划。当地的政府和文化部门,要研究一套切实可行,科学正确的保护方案,对“非遗”施行有效、可持续地保护。一方面,政府要咨询相关文物专家们的意见,统筹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划、政策和执行上做好统一的部署;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征求“非遗”传承人和了解这一内容的民众的想法,把政策真正落实到社会当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民族财富。作家们常在作品中提及的古老戏曲、剪纸和传统的习俗和文化,不能只成为后人翻阅名著时遐想的片段,应是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7篇

非改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作为一种鲜活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仍然散发着独特的光彩和魅力,仍然是传承文化、推动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文化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题目】

请联系给定材料,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保护”这一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流畅。(2)字数大约在1000~1200字。

【范文】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让传统文化星耀历史长河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先人创造的沉积与结晶,镌刻着一个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活动的信息资料库,是展示人类文明的卷轴。

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影响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遭到了众多的破坏。自然灾害、人为原因等都造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完整和残缺,严重影响了其文化价值和影响意义。而一些地方政府单纯为了经济的发展,大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对其不加以保护和维护,造成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危险,即将失去其拥有的价值和作用,这一切都应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而如何采取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那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呢?

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针对我国当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律的范围之内,对于破坏或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的制裁措施。各级地方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

文化发展纲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

其次,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进一步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最后,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带进校园和课堂,使其在思想上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同时要充分利用民间保护组织的作用,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充分发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保护我国共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点评】

文章在深入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大意义后,列举一系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最后在篇末提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的中心论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第8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柳位高跷,保护,商业演出,学校教育

一、收集资料,申遗是第一要务

柳位高跷技艺高超、情节丰富、形式独特、风趣幽默,综合了舞蹈、音乐、说唱等多种艺术形式。它所蕴含的艺术元素是我们了解、研究古代艺术的途径,也是当代艺术创造的营养之源。据老艺人介绍,柳位高跷起源于唐朝高宗年间,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卫辉市志》等多种志书也都有关于柳位高跷的记载。过去频繁的祭祀活动和文艺表演促进了柳位民间文艺的高度发展。

在新的娱乐文化的冲击下,柳位高跷的发展步伐越来越缓慢。如今中央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和文化软实力的发展,2011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广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东柳位同乐会负责人焦长明在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丁永祥教授的帮助下已经成功将柳位高跷申请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已经基本摸清柳位高跷发展的历史沿革状况,记录了相关道具的具体做法及制作技艺,录制多盘影像资料,已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分析短板,找出“病灶”

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现代文化的冲击,柳位高跷今天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一)经费紧张,活动困难。柳位高跷队为民间业余文艺团体,没有经济来源。由于缺少经费,服装道具无法添置,演员补贴从未发过,训练、演出组织越来越困难。

(二)演员青黄不接,传承困难。柳位高跷的老艺人大多去世,年轻人为了生计多数选择出外打工,如今寻找新的年轻传承人非常困难。

(三)表演内容失传,演出水平下降。随着老艺人的大量去世以及愿意学高跷的年轻人减少,柳位高跷的表演内容在不断失传。过去多数艺人都会唱多种曲子,现在只有少数人会唱,而且曲目数量也大大减少。一些表演的技巧、内容也有部分失传。

(四)观众减少,生存环境恶化。随着现代娱乐形式多元化的发展,柳位高跷的观众群体在大量减少。

三、多元化形式保护

(一)设立专门的负责机构。柳位高跷已纳入卫辉市地方特色文化发展战略。卫辉市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镇、村三级都非常重视成立了由一名主管领导挂帅的“文保小组”,由镇文化站和村群众文娱管委会专门负责对高跷的保护进行管理。

(二)建立史料馆。由文化局、群艺馆、文化站、文管会组织专人认真做好“高跷”的史料调查,彻底摸清柳位高跷发生、发展的历史沿革、规模、演出范围、表演活动的兴衰、艺人的基本情况。积极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录制,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并进行编排存入数据库。

(三)加强宣传,培养观众。继续做好对年青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老艺人和专家讲授表演技巧和学习的意义。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盛大节日等契机宣传高跷艺术,培养更多的爱好者。只有高跷深入地扎到群众的土壤中,才会永葆青春。

四、商业演出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一)组织商业演出。针对市场经济开放性的特点,商业演出是一条不错的发展道路。精简人员,缩小团队规模,组建成“随叫随走”的灵活团队,与一些商业组织进行洽谈合作,承接商业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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