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承包合同(精选10篇)
基坑支护承包合同 第1篇
基坑支护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完成基坑支护工程,确保安全、质量、工期顺利进行,甲方将基坑支护工程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的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修坡;成孔;土钉墙;钢筋、预应力锚杆制作安装;孔注浆、挂网、焊接、架子搭设、拆除、喷射砼面层,挖完桩间土后补护坡。
2.承包方式:_
三、甲方责任:
3.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所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完成。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乙方可随时前来查阅,复印相关部分。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交验要求:承包人与总包单位进场后及时书面交验。
4.提供基坑周围管网平面图,如甲方未提供管网平面图或提供管网平面图不标准,在施工中所造成的管网破坏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5.乙方做好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文明施工。
6.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喷浆机、注浆机、压缩机、搅拌机、电焊机),提供施工用的所有材料并承担费用,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
7.乙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如有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总包施工单位对技术、质量、安全检查和要求,服从现场总体计划安排。
五、工程质量与工期: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支护有关验收规范进行保质保量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0.乙方保证劳动力充足,根据实际开挖进度,随时支护施工;工期_____日历天,因天雨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工期可适当延迟,如正常情况下乙方劳动力不足造成工期拖延,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11.工程单价:见附表报价单,施工面积按实际测量为准(含边坡)。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单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中不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浮动、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方投标时漏报、报价失误以及其他意外困难因素而调整。各类风险费用的计算均已在单价中考虑。合同价包含工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伤意外保险、施工完清场费用;合同价不包含各种管理费、税金、水电费、办理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手续需交纳的各种费用。
12.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_天以内甲方一次付给乙方工程款的_%,剩余_%工程款__天内一次无息付清。
七、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违约,如乙方违约,按照国家《合同法》条例执行,每拖延一天工期处罚工程总造价的3%。
八、其它未涉及事宜发生时,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后自行废止。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2012年_月日2012年月日
基坑支护承包合同 第2篇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诚实、信用、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甲方将五期工程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各条款。
一、工程名称、规模
工程名称:
规模: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为框架,层高、地上层、层。
二、工程承包施工范围:五期工程深基坑北边坡,西边坡及东边坡局部,采用机械钻孔,锚Φ20螺纹钢作拉力杆,人工挂网(φ6.5)喷射砼支护边坡。锚筋水平及直孔间按有关边坡施工规范和工程实际需要由甲方确定。
三、承包办法:包工包料外。工程参与施工所需的工具、机械等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承包价格
1.人工机械钻锚Φ20螺纹钢拉力杆元/m,(含灌注水泥浆),压力喷射砼护坡元/㎡,(按喷射表面积计)
3.人工搭设脚架(工作平台)元/㎡(按垂直立面积计)
以上价格不含税,甲方凭完税票证支付工程款。
五、质量标准
1.按国家现行深基坑边坡支护施工规范施工和验收。
2.工程缺陷保修期为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保质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质量缺陷时由承包方无偿修复。
六、工程验收及付款办法
1.工程完工,经甲、乙方及监理一并验收,计量面积和锚杆长度,由承包方编制竣工文件一式四份,监理、承包方、发包方等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提交甲
1共2页
方存档。、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开工后每个15天由甲方支付2万元作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款80%,已经提交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付款至90%。10%余款在保修期满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①讲施工用水源、电源按送到工地。②向乙方提供施工场。③按合同支付工程款。④工程完工及时组织验收、结算。⑤其它甲方需办理的事宜。
2.乙方的责任:
①编制专项的深基坑边坡支护施工方案。②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组织人、机、料进场施工。③遵守国家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范,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④编制竣工文件一式四份,提交甲方。⑤其它应属乙方负责的事宜。
八、工期:,含雨天在内。
九、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3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当地法院起诉仲裁解决。
十、不尽事宜,另行商议。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十一、合同有效期: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住所及联系电话:住所及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
基坑支护承包合同 第3篇
基坑支护的最重要使命,就是在工程基坑开挖后,确保周边的地质环境保持原状不发生形变,周边的建筑物质量不受基坑开挖的影响,杜绝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事故。
随着国内的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基坑越挖越深,与之相伴而生的基坑支护技术也越来越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的日益重视,并在长期的基坑支护施工实践中,通过不断地与理论相互印证,发明了越来越多更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具有真知灼见的基坑支护技术,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不同的施工环境和不同的开挖深度,形成了完整的基坑支护理论,促进基坑支护技术不断向前发展。如遇到周边的建筑不多或建筑物都是低层建筑,地质条件好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时,可采用简单实用的喷锚土钉墙护壁就可以起到支护作用;如周边有高层建筑较多,而开挖深度不是很大时,可采用连续排桩支护或连续墙支护,以确保周边的地面不因基坑开挖发生形变位移、建筑物不因基坑开挖而引起开裂等现象;如周边都有高层建筑时,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长镙旋钻灌桩加张拉钢绞线锚索的技术进行支护;地质条件太差,用打桩、锚杆、锚索等技术进行处理会影响到周边环境或可能造成土体扰动时,则可采用支撑支护的技术来进行技术处理。
因此,一个优秀的基坑支护体系,必定要综合考虑到地质条件及周边地上、地下建筑体的存在,基坑开挖后对其会造成哪些影响,如何防止因基坑垂直开挖导致地面下沉、崩塌或断裂等情况,确保基坑开挖后周边的建筑物及地形地貌能保持原状,然后综合已经成熟的基坑支护技术,逐项细分,既能应对可能会发生的状况,又能合理地节约基坑支护成本。
2 工程实例
某楼盘拟建11栋高层建筑,西面主楼设计高层54层,其余10栋均为34层,地下室整体分2层,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该楼盘东侧与某单位小高层住宅楼相隔3 m,北侧与南侧均是市政规划路(规划路的另一边都是高层住宅楼,拟建楼盘与两边的高层建筑直线距离为17 m,目前道路宽度为8 m),西侧是一条城区主干道。以位于该宗地中心的规划路为界,分3期开发,第一期是东南侧,第二期是西南侧,第三期是北侧。地下室整体基坑开挖深度为9 m。
3 基坑支护的设计依据
根据勘察单位的钻探勘查对土质进行鉴别及对取土样品进行试验成果分析显示,场地各岩土层主要由第四系杂填土,下伏基岩为古近系渐新新统北湖组(E3b)内陆湖相沉积形成的半成岩状态的泥岩组成,第四系土层与近古系地层为角度不整合接触,地基土从上至下分别为杂填土、淤泥、黏土、粉质黏土、圆砾、中砂、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土层厚薄不一,分布不匀,属不均匀地基;粉质黏土往上的土层水渗透系数K值为0.5~1.0,膨胀土系数为I级。地下室开挖后,坑壁周围为杂填土、淤泥、黏土和粉质黏土形成的边坡,垂直深度约为7.5 m,稳定性较好,但由于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的影响,在坡顶荷载及日晒雨淋的影响下,容易造成边坡坍塌失稳,必须采取支护措施。
根据勘察报告,本工程的基坑支护可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喷锚支护结构。
4 基坑采用的支护技术
考虑到本工程周边复杂的环境和分期开挖的实际情况,必须综合运用现在成熟的施工技术。
(1)桩墙支护。针对基坑东面而专门设计,东面与某单位的生活小区仅相隔3 m,属近距离、高难度施工。不但要确保在进行基坑开坑时不能影响到该小区的持力层,在作基坑支护时,也不能扰动到其基础,严防由于施工引起小区内出现开裂、塌陷、崩塌等问题。因此,在基坑开挖前采用了排桩进行有效支护,然后才进行下一步施工。螺旋钻孔灌注桩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施工工艺,相对于其他同工种施工机械来说,其噪音小,对地基的扰动范围也较小,因此,比较合适在这种施工条件下作业。
(2)预应力锚索张拉。由于开挖深度达到9 m,为了确保基土不受扰动而影响到周边的建筑,排桩都配以预应力锚索进行张拉,确保基坑开挖后,所有的排桩不会发生位移。
(3)锚杆支护。南、西、北3面的楼房相对离本工程基坑较远,受到影响较小,从成本角度考虑,没有做排桩支护的必要性,但为了保证规划路和城市主干道不出现塌陷,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经论证,采用了深锚杆支护施工。
(4)土钉墙支护。由于是深基坑,需要分层、分段开挖,且基坑使用分期开挖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周期为1年,因此必须要做土钉和配有钢筋网的喷射混凝土面层保护。
5 技术要求
5.1 钻孔灌注桩
(1)钻孔灌注桩桩身直径为800 mm,桩间距为1 200 mm,冠梁高度为600 mm,宽度为1 000 mm。
(2)桩身、冠梁、腰梁均采用C25砼、HRB335钢筋,支护桩砼保护层厚度为45 mm,冠梁及腰梁砼保护层厚度为25 mm。
(3)钢筋笼受力筋为20Φ20 mm,加劲箍为Φ14 mm@2000 mm,螺旋箍为Φ10 mm@150 mm。桩梁的受力钢筋采用双面焊接,接头必须错开,且在45 d范围内不超过钢筋数量的50%。
5.2 预应力锚索
(1)预应力锚索的钻孔直径为130 mm,分2层对支护桩进行张拉,第一道从冠梁穿过,锚索的贯入深度L=25 000 mm,第二道贯入深度L=23 000 mmm。
(2)锚索使用3Φ15.24 mm,抗拉强度达到fptk=1 860MPa的钢绞线,隔离架和配扩张环配合使用,灌注材料为1:1的C45水泥砂浆,灌注压力不低于0.4 MPa;锚具采用OVM15型锚具,锚板为δ12 mm@200 mm×200 mm,腰梁采用2根10#槽钢连接。
(3)锚索采用二次高压注浆,第一次注浆的强度达到5 MPa后,进行第二次注浆,自由段长度为锚固强度和腰梁达到78%的设计强度后,才进行张拉。在上层锚索张拉锁紧之前,严禁进行下层土方开挖施工。
(4)在锚头处局部1 000 mm×1 000 mm范围内加厚喷射砼墙,双向配筋Φ18 mm@100 mm。
5.3 锚杆
(1)锚杆纵向排成6排,预留注浆钻孔径为100 mm。
(2)锚杆采用1Φ20 mm的Ⅱ级钢筋,从上至下贯入深度、间距分别为L=12 000 mm@1 500 mm、L=15 000 mm@1200mm、L=12000mm@1 200mm、L=12000mm@1 500mm、L=12 000 mm@1 500 mm。锚杆上内留500 mm,每隔1 500 mm点焊定位架(托架),基土外露150 mm,加焊120 mm同规格加强短筋,横向焊接2根Φ16 mm的加强筋,长度为60 mm。
(3)锚杆注浆为水泥浆,水灰比例为0.4,采用常压注浆,压力不低于0.35 MPa。
5.4 喷射砼墙
(1)基坑西、南、北面均按8:7的角度放坡,喷射砼墙采用C20细石砼喷射,钢筋网为I级钢,采用单层双向Φ8 mm@200 mm×200 mm。
(2)喷射砼层插入坑底不小于100 mm,坑顶护顶宽1 000mm,整体板厚80~100 mm。
(3)为防止内部渗水,可在砼层上预接4排Φ50 mm@400 mm泄水管,水平间距为3m。在基坑顶和基坑底的边上均布置300 mm×300 mm的排水沟。
(4)在基坑分期中,临时基坑边按10:13放坡,不做锚杆,增加Φ16 mm土钉,规格为L=1 500mm@2000mm×2000mm,内挂钢筋网为单层双向Φ8mm@300mm×300mm。
6 其他技术要点
(1)降水井。在基坑周边布置降水井,第一期21口,第二期16口,第三期21口。每一期的基坑中,均设4口观测井;所有降水井管径统一为200 mm,井深为进入圆砾层100 mm。
(2)基坑上方均做护栏,采用Φ45 mm@2 500 mm脚手架钢管搭设,L=1 200 mm,双排横杆,间距为400 mm。
(3)基坑从基坑中心开始往外渐挖,不得在基坑边5 m内堆放弃土及施工材料。
(4)做好基坑的位移、开裂及周边建筑物、基土的变形测量记录。
(5)各项施工、检测均应按照有关规范、规程严格执行。
7 综述
深基坑支护工作涉及目前几乎所有的支护技术,在本工程的基坑支护设计中,是通过对实地勘察资料的详细了解,充分考虑基坑周边的地理环境和实际建筑物情况,才最终定稿。由于评估充分、设计科学、施工严格,通过综合运用成熟的基坑支护施工技术,成功实现了科学实用、安全可靠、节约成本的预期,在整个工程的建筑过程中,没有观测到位移、下沉或周边建筑物开裂等异常情况。
摘要:一个优秀的基坑支护体系,必定要综合考虑到地质条件及周边地上、地下建筑体的存在,基坑开挖后对其会造成哪些影响,如何防止因基坑垂直开挖导致地面下沉、崩塌或断裂等情况,确保基坑开挖后周边的建筑物及地形地貌能保持原状,然后综合已经成熟的基坑支护技术,逐项细分,既能应对可能会发生的状况,又能合理地节约基坑支护成本。
关键词:基坑支护,分期,开裂,位移,张拉,喷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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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第4篇
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310005
摘要:在城市建设项目中,设有深基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开挖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0%,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
以上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三项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又以基坑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最为严重。其往往有突发性强、规模大和破坏力强的特点。
关键词:基坑支护;安全控制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设计不合理。业主提供周边环境资料不准确;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不准确或地下水文条件不准确,以至设计不合理;设计本身出差错,以至设计不合理。
未按设计施工。开挖程序不对、没按设计的开挖放坡比例或高度进行放坡;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层高度进行开挖,也就是超挖,造成坍塌;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块进行开挖,开挖面过大,造成坍塌;开挖面暴露时间过长;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造成坍塌;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而进行开挖。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用量不足、搅拌不均匀或养护期未足;围护桩桩长不够,强度不够;支撑位置不正确,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排水措施不力,止水帷幕有漏;土钉、锚杆质量不好。
周边环境条件变化及天灾。基坑边坡外侧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台风、暴雨及洪水造成基坑坍塌。
为防止以上问题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一、设计方案
业主应尽力提供准确的周边环境资料,不要每次专家论证提出要进一步查明周边环境条件,却不知由谁去查;设计人员要对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及地下水文条件进行复核;设计方案应严格校、审。
二、施工管理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属深基坑时,必须经建委专家审批。
三、施工控制措施
1.临边保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及以上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仅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当用深层搅拌法进行土体的固化止水,不应先施工灌注桩,应先施工深层搅拌桩,确保灌注桩与搅拌桩完全搭接。护坡桩检验合格后方可土方开挖。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稳定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墙的稳定性,也常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內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地连墙单幅之间的连接是施工的关键环节。
5.降、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
(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降水:开挖深度大于3m时,土层透水性好,需要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
坑内抽水: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时,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
基坑支护合同 第5篇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范围:地下室基坑支护
1.2、主要施工方法:土钉墙(详见施工方案)
1.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等。
二、工期要求
2.1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阶段工期:各楼号基坑开挖完成后3天内施工完毕。
三、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1 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 该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础平面图1份;
4.3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驻工地代表:
5.2 必须保证进入现场的土钉墙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正常;
5.3负责施工区域内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5.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标高、轴线的精确,定位桩不受损,保证施工质量;
5.5认真遵守、积极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6应接受甲方对现场操作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5.7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
5.8认真做好工程记录,提交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5.9出现扰民及民扰问题时,主动积极处理,将本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不能对甲方产生任何影响;
六、工期延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可以顺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台风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须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拒签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达报告后7天内未接到甲方发出的签认或拒签文件,乙方可视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罚金 5000 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即元人民币。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都被视为工期延误并执行延期罚款。
七、工程质量
7.1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甲方审核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留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权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为工程结束,中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出现塌方等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7.4喷涂层厚度不得低于80mm,且表面必须平整。
八、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对其因施工、交通所发生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8.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通环保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若发生此类问题导致甲方被追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九、合同价款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护(土钉墙)的固定综合单价为 185元/M2(含税金及乙方机械进退场费)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人民币,本工程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代缴(甲方给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结束时付至工程总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费用计算说明书及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递交了本期工程价款计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核。在工程业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扣除对乙方的相应扣款后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结算额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质保期为结构出±0.00回填土完成后,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额的25%;质保金在本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
9.5甲方对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
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无效时,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对于因乙方未在期限内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质量而造成违约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为减轻对乙方处罚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9.6其他约定:
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费罚款等;若由于乙方原因,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乙方不仅要缴纳罚款,甲方还要对乙方处以罚款额的1-5倍的追加罚款。
十、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及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质保期满后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两 份。
十二、其它约定:
12.1、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无偿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基坑支护合同 第6篇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XXXX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XXXX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基坑支护合同 第7篇
*****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一、合同协议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雅荷中央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未央路*********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该项目护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护坡方案设计、护坡施工图设计、方案提报专家论证通过、配合观测单位基 坑变形观测
(2)、护坡桩(含冠梁、锚索)、微型桩支护,包括测量放线、钢筋笼制作及吊装、成孔、砼浇灌、桩孔内的泥(浆)土运至场内指定位置堆放;
(3)、土钉墙挂网喷射及挂网素喷支护:坡面修平,土钉人工洛阳铲成孔,土钉制作安放,编网、注浆、焊接、喷射等;
(4)、挂网素喷;
(5)、锚杆:人工洛阳铲成孔,锚杆制作、注浆、锚头、锚具、槽钢、锁定等;(6)、挖土基坑坡道防护、现场清理及与其他工种作业的配合等;(7)、脚手架及相关的所有机械设备等;(8)、排水等不可预见的相关内容等
(9)、施工时其他不可预见的需要支护的工作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雅荷中央广场施工设计图纸(蓝图)涵盖的所有施工需要及临时施工安全确需的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南区和北区,南区为2014年7月开挖图(正式蓝图)范围,北区为2014年3月开挖图(电子版)范围,如北区正式开挖蓝图出来后,与3月开挖电子版图相比,开挖范围变大,差额部分费用按照原基坑支护设计及合同中标价A性土钉墙的综合单价180元/平米*差额部分支护面积进行计算,由甲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南区自开工后15日历天内竣工,北区自开工后60日历天内竣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该工期为绝对工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工期不做任何形式的调整、顺延。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
(五)承包方式
此造价为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安全、包专家论证、包风险等,一次包干价,由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行设计,自行协调有关外围关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满足政府检查验收等有关要求。
(六)合同价款
以发包人提供的雅荷中央广场项目设计图纸及前期招标采用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中标价(****万元整)为依据,考虑优化后图纸南区开挖降低2M,北区开挖降低0.8M。最终双方协商确定中央广场项目南北区基坑支护工程包干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万元)。
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运输、安装、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护坡(施工图)设计费、变更签证费、排水费、护坡方案论证费、边坡修整、措施费、赶工费、场地硬化、建筑垃圾清运、所有周边关系(含村民)协调费、建工保险、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费用。同时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施工条件确定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包干总价;
2、包含护坡工程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地铁办等办理各项法定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3、包含了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第8篇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工程任务,经双方协议,委托乙方承建。为了便利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西安市团结中路航专校西二环259#。
(二)工程名称: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
(三)工程内容:修坡、成孔、注浆、制笼、编网、喷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140元/㎡。(工程量以设计方案和变更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付工程款5万元、主体工程三层结束付支护总造价达50%、主体封顶付清基坑支护剩余全部工程款。
(七)税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人员代办一切事物,均按记时工计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供应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记时工计算。
(九)做里工使用机械时,乙方所用机械,按省建定额提取机械台班费。
(十)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进行施工验收,(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 )
(十二)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量较大,住宿应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三)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应努力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十四)工程期限:由进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须在土方挖完后十日之内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时,可以延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验收竣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双方各执2份。
甲方:陕建集团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高晏明) 负 责 人:
立合同人: (韩文辉) 立合同人:(胡艳红 )
工地代表: (成 玥 ) 工地代表:(吴 跃 )
电 话: ***********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基坑支护合同范本 第9篇
乙 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 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三条 工期目标:计划于2007年03月28日开工,确保跟随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 第10篇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 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 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 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 60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 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 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 代表: 法人 代表: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