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2024-05-26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精选6篇)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第1篇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发(2014)17号(2014年8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专项资金范围

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下同),具体为: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市建设资金,涉农资金、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企业发展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建设资金、移民扶助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森林培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指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分配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根据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和重大规划,通过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努力将公共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避免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

(二)科学决策,规范分配。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先定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的分配办法,并逐步加大因素法分配的比重。按因素法分配资金,要合理选用客观因素,按公式计算分配;按项目法分配资金,要引入招投标、专家评估、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加强项目审核论证。

(三)公开透明,注重绩效。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使用效益等情况要逐步向社会公开。

三、审批程序

(一)上级专项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又到具体单位的,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直接行文下达,对属于全县重点项目,金额较大的专项资金在下达计划前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和县长审定。

(二)上级补助和本级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央、省、市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标准、比例和额度,仅需据实核算下达的,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提出分配方案,报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审定,重大专项资金必须报县长审定。

(三)上级补助和本级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的,由县财政局商相关部门,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再根据审批权限,按程序报批后下达。其中:单个项目额度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报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审定;单个项目额度在20-5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报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单个项目额度超过50万元的,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本级资金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粮食生产、新农村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下达。

(五)年初预算未安排、确需当年支出的重大项目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主管部门向县财政局申报,再由县财政局审批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六)上级补助和县本级专项资金在实际执行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项目、调整用途的,根据额度权限,按政策、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四、资金下达

业务主管部门要提前研究、及早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县本级专项资金需按进度拨付、据实结算及预留部分不可预见性支出。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应提前下达到项目单位。

五、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建立投资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和监督相配套的管理机制。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第2篇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任 人:承办人A李国华、承办人B于帆、副处长徐永波、处长霍尔哲、分管厅长史青衿,处务会参加人员、评审专家

二、分配权力行使依据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项目财政贷款贴息管理办法》(黑财建【2007】9第二条“财政贷款贴息资金是指省级财政每年从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的,专项用于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项目贷款贴息的资金”原则。

三、分配条件和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项目单位由国内银行取得,专项用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探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本建设部分的贷款,贴息时间为上年9月21日至本年9月20日。

(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财政贷款贴息项目专项资金分配的标准:

由于国家或省里每年的专项资金有限,不能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求。根据对的贴息材料审核结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及当年的实际需要进行综合平衡,按当级下达的项目数依次排序分配。每个入选项目的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目贴息资金确定财政贴息贴补率,没有得到资金分配的申请人下一年(下一次)解决。

四、所需材料

(一)经费申请正式文件;

(二)申请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及国土资源部门矿明等材料。

五、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是省直的,应通过其主管部门向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出项目申请;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和或承担单位为非省直的,由当地财政、国土部门审核后同向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提出项目申请。

(二)受理

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项目初审。材料齐全、符合专项资金要求和用途的,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和用途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时限应为当日或5日。

六、审查与决定

(一)省财政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贴息情况进行核实。

(二)根据核实结果,承办人A起草资金分配初步意见,承办人B复核后报处长审核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呈报分管厅长签批。处长无法审核,由处长授副处长审核并召开处务会;主管厅长无法签批,由厅长指定其他领导签批。

(二)主管厅长批准后,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9]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下达项目预算。

七、公开公示

本制度文本和书面申请示范文本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长期公布,网址WWW.hlj.gov.拟批准的项目和审批结果在网站公示和公告7个工作日。

八、审批时限

审查批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在10日内完成(不包括在审批时限报省长审定后7个工作日下发相关市(地)、县。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十、责任追究

如何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第3篇

目前,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投资资金,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 国家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 2011年“三农”投入拟安排资金9884.5亿元, 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随着投资资金的加大, 如何使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全心全意的为百姓谋幸福, 充分发挥它的最大效益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而乡镇是这些专项资金的最直接的管理单位, 因此如何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专项资金合理、高效安排使用的关键所在。

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 全国大部分乡镇资金管理普遍存在内部制度不完善、管理粗放等问题, 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没有制定财产物资的购置、保管、领用、管理及处置核销制度, 或虽然制定了但没有得到较好执行。乡镇“部门统管”、“收支两条线”制度多流于形式, 乡镇部门仍然存在坐收坐支现金问题, 由于一些部门的腐败现象而发生侵占、挪用公款的问题, 还有一些乡镇资金支出缺乏预算约束, 多头审批, 随意性强。

2、资金管理混乱。

资金管理过程中, 会计岗位的设置违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一套或几套账的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由一人统管, 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牵制和制约;另外, 会计人员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 导致费用支出手续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信息失真等一系列问题。有的支款仅凭领导口头安排, 未及时补办签批手续, 原领导离任后一直无法正式入账, 长期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同时, 各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占、挪用公款、私建个人“小金库”的现象。由于乡镇财政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不合要求, 一些乡镇政府采用存折取代银行账户的形式, 各项资金全部使用存折转账方式, 致使许多乡镇政府设有个人的存折, 明显存在专项自己使用过程中公私分明不清晰、公私款混合使用情况。并且, 由于存折没有银行对账单, 对于事后监督资专项金的使用情况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3、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由于一些乡镇财政资金比较紧张、主要领导人员及经办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严格等原因, 使得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专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支出手续不完善、专款收支未进行专户核算等问题,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4、财政管理人员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由于乡镇财政人员编制工资在乡镇政府中, 而县级财政机关采用业务指导的方式, 使得乡镇财政人员情况不断的频繁变化, 许多人员兼职现象比较严重。并且财政所属于间接管理单位, 乡镇政府官员可以根据财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不断的调换财政管理以及会计人员, 甚至任用领导的亲属等, 而其思想道德素质和管理能力一般不适宜于资金管理工作的需要, 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等业务的开展, 容易导致腐败现象、挪用、侵占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虽然有的县财政局规定乡镇财政人员变动必须经过县财政局备案, 但这一规定并未得到真正执行。

三、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合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是专项资金专用的重要保证, 是各项资金使用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 要不断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乡镇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制度。要严格贯彻管账、管钱相分离的原则, 强化对资金、印鉴、支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措施。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 不但要考核绩效, 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考核, 对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员要有保护措施。

乡镇政府在财政人员配备上, 要选择品德高尚, 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上岗。要明确财政部门的职责, 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技术控制, 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严格分工。实行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坚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培训, 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对业务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调离财政岗位。

要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 规范理财行为, 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避免挪用、侵占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 要改革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性多账户分散管理的漏洞, 杜绝随意挪用专项资金事件的发生, 要对账户和支出支票采用单独管理, 制定严格的审查、审批工作程序, 并对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 从而保证乡镇专项资金管理的安全、高效的运行。

2、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监控机制。

根据“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方案, 按照“指导预算、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和“六权不变”的原则, 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核算乡镇财政资金, 做到资金所有权与管理权、使用权与核算权相分离, 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的收支行为, 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促进了乡镇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县一级财政部门需要建立必要的专项资金运行的监督部门, 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各项开支情况进行不断的动态监督, 对数额较大额的资金使用采用预警形式, 降低不必要的风险。要对专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设置总账目会计职务, 统一管理, 乡镇财政要向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定期的回报资金使用情况, 真实的回报专项资金的支出状况。同时, 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对乡镇的回报情况进行严密的考查分析, 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违规现象,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如石柱县由重庆直辖以来, 石柱县通过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等一系列财政改革, 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 累计对13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财政专项投资评审, 送审金额46382万元, 审减资金, 6791万元, 资金节约率14.64%, 节约了财政性建设资金。

3、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因此应加大乡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确保人民的知情权, 对专项资金要实施百姓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实行分项管理、分项核算、分项报帐, 做到让百姓放心、让国家放心。对群众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县、乡镇有关单位要尽力做到及时调查处理。

4、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乡镇专项资金管理要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禁截留、挤占和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在管理方式上要实行“三专”, 即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 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这样做, 不仅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 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制度上、心理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当然必须保证一个前提条件, 即财政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各个项目的立项报批争资和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 必然发生资料费、差旅费等开支。为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即便财政不能配套专项资金, 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工作经费预算。

5、制定科学的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

为彻底解决当前部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实的问题, 还需要研究制定科学的乡镇领导干部评价和奖惩机制, 将过于注重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上, 逐步过渡到注重年度内或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增长速度上、过渡到对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对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等投入力度上。通过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力度, 调动乡镇领导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避免资金的浪费现象和不合理支出。

6、建立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 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专款专用。要严格清理账外资金, 清除“小金库”。账外资金脱离了财政和其他部门的有效监管, 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 助长不正之风, 必须认真对待。乡镇领导必须提高认识, 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性, 对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讲明利害、落实责任, 对于公款私用、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 私建“小金库”的违法人员要坚决查处, 责令整改、严惩不待, 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结论

随着我国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专项资金投入的加大,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重头戏,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 乡镇财政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群众监督、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研究部署,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确保其专款专用, 对于遏制违法挪用、侵占公款、私建“小金库”, 从而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际意义。

摘要:论述了我国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根阐述了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 对于乡镇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袁崇浩.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外资, 2011 (1)

[2]、孟庆蕊.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现时思考[J], 现代商业, 2010 (8)

[3]、汤平.完善县级公共财政体制的调查及建议[J], 决策导刊, 2010 (6)

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第4篇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上出现的问题

1.预算虚设

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属于国家的专业项目资金,在预算和审批上都有严格的程序,但项目单位在实际编制预算时却有虚设预算的情况发生。预算的意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十分重要,不仅能够在项目开始前做出预测和规划,还能帮助相关人员及时获得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调整,帮助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造成预算虚设的原因主要有:首先,项目编制结构老化,一般的专项资金分配程序是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的专项经费在按照实际分配程序时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其次,经费在单位内部管理上控制意识薄弱。虽然项目都会设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时随意性较大。有些账目相互混淆,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

2.对财政专项资金缺乏控制意识

政府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控制主要体现在核算与收支。但是如果相關的财务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性质与重要性了解不够深入就会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混乱。无法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作用,因为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重视程度的不够间接造成了地方和具体部门对资金管理上的不重视。使得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管,直接影响其利用效率。

3.项目进度缓慢

在财务管理中,资金都是有时间价值的。但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进程中却忽略了这一点。实际中,很多的项目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忽略了项目执行的技术人员意识,在进行科研项目时,有关单位疏忽了对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训,影响了某些项目的进展;其次,某些项目单位虚报资金使用效率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从而使该项目的投入小于预算应有的进度,影响项目进程。

4.专项资金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部门由于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没有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识,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不到位。相应管理部门也没做到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和公示。政府管理部门也没有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跟进和掌握。

二、解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的对策

1.加强预算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专项资金,其使用情况关系到许多与民生相关的大事,对其使用情况与进展程度政府部门应该做到步步跟进。在编制预算时就要做到科学谨慎,预算环节是财政专项资金出现管理问题的首要环节,其科学化、精细化和合理化是做好预算的前提条件,项目相关单位和实施部门应根据国家财政法规规定在报送预算之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考察,分析影响资金编报的因素,明确目标和预期规模,规范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2.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在专项资金下发后就不闻不问,应对专项资金的详细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到全盘的掌握。避免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不重视导致其失去相应的监管。如果相应的监督机制失去作用,就容易产生专款被挪用等现象的产生,因此,建立一套有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但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核算上仍存在大量违规现象,其原因大多与没有相关的问责制度有关。所以建立起相应问责机制以及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对资金的低效使用及完不成目标和发生挪用浪费等现象具有积极作用,有关部门可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这样促使责任人切实落实好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并保证其得到有效使用。

3.增强相关人员控制意识

要想使财政专项资金真正的发挥作用,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那做好监管工作首先就需要相关人员提高控制意识,前文提到的对于专项资金政府和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控制意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甚至有相关财务负责人员对专项资金的性质和重要性都不清楚。这直接导致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混乱,失去其应有的作用,更加无法科学有效地使用资金我。基于此,政府应该着力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为相应人员培训,需要的话还可以引进一些专业人才,让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学习,从根本上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的性质和对国家的重要作用。也一定要让相关人员掌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会有怎样的惩罚机制,在基层杜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局面。

4.完善专项资金信息管理平台

政府要想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需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科技手段。可以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一套高效、功能健全的管理系统。对财政专项资金铁相关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合理的授权。包括项目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财务人员,使他们能够从各自岗位的职能内容角度掌握项目信息。信息平台所提供的功能应包括相应的查询、分类、汇总等。使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程度得到公开。因此,高效的信息化科学管理平台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保障基础。

三、结论

财政专项金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需不断随着社会大环境和进步发展调整对其的监管,在过程中做好每一个细小环节的工作,使国家的财政专项资金在社会科技的发展中真正起到作用。

参考文献:

[1]孙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1(7).

衡东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第5篇

神农架林区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至考核日止

尚未分配拨付情况的报告

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通知》(鄂财编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照应上网财政专项资金目录中的43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结合林区实际,2007年应上网公示资金34项,金额万2,970万元,截止10月31日已上网公示24项,金额1,683.5万元。至考核日止,尚有“扶贫搬迁资金”等10项应上网公示的财政专项资金未上网公示,涉及金额1,286.5万元,现 1

就有关情况及原因特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下:

一、扶贫搬迁资金51万元。因扶贫搬迁户遍及全区8个乡镇,居住分散且边远,组织搬迁需要很长时间,目前搬迁工作还没有结束,我区对已搬迁和正在搬迁的农户在抓紧组织验收,2007年12月底以前可将搬迁补助资金全部兑现到搬迁户。

二、扶贫专项资金——插花扶贫资金15万元。由于资金指标文件到位晚,目前林区气候太冷,项目不能及时启动,所以还不能上网公示。

三、扶贫专项资金872万元(含大九湖湿地保护移民资金200万元)。因此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项目建设,省级扶贫资金到位后先安排了50%的资金启动项目建设,2006年神农架林区洪涝灾害较为严重,项目实施时有停工待日现象,部分工程边建边受灾,恢复时间过长,再加上修路架桥战线长,工程量大,影响扶贫项目按期竣工。目前对实施的项目正在组织验收,12月底至2008年元月中旬以前项目资金可全部拨付到位。其中大九湖湿地保护移民资金11月份才到林区,移民工程才开始启动,再者此项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定工程,又属多个部门支持的工程,全部资金到位协调工作需要时间。根据中央、省、林区三个1号文件精神,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区今年重点放在通村公路建设上,决定从今年预算

内以工代赈资金中按每公里2万元给于补助。因全区今年新建或续建村级公路还未组织验收,补助数额尚不能确定,故目前不能下达计划,我区对纳入以工代赈计划的项目采取的是“先干后给资金”的做法,各地确定的年度以工代赈项目有的正在施工中,有的因冬季冰冻还未开工,目前应给多少资金尚不能确定,故计划暂缓下达。

四、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24万元。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分期组织培训,培训一批补助一批,全年培训任务已经完成,待培训人员全部录入阳光工程网后,于12月将补助资金全额落实到位。

五、老区建设资金96万元。先拨付了50%的资金启动老区重点村项目建设,由于受气候、山地等条件限制,项目实施难度大,时间过长,影响部分项目按期竣工。目前对已实施的项目正在组织验收,12月底至2008年元月中旬以前将全部资金拨付到位。

六、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3万元。财政贴息实行视实际生产周期确定贴息期限,一年一次性补贴到农户或金融机构。所以在次年元月由金融机构提供农户贷款原始凭证及计息凭证复印件,经财政、扶贫办两家核定补贴金额,所以暂不能拨付。

七、农村改水资金32万元。该项目林区水利部门在调查全区农村引水状况的基础上,做统筹安排,并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由国债资金启动实施,配套资金等待项目竣工验以后拨付于

项目单位。

八、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3.5万元。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补偿性支出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提出具体使用计划,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申请财政部门拨付,并且实行报帐制管理。由于面积核实需要时间和过程,目前各乡镇林站资金使用计划还在林管局审批之中,所以暂缓上网公示。

九、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30万元。由林区目前气温较低,基地建设刚启动,目前正在实行土地整治,种籽种苗只能在第二年春天才能入土。为了确保资金安全,等种籽种苗购进期间将资金拨付于项目单位。

十、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省下达计划资金100万元,2007年7月2日林区财政局、农业局联合行文以神财农[2007]147号文件下拨各乡镇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灶具款51.6万元,由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直接支付给灶具供应商。因沼气正在建设中尚位竣工,等待建设结束通过验收后,将建设明细上网公示。

林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此页无正文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第6篇

乡镇财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摸索发展到成长壮大,为稳定基层政权、发展地方经济及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随着形势的发展,财政改革要求的不断提高,乡镇财政日益暴露出收入来源单

一、财政职能弱化、支出范围庞杂、管理相对落后等诸多困难和弊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几点建议:

1、要严格区分财政与财务的职能。乡镇财政履行着财政执法、资源配置、调节经济、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产生重大影响;而财务工作则是按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正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财政现状及趋势。两者职能不同。目前乡镇财政工作仍存在“缺位”和“越位”,突出表现在:部分领导对财政工作缺少系统的认识,也有把财政与财务混为一谈,视总会计如出纳,个人意识突出;总会计身兼多职,有的甚至兼任下属单位的会计工作,不仅影响正常的会计秩序,也使之无暇对下级单位财务进行监督;会计人员调动频繁,队伍良莠不全,难以适应不断深化的工作要求。针对这些问题,首先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财政知识的学习讨论,增强财经意识。其次要建立起一支专业、专职高素质、高效率总会计队伍,以适应不断深化的财政工作要求。再次是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的监督管理。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

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

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参与和实施全程监管,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项目申报环节。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做好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库建设。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向县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二是项目公示环节。在收到上级项目批复后,要对项目名称、实施范围、资金来源、受益人、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三是项目实施环节。参与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四是评估验收环节。参与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

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4、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上一篇:《雄关》观后感_《雄关》第六集观后感下一篇:深化征管改革

全站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