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2024-09-21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精选9篇)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1篇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根据《福建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2年进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情况简介如下:

一、本区有关情况介绍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处福建东南沿海,由126个大小岛屿组成,陆域总面积392.92平方公里,其中主岛海坛岛面积324.13平方公里,为全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海域总面积6064平方公里。全区现辖15个乡、镇,200个建制村,常住人口40万人。平潭东濒台湾海峡,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最近处,距台湾新竹港68海里,基隆港100海里。平潭海峡大桥、渔平高速公路于去年12月正式通车,平潭至福州的车程缩短至80分钟,出入岛交通更加快速便捷;高速客滚轮“海峡号”与台湾试航取得圆满成功,该航程需时不到3个小时,成为两岸之间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快捷通道,也使平潭成为大陆与台湾对接的桥头堡和中转枢纽;澳前客滚码头及相关配套设施旅检大楼已全面竣工,各项通航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平潭海峡大桥复桥、合福高速铁路、长平高速公路等一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正在加快建设。

平潭综合实验区成立以来,在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抢抓机遇,敢试先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当前,全区经济运行良好,2011年仅1-9月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9.9313亿元,比增13.5%;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7.455亿元,比增2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59元,比增15.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季度)8112元,比增21.3%。

今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将逐步建设成为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推动两岸投资贸易自由化及教育文化紧密合作的“开放活力岛”;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配套设施完善、海岛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岛”;以低碳科技创新为核心,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及智慧经济的“科技低碳智慧岛”;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生活便利舒适的“生态宜居岛”。

二、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要求

2012年,省里赋予我区选聘大学生村官30名,分配到各乡镇的选聘计划分别为:

屿头乡1名大练乡1名苏澳镇4名平原镇3名

白青乡2名芦洋乡1名中楼乡2名流水镇3名

岚城乡2名潭城镇1名澳前镇3名北厝镇3名

敖东镇3名南海乡1名

参加我区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对象应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区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或曾已报考选调生且又愿意调剂为本区的大学生村官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就选聘对象的总体专业不限,而从本地区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考虑,将对城市规划、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旅游管理、关税、金融贸易和外语等专业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招录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动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工作,创新培养管理模式,完善结对帮扶机制,统一设计印制富有特色的大学生村官民情联系卡,架起大学生村官与群众的“连心桥”,成立平潭大学生村官团支部,并开设平潭大学生村官读书班、村官培训班,创办选聘生自写、自编的报刊《海峡号》,建立平潭大学生村官网站、QQ群,创建了学习、培训、交流、联谊、帮扶“五位一体”的平台。目前,我区大学生村官已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表现出较好的综合素质,成为基层的骨干力量,树立了平潭大学生村官良好形象,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我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具体事务承办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处。(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处;联系电话:24360172;传真:24336203;邮政编码:350400;电子邮箱:ptxdqk@163.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9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2篇

知满天教育网 孙景民团队 发布时间: 2012-03-05 信息来源: 河北党建网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6218名。其中,石家庄市555名,承德市320名,张家口市459名,秦皇岛市292名,唐山市667名,廊坊市419名,保定市798名,沧州市712名,衡水市659名,邢台市657名,邯郸市680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各市县先期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2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选聘条件

(1)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是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在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且2011考核档次称职及以上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推荐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2年3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分两次进行报名。

(1)3月8日—3月16日,与2012年选调生报名时间一致。报考选调生岗位且符合大学生村官岗位条件的考生,每人可以同时兼报一个设区市的大学生村官岗位。

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2)6月20日—6月28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下载填报《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报考选调生时已经兼报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不再重复报名。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8日。与选调生考试时间一致。

笔试内容:与选调生考试内容一致,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笔试考点:以市为单位设考点,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0日)

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携带《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及审查相关事宜。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和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其余名额按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其他考生进入审查人员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农村急需的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选聘回原籍县任职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地审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暂时不能送达档案的考生,可先进入体检程序。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与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并提供新的联系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4、体检(8月1日—8月3日)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5、公示(8月5日—8月11日)

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以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8月15日—8月31日)

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大学生村官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要优先分配到2012年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帮扶村,确保5000个帮扶村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等,各市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7、岗前培训(9月15日前)

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五、任职方向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

4、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当年到村任职服务期满,可报考省市县乡公务员定向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七、管理及服务

1、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任职期满后,按照《河北省大学生村官续聘、解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续聘或自行择业,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大学生村官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4、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必须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入党,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

八、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7908490

附件:

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联系方式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3篇

中政教育老师提醒:

2016年连云港市大学生村官选聘50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3月12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现江苏中政教育将详情公布如下:

2016年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结构

(一)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50名。县区分布及结构如下:

东海县18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3名;

灌云县16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6名;

灌南县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达80%以上;

赣榆区6名,其中:男性4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名),女性2名(均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11名。县区分布及结构如下:

东海县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

灌云县2名;

开发区2名,男性。

(三)“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6名。县区分布如下:

开发区4名;

东中西示范区2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

三、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本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即可。

(二)报名“985”高校村官工程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既可向省选聘办报名,也可向本市或区选聘办报名(2016年3月31日前须将《江苏省?85敻咝4骞俟こ瘫羌潜》发送至lygzzbzgc@163.com)。

(三)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采用下列方式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江苏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3、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县(区)选聘办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⑵报考人员需选择本市所辖的一个县(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⑶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不指定考试大纲。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县(区)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5月-6月。由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县(区)选聘办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拟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区)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组织考察,但未进入所报考县(区)体检范围的考生,可由市选聘办根据选聘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调剂服从安排的考生至其他县(区)。

(三)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连云港党建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县(区)选聘办按照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进行组织考察;报名“985”高校村官工程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市和区选聘办通过个人报名、院系推荐、学校审核、驻村实习、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环节择优选聘;对所有入围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七、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选聘办:0518-87221608

灌云县选聘办:0518-88832466

灌南县选聘办:0518-83968203

赣榆区选聘办:0518-86223210

开发区选聘办:0518-85882150

东中西示范区选聘办:0518-82256003

连云港市选聘办:0518-85804289

监督举报电话: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4篇

时间:2013-05-23 16:14:55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08〕31号)精神,2013年全区共选聘564名大学生村官到564个行政村任职。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1.宁夏各普通高校2011年—2013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2011年—2013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3年5月1日以前入党);

2.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3.近3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

4.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

四、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2013年计划选聘564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少于395名,中共党员不少于395名。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8:00—6月7日24:0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2)凡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即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费20元,由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在网上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4)报考人数与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各县(市、区)各职位报考人数如果少于开考人数,就少于开考人数的职位通过二次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6月17日-21日,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951-6669323、5099163或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六、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上承诺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承诺协议,如实填写有关信息。2.报名开始后,由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简章》规定的选聘对象、条件及职位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须提供: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近三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需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的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服务单位考核材料和推荐报考的书面材料。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设综合能力测试1卷。(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国情、区情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3)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党建网进行公布。

(4)笔试后,由领导小组按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对在岗村官人数较少和报考人数较少的县(市、区),可视情降低面试比例,具体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成绩。总分值为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行为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周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3)面试实行监督制度,届时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

(4)面试成绩通过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党建网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

(1)面试后,按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到考察对象所在院校、工作单位等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分职位按1:1的比例,从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考察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周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被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

2.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按照本职位排序依次递补。3.公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的意见,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党建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中发现拟选聘对象存在影响选聘的问题,取消其选聘资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次递补。

4.确定的拟选聘人员中,凡参加全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招考(招聘)被录用的,以及其他原因放弃选聘资格的,经报请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按照本职位排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培训和任职

选聘人员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选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文本),并办理聘用任职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次递补。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大学生村官同时兼任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员。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年,期满后经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群众反映良好、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十、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级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自治区财政支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按月发放。

3.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未满一年离岗的,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

4.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且在聘期内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8.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宁夏所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 分。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了解职位资格调整等有关通知和报考信息。

2.有关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详细信息,请登陆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党建网查询。

宁夏新闻网网址:http:// 宁夏党建网网址:http:// 咨询电话:0951-5099163,6669323 附件: 1.《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登记表》(此表正反面打印)

2.《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5篇

Tag: 宿迁村官大学生村官 2011-03-30 来源: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

根据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总体安排,2011年我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600名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600名。

三、选聘程序

(一)动员报名。3月下旬,深入高校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工作。4月6日—4月18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4月6日—4月19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5月8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四)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5月中旬—6月上旬,市选聘办组织实施并将聘用人选及时报省选聘办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6月中旬,市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做好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派遣和聘用手续办理工作。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选聘信息公告

宿迁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27-84353301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27-84359273,84368162

技术咨询:0527-84353301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6篇

一、选聘数量

根据中组部要求,我省今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3950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分配计划见附表一)。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三、选聘工作组织及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

四、选聘工作程序

全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5月下旬启动,7月上旬基本结束,按照动员部署、组织选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2012年5月24日9:00至6月7日16: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7篇

一、选聘名额

2012年,全省共选聘545名大学生村官。其中太原市26名、大同市27名、阳泉市16名、长治市48名、晋城市31名、朔州市35名、忻州市136名、吕梁市79名、晋中市49名、临汾市59名、运城市39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我省26所本科院校(名单附后)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中山西省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农学类专业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学生干部。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1、推荐报名。4月2日至4月16日,省内各有关高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8所独立院校归口纳入所承办高校统一组织报名)。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我省籍报考人员,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身份证在所报考市报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由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4月23日前,各市和各有关高校要将推荐报名人选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教育厅就推荐报名人选的资格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交所报考市组织部门进行面试。

3、面试和考察。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在5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所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选。人选确定后再次出现空缺,从符合条件的考察对象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体检。考察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研究确定。公示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按照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暂不往社区安排。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聘任和待遇等按照晋办发〔2006〕14号和晋组通字〔2007〕38号、晋组发〔2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财政补贴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

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

6、培训和管理。选聘人员确定后,对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后统一上岗。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种表格从附件中下载。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处0351—4045906

各市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太原市委组织部 曹 剑 0351—4225780

大同市委组织部 赵昱清 0352—6021634

阳泉市委组织部 刘玉斌 0353—2293034

长治市委组织部 李 刚 0355—2192517

晋城市委组织部 王灵午 0356—2198322

朔州市委组织部 刘爱平0349—2165472 忻州市委组织部 张晓军 0350—3039055 吕梁市委组织部 金 刚 0358—8224929 晋中市委组织部 苗社荣 0354—2021914

临汾市委组织部 王攀峰 0357—2090145

运城市委组织部 刘 侃 0359—2666559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8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2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3022名,其中“985”高校村官工程计划选聘294名,按照《“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公告》规定进行选聘,本次计划选聘27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无锡市14名 徐州市500名

常州市140名 南通市355名

连云港市221名 淮安市300名

盐城市350名 扬州市216名

镇江市85名 泰州市327名

宿迁市220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1、4月5日-4月18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2、4月5日-4月19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3、5月6日,统一组织笔试。4、5月下旬,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选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各市选聘简章指定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市选聘简章,选择一个省辖市,或省辖市的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5月2日-5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七、咨询电话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选聘办咨询电话见各市选聘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第9篇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农办,政府人事局(公务员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拓展大学生村官选聘渠道,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福建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闽委组通〔201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6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和2012年计划安排基数、2011年完成任务等情况分配。其中:福州市280名,厦门市65名,漳州市180名,泉州市210名,莆田市120名,三明市175名,南平市190名,龙岩市160名,宁德市19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30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各地有关选聘的其他条件(指适当兼顾区域特点、专业要求等),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酌情制定,在发布选聘工作简章时具体通告。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采取省、市联动运作的开放式选聘方法,省里主要负责总体谋划部署、发布公告和统筹笔试命题、运作协调、检查指导、人选审批等宏观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负责制定选聘简章、承接报名资格审查和实施考试、考察、公示、体检、提出拟聘用建议人选,以及对聘用人员调配、培训等工作。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组织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于2011年11月20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统一发布本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并随附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选聘简章。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 2011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 “福建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简章,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省外高等院校考生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进行资格初审、省内高等院校考生由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初审:所有考生经过资格初审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在校对核准签署意见及盖章后,将该表(一式两份)寄送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内高等院校应在统一收表后寄送,省外高等院校应将表格及时传真,而后再寄送原件。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科(处)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处从福建人才联合网特设窗口登录管理后台,将报名者网上提交和有关高等院校寄来的申请表逐人逐项进行认真审核,汇总研究提出参加笔试的建议人选名单,于2012年1月6日前上报省委组织部核准。

省委组织部对各地报来的人选名单进行复核,核准后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部门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通报参加考试人选名单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事宜。

报名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使用二代身份证参与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表报名时不得更改表格样式,打印申请表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3)报名者必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失实,将取消选聘资格。(4)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对象,个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校有关部门审核(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

(三)组织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下午2:00—3:30;笔试采取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各设区市分设考场(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选挂靠在福州市参加笔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对发现有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试卷收回省里统一进行评卷。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属省内院校的由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打印准考证后,核准加盖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印章后向考生发放;属省外院校的须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送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核准盖章。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到各设区市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生应在考试当日上午预先熟悉考场。

各设区市要精心组织好考试,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发现有违纪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对象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在笔试后凭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四)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察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经同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商定后,于2012年2月底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2012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登记表》。

(五)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体检

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按高于选拔计划数一定的比例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报经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委托相关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或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公示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在2012年6月中旬前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要求参与体检者随带1张近期免冠的1寸相片),按招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决定聘用及办理调配手续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须将经公示和体检后拟定的聘用人选名单,于2012年6月下旬前上报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而后向选聘对象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发出选聘通知,提请办理派遣手续。各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对确定的大学生村官名单,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参加选聘对象经笔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对确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有关高等院校按选聘通知的要求,将其档案径寄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各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在做好档案接收、登记、清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档案转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随带毕业生派遣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报到,并上交毕业生派遣证原件及有关证书复印件。随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与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接着集中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础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基层管理工作等。8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和安排进村上岗。

五、选聘安排及管理

大学生村官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按照回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往能使其得到较好锻炼成长的行政村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也可以安排在村级班子比较强、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在受聘期间,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为大学生村官营造有利于锻炼成长的环境,落实完善培养人制度,注意发挥村“两委”主干的“传帮带”作用,并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和期满考核制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通字〔2010〕32号和闽委组通〔2010〕91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

六、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现仍发给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费14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自行适当增加补贴数额,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列支),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为疏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渠道,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对聘用期间已经当选委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如聘期满后愿意留村任职的,仍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并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对聘期满后愿意留村任职的其他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逐级报经批准后可予以延聘一年,续聘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的各项待遇。二是在聘用期间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行将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还可参加当年选调生定向考录。三是在地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四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并对当年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公司等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人员招聘。各地还应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提供服务。五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六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级“六大员”等,并对兼任村里有关职务的,给予享受当地相同职务人员的津贴;对参加招考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工资标准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对家住城市分配到农村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在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所在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或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

七、选聘工作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农办、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实施。各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按与省里相应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院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奉献海西的良好氛围。

进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流动等管理工作。

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有关高等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联系电话:0591-88017698,87875512;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有关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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