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设计合同范文

2024-05-15

海报设计合同范文(精选8篇)

海报设计合同 第1篇

VI设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街角咖啡”品牌形象设计报价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大唐广告限公司为其公司设计”街角咖啡”品牌形象 项目内容:

1、品牌LOGO设计,包括品牌LOGO设计,标准字设计,颜色定位。

2、品牌店面形象设计

3、品牌店员服装设计(帽子、围裙)

4、品牌文化故事

5、品牌宣传册设计 具体项目内容包括:

1:企业标志设计 □ 企业名称

□ 企业标志及标志创意说明 □ 标志墨稿 □ 标志反白效果图 □ 标志方格坐标制图

2:企业标准色(色彩计划)□ 企业标准色(印刷色)

□ 辅助色系列 3:企业专用印刷字体 □ 企业专用印刷字体 4:基本要素组合规范 □ 标志与标准字组合多种模式

5:用品设计

□ 名片

□ 纸杯 □ 咖啡杯、杯垫 餐巾纸

6:员工服装、服饰规范 □ 员工(帽子/围棋)7:标志符号指示系统 □ 户外招牌 □ 门牌

8:销售店面标识系统

□ 店面横、竖、方招牌 □ 店内背景板(形象墙)□ 吧台 □ 店内环境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名称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泰安大唐广告有限公司 电 话:0538—8886566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海报设计合同 第2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设计的要求:

乙方将严格按照瑞典公司招标书的各项要求,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对投标书的设计工作。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投标书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具有独创性、完整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资料的,应保证得到该资料所有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如下:

1)瑞典公司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及设计思路;

3)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辅助资料。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1.交付时间:年日前交付初步设计稿,日前

交付最终投标书。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其他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1)纸质版本;

2)电子版本;

3)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四条 [交付标准]

1.对乙方交付的初步设计稿,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修改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的时间,并保证最终投标书的交付时间。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该投标书已通过甲方的认可。

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增加的修改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归属]

1.在甲方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在委托设计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

2.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双方认可委托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经甲乙双方评估认定:本合同所完成的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遭遇任何一方的侵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或双倍以上)。

第六条 [合同价款]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按下列第 1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支付价款人民币: 陆万 元整(大写),即RMB: 60,000元(小写)。

2.分阶段支付各阶段价款。

第七条 [诚信保密]

对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往的任何协议、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内容及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予以保密。双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也只能是在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道的基础上知悉上述信息。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对方的技术及商业等秘密,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否则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千分之 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返还已收取的价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延迟交付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延迟交付设计费,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 [项目联系]

1.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项目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及时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2.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2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 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如下:

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

煤炭合同管理构件框架设计 第3篇

1 构件框架介绍

构件技术是在面向对象技术基础之上演化而来的。构件技术与面向对象的开发方法是不同的,面向对象的技术强调对个体的抽象,构件则更推广了对象封装的内涵,侧重于复杂系统中组成部分的协调关系,强调实体在环境中的存在形式。本文利用统一建模语言(UML)作为整个构件建模的描述工具,采用UMLComponent进行系统的构件框架设计。

构件框架描述的是如何在特定背景下整合所有的构件说明。它将个别构件说明的接口构件连接在一起并且显示构件对象(Component Obje ct)间如何交互。总起来说,构件框架将所有的构件说明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满足用户需求的系统。

2 构件标识

构件标识阶段目的是产生业务与系统的接口集合及构件说明,组成初步构件框架。在这个阶段强调应该管理哪些信息及接口,构件应该提供哪些功能及构件间如何实现有效的运作。

2.1 决定核心业务类型

标识出合同类间的依赖关系(如图1)

在图中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员,煤产品,煤炭合同,合同备档,客户,合同执行人员都有扇入关系所以将它们放入核心类型候选集中。

在候选集中合同管理员,煤产品,煤炭合同,客户,合同执行人员都具有自己的标识性,合同备档则必须取决于合同,因此不保留该类型。目前候选集中存在的类型为合同管理员,煤产品,煤炭合同,客户,合同执行人员。

合同管理员,煤产品,客户,合同执行人员都属于分类类型可以标识出自己的类别且没有扇出关系,所以保留在核心类型中。合同类有三条扇出线但这三条扇出线都不是指派关系所以可以保留在核心类型集合中。

所以管理员,煤产品,客户,合同执行人员,合同是满足核心类型特性的业务类型。

2.2 由核心业务类型产生业务接口,并标识其责任归属

合同备档,合同备档状态,合同执行状态都具有扇出关系,合同备档应属于合同管理接口,合同备档状态依赖于合同备档所以也应属于合同管理接口。合同执行状态有两条扇出线,但与合同类的耦合较强,所以合同执行状态也应属于合同管理接口。

经过上述步骤,即可产生一个具有核心类型、业务接口及责任归属的业务类型模型,如图2所示:

2.3 标识系统接口及操作

以年订货合同操作为例进行说明:

1)“订货合同录入 () ”系统操作的目的是将年订货合同录入至系统。数据类型”ContractDetail”包含合同的细节,数据类型”ContractKind”标识合同类别。系统操作的表达方式为:”I年订货合同录入:订货合同录入(In ContractDetail:ContractDetail, In ContractKind:String):boole an”。2)“查询合同 () ”系统操作的目的是确保系统中不会有重复的合同存在。必须回传系统中是否存在该合同的信息。系统操作的表达方式为:”I年订货合同录入:查询合同 (in ContractCode:String, out CanSave:boole an) :boole an”。3)“合同备档 () ”系统操作的目的是使录入系统的合同建立档案信息并允许借阅。数据类型”ContractRe cord”包含合同备档信息系统操作的表达方式为:”I年订货合同录入:合同备档 (in ContractCode:String, In ContractRecord:ContractRe cord) :boole an”。最后将所有的系统接口,系统操作整理成系统接口汇总图如图3:

3 产生构件说明框架

如图4所示,将系统构件说明与业务构件说明整合,产生系统构件说明框架。合同管理作为煤炭采掘业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客户管理、煤品管理、管理员管理、打印管理、结算管理等系统有交互关系,如果把这些系统都包进构件中,则失去构件布署与置换的意义,因此可将这些系统作为合同管理的外部系统加以说明。根据已得到的构件说明框架和接口,程序员可以根据这些信息选择构件的取得来源及组装方式。

4 结语

在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下,各类企业需要应用信息化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特别是煤炭采掘业这类信息化水平较低的企业。所以煤炭采掘业应构建集企业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的适用于煤炭采掘业的信息系统来将企业的各项业务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本文在研究煤炭运销特点的基础上根据煤炭企业生产运营的特殊性建立了煤炭采掘业信息系统中的合同管理构件说明框架。

参考文献

[1]冯冲, 江贺, 冯静芳.软件体系结构理论与实践[M].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4.

精心设计的合同陷阱 第4篇

2006年3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传真,要求我公司报价并且传真产品资料。因为和这个贸易公司不熟悉,我也没在意,事情就搁下了。6月23日,我再次接到该公司的传真,催促我们发产品介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向对方发去了。三天之后,收到回复,说对我们的资料非常满意,并挑了几个款式,还提出了对产品的要求和数量。我当时感叹此公司效率如此之高,令人钦佩,立即回复了价格。

对方反映神速,立即要求寄样品。当时我就想:看看人家的办事效率,国内企业很少有呀!这企业一定挺正规的,我立马将样品寄了过去,还特地用的是快递,光快递费用就300多元。

样品寄出去了,我的心立马悬了起来,可能是对这个订单太重视了!我想:这可是个突破口,要是成了将来可就能赚外汇了。没过几天,对方通知样品已经收到,表示对我们的产品质量满意,并传真了一份《出口产品确认书》过来,将需要的款式、单价、数量等一一写清楚了,总量为i0000个,总价值2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上面的条款对我们非常有利:付款方式采用TT(预付款方式)或L/C方式(银行信用凭证)方式,由我们自己选择,我当然选TT了,这对我们大大的有利;2、付款为先付30%,余款在验货后付付清;3、买方在产品验收后,多货物质量负责,卖方概不负责等。

7月1日3,对方告知我各种手续已经准备妥当,要求我方派人去上海签合同。我大意,立即定了机票,赶赴上海。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来到该进出口贸易公司总部,在上海南京路上一幢30多层高的楼上,非常气派。我来到十层,标牌上两个金灿灿的大字格外醒目,宽敞的写字间,员工们整齐的服装,一千平米的办公环境,我不由得越来越放心了,看来这个公司确实有实力啊。

接见我的事此前与我们联系的刘先生,他安排了一个工作人员带我熟悉一下环境。带我参观的工作人员,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士,谈吐文雅,首先,她带我到展览厅参观,他们的展厅可真是不小啊。二三十个展柜摆满了整个房间,她向我介绍说:“这都是我们代理的外贸产品。”我一看,品种还真全面。看来这个公司的实力还真不是吹的。

随后,她又告诉我,下午又一个经贸洽谈会,我可以参加。这洽谈会的场面可真大,各媒体记者都到场了,闪光灯频频闪烁,两个加拿大大使馆的官员也亲自到场了,还有加拿大的项目负责人。首先,他们老总把企业的相关文件一一向我们展示,然后我们现场可以向他提问题。现场气氛还真热烈,连加拿大方面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解答。这场经贸洽谈会让我对远东公司彻底放心了。

第二天,我又见到了热情的刘先生,他开门见山地问我:“我要求的东西都带来了吗?营业执照、公章、产品检验报告、公司账号。我想,连公司账号都要求带,那不是准备给我们打定金是什么?“带来了!带来了!”我连忙将这些东西一一奉上。刘先生对我们的表现表示相当满意。“大体上没有问题了,我们张总会对细节上面有一些意见,你们谈谈?”他非常客气的说。一会儿,老总来了: “我们已经把你们的产品发到加拿大了!对方对你们的产品相当满意!”我心中狂喜。“你填张表吧,一定要如实填写啊!”我接过表格,上面要求填写公司的规模、产值、出口额等等。我们公司的情况基本还不错,有几十号人,设备还算先进,至少在做鼻烟壶的公司里面,还算中等水平,就不用添油加醋了,如实填写吧,人家可要派人考察的。

最后一行是选择题,问的是是否愿意和他们合作,选择多少年的合作期限,最长是五年,我毫不犹豫填上了5年。表填完后,老总又递给我一份《合约》,我心突突直跳,心想这么快就签合同啊?张总发话了:“您跟我们公司合作,我们将为你们公司做宣传,每年保证你们20-100万美元的合同额,这一份是咱们之间的合作协议!”我想,我选5年,不就是5年都有合同,就算每年20万美元,也近200万元人民币啊。“您只需提供样品图片给我们,我们负责给你们做宣传每年4次,每次2万册,费用我们出!每年我们会组织2次国际展览,展位费用我们负责,但来回费用你们自己负责!”

“在哪儿签字啊?”我迫不及待了。“哦,还有一点小问题!为了更好地保证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你们需要缴纳一定的海外运作费给我们!”“运作费?按理说可是合情合理的,人家给开出的条件也是值这个价的。”我在心里盘算着。老总又说: “按照每年我们给你保证的合同金额的1.2%,您选择每年多少的合同金额呢?合同签订3天之内,运作费必须划到我们账上!”20万美元就要交近2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就要交近10万元运作费了!先交2万,就有20万美元的进账,值得。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先交了2万元。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揣着这两份东西,开始在家里等待老外送生意上门。可等了好几个月也没见一份订单,我真是有点急了,便打电话到外贸公司,公司的人员还是挺热情的,告诉我:“咱们合同上签的可是一年期限,你急什么啊?慢慢来,一口哪能吃成个胖子。”人家说得也有道理,我就接着等吧。

又等了几个月,我可是真沉不住气了。于是,我一遍又一遍的打电话,等来的回答先是让你再等几天。因为老外最近没空来。后说是单子有变,日后再找客户过来。当你问急了,“副总监”会告诉你他本人已经辞职不在公司做了,具体情况不知道了!再问急了,总监会说已经跟领导汇报过了,马上就会退你钱的,再耐心等待几天就办好。

然而,过了几天依然没有动静,而与此同时,你可以在网上又会看到有远东进出口贸易公司在最新发布“紧急”求购信息!甚至还会收到出自该公司新面孔发来的“紧急”求购传真单!内容不外乎还是要求打样报价寄资料!

我再打电话去问,这一问总监也消失了,不会接你任何电话了。当我闹得实在太凶的时候,有一个电话打过来,说她是公司客服部的,说老板很重视你的问题。同时,她还说,马上就有一个外商采购洽谈会了,请你过来参加洽谈!

就这样,我等了整整一年,因为人家说得也有道理:“一年内合同是有效的,你向法院起诉也告不了我,安心等吧!”可一年过去了,我再打电话到该外贸公司,发现电话已经是空号了。

这时的我,才幡然醒悟,豪华公司发传真、带我参观展厅、参加洽谈会、免费为我们做宣传,只不过是该公司早已给我挖好的陷阱!

设计合同终止协议 第5篇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合同细节磋商未达成一致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1 月 24 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 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元,甲方已付元,甲方应付未付元(大写: 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设计外包合同 第6篇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通知乙方发货信息情况;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

1.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1.4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1.5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1.6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1.7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

(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由于包装不善;

(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但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发票给甲方。

3、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终止,保证金剩余部分甲方予以退还。

四、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方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建筑设计合同 第7篇

设计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第一条、设计内容

1、基地与周围环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设计。

3、建筑立面设计。

4、能够全面反映建筑外观的细部设计、材料搭配及外装饰材料的局部设计大样图。

第二条、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

第三条、设计阶段

中期汇报时 , 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据设计合同,按下列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数据:

1.1合同生效日开始,且甲方提交具体设计任务书后,四周内完成建筑方案

1.2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详细平立面设计阶段后, 六周内提交各层平

1.3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细部详图、材质的搭配设计阶段,六周内提

1.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内完成景观方案设计图。

1.5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环境景观细部图设计阶段后,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1.6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灯光计划图面设计阶段后,四周内提交设计图。

第四条、设计深度及要求

满足甲方对下列各项设计的要求:

(1)总图设计:

a、设计说明;

b、总平面图、立面图及详图(总体布局、环境设计);

c、外部公共设施、小品等平面图及详图;

d、绿化平面图、绿化种植图及与其相关的地表建筑、构筑物的外观建筑饰面

(2)建筑平面设计:

a、各户型各层平面设计。

b、会所各层平面设计。

(3)建筑外立面设计:

a、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图和剖面图;

c、外部节点详图(外墙干挂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关系及材质处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 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设计所必须的原始数据及有关技术文件 (勘

1.2 向乙方提交预定的设计要求---例如外观风格,外装材质的档次,或者

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数据错误,或所提

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1.5 甲方负责为乙方设计提供帮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2、乙方责任

2.1 乙方给甲方提交的设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乙方必须安排合同约定的

2.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人员集中为本

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2‰的违约金。

2.4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门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单位的招标建材咨询。

2.5 甲、乙双方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2.6 乙方应在甲方方案报批过程中无偿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及讲解,并且与当地规划局针对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必要的协调沟通。

第六条、设计配合

1、方式:

有关规划、设计部份由乙方于台湾作业完成(含尺寸、面积),甲方委托的设计院配合做施工图面尺寸详细的发展,乙方并与甲方及设计院针对结构、水电供暖细部平面作研讨修正。

2、次数:

为配合甲方图面和工程进度,乙方需至现场讨论时,至大连市出差之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讨论次数保证以下八次:

2.1建筑立面及景观方案效果提出与讨论。(两次)

2.2平面、立面与甲方讨论,并与设计院沟通讨论、灯光方案效果讨论。(两次)

2.3外观的细部、现场收头指导。(两次)

上列八次之外 , 若应甲方之要求 , 乙方派员到大连工作之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合计为元/m2, 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2.1 本合同签字后三日内支付订金,为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设计效果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2.3 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设计图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4 建筑外观与庭园灯光设计效果 , 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5 建筑平立面细部图样及材质的搭配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

2.7材料的确认及现场指导,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第八条、其它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订金款项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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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浅谈勘测设计企业合同管理 第8篇

所谓勘测设计合同, 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人资格, 设计方需满足相应资质要求、持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合同订立必须符合建设程序、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的特点。勘察设计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以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所谓合同管理, 就是指勘测设计企业对本方作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履行终止以及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这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牵涉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多方面和部门。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 再贴近些说, 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 贯穿合同履行过程, 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合同管理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 它是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核心”。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 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 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 把合同束之高阁。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本文针对近年来勘测设计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了治理对策, 目的是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 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指合同当事双方的口头承诺。由于勘测设计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 (不同于买卖合同的钱物两清) , 不应采取口头承诺的方式。作为企业, 合同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代表各自企业的利益, 若没有书面协议, 受益方一旦毁“约”, 将给投入方造成很大的损失。目前, 由于计划经济遗留的后遗症, 此类现象还不少。

(2) 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 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 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较为典型的是国家对建筑企业资质的监管, 我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果发包人与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低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属无效合同。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但不是合同当事人, 即当事人错位, 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 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3) 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 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 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 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 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4)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 有缺陷、有漏洞。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 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 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 一旦发生违约, 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5) 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 是“无源之水”, 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6)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的合同, 部分条款明显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 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7) 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我国加入WTO后, 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 加上翻译问题, 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 如:适用法律、国际惯例、标准语言等。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 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 弄清其含义, 或堵塞其漏洞, 以免造成损失。

1.2 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合同履约阶段是出现问题最多而又往往被忽视的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往往在履约阶段爆发;同时, 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变化带来的问题也需要在履约阶段解决。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主要有:

(1) 合同管理脱节。在履约过程中往往由于客观条件的改变、现场条件的变化等, 业主提出超出合同条件的要求, 而设计方没仔细研究“合同”, 又处于合同的“弱势”方, 一味地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 而没意识到合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 应向业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待事后发现时已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很难争取到这部分利益。

(2) 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 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 结果导致了企业受损。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 保障合同得到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乙方的勘测设计企业, 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3) 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供图协议、索要资料清单等) 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 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 是履约的一种手段, 也是勘测设计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示范文本) 》, 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 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勘测设计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 当发生纠纷时, 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5) 应当追究的合同权利过了诉讼时效。勘测设计行业被拖设计款的情况相当严重, 有些拖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 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了债权主张, 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6) 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 但大多数勘测设计单位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测设计进度款, 设计单位可以行使抗辩权停止工作, 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没有行使, 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 导致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 问题也愈来愈难解决。但大多数勘测设计单位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测设计进度款, 设计单位可以行使抗辩权停止工作, 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没有行使, 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 导致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 问题也愈来愈难解决。

(7) 没有足够重视证据 (资料) 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 (或) 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 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历史根源

当今的勘测设计企业, 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国有事业单位, 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 勘测设计任务由上级下达, 按地域分工承担勘测设计任务, 是按照财政拨款结算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勘测设计单位只管生产, 无须讲经营, 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任务书”。因此, 在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 勘测设计单位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 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 自改革开放以来, 勘测设计行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 出现了市场竞争, 勘测设计任务的取得再也不由上级下达, 而是通过市场承接, 勘测设计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勘测设计合同。勘测设计单位开始接触合同, 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 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 因此当时的合同是很不规范的, 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 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 甚至有漏洞, 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 交了不少学费。作为勘测设计企业的有关人员, 深感合同的重要, 深感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对比80年代初期, 现在勘测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则完善得多了, 可以说已基本到位。但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至今还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存在。

2.2 认识根源

勘测设计行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首先, 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 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的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 市场是靠合同运作的, 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 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 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 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 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 或者依据不足;其次, 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两者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 勘测设计任务到手了, 就容易将合同束之高阁, 甚至忘记, 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 又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因此, 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 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于是, 就产生了本文第一节的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 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 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对市场来说, 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 体现企业的诚信, 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 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 满足市场的需要, 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 是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 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 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 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本文第一节所提出的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不沟通、不落实, 造成失误所致。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

2.3 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表现为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在计划经济年代, 我国没有合同法, 因为计划经济不需要合同, 也就不需要合同法了。我国的《经济合同法》于1981年12月才颁布。到1985年3月颁布《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年6月颁布《技术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 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经济合同法》, 但这次修改只是临时性的, 并没有消除合同法诸法并存和有关法规相互冲突的现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见, 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换言之, 在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 在十年的市场经济进程中, 我们所处的合同法律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 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 勘测设计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则更为滞后, 最明显的表现是不清楚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 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 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缺乏依法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意识, 以致产生了问题, 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合同法律的作用, 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不受法律保护。

2.4 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 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滞后, 制度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勘测设计行业在改革开放初期, 企业只有合同而没有合同管理。由于吃亏交了学费, 于是开始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但很不完善。直至90年代中后期才不断补充完善, 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用制度规定下来。但由于有以上三个根源, 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 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就必然会产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 笔者深深地体会到:要搞好合同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订制度固然重要, 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 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 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 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 提出新的要求, 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 要搞好合同管理还必须借助现代化的、先进的管理手段, 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使管理方式动态、简单、方便、快捷、准确, 使之能适应管理和市场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

3 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领导重视, 全员参与

领导重视是搞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勘测设计企业的各级领导应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 建立以合同为“核心”的经营生产运作体系, 落实各级责任人, 并使之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员参与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基础。全员参与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应强化合同意识, 使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都有相关岗位人员履行职责, 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 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 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 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 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 有针对性地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 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 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 到有关院校深造。

为应培养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应选择工作出色的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 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他们的责、权、利, 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应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 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

3.3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 , 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 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 大型的勘测设计企业, 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 分公司或二级生产单位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 项目部应设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 则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 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 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对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 都应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 分公司或二级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建立和健全勘测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 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 对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 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 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更有利于勘测设计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86条, 在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勘测设计企业, 在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折卖所得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构成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运作, 必须通过定期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 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 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 及时调整, 不断完善。

3.4 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三项治理对策, 都是企业内部的战略措施, 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 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 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的, 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 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1)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 明确当年的目标, 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并且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

(2) 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在六项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是: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 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因为履约要靠企业上下的努力, 靠企业管理方方面面的配合, 所以必须同整个企业管理结合起来, 其中合同管理首当其冲。100%的履约率, 是对合同管理的最高要求, 容不得我们半点马虎, 否则就不达标。这项活动对企业的合同管理, 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和严厉的约束;

(3) 大力推行勘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勘测设计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 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编制适合本单位的多种版本的合同示范文本, 请法律专家、合同专家审核定稿后作为本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要求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4) 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 争取其指导和支持, 不但有利于企业从宏观上管理合同, 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 提高履约率。

摘要:对勘测设计单位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律根源和制度根源上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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