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户口本信息申请书

2024-05-21

更正户口本信息申请书(精选7篇)

更正户口本信息申请书 第1篇

深圳户口个人信息变更、更正如何申请

事项内容准许更正人口信息,

深圳户口个人信息变更、更正如何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更正。条 件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项目的相应法律事实和证明。申请材料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表格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申请受理机关各行政派出所,决定机关(一)18周以下名字更正决定权在各区公安分局; (二)主项人口信息更正决定权在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三)非主项人口信息更正决定权在各行政派出所。程 序(一)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 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二)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时 限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终生有效。法律效力更正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上法定栏目的.错误登记内容,重新证明公民身份某一方面的效力。收 费无。年审或年检无。

更正户口本信息申请书 第2篇

办证(审批)中心或

派出所:

本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属

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在,户口登记

,现要求变更、更正为。

特此报告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文章信息更正 第3篇

“根据此方法测得羟脯氨酸含量为8.02%, 与文献值[14]7%~14%接近, 基本符合羟脯氨酸在胶原中的所占的比例, 表明所分离得到的胶原样品的纯度较高, 可初步判定应属于I型胶原。”

为此带来的不便, 非常抱歉!

毕业季“北京户口诈骗信息”泛滥 第4篇

一个北京户口的“含金量”究竟有多高,恐怕无法用语言形容。

因为它,有人为逐利而疯狂——靠倒卖北京户口骗人钱财,不惜以身试法。有人明知是陷阱也要跳——斥巨资购买户口,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特邀专家 李轶凡

北京市朝阳法院刑一庭法官

特邀专家 刘砺兵

北京市朝阳法院刑二庭法官

专家提醒

非京籍毕业生警惕户口诈骗

按照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目前北京地区用人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户口进京的途径主要有两个:

一是北京市属单位接收的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是中央在京单位、直属机构、企业接收的学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毕业季来临之际,北京警方发布警示称:“出售进京户口指标”诈骗信息将进入高发期。非京籍大学毕业生不要轻信网上叫卖进京户口指标的虚假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 虚构身份 拉关系行骗

研究生假办户口

诈骗获利过百万

“在上课的过程中,我结识了很多外地学生,他们都羡慕我有北京户口,于是我便利用他们这种迫切心理,捞点钱花。”年仅26岁的硕士研究生樊军本该有着美好的前途,然而他一心贪图钱财,自己的人生被彻底改变……

张建国就是被骗者之一。他在地安门附近的一处培训中心为外孙咨询培训项目时,结识了正在就读硕士学位的樊军。在闲聊中,张建国说自己的外孙打算在北京考学,现在着急办理一个北京户口。

听他这么说,樊军立即说自己在北京某区科委人才服务中心上班,而且可以通过工作关系帮张建国咨询办理户口的事。

很快,张建国就接到了樊军的电话:“我可以帮你的外孙办理北京户口,这种事,对我们内部人士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得知这一消息后,张建国欣喜若狂。在樊军的“帮助”下,张建国办理了所有手续,并将4.62万元的办理费一并交给了樊军。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外孙的户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当张建国再次想联系樊军时,对方却人间蒸发了。

此时,张建国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焦急的他立即给北京市朝阳警方打电话报了案。

接到报案,朝阳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北京市某区科委人才服务中心根本就没有叫樊军的人,而且服务中心也从未给外地学生办过北京户口。

之后,警方开始对嫌疑人樊军进行通缉,结果却令警方大吃一惊——樊军以办理北京户口为由先后诈骗了48名外地家长和学生,共获利129.6万元。就在侦查员搜集涉案的各种票据时,嫌疑人樊军在出国躲避一阵后,自觉无事并大摇大摆地回了国。

最终,他在广州白云机场入境时被机场边防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被当场擒获。

专家说法

“找熟人拉关系”成骗子惯用伎俩

本案是比较典型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区科委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他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由于他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超过50万元),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案中樊某共诈骗了48名外地学生,他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正是因为掌握了被害人希望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北京户口以谋求就学、就业便利以及享受更多公共资源而不惜高昂花费的心理;另一方面,外地学生或亲属不了解北京的户口政策,导致他们轻信樊某虚构的身份,从而落入诈骗的陷阱。在此类诈骗中,虚构身份,以帮助受害人在户籍管理部门找熟人、拉关系为由行骗,成为骗子的惯用伎俩。

虚构指标 靠网络行骗

坐在家里卖户口

26万轻松搞到手

刚刚30岁的犯罪嫌疑人高亮被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内。此前,他因涉嫌利用户口进行诈骗被警方抓获。而如今,他已后悔晚矣……

2011年10月底,高亮在上网浏览时发现好多人在网上发帖子想买北京户口,也有人发帖说可以办理北京户口,交易数额都比较大。于是,当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高亮产生了一个想法——虚构户口指标,靠网络进行诈骗。

高亮说,自从自己有了这一“想法”后,他就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个人,从他那里购买了一个名为“苏浩”的身份证,并以苏浩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还准备了支付宝、专门的QQ号等工具,为诈骗做准备。

随后,高亮在一家大型网站的“北京户口”板块上发了一个帖子,说可以办理北京户口,并留下QQ号作为联系方式。

果然,不久就有人上钩了—— 26岁的梁丽,为了给自己的妹妹办理北京户口,与高亮取得了联系。梁丽通过QQ聊天问高亮如何办理,高亮说是通过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购买大学生进京指标从而获得北京户口,并称26万元就可以搞定。

高亮继续说:“交易可以通过支付宝的形式进行,你先把钱存进支付宝账户,事情办成后确认付款我才能拿到钱。”

高亮先在淘宝网上做了一个付款链接,之后梁丽向妹妹的支付宝分两次存了26万。高亮在获取梁丽妹妹的个人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客服将其支付宝密码修改,把26万元钱存进了自己的支付宝绑定账号,随后,他从ATM自动取款机中将钱取出。钱财到手后,高亮将作案用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和电脑主板等物品扔掉。

此后,梁丽等待多时仍不见任何动静,才发觉被骗,于是赶紧报警。

被捕后的高亮向警方交代,他其实就是在哈尔滨的家里用电脑与购买户口的被害人联系的,他购买了一个VPN代理,将IP地址改成了北京市,这样对方看见他的所在地就在北京,这个代理也是他在网上买的……

专家说法

受害者迷信“金钱交易”潜规则

本案中,被告人先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被害人将办理户口的钱款转进了支付宝账户,之后采用修改支付宝密码的方式将钱款转走并取出。从这一行为看,其最终获取钱款是采用了秘密窃取的方式。

受害人方面,受传统旧观念的遗害,请托办事的不良风气盛行。不少被害人过于轻信他人,听风就是雨,迷信潜规则。从上述案件看,绝大多数不符合政策的被害人之所以受骗,就是因为面对一纸户籍附加的重大利益迷失了理性,放松了应有的警惕。

因此,在与不熟的人有财物上的往来时,尤其是通过网上转账、汇款,更要提高警惕,注意保留相关汇款证据,否则会导致司法机关难以认定犯罪及损失数额。

(案例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高附加值”诱发户口诈骗

中青报与腾讯网联合做过的一项调查显示:67.8%的人认为,年薪超过10万元以上才能弥补户口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14.6%的人认为,应该超过20万元。

可见,之所以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频频出现利用办理户口进行诈骗的案件,主要原因在于户口是一种“稀缺资源”。大城市的流动人口较多,出于控制人口规模的目的,这些城市往往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户口政策。对于一些非京籍人来讲,北京户口成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奶酪,因为北京户口意味着各种福利待遇:购房、购车、入学、就医、养老……

正是由于北京户口的高含金量,才有了北京户口诈骗犯罪频发的现实。在这种利益驱动之下,一边厢受害人毫无顾虑地为办户口支付高昂费用,另一边厢,犯罪分子也抓住“户口市场”有利可图的机会,铤而走险。

一些“中介”与企业勾结

李轶凡法官介绍说,由于政策本身的漏洞或监管不力,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大量游离在正常途径之外的买卖户口现象。

例如一些所谓的“中介”与企业勾结,倒卖进京指标,使得被害人轻信犯罪者的花言巧语,从而不惜花费金钱财力获得户口。

此外,政府对于户口政策的标准和相关信息没有进行及时、透明的公开,使得公众不了解如何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获得户口,因此会寻求一些其它途径获得户口。

百姓注意:户口诈骗特征明显

采访中,李轶凡法官说,户口诈骗案有着非常明显的特征:

1、犯罪当事人都谎称有门路。在户口诈骗案件中,犯罪行为人多采用虚构人事、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有亲属、熟人在这些单位为名进行户口诈骗。

2、犯罪当事人本土化。这是由于北京本地人较为了解北京现行的户口政策及办理程序,人际关系较为丰富,容易使被害人尤其是外地被害人对其能力产生信任。

3、犯罪手段隐蔽化。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犯罪行为人进行诈骗的理由更加多样,如利用售房捆绑办理户口、拆迁腾退房屋迁入户口等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4、犯罪手段多样化。除了传统的面对面方式进行诈骗外,犯罪人还积极利用互联网论坛、各种聊天工具等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钱款,使犯罪行为更加隐蔽,无处找寻。

户口禁止买卖,否则你会付出沉重代价——

户口是一种行政资源,是不可以销售的。目前我国刑法对非法买卖户口的行为还没有单独的罪名进行规制,但是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涉及公司、企业或者国家机关等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的情况,依据人员身份的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

如果犯罪当事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即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数额标准,依法可能被判处拘役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如果犯罪当事人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依法可能被判处拘役至死刑的刑罚。

如果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以获取户口或进京指标的人员——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依法可能被判处拘役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则构成行贿罪,依法可能被判处拘役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除了以上几种罪名外,如果在买卖户口的过程中牵涉到办理、买卖或伪造相关的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还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当然,具体的罪名确定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例的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更正户口本信息申请书 第5篇

闽公综[2008]515号

为规范办理公民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民法通则》和《户口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公民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民发现户口登记事项有差错的,应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更正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公民户口登记项目的差错,要区别情况,视情处理。因公民本人假报、错报而发生的差错,不论是其本人主动申请更正,还是被他人举报,公安机关均应在查证属实后,立即给予更正。

三、姓名变更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而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而变更姓氏的;

(4)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而变更姓氏的;

(5)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而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学龄前儿童需要变更名字的;

(2)在同一单位(包括中小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收养关系确立要求变更名字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因不规范简化字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

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6)已办理过更正出生日期的;

(7)属于限制出境人员的。

4.变更更正姓名相关事项: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

所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由亲生父母双方持居民身份证同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因一方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原姓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已满10周岁未满16周岁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

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

请。

(5)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应出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书。

(6)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被核准的,应在接到批准通知之后7日内,在指定地市级以上的报刊上发布姓名变更公告,并于3 0日后到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

登记手续。

(7)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只能办理一次(学龄前除外)。

四、性别变更、更正

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要求变更性别的,需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变更性别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由国家指定医院出具的成功实施变性手续的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核准方可予以变更。

公民性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填错或信息录入错误的,发现后公安机关应及时予以

更正。

五、出生日期更正

对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从严审查。

1.更正出生日期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

或设区市公安机关核准后方可予以更正。

2.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更正出生日期的,均不予办理。

3.公民已办理过变更姓名的(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除外),不予办理更正出生

日期。

4.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由本人(成年人)签名确认的,不予办理更正出生日期。

六、民族成份变更

1.民族成份已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确认的,公民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准

变更民族成份。

2.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得再变更民族成份;但公民父母均系少数民族或同一个少数民族成份,而公民本人却系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成份的,民族成份因故出现逻辑性错误,可申请变

更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3.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抚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七、户主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八、籍贯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更正籍贯:

1.公民父母双方有一方籍贯是台湾省籍的,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2.因父(或母)离异后与台湾省籍同胞组成新的家庭,其子女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

籍的。

3.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并定居中国,籍贯登记与入籍前国家名称不一致的。

4.因申报户口时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填错或信息录入错误的。

九、出生地更正

对公民出生在国外,回国定居办理户口登记落户时,出生地填写错误的,可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更正。

十、其他项目变更

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户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

记。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福建省公安厅

居民变更更正户口 第6篇

办事指南: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包括对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变更,和对出生日期的更正。在审批权限上,对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住址等户口登记项目已经发生变化的,公安派出所可依据相关证件当场予以变更;对申请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调查后,报县市公安局分局审批;对申请变更性别、民族和更正出生日期等三个主要户口登记项目的,由派出所调查,县市公安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所需材料:

(一)姓名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4、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5、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7、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8、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二)民族成份变更

1、父母之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分别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和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证明

4、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三)性别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性别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

5、实施变性手术后申请变更性别项目的,需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出生日期更正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对难以提供原始凭证材料证明的个案,由最初受理民警写出翔实的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审批。

以上所需材料根据申请变更更正的户口登记项目不同,分别提供上述对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和期限:

具备以上条件者,请拟申请变更更正的人员下载并如实 填写《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和《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受理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有关户口登记项目。

安徽变更更正户口登记内容 第7篇

如何办事:事项类型:办事服务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

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安徽变更更正户口登记内容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

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一)户主或者本人申请和户口本;

(二)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办理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户口主项变更更正的,需上报分局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通讯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电话:0551-6299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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