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2024-07-28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精选7篇)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1篇

2012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自查报告

XX研究所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8月6日

2012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公司纪委《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中建材纪发[201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组织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我所纪委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面,始终强调从思想、组织上认识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2012年初,根据我所组织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先后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纪检监察人员”、“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等组织,旨在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此举取得良好效果,对应每项工作有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协同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提升

2012年3月份,我所党委书记、所长张放与陕西省科技厅签订了《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根据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同月,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与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支部书记签订了《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详细规定了全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的任务与要求、班子负责人、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这是我所纪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工作的主线条。上半年,结合集团公司要求,我所重新修订了《轻工业钟表研究所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轻工业钟表研究所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规

定》,并向集团公司申报了2012年度负责人公务用车预算方案。纪检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阵地前移的工作方式,在我所干部任用、“三重一大”等事项上积极参与,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不断总结学习,提高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才能把工作做的更好,我所始终把学习放到重要位置。今年上半年,我所召开了全体中层干部和支部书记会议,系统认真学习了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集团公司党委转发央企创先组发[2012]1-3系列文件、集团公司党委2012年工作要点、集团公司纪委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陕西省科技工委2012年科技工委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等。根据集团公司和陕西省科技工委的安排,下发了我所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支部依据安排,积极开展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分别认真学习,并分别参观了陕西革命圣地———马栏山革命地、赴习仲勋陵园参观学习,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功绩。重温入党誓词,充分发挥党的先锋堡垒作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地位极为重要,营造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是纪检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所利用电子宣传屏及时宣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做到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所党委书记、所长张放在所党政会议、所中干会议总是要强调廉政建设,要求班子成员首先以身作则,党员、干部率先遵守相关制度。现

在我所已形成了风清气正,办事依据制度的工作流程。

五、识别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力求有的放矢

如何将反腐倡廉与企业自身业务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力求反腐倡廉有的放矢,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一直思考的问题。依据上级有关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所实际业务情况,我们全面梳理了我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我所由于军品配套科研生产的特点,产品售价需经用户单位军代表审核确认,销售合同需经双方评审认可。科研生产所需的采购价格做到公开透明,而且也做相应的评审,严格按规定执行。薄弱环节可能出现在部门对外小额业务活动,譬如,有的客户可能不需要发票等。为此,我所严格要求执行财务纪律,所有经济往来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执行,不管客户需要发票与否,一律开具正式发票,一方面是维护国家税收法律,另一方面是对干部的保护。此外,我所业务还有一些房产出租,我们同样按照上述方法处理,这些举措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初,所务会形成决议,严格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招待费用,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及接待规格,所有招待费用一律经所长签字审核,防止公款消费和铺张浪费。公务用车实行登记制度,核实办事目的地运行里程和油耗。出差严格按我所财务制度审核、报销,防止超标准现象。市内公事也严格按规定执行,确系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费用报销由所长审核签字。

通过检查,我所领导干部无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深信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把我所该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总之,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还存在着很多

不足之处,距上级机关的要求,与兄弟院所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还要在制度建设和深入实施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分析,不断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为积极推动企业持续发展而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XX研究所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8月6日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2篇

反腐倡廉

xx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0*年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自查报告

20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

《实施纲要》,是我党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自中央颁布以来,我中心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了领导责任。

(一)认真学习《实施纲要》。

中心党组从活动一开始,就特别强调认真学习、领会好《实施纲要》的重要性——是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的前提和基础;并强调要把学习《实施纲要》与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理论和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 关于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决策的认识。

2.中心党组在活动期间号召所有工作人员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宣传《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了《实施纲要》,群众都了解了《实施纲要》。

3.中心党组在活动期间还利用中心的行政审批辅助网络系统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多方面的广泛宣传,使中心形成了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是中心党组2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中心党组予以了高度重视,并且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活动。

1.按照中央精神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两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了《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2.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实施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各项任务,结合中心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3.中心按照要求分解任务,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参与、齐抓共管”。

4.制定上级与下级之间、各部门及窗口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构建较为合理的惩防体系。

5.中心开展了“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及廉政知识测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促进了《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四、学习贯彻《学习纲要》纪念陈云同志诞辰一百周年

(一)认真学习贯彻《学习纲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 文件之一。我中心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学习纲要》。

首先,中心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学习小组,严格督促每位党员干部学习。其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了两个《纲要》的知识竞答活动。再次,中心党组还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关于学习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的理论文章和心得,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纪念陈云同志诞辰一百周年。

今年,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中心党组根据中央的安排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

1.组织召开了纪念陈云同志诞辰一百周年暨陈云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会,并组织开展了研讨活动,会上大家踊跃参与讨论。

2.中心党组组织每位党员撰写纪念陈云同志的文章。

3.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陈云在中央纪委》一书,并号召所有人员踊跃订购相关资料。

4.中心党组利用周四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大家观看了《陈云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型电视文献片,让所有人员再一次感受了陈云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伟大革命家本色。

五、学习全会精神展开经验交流

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区纪委 会议和区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及中心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经验和成果;同时,中心还经常与各兄弟单位间交流经验。

3.中心党组的主要成员分别作了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认识了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增强了大家对反腐斗争的信心。

六、开展主题活动永葆集体先进

从今年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党组以党政领导干部为教育重点认真开展了以“反腐倡廉,永葆先进性”为主体的教育活动,活动主要是开展了“六个一”教育活动。

1.中心党组按中纪委要求,请有音乐专长的同志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谱曲,并认真组织党员和群众学唱“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求人人达到“别人能创、我就能唱”的效果。

2.中心党组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党校组织编写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让每一位党员再次清楚的意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切实的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今年6月份,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给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倡廉党课,并对《实施纲要》进行了多次的辅导。

4.今年5月份,中心党组落实专人负责进行了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同时,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进行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

5.中心党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再一次学习了孔繁森、郑培民、牛玉濡、张思德等勤廉兼优的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每位党员“见贤思齐”,争做先进党员,并通过简讯或报告文学等方式积极反映自己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

6.为了抓好正反典型教育,中心认真开展了“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号召大家向先进典型学习;同时,还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每位党员参观了“清溪监狱”,敲响了每位党员心中的警钟。通过对比,大家深刻的意识到“反腐”的必要性和“倡廉”的重要性。

七、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多彩

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党组在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注重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过周密筹划,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1.在中心内部分组举行了“勤廉亦德、爱岗敬业”的先进评选活动。2.携同所在街道搞好社区廉政文化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廉为荣、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3.开展“创‘五好’家庭”、“家属学廉政”等评选活动,切实让每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家属都深深意识到廉政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党和人民把好家庭关。

八、形势政策宣传方法形式多样

中心党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首先,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所有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实施纲要》,并作了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其中列举了许多发人深省的数字,深深的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次,中心党组决定利用公示信息栏、行政审批辅助网络等广泛宣传有关的反腐倡廉时事动态。

九、运用科技手段搞好宣传教育

为了更加圆满的完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跟上现代科技发展的脚步,中心党组加大了运用电教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了电化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电化教育工作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1.中心党组结合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特别是“六个一”主题教育),落实专人及时的做好有关电教片的征订。

2.中心党组指定专人负责播放有关反腐倡廉的电教片,并安排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收看。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3篇

因为检察机关的工作连接了刑事诉讼的每一个阶段, 因此本次调研的对象设定为检察院, 又因口供运用的复杂性、时间和笔者能力有限, 本次调查是以x市人民检察院为例进行展开。在x检察机关随机抽取2014年度的100个刑事案卷进行分析, 和以与办案人员访谈的方式进行实证调研。

一、口供运用的一般现状

1.口供在审查起诉的地位。对随机调查的案卷材料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100件案卷材料中, 其中被审查起诉的98个案件, 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作了有罪供述。近50%左右案件是在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作为直接证据, 其他证据作为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相互印证的间接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起诉的。在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中发现, 所有的案件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都作了两次以上的讯问, 其中三次以上的占87%, 最多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了6次, 没有一个案例是对犯罪嫌疑人只讯问一次就作为口供证据运用的。可以看出, 在科技比较发达的现代社会, 办案人员依然对口供十分看重, 口供仍然具有较高的地位。在我国实践中采用其他证据与口供相互印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表明了口供在刑事诉讼的每个阶段都处于中心地位。

2.办案人员不轻信口供。在调查的100个案件中, 有口供且其他证据都确实充分的案件占95%以上, 有口供但其他证据不充分的案件不到5%。在100个案件中没有发现只有口供的情况进行起诉的案件。此调查结果表明, 在我国实践中办案人员不轻信口供。对于口供, 只有在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口供的情况下才予以运用, 也体现了办案人员在运用口供进行起诉时也是非常慎重的, 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3.作有罪供述的比例高于无罪供述。如前所述, 在随机调取2014年的100个案件中, 其中移送法院起诉的件有98件, 而这98个案件恰恰是犯罪嫌疑人作了有罪供述的;对没有起诉的2个案件 (其中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因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具有明知是赃物的主观故意而作不起诉决定, 另一个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而作了不起诉的决定) 中犯罪嫌疑人都作了无罪的供述。这个有趣的调查结果让笔者很意外但又似乎也在预料之中。显然,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作为审查起诉时起着很重要作用的, 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作无罪供述, 而在侦查机关很难收集到其他的证据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于定案有很大的影响。

二、对口供的运用的思考

1.从过分依赖口供转向重视其他证据。口供在司法工作人员中是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口供不仅能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甚至能还原整个案件事实的经过 (仅指有犯罪行为的人) 。这就形成了司法工作人员对口供具有难以割舍的情节, 无论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都离不开口供的身影, 口供成为每个阶段办案人员的“法宝”。在“无供不定案”的思想影响下, 偏执的追求口供、过分强调口供的价值会陷入“口供中心主义”的泥潭。

物证是客观的, 是“科学证据”的存在。因此, 物证不会因为一个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物证在诉讼活动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物证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最主要证据, 这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 应当把眼光放在更加客观的物证方面。

2.排除非法证据。根据调查,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讯问同步录像, 检察人员大多数是不会核查的。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人员对于在侦查阶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多数抱有十分信任的态度。在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或者审查起诉时, 侦查监督人员和检察人员对口供的审查主要通过一下两种方式对口供进行审查, 一是核查讯问笔录, 通过对讯问笔录和讯问录像进行分析;二是通过提审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对其讯问时有无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审查口供的方法比较单一、对口供的审查只体现在形式化上, 没有比较科学、齐全的手段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基于自由意志而作的供述, 尤其是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作和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

笔者认为, 对口供的运用是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 对口供的审查是口供运用的前提。完善口供审查机制的应当从两点出发:一是确立证明口供任意性的责任主体, 即口供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由意志下获取的证明责任由公诉方承担;二是明确排除非法获取口供的方法, 即明确哪些情形下获取的口供是必须排除的。

3.口供补强规则。口供补强规则是口供运用的一种规则, 大多数国家都对口供的证明能力加以限制, 不承认口供对于认定案件事实的独立证明力, 禁止把口供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唯一证据, 必须要其他的证据予以“补强”。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对口供的态度是不轻信口供, 在只要口供予以定案的情形是几乎不存在的 (100个案例中不存在仅依据口供定案的) 。但是在运用口供时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第一, 口供需要补强的范围不明确。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口供需要补强的范围, 致使司法实践中, 各个法院之间的做法有很大的差异。有的法院认为所有的口供都需要补强, 有的则认为只需对庭审外的口供进行补强。第二, 对口供补强究竟应该到达什么程度?对此法律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这就需要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判断。因此在类似的案件中, 会出现法院判决结果的不统一, 甚至可能一个法院判其有罪, 而另一个法院宣告其无罪。

4.无罪推定原则。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冤案中, 大多冤案都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又或者其他证据和口供有矛盾、不能相互印证, 总之都是在案件事实不明朗、证据存疑的情况下而予以定罪的。不难发现, 在这些冤案中都有“有罪推定”的影子, 也表明“有罪推定”的传统法律思想依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 这就决定了口供在证据运用中的中心地位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方式。一是“有罪推定”容易使办案人员更倾向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 忽视其他证据、轻视调查发现, 这也会导致了非法获取口供的情形的发生。二是“有罪推定”容易导致做出供述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承担了不应当不属于他们的证明责任。三是在“有罪推定”思想的主导下, 常常会有一种“你就是罪犯, 因此你有责任交代犯罪事实”的想法, 这也就会间接导致刑讯的发生。

随着“无罪推定”的思想不断的深入、证明责任制度不断成熟。为此, 我国在立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如《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的证据不足, 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应当做无罪判决, 2012年新增的“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等。尽管在立法上我国法律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立法精神, 但是并没有真正确立无罪推定的规则, 在新刑事诉讼中依然保留了“如实供述”的义务, 在实践中无罪推定的精神也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笔者认为, 针对以上问题, 仅仅是在立法上规定“无罪推定”都是纸上谈兵, 只有司法者从根本上摈弃“有罪推定”观念, 学会用“无罪推定”的方式办案, 诸多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三、结语

口供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仍然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在口供的运用中, 不能完全否认口供更不能毫无顾忌的去使用, 应当用理性的态度, 在正确认识口供在实践中运用现状否认基础上完善口供制度, 使口供在刑事诉讼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易延友.沉默的自由[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听腐败分子做反腐报告 第4篇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5篇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新津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一)坚持政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局党组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年初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落实,事事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3次,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23次,做到党组开会必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省、市、县效能建设贯彻会议直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廉政漫画展等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认真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发放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也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依据,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使政务环境更宽松、更快捷、更高效。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查事故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立案4起,结案4起,结案率达100%。今年我局执法人员无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亲商、安商、护商”为出发点,优化投资软环境,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局领导班子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长明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多次前往企业现场指导,亲自前往省市安监局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到企业现场办公,在全局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定期走访企业、服务目标一票否决制,为重大项目投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况,截止目前全年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廉政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定期审核,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坚持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领导和成员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对分管科室严格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内部年度目标,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切实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

二、“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

“一把手”及时安排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工作规划》牵头内容做到早部署、早计划。认真做到“四个亲自”,局“一把手”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自己言行,严于律已,勤政廉洁,敢抓敢管,仔细听取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各科室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对症下药。局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接待群众、企业来访,坚持经常到企业、单位指导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局党组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今年召开2次,一把手带头开展自查,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述职述廉活动,使会议达到了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团结同志、推进工作的目的。局“一把手”组织召开廉政党课2次,分别以《求发展要讲“和、韧、严、实、新》、《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安监队伍,为构建各谐新津提供安全保障》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安监干部职工“怎样提升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廉洁自律、推进工作”作了详细讲述,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要耐得住艰苦,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廉治自律。

三、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各自认真履行职责。年初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建议,一把手在听取了班子成员的汇报后,进行综合性分析和研究,结合全局实际,提出了搞好局廉政工作的措施。

围绕深化效能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制度,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佩证上岗制》、《领导交办事项限时办结和进度报告制度》等制度。“一把手”和分管纪检的领导利用专题会议和政治学习时间,向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廉政会议精神和有关县领导的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及时对各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到位,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也不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干部进行了廉政检查工作报告。由于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内部的廉政教育,并建立健全了教育监督机制。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6篇

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校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基建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为了使基建处职工、施工经理、监理等明确廉政工作目标和责任,XXXX年X月XX日上午,在逸夫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工程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字仪式,校领导郑邦山、骆平安、鲁俊生、刘宏飞、魏光峰应邀出席,基建处全体职工、中层干部、教师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等XX多人参加了签字仪式。基建处王建辉处长主持仪式,校党委书记郑邦山、院长骆平安、副院长刘宏飞先后作了重要讲话,基建处副处长宋保平、贾刚如分别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现场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目标责任书”。仪式上,重申和公布了我校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六不准”的要求,对违反要求的行为做出了追究相关责任的明确规定。之后,基建处处长分别与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目标责任书”。通过这一举措,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二、注重制度建设规范廉政行为

靠制度规范人,靠纪律约束人。为了规范基建人在管理过程中的行为道德,结合基建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XX师院基建管理处制度汇编》,力争做到全面管理与相对侧重的统一、行为规范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在廉政行为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专列了廉政篇,载明了“基本建设工作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工作纪律条例”、“工作纪律要求和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基建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等条款,对于规范管理、民主监督、违纪追究、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好作用。

三、工程招标严格程序

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XX师院基本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招标工作规程”、“XX师院基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认质认价管理办法”和“XX师院基建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对招标和认质认价的程序、参加人员、遵循原则,以及竣工验收等问题都作了严格规定,从而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彰显公开、公正原则,有效扼制了招标环节的不正之风。

四、工程变更从严控制

图纸设计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再出现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技术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设计的文件,且必须由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图章。

2、功能性变更:我校或使用单位提出功能性变更,由基建处主要领导召集校纪检委、审计处、财务处、技术人员、使用单位负责人、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工程科长、甲方代表、设计、监理和技术人员等,共同到现场进行讨论研究,经过研究后确需变更,须写出会议纪要,并填写《XX师院工程及工程变更签证单》及附图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待领导批复后,方可由设计单位下达变更通知单。认真按照“XX师院基建工程变更与签证实施办法”逐项落实,严格控制变更。

五、竣工结算检查监督

为了严把竣工结算关,特别规定了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和要求,变更结算价款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及学校审计部门加强基建工程审计监督,对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保证了竣工结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有效地堵塞了竣工结算过程的管理漏洞。

六、重大事项集体讨论

为了使基建处重大事项及其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了“XX师院基建处重大议事议程”,规定了参加人员、会议程序、议题范围、会议纪律和会议纪录的要求,从而避免了暗箱操作,避免了主要领导一个人说了算的官僚主义作风,这是公开通明、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

反腐倡廉自查报告 第7篇

一、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要求、监督和管理的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中央和上级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形势,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和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等情况,在全局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2、加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结合我局实际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将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并提出目标要求。年内班子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会;组织落实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检查各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3、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财务制度和管理。对房屋租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明确专人,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并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领导完成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的各类会议精神;

2、抓好两个条例、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落实以及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洁教育;

3、严格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并积极参加区委、区纪委组织的党纪党规培训活动和反腐倡廉图片展等;

5、及时处置反映企业领导人有关情况的职工来信来访以及市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来函。

三、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自律为本。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不说不做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合的言行,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时常反省自己思想及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经常提醒自觉和教育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接待往来、待人接物方面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恪守严格的界限,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警告自己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诱惑,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时时自励,始终以旺盛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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