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2024-08-27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精选15篇)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1篇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理念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其中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人类遵循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经济发展,指经济量的增长,经济发展模式的改进和优化,经济质量的改善和提高。而法制约束,则是指国家统治机构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由上而下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制。今天我方的判断标准是,何者能够持久有效的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证我方的观点:

第一,经济量的不断增长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今天我们的生态环境已然千疮百孔,要发展生态文明,更是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这一切都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撑。而我们国家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在世界179个国家中,我国的人均GDP排名第93位,甚至超过了中国男足在世界上的排名。发展经济,积累财富,仍然是我们的第一要务。

第二,转变经济发展的模式是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源。人类过度的向大自然索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一切,不是我们积累财富的错,而是我们积累财富方式的错。只有转变了经济发展的模式,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真正的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良性共生,从而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第三,经济发展能够转变我们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当然要靠法制的宏观规划强制管理,但这种约束,是由上而下、由外而内强制施加给每个公民的,生态文明建设,更要靠我们每个人自觉的去参与去维护。而公民自身观念的转变是社会进步、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只有当我们的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素养都达到一定的高度,才会自觉的去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才会有一片真正适合它成长的肥沃土壤。

我方承认,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二者都很重要,但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法律自身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决定了它只可以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手段,作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而经济发展,从基础性和根源性上支撑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所以我方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2篇

大家好!非常感谢对方辩友的慷慨陈词。我们今天的辩题实现男女平等主要依靠男性还是女性的努力。我方认为,实现男女平等主要依靠女性的努力。男女地位不平等,在现代社会的今天,不仅没有完全消除,反而在一些地方仍然十分的严重。作为弱势一方的女性,往往依靠男性,在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而男性的作为并没有有效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

首先,男性作为社会中占优势的一方,若让男性去努力提高女性权益,努力去提高女性地位来削弱自身,先不说是否可行,至少积极性必定不高,所以男性不可能成为主要力量。就好像老板必然要依靠工人来赚钱,他们不可能有过多兴趣去提高工人地位。

其次,如果女性自己的权益都只能主要靠男性努力才能维护,那还是否存在平等呢?让女性努力主导实现男女平等,这本身就是弱势的女性显示自己能力,提高影响力的方式,如果女性的地位如何都要有男性来努力才能改变,那么本质上还是男性至上,女性的地位被男性主导。男性需要的时候,提高女性的地位,男性不想的时候,是否又可以直接降低女性地位呢?

最后,内因才是改变事物的根本因素。女性要提高地位,就必须靠自身努力提升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在身,对于女性也是一样,即便有很高的地位,但是自身价值并不足以和这个地位对等时,这个地位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随时都可能破碎。熟练地工人在什么地方都会受欢迎,而无能的人即便身居高位也会很快因为无法掌控局面而下台,所以要提高女性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最重要的还是要女性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与价值。

综上所述,被男性主导的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由男性来维护的女权,也不会属于女性。我们都知道,平等是需要保障的,而女性努力提高自身,才是最有力的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3篇

1 主要问题

1.1 林农意识不强,区划规模不大

由于区划生态公益林时间紧,任务重,有些乡村没有尊重林农意愿,而是按照生态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区划,造成有些林农不知情,误把公益林当商品林进行经营;有些林农要求调出公益林。据吉水县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显示,全县林业用地168 906hm2,其中国有林40 708 hm2,集体和个人林128 198hm2。2006年、2007年共区划生态公益林30 000 hm2,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17.8%,其中国有公益林6 000hm2,占国有林的14.7%,集体和个人公益林24 000hm2,占集体和个人林的18.7%。公益林面积比重不大,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2 补偿标准偏低,影响参与积极性

吉水县从2006年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以来,纳入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分别按67.5元/hm2(2006年)、90元/hm2(2007年)、120元/hm2(2008年)、150元/hm2(2009、2010年)的标准将补偿资金逐年发放到位。而当地非国有林商品性经营利润至少7 500元/hm2,按杉木采伐周期25年计算,每年分摊利润至少300元/hm2;国有林商品性经营利润一般在12 000元/hm2以上,每年分摊利润480元/hm2以上。由于山林被划为公益林后禁止商品性采伐,切断了林权或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要经济来源,而现行补偿标准仅相当于林地的出租价,与人们期望的标准相差甚远,远不足弥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了林权或经营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1.3 补偿途径单一,资金投入不足

2006年以前,由于未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吉水县生态公益林发展不大。2006年、2007年吉水县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国家级公益林6 666.7hm2、省级公益林23 333.3 hm2,仅由中央和省财政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途径的单一性造成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明显不足,难以满足生态公益林建设中的森林资源恢复和发展、森林管护、基础设施维修等费用需要。并由于没有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使用机制,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筹措不到足够的配套资金,补偿标准难以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带给林权或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损失得不到理想补偿。

1.4 管护机制不全,影响管护效果

目前,吉水县生态公益林非国有部分基本实行自我管护,由于一家一户的管护力度小,基层林业工作站人员少,监管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管护机制,难以达到严管林的效果。尤其是农村建房未经林业部门同意而仅由国土部门审批,导致有些农民建房和办厂占用公益林地,据2009年吉水县公益林自查统计,全县农民建房和办厂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占用省级公益林地6 hm2。同时,自我管护主体多而散,每年的管护合同签订工作量较大,加上有些农民不愿区划公益林而增加了管护合同签订难度,如白水镇下车村39 hm2、横川村89 hm2,白沙镇青华村23.8 hm2、上田村17 hm2、河口村6.7 hm2的已划公益林均因农民不愿区划未签订管护合同,达不到公益林管护要求。

2 发展对策

2.1 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健全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

要宣传到户,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意义和要求,营造全社会参与公益林建设氛围,并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的山头、路旁、进山路口等明显位置处设立固定公益林宣传公示牌和标语牌,明确公益林范围、四至边界、保护制度、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和自觉性[1]。同时,县、镇、村三级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以作任期内政绩考核和干部晋级依据。并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以县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体系。吉水县2008年成立了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县林业局成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管护合同、界定书、禁(限)伐协议书签订,检查验收,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有效推动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进展。

2.2 分类区划,整合重组,扩大生态公益林经营规模

吉水县要抓住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8号)文件有关精神,即把每个县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或原来属于事业性质、以生态公益林保护为主的国有林场,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整合后的生态公益型林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原则上不低于60%。据此计算,吉水县还有18 424.8 hm2的国有林可划公益林,相当于现有国有公益林面积的3倍,实行分类区划是改革发展的关键,并通过整合重组成生态公益型林场实现规模经营的目标。同时大力引导集体和个人林区划为公益林,不断扩大农村公益林经营规模,通过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明晰林地、林木产权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据林农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质量,核定资金额度折股入社,按股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统一经营管理,有利于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

2.3 扩大筹资,提高标准,完善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纳入政府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以中央和省财政投入为主体,以市和县财政投入为补充,在特殊年份可发行一定数额的国债;在全国征收统一的森林生态税,以提供一个基本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社会性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彩票,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统一接受各种捐款或援助;并积极探索碳汇交易机制,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以改变“主要林区负担,全社会受益;贫穷地区负担,富裕地区受益”的局面。同时,按照同等条件和同等投入的林地产出水平,并与森林生态效益经营者直接经济损失相对应,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需要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动态增长机制,适时合理调整。此外,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如政府直接补偿,对非国有公益林实行国家赎买或政府征用,受益方按合同直接补偿林权方,碳汇率的生态补偿由碳排放者与林权人直接建立合同补偿关系[3]。目前,根据吉水县商品林经营利润现状,划为生态公益林后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hm2以上,加上预计建设管理费用150元/hm2,可以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50元/hm2。

2.4 严格管理,科学经营,提升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

要根据《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吉水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本县域内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要聘请专职护林员,强化监管员、护林队伍建设,完善管护制度,加大管护和执法力度。尤其要解决好林农占用公益林林地建房等突出问题,并将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保险,以降低森林保护风险。同时,在严格实施封山育林、严禁商品性采伐的基础上,只要审批程序规范到位,就可以采取一些科学合理的经营措施,以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有利于发挥长期稳定的生态效益,同时实现适当的经济效益。如吉水县规定疏林、荒山荒地及火烧迹地必须在3 a内恢复森林植被,并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对中、幼龄林采取必要的幼林抚育和抚育间伐措施,以促进林分生长发育,并将2010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部落实到生态公益林,发挥了项目资金扶助作用;在不失去防护作用的前提下,对需要更新采伐的林分实行分期择伐,逐步更新,除火烧迹地需皆伐外严禁皆伐采伐,并严格规范森林采伐类型、采伐审批程序权限、采伐监督检查验收,坚持分类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制度[4],促使生态公益林建设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王文革,许多,王洪娟.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林业,2008(1B):36.

[2]何桂梅,周彩贤,王小平.北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与实践[J].林业经济,2011(3):68-70.

[3]朱凤琴,齐新.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完善与创新[J].林业经济,2009(10):14-17.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4篇

下面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维系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首先,让我们来对辩题有个更好的理解:社会秩序指的是社会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有条不紊的客观状态。下面来了解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由经济基础决定,为维系社会秩序服务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是理性的体现。而道德是人们以善恶为标准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来维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道德通过影响社会风尚间接影响社会秩序,而法律则通过强制性手段来直接维系社会秩序。

既然要比较二者对于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当然要从二者的衡量标准是否统一、约束力大小、公正性。

1.法律具有在指引和衡量人们行为上的明确性。它明确规定了法律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它是一种统一的价值判断和行为规则。而道德取决于人的认识、情感、意志,是对个人利益取向的判断。可见,道德判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是仁者该听智者的还是智者该听仁者的呢?试问,这样的道德怎样能很好地维系社会秩序呢!1/29页

2.法律具有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规范人们行为的强制性。只有通过国家机器保证实施的法律才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威慑作用。而道德是不具备这种约束力的。对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道德能做的充其量是舆论的谴责和当事人内心的自责,如同隔靴搔痒,是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的。

3.法律具有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可以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人间正义。与此同时,法律的教育作用和惩戒作用使人们将之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从而能更好的维系社会秩序。4.社会秩序的某些领域是道德无法涉及的。在这些领域只能通过法律来维系。例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政府的组织规则等领域,法律的指导更便利同时更有效率,道德是做不到的。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5篇

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浇灌,但起着主要滋养作用的还是法律。在此之前,请允许我对辩题进行剖析。根据辞海解释,社会安定是指由共同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的人群能够安居乐业,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社会稳步发展。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下面我将从三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一,从个体标准上看,由于社会上每个人的道德标准参差不齐,道德水平高低不一,就连受过多年道德教育的大学生也会做出杀人投毒的恶行,道德又怎能成为维持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呢?而法律具有明确的标准范围,对于不同个体都有同一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什么样的罪,量什么样的刑,人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复杂的社会运作从而稳定有序。而道德标准和道德界限的模糊性,使得社会上的恶性事件,如毒奶粉,拉萨打砸抢烧,李天一强奸案等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层出不穷。

二,从社会保障上看,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请问依靠道德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制定一系列保障性的法律,如房地产法,教育法,最低生活保障法,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资源分配问题,对方辩友具有高尚的道德,但将来万一失业了,任凭你道德再高尚,没有就业法的保障,恐怕到时候也只能喝西北风了。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6篇

问候在场各位。

正如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所言,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今天我方的观点是青少年素质的提高主要靠家庭养成。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家庭为青少年提升的素质为学校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众所周知,家庭养成的作用是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培养青少年使其习惯品德良好,积极向上,具备充分的学习主动性,而学校教育的作用是通过为青少年提供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环境提升青少年的知识素质、身体素质等。无疑二者都在青少年素质的提高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对于外界我们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完全接受,而是自觉主动的思考和反映。所以老师就算教的再好也需要学生主动思考,否则教育将毫无意义。换言之,学校教育就算再完美也需要学生积极向上,有充分的主动性去思考,有良好的习惯去实践。因此正是家庭养成的青少年的素质确保了学校教育能够开展,家庭教育进行的越好,青少年的主动性越强,越能促进学校教育的良好开展。

第二,家庭教育的缺陷较学校教育更易被弥补。教育部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口号却从未出台相应的具体措施,使得应试教育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同时老师忽视成绩差的学生已成普遍现象。当然也有许多父母忙于事业或本身能力不够,无法完美完成对孩子的教育。但是,如果我们要改变现状,相对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缺陷而言,无疑家庭能更好更快的弥补。一旦父母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身为父母的责任感与血缘亲情必将使他们及时采取措施从自己做起重视孩子,即使父母本身没有足够的能力也可以努力提高家庭教育环境如聘请家教来对孩子进行科学正确的引导。而学校的应试教育是由中国当下的考试制度造成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更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学校的决定就可以影响的。

第三,即使双方都能完美的履行自己的教育责任,家庭养成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首先,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更多是口头或书面的,除了课堂学生几乎很少有机会与施教者接触,而在家庭中父母的言行举止都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相比于学校,家庭能更直观更深远的影响青少年的素质。其次,家庭中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和情感关系使得父母能够随时掌握子女的心理状态,更能及时发现子女的问题,及时纠正。反之学校和老师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对多的教育方式导致老师不可能每个学生都照顾到,更不可能顾及每个学生的独特性和时常变化的心理状态。所以当青少年身心出现问题时,家庭更能及时发现并针对个人特点进行解决。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青少年素质的提高主要靠家庭养成。

相关资料:

老师对成绩差的同学的忽略和不尊重 应试教育环境下的老师,常把注意力集中到有发展前途的好学生身上,而忽略了“差学生”的心理指导。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在一所学校做了一个试验;他从18个班中随意选择20%的学生,之后他告诉老师,名单上的这些学生是“最有发展前途者”。一段时间后再测试结果表明:名单上的同学成绩果然好于其他同学。分析结果是:那张随意提出的名单给了老师一定的影响,老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不自觉地给这些学生更多的鼓励和指导。

郑亚旗

“没上学除了失去了早恋的机会,其他的都还挺好。至少我的人生和大多数人都不同了,这已经是很难得的财富了

郑亚旗看来,“我受到的教育和学校教育不同的是,学校很多事没有必要告诉孩子,却教给孩子、占用孩子的脑子,而该告诉的没告诉。”

父亲的教育方式是独特的,小学每次考试前,郑渊洁都鼓励儿子分数不重要。此外,郑亚旗还对另一件事记忆深刻。“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但郑渊洁还是给我订了牛奶,但我把牛奶都浇到了我骑的玩具三轮车上。郑渊洁没打我,只是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当时说,你经常都给骑的摩托车加油,我的三轮车也要吃饱才能给我骑啊。”郑渊洁没责怪儿子,此后换了一辆四轮的玩具车并告诉他:“这是核动力,不用吃东西。”才终止了儿子倒牛奶的做法。和郑渊洁的观点一样,郑亚旗认为“合格的教师和父母的标志:发现孩子的优点,告诉他什么地方行。”

长大后的郑亚旗开始改变着父亲的观念和做法。“他思想老套,但比较容易接受新事物。”皮皮鲁大讲堂就是在儿子影响下诞生的。虽不能说郑亚旗生活在父亲郑渊洁的光环下,但童话大王的确用最特别的方式给了他最宝贵的财富,没接受过学校教育是最受人关注、也是最有趣的一点。“其实从上小学第一天起,我就开始和郑渊洁商量不上学了。”郑亚旗说,自己的上学第一天,是从一位忘记带书的女生被班主任责骂开始的。“当时老师骂她说,今后你吃屎都接不着热的。”

而应试教育的反对者极力抨击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中国应试教育中的许多行为都已经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并认为这种教育风气和教育方式是非理性的。在应试教育下,学生身心很容易受伤害,甚至出现自杀的极端情况,中国媒体在报道时往往把这些事例视为极端个体事件,但有时深入反省教育问题的评论文章也会被登载。为了解决应试教育所带来的弊端,教育部提出了“教育改革”口号并开始试图推行素质教育,但却从未出台相应的具体措施,在中国大陆通过考试选拔学生的情况不但没有明显改变,而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例如:在教育管理机构明文要求不得给学生在考试后排名之后,学校开始给各个科目的老师进行排名,并且在每周一次的教师例会上加以公布,今天中国大陆的应试教育早已经超越了学生的范围,成为家长、教师、学校、学生的共同行为,因而中小学生,尤其是高中学生成为中国大陆最辛苦的“职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应试教育弊端在东方人地区日益显露,因此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改革的方案通常有以下几种:

取消高考(公开试),从根本上推翻应试教育中的“人才选拔”理论,提出这种方案的人认为它是应试教育的根源,取消了它就等同取消了应试教育。

一步步地立法禁止应试教育中的一些行为,比如禁止体罚,禁止强制性的补课班以及禁止过多的作业量等等,提出这种方案的人认为无法一步到位地禁止应试教育,只能一步步来。

提高国民的科学素养,改变应试教育支持者的非理性观念,提出这种方案的人认为应试教育的根源是国民科学素养的落后,招致了应试教育这种非理性的风气。

东方人地区的教育部门都多次试图进行教改来降低学生的压力与负担,结果多是成效不彰。中国大陆的教育部门曾经多次进行“减负”,并连年打出“素质教育”的口号,并成立教育改革小组,然而在中国的考试制度下,应试教育的减少十分有限,甚至在一些地区还有加剧趋势

家庭教育终身性

小时候和长大父母所教导的不同

家教(学校教育的缺陷)

中国人口众多的现实,使得我们的教育对学生个性的关注度不够。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个性,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不足。随着中国人口发展的逐步趋于合理,这种状况会慢慢改变。合理的教学模式是,既注重学生共性的培养,又关注学生个性的提升。更为合理的模式是,针对每一个学生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于是个性化教育就成教育发展的趋势。

第四,能纠正学生的不良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较差的同学,除智力因素外,很多都是因为养成了不良学习习惯。家教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会立即发现问题所在,并帮助学生纠正不良习惯,使其在补上功课的同时逐渐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校园暴力

生态化发展,要靠全社会的力量 第7篇

现在的试点城市,有各种各样的叫法,有低碳城市、生态经济城市、绿色城市……名称很多,谢极认为其实际上目的只有一个——探寻我国城市发展的路径,特别是在我国致力于要解决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遵循自然规律的一些规则准则,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谢极表示,贯彻十七大精神,在我们现实的工作当中,如何实践生态城市这一理念以及如何来实现生态城市建设,这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是我们需要思考,更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谢极表示生态城市,应从以下四个环节入手。

第一,要有生态文明建设这样一个理念。理念具有引导发展战略、引导发展方向的作用。全社会首先应该有生态文明建设这个理念,形成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绝非一个部门就可以实施。

第二,城市规划设计应体现生态文明这个理念。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求我们在规划设计中,遵循生态城市这一理念,在规划的初始阶段就要体现生态文明的概念,从而落实在规划的方方面面。

第三,应该考虑如何把这些规划和设计组织实施好。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靠全体民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需要号召全体民众的力量来贯彻落实。当然,政府也应制定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生态城市的建设。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正在进行8个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的综合性政策试点工作,也是在探索生态城市的建设途径。

第四,生态文明,涉及到我们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上的转变。生态文明建设能不能贯彻落实好,最终体现在人们的行为方式是否发生了真正的转变,是否是按照生态文明这个理念来转变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以最小的环境资源影响的代价,为人们提供比较满意的生态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城市建设,最主要的还是要靠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靠社会的力量。

不久前,谢极在哈佛大学演讲中,针对推动中国节能减排主要的推动力是什么?这样一个提问时,他讲了一个小故事从此回答了这个问题:

广州一家生产LED灯企业的老板,他看到了在他们家乡有家生产电子零部件的企业,他觉得这家企业在这个地方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这个老板直言,宁可在别的地方买贵一点的零部件,也不会购买这家企业的产品,他要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来抵制污染环境的企业的存在。

城市文明主要靠政府管理结辩稿 第8篇

回顾今天的辩论,我只能说对方辩友今天太过于片面了。

对方辩友的第一个片面之处在于对城市文明的定义上。首先我要在这里再次明确一个概念,人民有文明并不等同于一个城市有文明。我方已经强调过多次一个城市的文明包括了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人的文明三个方面。物质文明保障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制度文明保障了公平公正,而人的文明保障了城市的文化素质。对方辩友今天始终没有能够为很好的我方解决,如果不靠政府管理,那么物质和制度的文明从何而来?仅靠公民的意识如何让我们的城市设施齐全,生活便捷,如何让我们的家园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紧靠公民意识如何让我们的城市生活公平公正,如何真正的实现在制度下的人人平等?对方辩友若不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而仅仅论证人的文明方面是不是有片面论证之嫌呢?

对方辩友今天的第二个片面之处在于对政府管理的认知之上。政府管理是指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处理社会事务及提供公共服务。众所周知,我国政府早已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而2005年国务院的政府报告白皮书也已明确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今天对方辩友仍将政府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粗暴强制性的手段对政府是不是有些不公平呢?今天我们所谈的政府管理是指政府对于城市整体的管理,包括了计划、决策、执行、监督等。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管理内容手段之丰富,效果之明显实非公民意识可比。

对方辩友今天的第三个片面之处在于对人的文明的论述上。今天对方辩友说,只要公民意识做到位了,城市就会有属于自己的文明,只要公众自觉,我们就能打造独一无二的城市文明,但是今天对方辩友这样的论证就好像告诉我们“走,咱们去开家公司吧,只要公司做大做强我们就能赚大钱了!”但是却没有告诉我们到底怎么样实施,如何实现。这样空谈公民意识却不谈具体解决方法的论证是不是有些许空洞呢?而我方今天已从基础性作用以及决定性作用上论证了人的文明主要靠政府管理。政府管理所创建和保障的物质与制度文明为实现人的文明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同时,政府通过兴办科教文卫事业为民众提供了获得教育实现文明的平等机会,需要明确的是,今天我们所谈的人的文明是指社会居民整体的文明素养,而只有通过政府管理下系统有序公平的教化才能够实现居民科学文化素养及道德文化素养的养成。

当然今天我方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公民意识的重要性,我们也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够自觉的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政府因为公民无法独立地解决一些城市建设中的问题而产生,作为更具手段和力量的主体,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创建城市文明的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9篇

首先从理论上来讲;马克思认为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必须由物质基础决定的,但它也非常强调上层对经济基础积极的、能动的反作用。因此必须首先夯实经济基础才能保证上层建筑的稳步提升。其次优先发展经济可以创造我们所需的物质生活环境,为文化建设提供方向和物质基础,引导文化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文化的繁荣和文化体制的完善,由此可见应首先发展经济更具可取性和可行性。而在人民网中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说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硬道理不动摇,不仅因为经济是基础,更因为经济是一切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前提,离开了经济的支撑,文化建设寸步难行。只有在不断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文化建设才有可靠的保障。用句最通俗的话说,文化建设是花钱的事,没有钱,文化建设将成为一句空话。

最后从现实来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回顾中华5000年的历史秦始皇统一天下,修长城北伐匈奴。无不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没有经济的发展拿来文化上的贡献啊。甚至在21世纪邓小平也提出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确实,经济发展了,才能在物质基础上,进行文化活动文化建设。同时,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和良好的文化氛围,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了社会的长足发展。如现在许多希望小学的建立,正是由于经济的发展才为希望小学等文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发展。所以,只有当经济建设这只领头羊走在前,文化建设才能又好有快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人类的文明才能不断进步。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10篇

2012.04.29

一、定义

1.城市:非农业人口聚集的较大居民点。

一般有工业、商业和住宅区,且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设施和经济基础。

2.宜居城市:城市发展到都工业化阶段的产物。

通常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经济水平三者为必要条件。生态环境有:城市干净整洁、空气质量好等。

人文环境有:社会治安、社会福利、交通便捷度等。

二、立论

1.先破

2.后立

为了发展经济

三、背景

1.不可皆得

我们不能一方面要求推开门就是方便的轨道交通,一方面要求心情不好的时候,推开门就是广阔的森林。

经济利益与人文生态环境不可以兼得。

2.不利于建设宜居城市 不等于 不去发展经济

首先,不发展经济在客观上是不可能的。

再来,建设经济、建设自然和谐是天平的两端,两个都是我们想要的。

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城市来说,到了后工业化阶段,天平已经向经济倾斜。所以我们更需要度长絜大、比权量力,为城市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点。不是砍去整片树林,也不是一根草也不拔。

四、1.2.3.漏洞们 不能把经济过度发展造成的问题,理解为普遍问题。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与建设宜居城市相辅相成。不是所有的经济发展都能用于建设宜居城市,但是宜居城市的建设一定需要经济基础。

生态林业建设的主要途径 第11篇

1 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主体思想是以林业的发展促进环境的改善, 保障农、牧等其他各业的可持续发展, 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且不危及后代人发展的战略思路:是通过科技手段, 经过合理的区域性布局, 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及林业的经营方式, 以生态系统为核心, 以自然环境的保护为基础, 拓宽林业发展的潜力和途径, 实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环境稳定性、经济高效性、社会持续稳定性。

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是遵循森林生态学、环境保护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思想, 结合植物学、造林学、工程学、系统工程学与工程技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应用, 是将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与社会经济的基本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应用于生态工程建设, 将山地、平川、溪流、沟系等地理信息特征优化组合, 构建多个生产链, 并使其尽量达到横向联合, 形成多层次加工体系, 发挥多种资源价值, 最大程度地开发和再生资源, 形成一个多资源利用的永续经营的农、林、牧、水紧密结合的以林业为网络的生态体系。使林业建设通过人类的努力, 在技术上适当、经济上可行、社会能够接受, 最终实现生态林业系统良性循环及生物多样性, 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其目的在于保护、改善与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与环境。

2 我国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对生态林业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对工

程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缺乏思想准备, 没有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因而造成工程建设并没有真正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 建设工作不扎实、进度不快, 法律保障难落实, 缺乏有力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未得到全民的共识和形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毁林事件时有发生。

2.2 生态林业工程不仅是一项跨世纪的生态建设工程,

而且建设区多是在生态环境脆弱、经济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投入严重不足, 国家投资少, 补助标准偏低, 与工程需要不相适应, 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随着工程进展, 造林难度不断增加, 造林成本不断提高, 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2.3 一些地区缺乏统一规划, 综合治理的意识不强。

生态林业工程未与总体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当地环境和相关产业综合规划, 因而使之功能难以正常发挥。没能做到因地制宜以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

2.4 树种比例失调, 树种单一, 结构简单, 稳定性差, 易遭受病虫害危害, 防护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2.5 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强度采伐和乱砍滥伐现象。

2.6 一些地方林业基础薄弱, 科技人员偏少。

尚有部分乡 (镇) 没有林业站, 或虽有林业站, 但没有专业技术员与可靠的专项经费来源, 形同虚设。

3 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策略途径

3.1 加强宣传, 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积极性。

宣传林业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宣传林业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造林绿化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存千秋的伟大事业, 使全社会上下一致, 齐心协力, 自觉投身到这一工程建设中去。

3.2 明确责任, 加强领导, 实行目标管理。

要成立有各方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统一协调指挥机构, 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 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起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 把造林绿化纳入干部岗位实绩考评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3.2 落实资金和政策。在资金上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筹措。

3.4 强化技术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认真细致做好施工设计, 因地制宜地优化林种、树种结构, 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能。科技干部深入基层, 实行科技承包责任制, 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现场指导, 严格检查验收, 保证工程的高标准高质量。

3.5 实行依法治林。

一是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滥伐盗伐, 毁林开荒, 并将其长期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 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建立起工程建设的安全保障体系。

3.6 开展多种经营, 实行以短养长。

发挥资源优势, 实行以工促林、以副养林, 使林业在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促进区域发展中早日发挥巨大潜能。■

摘要: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生态林业建设的主要途径, 与同行们参考。

打假主要依靠执法者 一辩稿 第12篇

一辩稿

各位来宾,对方辩友:

大家好!

今天我们要来讨论的辩题是:打假主要靠执法者还是消费者。顾名思义,打假指的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所谓执法者,即是指依照法律被赋予执行打击制贩假的人,而消费者指的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因此我方认为:打假主要依靠执法者。

首先,从打假的法律意识上来看,消费者比执法者明显薄弱。其一,并不是所有的假冒伪劣产品都是能被消费者辨别出来的,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在打假这方面会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处于被动。退一步讲,也许的确部分消费者可以在购买或使用商品时会发现产品存在的一些问题,但若不是价值极高或关乎安全利益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消费仍旧会采取不了了之的解决方式,而不是花精力去检举相关的厂商。即使消费者要求与商家协商,商家也往往就是采取给予一定的补偿来说服消费者放弃对其的检举。另外消费者自身法律意识薄弱也是给商家逃脱法律制裁的机会,继续造假的重要原因。但相反,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的执法者,能主动出击进行打假。其不仅可以接受办理消费者的投诉,更可以做到遇到制贩假进行义务上的监察与惩治,不仅可以保证对制假的厂商做到有力打击,更可以对他们进行长期的监督规范。因此,从打假的意识上来讲,执法者比消费者更具有打假意识,打假主要依靠执法者。其次,从打假的法律权利和力度上进行分析,执法者显然是具有打假的直接权利的,且其力度是合乎法律与道义的。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但是执法者直接打假就能恰到好处的避免这些弊端了。执法者有权利、有能力从生产、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进行灭假。颁发生产许可证、抽查检测、吊销执照、奖优罚劣,不是可以将违法者绳之以法,令假无处藏身吗!从预防、打击到教育,执法者打假标本兼治,全面有力。因此,不论是从法律权利还是力度上来讲,执法者在打假上更具上风。

养老责任应该主要在家庭一辩稿 第13篇

我方的观点是养老责任应该主要在家庭。

首先让我们对辩题庖丁解牛,逐词细致地剖析。根据2009年版中华书局《当代汉语词典》解释:养老,指奉养老人,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而责任的意思指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

梁启超,卓如先生曾经说过,凡是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于他便有了责任。作为比较性命题,我方将从责任的产生,即其源头,和责任的实现,即其终端,两个层次确立标准,阐述这个问题。

从责任实现这个层次出发:我方判断标准是哪一方能更好的满足老人的需要,哪一方就应该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这个层次又分为三方面。

经济供养方面:根据国务院文件,基本养老保险旨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就是说这仅仅是一种保障,一张防坠网。但是这张防坠网也引发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统计数据显示,预计2050年全球老龄人口比重将达到21%,养老亏空将呈尾大不掉之势。西方倡导社会养老的国家为此头疼不已,曾经为自己高福利而骄傲的国家现在也在欧债的深渊中苦苦挣扎。养老责任主要由社会承担产生的危机已经初现端倪,相比之下,家庭养老的灵活性和对刺激经济潜力的能力是绝对值得期待的。

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两个方面:家庭养老比之社会养老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家人与老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他们更了解老人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能根据“现有条件”,以“老人熟悉适应”的方式,给老人提供更为舒适的生活。但社会养老的模式,大都是规模化、一体化、现代化的,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是无法实现的。何况家庭是人类情感最密集的场所,父母对家庭的付出是极大的,是他们的心血浇灌了一个家的成长。他们年老后,从开放的工作范围中出来,会感觉到空虚迷茫,会更加渴望与家人保持异常浓厚的关系。

提到感情也就自然提到第二个层次,即养老责任的产生。对于本次辩题,我们都不是看客,终将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一个老人,但是在成为老人的过程中,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百姓”都是一生全心全意,无怨无悔地为家庭、为亲人、为爱人、为儿女付出着一切,而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般一心为社会奋斗。社会养老是社会给予老人的一种回报,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是苍白且冰冷的。

从我们牙牙学语、到天高任鸟飞,父母为我们所付出的这一切的一切,这无私无悔的付出,这热腾真切的爱,这倾注于我们身上的财力、精力和心力,难道在儿女身上产生的养老责任还不够多么? 难道养老责任不是“主要”在家庭么?相信各位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代沟的主要责任在于父母一辩辩稿 第14篇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每个个体之间都有一定的沟通障碍,而代沟的本质就是一种隔代之间的沟通障碍,它是隔代人因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带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上的差异。父母和子女生于两个不同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差距下,代沟是必然存在的,我们追究代沟由谁产生也就意义不大了。因此今天我们探讨代沟的责任在谁的标准是:哪一方在加深代沟的问题上占主导因素。我方认为代沟的责任在于父母,观点如下:

一、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的责任,若父母失职,则会促使代沟的加深。古语有言“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有责任在思想、道德等方面对子女进行全面培养,并且注重与子女的交流,让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其次,父母习惯采用说教等错误的教育方式给子女进行教育,而这显然只会让孩子产生厌烦的心理,恶化了彼此间的沟通。与孩子相比,父母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处世经验,在教育的过程中,他们完全可以有意识地选择更好的办法与孩子沟通,可是却没有做到。以上种种,都表明父母在教育上的失职会给孩子蒙上一层阴影,造成了双方互不理解、子女反叛的后果,大大加深了代沟。由此看来,代沟的责任在于父母。

二、父母对接受新事物的冷淡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代沟。许多家长认为,当今时代的新事物对其而言没有主动了解得兴趣点和必要性,因此他们的思想观念始终停留在旧时代,思想与时代脱节,更不会主动了解孩子的新想法,甚至对子女产生的新观念给予忽视或否认的态度。但从时代的发展来看,子女经历了从无思想意识到形成自我价值观的过程,对新事物的接受是必然的,而这时他们不但无法与父母进行分享,而且还可能遭受不被理解甚至一概否定的尴尬,这难道不是使代沟严重加深了吗?显然,父母在此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三、父母在自己与子女的地位关系上缺少正确的认识将促使代沟的恶化。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处于主导地位。而往往很多父母则在与子女发生意见分歧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对孩子的观点不屑一顾或持以反对,更不愿在犯错的时候在子女面前承认自己的不足。这让两代之间的交流无法正常进行,使代沟进一步恶化。因此,代沟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靠经济发展一辩稿 第15篇

谢谢主席,在座的各位评委,谢谢对方辩友,到场的观众朋友们。作为正方一辩,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今天辩题里“男女平等”的意义。书面的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并且负担同等的义务。然而不能忽视的是,因为男女两性的生理特征不同,社会分工不同,权利和义务本身又具有抽象性和不可比较性,所以说,真正的男女平等需要的是心灵和意识的平等。另外,显而易见的是,要想真正实现男女平等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的努力,也就是更多的是需要男女双方能够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实际的平等,永久的平等;而非单方面的以提高其中一方的素质、一方的能力或一方的地位以达到双方相互制对,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局面,因为这样的平等是表面上的平等,肤浅的平等,短暂的平等。

那么,在实现这种真正、实际、永久的男女平等的道路上,我方认为,男性应该比女性付出更多的尊重,更多的理解,更多的包容,也就是要比女性付出更多的努力,我将从三个方面对我方观点进行阐述:

一、回顾历史进程,男性本身更有责任去完成男女平等:通过几次社会大分工,我们不难看出,现实社会的生产资料大多掌握在男性手中,那么对于掌握更多生产资料的男性来讲,理应更有责任去推进社会平等,理应更有义务去实现社会平等,当然,社会平等也理应包括男女平等。

二、观望当今社会,男性的确更有能力去完成男女平等:马可思认为:男女体质上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分工,而这种分工是自然和社会最有效的选择。那么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今社会,男性的能力范围的确比女性大。男性更适合去完成一些任务,也更应该去完成一些任务,这些任务就包括了实现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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