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劳动合同范文

2024-05-19

家政劳动合同范文(精选6篇)

家政劳动合同 第1篇

家政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政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政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

在京暂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于本次派遣活动结束之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1.全日制家政服务;2.计时家政服务。

乙方的服务项目: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一家庭病人护理;6.医院病人护理;7.宠物养护;8.其他(可填写多项)。

第三条 【工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四条 【知情权】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应向乙方告知用户情况和服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 【岗前培训】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劳动条件】

甲方应与用户协商确定保证乙方休息时间和人身安全的劳动条件,并保证用户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及劳动。

第七条 【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标准:

1.乙方工资标准为_元/月或_元/小时;

2.乙方工资标准由甲方、乙方与用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时服务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甲乙双方就工资标准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工资支付方式、时间】

乙方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托用户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3.甲方委托用户在乙方完成当次工作后,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条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和医疗社会保险。

第十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因乙方擅自离职或服务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按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赔偿】

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收的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政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现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上从事 工作。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纪律、安全作业等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五、甲方按月累计计时、计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每月20号(节假日除外)以货币形式发放劳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险,费用为壹佰元,由乙方工资中扣除。

六、工龄在一年以上,并按公司规定节后按时上班者可享受7天生活补助待遇(至春节)。

七、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既不能胜任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培训期(甲方不再支付报酬)

2、见习期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如擦玻璃不带安全带,地板水乱用,机器违规操作,骑车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弄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应照价赔偿。

十一、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工资照常发放,但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否则按违约论处,应扣违约金30%。

十二、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并无严重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应给予年终奖励。

十三、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四、由于国家政策上的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方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概不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家政劳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家政劳动合同4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分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分)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9年 月 日。

家政劳动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姓名):

签约日期:

家政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上从事_________工作。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纪律、安全作业等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五、甲方按月累计计时、计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每月20号(节假日除外)以货币形式发放劳动报酬。

六、甲方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险,费用为壹佰元,由乙方工资中扣除。

七、工龄在一年以上,并按公司规定节后按时上班者可享受7天生活补助待遇(至春节)。

八、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既不能胜任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培训期(甲方不再支付报酬)

2、见习期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如擦玻璃不带安全带,地板水乱用,机器违规操作,骑车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弄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应照价赔偿。

十二、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工资照常发放,但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否则按违约论处,应扣违约金30%。

十三、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并无严重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应给予年终奖励。

十四、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五、由于国家政策上的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方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概不负责。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政劳动合同7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劳动合同8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登记号

乙方(签字)登记号

公司(盖章)

家政劳动合同 第2篇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实现家政工人体面劳动 第3篇

家政工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做饭、保洁, 照顾小孩、老人或者残疾人, 甚至还有宠物。从业者大部分是女性, 也有一部分移民工人中的男性, 后者往往从事园丁、保安或司机等工作。家政工人往往是小时工, 为一个或多个雇主服务, 也有全日制家政工人。还有一些家政工人是灵活就业人员, 这样的人往往在工作条件、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方面有较大的选择权, 甚至在为私人雇主服务的同时还从某些机构领取工资。家政工人, 尤其是全日制的移民工人, 常常是和雇主住在一起。

各国、各时期的家政工人的数量一直在增长, 但构成往往不同。有人认为工业化国家家政工人的增长是由日益增长的收入差距造成的。然而在低收入的农业经济或非正规经济中, 家政工人在全体就业人员中的比例占的最大, 尤其是艾滋病蔓延的地区。

家政工人的工作组织及工作强度一直在变化, 越来越多的妇女参与到家政服务工作中去, 这导致她们对自己家庭家务的照顾越来越少。除此之外, 老龄化、国际和各国国内各地区之间女性移民工人的数量越来越多, 各国在进一步减轻对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的责任, 都使得离开家庭外出提供家政服务的人难以兼顾自家的家务。

未得到足够保护

家政工人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 长久以来, 她们的工作条件一直较为危险, 报酬不高, 没有保障, 没有就业保护。雇主对家政工人的盘剥比较常见, 尤其是对其中的童工和移民工人。她们因为年龄和国籍受到歧视, 由于住在雇主家里, 往往要承受语言暴力以及身体侵犯。经常有媒体报道此类事件, 极端情况下有家政工人自杀或被杀害。

家政工人尚未达到体面劳动的程度, 其原因是社会和法律并没有对她们提供足够的保护。家政工人被有意或无意地排除在一国的劳动标准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都是这种情况。例如, 家政工人不能享受完全的生育保险保护, 这就使得她们在产假期间没有收入, 甚至因休产假而失去工作。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 雇主可以在家政工人怀孕时辞退她们。虽然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不符合法律的精神, 但总有消息告诉我们, 因为生育而导致的裁员往往发生在家政服务业。

还有一些国家把家政工人排除在职业安全和卫生保护体系之外, 因为有的人认为家政工人是在居民的住所内工作, 而住所是安全的。她们往往只能享受到很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只有少数国家的失业保险覆盖家政工人。

如果想实现家政工人的体面劳动, 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她们的特点, 而大多数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往往忽略这些特点, 把家政工人的社会保险责任推给了私人雇主。

易被忽视的工作

家政服务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 有以下特点:

首先, 家政工人劳动的工作场所不是工厂、办公室、街道或农场, 而是私人住所。这就使得常规的管理措施, 如劳动监察, 无法发挥作用, 这对政府的监管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不仅如此, 家政工人和雇主接触密切, 甚至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感情来往, 尤其是家政工人与被照顾的老人和孩子之间。虽然这样会使得家政工人和雇主之间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 但是同时也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模糊化。这往往会导致雇主独断专行, 尤其是在法律法规缺位的情况下。

其次, 付费给家政工人从事的家务劳动是家庭成员可以免费进行的劳动, 人们往往认为这些劳动毫无价值, 对经济没有什么作用。这也是家政工人的报酬很低或者被拖欠的原因。家政工人多为女性, 她们是弱势群体, 教育程度不高, 报酬也更低。

再次, 家政工人在工作谈判方面的实力不强大, 因为她们的劳动是看不见的 (在家里, 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她们的劳动也是分别进行, 而不是很多人一起进行。一旦发生争议, 鲜有举证的同事来支持。移民工人的这种劣势更明显, 因为她们不熟悉当地的语言, 无依无靠。

以上种种, 加上报酬低, 家务工作内部环境稳定, 使得家政工人难以组织起来争取一个有利的工作条件。同时, 由于工作场所即住所, 工会常用的保护手段无济于事。即便家政工人想方设法组织起来进行集体谈判, 法律法规也对其组织工会设置障碍, 因为她们的雇主是家庭, 算不得“企业”, 况且家务劳动不是商业行为, 也不产生生产效率。

所有这些, 都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家政服务算不上“真正”的工作, 也使得人们往往忽视它, 看低它的价值。但是, 也有一些国家在采取措施, 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来改善家政工人的工作条件。例如, 比利时和法国规定了家政工人的最低小时工资, 降低了雇主为家政工人提供社会保障的门槛, 简化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程序, 同时还设计了一些制度来激励雇主为家政工人上保险。

争取实现体面劳动

从国际范围看, 家政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别不大。目前的国际劳工标准对家政工人提供有实质意义的保护, 因为这些标准既没有针对家政服务工作的特殊情况, 也没有明确规定一国的社会保障范围不能把家政工人排除在外。2010年国际劳工大会设专题来讨论如何实现家政工人的体面劳动。大会准备对此问题进行2次讨论。就是说, 2010年国际劳工大会上会讨论家政工人体面劳动的重要性和可能采用的国际文书形式。到2011年国际劳工大会上将有一个最终的决定。

如果要想制定针对家政工人的国际标准, 需要明确一点, 就是家政工人本应受到目前国际劳工标准的保护, 只是因为其在工作内容、工作场所、与雇主关系方面存在特殊性, 所以要做一些额外的专门规定。

丹麦孩子的家政劳动课 第4篇

每周一次学做饭

在丹麦,家政课说白了就是教学生如何做饭,但其范围又不仅限于此,还包括学习食品知识、做采购计划及打扫厨房卫生等。让我们看看丹麦最新的家政课教学大纲是如何规定的:“家政课的教学目的是学生通过全面的学习过程,掌握知识和技能,为他们今后能处理和应对自己的个人生活做好准备。学生要学到实用的技能以及对本国和他国饮食文化的了解;了解食品、家庭和消费如何与社会因素互动;同时还要懂得一个区域的资源及环境问题,对个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生活质量意味着什么。”

家政劳动这门课在丹麦已经有100年的历史了,最初是专为女生设立,教她们如何做饭及掌管家庭财政。现在则是男女生平等参与,以学习制作健康饮食为主。近几年,为减少肥胖孩子的数量,让孩子吃得健康,丹麦的政府、学校和公共机构做了很多努力,想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自立的生活能力。于是,家政课一下子变得任重道远。

丹麦小学生从四年级便可以上家政课,一般学两年,每周一次,一次2小时,包括做饭、品尝和收拾。学生离开时,要保持教室和没用前一样,所有东西必须放回原位,以便其他同学来时就能用。一般学校都有设备齐全的家政课教室,里面配有6~8套做饭设备,各种餐具一应俱全。学生做饭时一般按2~4人分组。每堂课的采购经费则按学生人头计算,由学校提供。

教丹麦学生做鱼

我在丹麦上师范学院时,曾有机会给丹麦的学生上过一次家政课,教他们做鱼。别看丹麦几乎四面临海,但当地人吃肉要比吃鱼多。这是因为鱼比较贵,还有就是他们不太会做。但鱼又是高营养的食物,丹麦的营养机构建议每个家庭一周至少要吃两次鱼。

按照我的课堂设计,授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的理论课上,先问学生丹麦都有什么鱼产品,让他们按组选出喜欢的鱼,到网上搜寻有关资料,包括鱼的生活水域、捕获季节、有哪些营养等等,最后再让每组找一个有关这种鱼的菜谱。

第二次课是实践课,学生们按照各自选择的菜谱做饭,老师则在小组间查看,发现有不妥的地方及时告诉学生,并回答学生的提问。饭菜做好后,每个小组要向其它小组的同学和老师介绍他们的做法,为什么选这种鱼和各种配料。然后大家坐下来一块吃。吃的同时,孩子们会兴奋地发表意见。

还记得那堂课上,得到各小组一致认可的一道菜是:菠菜烤三文魚,就是把三文鱼切成小块再和菠菜叶、奶油、奶酪丝拌在一起,放到底部铺了酥皮的烤盘内烤熟,味道确实很好,不少同学都说回家也要做。这样,让孩子们吃鱼的目的达到了。

丹麦的家长对家政课都很认可,认为它让孩子从小就学到基本的生活技能,在他们独立生活后不至于慌了手脚。有的孩子回家后还把学到的菜谱教给家长,和父母一起做饭,家庭气氛更加亲密、融洽。

另外,家政课还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一种创造的喜悦,培养了小组合作精神,增强处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这些,其实对中国孩子来讲尤为重要。

责编:王敬川

家政劳动合同 第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加盟商。

第2条 合作原则:友好平等、精诚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3条 目标:依托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成熟的服务经验,整合行业资源,共同打造一个规范化家政品牌公司。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4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品牌的所有权。

2、拥有对乙方使用品牌商标的监督权。

3、收取品牌加盟费。

4、不承担乙方产生的任何投诉或赔偿。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1、授权加盟合作成员统一使用甲方冠名,挂牌名称: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加盟店。

2、甲方可以协助加盟合作成员进行服务人员培训。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公软件支持,并指导培训相关人员使用。

4、甲方提供来自当地家庭服务网络中心的订单,帮助乙方提高业务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冠名的加盟店招牌。

2、获得甲方免费提供的管理咨询与服务人员培训。

3、获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4、获得甲方提供的来自当地家庭服务网络中心的订单。

第7条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风险自担。

2、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制止和报告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乙方不得同任何与甲方现有业务范围内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

4、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5、乙方自行处理产生的任何投诉、赔偿、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章 经营约定

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 热线:023-5858 6866 1 / 3

第8条 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经营区域及独占性。

1、内容:拥有甲方授权加盟合作成员统一冠名。

2、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终止,时间为一年。

3、经营区域: 市 区(县)街道(乡镇)

,该店面现在的经营内容:。

第9条 加盟费用

1、经双方友好协商,加盟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由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甲方。

2、品牌管理费_________元/月。

3、乙方企业建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章 不正当竞争的禁止

第10条 双方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贿赂对方工作人员,不窃取、不泄露对方技术和商业秘密。第六章 违约与责任

第11条 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限期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12条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时,不视作违约。

第13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等。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14条 合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继承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第15条 合同解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的。

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 热线:023-5858 6866 2 / 3

第16条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17条 甲、乙方双方保证自身所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甲、乙方双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的行为给对方或其他加盟合作成员及代理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18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中区域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市怡家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家政服务人员劳动合同 第6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

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7.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跟甲方(用户)说明外出原因。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三、合同解除: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四、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订立后马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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