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2024-09-14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精选13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1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霍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政府4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及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开展检查工作。仔细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走村入户,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加强涉农政策宣传工作,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把开展检查和查处农民来信来访结合起来,把宣传涉农政策和了解基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此次自查,共涉及六大类、32项涉农资金,总计5673.25

万元,其中xx年年2451.6万元,xx年年3221.65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乡镇财政收入大头被集中,而支出庞大,已是乡镇的沉重包袱。xx年年我镇完成财政收入2179万元,其中国税调消费税420万元,乡镇真正实际可用财力仅有770余万元,乡镇无税可收现象依然存在。而乡镇供养行政、事业在职74人、退休人员45人,每年基本工资支出近500万元,再加上年休假补助、效能补助、值班补助等没有列入体制补助项目的人员支出,全镇用于人员个人支出就达580

万元以上。因此,用于保障办公和事业发展支出所剩无几。但乡镇每年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等乡镇硬性考核工作,都须大量财力支撑,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达标活动也须财力保证;村村通养护、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三线三边整治等项目上级财政补助远远不够,镇财政要拿出很大一部分财力配套。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镇财政包袱,乡镇财力捉襟见肘,税源匮乏,这就使乡镇不得不挤占、挪用部分专项资金。镇村两级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往往由于争取一个项目扶持资金的有限性和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资金,形成矛盾,造成缺口很大,这就使镇村两级不得不多头申报,争取其他资金弥补缺口,把一个项目干好,不搞半拉子工程。同时项目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申报难,乡镇为了自身发展需要,不能等项目、等资金,部分是先干后申报;二是由于乡镇可用财力有限,乡镇配套资金流于形式;三是乡镇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仍然存在,镇村两级项目建设积极性高,一建了之,后期管养缺资金,养护不到位,项目建设效益大打折扣。

加大查处、决不姑息。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的项目申报。

总结整改、建章立制。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xx年年以来专项检查发现的三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2篇

根据《市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xx]47号)要求,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涉及我办xx~xx的涉农资金共有6个项目(1、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2、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费;

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6、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资金总额为4005.41万元。其中上级安排项目为:

1、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2853万元;

2、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费221.47万元;

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8.98万元;

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8万元;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

1.76万元;

6、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为:

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24.2万元;

2、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218万元。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的涉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实施。50万以下的项目,经班子领导讨论直接委托施工队进行施工;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进行邀标,选择施工队进行施工;200万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进行施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3篇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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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4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xx年、xx年xx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xx年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

代发水库移民款

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xx年、xx年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xx年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xx年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xx年年至xx年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

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

我区在xx年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5篇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范围为2013-2014;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15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6篇

市级有关部门及市直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5〕69号),根据省里的部署和通知要求,我市决定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头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层层落实。

二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对近两年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多发领域、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包括2013、2014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情况;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包括市级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未按要求拨付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4月启动,5个月内完成,分为6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10日前)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10日前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的绍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部署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4日前)

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市级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于4月24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查自纠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项目,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其中2014年全省涉农专项审计过的专项资金可不再重复检查,着重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并逐项核实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 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落实、制度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管理等环节,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抓好自查自纠情况的落实,同时配合做好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我市的重点检查。

(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6月1日—7月15日)配合做好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重点检查。

(五)整改完善阶段(7月20日前)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和部级重点抽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结合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同时,要把握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相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7月2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报送整改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

(六)全面总结阶段(7月20日—8月20日)市领导小组在汇总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级、部级重点抽查反馈意见,对我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整治行动进展。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整治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协调、督促。

(三)严肃财经纪律,讲求工作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财经纪律,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务求取得实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信息交流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工作动态,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7篇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4

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xx年、xx年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xx年—xx年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

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xx年年1073.31万元,xx年年3058.67万元。

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xx年年40.14万元,xx年年336.95万元。

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xx年年223.63万元,xx年年2738万元。

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

xx年年1209.72万元,xx年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xx年年175万元,xx年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

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xx年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

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

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涉农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8篇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54.8380万元,20xx年收入208.5013万元,20xx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xx年支出208.5013万元,20xx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 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县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9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XX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XX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争取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XX户,20xx年改造危房XX户,涉及补助资金XX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

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

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

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巴江乡专项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第10篇

自查的报告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我乡将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将问题解决方案和所涉部门及人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分管负责人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巴江乡采取年初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巴江乡纪委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总结 第11篇

为确保此次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社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联系人,一把手亲自负责,专人办理,各股室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强力推行专项整治行动。

一、自查要求

要求做到涉农项目资金用在项目建设上,实行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不得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

二、自查项目内容

从20**年至20**年度我社申报的美溪明智茶林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项目1个,省级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5万元;申报美溪明智茶林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1个,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50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项目资金4万元);美好乡村建设项目4个网点,即宏村综合服务中心、宏村屏山村综合服务中心、西递叶村综合服务中心、美溪兰湖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级财政拨付项目资金计3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企业又将项目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

三、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经县供销社领导小组实地检查以上项目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一) “弋江源”茶叶冷链物流系统、连锁经营网络建设项目是我社于20**年申报的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批拨涉农资金25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标准化钢结构茶叶仓库**00㎡,**0吨茶叶低温贮存冷库一座(购置压缩制冷机6台、附机、蒸发式冷凝器6台、网络信息设备1套、冷链车辆2台),投入**万元;建设茶文化发掘传播于一体的“弋江源”茶文化楼1座,投入资金**万元。

(二)黟县500亩生态茶园改建项目是我社20**年申报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总投入**0万元,其中财政支持70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资金尚未拨付。

(三)我社申报的市美好乡村综合服务中心暨“新网工程”示范网点建设项目4个:

1、宏村美好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用品库房改造投入3.8万元,职工活动室修建投入6万元,添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投入2.2万元,项目资金**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西递叶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用品库房改建投入5.2万元,农资商品库房修建2.3万元,附属设施建设及添置设备3万元,项目资金**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3、宏村屏山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用品库房改建投入4.8万元,附属设施建设及添置设备2.2万元,项目资金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4、美溪兰湖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新建日用品门市部投入6万元,附属设施建设1万元,项目资金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12篇

一、个人基本情况 ……

二、对照先进典型、文件规定、纪律条款、对照检查表的相关参照信息,自己做得较好的方面及产生的实效

……

三、对照先进典型、文件规定、纪律条款、对照检查表的相关参照信息,自己做得不足的的方面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

四、自我反思,最值得自己注意的方面。……

五、自己加强思想政治的净化和道德品行的修炼的计划和打算。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第13篇

行动的自检自查报告

市安监局:

按照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活动,截止6月2日,共深入全县客运企业7家,客运站7家,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234人次,下发企业整改通知书6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运管站制发了《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由方正县安监局局长李佳辉任组长、方正县运管站站长吴士有、方正县交警大队副队长李军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方正县运输管理站,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此次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在专项活动工作中,全县各部门积极深入辖区内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对7个客运企业7个客运站的法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驾驶员开展了 1 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客运企业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同时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的宣传,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客运站场的候车大厅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在主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扩大群众的受教育面。通过广泛宣传,有力地提高了客运司机和场站管理人员的整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专项活动氛围。

三、严格检查、重拳打非

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客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落实,特别是积极做好与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联合开展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道路客运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0多人次,执法车辆50辆次,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40起,排查客运企业2家,客运站2家,出租汽车公司1家,发现安全隐患两起,督促整改落实两起,整改落实率达100%。

四、认真履职,落实责任

全县围绕“三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一)从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入手,在源头管 2 理方面,严禁没有安全保障的运输经营业户进入运输市场,加强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特别是强化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管理,建立健全“谁检测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责任制,所有班线车辆全部按时进行了二维维护。督促客运站加大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力度,加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禁超员售票,超员检票和超员出站,并严格开展“三品”检查工作。

(二)深入道路客运企业,认真检查驾驶员培训教育、资格审查、GPS监管(包括GPS安装情况和监控到的违章处理情况)车辆二级维护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三)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的,坚决不予许可。严格落实对夜间途径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夜间开行客运班线的规定。

(四)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特别是旅游客运,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农村客运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管理规定。

(五)督促客运企业对公安部门今年以来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进行清理查处理。

五、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在亨达客运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汛期及突发事 3 件安全预案,后督促其整改,现已整改落实并通过了复查。在方通客运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细,后督促整改落实并通过了复查。在鹏程公路客运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进站、出站营运客车检查登记表部分车辆没有检查人员签字,后督促整改落实并通过了复查。通过集中开展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法制意识、安全责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促进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稳定。

方正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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