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2024-05-13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精选6篇)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第1篇

关于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元宝山街道工委书记 白书强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现就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模糊。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权利下放等原因,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职能超载、负担较重。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与社区重复,同时承担行政管理和服务居民的职能,由于缺少完成任务的职权、条件和经费,造成了街道权责不统一,看得见、管不了现象突出。

二是社区行政化现象明显。区职能部门过多地向街道下达工作任务,街道只能将工作延伸到社区,导致社区偏重行政职能,使社区成为了各部门的综合“下设机构”,无限小的权力承担着无限大的责任,过重的行政化负担,削弱了社区自治服务职能。

三是社区“两委两会”服务职能弱化。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由于缺少专业人才,能够融入社区的正式组织少,导致社区居民活动形式单一,多以文体活动为主,缺少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生态环保等公益慈善类服务组织和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幼教、老年健康、美体健身等社会领域类服务组织。同时,各社会组织均为纯民间社会组织,由于缺乏资源和获取资源的能力,只能通过社区经费投入,社区帮建单位支持开展活动。社区共建理事会受调协机制、激励机制、督考机制不完善,以及各成员单位参与热情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组织开展活动不多,对居民需求了解不全面、不深入,一些合理诉求解决进展缓慢。特别是一些属于区级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直接转嫁给社区负责,使社区成为责任的集中地、矛盾的聚集地,也降低了群众的认可度。

二、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针对现有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建议通过精简街道机构、分流工作人员、下沉服务职能,将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投入到社区,着力构建起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管理新体系。

一是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职能。将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街道主要行使统筹规划、资源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和综合治理的职能。对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事务、开具相关证明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无授权即废止、主责部门承担主业”原则,规范基层重要事务运转,切实为社区减负,向社区还权。对于因工作需要确需由社区参与的活动,由社区帮建主管区级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按程序进入,主责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对于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必须由主责单位牵头,社区配合,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二是整合优化街道组织机构。减少街道领导职数,将班子成员下沉到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将街道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强的部分机关干部分流充实下沉到各社区任副职(原编制、职级和工资待遇不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街道各科室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臵党群工作、城市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服务管理机构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扁平化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为居民和驻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完善社区“两委两会”职能。设立专门机构或明确1个部门专门管理社会组织,加大扶持培育公益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力度。建议成立“社会组织管理科”,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出台社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标准。对于社区办公用房出租给社会组织的,租金收入上缴区财政后,按比例返还至社区,调动社区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对于社区办公用房免费提供社会组织使用的,允许社会组织通过为居民开展各项免费的公益活动等方式反哺社区。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按职责权限,将区直部门纳入网格,设臵联络员,定岗明责,分担社区行政管理事务,切实发挥社区共建理事会作用。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第2篇

摘要:街道办事处处于我国政权体系的终端,最基层的管理单位,是连接政府和社区的桥梁,在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进入转型期,街道办事处这种原有的基层政权体制逐渐显现出其自有的问题——职能超载、职权受限和地位尴尬等。因此,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主要对我国现有的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进行探讨与分析。

关键字:街道办事处 社区管理 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单位制的运行基础不复存在。我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转变成街居制的为主导。街道办事处这个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街居制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不断提高。这促使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为社会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部署,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就必须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必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政府职能上实现根本性转变;就必须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法制型政府。

一、基层街道行政组织职能变化的现状

街道办事处自20世纪50年代设置以来,就定性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居民事务代理、社会救济和优抚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大规模的建设和快速发展,城市人口迅速扩张;城乡社会流动加快,城市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

街道作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区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现在的街道行政组织承担着“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治安稳定”的职能。这五项职能每一项都是一个大课题,涵盖了丰富的内容。尤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任务越来越重。不管是日常工作,还是突击任务,职能不断增加,工作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的事务都需街道行政组织承办,与传统意义上的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比较,现在的街道办事处在职能上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而来的是基层街道行政组织在街道发展、行政服务和行政管理上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领域。随着街道办事处职能不断丰富,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政府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坚强基石。

二、基层街道行政工作中的新矛盾

面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街道办事处也面临很多新矛盾、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管理服务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街道办事处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抓招商引资、服务重点项目、服务企业,保持税源增长等,成为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我们使用的绩效管理模式,指标明确,任务具体,对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管理模式在街道办事处这个层面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1.从绩效管理体制来看,绩效目标值通常由政府绩效管理部门,根据上工作完成情况和本预计的增长速度和发展要求,提出绩效管理指标下达到基层。可以说,政府绩效管理的指标是在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基数上形成的。更具体更细化来看,这些具体指标基数,是由实际从事这些工作的各职能科室和各相关责任人提供的。这样就形成了“自己定任务,自己来完成”的情况,因而“留有余地”成了一种惯例。这种模式严格来说,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管理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从绩效管理具体实施过程来看,政府通常在年初下达绩效管理指标,各街道办事处和基层职能部门也是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把绩效目标细化,层层分解到职能科室和各相关责任人,实际上形成了“千钧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促进经济发展、强化管理、优化服务需要最大限度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千钧重担大家挑”往往会造成职责不明确,主体不清楚,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一般来说“谁都管”其结果就会“谁都不管”、或者“谁都管不了”。“人人肩上有指标”较容易使人满足于仅仅完成计划任务的现状,人是有惰性的,“跳起来摘桃子”对责任意识强、积极上进的人管用,一般人员则不容易做到。传统管理模式对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服务质量等都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二)行政管理机制与行政效能的矛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很多新的举措直击以往几十年一贯制的要害。但街道现行的行政管理机制基本上还是过去的老框架、老办法,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要求。街道办事处机构庞杂、人员过多、效率不高、服务功能弱化。主要表现在:

1.机构设置不合理。各个街道机关内部机构一般都有十几、二十多个,过多过杂过细,通常是各唱各的戏、各敲各的锣。设置太细不利于发挥整体合力,提高行政效能。

2.职能设置不科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职过多过滥,造成领导之间管理职责不明确;中层领导职位数量设置不合理,存在职能相近、功能重复,劳逸不均等问题;个别部门“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极少数人无责一身轻,上班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买基金、上街购物、随意离岗办私事等怪现象在机关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现象是行政机关的“毒瘤”,究其根源还是“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的原则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贯彻落实。

3.人事编制复杂。目前街道办事处机关各类性质的人员都有,既有国家公务员、又有事业人员、既有劳动合同制工人,又有借用人员和临时工。人员关系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不仅造成机关人头费用偏大,街道财政负担加重,而且很难保证基层行政机关的行政执行力。

4.缺少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行政机关分配机制几十年一贯制,吃“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街道行政效能的提高。

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运行中暴露出来的这些矛盾和问题,从表面上看有些是个人素质问题,有些是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根源上分析,是当前街道机制性

障碍的外在表现。这种行政管理机制不仅影响了基层执政能力的提升,从提高行政效能的角度来看,也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实行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三)居民需求与服务缺乏的矛盾

时代在进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这对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公共服务严重缺乏。

1.再就业服务压力大。“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增加了街道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压力。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不少企业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下岗待岗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其成年子女就业难。这部分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形成社会问题,需要基层街道办事处下大力来解决。

2.服务民生问题要改善。由于历史原因,一批支农返城人员、半边户、特困户等形成了一个生活无来源的困难群体;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需要政府承担起帮扶困难群体,关心、帮助和解决这部分人实际困难的责任。

3.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居民活动场所缺乏,多数社区办公用房不足,经费有限,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受到制约;必要的群众活动场所缺乏,开展积极、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得不到基本保障;现有的公益型群众健身器材与群众的需求之间尚有一定缺口等等。

4.社会公共服务任务重。以老龄工作为例,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显著增多。关爱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政府以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居民营造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休闲娱乐环境、基本的社区卫生保障条件和必要的家政服务等。目前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无论是“硬件”(如:服务设施、志愿者服务队等)还是“软件”(如:人口资源数据库等)都很缺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仍需要完善。

面对这些矛盾,街道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发展的需要,以更高的起点、更宽的眼界、更高的标准来谋划和推动自身发展,不断开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就需要变革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几十年一贯制的工作机制,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与现实之道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街道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笔者认为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通过行政体制改革,破处旧体制中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弊端,探索新时期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的办法,对街道行政机构的功能、规模、机构、人员、资源等进行的整合,对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流程进行再造和革新,建立规模适度、服务完善、管理科学、依法行政的街道行政体制。

我们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进行了初步探索。按照“强化服务功能,坚持效能优先,创新组织设置,实施流程再造”的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来实现街道行政体制改革:

(一)优化街道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

我们创新街道行政组织结构,实行大部门工作机制。成立“XX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履行原街道办事处承接的公共服务与管理的提供与监督;社区建设指导、城市管理、经济发展与服务、综合治安、社会稳定等职能。整合后的“XX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和“XX街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社会综合治安管理委员会”,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负责本辖区的行政工作。“XX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将职能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整合和定位,并据此对内设科室进行了新的调整。“XX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下设“三个中心、一个办公室”。即:街社区服务中心、街协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凡涉及相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职能,全部集中在大科室内部流转,而不会因为职能交叉或部门衔接不畅降低工作效率。大科室制对于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是一种较好的方式。

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职能配置需要科学的机构设置来履行。在优化行政组织结构中,关键是要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科学规范部门职责,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结构。既解决了有些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也解决了有些部门编制过少、人员不足的问题,做到职能与机构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编制相匹配。初步形成了精简、统一、高效及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二)以建立服务型街道为目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对政府管理形成巨大压力和挑战。由此,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保障。为了理顺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我们成立了“三中心,一办公室”:

1.成立街协管中心,推进管理职能集中和综合执法集中,提高工作效力和执法实效。成立综合执法队,承担辖区内城市容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环保及其他应当下沉到街道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工商市场、质监、药监、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综合执法队对“城管”和“综治”一肩挑。综合执法队的每位队员,既要做城管方面的工作,同时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也要负责治安方面的工作。根据定岗定人的要求,进行了重新配备和安排,改革后综合力量得到加强。

2.成立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改革、规范和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全面引入标准化、程序化流程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计划生育、残疾人救助、帮扶及康复、劳动保障及再就业、社区民主自治、自助式物业服务等面向居民和企业的公共服务办事项目,统一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完善了辖区居民公共服务的平台。

3.成立街企业服务中心和地区商会(如相关的行业协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将街道经济发展、企业服务、行业自律、统计、招商引资、创业引导等职能整合到中心,主要履行服务招商引资与重点项目、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与推动行业自律、地区区域统计、中小企业创业等职能。

4.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探索试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主要把政府的管理权相对集中,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指导社区建设,强化公共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发挥协调、督办的职能作用,做好街道机关内部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外包新机制,用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节约行政成本等。

此外,在街道层面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组织。街道层面成立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站,将职工维权、青少年维权、妇女维权等予以整合,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

建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组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协会,及时反映群众卫生健康的需求,监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优化街道公共服务水平,使服务方式更开放,服务向市场开放

为了解决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矛盾,加快职能转变,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们通过两个渠道来探索解决之道:一是加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专多能”,优化服务水平;二是公共服务向市场开放,通过公共服务项目外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1.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我们在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是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下设一个中心办公室、一个对外服务窗口、服务窗口涉及劳动保障、就业、低保、残疾人、计生、老龄化等公共服务内容。居民在服务窗口可以办理自己希望办理的事务。街社区服务中心采取垂直管理与分片服务相结合。设10个社区服务区、66个服务片;所有服务区的服务员均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为居民群众服务,减少了受理环节,方便了群众办事。

2.将公共服务向市场开放。我们针对辖区内的环卫工作状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的方式,积极探索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新途径。既避免了政府大包大揽,又提升了服务水平。此外,街道统筹利用辖区内各种公共资源,鼓励发展综治协会、文体协会、行业商会等多种形式的协会组织,并鼓励这些组织参与辖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更多的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能用市场方式解决的问题,尽量用市场化方式来解决,不断拓宽街道为企业和居民服务的渠道是我们今后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方向。

我们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在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时,努力从体制机制上改变政府既是政策的制订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带来的弊端,把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作为街道改革攻坚的基本目标之一。关注和满足居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并利用多种形式拓展公共服务渠道,而不仅仅是由政府单方面承担,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体制街道

建立和完善街道公共行政管理体制,依法明确规定街道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有利于街道各部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有利于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更加有效地保障和促进街道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街道各部门更加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责。通过认真履行公职,维护公共秩序,实现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

1.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的作用。推进街道制度和管理创新,主要是要加快实现街道的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根本转变。例如在加强公共服务项目外包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外包项目评审办法》、《服务项目外包合同样本》、《外包项目招标书》、《外包项目招标邀请函》及《服务项目投标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突出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其公正有效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现。我们认真清理了历年来街道办事处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废弃和修订了一批过时、不完善和与上级现行规定有矛盾的制度性文件,同时在落实上下功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双创”工作绩效管理办法》、《违法建设控违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从而确保行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3.强化民主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规范街道的决策行为。我们通过实施“党员建议案”制度,实行民主管理,通过“XX街党员之家”网站发布施政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辖区的社会事务等权利。

4.坚持政务公开。加快“阳光政府”建设,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是公开透明的基础。我们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提高街道信息质量,及时、全面、真实地发布政务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努力提高街道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

5.突出便民高效。我们不仅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服务性机构和组织,而且引进了ISO2000质量服务体系,制定了“服务员工作制度”、“办事服务指

南”等规范性管理措施,改进和完善街道的行政服务制度,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能,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

基层街道行政组织,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强调用制度管人管事,才能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程序,规范管理流程,才能在行政体制改革上有所作为,也才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因此,建立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没有前途。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发展,我们尚处在研究和探索阶段。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要有很大的勇气、决心和魄力。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只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勇于探索,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就一定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第3篇

一、城市化进程中社区股份制改革意义深远

1. 社区股份制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社区股份制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 长期以来“人人有份、人人无效”的集体资产运作体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经济合作社, 发展到今天面临着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管理体制不健全、集体资产流失、资产经营缺乏增值激励机制等新情况、新问题,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村民对村“两委会”的信任度;另一方面, 城市化进程加快、撤乡建街和撤村建居的客观形势变化, 对农村集体资产有效运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城市发展建设中, 农村特别是城郊大量土地被征用, 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集体经济失去了赖以发展的载体, 从某种意义上讲, 近郊农村已不成其为农村, 农民离田上楼, 普遍面临经济、社会管理组织形式的重大调整, 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 如何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已成为各村居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因此, 无论从城市化建设、村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考虑, 还是从社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主观愿望出发, 都迫切需要有一种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农村股份制改革也就应时而生。自2005年陈桥街道开始搞大开发, 沿九圩港一线用了8个月的时间拆出了一条沿港路, 现在叫荣盛路。同时启动的还有农民定居点的拆迁。没有拆迁就没有发展, 这是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因为房子是老百姓最主要的财富形式, 而农民又都有故土难离的思想。围绕着拆迁形成一系列的矛盾, 包括土地房屋价格矛盾, 安置面积矛盾, 原来积累的建房矛盾, 计划生育矛盾, 邻里关系矛盾, 家庭内部矛盾, 个人经济问题等等, 因为拆迁进程加快, 原来一直隐藏着的矛盾一下子全暴露了。不解决这些矛盾而一味强拆, 明显是行不通的, 要一一去化解, 需要有大智慧。

2. 社区股份制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是明晰了产权关系。集体资产在改革之前, 好像是玻璃罩中的“蛋糕”, 农民看得见摸不着, 而且对集体资产的拥有份额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通过改革, 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到人, 并可实现按股份分红, 使得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农民的利益直接挂钩, 产权关系真正得到了明晰, 农民的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得到确立, 从而激发了村级经济的发展活力。二是促进了社会稳定。股份改革使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认识更加明晰;股权分红, 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农民参与发展、做大资产的意愿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 原先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部分遗留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步得到了解决, 这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安定祥和的外部环境。三是创造了并村进而合并社区的条件。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撤村建居、合并社区等调整解决了难题。改革之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 不会因为撤村建居、合并社区的变化而改变资产的所有者, 持有股权证书的股东永远是资产的所有者, 彻底排除了由于各方面原因被调整集体资产的可能, 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3. 社区股份制改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农村社区股份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组织形式, 适应了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内在变革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主要表现在改革的不彻底上。一是从产权上看, 其本质仍然是村级集体经济的表现方式。尽管股份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进行了量化, 但大部分村组仍然保留了不同比例的集体股, 而且大部分村居还只是进行了组级股份制改革, 产权仍然不清晰。从一些较早开展股份制改革的地区运作情况来看, 由此引发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开始增多, 已经制约了社区股份制实体的自身发展, 从长远角度讲是一种不安定因素。所以农村社区股份制在产权改革上今后仍需要不断地深化。二是从体制上看, 政企不分、职责不清普遍存在。改革后, 股份制实体与居委会合署办公, 董事长由社区书记兼任, 可以说是“一套班子、二块牌子”, 政企难分。注定了实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 还要担负起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职能, 包括一些行政管理, 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服务等工作, 这些本应由政府、社区、居委会担负的工作却成了实体的职责, 无形中增加了负担, 在市场竞争中先天不足。同时, 社区股份制实体的法人形态定位也不够准确。作为社团性法人, 它却需要运作大量的经济活动;作为企业法人, 它却又受到社区事务大量工作的牵制。三是从发展后劲上看, 内在动力明显不足。除缺乏前面涉及的有效的激励机制, 缺少懂经营、能管理、善创新的核心人物外, 还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 主要是在股权配置上, 社区都采用了封闭式模式, 一方面股权持有者仅限于本社区的居民, 无法吸收社区以外的资金。另一方面股权缺乏合理流动的机制, 股权不得转让、买卖、继承、抵押和退股提现, 仅作为分红依据, 股民拥有的处置权受到很大限制。

因此, 目前的社区股份制只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一种组织形式、一种过渡形态, 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 也不是最终的企业形态, 它只是一种制度的创新, 其存在的局限性注定了改革必将继续。

二、陈桥街道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做法

紧挨着长江人工开凿的九圩港沿河而居的农民原先耕种着自己的土地, 因为南通船舶配套集中区的开发, 土地被大量的征用, 而农民定居点的建设也大量征用着土地, 此外公路建设、园林绿化等等对农民的耕地也提出极大的需求。有的符合国土利用规划, 有的还一直租用着, 有的虽然并没有搞开发, 却改变了土地用途, 比如宁启高速公路和通宁大道沿线的绿化, 经过的几个村子, 那是几百亩的土地。一个村民小组一般只有200亩左右的土地, 可想而知, 建设一条绿色长廊动辄需要几个村民小组的耕地。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 首先是对其面积的确认, 土地征用过程中, 边角田和零星空地如何计算也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一条道路是直的, 但是道路和农田之间并不全是水平或者垂直, 那么边角田怎么办, 很多没法种植, 或者因为水系调整, 种植品种调整, 使得种植效益大打折扣。但是连同边角土地全部征用又不符合国家政策。以2004年南通市政府10号文下发之前和之后又分两代。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和铁路建设征地属于上一代, 陈桥街道的高速公路建于2003年, 征用农民大量土地, 每亩只付出12 000元的代价, 铁路只有每亩4 800元, 这里面有很多隐患, 甚至可以说是定时炸弹。建设宁通铁路涉及陈桥街道的长路村, 五里树村和树北村等三个村。而铁路建设的时间是1999年, 陈桥街道是2001年并村的, 这里又牵扯到并村前后的财务, 农村集体财务账目很复杂, 有的是一团乱麻。高速公路建设中, 有的组用地面积很大, 比如陈桥立交用地240亩, 最多的一个组用了80多亩, 虽然经过调田, 但是还是有几个用地大的村民小组人均面积低于5分田, 最少的只有人均两分田。后来港闸区政府专门发文解决陈桥立交用地的问题。而有的村二次调田没跟上, 到2004年农业税免征,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起点。但对征用土地的村组农民来说, 也是一个老大难的起点, 个别村就再也没有能够调整田亩。只能以12 000元一亩总额划分一定额度, 一年一年支付, 到了支付不起的那一天, 也就是矛盾爆发的一天。2004年南通市政府10号文之后, 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生活保障。这个保障的方案虽然有很多瑕疵, 但是对大多数失地农民, 起到了一个土地换保障的作用。从2005年通宁大道安置开始, 陈桥街道已累计安置6个村88个批次共2 320人。

社区股份改革的主要做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坚持原则, 制定政策。

原则和政策是推进社区股份制改革的关键。为推进股份改革工作,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 从指导思想到基本原则, 从产权界定到股权设置, 从组织结构到分配关系, 形成了比较严密的政策体系。政策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 明确股份改革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坚持从组民分配的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原则;坚持应该持股人员一个不漏, 不该持股人员一律不享受原则;坚持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为组民共享原则;坚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坚持股权分红与组级经济效益挂钩原则。第二, 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撤村建居后, 原村集体资产、集体积累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所有, 不得平调、侵占和私分。第三, 明确了集体资产的范围和内容。凡属村级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实业资产和土地均为村集体资产, 国家使用集体土地, 必须通过合法征用的手续。第四, 明确股权设置。将集体资产按人口、年龄折股量化到人, 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五, 明确改革后的经营管理主体。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称“股份经济合作社”, 继续依法行使对原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第六, 明确改革后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重新制定章程, 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 实行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社区细化了政策, 在统一政策原则的前提下, 实行因地制宜。

2. 明确重点, 认真实施。

股份制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 必须严格组织实施。区、街、居、组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办法, 抓细抓实以下四个主要工作环节。一是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搞好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开展股份制改革的村经济合作社均建立由社员代表参加的清查核实小组, 负责开展人口的清查和资产的核实工作。资产的清查核实以股份制改革基准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清理组级债权债务、盘点核实组级资产, 核销不良资产和无效资产。实物资产的价值确认, 以账面价格为准, 对实物资产不进行评估。集体资产的清查核实结果需报街道审核认可, 清查核实的结果报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并在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二是股民界定。股民界定以1999年后根据通政办发[2000]206号文件和通政发[2004]10号文件已安置的人员和未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依据, 做到大稳定小调整。以组级分配的五类人员为主要对象, 正确对待征地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五类人员是指: (1) 70周岁以上 (含70周岁) ; (2) 50~69周岁人员 (含50周岁) ; (3) 18~49周岁人员 (含18周岁) ; (4) 8~17周岁人员 (含8周岁) ; (5) 8周岁以下儿童。量股人员做到有根有据。三是股权设置。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股权只界定份额、不界定金额。集体股占总股份的20%, 由社区经济实业总公司代行持股人的权利, 主要为组级经济发展、公共事业的管理和建设筹集资金。基本股当年组营分配的五类人员和分配金额为主要依据, 并适当微调。股权不得转让、买卖、继承、抵押和退股提现, 仅作为分红依据, 不作其他用途使用。持股人员的股权份额每年随其年龄段变化和退休前后因素而调整, 增加或减少的股权调整组级集体股。股权分红与组级经济效益挂钩, 组级纯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公益金后, 按股分红。四是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要求年满16周岁, 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代表,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能相互交叉兼职。首次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讨论并通过章程, 审议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等。

3. 培训指导, 强化监督。

在明确政策, 明确主要工作环节的基础上, 切实加强检查指导, 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开展培训。顺利推进股份制改革, 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掌握好、落实好政策。在明确政策的基础上, 街、居通过召开多次会议宣传政策, 以会代训、统一思想。街道、社区从务实和操作出发, 对社区干部、各组代表进行了专题化政策的培训, 使居、组这一实施主体, 把握和实施好政策。二是组织观摩。街道以部分居组股改为试点, 组织兄弟单位观摩学习。社区以九组为代表, 于去年底进行了股份改革的试点工作, 为全面铺开其余九个组以及推进全街道股改工作探索了模式, 积累了经验。三是强化监督。股份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确保资产增值, 确保居民分配增加。街道将每季度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三、社区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与今后改革的初步对策

社区股份制改革后, 如何发展村级经济、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是社区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新形势下, 尽管在体制上、机制上为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但是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更加艰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居民求稳怕担风险的思想比较突出。

对于失地农民来说, 求稳的意识较强, 对年底分红看得较重, 这就要求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在保值基础上必须要增值, 一旦决策失误造成亏损, 新的矛盾和问题就会随之而来。

2. 集体资产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

无论是股东代表, 还是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素质相对较低, 缺乏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和能力, 在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下, 重大事件的决策更注重短期效益与眼前利益, 企业化运作不能达到理想效果。在目前的社区股份制改革背景下, 村级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三大矛盾, 即股东主观上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与客观上资产保值增值的实际困难之间的矛盾;股份制实体要求规范化管理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风险与收益的对等与股份制实体只求收益、怕担风险之间的矛盾。所以要增强社区股份制实体成员的风险意识, 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要有正确的心态, 街道、社区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使风险意识深入人心, 适时地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解除其只求稳、怕风险的后顾之忧, 从而为今后股份制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奠定基础。

3. 农村集体资产中可供发展的资源越来越少。

原先集体资产的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而目前, 凡进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社区都缺乏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 我社区所有土地被征用, 无任何发展空间。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利息和前期投资街道工业园的收益, 资产增值的难度加大。要积极整合资源, 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营的有效性。以“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 积极整合农村社区闲置资源, 包括土地、房屋、资金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通过联合开发、借鸡生蛋等方式, 大力开展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对稳定的经营业务, 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4. 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股份制实体中,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一般都是社区班子成员, 董事长由社区书记担任, 他们的工资待遇与改革前相差不多, 因此在重大事件的决策上较为保守, 缺乏创新的意识。要不断创新, 努力拓展村级经济发展新思路。除了发展租赁等相对稳定的业务外, 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拓展思路, 努力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等方面有所突破。一方面, 可以划出部分优质资产, 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自主经营管理, 另一方面, 划出部分资产参股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开发, 不断盘活存量资产。

未来如何改革, 应该与时俱进。现在可以做一些有益的思考。

1.必须要对现行社区股份制双重职能进行有效分割, 真正实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现行的股份制实体具有发展经济和管理社区的双重职能, 本质上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未来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取向将重点打破现行的双重职能, 严格按照公司法进行调整或重组, 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自主经营管理。社区管理和建设等职能相应向社区居委会等组织转移, 而股份合作制实体可为社 (下转216页) (上接41页) 区的建设和管理一次性或分期提供一定的经费。

2.要构建新型的股权设置、配置及处置机制。一是在股权设置机制上, 在原来集体股、个人股的基础上, 重点增设募集股。在操作中逐步取消集体股, 凝固个人股, 扩大募集股。通过实行募集股, 重点吸纳社区内外的个人、企业、社团组织特别是有实力的机构入股, 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 扩大村级经济规模;另一方面充实优化股份制经济的股权结构。二是在产权配置机制上, 结束股权无偿配置, 实行有偿购股。一方面对于保留集体股的农村社区, 集体股的处置可以采取有偿配售等方式, 逐步减持;另一方面在重新核定集体资产及每股净值的基础上, 扩大股权规模, 老股东可按一定的股值比例购股, 新股东严格按照股权净值购股。打破由于个人没有出钱而仅仅关心分红, 不承担风险的局面。三是在股权处置机制上, 由封闭变为流动, 允许股民对股权拥有处置权, 允许股权按照一定程序在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内部甚至外部流通, 打破原有浓厚的平均性、福利性和封闭性, 实现资产优化组合。

3.要规范发展股份合作制。一是加强股份合作制实体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执行, 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制度、管理制度等, 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及集体资产经营增值的激励机制, 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实施管理, 董事会成员和实体管理人员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以解决企业的分配特别是“二次分配”不公平问题。二是提高股份合作制企业人员素质。建立全新的用人机制, 通过人才引进、人才优先入股、增设独立董事、企业顾问等方式, 吸引人才, 提高股份合作制企业人员素质, 解决股份制企业客观上要求规范发展与管理人员素质相对不高的矛盾,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总之, 社区股份制改革是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实践的新生事物, 股份制下一步改革应该把握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原则, 改革条件好、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农村社区应积极主动, 从实际出发, 能快则快, 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同时, 改革也应兼顾社会稳定, 确保稳妥有序地进行, 使农村股份制改革与城市化进程协调推进, 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 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形成了不同的实践模式, 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的实践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发。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第4篇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社区自治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发展的正确走向。作为连接着政府和社区的链条,街道办事处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同时推动社区的发育、成长,提高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水平。街道办事处如何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自身的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我国社区自治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管理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它关乎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一根本问题,关系到基层社会的活力与能力。

街道办事处是中国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管辖内设置的派出机关,它不是一级政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主要承办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务,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和与居民的联系,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一、当前我国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以及城市社区自治功能还十分薄弱的情况之下,大量社会事务都落在了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只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处在“半行政半自治”的状态,街道办事处一方面是政府的代表,另一方面又是社区居民的代表。这样一来,自然造成街道办事处政社职能不分的结果,从而导其不堪重负,管理混乱。总体来说,我国现阶段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城市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和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街道行政管理体制仍以为政府服务为主要目标

目前,街道办事处职能还停留在为政府服务上,社会服务和社区居民自治方面还很薄弱,这是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最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基本保持一致,承担起本是各职能部门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费用作保障;二是以政府经济指标的完成为主要工作,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领导干部将大量的精力、物力都投入到创收和引资中,每年政府报告都将经济指标列为头条,经济指标完成与否成为衡量街道办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尺忽视了街道办的社区服务等其他职能工作。三是社会公共服务只停留于表面,街道目前以职能科室为单位,没有太多财力、人力、物力作保障,在服务的广度、深度上有限,大部分服务只是停留于宣传、登记、走形式。

2.街道行政管理中“条块”关系处理不当

“条块”问题是街道行政管理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核心问题。“条”是指行政权力的纵向体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运作和管理,如民政、公安、司法等依据本系统上级部门对社区实施的管理。“块”则是指行政权力的横向体系,即在街道社区层面上政府或其派出机构的综合运作和横向管理。

當前我国部分街道办事处依然沿袭单位体制的传统,以“条条”部门管理为主、“块块”社区管理为辅的社会管理方式,主要资源和权力都由“条条”揽着。随着社区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安、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都在街道一级设有专门机构,这些机构从各自部门的角度出发,完成所属部门下达的任务,但是街道往往没有足够的能力协调与它们的关系,常常会出现互相扯皮的现象。

3.现行街道管理存在职能“越位”现象

街道办事处的“越位”现象主要有:第一,表现为政社不分,以政代社,承担了过多应该由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承担的职能,如直接组织和承办不少社区内的文化活动、公益性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科普活动等。第二,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的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并且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自主权力。如有些地方,由街道办事处提供社区机构使用的土地房屋和设施,由政府补贴机构的运营费用,这就使得现有的大多数社区组织机构被纳入了政府行政体系,造成其运行效率低下。第三,表现为在财政安排上的某些不当支出,如社区服务中心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完全可以招募志愿人员来充任,而现实情况却多为在编的事业性单位职工,造成政府财政的过度性投入。

4.街道办事处过多干预居委会的工作

在现实中社区居民也都将社区居委会认作政府的一部分。“社区居委会是政府的一条腿”,这形象体现了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认识,社区居委会成员也被认为是政府干部,是基层政府在社区的代言人。当居民遇到问题时都会找社区居委会解决,在他们心目中,找“社区居委会干部”反映了意见就是向政府反映了意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得不到实现,因而也就很难赢得居民的认同,从而制约着我国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和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职能的发展。

5.街道办事处影响和束缚了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

当前很多社区中介组织有是从原来政府行政部门转换而来,虽然在名义上与行政部门脱钩,但在体制和观念上仍然延续着原有体制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式,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有的街道办事处把办社区中介组织当作创收手段,用来改善其福利待遇,以解决财政经费不足的难题。另外,很多社区中介组织的管理经费主要由所属部门财政拨款,财政上的不独立,严重影响了社区中介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很多自上而下建立的社区中介组织丧失了中介特色的灵活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化管理倾向,居民参与程度不高,使得中介组织离社会的期望值差距很大。

二、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及主要对策

1.街道办事处应将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下放到社区

政府的行政理念和职能不转变,居民自治组织就难以获得必要的自治力,社会组织就难以获得健康发展的空间,因此,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有限政府,为居民自治的发展的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体制基础。

要实现有效的指导社区的自我治理能力的培育,街道办事处应做到从社会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向规划统筹者转变。政府部门要把应该由社区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自身管理职能交由其自身承担,把社区保障、计生工作、社区服务等社会事务性工作从行政职能中逐步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承担。在下放社会职能的同时,也应将社区内部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财务自主权等下放给社区。

2.街道办事处要收回下放给社区的行政职能

由于街道办事处将一些行政任务下派给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中介组织。从而将社区居委会等社区自治性组织变成了政府部门的“腿”,严重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自主权。因此,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的政府部门要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中回收应该由其独立承担的行政职能,如下派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行政数据统计项目、计生工作等,政府要从社区中介组织中回收应该尤其承担的行政职能,杜绝继续将行政职能向社区中介组织摊派。通过回收行政职能,政府能真正给社区自治组织“减负”,给社区中介组织“松绑”,从而改变它们的行政化倾向,维护它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促进它们的向。

3.理顺“条块”关系

街道办事处可组织社区成立“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研究和评议社区建设工作,反映辖区内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辖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都可作为议事协调机构成员,通过民主协商形式解决社区问题,组织“社区民主听证会”,相关单位到会听取群众质询,做出解释,民主协调,依法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街道办事处有权向辖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布置社区建设有关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进行街道层面的管理机构整合

现阶段,根据基层管理的需要,市区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或工作机制,将原来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的科室改为站所,切实负起基层专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此外街道办事处要在剥离专业管理职责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承担的职能,进行内设机构的调整,减少与专业管理部门对应的科室,实行“大科制”加强综合管理和组织公共服务的部门。街道不再设立市区职能部门的对口机构,只保留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办公室、城市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即可。

5.建立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

社区自治是依靠社区内自治性组织来实现的,居民委员会就是能够代表社区居民整体利益的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之一。

要建立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应坚持以下原则:首先,街道办事处同居委会的关系应回归于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走出两种认识误区:一是将居委会视为基层政权组织形式;二是认为政府拨给工作经费,居委会就应接受政府的领导。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对居委会的经费拨款体现的是国家的责任,不能成为政府干涉居委会工作的理由。

其次,改变政府包揽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编制及政府津贴的做法,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其工作待遇,将有关的财政拨款用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其他方面。当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

总之,在当前社会服务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发育不成熟、社会组织力量薄弱、社会自我调控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理应担当起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建设的直接组织规划者,理应理顺行政职能和责任,把握行政尺度,积极培育社会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维护居民委员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合法性,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体制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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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涛.转型时期城市社区自治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3]汪大海,魏娜,郇建立.社区管理(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胡忠明.现代城市街道管理[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5]周平.街道办事处的定位:城市社区政治的一个根本问题[J].政治学研究,2001(02).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第5篇

中共广州市委文件 穗字〔2011〕14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2011年7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

1.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社会转型和基层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层平台。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础作用,使“社会人”成为“社区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2.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平台。建设幸福广州关键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让市民群众各种需求和问题在街道、社区得到接纳、回应和解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幸福,实现需求满足在社区、矛盾化解在社区、关系融洽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就有了基础载体和基层平台。

3.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必须是高水平、高品质社会服务管理示范区。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直接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

二、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4.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以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夯实基层为

文章由男式牛仔裤收集 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依托,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

5.总体目标。加快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理顺体制、夯实基础阶段(2011-2012年)。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清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合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趋于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区居民普遍感到办事方便、服务到位、安全舒适。

——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阶段(2013-2015年)。社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水平提高,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功能完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共建共享、良性互动阶段(2016-2020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趋于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显著增强,形成美好社区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三、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街道、社区组织运行体系,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6.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街道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街道服务管理效能。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同步推进街道人员整合,按照“科学配置、一职多能、竞争择优、待遇保障”的原则对原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精简,整合后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管理。街道“一队三中心”组建及人员整合工作最迟在201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

7.推动职能部门事权下放。按照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夯实基层的要求,推动职能部门减负松绑、加强指导,积极主动下放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相关职能和事权,支持配合街道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原则上区(县级市)直接面向居民群众的相关职能和事权,要下沉至街道。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下达到街道的任务和要求,应连同权限、人员、经费等一并下放。改进街道、社区工作考评制度,整合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实行综合考评。

8.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分工协助、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

文章由男式牛仔裤收集 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快在社区推行直选,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到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规范建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责和委托事项,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改居、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9.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职责,完善政府职能分层体系及相关制度,在街道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部门与街道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强化属地化管理,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以及人员、经费等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指挥、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派驻街道的行政机构在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街道的协调。在街道综合执法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监督等部门行政执法之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区服务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推动服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四、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0.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以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为原则,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综合运用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多种财政支持形式,促进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化参与公共服务的局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规定,规范购买服务的项目范围、工作程序、操作方式及质量标准。健全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合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数量,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准入,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服务,推进社区商业和居民服务业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

11.大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和社区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完善税收、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搭建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自主发展。建立分类评估和退出预警制度,着重加强后续执法监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律运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制定公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类别和项目。推动就业、社保、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型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型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搭建社区教育平台,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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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开发社会需求大、缺口大的社会工作岗位,优化全市社工岗位设置。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推行社工资格认证制度。支持在穗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向社会工作倾斜,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深化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健全社工使用选拔机制,完善社工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

五、加快构建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公众参与体系,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14.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的民意诉求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引入社区,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依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15.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精神需求、构建和谐关系为重点,广泛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现代公民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弘扬岭南传统文化,发展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和互助、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我为人人幸福、人人为我幸福”和“睦邻日”、“邻里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有序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幸福社区。抓好文明社区示范点创建,完善文明社区动态管理办法。

16.完善对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流动人员、境外人员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实施流动人员分类动态管理。依托居住“一证通”制度,逐步实现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人文关怀,落实积分入户政策,吸纳优秀流动人员参与社区自治工作,帮助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与社区居民共建家园、共享和谐。建立健全境外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在穗境外人员登记和就业许可制度。

17.促进特殊人群更好融入社区生活。建立帮扶援助和回归引导机制,加强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帮助、矫正、管理。加强对社区精神病、艾滋病患者和吸毒人员的治疗、管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帮助社区特殊人群解决就业、就学、生活和家庭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融入社会。以专业化社工机构为依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

18.形成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合力。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整合社区力量,规范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完善多层次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区基础作用,推动管理关口前移,发动社区居民力量,提高街道、社区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有效应对各类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基层防线。

19.建立健全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机制。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领导协调机制,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保障激励制度,构建“志愿时”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认证体系,文章由男式牛仔裤收集 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搭建社区志愿者与各类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交流合作平台,拓宽社区志愿服务渠道。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专项志愿服务。弘扬助人自助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20.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广泛发动居住生活在社区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联系社区和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实现共同管理、自我服务、和谐发展。明确驻区单位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发挥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社区环境。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服务管理方面的联动作用,推行居民代表与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实施社区服务荣誉制度,命名表彰社区服务先进。

六、加快构建和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支撑保障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效能

21.规范和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市、区(县级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网络向街道、社区延伸,构建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家庭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机构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形成一站(政务服务中心)、一网(四级信息网络)、一台(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一库(社区服务管理共享数据库)、一页(市民网页)、一卡(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统一协同、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和完善社区信息网络管理。

22.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应用。依托信息网络,挖掘社区服务资源,构建政府与居民互动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在线支付、自助终端等基于网络的社区服务业,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交通、餐饮、医疗保健、物业管理、休闲娱乐、中介、家政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

23.完善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五个一”工程建设,2012年前,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休闲公园、一个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视频监控系统。突出抓好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确规划建设标准,确保满足家庭服务需求。大力整合社区文化站、工疗站、党员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服务场地资源,强化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推动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体育等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规范商业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管理,推行社区环境整治小工程计划,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服务管理投入的主渠道地位和导向作用,将社会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市、区(县级市)财政预算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常住人口数量为基准设立社区活动经费。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公益服务类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服务管理,形成社会服务管理多渠道投入和多元化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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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顺利推进

25.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各区(县级市)党委要从真正实现“固本强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各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领导,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推进区域化党建,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确保社区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推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实行党员社区登记亮牌和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

26.强化组织统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市、区(县级市)党委成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作为政府社会建设的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加强政策制定,进一步制定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政策体系,加快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建设指标体系,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干部专题教育培训,增强领导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加强分类指导,不断积累经验。

27.健全考核、激励和约束制度。围绕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街道、社区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政府、中介机构、公众等多元协调互补考评机制,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突出“群众满意”的考核权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配好配强街道党政正职,选调年轻肯干、充满活力、有事业心的干部充实街道领导班子。对敢想会干、实绩突出,长期在街道、社区一线工作的干部,在职级配备、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街道、社区干部监督奖惩机制,把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系统紧密结合起来,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28.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关于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理解、支持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组织观摩评比,每两年开展一次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在社区服务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为社区服务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建共享幸福社区、加快建设幸福广州的强大合力。

主题词: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2011年7月28日印发

-街道-社区计生综合改革小结 第6篇

*社区地处*街道西北角,属城效结合地带,历年来计生工作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今年4月份以来,我社区在区、街两级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省、市精神,开展了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历以四个多月的努力,我们在整合现有社区资源的基础上深掘社区计生发展潜力,在营造良好的计生社区环境的基础上,提高了计生工作服务水平,取得了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现小结如下:

一、做实做强,阵地建设卓有成效

社区依托现有服务上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在街道在全力支持下,计生阵地建设卓有成效。一是调整了社区办公用房,投资26000多元装修改造了微机室和室,按要求增强了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站、B超服务室的配置档次,并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投入6000多元购置了用于计生全员信息化管理的电脑设备,并安置了宽带网,为计生网络化服务打下基础。三是新建了社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投资2000余元更新、充实了宣传橱窗的内容,向广大计生群众公布计生政策,办事程序以及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

二、创新创优,属地管理成绩显著

吃透市、区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综合改革方案,我社区在属地管理上狠下功夫,在创新和创优上做文章,成绩显著。一是高效高质地完成了社区信息采集工作,5月初社区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拔出专项资金聘用了专职信息采集员10名,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完成了1000余户3000多人次的信息采集工作,为第二阶段的信息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下岗职工的托付管理和失业职工的移交管理制度,针对我社区内的特困企业,如花纸印刷厂、二运公司等,下岗失业职工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依据长计生颁发[2002]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对下岗失业职工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的到位管理。三是开展了具有“及时启动,及时管理”特色的前置管理工作,随着我社区范围内旧成改造的步伐的加快,日益增多,如银府花园就是一个拥有13栋高层建筑,将入户800余户居民的新楼盘,我们在楼盘物业公司成立的第一时间内就主动进行了计生管理工作的协调,在做好高住户住人员的计划生育信息

工作同时与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分别签订了居民入住协议直接进行跟踪服务。

三、共议共建,居民自治不断完善

社区本着“以人为本,以诚为民”的服务精神和管理宗旨,营造和谐互信的社区环境,居民自治得到了不断完善。

一是健全了社区自治网络。根据社区自治的需要,在社区成立了治安调解、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5个工作委员会,通过居民代表大会产生了社区楼栋计生信息联络员,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社区议事会,社区计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计生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向社区代表大会提高社区内重大计生事务的议案,组织实施社区代表大会议事的计生事项,在社区共驻共建的框架下,吸收驻区单位作为社区议事组织的成员单位,形成资源共享,事务共议,社区共建的良好局面;三是完善了自治制度,6月下旬社区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规定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大的事项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会议和社区议事会研究决定,社区计生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在制定并通过自治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民主评议制度、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以及居民民评议具体程序。三是落实了自治措施。我们在社区内设立居务公开栏,坚持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开展民主评议,密切了社区与居民的关系。

四、尽善尽美,社区服务深得民心

计生综合改革的诸项措施最终的落脚点是服务广大群众,在社区服务的工作上,我们更是下大力气,费苦心思,争取做到尽善尽美,深得民心。

一是提供计生宣传、技术服务。通过社区文化长廊,为社区居民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和国情国策教育,通过市民学校组织育龄朋友开展青春期、新婚期等五期教育培训,组织社区计生宣传小分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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