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解释

2024-06-06

经济责任审计解释(精选6篇)

经济责任审计解释 第1篇

名词解释

效率:是指投入量变动与产出量变动之比

效果:是指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产出与产出的比较

经济性:是指在产出一定的情况下,投入与投入的比较

宏观经济效益:是指整个社会范围的经济效益

微观经济效益:是指单个企业、产品、项目的经济效益

长远效益:是指能持久发生作用或必须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露出来的经济效益

眼前效益:是指暂时发生作用或短期内可以见效的经济效益

直接效益:是指能够直接得到并能以货币进行较精确计量的效益,一般属于经济效益

间接效益:是指不能直接得到,并不能用货币进行较精确计量的效益,这种效益有时体现为经济效益:有时体现为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环境证据:是证明经济环境对经济效益变化影响的证据

趋势证据:与经济活动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审计证据

结果证据:反映经济效益形成过程的证据

后续审计:也叫“跟进审计”,是在审计报告发出后,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是否采纳并有适当的措施,而采取的审计行为

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是审计标准的组成内容,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效益性的基本要求和限定,是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经济效益高低、好坏及其程度作出评价的依据,是提出审计意见,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经济效益审计总体评价标准:是带有根本性和指导性的原则标准,是对被审单位经济行为效益性的基本制约,也是对被审单位处理有关经济效益方面关系的原则标准和一般要求

经济效益审计的具体标准:亦称技术经济指标,是全面、具体、详尽的执行标准,是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衡量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效益高低、好坏的尺度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地方或部门的国民经济活动及其管理的经济性、效果和效率性,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促进宏观经济提高效率,控制宏观经济运行风险,检查公共资源责任为目的的审计活动

资本营运:是企业或政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企业的整体法人资产或部分法人财产为对象,所开展的经营活动

债务重组:是当债务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丧失偿债能力,由债权方修改债务条件做出让步的做法

资源利用效益:

经营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经营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借以检查和证明被审单位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促进其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管理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的管理活动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的审查,以期评价管理工作的质量水平以及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和能力,以促进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质量经济效益:是指企业因提高产品质量后较以前所获得的超额收益

质量:是指产品的优劣程度或等级,质量的衡量系相对的质量成本:是指质量不佳所产生的成本,因此质量成本是指瑕疵品的预防、辨认、修理等有关成本

预防成本:是指为阻止或杜绝产品发生瑕疵所投入的成本

鉴定成本:是指为确定产品或劳务是否符合其要求所发生的成本

内部失败成本:是指产品或劳务交给顾客之前,即被查出未达质量要求的成本

外部失败成本:是指产品或劳务不合要求,在交顾客之后才发生之成本

最佳产品合格率:

经济责任审计解释 第2篇

(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经济责任审计解释 第3篇

一、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现状概述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中国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权力制约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基本规范,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已扩大到地厅级, 对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也在逐步深入。近几年,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 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已成为我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推行的一项基本审计制度。据审计署统计, 近五年, 全国共审计70多万个单位, 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8000多亿元, 移送重大违规案件线索9400多件, 推动健全完善制度3万多项。而2012年1月至11月, 共审计10万多个单位, 审计领导干部2万多人, 其中省部级31人, 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违规问题金额170多亿元, 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600多亿元, 移送案件线索970多件, 推动建立健全制度4800多项。近日, 审计署发布了2013年1月至3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 2013年前3个月, 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 (调查) 15003个单位, 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20.2亿元。此外, 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70件, 涉及人员50人, 全国审计机关共完成对3407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后, 8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15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由此可以看出, 经济责任审计在政府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中取得了突出成效, 为有效监督管理领导干部、防止腐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审计实践的不断深入, 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了一些深层次问题, 已成为阻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 审计目标不明确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 一方面受传统审计理念的影响, 使得它与常规审计差别不大, 在审计工作中, 审计的重点内容停留在对传统财政财务收支的纠错上, 没能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全部经济活动履行情况, 很难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另一方面, 国家干部管理部门对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过于粗糙, 使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明确, 审计机关无法对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的个人业绩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 审计内容未能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不但要涉及到被审计的单位, 还要涉及到领导者个人, 但在实际审计实施过程中, 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 泛泛而论, 涉及责任人的很少。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对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没有侧重对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没有重点关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情况,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以及关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责任问题。

(三) 审计评价方法和手段缺乏创新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方法单一, 已不能满足当前审计工作及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多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 就事论事的多而综合分析评价的少, 一般只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 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举措的成效得失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而审计方法也只是传统的审查报表、查看账目、翻阅凭证等, 对于信息技术的借助力度也严重不足, 使得审计效率较差, 审计的深度、广度不够, 这势必会造成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四) 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够规范

当前我国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内容都是从几个大方面作了规定, 具体评价内容没有细化, 评价的量化指标和评价的综合标准也没有统一, 而且由于地域问题使得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也有很大差异。这会造成不同地方对同一层级, 同一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做法不统一, 严重影响到了评价指标体系的规范性。

可以看出, 上述问题的存在会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削弱审计的作用, 增加审计的风险。因此, 寻求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成了当前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比较分析

(一) 概念比较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进行审计, 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关于绩效审计, 目前还没有统一定义, 许多国际组织和绩效审计领先的国家均对绩效审计有不同的定义。我国学术界把绩效审计定义为对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 其包括三个要素即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性审计。可以看出,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划清被审计单位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而绩效审计侧重于评价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 审计目标比较

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应是掌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职权职责的情况, 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全面履行职责, 为人事管理部门考察、任免干部提供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绩效审计是评价各项投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效果,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实现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为目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被审单位的经济效益时, 不仅要对产生问题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落实到责任人, 还要将审计结果报送到相关干部管理部门作为其考察、任免干部的参考依据。

(三) 审计范围和内容比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 围绕领导干部经济决策及管理能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审计, 并且将省、市、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都纳入审计范围, 基本实现了多层次、全领域覆盖。政府绩效审计以各类政府性资金为主要目标, 审查、分析政府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性, 其范围比较广泛, 不仅仅局限于财务领域, 还延伸到非财务领域。不同之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政策和决策、实施经济管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审计, 而政府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分析各类政府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性。

(四) 审计方法比较

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目标和内容基本稳定, 已形成固定的审计程序和模式, 并有一套相对固定的证据收集、分析和判断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有一般方法、具体方法、专门方法三大类。一般方法包括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具体方法是指用于直接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 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有很多, 但较常用的有审阅法、分析性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专门技术方法包括内部控制测评方法、抽样审计方法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在绩效审计中除了采取财务审计所运用的审阅法、核对法、座谈法等一般审计方法外, 还广泛借鉴了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 如用调查研究法、资料收集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市场预测法、统计分析法、经济效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

以上对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从概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方法四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对比分析, 从中可以看到相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而言, 绩效审计的审计范围和内容更广泛、审计方法更综合。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从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同点入手, 把两者结合起来, 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面高效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活动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结合绩效审计, 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一) 结合绩效审计, 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将绩效审计的目标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首先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体现绩效审计的理念, 不断提升审计目标, 揭示因领导干部追求短期经营目的以及决策失误而导致的的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浪费, 考察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 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 不断提高决策、管理和绩效水平。把向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机关调整、任免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作为审计的主要目标之一, 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层次。

(二) 结合绩效审计,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内容结合, 可以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与深度, 有助于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在审计实施过程中, 要科学确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关绩效方面的内容, 把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 揭露和查处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方针、严重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源毁损及效益低下等问题, 促进勤俭节约, 把钱用在刀刃上;在监督和评价政策实施、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运行等方面绩效时, 不仅要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而且要深入分析环境和生态效益, 促进实现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

(三) 结合绩效审计, 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由于绩效审计的方法更加灵活多样,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 我们可以不断探索将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与绩效审计方法结合, 审计中可灵活选用审阅法、调查法、访谈法、统计分析法等绩效审计方法, 这样可以在审计中突出对总体绩效的评价。同时加强对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技术和手段的变革和突破, 可以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行审计资料和数据的筛选、分析和核查, 这样可以减少传统审计形势下的工作量,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使审计方式更加科学和灵活。

(四) 结合绩效审计,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同时利用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历史指标与未来指标、领导干部的业绩指标与素质指标、“预警”指标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等, 对部门制定的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的效益和效果进行评价;对单位管理活动, 包括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效率等方面绩效进行评价;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经济监督权行使情况, 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行政执法能力等业务行为的效果性进行评价, 以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

综上所述, 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 可以更全面更深入更高层次地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内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这将是今后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 探索如何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效地结合起来,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实现创新, 将是今后我们需要长期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课题。

参考文献

[1]蔡君峰.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 2013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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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利华.论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之比较[J].经济研究导刊, 2012 (3) .

[5]韩冬梅, 杨峰.结合绩效审计, 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 (2) .

[6]韩涛.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相结合的措施和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 2012 (7) .

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理论;创新

一、国家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建设廉洁高效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非常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加大对主要领导用权的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强化制约和配置权力方面,做了重要指示,要求权力结构科学,运行机制高效。着力实施对一把手的用权情况的监督。 从制度层面来看,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一项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安排。2010年以来,国家先后做出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审计内容和期限以及相关的工作部署,都进行了与时俱进规定,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建设。实践表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尤其是财务问题,直接关系到公共机构的高效运行和干部队伍的形象,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式各样的诱惑与利益驱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一些主要领导的头脑中膨胀,职业道德和权力底线失衡,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遏制,任其发展,必然损害改革稳定的大局。由此可见,及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是打造一个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加固工程,是加强各级政权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审计理论创新措施

1.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念结构的创新

第一,我們要从管理和监督两个层面将经济受托体的各要素赋予新的意义。对审计规范我们也应该学会灵活变通,正如所有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在创新理念的指导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在新观念下,我们要更加注意对审计信息的整合与分析,重视起信息对经济审计的主导作用。第二,我们要转变经济监控的发展理念,不应该把审计作为一种手段去制约,这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政府应该扩大职能范围,充分使审计人员理解到经济责任的重要性,根据责任与义务的对立关系,促进责任人监督的执行进度。政府的方法不再是传统的“以权制约”,更多的是让审计人学会“以德制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审计理念深入人心。

2.发展目标与体系的创新

首先从发展目标上来说,想要不断的进行审计理论的完善,必须切实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在相应的目标创新的发展过程中,兼顾对于目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与此同时,还要密切注意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的深化加强对于审计理论的目标以及内容的研究,用以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的进行,为促进我国社会良好的发展奠定基础。另外,从体系上来说,由于在机制体系运行中,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因此就需要进一步对相应的体系进行完善,用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关系人之间的创新

如今,我们要在传统的审计关系人理念之上进行创新,不拘泥于传统形式,发展新形势的审计关系人理念。首先,我们认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委托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审计人与被审计人是同时产生的,他们分属在同一领域的统一内容之上。而委托人又是因二者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两者之间联系的重要纽带。就我国的性质而言,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制党派,它代表的利益也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从这个角度来剖析委托人的职能所在。

4.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方法的创新

审计工作的进行方式,从根本上影响了审计活动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其中审计工作的导向是指导思想,具备活动进行的引领作用,我们不可以忘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受体是领导干部等主要负责人,以此作为出发点。证据收集则是审计活动的主要侧重点,这时便须将传统的审计模式进行创新,就其行为的责任人上对其责任的履行程度进行评判。也需找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方式的优缺点,补充不足,适时调整审计策略,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

5.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职业的制度的创新

经济责任审计所需要的人才也许具备知识专业化和复合化的能力,这也让审计相关工作人员更加的职业化,对审计活动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审计工作开展较晚,所以应积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审计人员专业化方面建立正式的制度,从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才培养、管理和考核以及事业的规划等方面明确化和规范化,以此推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推动我国各方面建设的发展,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它是以具体的法律为依据,对国家机关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以及财政情况进行审计,用以监督财政收支的合法、真实性,并且审视其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职责的履行,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必须对其实现进一步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1]孙志娟.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的探讨[J].时代金融,2014,03:266+270.

[2]王倩,杨克江,倪平.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J].商场现代化,2015,30:79-80.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成果利用 第5篇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全国普遍推开,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各级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拥护,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的实现形式,对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工作开展至今,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何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就是这些薄弱环节中较弱的环节之一。因此如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该以合理确定审计时机为前提,使成果利用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应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防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时机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行“先审计后离任”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明显,主要是一些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对被审计者本人触动不大。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领导干部先离任后审计,除非是触犯了法律,否则审计结果对被审计者本人并没有什么影响。被审计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不负有整改的责任了,而接任者是否整改,则要看接任者自身的责任心。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的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对成果的有效运用。

(2)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如:对调任新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经营财物交换,并写出任期经济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代理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对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实行“先审计,后任免”方式。如: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疑点多、问题不清的干部,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免”,即“离任者”先离岗待命,待审计后依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出安排。

(4)、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两年至少审一次,重点单位实现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相应建立自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建立自身的结果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动态;组织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考察结合起来,表彰尽职者、查处违纪者;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将其归档,作为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的依据,并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进行归档。离任时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未审计的时段集中审计,形成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这种审计方式不仅能达到审计目的,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而且可以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然。

(5)、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首先,要与日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各专项审计相结合。实施审计时,将审计结果存入数据库,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准备,做到一次进点,满足多项要求。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的审计项目相结合,有些可同时结合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二、以规范成果转化机制为关键,确保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经济责任动态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审计部门要建立经济任审计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档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放入领导干部实际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终身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廉政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另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五部门要共同开发数据库,分级分层次建档,统一规范,信息沟通,共同作好审计成果转化工作。

(2)、通过制定法规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凡正职调动其审计要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数据,要特别强调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研究干部任免,防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察相脱节的现象。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制度。从利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并对审计成果利用的方式、要求、考核、反馈方面作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利用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和分级、分职能管理的原则,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协调;在利用程序上,强调各相关部门在接到审计结论后三个月内负责落实、利用、并将利用情况报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在利用内容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利用情况分别归入审计档案、干部实绩档案、廉政档案。

三、以加强部门协调为保障,促进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领导保障机制。要形成以地方党委、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层,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为协调层,审计机关业务科为操作层的工作体系。各层的职责是:决策层负责决策和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重大事项安排;协调层负责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指导层负责分配工作计划,指导业务开展;操作层负责实施审计任务,并保证审计质量。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调,形成整体联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2)、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机关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督办、部门负责其责的协调机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结束后,分别向党委、人大、政府及联席会议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经济负责人提出管理使用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抓好审计计划的安排和成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使用、监督的全过程,把审计成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正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司法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做出刑事处理,相关部门要利用审计成果把评先树优、奖惩兑现以及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部门经济问题的案件相结合。

(3)、强化审计成果利用力度。要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对重新发现问题的,要继续追究责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或资产负债损益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完善法规制度为重点,强化审计成果利用

(1)、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即是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考验,也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存在问题的曝光。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告,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将审计结果、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处理意见,在被审计单位一定范围进行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另外,应将审计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告的内容之一,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2)、建立对审计决定的跟踪检查和落实机制。审计机关应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对审计报告的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科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责任制,把落实审计决定作为评价审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执行完毕,对不能及时执行的要视情况分别采取谈话督促、报告政府、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或利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保证审计决定落到实处。

(3)、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要敢于碰硬,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不能不了了之。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同组织、人事、纪检、监督、司法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和规范、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结果出现偏差等方面的问题,达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的目的。

(5)、建立审计结果利用情况监督机制。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机构,及时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确保审计成果按规范程序利用到位。

五、以严格成果管理为基础,规范审计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管理,是指审计成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的总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它不仅与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应当高度重视。

(1)、要严控审计成果的抄送。审计机关应分别经济责任项目的不同情况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抄送、防止造成审计成果的漫散、泄密。

(2)、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保管利用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要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

(3)、对审计结果的利用要区别对待,注重谨慎性原则。慎重确定使用方式,注意不用情况的区别和联系。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能否落实到实处以及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关系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顺利实施。因此,必须从合理确定审计时机、规范转化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成果管理等方面入手,惟有如此,审计工作才不至于流于形式,审计之下的国家问责制度方能真正得到落实,并且不断完善,而不能轻描淡写走过场,这样才能使今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健康发展,真正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廉政建设作贡献

经济责任审计 第6篇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基层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其所在基层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省经济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的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实事求是地鉴定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资产管理、企业运营、经营成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情况,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为人事部门考核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要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六)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八)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九)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以及本人廉洁从业情况;

(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方法与技巧

(一)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前,要调查了解被审计企业及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与被审计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的规定制度等。

(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确认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程度与效果如何,能否有效地降低风险。

具体内容为:

1、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控制制度:销售及收款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订单处理、授权及责任管理、发货运送、开立销货发票、应收账款及记录、收款等制度。

2、采购预付款业务控制制度:包括请购、采购、验收、退货处理、应付负债及记录、付款、备用金等制度。

3、生产业务控制制度:包括领料、生产、质量管理、出入库手续、存货管理及记录。

4、融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借款额度审核、借款合约签订、公司债发行、债券偿还及记录、抵押及记录、以及股票相关事务处理(例如,股票发行、过户、挂失及注销的授权、执行、记录及空白股票的保管)制度等。

5、固定资产业务控制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取得、添置、清理、处置、报废、折旧、保管及记录等制度。

6、投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有价证券、不动产及衍生性商品的投资决策、买卖、保管、记录、监督被控股公司等制度。

7、研发循环;包括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研发、产品试制、研发信息及文件的记录与保管等制度。

8、电脑信息化处理业务控制制度:包括信息管理部门与使用者的部门权责划分、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系统开发及程式修改控制、编制系统文书的控制、程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资料输入控制、资料输出控制、资料处理控制、档案及设备安全控制、硬件及软件的购告、使用及维护控制、系统复原计划及测试程序的控制等制度。

9、印鉴使用管理制度、票据领用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等制度。

10、有无专人负责内部稽核或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资格、知识、能力、经验是否符合要求,独立性如何,方法是否得当,效果是否良好,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接纳程度如何等。

(三)实施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计,各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要点和技巧详见第一章财务审计章节。

(四)实施任职期间完成经济指标的真实性、效益性审计

1、企业资产营运能力指标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损失比率。

2、企业偿债能力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对负债比率、产权比率、举债经营比率。

3、企业发展潜力指标有:对新产品研制开发投入总额、新产品开发率、技术进步产品率、固定资产成新率、利润保留率。

4、反映企业完成利润情况指标有: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任职期间平均利润增长率、经营亏损挂帐比率。

5、企业产品销售指标有: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销售增长率、销售利润率。

6、企业资本资金运用效率指标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本周转率、资本积累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7、企业经营效绩指标有:全员劳动生产率、上缴利税指标、人均利税额指标、总资产贡献率、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利润率、股本报酬率、长期投资收益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

8、企业职工收入指标有:职工收入增长率、职工收入与新增效益增长幅度比率。

9、其他专业性经济指标有: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五)实施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确认被审计人员任职初期和期末企业资产状况和盈亏情况,查明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进一步确认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值的确定,需剔除任期内客观及非正常经营因素(包括增值因素和减值因素)对企业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1、需剔除的增值因素为:

(1)国家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的国有资本金;(2)政府无偿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3)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有资本;

(4)增加的国有资本;(5)住房周转金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7)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国有资本;(8)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

2、需剔除的减值因素为:

(1)经专项批准核减的国有资本;(2)政府无偿划出或分立核减的国有资本;(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核减的国有资本;(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减的国有资本;(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核减的国有资本;(6)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资本。

(六)实施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科学性、有效性的审计

确认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投出资金的效益性;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的决策水平和驾御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

1、审查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经过企业董事会同意、或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产品结构或经营方向调整、重大投资项目设备、工艺、技术、环保等是否先进,发展前景如何,产品性能、服务项目有无占领市场的可能;

3、投资协议有无损害本企业的条款,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足够的资金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并形成生产能力;

4、对亏损项目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以确定该项目是否盲目决策的结果;

5、审查投资回收期和报酬率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投资效益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只投不管”的现象,有无截留投资收益不入账的问题;

6、企业举债投入是否超过其承受能力,是否将有限资金投放在关键项目上,有无在新建、扩建项目中搞重复建设等;

7、查明有无因决策不慎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巨大的损失浪费或导致企业资金拮据、债台高筑、效益滑坡、濒临倒闭的问题。

(七)实施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审计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确认企业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查清企业领导人员有无侵占国有及集体资产和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企业有无隐匿、截留、转移收人和滥支乱用、挥霍浪费资财等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八)方式方法

1、注重资料的查阅及利用

主要是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前后任交接资料,办公会或经营工作会,各种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以及反映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相关资料,尽量取得原始记录。

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近期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成果或被审计人员所在企业及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果。

2、与重要岗位人员的座谈

重要岗位人员包括:接任人及被审计单位的其他班子成员,与管钱管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人员,纪检、审计部门人员等。座谈是为了听取和了解有关人员对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见和看法,座谈前应向参加座谈人员讲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目的和要点,要注意策略,讲究方式,做好引导工作,座谈的结果要经过审计查实,切不可偏听偏信,在取得其他可以证实的审计证据后,方可形成审计结论。

四、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依照有关规定、责任考核目标、行业标准等,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权范围和实际实施的审计范围。

(一)审计评价

1、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业绩比较法、量化指标法、环境分析法、主客观因素分析法、责任区分法等。

(1)业绩比较法。包括纵向比较法(即任期初与任期末业绩比较法,或先确定比较基期再将比较期与之进行对比的方法)和横向比较法(即将相关业绩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的方法)。

(2)量化指标法。即运用能够反映企业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相关经济指标,分析其完成情况,总结相关经济责任的方法。

(3)环境分析法。即将企业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置于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加以分析,作出客观评价。

(4)主客观因素分析法。即对具体行为或事项进行主客观分析,推究其具体的主客观原因,分析该具体行为或事项是因为企业内管干部的主观过错,还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进而作出客观评价。

(5)责任区分法。包括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等。

2、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可以采取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1)分类评价即对审计关注的某一方面的情况分别评价,一般包括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评价、对经济效益真实性的评价、对企业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评价、对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的评价、对企业内管干部遵守廉洁从业情况的评价等。(2)综合评价即给出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总体评价。对被审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时,应在前述分类评价的基础上,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的总体结论。

(二)责任界定

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1、被审计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包括: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2)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

(3)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等。

2、被审计人员应承担主管责任的行为包括:

(1)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等。

3、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对企业内管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界定为承担领导责任。

五、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主要领导、董事会或委托机构提交的书面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审计任务的说明。审计报告应对本次审计的任务进行说明,主要包括: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姓名、被审计企业名称、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延伸、追溯审查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人员和企业配合与协助的情况等。

(二)审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审计的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决策情况,企业和被审计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纪情况;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等。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果报告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具体揭示,包括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四)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反映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五)审计评价意见。综合评价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应由其承担的主要经济问题及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六)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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