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2024-07-26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精选8篇)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第1篇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一个炎热的下午,两个农民在这里乘凉。其中一个叫拉姆,另一个叫希亚两个人都带了面包,当午餐。拉姆带了三块面包,希亚带了五块面包。正当他们要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商人路过此地,说:“下午好,先生们。”

商人看起来又饿又累。所以,拉姆和希亚邀请他和他们一起吃午餐。“但是,我们有三个人,怎么分这八块面包呢。”拉姆有些为难。“我们把面包放在一起,再把每个面包切成均等的三块。”希亚建议到。把面包吃完后,商人要给他们钱,他们又不好推辞,就收下了。

待商人离开后,两个人一数金额的数量是:八个。“八个金币,两个人,我们就每人四个金币。”拉姆说到。“这不公平!”希亚大声反驳道,“我有五块面包,你只有三块,所以,我应该拿五块,你只能拿三块。” 拉姆不想争吵,但他也不想让希亚拿五块金币。“我们去找村长来决定吧他是个公正的人。”拉姆说。

他们来到村长毛尔维的家,把整个事情告诉了他。毛尔维想了很久,最后说:“分配这笔钱的公平办法,就是希亚拿七个金币,拉姆那一个。”“什么?”拉姆尖叫道。“为什么我该得的`七个?”希亚也觉得非常奇怪。当毛尔维把他分配的理由解释清楚后,拉姆和希亚都没有对这个分配再提出意见。这真是一个公平的裁决呀!

毛尔维决定只给拉姆一个金币,而给西亚七块,是因为,商人吃的八块面包中,只有一块是从拉姆的面包中来的,而其余七块都是希亚的,如果商人吃的八块面包中四块是拉姆的,四块是希亚的,或者还有其他的情形,那又该怎么办呢?如果你把所有的可能都考虑到了然后在计算,你会发现,结果仍然是相同的。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第2篇

新课讲授: 知识回顾:

导入:

“十二五”期间的一个调查问卷显示民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是教育、住房和收入分配。十七届五中全会也强调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

一、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1、什么是公平

公平的含义较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公平,一般地讲,反映的是人们追求利益分配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我们本课要讲的公平是经济学里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是指结果公平。

2、收入分配公平

上节课我们讲了“七人分粥”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 学生:分配方式要合理,注重公平

(1)收入分配公平的含义?(学生回答)

是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允许收入差距的存在。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继续分析“七人分粥”的故事,引导学生得出:

平均主义≠(收入分配的公平是)相对平等≠没差别(而在于差别是否合理)

收入差距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中。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一种文明能够把财产资源分配做到绝对平等的分配。关键是要防止两种极端:一是贫富差距太大,另一种是没有差距或者差距小不能鼓励积极性

补充知识:基尼系数是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指标。取值范围为0-1间,其数值越小,表明收入分配状态越趋于平均。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49。

《中国改革》杂志:我国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

(2)坚持收入公平分配的意义

意义: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有利于①协调利益关系 ②实现经济发展 ③促进社会和谐

3、如何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居民的收入。具体的政策措施: ①坚持和完善分配制度——制度保障

讲解:要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就要有一个适合国情的分配制度,我们应该坚持基本的分配制度是什么呢?这是收入分配公平的制度保证。

②提高“两个比重”(初次分配)知识扩展:初次分配和在分配构成了国民收入分配的两个分配过程,我们简单了解下这两个名词: 初次分配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的分配。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部门内部按三个方面进行分配:一是以税金和利润的形式上缴给国家,形成国家的收入;二是以工资等方式分配给生产部门中的劳动者;三是企业(集体)自留部分。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交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等。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继续进行的分配,以保证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需要,主要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现。国家收入通过财政和社会保障等在社会范围内再分配、劳动者通过消费再分配给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企业与其他生产者之间的再分配。包括国家公务员、政府雇员如教师、医生等生产总过程之外的劳动,这些不直接生产商品或剩余价值的部门,就是非物质生产部门。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需要、满足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需要、满足社会保障的需要、满足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调节经济的需要。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国家预算、银行信贷、劳务费用,价格变动。

我们要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状况。然而,目前人们的收入比重低,不合理的收入分配依然存在,具体请看两个材料:

材料一: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8%,而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9.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8.2%,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

a材料表明我国的居民收入存在什么问题? b结合消费与生产的关系想一想:居民收入比重过低,对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由于居民收入比重过低,导致居民消费率低, 制约扩大内需,阻碍经济健康发展.c从居民收入角度,国家怎样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答:为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必须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材料二:看课本P61中的一段材料,近五年来〃〃〃〃〃〃

a如果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对企业,对职工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b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结论:以上这两方面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大举措——提高“两个比重”。根据刚才的分析,试归纳提高两个比重的意义:可以协调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平衡投资与消费,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措施: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具体措施:

a加强政府对收入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b通过强化税收调节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整顿分配次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刚才我们学习的内容告诉我们: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必须重视促进“公平”,但同时,经济要发展,效率必须提高。效率讲的是我们要把蛋糕做大,公平讲的是要分好蛋糕。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呢?

二、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

效率,是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小故事大道理:

想改变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局面,就是要提高效率,那么提高效率有什么意义呢?

2、提高效率意义

效率的提高意味着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假如你作为长老,你会有何措施来改变这一局面? 长老把三个徒弟叫来说从今天起庙里的规矩改了,你们都给我去跳水去,谁挑的最多晚上吃饭给他加菜,谁挑的最少,菜减半或者吃白饭,于是三个小和尚你追我赶的,一会就把缸里的水挑满了。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

收入分配方式对效率有重要影响:好的、不好的收入分配方式对效率的影响

好的收入分配方式就是我们前面讲的公平的收入分配,那么公平和效率到底有什么辩证关系呢?说道辩证关系,我们都是从两个方面来讲的,一致性和矛盾性。

3、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 50、60年代, 中国搞“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结果人们生活越来越穷。“一条裤子”新3年、旧3年,缝缝补补又3年,共9年。

问:a、这种公平有利于效率的提高?

没有

B、没有效率的公平,会有什么后果?

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

改革开放以后,多种分配形式的共存,促进了效率的提高,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一条裤子不再缝缝补补过9年,不喜欢就不要了。但分配不公现象增多,出现有 “三多”:乞丐多,下岗人员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还有“三大”: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很大。

问:c、分配的不公平,对效率的有何影响?

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提高效率。只有公平的分配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所以我们说:效率和公平的一致性体现在

效率和公平分别强调不同的方面,二者又存在矛盾。其矛盾的根源在于资源的相对稀缺性。面对相对稀缺的资源,人类必须尽一切可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尽可能把“蛋糕”做大,而要调动人马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则必须在蛋糕的分配上将每个人的报酬与对蛋糕的贡献挂钩。而在个人能力、机会、工作环境等差异很大的社会里,每个人得到的蛋糕必然呈现很大的差异,即出现不公平。要使每个人获得的蛋糕份额平均,无意会损伤人们的工作与创新的积极性。因此,效率与公平的冲突,是人类面临的最基本的两难抉择。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我们该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4、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我国收入差距的问题,主要在初次分配,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再分配去

调节,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

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主要要遵循三个原则: ①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②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③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结束语:社会公平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公平的实现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虽然收入差距的问题目前还很严峻,但相信通过政府的努力和各项政策的实施,今后一定可以得到很好地解决。

补充:当前我国存在哪些分配不公现象

比如,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据统计,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尽管这里面有统计口径变化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是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认为,当前初次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比如,垄断行业收入畸高。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

再比如,一些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如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一些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一些行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出场费等。这些被称之为“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难以统计,也难以纳入收入调节范围。

还比如,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符。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给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随意压低、克扣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治不绝。

由于分配领域种种不公问题,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东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12862.5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7元、3000余元;从不同群体之间看,高收入阶层财富增长较快,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而另一方面,我国绝对贫困人口超过4000万人,低收入群体还有2.7亿人。

当然,收入差距并不完全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其中也有由于个人能力大小、努力程度不同、贡献高低造成的差距,这种差距是必然的、应该的,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才是分配不公的表现。

因此,理解分配不公关键是要明确分配公平的标准是什么。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应看分配与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否相称,贡献多则收入多,反之则收入少;在再分配中,主要应看政府是否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手段对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

小结:“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这些措施代表着,我国政府为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而努力着。

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改革 第3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而作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的“公平正义”如何才能实现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最紧迫、最关键的任务就是要解决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而税收作为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杠杆无疑应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收入分配公平的涵义

“公平”是社会价值判断,是现实中不同的个人对客观存在所做的主观评价。作为一个历史性范畴,“公平”具有丰富的内涵,有人将其界定于经济领域,有人将其界定于法律领域,还有人将其界定于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即使仅界定于经济领域,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人对于“公平”的理解也可谓千差万别。收入分配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其“公平”问题的讨论也就主要集中在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问题的焦点集中在收入分配公平的评判标准。

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收入分配的公平观一般分为功利主义的公平观、古典自由主义的公平观和罗尔斯主义的公平观三大类。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以边沁和庇古为代表人物,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其基本信条,以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为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的手段。而以洛克和斯密为代表人物的古典自由主义公平观,则强调自由市场秩序中的“机会公平”,反对通过社会产品再分配实现“结果公平”,并且否定国家和政府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中所起的作用。罗尔斯主义的公平观则侧重于提高社会劣势群体的福利,主张“社会上状况最差的人的福利最大化”,既强调“机会公平”也强调“结果公平”。这三大公平观虽各有侧重,但罗尔斯主义的公平观则兼顾了功利主义公平观中的“结果公平”和古典自由主义公平观中的“机会公平”,是我们分析收入分配公平涵义的基础和出发点。

收入分配的理想状态是公平。通过考察三大公平观所包含的“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我们认为收入分配公平应有两层涵义:一是市场意义上的公平,简称“市场公平”。二是社会意义上的公平,简称“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立足于公平观中的“机会公平”,是指按照个人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来分配收入,多劳多得。这也就是说自然禀赋不同、努力程度不同的人所获得的收入也应该不同:自然禀赋好、努力程度高的人应该获得较高的收入,而自然禀赋差、努力程度低的人应该获得较低的收入。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则立足于公平观中的“结果公平”,强调收入分配的结果和各社会成员之间所拥有收入份额的相对关系,即强调个人收入份额均等,以使收入分配的差距不至于无法让人忍受,实现社会稳定。当然,“社会公平”并不是平均主义,它仍允许收入分配差异的存在,只是这种差异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谈到收入分配公平不得不提及其与效率的关系。收入分配公平虽包含“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内容,但是这二者不是并重的,而是有先后之分,主次之别的。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由于其立足于“机会公平”,因此处于主导地位,其实现将会极大地提高人们生产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效率。具体说来,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保证了劳动者积极性的提高,使他们在市场经济中基于自身的资本、判断、管理、技术和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的精神而沉浮,因而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从根本上来说,市场经济社会也正是建立在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的基础上,通过“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得经济效率得以提高。如果不根据“市场公平”进行分配,就会影响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降低工作效率,阻碍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必然导致效率越高的人获得的收入越多,效率越低的人获得的收入越少,最终导致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当这种差距拉大到一定程度,低收入者可能连生存都成为问题,更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收入分配的“社会不公”问题就会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收入分配“市场公平”与市场经济效率是内在统一而排斥“社会公平”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会实现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也越会导致收入分配的“社会不公”,而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不得不以部分“市场公平”为代价,这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效率。

2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与成因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分配体制的改变,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目标下,确实有一部份人先富裕起来,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明显扩大,我们在注重收入分配的“市场公平”的同时,却忽略了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3年已经为0.458,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465,到了2005年逼近0.47,2006年仍有持续增长趋势。另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在中国大陆的13亿人口中,有大约5.8亿人生活在国际公认的贫困线以下,每天的生活费用不到两美元———在当下的中国,占社会20%的富人,拥有的财富占国民财富的60%,甚至更多。而对其他80%的人来说,教育、医疗、住房,“新三座大山”是生活中每天都不能不面对的现实。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2365万,到2006年第三季度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例达到3.18:1,而考虑到城市居民的所享受的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补贴等,我国城乡收入的实际比例将超过4:1甚至达到6:1,为全世界最高水平。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了收入差距扩大是否已经达到承受极限的问题,因为面对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付出同样劳动甚至比过去更多劳动而收入不增加或者增加缓慢的低收入者心理受到很大打击,他们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将变得越来越脆弱,虽然我国这部分人的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大,但是绝对数量还是很大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大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还未完成,市场机构还不完整,并且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结构很不健全,致使我国竞争的公平性不够,这种公平指的是以过程公平为基础,结果公平为重点的公平观。所以涉及到收入的分配上,也很难做到公平。而且我国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具体有东西部差距,沿海和内陆差距,南北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等,尤其是近几年以来,贫富差距急剧扩大,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极为惊人,不但不利于经济发展,时间长了,还会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

3 实现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改革

一般来说,收入的分配的过程有两次,第一就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如工资、薪酬和经营所得等等,第二是通过税收进行第二次收入分配。我们要实现居民的收入分配公平,就要从这两次分配过程入手,而本文主要是谈谈收入的第二次分配——税收手段。而税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运用税收杠杆校正市场缺陷,促进市场分配机制的完善,实现市场意义上的公平分配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居民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分配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这是造成目前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因而,我们应针对这一问题,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企业的盈利水平,校正市场的缺陷,完善市场分配机制,使不同行业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收入都与其效率相一致,使等量劳动和资本投入不同行业能够得到大体相等的收入,实现市场意义上的分配公平,并为实现社会意义上的分配公平创造基础。为此应采取的措施是:

3.1.1 完善流转税制度,调节不同行业的利润水平。

由于流转税通常按不同产品或行业设置税目、税率,对不同行业和产品可根据其各自的盈利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分别规定不同税率,因而,流转税在调节不同产品和行业的利润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效果。

3.1.2 完善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制度,调节企业的资源级差收入。

企业盈利水平高低不仅取决于其内部主观因素,而且还受诸多外部客观条件的影响。如对采掘业等行业来说,自然资源条件是影响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对任何企业来说,它所处的地理位置的优劣对其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影响。优等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级差收入,使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望尘莫及,无法与之进行平等竞争。

3.2 运用税收杠杆,直接调节居民收入,实现社会意义上的分配公平

国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税收杠杆直接调节个人收入通常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国家手中;另一方面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然后再通过支付社会保险金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失去收入来源者和低收入者给予援助,从而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意义上的居民收入分配公平。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不完善,难以满足政府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需要。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经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使我国的税收制度充分地发挥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以实现个人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必须进一步改革。基本设想是:

3.2.1 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直接调节。

改革课税模式,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共有11项,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是典型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不能就纳税人全年的各项应税所得综合计算征税,难以改善收入分配上的公平程度。第二,由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对不同收入项目采取不同的税率和扣除办法,造成各项所得之间税收负担不一致,纳税人容易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侵蚀和破坏了税基,导致征管难度加大、效率降低。第三,采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对经济调节的弹性较小,不能发挥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存在的弊端,考虑到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实行彻底的综合税制难以一步到位,而且会加大税收流失,因此可以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对劳动所得、经营所得和财产所得等已具备较好征管条件的,实行综合课税。目前,这部分所得占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的绝大部分,对其实行综合课税,有利于保护税基和公平收入分配。资本所得、偶然所得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中比重较少,也缺少征管经验,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分类课税,与个人的综合收入分离,以便于征管和调节。随着征管条件的完善,再不断扩大综合课税的范围。

3.2.2 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抑制个人财富的积聚。

遗产税是指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的一种财产税。赠与税则是对财产所有人赠给他人的财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目前遗产税已经在许多国家实行,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开征了遗产税,甚至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征了遗产税。比如,我国的香港也征收了遗产税,规定遗产额在200万港币以下的免征,200万元以上的实行累进税率。遗产税的开征,在减少社会浪费,平均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主张开征遗产税,一是起征点要高,主要是对10%~20%的高财产居民征收;二是采取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一级的税率可达50%;三是采用总遗产税制,先征税后分割给财产继承人;四是为了防止因转移财产造成偷逃税,配合征收赠与税。

3.2.3 及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物质生活保障。

市场竞争是无情的,它既可以成就一部分人的事业,使之获得大量的财富;也会使一些人遭受失败,使之蒙受经济损失,甚至陷于贫困。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可给予缺乏竞争能力者和贫困者一定的物质援助,保证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这对于缩小贫富差别,实现社会意义上的分配公平具有重要作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依赖于充足、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而我国目前所采用的社会保障筹资方法不够规范,约束力较差,在筹资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企业拖欠,拒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比较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当企业遇到风险时,其职工往往会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必然会加大贫富差距,引起社会矛盾。因此,我国应当及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以此改革我国的社会保障筹资方法,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这对于缩小贫富差别,实现居民收入分配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秦蕾.西方税收公平思想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J].税务研究,2005,12.

[2]温美琴.运用税收杠杆促进个人收入分配公平的基本构想[J].经济体制改革,2004,5.

[3]霍军.收入分配差别与税收分配调节[J].税务研究,2002,6.

[4]夏杰长.居民收入差距及其税收调控政策的国际比较[J].涉外税务,2003,9.

公平的分配 第4篇

“下午好,两位先生。”商人问候拉姆和希亚。商人看起来又累又饿,所以拉姆和希亚邀请他和他们一起吃午饭。

“但是,我们有三个人,怎么分这8个面包呢?”拉姆为难了。

“我们把面包放在一起,再把每个面包切成均等的三块。”希亚建议道。

把面包切开后,他们把面包平均分成三份,每个人都不多也不少。吃完面包后,商人坚持要给他们钱。拉姆和希亚推辞不掉,只好收下。商人离开后,两人一数金币的数量:8个。

“8个金币,两个人。我们就每人4个金币。”拉姆说道。

“这不公平。”希亚大声反对:“我有5个面包,你只有3个。所以我应该拿5个金币,你只能拿3个。”拉姆不想争吵,但他也不想给希亚5个金币。

“我们去找村长做裁决。他是个公正的人。”拉姆说。

他们来到村长毛尔维的家,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毛尔维想了很久,最后说:“分配这笔钱的公平办法就是希亚拿7个金币,拉姆拿一个。”

“什么?”拉姆惊叫道。

“我为什么该得7个?”希亚也觉得很奇怪。

当毛尔维把他的分配理由解释清楚后,拉姆和希亚都没有对这个分配再提出异议。

这真的是一个公平的裁决吗?要知道毛尔维的裁决是否公平,就回答这些问题:

1.8个面包被切成了多少块?

2.每个人吃了多少块面包?

3.拉姆的面包被分成了多少块?

4.拉姆吃了8块面包,还剩几块留给商人?

5.希亚的面包被分成了多少块?

6.希亚吃了8块面包,还剩几块留给商人?

毛尔维决定只给拉姆一个硬币,而给希亚7个,是因为商人吃的8块面包只有一块是从拉姆的面包中来的,而其余7块都是希亚的。不妨来看答案:

1.8×3=24

2.24÷3=8

3.3×3=9

4.9-8=1

5.5×3=15

6.15-8=7

这时你也许会问,因为面包是堆在一起的,如果商人吃的8块面包其中4块是拉姆的,4块是希亚的,或者还有其他的情形,那又怎样呢?如果你把所有的可能都考虑到了,然后再计算,你会发现结果仍然是相同的。那是因为无论情形怎样,每个人都吃了8块面包,拉姆或者只吃自己的面包,或者吃希亚的。这样,拉姆每吃一块不属于他的面包,他就欠希亚一个金币。在他付清欠希亚的账之后,他剩下的就只有一个金币。

王灿海摘自《讽刺与幽默》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第5篇

《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这一框题,我当时设计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教学重点是什么?难点是什么?高考常考察什么?怎么样通过我的讲解把重难点很简单明了的突破,并通过练习让学生能够明白这一框体的试题主要考察的是哪些内容,问题一般会如何设计。所以我的整节课教学过程是这样设计的:

【导入新课】:通过漫画《天价薪酬》让学生感受到目前社会个人收入分配上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引出本课内容。

【讲授新课】:首先,讲解“公平”这个概念。尤其是在讲解与“平均主义”的根本区别和“不能过分悬殊,保证人们基本生活需要”时,仔细分析。探讨“公平的意义”,我借助书上的漫画,分析它有助于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接下来,是本节课的难点:如何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结合书上的三段内容(三个要点),以及书上的例子,逐一分析。其中第二点,同学理解起来比较困难。突破“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这个难点时,我就通过图示法,为同学分析讲解“国民收入的分配从环节上可以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具体到初次分配包括什么?再分配包括什么?并举例讲解说明。又通过另外一个图,结合上一框体多种分配方式的内容,分析讲解“居民收入中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并举例说明。最后一个问题是重点:“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先解释“效率的含义”,再辩证分析“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最后探讨“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其中设计了很多学生回答问题的环节,但因为问题都是书上直接涉及到的,所以同学们也基本上都是照书上念。

【课堂延伸】:结合练习册,正确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分配原则和分配政策的关系”。

【本课小结】:本堂课讲了公平的含义、意义、举措及效率的含义;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及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

但是当我看完“教学设计”环节里的这一框体,和案例分析里涉及这一框体的评析,感觉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实在是存在很多保守和偏差的地方:

第一、教学目标的确立应体现新课程的要求。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放在首位,这是政治课的最大特点,其次是能力,最后是知识目标。本课的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探究,提高学生的竞争与合作意识、效率与公平意识;自觉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的能力和比较分析问题的能力。

知识目标:让学生加深对“效率与公平”这一问题的理解,寻求二者之间的统一,并对微观分配提出合理的建议。

而我的设计,一味的追求“知识目标”的达成,对教学重难点的讲解和突破倒是做得还比较细致;但能力目标明显不足,没有给学生很好的锻炼发挥的机会;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方面就更是几乎没有设计在课堂中。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确实是这是政治课的最大特点,如果不关注一到这方面,那政治课最大的优势和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以后在进行本部分内容复习和讲解时,我一定不会忘记借助最后“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引导学生不仅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奉献回报社会的人生观。

第二、设置的“探究问题”,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

我原来设计的探究问题主要是“

1、公平与平均主义有何区别?

2、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3、公正与效率是什么关系?”这三个问题都来自于教材所提出的问题,是专家们根据知识的内在结构以及学生的认知结构所提出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在不同学生的眼里是不是需要探究呢?或者说这些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学生都需要探究呢?

而学生进行自学教材,合作学习以后共同提出来的问题,才是符合学生学习实际的,是学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我让课代表整理了一些学生所提出的问题:

1、教材第61页第3段有这样一句话: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什么是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

3、什么是国民收入?

4、如何理解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

5、在现实生活中收入分配不公平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6、同工不同酬是不是收入分配不公平的表现?

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堂,这是教师必须回答的问题,而且必须去作出选择。作为教师,应该而且也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才是最好的选择,除此别无它法。以后再做教学设计时,一定努力先深入学生,调查学生,结合学生最关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的基础上,再引导他们解决教学大纲要求的重难点问题。

第三、设计多种有效形式让学生有序参与课堂教学,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学习权。

继续教育网站上展示给我们的《教学设计1.第七课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我仔细研究了一下,里面设计的学生活动十分丰富。导入新课部分就通过两个案例引入本课收入的分配公平问题,并设计活动(设计几种分配方案,看谁设计的更能体现公平?),教学过程中有设计了“谈一谈”“观看视频谈感受”“讨论发言”等很多环节。真正把课堂交给了学生,引导总结了知识,更锻炼了学生的表达、合作探究等综合能力。

而我在设计这节课时,就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去设计学生活动,只是更多的设计了教师的活动,上课时也让学生参与、讨论了,但更具随意性。

公平的分配童话作文 第6篇

毕业论文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文档,如何写好毕业论文也成为每个即将毕业的学子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论文范文

[摘要]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各项因素中,劳动是其他要素赖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它在国民收入中的贡献居于首位。 当前缩小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关键在于提高劳动收入报酬。 基于对劳动所蕴含的同质要素的分解,从微观层面设计的要素工资制遵循了“投入什么要素,领取什么报酬”的原则,它既解决了职工劳动量的比较计量问题,也解决了按劳分配的公平合理度量问题。 从宏观制度保障层面来看,需要从树立正确的分配观念、合理确定各种要素贡献度、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加大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合理与有序的工资增长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收入分配;分配公平;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要素工资制;按劳分配;按要素贡献分配;贫富差距扩大;效率与公平;论文下载

一、引言

“2会”临近结束时,国务院总理温曾表示在任职的最后一年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据报道,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经完成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初稿,该方案包括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以缩小收入差距等诸多内容。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市场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制度设计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而且实施过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分配领域出现了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社会财富非正常集中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甚至悬殊等现象。 国际上衡量贫富差距最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基尼系数法和五等分法。 基尼系数法的判别标准一般为:基尼系数在 0. 3以下为平均状态, 0. 3 ~ 0. 4之间为正常状态,0. 4 ~0. 6之间为严重警戒状态,达到 0. 6则进入危险状态。 国家统计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我国 基尼系数略高于 的 0. 412[1]。 但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住户调查尚未一体化,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基尼系数是根据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收支分组资料估算而来,如果将城乡一并考虑计算,基尼系数的估算值可能介于 0. 45至 0. 50之间,这已大大超过了国际上通行的严重警戒线 0. 4。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曾使用五等分法对我国居民收入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我国总人口中 20%的最富裕人口收入或消费的份额达到 50%,而占总人口 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却仅为 4. 7%[2]。 据报道,我国收入最高 10%群体和收入最低 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 1988年的 7. 3倍已经上升到目前的 23倍[3]。

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首先,它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收入差距过大造成贫富差距扩大,一部分暴富者挥霍无度,而一些低收入者和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却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部分人有着明显的受挫感、不公平感和相对被剥夺感,这些不良情绪很容易逐步演化为对社会与政府的不满。 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75. 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 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4]。 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引发仇富心理、影响社会安定等问题的根源,严重妨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二,它导致我国的消费结构失衡,影响经济的发展。 富裕人口的边际消费倾向远远小于贫困人口的边际消费倾向。 一方面,社会财富的非正常集中导致部分乡村及城镇贫困居民生活艰难,有消费需求,却缺乏消费能力;另一方面,高收入者基本消费早已得到满足,消费需求增长空间不大,这部分人群的消费水平已经越过了生存型,并逐步由享受型向奢侈型转变,而奢侈型的高档消费品往往由于受到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品牌知名度等因素影响,大多来自于国外,因而奢侈型消费增长不仅没有很好地拉动国内生产,反而可能引起国内收入外流。 在两方面综合影响下,我国全社会消费升级缓慢,消费需求不足,生产相对过剩,企业开工不足。 年,美国的内需占总需求的比重为 92%,印度为88%,而我国这一比重仅为 72. 8%[5],特别是目前全球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出口下滑,消费对于经济的拉动举足轻重,可是目前这种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却使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小,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造成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6],而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分配过程中对劳动这一主体要素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从社会的角度看,一方面是过分压低了劳动力的价值,把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压到了仅够维持劳动者本人基本生存开支的水平,对劳动者应负担的家庭责任(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没有给予合理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劳动报酬制度没有给予必要的规范。 从企业的角度看,广大体力劳动者的作用被忽视,未能很好保障他们在改革中的权益,普通职工在工资报酬政策制定上没有话语权,维权渠道不畅通,同时也未考虑劳动者对剩余劳动的分配权。 在企业中,这种剩余权是由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利益关联人来解释和占有。 如,产权的所有者和企业的高级管理者由于拥有充分有效的信息,就能够占有剩余,而工人的工资是在事前的合约中确定了的,因而无权参与剩余劳动的分配。 董全瑞指出,从已有的分配理论和分配方式看,按劳分配可能是一种接近按贡献大小进行的功能性收入分配。 但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按劳分配所需要的条件很苛刻,尤其是不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这就使得按劳分配很容易在实践中演化为平均主义。 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分配可接受的方式,但按要素分配是一种事先分配而不是按贡献分配。 这种分配理论和方式与生产要素的价格制定密切相关,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其稀缺性决定的,而不是由它们在生产中的作用决定的。 现代经济理论中还没有令人满意的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也缺少联系个人收入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理论桥梁[7]。 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微观层面(企业)和宏观制度保障(社会)两个方面探讨对广大人民群众收入影响最大、对分配不公影响最大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与设计。 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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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分析 第7篇

[摘要]收入分配公平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它的内涵随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正确理解我国收入分配的公平,必须搞清楚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收入分配公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确立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结果公平的分配范式。在分配中,防止平均主义,保持合理差距,反对两极分化,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政策,就不可回避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

一、收入分配公平的概念考察

公平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有人将其界定在经济领域,有人将其界定在法律领域,有人将其界定在道德领域,而有人又将其界定在政治领域等等。不管将公平界定在何种领域,公平的含义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作为手段的公平,其二是作为目标的公平。作为手段意义上的公平是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出发解决如何公平的问题;作为目标意义上的公平是从人的理性出发解决如何确立一个理想的公平的社会秩序的问题。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属于经济领域的公平,其本身也具有手段和目标的二重性。一方面公平分配是促进生产发展,达到理想社会秩序的手段。另一方面,公平又是各个社会要追求的社会目标。由于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而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因此,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与否,最终决定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否。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随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原始共有社会中的.收入分配公平是与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人们在生产中共同劳作,没有差别地分配生存必需品,大多情况下是按人头进行平均分配。但这种分配是建立在其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的,当发生自然灾害,生活必需品供给不足之时,原始人类往往就会以杀害或抛弃老幼及长期患病的亲人来满足其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其本身也有不公平的一面。在奴隶社会,马克思说:“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合理的”。显然,这种公平是建立在奴隶主与奴隶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存在着严重的等级观念,与之相应的公平观念则本质上体现了地主与农民的不公平、不平等。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是一种私有财产的公平,它用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暗含了劳资双方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当然,阶级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是用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权力设定的“正义”、“公平”。由于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所以不可能真正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实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这为收入分配公平提供了经济基础:由于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做到了劳动的平等,其必然要求收入分配公平。但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收入分配公平一方面受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着初级阶段国情的制约,因此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理解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公平。

二、收入分配公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维护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维护公平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天性,公平是市场经济的价值观。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收入分配公平。在市场经济中,价值实体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市场内在要求商品实行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反映了生产者之间的平等交换劳动的生产关系。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既然是平等的,必然要求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入,即生产者的收入平等。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又抑制收入分配公平。市场经济通过市场来调节资源配置,主要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始终把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放在首位。这种生产形式一方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又通过市场竞争推动了生产技术的发展,从而最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它有利的一面。然而,市场经济主要是根据效率来进行市场主体的收益分配。由于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存在着效

探究初次分配的公平性 第8篇

从“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提出,到“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以及逐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思路的不断完善,十六大确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始终成为决策层的主导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这是对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分配原则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突破了原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传统分配原则理论框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反映了党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关注,报告所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的指导原则,是解决收入差距逐步拉大问题的政策要点和着力点。

2 现状与问题

2.1 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企业间收入差距悬殊

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是市场初次分配公平的基础。不同行业之间尚未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之间平等的国民待遇也没有真正实现。由于占有的不同的原始资源,不同企业职工收入差距悬殊。在各类企业工资收入中,私营企业最低,垄断行业收入最高,例如曾经发生过的“抄表工年薪10万”的事件,既不是按照效益和按劳分配进行的初次分配,而是凭借垄断地位占有和利用巨大的社会经济资源,分配了属于全社会的利益。有些垄断企业或行业利用垄断地位,获得垄断利润;另一些自然垄断部门的企业借用政府的名义,通过高额的垄断价格、掠夺性定价等价格手段,掠夺庞大的公众利益和小企业利润。垄断经营阻碍了市场的发育和发展,降低了企业创新的动力,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破坏了国内统一市场的经营平衡。

2.2 分配规则不统一,生产要素的收益与贡献严重背离

规则公平是市场初次分配公平的核心。在市场比较健全和各种生产要素可以相互替代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贡献等于其边际生产力,由供求关系确定,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入就是要素的市场价格。[3]但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价格机制不完善,要素价格的形成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同时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缺乏法律政策规范。我国目前资本相对劳动力资源是稀缺的,而稀缺的资本在市场上被高估,劳动力要素的贡献却被低估,从而导致分配比例上的失衡,造成现在社会上靠资本要素获得收入的少数人生活富裕,而只能靠劳动获得收入的大多数劳动者生活艰苦的不公平现象。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一个突出表现,也是社会矛盾累积的一个重要因素。

2.3 市场失灵导致收入与价格分配不均

从目前分配状况看,初次分配当中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资源存在级差收入,应该有偿使用,归国家占有。但目前的级差收入被企业不合理的占有和使用。例如煤炭的级差收入被煤厂老板私自占用而使他们财产暴增;二是劳动工资长期被压低,特别是农民工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过低;三是价格问题。市场在初次分配中的调节是通过价格进行的,正常情况下价格的高低决定于供求。包括一是由政府政策执行的价格。例如烟、酒等限制消费的商品,世界各国都普遍实行高价;日用必需消费品,如粮食、食品等必须实行低价。二是资源品的定价。目前我国资源品价格普遍偏低,资源有偿使用的费用过低,没有考虑资源开采和使用造成的环境污染成本以及资源在代际之间的分配使用等问题,这使得开采资源的企业获得额外利润。上述情况都属于市场失灵现象,必然会产生社会分配不公平,需要政府利用各种杠杆进行调节,其中就包括税收杠杆。

2.4 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制建设滞后

当前,我国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业欺诈、逃避债务现象严重,偷税、漏税行为猖獗,走私、骗汇、骗税屡禁不止,建筑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豆腐渣”工程屡屡出现、潜在危险问题严重,金融秩序混乱、银行违规大搞账外经营,压低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等。市场秩序混乱使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得不到有效实现,破坏了不同劳动之间实施平等交换的信用基础,影响了初次分配的公平,也降低了经济市场运行的效率。另外,非法收入恶性膨胀,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缺乏有效约束的结果。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有些企业的转让卖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内外勾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审计署对我国因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测算:腐败所造成的公共投资领域的损失、公共支出的损失、行业垄断造成的大量租金损失、非法经济的“黑色收入”等四项在2003年达8699亿元,占GDP的7.5%~10.4%,外逃官员约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元[8]。腐败收入是产生贫富悬殊现象的重要原因,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2.5 其他因素考虑

初次分配领域的分配不公平,不是单一指由于效率差别,不善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差别、人力资本的差别及劳动力所带来的差别的收入差距,而是特指与效率无关,是由于经济体制、用工体制和逃避或规避政策法律规定等非自然垄断性原因而形成的分配不公。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原因:垄断性分配政策造成了垄断企业与竞争企业之间分配不公平;用工身份垄断造成不同用工人员之间分配不公平;户口垄断造成农民工和城镇工之间分配不公城镇户口仍然是另一种形式的身份垄断。

3 重要性及必要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之所以提出初次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主要原因有三点:(1)初次分配确实造成了分配不公平,这需求在初次分配中解决;(2)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某些环节和方面,要求以初次分配公平为起点和基础;(3)又是进行收入分配政策战略调整,实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目标切实可行的“路线图”。

3.1“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能有效缩小贫富差距

改革开放初始,为了快速带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邓小平同志提出,实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经历数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政策理论的提出是正确的。问题是这种政策在实行几十年后形成的现在社会状况,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表明我国最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还难以满足并且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差距悬殊明显反映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由此导致一定程度的社会关系的紧张,地区治安的混乱。因此,在初次分配问题上,我们应当吸取教训,不能盲目坚持效率优先,还应体现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但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福利水平,而且还能使那些只能凭劳动力赚取收入的低收入人群合理分享到更多的经济发展的果实,从而避免收入差距过分拉大。只有低收入群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收入增长快于高收入群体,中国的收入分配贫富差距才可能缩小。

3.2“初次分配体现公平”能保证人民的社会福利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政府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节收入分配,竭力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社会成员。所以,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意味着老百姓不仅能从再分配中得到好处,而且在初次分配中也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享受最大化的社会福利。这是因为,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给定社会生产能力和效率的情况,社会福利最大化取决于收入分配的方式和比例,即取决于既定的收入分配方案。通常来说,即在同样的收入总水平下,收入差距越大,社会总福利会越小;反之,收入差距越小,社会收入越趋均衡,则社会总福利越大。在市场机制导致收入分配比例失衡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制定出有关公共利益的经济政策,用“看得见的手”来提高劳动要素收入在分配中的比例,从而增进社会福利,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6]

3.3“初次分配体现公平”能有效缓解再次分配的压力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是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两个环节。所谓初次分配,是指对产生于国民经济生产过程的收入进行的初始分配,是对投入生产要素劳动、土地、资本的回报,包括工资和薪金、租金和赁金、利息和利润,是基础性的分配,是在全社会各种微观单位内部分散进行的分配。而再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分配过程,主要通过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来进行。再次分配的收入调节功能主要是面向全社会的粗线条调节,解决社会意义上的公平问题,而不是解决企业内部工人工资偏低、管理者收入过高等微观问题。[4]在我们国家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的数额要比再次分配大得多,涉及的面也广得多。初次分配的大格局一旦确定下来,再次分配是无力从根本上改变的,只能在此格局基础之上通过财政收支和转移支付手段在局部或某些环节上作出有限度的调整和修正。如果初次分配中的问题比较大,不公平问题很严重,再次分配即使能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采取必要调节措施,其效果也未必理想。另外,初次分配不当,单纯依靠再次分配调节,也容易导致类似一些拉美国家曾出现的发展停滞现象。这些拉美国家政府在因初次分配丧失效率和公平而出现大量贫困和失业人群时,为了获取选民支持,出台许多超出发展水平的高福利政策进行再次分配,结果造成很高的财政赤字,导致很快出现财政和金融危机。[3]为避免这种现象在我国发生,初次分配就必须体现公平,为再次分配分流压力。

3.4“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有利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一直依靠劳动力密集型的比较优势。要尽量使国民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的增长保持一致,使GDP的增长与本国居民消费的增长保持一致,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实现“三个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三大产业协作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初次分配体现公平,将有利于低收入者收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扩大。[1而拉动经济增长关键还是在于拉动内需,中等收入阶层的存在成为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将有利于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快地实现国民收入又好又快的发展。

3.5“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初次

分配体现公平”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近些年来,我们一方面见证并分享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实惠,但同时又担忧诸多危及社会稳定和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坑蒙拐骗、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极不协调地与经济的繁荣、社会的文明进步共存,归根到底一系列的社会不安事件的发生都是由经济原因引发的。所以,提高国民的收入水平,是保障经济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其次,“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实现全民小康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初期,解决温饱是我们最初的奋斗目标,2000年我们成功地实现了经济发展战略的第二步,人民生活基本实现小康;党的十五大把第三步战略目标具体化,提出了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争取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全面实现小康;党的十七大则更加明确地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1]近年来,我国为每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而积极努力发展并积聚实力,在国际舞台上中国也逐渐从各方面彰显了一个大国的潜在实力。但是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又注定了我们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的小康道路上必然充满艰辛与坎坷,其中广大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地位能否改善,决定了全民小康任务最终实现的程度和质量。再次,“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进入新世纪,我国同样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经过十多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上,建设一个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城乡统一、发展结构合理、区域发展平衡、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下的新奋斗目标。国民经济生活的不断改善,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又是和谐社会实现的最终目的。

4 结论

初次分配中讲效率又要注重公平,就是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即讲效率和讲公平之间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讲求效率,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注重公平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在初次分配中,要既讲求效率又要注重公平,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注重经济效率,又要从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达到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只有做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和协调,在全社会树立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坚持公平的原则,保障人们利益和分配的合理化,使每个社会成员既有平等参与的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成员关系。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市场初次分配的现状,找出其缺陷及问题,指出初次分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初次分配,公平,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O/L]十七大报告.

[2]林毅夫.以初次分配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J].广西科技,2007,7.

[3]景天魁.收入差距与利益协调[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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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剑.实现社会公平从初次分配开始[J].党政论坛,2008,3.

[6]于东升.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定位[J].经济论坛,2004,4.

[7]曾传国.论初次分配公平的内容、意义及实现途径[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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