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员配备标准化

2024-09-14

2人员配备标准化(精选6篇)

2人员配备标准化 第1篇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与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和见证员等人员,以上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从资质备案的人员中选择并符合有关执业资格规定,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配备标准”)。

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一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取得国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只能同时担任两个二级或三个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前款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除上述规定外,不得在代建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

当注册监理工程师仅在一个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其他监理岗位兼任一职。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或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当注册监理工 1

程师在一个以上工程项目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并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监理岗位中兼任一职,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工作。取得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作。

第七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或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安全监理员或见证员的其中一职,属监理项目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其他相关配套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有能力的,根据项目大小,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数)。

第八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应当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福建省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担任;见证员应当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担任。监理员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可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安全监理员或见证员的其中一职。安全监理员应根据《配备标准》要求配备。见证员可由监理企业或项目监理机构中取得见证员岗位资格的人员兼任。专职安全员任职的工程项目数不得超过三个。专职见证员任职的工程项目数在基础和主体阶段不得超过二个,其他阶段不得超过三个。

第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招标或直接委托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要求原则上按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分类划分,需再细分土建、安装、道路、桥梁等具体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参考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予以确认。

第十条对于分期开发建设或分多个施工标段且在同一地点的建设项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承担项目的数量可视为一个,《配备标准》可按合并后的一个项目规模要求配备,人员可根据招标文件或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分期到位。对于按一个项目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工程,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允许只要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配备标准》,其他监理人员可以申请核销,待后续工程开工时,再配齐相应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承接业务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的登记工作,属招标工程由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办理中标备案时负责登记,属直接委托工程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开工备案时负责登记。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在完成主体、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后,可凭资料向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在完成预验收工作后,可根据剩余监理工作量,经建设单位同意,凭预验收证明(纪要)向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富余人员核销登记。

第十三条招标工程中标或直接委托工程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前,监理企业应信守约定,加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可由监理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应是已经备案的监理人员且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手续:

(一)监理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非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半年以上的;

(四)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的,监理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时,应根据实际情形分别提交死亡证明、刑罚证明、失踪登报启事、退休证明、合同期满离职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招投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等证明。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手续,但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变更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一)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更换的;

(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项目监督机构确

认的;

(三)调出原单位的;

(四)辞职的。

有前款

(三)、(四)情形的,监理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时,应分别提交工作调动证明和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辞职证明和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本暂行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之外情形的,需变更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监理企业及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本暂行办法规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应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明确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人员配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评标或签订合同时,应通过在厦执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登记等资料核查配备的人员已承接的工程项目数和已担任的职务。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超过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除事先明确同意增加支付合理的监理费外,否则不作为监理评标的依据。

各区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加强对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倡导和鼓励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考勤制度,以促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考勤需要配备的相关设施(包括指纹识别器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实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考勤制度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做好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采集及录入工作,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九条各区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不到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此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附件:《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2人员配备标准化 第2篇

国档联发[198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委员会、档案局:

为了加强和完善各级档案馆的编制管理,适应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组织实施。

凡档案馆与档案行政机构合署办公的,档案行政机构的人员配备,由各级政府依据所辖地域大小、人口数量和需要进行业务指导单位的多少等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一日

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档案馆是党和国家永久保存档案的基地,是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属于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其工作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编制人数应随馆藏档案(包括具有档案价值的资料)数量的增减而相应增减。为了合理地确定档案馆人员编制,特制定本标准。

一、编制标准

1、以馆藏档案一万卷(册,折合上架排列长度约150米,即平均每卷,册1.5厘米,下同)确定编制基数:地、县(区)及县级市档案馆五人,馆藏不足万卷,编制适当减少,但不少于三人;地区级城市档案馆七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它大城市档案馆十人。

2、馆藏超过一万卷不足三十万卷的,其超过部分每五千卷增配一人;超过三十万卷的,其超过部分每七千卷增配一人。

3、生活后勤工作独立的档案馆,除按上述规定配备业务人员外,可按不超过业务人员的百分之二十增加编制。

二、本标准系根据全国一般情况制定的。通行两种以上文字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馆藏外文档案、少数民族文字档案较多、或设有后库等特殊情况的档案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适当增加编制。

三、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及离职学习人员需要定为编外人员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类型档案馆的编制,各地可参照本标准自行确定。

2人员配备标准化 第3篇

关键词:卫生人员,组织和管理,定性研究,学生保健服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历年来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文件[1,2,3]。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但需要强有力的政策制度支持,而且需要技术水平过硬的卫生专业师资队伍。然而,目前我国学校卫生师资的现状不容乐观,从数量和质量上规范师资配备标准非常重要与迫切。为给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卫生师资配备基本标准提供依据,笔者于2009年3月-2010年8月采用文献回顾、现场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我国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1 对象与方法

1.1 文献回顾

通过计算机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集国内2005-2010年公开发表的所有关于中小学校医配备现状的研究文献,检索关键词为中小学和校医,共检索到33篇文献,符合条件的有12篇。

1.2 现场定量研究

2010年8月对来自全国28省市203名校医、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校卫生人员配备及相关培训情况、学校卫生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状况的调查、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的调查等3个方面。

1.3 现场定性研究

2009年7月-2010年8月对北京、上海、广东、河南、贵州、重庆、内蒙等地80名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和校医进行个人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时遇到的问题、相关的培训情况(机会、实用性等)、对卫生人员配备合理性(数量、学历)的了解、开展健康教育课时遇到的困难、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的待遇和晋升机会5个方面。

2 结果

2.1 文献回顾

2.1.1 政策回顾

国家卫生部门1990年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2]对学校卫生人员做了相关规定。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1995年9月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3],对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任务、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1]中提出“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1.2 校医人员配备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所要求学生与校医人数之比应达到600∶1的标准。总结分析文献发现,北京市东城区的中小学校达到这一标准的占55.56%,其中小学占72.34%,中学仅占32.35%[1];丰台区有1/3的不达标[2];大连市的部分小学达标比例为37.2%,中学达标比例为19.0%[3];西安地区的校医配置和学生比例各校在0.30‰~1.89‰(均值0.69‰),中学为0.30‰~1.89‰(均值0.67‰),小学为0.45‰~1.89‰(均值0.72‰)[4];长春市朝阳区的中小学生与校医的配备比例为1 006∶1[5];石家庄地区70%的学校能保证1 000∶1[6];铜山县有14.75%的达标[7];天津的中小学校医配置合格率为54.0%,小学为65.2%,中学为31.1%[8];沈阳市皇姑区的中小学校医配置合格率为21%[9]。

2.1.3 校医队伍专业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的小学卫生人员中有医学专业职称人员的比例仅为10.24%,中学为87.60%[10];34人(51.5%)毕业于卫校,其余均未经过正规的卫生知识培训[11];铜山县的中小学校医中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为34.12%[7];天津仅27.7%的中小学校医毕业于医药卫生类学校[8]。

2.1.4 校医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大部分校医保健教师不但承担学校卫生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而且还担任学生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宣传、计划生育以及青少年红十字会工作,特别是小学兼职保健教师除做好学校卫生等工作以外,还担任学科教学工作,有的甚至还担任班主任工作等。也有研究显示,校医或保健教师多兼任健康教育课和心理辅导,有些小学保健教师甚至要代课,所有校医、保健教师均要负责校内食堂、小卖部、教室、操场等场地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有些教师还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1]。

2.1.5 校医接受培训情况

大多数中小学校医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较清醒的认识,深感自己的知识能力不足,迫切需要通过在职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然而,影响其接受培训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12]。天津市75.8%的中小学每年能为校医提供专业培训机会,但部分学校不能报销培训费用,影响校医参加培训[8]。

2.2 现场定量研究结果

2.2.1 学校卫生人员配备及相关培训情况

2.2.1.1 目前学校校医配备情况

校医所在学校学生人数与校医的配制比例范围在(267~3 883)∶1,平均为1 378∶1。不同类型中小学校校医配备见表1。

注:()内数字为报告率/%。

调查中还发现,配备有校医的600人以上小学为专职校医的仅占33.3%,而600人以下小学的校医均为兼职校医。对所在地区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2名以上卫生专业人员的情况调查中,有34.5%的人回答“是”。建立了学校卫生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的比例是73.7%。调任校医经过所在地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校卫生培训后,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上岗的比例为51.8%。卫生专业人员的调离或解聘征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的比例为39.6%。

2.2.1.2 学校卫生人员培训情况

70.4%的人认为所在地区有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的岗位培训。其中37.9%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19.7%是由教育部门委托卫生专业部门进行的,8.9%是由卫生行政(专业)部门组织进行的。56.2%的人认为应该将在职学校卫生人员的岗位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53.7%的人认为有必要的在职学校卫生人员的岗位培训经费。

2.2.2 学校卫生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状况

31.5%的人认为待遇同等,57.7%的人认为低于一般任课教师,与一般工作人员和骨干教师,10.8%的人不知道。

61.6%(125/202)的学校卫生人员认为享有定期职称晋升的待遇,38.9%(79/203)的校医认为评选先进、职务聘任等方面与任课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分别有41.9%(85/203)和43.8%的校医认为有校医和保健教师的职称考核评定机制。

2.2.3 学校卫生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情况

本次调查所在地区承担学校健康教育课和讲座的师资情况,56.1%为校医,52.6%为专职教师,24.6%为生物教师,33.3%为体育教师,12.3%为班主任,17.2%为其他。本次调查设置了所在地区保健教师和校医的工作内容有21项,结果发现,保健教师和校医承担了其中的大部分。对所在地区校医的工作负荷进行调查,33.3%的校医工作负荷小于8 h/d,53.0%的校医工作负荷为8~10 h/d,9.8%的校医工作负荷为10~12 h/d,3.9%的校医工作负荷为12~14 h/d。

2.3 现场定性研究结果

学校卫生工作遇到的问题主要有学校重视不够、工作不容易开展、校医的职责不明确、校医室医疗设备需要规范并及时更新。解决途径为开发领导层,让领导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的机会不多,培训走形式、实用性不高。建议培训能更有实用性和前沿性,有超前意识、以便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形式建议采用开放式、互动式,让大家能够很好的交流。有卫生人员的配备数量上达不到要求,专业知识不全面。建议学校校医的配备为200∶1~300∶1 比较合理,学历要求至少应该是大专以上。

开展健康教育课的主要困难有课时不够、 教材不统一、不规范,教师的素质参差不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都不重视健康教育课。主要观点有待遇低、按职员的待遇,晋升机会少。

3 讨论

3.1 合理配备学校卫生人员

目前乡级以上或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基本都配备了校医,但大多数学校的校医人数都达不到600∶1的要求,而乡级以下或600人以下的中小学校的校医配备更不乐观。除了编制问题(超编或结构不合理)外,也有原因为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甚至不了解工作的内容,因此对校医配备的要求不能理解。访谈了解到,现在学校卫生人员的学历参差不齐,专业背景主要以临床和护理为主,对做好学生保健预防、学校环境卫生、学生健康素质教育等工作力不从心。建议对现在的校医队伍进行审核,了解校医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针对不同水平的校医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

3.2 完善学校卫生人员队伍的资质认证程序

调查发现,专职校医所占的比例很低,建立了学校卫生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的比例、调任校医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上岗的比例以及卫生专业人员的调离或解聘征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的比例都很低,反映出了校医上岗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整个校医队伍的入口和出口都没有把好关。分析原因有,部分是聘用已退休的教师担保健教师,更换频率快;校医的职称评定很难,工作不受重视,按工勤人员对待,待遇低于教师及医院的卫生人员,这些情况都严重影响校医们的积极性。

建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应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认定,实行学校卫生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引进的校医必须具备医学专业的教育背景,逐年提高校医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逐年改善校医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男女比例。

3.3 进一步明确学校卫生人员的工作职责

校医的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负荷偏大,导致学校卫生工作难度和压力相对增加。建议校医的工作职责为:学校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4 改进学校卫生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调查结果表明,校医岗位培训或继续教育体制的建立尚不完善。在职学校卫生人员的岗位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的情况在部分城市做的较好,其他很多地方都没有纳入。另外,必要的在职学校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经费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访谈中了解到校医们参加培训的机会并不多,培训也没有针对性,不能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建议培训能更有实用性和前沿性,有超前意识、以便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应对青少年健康问题的变化;形式建议采用开放式、互动式,让大家能够很好的交流,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3.5 改善学校卫生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情况

调查中还发现,校医的待遇普遍低于一般任课教师。在学校时按照后勤职员的待遇;校医的职称考评按卫生部门制定的考核评定办法进行,定期享有职称晋升比较困难;在评选先进、职务聘任等方面一般也不能与任课教师享有同等待遇。这些情况也是造成校医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合理设岗定责的前提下,对校医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以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参考文献

[1]潘勇平,储大公,高爱钰,等.北京市东城区学校卫生保健队伍现状调查.中国校医,2006,20(3):258-259.

[2]原家美.北京市丰台区中小学校医配置现状分析.中国学校卫生,2010,31(4):498-499.

[3]刘春燕,谷宁.大连市中小学校医队伍现状调查.预防医学,2008,46(16):124-125.

[4]杨海,杨月华,蔡正华,等.2007年西安地区中小学校医配置现况调查.地方病通报,2009,24(2):42-43.

[5]张柏洁,季淑芝,孟庆兰.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学校医和卫生设施情况调查.中国校医,2006,20(5):457.

[6]杨秀磊.河北部分中小学校医调查.教育,2007(3):26-27.

[7]周红.铜山县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现状调查.中国校医,2007,21(3):271-273.

[8]席薇,贺贯树,崔建峰,等.天津市中小学校医队伍现状调查.中国学校卫生,2009,30(11):1052-1053.

[9]虞燕.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调查.中国学校卫生,2008,29(3):202.

[10]张萍,佟明菊.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校医和卫生教师现状调查.中国校医,2009,23(5):514-515.

[11]董江岩,杨丽君,高峰.包头市昆区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情况分析.中国校医,2008,22(5):539.

监测站标准化仪器配备的管理 第4篇

【关键词】监测站;仪器配备;管理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更新变化,我国的检测能力急需要顺应势态的发展,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管理模式,来保障环境监测的公正,科学地进行环境管理,使得监测站的检测和管理工作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本文从我国环境监测站的现实背景入手,来透析如何让有效管理监测站标准化仪器配备。

一、监测站的背景状况

我国环境监测站建于1980年中后期,迄今为止这30年内获得较大进步,设备逐渐增加,并且设备也开始更新换代,设备配备的管理也在逐一增强。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各种限制性因素,如社会教育水平相对落后、资金相对欠缺、检测人员的组织不够壮大、工作积极性不高、极度受限的工作环境以及落后的管理思想等,严重阻碍了我国环境检测站的管理效果,使其设备配备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由此看来,强化环境监测站的仪器配备质量管理,已经成为监测站刻不容缓的任务,只有保证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才能有效地使用仪器配备,环境监测事业才会越来越科学化,这对我国科学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县级监测站的配备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到我国监测的整个网络体系,所以有效完成县级监测站的仪器配备管理是监测管理站的首要任务。

二、监测站标准化仪器配备的管理措施

(一)增强监测技术人员的设备管理能力

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并在环境检测站对工作人员一一进行指导教育工作,才能使环境检测站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反之则使得环境检查站成为瘫痪机构。可见,上级的有效领导是提升环境监测工作必不可少的要素,只有具备了有效的制度,并将该指导方式在长时间的工作开展下形成一套有据可循的管理规章体系,才能使监测管理的工作逐步朝向标准化发展。每年的任务考核时期,标准化仪器配备要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环境检测站对检测的准确性,成就它的权威,提升整个机构的战斗力。环境监测是一项公益事业,由政府操控,政府资金的保证是完成整个检测工作的首要条件,从县级到地方的财政收集固定的经费是一项很艰难的过程,这就需要社会人士以组织或个人的方式将暂时不需要的闲散资金及时地投放到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中去。多资金的投放使得环境检测站能在有效时间内正常无误地完成检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长期稳定地运转下去。

(二)创建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

监测站的工作是由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来共同完成的,因此检测人员在检测的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一个工作人员的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着监测站的检测结果精准度,也就直接影响着监测站的质量效果,因此,我们需要创建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环境监测站开展一系列的考试,确保检测人员是具有相关工作能力及资格并且热爱该份工作,能有有效地接收管理培训带来的技术并能有效地实行到今后的监测工作中去。

其次,从监测工作的人员中挑选出优秀的监察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学习。反复更新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在这个培训当中,主要的课程分为理论的学习探讨以及手把手地实际技能训练。只有只有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巩固,监测站的检测仪器设备才能标准化使用,监测站的工作才能得到质量上的实打实管理。

最后,在整个监测工作氛围中,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热爱自己的工作,积极研究检测技术工作,互相学习互相竞争,整个团队的素质得到一个空前的提高,监测站的检测管理工作才能做到不断完善。

(三)标准化仪器配备的管理

1、对各个仪器进行编号装袋管理

每一个检测人员要合理管理检测仪器,按照仪器的新旧来有效管理,对于旧的大型仪器,在管理过程中既要做到会使用又要做到保养和维修;对新引进的仪器配备要按照引进的实践、名称、型号、产地、编号及其相关数据来分类进行扫描,存档编号并做好详细的数据说明。这样对仪器设备的分类管理,不仅不会浪费工作时间,而且在有条理地分档之后,之后工作中就能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了如指掌,无论是在使用的过程中或是使用结束后都能准确无误地把工作完成好,并为下次工作做一个良好的开端。

2、设置专门负责看管仪器存放的岗位

在整个检查站的工作中,仪器设备的复杂性决定了其需要专业的人士来管理,在监察人员对仪器的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仪器配备的功能键难以还原、改变仪器的原有使用性能等问题,难以在下次的仪器使用中毫无担忧地使用仪器,更不能精准地测出数据。有了专门负责管理仪器配备的存放问题,把不同监察人员使用相对应的监察设备联系起来,并归还至原来的位置,这样在周而复始的监测工作中,监察人员的效率也能随之增加。

3、对仪器的使用做出详细的指导和说明

虽然有了仪器的档案管理和专门的负责存放仪器的人员管理,但监测人员能正确使用仪器配备才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每天的检测管理工作既繁杂而又具有专业性,每个工作人员每次使用的仪器配备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需要检测人员有效快速地使用仪器设备,保持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而仪器配备的使用少不了仪器配备的详细指导和说明,只有在仪器档案袋的外表附上其详细型号及使用规则,检测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该项仪器的使用工作,监测站的工作才能更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

4、定时保养维护仪器

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除了其寿命有限制,工作人员人为失误操作也会导致其出现各种故障问题,为了防患于未然,各种检测仪器都要有专业的保养维护人士来进行保养检测,例如电量是否够用,长期未使用的仪器配备管理是否妥当,又或者每一件仪器的损耗程度高度、是否对其进行了定时的校对检测等,均需要妥善处理,以此来增加仪器的使用周期,延长其寿命。

总结

检测设备是检测站高校管理的首要条件,只有了解到我国监测站的检测状况,从组织领导到工作人员的培训,从仪器配备本身的维修和保养出发,才能使我国的监测站检测仪器配备得到标准化的管理,监测站的事业得到飞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军.新时期基层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管理的探究[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1(01).

[2]曹忠,张玲,谭亚非,等.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浅谈高校实验仪器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11).

按照“二甲”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第5篇

市编委:

为了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我们制定了《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现予上报。

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

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

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XX市人民医院重新核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和教育、预防保健及社区服务活动。

(二)开展常见病、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接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病人转诊治疗。

(三)开展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承担乡镇卫生院、市内各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医科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

(四)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任务。

(五)完成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医院内设14个行政职能科室(部),医技、业务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工会组织根据相关规定配置: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党务档案的保密与管理,负责与各支部的联系工作,负责党内各种会议的准备和记录工作,起草党总支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全院普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及考核工作。

负责医院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的草拟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记录,组织通信联络,接待来信来访,接待参观指导。

(2)人事科:负责医院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职称管理、聘任工作,负责考核和报表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咨询处理。

(3)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院重大决策、项目、经费开支和人事任免实施监督。执行物价政策,对医院内业务收入、药品及耗材价格进行审定,定期组织检查评估资金,对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负责调查处理违反财经法律的案件。

(4)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资金筹集与调配、资金运转、全院经济核算及绩效工资兑现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财产管理、收支统计,负责门诊、住院部的收费工作。

(5)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卫生材料的采购与供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档案建立及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中心供氧的供应与维护工作。

(6)医务科:负责拟定业务发展计划,重点学科建设,监督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考核,负责接待医疗投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卫生技

术人员的培训、进修及临床教学,协助医院病历档案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

(7)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进修及临床教学工作。

(8)门诊部:负责门诊各科协调,门诊各科的业务及行政管理,专家门诊的安排、组织,收集门诊病人意见、门诊宣教工作。

(9)质控科:负责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督查、评价医疗文书质量工作,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安全教育,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与考核,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向全院反馈。

(10)信息科:负责全院住院病历的收回、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出院病历的登记,做好姓名、疾病、手术的计算机索引和网络编码编目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编目与借阅工作,负责医院各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组建信息网络,负责医院内外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上报有关上级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回收、整理、保存、利用有关资料,及时传递资料信息。

(11)医院感染控制科: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监督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技术规程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医院实行全方位监测。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控制感染需要,进行人力调配。协助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各种感染性疾病预防的防护和安全教育。协助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12)预防保健科:负责对重大传染病等工作的预案、计划、措施及总结的草拟,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上报。负责对各类卫生许可的申请、审核、核发的监督检查。按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专项服务工作,把好准入关。

(13)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城镇职工居民低保,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核查、登记、结算管理工作。

(14)总务后勤科: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负责病人家属的探视、探访。负责医院的水、电、电梯、暖气供应及维护,负责医院后勤物资的采购与管理,负责全院被服、工作服的清洗管理,负责全院的卫生管理。负责全院的报刊、杂志、邮件等收发登记与管理。负责医院急诊病人的转运、夜间急诊检查的各项协助工作。

三、人员编制

按照“二甲”医院人员配备标准,每张病床配备XX人核定编制,医院目前开放床位XX张,需核定人员编制数XX人。

按核定的编制总数,卫生技术人员占X%,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占X%。卫生技术人员中,中西医生占X%,药剂占X%,护理占X%,其他医疗技术人员占X%。

按XX张病床核定是人民医院编制总额为XX名,其中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XX名(包括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财务科等),卫生技术人员XX名(中西医生XX名,护理XX名,药剂XX名,其他医疗技术人员XX名)。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 第6篇

秩序维护人员:[(小区人、车出入口数量*3+监控室数量*3+班长*1*3+主管*1*1+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人*3)]*4/3 保洁人员: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人

23万平米的物业,就要有工程维修队了,所以相应的维修工具和小型维修设备都要齐全的。

保安的数量要看有几个出入口,根据出入口的数量、安排的班次来确定门卫的保安数量,还要加上巡逻保安;约20人左右。

保洁的数量人均8000——10000平米设1人,另外加上广场的、替班的;约28——30人。

维修人员至少要6——10人,否则不用说维修,就是每日的巡查你都安排不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售楼中心,保安、保洁、接待)

服务分部管理手册

第五节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罚条例

固定资产责任人

第一条 直接责任者,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

第二条 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班长或代班长;

第三条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或主管助理;

第四条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的监管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财务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

第五条 自然损失:固定资产自然损坏的(非人为因素),部门主管应在三天内书面报告原因,经库房管理员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以旧换新; 第六条 人为损坏:

1.轻度,即不影响正常使用;

2.中度,即可修复后正常使用;

3.重度,即无法修复。

第七条 固定资产丢失: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管理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固定资产的去向,即为固定资产丢失。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损坏

1.人为损坏:1)轻度,按原价10%赔偿;

2)中度,按原价30%赔偿;

3)重度,原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丢失:按原价赔偿。

3.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责任:

1)价值5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

2)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8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0%;

3)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2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6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5%,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5%; 4)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5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30%,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20%,重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0%;

5)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规范

一.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

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第三条 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关心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

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

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二.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

第三条 尊重领导、尊重客户、团结同志,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第四条 上岗后,工服整洁合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注重公司整体形象

第五条 操作规范,程序合理,工具摆放有序,设备保养及时。第六条 对本岗工作范围、内容、标准清楚。

第七条 在岗做到“四轻”即:开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轻。第八条 做到“十不准”:

(1)不准顶撞领导、顶撞客户。

(2)不准在岗收听、观看任何刊物和音像类等。(3)不准在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4)不准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接、打客户电话。(5)不准私拿、收受客户财物。

(6)不准擅自进入客户房间,与客户乱拉关系。(7)不准在岗乘客用电梯;不准在岗会客。

(8)不准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留指甲、染指甲、染发,戴耳环、耳坠、项链、手镯等饰物;男同志不准留长发、留胡须、染发。

(9)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搞老乡观念、拨弄是非。(10)不准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谈恋爱。三.员工服务规范

第一条

服务用语:文明礼让,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表达清楚。

您好!请进;请坐;请讲;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了;请慢走;有事多联系;谢谢;请留步;再见;请您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欢迎您监督帮助;打搅了。第二条

服务语言要求:做到“三个不讲”和“四个不能”

(1)“三个不讲”即:A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B不讲不三不四的粗语、脏语、挖苦语;C不讲与工作管理无关的闲语。

(2)“四个不能”即:A不能冷淡人;B不能为难人;C不能取笑人;D不能训斥人。

(3)与客户对话,必须使用普通话。(4)同事之间不可开过分的玩笑。

(5)要注意称呼客户姓氏职务,不知姓氏的要称“先生、小姐”或“女士”。第三条

服务礼仪:着装整齐干净,佩戴服务标志,态度热情诚恳,行为文明大方。

(1)工作时仪表保持整洁,着制式工作服,佩戴服务胸卡,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戴与服务无关的装饰品。

(2)客户有意见、态度不好时,耐心解释说明,以礼相待,不讲伤感情和不文明语言。

第四条

服务表情:面带笑容,保持微笑。

同客户进行交流时,应眼望对方,全神贯注,用心倾听微笑点头称是,不能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更不能虚情假义。

第五条

服务举止:面对客户时,不能有不礼貌动作。

(1)面对客户时,不能双手叉腰、双手交于胸前或插口袋。(2)行走要迅速,但不能胡乱奔跑,多人同行不能有手挽手、搂腰等不雅举止。(3)与客户相遇应主动打招呼,并礼貌让路。(4)不准当众整理衣物或将物品挟与腋下。(5)不能用物品给客户指示方向。

第六条

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办事公道,高效服务。

(1)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服务工作。

(2)遵纪守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3)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5)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二、主管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全面负责服务分部的管理工作,掌握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下属进行工作指导、检查与考评,严格执行走动式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

第三条 负责与处理服务分部的突发事件(如投诉事宜)。

第四条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公司完成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对服务分部的管理质量负有责任,如: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工作作风、考勤管理、公司财物的使用、保养、保管等。

第六条 负责对下属(新员工)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工作能力负有培训、提高的责任。

第七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下属在工作中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行为,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员工的流失,增强凝聚力,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责任感。

第九条 有计划、合理地控制各类消耗物品的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第十条 对宿舍管理及八小时以外管理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下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三、主管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主管助理、班长的任免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重点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工作调整有建议权。第三条 非重点工作岗位员工有调整权。

第四条 对班长、考勤员工作有监督、指导权。

第五条 对下属人员有奖惩权,包括辞退权(退回人力资源部)。第六条 对调入本服务部的新、老员工有退回权。

第七条 对下属人员病假、事假1天以内(离京除外)有批准权。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八条 有权向总经理投诉,情况属实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主管助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搞好本服务分部的各项工作,在主管离岗期间代替主管行使权力。

第二条 对违章违纪(包括工作质量不达标者),有权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第三条 负责对班长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五、班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工作,负责本班员工的管理,掌握本班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做表率。第三条 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做好本班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同志,增强本班员工的凝聚力,减少员工流失。第五条 负责本班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机械工具的保养、保管等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评。

第六条 定期召开班务会,讲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第七条 做好客户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八条 负责本班物料的领取、保管、发放。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第九条 带领本班员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班长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班员工奖惩有提议权。

第二条 对本班员工辞退、停职有建议权。第三条 对员工岗位调动有建议权。

七、考勤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用正确的考勤使用符号对本分部员工每日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加班、加时等情况进行准确详细的记录;

第二条

在每日上岗点名、下班讲评时,核实员工(含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做好考勤记录;

第四条

每日上午10时前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三岗未出勤情况;每日下班讲评时,要核实当日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日10时前电话报告本分部的员工前日出勤情况;

第五条 每月底,对所属人员考勤做出详细汇总。并将考勤汇总情况当众公布,将考勤汇总表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布,且公布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在经员工核对无误后,交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六条 如员工对本人或他人考勤情况有异议时,考勤员及时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三日之内反馈于员工。

八、考勤员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部员工奖惩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本部员工脱岗现象有举报权。第三项

检查

1.实行走动式管理,上班后,主管(独立班长)检查员工的作风纪律是否严谨;礼节礼貌、服务态度是否好;工具、机械、清洁剂的使用是否正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员工工作质量是否达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接受客户的投诉,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3.定期征求客户对保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4.处理员工违纪、违章问题,做好记录,以备周日汇总。第四项

下班 1.主管(独立班长)应按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下班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指定值班员负责)

2.统一集合列队,清点人数。

3.检查是否有人私自携带物品,若有发现应查明原因,否则,一律没收保管,做好记录;检查员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

4.讲评在岗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讲明存在问题及好的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第五项

下班后的工作

1.主管(独立班长)对下班后的管理工作负责。2.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员下班后的管理工作。

3.组织检查宿舍卫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经常找员工谈心,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尽可能帮员工解决实际问题。5.做好突发性事情的预防工作。

6.处理辞职、辞退人员问题,安排新到员工的住处。第十项

评比、奖惩

1.每月25日—30日期间,应组织当月各项工作的评比活动,做到每日讲评、每周例会、每月评比汇总。月底将评比结果、好人好事、违纪处理、奖惩发放、员工的培训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记入月工作总结。

2.主管(独立班长)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处理问题实行民主化、公开化。月奖金申请必须具备详细情况,并附班长、主管的签字同意,一并上报公司。

第二节

分部主管(包括独立班班长)请示、汇报规定

管理人员遇到下列情况时,须按规定进行请示、汇报。汇报分:即报、日报、周报、月报。

第一条 即报工作内容:(电话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1)客户投诉:客户提出意见、建议或其它相关内容;

(2)员工严重违章违纪,包括八小时内外(如:打架、盗窃、离岗、旷工、夜不归宿等);

(3)突发事件、重大事件;

(4)客户、公司财物的损坏与丢失。第二条

日报工作内容:(每日进行书面工作记录并在下班前将工作简要以手机短信形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1)当日工作计划;

(2)当日的出勤情况,休假人员;(3)上岗前对员工提出的要求;

(4)当日进行的主要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重要岗位人员岗位变动、工作与思想异常变化及员工申请探家、辞职等;(6)员工中的好人好事或值得表扬的行为;(7)公司临时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8)员工财物的丢失;

(9)新员工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及留用建议;(10)员工辞职后搬离宿舍的时间及相关情况。(11)对公司的建议或需公司解决的问题;(12)次日工作计划。(13)工作记录要求:(a)用笔记本认真书写;

(b)统一笔迹,标题注明日期;(c)记录完整,内容详尽;(d)持记录完整的旧笔记本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旧换新。

第一条 周讲评内容:(每周一前以书面形式将上周工作讲评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本周的工作重点;

(2)本周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3)本周好人好事;(4)人员思想动态;

(5)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6)班长发言提纲,员工代表发言提纲;(7)下周的工作计划。

第二条 月报工作内容:(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月总结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本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主要成绩;(2)本月主要存在问题;

(3)分析存在问题及未完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4)人员思想动态,流动情况;

(5)表现好的班组和班长的主要成绩;(6)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7)每月3日前收回上月客户服务意见书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8)下月工作计划。

第三条 管理人员需请示内容:(1)因事外出、脱离工作岗位;(2)超定额加班、增时、增设岗位;(3)客户提出的额外工作;

(4)员工请假二天以上或员工离京;(5)在公司员工驻地留宿外来人员;

(6)公司规章制度需请示工作及未涉及的工作内容。三.考勤管理的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处罚

(1)月虚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0元;月虚报考勤两人次以上,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并处罚金200元;出现虚报考勤的部门,处罚直接领导人300元;

(2)月漏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元;两人次3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次)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月漏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100元;

(3)月错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5元;两人次1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免去考勤员资格;月错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50元。

(4)凡公司员工工资出现虚发、漏发、错发问题的每发生一人次,处罚重要领导责任人200元。四.考勤管理的奖励

第十二条 连续一个季度未出现虚报、漏报、错报考勤情况的,奖励该考勤员100元。五.请销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应当逐级履行,请假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各级签字人应根据工作和请假者的实际情况,填写意见,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领导决定。第十四条 请假的审批权限是:

(1)请假一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2)请假两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并由主管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3)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4)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离京,一律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5)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则上不予请假;工作时间满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每月请假(病假除外)不得超出2天(含2天)。第十五条 销假:凡请假经人力资源部或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归队后次日逐级销假,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六.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

(1)迟到30分钟内即为迟到,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下班提前30分钟内即为早退,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

(2)迟到和早退当月累计3次扣1日工资,3次以上每一次扣1日工资;(3)开会晚到者,迟到30分钟内一次扣半天工资,30分钟以上计旷工,且在一定时期内不享受奖金待遇。(日工资=固定工资÷应出勤天数 第十七条 旷工

凡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而私自休假的,请假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其它构成旷工条件的,均属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3日工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因工负伤时,应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方可确定病假;

(2)员工月请病假两天,有医院证明者,第一天工资照发,第二天工资减半,三天以上(含三天),停发工资; 第十九条 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批准权限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无工资。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规定 ◆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本人须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属正常辞职。

第二条 非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未终止,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属非正常辞职。第三条 辞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在工作上多次失职,如:(2)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达不到公司要求,经下岗再培训,仍不见效者;

(3)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正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第四条 劝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身体有病,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的,须持医院证明,经核实,由主管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劝退。

第五条 实习期

新员工在公司工作公司不满五天一方提出不能适应工作者,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予以按实习期办理。第六条 自行离职

(1)连续三天无故不上班者;

(2)因超假3天以上未向公司续假者。第七条

开 除

(1)有违法行为者;

(2)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者;

(3)因个人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4)严重有损集体利益者。◆

退 款

(1)非正常辞职、劝退:退各种费用,发放上班工资。

(2)非正常辞职:退各种费用,发上班工资,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3)辞退:退各种费用,发本月工资50%,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4)实习期:退还各种费用,每天发实习餐补。

(5)开除:不退还各种费用,扣除本月上班工资的50%作为罚款,扣除违约金500元。

(6)自行离职:不退任何费用及工资。第一节 对主管进行员工流失率考核的办法 第一条 人员流失统计: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自行离职、被辞退三种形式离开公司,均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以下离职形式不计算在内:

(1)实习期员工,因不适应公司工作而主动提出辞职;该员工不胜任工作被主管辞退,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2)员工岗位调动后,在新岗位五天试用期内自行离职,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3)员工患病,不适应继续工作的,公司以劝退形式解聘员工的,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4)员工因严重违章违纪,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批准开除的员工,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第二条 考核办法:

(1)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每1人扣罚主管50元。(2)员工自行离职每1人扣罚主管100元。

(3)每季度各服务分部的流失率超过定编人数的10%则超过部分加倍处罚。(4)人力资源部要确保各服务分部的定岗人数,每缺1人必须在两周内补上,否则每缺1人罚款50元。第二节 奖励制度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职员受到奖励应记入个人档案。第一条 先进集体奖

包括管理、服务、纪律、完成工作任务,各岗位员工素质、精力、水平、公共关系。全面达优的集体,可获得此奖。第二条 优秀管理者

对本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方面达标的管理者,可获优秀管理者奖。第三条 优秀员工奖

全勤、全优完成任务,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成绩突出者,可获优秀员工奖。第四条 安全奖

对于公司的驾驶员、库房管理员、电工等无事故、无违章、无丢失、无损害、无投诉者,可获得安全奖。第五条 最佳协作奖

在保障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做好工作,有突出表现,且为公司创造了较大业绩者,可获得最佳协作奖。第五条 特殊贡献将

职员个人因业绩突出或有较大贡献,受到奖励和表彰的,同时他所在的集体和领导也相应受到奖励或表彰。第三节 惩罚制度

惩罚是出错的教育,改进的动力,成功的提示。职员受到处罚应记入个人考绩档案。

第一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1)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工服不整,未佩带胸卡。(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3)上班时串岗、聊天。(4)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1)一个月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2)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3)和顾客讲话声高或指手划脚。

(4)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自离岗者。(5)破坏公共卫生者。

(6)工作期间干私事或接打私人电话。(7)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8)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9)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

第三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1)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3)对于非本职但有益于工作而故意不协助者。(4)一个月内2次受到书面警告者。

(5)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志之间团结。(6)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

第四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2)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营业和他人工作。(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4)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无故损坏、丢失工服,应照价赔偿,并处购价20%的罚款。离职人员,应退回所有办公用品,否则按购价补偿。

(2)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损坏加倍罚款,无意损坏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3)员工丢失财物应按照市价以上赔偿。

以上所列各项过失,并非完备。如有违纪行为未列入以上条款,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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