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信用卡还款陷阱

2024-08-15

谨防信用卡还款陷阱(精选9篇)

谨防信用卡还款陷阱 第1篇

谨防信用卡还款陷阱 来源:上海无抵押贷款 http://

据了解,银行在这几天将迎来一个信用卡的还款高峰。千万别小看了还款这个小环节,稍不留神,您将可能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因为,信用卡在给消费者带来“刷”的快感的同时,也潜藏着延期还款全额计息的“陷阱”。

案件回放:少还0.24元被罚息853元

一位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的用户张先生(化名),2004年12月用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他在1月25日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分多次共计还款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事后才发现)。但就是这区区0.24元,工商银行在他1月份的账单里记账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355416.67%!

张先生从网上查到账单后,立即致电工商银行95588,得到的答复是最新的国际信用卡章程已将原来只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改为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他那39771.28元虽然早已按时还了,但仍然被收取了高额利息。按照工商银行的逻辑,差一分钱没还就等于所有的钱没还。

客户质疑: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张先生对自己的遭遇自然是很生气,认为这是超级霸王条款。其实有张先生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银行对此也是振振有辞,认为自己罚息罚得有凭有据。几乎所有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都有这样的条款:“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记账日至到期

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没有正面回答这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但他认为银行这种计息方式“有点不合适”,银行应该按照持卡人未偿还部分的透支额计息。王松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银行的改革,银行应该与客户在谈判的基础上签订双方都认可的协议。

专家支招:如何避免掉进还款陷阱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行对持卡人到期还款日未全额还款的计息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持卡人在还款日到期之前,已还款额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部分(一般为透支额10%),可享用“免息午餐”,持卡人仅支付未偿还款额的透支利息。

二是截至期还款日,持卡人虽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还款,但只要其没有全额还款,就需支付透支使用银行款项全额的利息,即已还款的部分仍需要支付透支利息。

但是,由于目前银行普遍不提醒计息方式,所以消费者尤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清楚所持卡银行的还款计息方式。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办法避免遭受损失:首先,明确所持卡银行的还款计息方式;二是在信用卡还款之前通过ATM机、电话银行或者网上银行等查清所欠确切金额。三是提前在信用卡中存入一些现金,做补缺之用,但这些现金是不计息的;四是建立一个与信用卡相匹配的储蓄账户,让银行自动去划款,就省了每次还款的麻烦。

网上银行还款两大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开发更新,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接受通过网上银行平台管理自己的账户,进行个人理财。各家银行的网上银行在春节长假期间的消费者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长假结束后,消费者往往忙于工作而无暇去银行进行还款,这时,网上银行就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但是,在我们享受这个平台的背后,还要注意一些必要的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一

安全性不容忽视

案例:李先生虽然开通了转账功能,但在进行转账还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将账号输错,结果自己的信用卡欠款没还上,存款却到了别人的账户上。为这事李先生专门到银行跑了好几趟,虽然费尽周折将转错的款项要了回来,但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掌握一些必要注意事项,对于确保网上银行的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专家建议:工行牡丹卡中心的徐可达建议消费者在还款的安全性方面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选择具有安全数字证书的网上银行。在当前网上银行操作界面的设计上,有的银行优先考虑客户操作的方便性,有的则优先考虑网上银行的安全性。比如,有的网上银行登录时必须使用数字安全证书,这种证书采用了一些防止窃取账户信息的安全措施,虽然申请和使用网上银行时麻烦一些,但能较好地保证账户资金的安全,所以客户应尽量选择具备安全证书的网上银行。

二、密码要真正体现保密。设置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应采用数字加字母或符号的方式,尽量不用完全是数字的密码。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也不能相同,另外还要注意定期修改密码,网上银行使用完毕后,一定要注意点击“退出交易”选项,从而清除微机数据库中暂存的会话密码,保障账户资金的安全。

问题二

外汇账户还款时应注意余数问题

案例:王先生去年国庆长假带着妻儿去新加坡尽兴游玩一番。一家人更是第一次尝试了贷记卡的潇洒,共透支了折合人民币1.54万元。一回上海,王先生就被一大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听说可以用人民币进行网上购汇还款,但由于没有精确的计算好具体的应还余额,结果还差了400元人民币。结果,在第二个月他收到了该行发出的手机短信,要求她归还400元并缴纳利息、罚息300多元。

专家建议:徐可达表示,300多元的利息和罚息是以他在免息期内的总金额,也就是1.54万元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申领人在申请信用卡的合同上都有如下条款:“乙方(即申领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消费交易的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月结欠款,则无须支付消费交易的欠款利息。否则,须按日息万分之五支付全部交易自记账之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因此,她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购汇还款时,应该多还一些,要把兑换的余数也算进去。

谨防信用卡还款陷阱 第2篇

谨防求职陷阱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求职者:在接到招聘单位的面试通知时请记下对方公司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正式面试之前要通过多方途径对招聘单位资料进行确认(如通过上网查询或拨打当地114核实对方公司的联系电话与地址等)。请注意:绝大多数招聘单位是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的,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对方问你是否一个人时你就要高度警惕,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对陌生人提供的酒水、饮料等在饮用时需谨慎等。凡出现招聘企业用小灵通或手机而不是公司(工厂)电话约你在公司(工厂)之外面试时,拒绝是你的最好选择,坚决不能因为求职心切而贸然前去面试,以免上当受骗,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如不幸遭遇被骗,应立即拨打当地110报警并将对方资料交予警方,同时为防不法分子通过被骗手机联络自己的亲友骗取汇款,也请及时联络自己的亲友,以防连环被骗。

2、当心网络招聘诈骗一二三四招

目前,国内许多网站由于技术能力的限制无法做到对每条个人信息的真伪一一辨别,与传统诈骗相比,网上求职诈骗手法更加多样,其真实性很难立即判断出来,毕业生在网上求职的过程中要特别小心,防止掉入陷阱。

陷阱一:以虚假信息骗人

有的招聘网站上,公布过时信息、垃圾信息甚至虚假信息。这些信息有些是招聘单位放“烟幕弹”放出来的,实际上是为做广告提高单位知名度,有些甚至是招聘网站有意杜撰出来的。

陷阱二:骗取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及社会保险账号

常常有网上“雇主”以招聘为名,要求求职者把自己的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社会保险账号、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发送给他们,这些人本来属个人机密的信息一旦落到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手里,你的这些账号还有安全可言吗?

陷阱三:骗取使用免费劳力

比如,曾经有外语专业的学生,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一家公司,该公司以考查他翻译能力为由,发送一些英语材料让他翻译,可翻译了好几次之后,仍没有得到该公司录用的表示。如此三番五次“考查”之后,张某明白了,该公司只是叫他为他们免费翻译英语技术材料,根本不招人。

陷阱四:以培训骗钱

外语专业的李小姐通过一家招聘网站应聘某公司,该公司表示她条件比较合适,但该公司要对她进行职业培训,要求她寄200元钱购买该公司的培训教材。这是典型的打着职业培训的幌子骗取求职者钱财的例子。

3. 各地 名单曝光

农民理财谨防四大陷阱 第3篇

陷阱一:替人担保,深受牵连

有的农民朋友在为别人提供担保时认为:不过是为他人签个字、盖个章而已,自己的责任不会有多大。其实不然,就拿我们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来说,如果为别人做了担保,一旦借款人有意不还借款,担保人就必须替借款人偿还借款。

陷阱二:存单抵债,资金受损

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在向农民朋友借钱后,把其未到期的存单私下转让给其抵偿债务。若借款人到银行把此存单挂失并取走存款,则被借款的农民朋友就会蒙受损失。

陷阱三:存单质押,抵偿债务

现在银行网点都开通了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一些居心不良者便会从熟悉的农民朋友处借取存单,然后把存单质押给银行,再向银行贷款。出借存单的农民朋友应警惕,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一旦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贷款,银行就有权把存单里的现金用于抵偿银行债务。

陷阱四:高息存储,不受保护

谨防多头陷阱 第4篇

上周周评我们指出,由于小指数的上行波动结构未完成,故而市场整体仍然不会有大的风险,结构性的个股上涨仍然会很活跃,它呈现的是个股乱涨的现象。其实,这种情况与三、四月份时是一样的。大指数呈牛皮状,小指数涵盖的品种中则出现许多牛股。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牛市,它只是在市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市场本身所作出的选择。而若以大指数的波动而言,这个位置起不了牛市,2610点也不会是本次大级别调整的低点。

很多手握大把资金的人,是不愿意相信市场的现实。就如4月中旬时他们宁愿相信市场会有大牛市一样。但一轮下杀将他们打成浮亏时,整体挨套禁声。现在市场刚刚起来一点,不过是让他们又活过来了,手中持仓有了点浮盈,就再度做起牛市的梦。于是,市场的喉舌们又鼓足了劲唱多,仿佛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事实上,半年经济数据的解读,他们过滤了不好的一面,只拿有利的一面与公众说事。原因无它,只因他们重仓。

半年的宏观经济数据真的那么好吗?认为CPI已经见顶的不在少数。但事实上,我们考查了CPI历年的数据,以及疯狂猪肉的数据,这个占食品权重极大的猪肉零售价也并不能判定为见顶。以本周四的厦门市场零售价,已经达到了每市斤16元。猪肉依然在疯狂,即便是中央为平抑猪肉价格,从美国市场进口也得到7月末8月初到达。而且,未来豆粕指数仍有创出新高的潜力,以及用工成本的抬高也是长期性的。所以,这时候判定猪肉价格已经见顶是缺乏依据的。

其实,有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中国各行业的价格传导有个时差问题。上游企业的价格向下游企业传导需要一定的时间。同理,企业经营业绩提升也是按这个规律进行传导。我们注意到起于2008年末的超发货币创造出的企业增利过程,是在2010年整体显现,而有些行业则还会滞后数月,会在2011年的上半年显现。所以,以超发货币受益的大型股,今年上半年的业绩提升是很正常的顺序滞后的结果。但在明显通胀严重之时,反报出超预期的业绩,未来经济若是出现预期中的高通胀、低增长状况,同时货币的供应量没有出现显著的提升,那么,它们的增长就不会是持续性的。

短期令多头兴奋的另一个原因,是将中央十年四万亿投资水利建设的信息,视同为货币开始转向的信号;另外一方面美联储伯南克宣称为刺激美国经济将不排除考虑QE3(第三次货币量化宽松)。实际上,关于第一条,是十年四万亿,均摊到每年不过是数千亿,它并不表明中国政府想再度以扩张的货币政策,来挽救目前实际并不乐观的经济,那只会令危机拖后爆发的时间。而伯南克三天两变,于周五否认了媒体的解读。如果美国放弃QE3,改由提高美债上限或者是通过海外企业存留利润回汇现金税减免,将会令美元出现大幅上行。这样,就可能推翻市场的多头假设,令市场出现大幅波动。

事实上,我们分析了美国目前的政策走向后认为,伯南克三天内两次摆动,有向国会施压的意图。而美国政府不可能冒违约风险,故此判断未来在上述两策中二选一的可能性更大,而不是实施QE3。但无论上述两策是哪一种,未来美元指数的上行即成大概率事件,它对全球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减免现金汇回税,是上述两选项中最为有利的。因为从过去十年来,美国在华企业存留利润大约为1.4万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进入中国时人民币汇率是8.27,而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则是6.46。如果判定中国通胀情况严重,且仍然会持续,则继续存留将造成其贬值。因此,撤回部分利润将是最佳选择。但中国是个资本经济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的国家,外汇流通受严格管控,美企汇回利润将受到控制。中国央行对抗的措施,即为政治性提高利率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所以,我个人认为,未来央行为控制资金外流,会再次动用数量型与价格型工具。

说上述这些问题,是要让大家清楚,一旦美国在8月2日最后期限时决定以上述两策中的任何一策解决美国目前的经济问题,对中国的A股市场都是很不利的。尤其是现金汇回税的减免政策如果实施,将会从新兴市场大量抽血,立即会造成新兴市场流动性突然萎缩。如果再配合上外围的强力做空,将会导致市场陷于无人接盘的境地。如果这次公私募机构是高仓位压上,未来可能出现比4月中旬之后更恶劣的后果,做市值管理型的基金们一旦在亏损状态下杀跌,将会是另一次惨烈的局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就目前的市场波动形态,人们大多都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仅凭股指的形态讲,目前看多好像更合乎常理,但是波动研修者看市场完全是另一种方式。它的敏感性绝对好于任何其它类型的技术分析,这点可以从我们6月时捕捉下行低点,与本次上方目标区域的预期的周评文字中得到证明。

而我们前一周说小指数创业板指数上行段还没有走完,所以,市场仍然是可操作的。但是到了本周创业板指数也将小级别末升段走尽时,假如再出现大小指数同步下行,则应该提高十二分的警惕。

从形态分析者的角度讲,在上证指数没有击破7月12日低点前,他们仍然有充分的理由看多市场,而且短多盘也不会停止交易。市场在仍然有交易活跃度的情况下,市场即使调整,也会让很多人认为这是千金难买的牛回头。只有当这批做多资金都消耗尽了,且形态也有效击破7月12日低点,他们才可能反思行情是不是出现了问题。鉴于如此情况,我们并不认为现在就应该是离场观望的时候,我们更建议将7月12日低点作为多空参照线。只要大指数没有击破该线,原则上仍然可以做除了融券标的之外的成长股个股行情;而当大指数有效击破7月12日低点时,则应该减仓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调整。

对于后市,无论大指数是不是走成楔型状的牛皮式上行都已经不重要,这个位置最有利各方的结果就是尽可能地拖长时间,好让吃饭行情的独立运作股完成波段式上涨。我们提醒诸位,要密切注意美元指数与港汇的波动,如果出现港汇快速上行的贬值行情,则应提防海外资本撤离新兴市场的动作可能加快,此时,对于A股则更应以审慎的态度对待。一厢情意的看多是不理智的行为。

职场新人谨防“表现”陷阱 第5篇

职场新人谨防“表现”陷阱

。如果不是那次在公司餐厅里偶然旁听到同事的议论,你还以为自己在事业这条盘山路上已经遥遥领先……然而,关于你的“卖力”和积极,别人似乎并不领情,非但不领情,好像还藉此怀疑你的才干和人品,总的来说,他们认为你是一个很懂得“作秀”、太有虚荣心的人。听到这些议论你感觉到一丝无言的落寞和伤感吗?你会想,“我如何将我的真心解剖给众人看?难道真是积极反被积极误吗?”

办公室的微妙人际关系是一面三棱镜,你希望出现的形象与他人看到的形象常常是不一致的。所以你要审时度势,及时绕开某些欲速则不达的欲速则不达的“表现陷阱”。职场新人谨防表现“陷阱”

表现“积极”的陷阱之一:乐于受人指派

你总是想:我是新人,我多做事,总可以挣得正面的印象分吧。其实不然。

超过七成的新人以毫无怨言地受人指派来表现他们的“谦虚、肯干”,即便发展到最后,直接上司和资深同事以纯私人的事宜来麻烦他们,他们也不好意思拒绝。“我是新人,我多做事,总可以挣得正面的印象分吧。”还有一点就是,“艺术地拒绝别人,很伤神的,还不如有求必应更省事,也能挣得一个好人缘。”问题是,你挣得的这个“好人缘”,对你的事业发展有没有用?在你心甘情愿地陷入大量事务性工作以后,同事对你的印象竟是:“他乐于做这些事,说明他身上有一种‘保姆情结’,这样的人大体适合做一些被动的工作,是缺乏创见和个性的。”

你是不是很冤枉?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你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却被说成一个在工作中缺少主动能力和主动意识的人,只能在别人的计划中以谦卑的姿态分一碗羹吃。你不禁委屈道:人心不古啊,我这样对他们,竟换下来他们的感激,反而被他们鄙薄。

事实上这是很自然的一种质变;当你偶尔帮助别人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并一再强调自己的分身乏术时,别人感激你;而当你以瞩目的关键一条是,“不要过早地拥有配角意识,

”“主角”们可以做一些事务性工作,但这是有代价的,需要同事也帮他做一些琐事来“偿还”,“主角”不会以做事务性琐事为乐。摆脱被脂派僵局有两条需要共勉:一是要确立“主角”意识,不要一上来就以“配角”自居;二是可以平和的态度去指派那些指派过你的人,让他们感受到,接受指派不仅仅是出于善心,也是出于责任和友谊。在你的同事学会换位思考前,不要经常随意接受他们的指派。

表面“积极”的陷阱之二:沉迷加班惯性

你每天在办公室呆到**点钟甚至更晚才回去,连双休日也不例外。你觉得自己很勤奋,其实不然。

没有很强的“限时任务压力”,你也习惯每天在办公室呆到**点钟甚至更晚才回去,连双休日也不例外。双休日公司餐厅不开张,你宁可买碗仔面吃,并为自己与电脑留守岁月的执着生出一丝悲壮感。那一日你刚刚泡好碗仔面,恰逢公司老总下来巡查,让他“打捞”到你勤勤恳恳的背景,令你好一阵猜测与兴奋:你这一茬新人中,最有晋升希望的人,是你吧!

然而你忘了去看周一上班时,部门主任和同事嗅见办公室里一股子弥漫不去的碗仔面气息时,他们含意复杂的表情。中层主管Heien说,“我也是从新人走过来的,他们在3个月内把办公室当家,我觉得蛮正常;但若一年以后他们还是赖在办公室里,待到末班车开来才依依不舍地离去,我会觉得他们的生活太封闭,会直接影响他们对这份工作的兴趣的长久性。”Heien总结说,有张有弛才会兴趣不久,所以她不喜欢下属昼夜圈在办公室里。

节后求职谨防十大招聘陷阱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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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

街头张贴“高薪”广告

一些人在街边发放小广告,或在电线杆、电话亭等处粘贴招聘广告,广告打着直招、急招的名义,称面试通过就直接上班,更标榜“薪酬可观”、“待遇优厚”。这些“公司”大都没有营业执照,很多是不法分子抄来整理的“信息资源”,再利用这些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上当。当应聘者将“押金”交上后,“招聘人员”就人间蒸发了。

对策:大多正规企业会选择在《广州日报》等权威媒体上刊登广告,而没有一家正规企业会在路边到处张贴广告。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不要听信街头小广告。找工作应到正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单位。

陷阱二:

无执照“ ”诈骗

“ ”常常以介绍工作为由收取押金,却无法提供令求职者满意的职位信息。还有些“ ”要么租用高档写字楼以降低应聘者的警惕;要么索性就在厂区临街租下一间档口,宣称有工厂开业急招员工,实施诈骗活动。有人一般隔两三天就换个地点,有的时间长的隔几个月或半年换一个地方,并换新的名称继续行骗。

对策:求职者尽量不要到街头摊位求职,而应通过正规的中介所应聘,这些机构要有营业执照,包括一些民办介绍单位,都要有固定的场所,其工作人员应有工作证、职业介绍许可证;关于收费事项、服务承诺都须上墙公开。

陷阱三:

不法分子搭讪伺机诈骗

人才市场信息张贴栏和附近公交站周边有许多不法分子,在求职者中寻找目标伺机搭讪,一旦求职者上钩,他们就将求职者骗到指定地点进行诈骗。求职者在现场填写个人资料时,不法分子趁机偷看或者用手机偷拍窃取信息,然后冒充求职者所应聘的单位打电话,以交各类押金为由,甚至在应聘过程中直接向应聘者索取证件,骗取求职者财物。

对策:对于求职过程中无事献殷勤的陌生人,应聘者不要予以理会。在求职时要保管好个人信息,接到用人单位的来电时应保持冷静,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仔细思考,切勿盲从。也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以防被利用。

陷阱四:巧立名目骗取钱财

往往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行骗,并设立各种名目,要求求职者把钱汇过来。一旦有人上钩,骗子还会抛出报名费、面试费、置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登记费、档案保管费、预留职位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钱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骗子主动出击,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为应聘者打通关节找到理想工作,之后他们就以收取打点费为由行骗。

对策:对于这些违法的收费项目,求职者要善于拒绝。在招工过程中要留心中介机构的职业资质,对于一些没有工商注册的中介机构抛出的“好工作”,不要交费。在签订中介合同、劳动合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条文,不要轻易交纳各类费用。

陷阱五:网络求职泄漏个人信息

网络求职存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隐患,由于快捷、便利,又节省成本,在网络上投简历、找工作成为越来越多求职者的选择,

可是,一些骗子正是借助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行诈骗。

对策:求职者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有关公司的信息,如果是 机构或 ,或许已有类似经历或已识破骗局的网友会在网上披露。正规公司留下的电话号码多为固定电话号码,如是私人手机号码,就应该提高警惕。网络求职者确定单位后,最好前往实地考察,了解企业是否正规合法,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求职者填写个人简历时,一定要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出去,可只留本人联系电话,最好不留家庭电话。上招聘求职网时,先要看看别的求职人员的核心联系方式是否被任意公开,如果已被公开,那就要小心了。

陷阱六:签试用合同 够钟炒人

一些用工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应聘者签订合同,同时试用期长、待遇低,待期满后即以各种借口辞退员工。等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时,因为没有签合同,连相关证明都拿不出来。

对策:即使在试用期也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之前。求职者与企业签合同时要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还要看合同字句是否清楚完整,并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陷阱七:生死合同逃避事故赔偿

一些企业会事先起草好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有“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等条款,外来务工人员一旦签下了这类“生死合同”,遇到安全事故很难获得赔偿。

对策:这类“生死合同”一定不要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静下心来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对不明白的约定要多咨询细掂量,避免在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陷阱八:偏僻处面试 抢劫绑架

有一些不法之徒以招聘员工为由将受害者骗到偏僻地点,随后对其进行抢劫、绑架。

对策:求职者到陌生的地方应聘时要提高警惕,接到面试通知后,首先要核实企业的资料;对方如果用移动电话联系时,必须索取对方的固定电话,面试前尽量通过对方的固定电话预约面试时间,了解企业信息。正规单位一般会将地点设在单位所在地,对一些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公司单位,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另外,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最好不要单独前往,不要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不要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

陷阱九:应聘“主管”

惨变“业务员”

一些公司为骗取劳动力,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原本应聘“客户主管”却变成“业务员”,应聘“储备干部”却变成“勤杂工”,名义上招聘“文秘”,实际上是找“陪酒小姐”。应聘岗位就这样玩起了“变脸”,求职者也因此沦为廉价劳动力。

对策:在求职时应仔细询问工作细节,弄清楚职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写明岗位和工种。一些技术性不强却开出高薪的工作岗位,多半是骗人的或是让人加入不法行业。女性求职者要特别警惕那些不限专业、工作经验,却对年龄、相貌提出要求,且对工作性质描述模糊的招聘信息。

陷阱十:

假招聘真宣传

一些机构根本没有招人计划,而是打着招聘的幌子,只是为了吸引人来听课,拓展培训业务。某些公司常年招聘,但打出来的招聘信息从不更换或者很少更换,且从不透露到底要招多少人,招聘会上这些公司往往发给求职者很多宣传单、介绍公司文化的资料等等。

退伍老兵谨防“求职”的陷阱 第7篇

退伍老兵谨防“求职”的陷阱

。许多退伍战士重返家乡后,将为寻找工作而忙碌。在此,笔者提醒退伍的战友们,在寻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落入陷阱。

苦涩的求职经历

小郭底从部队复员后,到某地的一职介所想找份工作,一位“和善”的老大爷详细地询问了他的简历、特长、经历以及工作要求后,让他填写了一张“招聘表”,在收取了300元的手续费后,让他回家等消息。小郭在家空等了两个多月后,再找到那家职介所时已是人去楼空。

无独有偶。某仓库勤务队的一名只有职高学历的复员战士小李,在参加某地的一个人才招聘会时,被一家自称有近千亿资产的合资公司“录用”。然而,在上交身份证和3000元押金后才发现,录用自己的竟是一家 公司。几经周折,小李才逃脱了噩梦,分文未赚还赔进了退伍费,后悔莫及。

铺满鲜花的陷阱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目的是为了方便求职者,让他们通过便捷的途径在短时间内找到称心的工作。可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钱财,采取各种欺诈手段,让求职者苦不堪言。总起来看,这些不法分子所设的求职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

以招录内勤、办事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业务的陷阱。一些公司以招聘秘书、行政人员为名,用甜言蜜语迷惑求职者,当求职者交完押金或“培训费”再上班后才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等。

以虚假的职位、薪酬迷惑求职者,

一些招聘单位将原本很小的私营企业,说成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大公司,以花言巧语说服求职者,利用马上签订合同和高额毁约金的方式来套牢求职者。

利用过时或伪造的证照、合同进行虚假招聘。为收取签订合同时高额的保证金,一些职介所故意把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印章弄得模糊不清,这样即使“ ”不搬家,受骗上当的应聘者也无可奈何。

抵押陷阱。一些不法企业和人员以便于管理为由,违反国家法规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之后,便为所欲为,弄得求职者留不是,走不成。

试用陷阱。求职者在交了各种培训费、干满试用期后便被公司炒“鱿鱼”,而试用期公司又不付薪酬,这样一来,求职者交了培训费不说,还为老板白干了几个月。

擦亮理性求职的眼睛

时下,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职介所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有的甚至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让应聘者防不胜防。那么复员老兵如何避免在求职过程中上当受骗呢?

谨防合同陷阱 第8篇

合同的作用主要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起草、审查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完备,含义明确。可以使用或参考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防范对方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阱。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在当前买方市场的形势下,考虑发展业务、开拓市场向对方提供赊销等优惠条件时,应注意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充分考虑赊销所带来的风险,避免过分的对方权利大义务轻、我方权利小义务重风险大的现象。如个别单位在投标时,不认真考虑投标书的内容,在投标书中写入“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解除合同”,就存在严重损害自身利益的风险,在法律审查加盖行政印章前必须进行纠正。

订合同时要注意将来要根据它的内容来确定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属何地法院管辖。不能简单地认为,在哪里签订的合同,就由哪里的法院管辖。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及节省诉讼支出,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本地法院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认真履行合同时要设立、收集、保存好有关证据。债权的存在,要靠证据来证明,提供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债权的存在。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所以一定要设立、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证据。有关证据大致包括:1.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合同,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的证据。2.能够证明我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对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和准许结算的手续等。3.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等。4.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即违约的证据,如因对方提供产品的技术问题,我方已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的证据,标的物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对方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5.债权债务关系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从形式上讲,书证与其他形式的证据相比,在民事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原始书证证明力较强,所以在经济交往中,为避免空口无凭,应立字为据。必要时还可请公证机关公证,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等。从内容和数量上讲,证据应充分,即能够构成认定案件事实的足够依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具体讲,证据的解释应具有惟一性,而不应有多种解释,即结论是惟一的。若干证据应能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相互审查,构成相互配合,有内在联系的证据体系。证据还应具有严密性、不可抵赖性,不给对方留有挑出瑕疵或漏洞的机会和可能,足以否定或排除对方的辩解。例如下列情况,都会使证据的证明力被削弱:验收手续等书证只是我方的单方记录,对方就有可能以此为由予以否认,所以应有对方签字或盖章。如我方提供不出证据(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某人在书证上签字是在代表对方单位进行的行为(签定合同、提货、对账等),对方就有可能以签字人员进行的是个人行为,无权或不代表单位为由予以否认。如个人签字为别人代签,而我方又提供不出授权委托手续,本人就可能予以否认。以争议产品或服务的检测报告作证据时,检测是否是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对证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对方有可能在检测期限、检测机构、送检产品是否为争议原物等方面进行辩解。

注意解决违反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有法定事由时诉讼时效还可“中断”,即重新计算,期间长短仍为2年,法律对中断的次数没有加以限制。

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比较复杂,不同法院及法官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也不尽一致,作为普通当事人更难把握。在企业经营实践中,最稳妥的办法是每年进行一次对账,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对账日期。具体形式有:1.债务人在还款协议或计划上签字盖章。2.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4.债务人重新出具欠条、欠据。如债务人不予配合,即说明对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或债务人有赖账的主观恶意,就应引起我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考虑提起诉讼,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中断”的措施。

对债务人主观上有赖账的恶意(如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拒不配合对账)或客观上经营状况正在恶化(如债务增加,财产减少,濒临破产),有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就应提起诉讼。诉讼前应做到知己知彼,做好准备。首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证据不足,还应设法补充。其次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包括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以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执行。必要时还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扣押、查封)或限制第三人向我方的债务人清偿债务。

建立合同执行异常预警长效机制

(一)全面预算管理。在投资、经营和财务等企业经营活动等各个环节,编制全面的投资计划或预算方案。

(二)不断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预算的预警功能,自动检测、生成预警信息,自动通过网络传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预算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数与执行数比较分析,预算数多个版本之间的比较分析等,做到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到预算执行情况,从而有效地促使经营活动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对债权债务做到有效控制。

谨防投融资诈骗陷阱 第9篇

引资之惑

在北京打工的刘荣甫学历不高但酷爱发明,经多年努力完了一项“全风能弹性风叶低成本发电机”技术,并申请了发明专利。因为研发经费紧张,再加上专利实施所需费用较高,刘荣甫考虑通过网络途径寻求投资者,出让或共同开发专利,于是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专利信息。

今年五月,一名自称某(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晟睿”)经理的王女士给刘荣甫打电话,称公司对刘荣甫的专利项目很感兴趣有意收购,并邀请刘荣甫来公司面谈。随后,刘荣甫来到东城区东四十条南新仓商务大厦与中和晟睿的代表李琳面谈。李琳告诉刘荣甫,他的项目前景极好,估计市值过亿,而他们的收购价也在市值的10%-15%之间。经过沟通中和晟睿与他签订《投资项目立项函》愿意投资,前提必须提交《专利价值分析报告》才能开展后续工作。

在接下来的洽谈过程中,李琳告知刘荣甫必须找中和晟睿认可的公司做《专利价值分析报告》,并向刘荣甫推荐了联智和(北京)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当天,刘荣甫就来到联智和(北京)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出做一份这样的报告费用5万元,为了拿到这笔投资,刘荣甫到处筹钱分两次将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刘荣甫的报告完成后交至中和晟睿,双方又签订《合作意向合约》,合约中提到“项目总投资为3946万人民币”“自双方签名正式合作合同之日起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中和晟睿)将项目资金根据使用计划一次划拨到乙方(刘荣甫)项目运营专用账户”。

但中和晟睿又提出,要求刘荣甫提供权威部门的“法律论证材料”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和价值。几天后,刘荣甫向中和晟睿提交了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证明专利权有效。中和晟睿公司代表李琳告诉刘荣甫,还需要找律师完成“法律论证材料”才行。刘荣甫当即提出质疑:你们之前没有提到过还要做其他的材料啊?是否做了这次“法律论证材料”后就可以完成收购条件?李琳提出这个法律意见是必须要的,否则我就没办法继续谈下去,要通过这个律师的调查才能证明你的专利是否合法有效,没有抵押给别人,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法律风险是低的,才可能完成收购条件。至此,之前的一切承诺该不作数,面临的所有问题必须做了这个法律调查函才能解决。李琳告知法律调查函的费用大概在10-30万,刘荣甫无力支付,一切不了了之。

记者随刘荣甫到做报告的公司调查,发现联智和(北京)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手机打不通,物业说这家公司房租还未到期就已经搬走了。

随后记者又陪同刘荣甫来到中和晟睿公司,见到了项目经理李琳。记者询问他们公司的实力及投资情况时,李琳介绍他们公司是非常有实力的一家投资公司,海外资产上百亿,中国投资大概在50亿左右,有很多个项目部,他们一个项目部每年能投资10多个项目,能源、医药都是他们投资的领域。

记者询问医药类如何投资、需要多长时间时,她给出了惊人的答复:我们从其他地方把项目买过来再投资建厂,从投资到市场销售两到三个月就行。而记者了解情况是,医药类项目一般需要经过毒理和药理实验,动物实验、临床实验等环节最终获得药准字号才能投放市场销售,而且这个过程最快也需要一到两年,有的甚至更长。

当记者第二次来到中和晟睿想见见公司的领导了解详细情况时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不是之前的“中和晟睿”而变成了“中合晟瑞(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号称总经理助理的李小姐告诉记者,中和晟睿效益非常好,刚刚增资扩股,所以公司改名了。对于刘荣甫反映的情况,则有了另外一套说法:第一,需要你做的法律意见书你没有做;第二,这个项目早已过期了;第三,做材料的公司不是我们推荐的,是你在哪里或者网上找的我们不知道,跟我们没一点关系。这套说辞气得刘荣甫半天说不出话来,见记者要拍照,这个李助理马上制止,说要报警,并要求查看记者证件。记者出示完记者证后,李助理又改口说自己是刚来几天,还是实习生,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一切和自己无关。至于证明因增资扩股而更换公司名称的相关文件,一直未提供。无独有偶,2012年底,美籍华人张博士在熟人的引荐下与中江汇金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汇金”)取得联系,向中江汇金推荐山西某科技开发公司的“光伏并网发电站建设项目”。

张博士讲述,在这家山西企业的负责人多次到京洽谈后,中江汇金称此项目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好,可作为中江汇金2013年的一号项目,准备投资9亿元。随后,项目部经理吴城(也就是项目引荐人)要求张博士找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编订《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作为投资的必经程序。

张博士本人从事金融服务工作多年,对于投融资市场的骗局也有所耳闻,所以合作过程中一直很谨慎。虽然中江汇金是熟人引荐,但张博士还是决定自己找公司做相关材料,不想让他们推荐的公司做。中江汇金工作人员告诉张博士,自己找公司可以,但是必须经过中江汇金认可对方资质才行。

借助网络,张博士找到了三家策划公司供中江汇金筛选,最终中江汇金确认中天建诚(北京)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诚”)的资质符合要求。中天建诚对于《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的报价20多万,经过砍价最终19.5万元成交。

花19.5万元编写的报告,四天就完成了。张博士告诉记者:“看到电子版报告时,我心里发凉,第一次有一种可能是骗局的感觉。报告格式及内容跟几年前另一个骗子公司所做的基本一样,所使用的行业数据错误很多,报告和项目提供的数据本身也没有直接联系,完全是拼凑的,无奈已经付款,花了这么多钱买来这个报告,只能按照协议要求送到中江汇金。”可结果却是,中江汇金出具书面文件并盖章再一次认可了中天建诚的资质及这份报告,确认报告内容及结果符合投资所需达到的风险级别。

与刘荣甫的经历相似,约定的进程此时也发生了变化,想获得投资并不那么容易。张博士告诉记者,为获得投资他先后去中江汇金近二十趟无果,做报告签协议之前反复明确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都是问题了,拿到预期的投资很难。

报告确认后,中江汇金又提出一系列问题,如:未能提供相关证照,企业财务状况及自筹资金方面存漏洞,未能提供土地出让程序、各项税费及出让金缴清的证明文件等。张博士告诉记者:“我和项目方针对上述问题的书面回复和补充材料及时交付后,中江汇金又提出大量违反事实的理由拒绝投资,整个过程跟事先所标榜的程序充满矛盾。”

张博士告诉记者,他去中江汇金办公原址交涉项目投资事宜的过程中发现,公司的墙上挂着国金中鼎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控股”)的营业执照,人员、固定电话、办公地址未变。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公司增资扩股所以换名。当张博士要求对方书面证明用中江汇金名义签署的所有协议法律上由国中控股负责时,对方拒绝提供,只说“这个不需要提供,我们又不会搬家,而且一查就知道了”。张博士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书面证明中江汇金和国中控股是一回事时,对方当场复印了一套国中控股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资料交给张博士,但并没有证明两者的关系。

记者随张博士实地调查时发现,中天建诚也早已不在原办公地址,固定电话为空号,手机打不通,室内换成了另一家公司,按门铃却一直没人回应。

随后,记者跟随张博士来到位于朝阳CBD核心商务区华彬大厦到中江汇金暗访。前台人员一见张博士很熟练地将记者一行领进会议室。不同的是,这次接待的不是以往接待张博士的评审部刘部长,也不是之前的吴城,二人手机都不接,而是公司执行总裁武增田接待了张博士和记者。

谈话中,这位总裁坚称不知道中江汇金,国中控股跟中江汇金没有任何关系,国中控股今年4月份才搬到现在的办公地址。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武增田又改口称知道这家公司,在国中控股装修时看到过。张博士一听这个说法提出质疑,“你们的多个负责人都说是一家你怎么就说不是一家?如果不是一家中江汇金怎么会在你们所谓搬到这里之前就有国中控股的所有资质原件?”随后,拿出国中控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资料,交给武增田查看。

当张博士询问是否认识刘部长和吴城时,武增田回答:“吴城不认识,我们公司有100多人,评审部有3个刘部长,不知道说的是哪位。”张博士描述刘部长50多岁女性时,武增田提出公司确实有符合特征的部长,但不确实是否是一个人。

记者提问:为什么国中控股的企业资质材料会在中江汇金工作人员手里?张博士2月份到单位怎么能看见国中控股的营业执照?为什么张博士在5月份来时还看见中江汇金的工作人员?现在前台的两个人为什么从中江汇金公司一直呆到现在国中控股,而且办公家具都没有更换?为什么每次刘部长给张博士打电话还是原座机号码?针对上述问题,武增田没有当面回答,只说调查后会在第二天给出答复,并向随行记者索要了联系电话。到发稿时至记者并未接到公司总裁武增田的任何电话。

据张博士介绍,2013年1月份与中江汇金签约时,吴城告诉张博士中江汇金正在增资扩股,公司名称将改为“国中控股”,且中江汇金办公区墙面悬挂有“国中控股”的营业执照。四五月份,张博士及项目方多人多次前来协商时公司门口标识依然是中江汇金,接待人员也大部分未变。张博士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国中控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记者借助百度搜索“中和晟睿”,搜索结果中发现,多个网址中的内容显示:山东一家新能源企业与中和晟睿合作,被要求提供《项目投资风险论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商业企划书》、《项目实施方案》、《投资稳定回报论证》、《投资价值与风险分析报告》、《项目综合分析报告》、《律师尽职调查》等多种报告,花费17万却依然没有获得事前约定的投资。此外,四川某项目方也在网上发帖指责中合晟瑞(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编写《项目投资风险论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商业企划书》,骗取前期费用20多万。

在采访中,记者没有看到张博士的报告,但查看到了报告编写企业中天建诚出具的风险评定资质证书。证书显示发证单位是“中国招商引资研究院”,但所盖公章显示的是“中国招商投资研究院”,一字之差却漏洞百出。此外,证书中所使用的标识为黑白两色与中国招商引资研究院的红黄色标识明显区别。经张博士与中国招商引资研究院联系,该研究院证实并未出具过这份资质证明。另外,中天建诚完成报告后向张博士出具的发票,由另外一个广告公司开出,经朝阳区地税举报中心负责人核查该发票早在2012年9月份已被禁用且为地税发票,属于废票。

假投资的真面目

一位曾经在某大型投融资机构呆过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两个案例并不少见,很多所谓的投融资公司其实并不具备投资实力,包括所谓的投资顾问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都是与投融资公司合作的配套公司”。

知情人讲述,这些所谓的投资公司一般选择在国贸CBD商务区、金融街、王府井等地的高端商务大厦租用写字间办公,装修豪华,面积都在上千平米甚至几千平米,每年租金百万以上。这样做的目的是给项目方造成假象,公司非常有实力。为规避风险,一般都注册两家公司,每个公司名称最多用一年,然后换名或者重新注册一个新的公司,如果客户知道公司名不一样就告诉他公司增资扩股所以换名了。

那么这些注册资金上亿元的投资公司是哪来的注册资金?知情人告诉记者,50万可以买注册资金一个亿的公司,而且股东法人都不需要购买方提供,只要给钱,中介公司会将一个合法的国内外投融资公司的全套手续资料提供给你。

所以很多公司的员工都没见过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真正的幕后老板是不出现的。这些人员分工明确,有人专门对外发布信息、有人专门联系客户、有人负责谈判、有人处理后期。发布信息多选择知名的报纸或者网络平台,通过媒体或者网络搜寻客户,把客户约到投资公司,而投资公司会有项目总监或者其他管理头衔的人员负责谈判,都会认为项目非常好符合投资条件,然后签署一些所谓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有的甚至邀请项目方到公司考察,考察的差旅费用由项目方承担,也有放长线钓大鱼的投资公司、自己承担差旅费,目的只有一个,让项目方相信他们真的对你项目感兴趣,会对你进行投资。

随后,要求项目方提供各种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等各种报告。如果你有报告他一定会找一个你没有的,再编造一个新的报告名称让你提供,而且必须是投资方认可的公司提供。如果你不知道在哪做,投资方会给你提供一个或者两个单位供选择。如果你说自己找一个公司做,他会让你提供这家公司的相关资质供他们审核认可。当你自己找到这家公司时候,他们会背着项目方你跟这家公司联系分成比例,谈好后他们就认可这家公司,否则就不认可这家公司,直到项目方提供的公司与他们达成合作为止。

知情人还介绍,他们根据客户的资金实力分三步走:第一次做材料报价从五六万到二十几万不等,当客户嫌贵没有那么多资金时,投资公司就会出面帮助垫部分资金,这个时候项目持有人会觉得对方一定会投资,否则不可能帮着垫资。

第一次材料做完后第二次开始了,一般第二次都是跟律师事务所合作,让你出具法律意见书、资质调查或者其他法律调查类资料。这次报价一般都在十万到三十万之间,有的甚至更高,如果你愿意做就继续往下走,如果你不按照他们要求做,他们刚好找到不给你投资的理由,反正第一笔钱已经赚到手。

第二次材料做完后第三次又来了,这次会根据客户情况,做其他材料再一次收费,比如需要找评估公司做资产评估报告等,名称花样繁多,大概四十万到五十万。如果项目方公司实力雄厚,就会以项目时间快到期为由,直接把你推到投资方在香港公司总部,等你到香港后会跟你签署投资合同,也同意资金到位,甚至将投资支票都给你开出来,但是必须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香港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公正等手续。这次手续费用大概100万到300万元不等,要求你在一个月内提供所要求的资料。而这些资料你在一个月内是根本提供不了的,或者根本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至此这次投资合作会因项目方的原因终止合作。知情人所知道的一家山东企业就被骗了300多万,更多的一个企业曾被骗去500多万。

那么,这一系列投资方合作企业所获得的资金是如何分配的呢?知情人告诉记者:做材料的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一般分到15%到25%,将客户拉到北京的项目经理可得到25%到35%,负责谈判的工作人员一般能拿到15%,其余的为投资公司所有。而那些项目经理或者所谓的投资总监是没有底薪工资的,所有收入全靠提成。一般大点的盘(投资公司)每年的流水都在五六千万,少的也在两三千万,几乎是一本万利。

知情人还告诉记者,如果你发现被骗或者不想继续协商下去了,项目经理会把你推到他们所谓的领导那处理。这些“公司领导”在行业里叫做“处理后期,”也是老板雇佣的,一般年龄较大在50岁以上,看上去比较稳重的、有派头的、负责与技术方谈判,不说不投也不说投,就是一直拖,拖到投融资公司换名或者搬走为止。洽谈合作事宜的项目经理会经常换投资公司,他们做几单就换到另外一家公司,甚至有些做材料的公司员工也去投资公司当项目经理。

一般而言,如果技术方与投资方谈崩了去报警,警察看到双方签署合同,而且合同履约或者公司真实,都不会立案,这些所谓的投资公司也正是利用了立案难这一点到处诈骗。那么这些公司难道一点也不怕吗?知情人提到,去年就有几个受骗的企业联合报案,朝阳警方抓了一批。还有的受骗企业报案解决不了问题就在网上发帖,这也令投资机构很头疼,这时只能花钱删帖,一直删到这个公司换名或者不用为止,有的公司每年删帖费用大概在10多万元。

为了验证知情人所说的真伪,记者拨通了一家注册代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电话中记者提出需要注册或购买一家注册资金1亿的投资公司,对方回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约55万的费用,即可在22个工作日完成公司注册,无需任何其他手续,但直接购买现成公司时间会稍长一些,其他手续一样。如果确实有意向注册,价格还可协商。

记者以“投融资诈骗”为关键词百度搜索,很多案例显示:打着投融资幌子的空壳企业不在少数,以提供大额资金投资为诱饵,骗取项目所有人和中小微企业主的信任,交纳各种报告和评估费用的不再少数,几乎所有到市场引资融资的企业都被骗过,然后设置种种难以达到的标准或者要求,迫使项目方知难而退。这样的现象不仅使本就缺少资金的项目方雪上加霜,更扰乱了我国的投融资市场,加剧中小微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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