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独家代理协议

2024-08-26

票务独家代理协议(精选8篇)

票务独家代理协议 第1篇

演出门票代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售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企业法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2、甲、乙方应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服务与承诺

1、甲方为乙方提供“”演出门票,由乙方代为销售;

2、代理费用:

乙方销售票款金额在0元——3000元的部分,甲方支付此阶段票款的10%作为代理费。

乙方销售票款金额在3001元——8000元的部分,甲方支付此阶段票款的15%作为代理费。

乙方销售票款金额在8001元以上的部分,甲方支付此阶段票款的20%作为代理费。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法,扰乱市场行为。

4、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与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此人行为代表乙方公司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5、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付款。

第三条 结算与付款

结算方式:票务销售结束后,乙方在扣除代理费后向甲方付清全额已售票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由另一方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全部赔偿。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生效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重大政策调整、自然灾害、战争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则调整部分条款并延长履行协议,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双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电话、邮件、信函、亲自交涉等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相关部门出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主动交给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把相关信息通知对方,因一方信息未通知另一方,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扩大,由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扩大部分损失。

第六条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1、不可抗力所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2、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各自承担的赔偿责任、结算和争议解决条款;

3、甲、乙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一个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履行协议时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票务独家代理协议 第2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演出活动门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拥有本次演出活动的全部门票的所有权,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次演出活动门票的网络代理销售方。

2、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本次演出门票的销售工作。

3、演出活动

(1)演出名称:著名歌星邰正宵携手环球旅游小姐暨星光大道嘉宾走进庐江大剧院

(2)演出地点:庐江大剧院

(3)演出时间:6月14日 19:30

(4)演出票价:共六个价位,880元 、680 元、480元、280 元、180 元、80元。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批文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本次演出活动有价值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并授权乙方在自己的宣传渠道中展出。

3、甲方在自有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中尽量为乙方售票提供电话、公司名称等文字、网址等购票信息的宣传,以便乙方更好地销售门票;

4、甲方负责因购票者和观众引起的一切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需在演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相关演出费用结算。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演出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

2、乙方负责自有销售网点的票务销售和结算工作;

3、乙方如出现有门票遗失及误收假币票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代售甲方的门票,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费率为乙方销售总票务所得的总金额(按乙方销售的总票务的票面价格计算)的 15% 。

2、乙方在将甲方演出活动中所有票卷打印结束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票卷使用费和票务系统使用费,票纸每张 元 ,票务系统使用费为 元/张。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派专人负责票款的结算工作。

4、由甲方负责提供发票给乙方的购票客户,应与待销售的门票同时交付乙方。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至为本协议和所有补充协议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中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对演出活动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观众投诉、索赔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活动中止或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条件协助甲方办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再退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顾客纠纷以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善后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演出活动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保留其已销售门票的代理费。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更新或重新定义相应条款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日期: 日期:

票务独家代理协议 第3篇

软木取自软木橡树的外层树皮, 其独特的蜂窝状细胞结构赋予它独一无二的品质, 至今人类不能模仿或改进, 具有低导热性、较好的隔音效果、防静电、绝缘等特点, 对过敏体质者无危害, 这是其他地板材料所不具备的。

AMORIM集团是全球软木行业的领军品牌, 其软木产品卓越的环保性能、先进的制作工艺和技术创新确保了Wicanders在国际领域的领先地位, 全球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得高是专营原装进口, 原厂品牌高端家居产品的企业, 经营产品包括地板、壁纸、床垫等各类高档家居用品, 旗下代理的品牌都是能代表行业内的世界级精品, 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国近30个省, 在近百个城市拥有150多家专卖店, 已成为中国著名的进口家居产品运营商。

中国的消费水平和环保意识在不断提升, 广大的潜在软木消费者、支持者需要通过一个桥梁进行交流。与得高八年的通力合作让AMORIM集团看到得高的实力与爱心, 因此也非常希望通过得高这样一个拥有专业水准、极好口碑和遍及全国的营销网络的国际健康家居平台来向人们展示软木独有的魅力。

此次独家代理是双赢, 是双方最好的选择。相信在AMORIM与得高的携手共进中, 软木在中国的前景更加广阔, 中国消费者将能享受更具特色、更高品质的软木产品。

票务代理生死门 第4篇

已经过去了4个月,袁柯凡依然焦急地等待着他的“铜牌”。当了8年导游的袁柯凡决定转战航空票务代理市场,按照规定,他需要申请一个代理人铜牌。2008年9月,袁向民航运输业协会提交了申请,可是,通常审批时间在30个工作日的铜牌,至今仍不见踪影。

“现在的政策都是在淘汰中小票务人,又怎么会放人进去(市场)呢?”虽然没有得到权威方的确认,袁依然固执地认为,这不同寻常的拖延与2008年10月开始实行的票务新规有关。这项波及整个行业,被称为“代理风暴”事件的源头是《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民航局2008年5月底下发。“这会造成机票代理业洗牌,一批中小代理人将出局。”广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秘书长王中朝这样解读新政策。

“他们信息也太落后了吧。”做了10年票务代理、在主城区拥有两家票务销售公司的沈星伟觉得不可思议,“还有人在申请铜牌?谁想要,我免费送给他。”

高利润,铁饭碗

1998年,沈星伟进入市里最大的一家机票代理公司做送票员,两年后,在一间20多平米的出租屋里,他成立了自己的票务公司。一台旧电脑900元,几部电话机500元,市里有专门给票务公司做名片的师傅,每万张名片收费200元,出租屋既是住所,又是办公室,总投资不到2000元。沈星伟以每天30元的薪水请了一个“卡娃”,站在街头发放印有订票热线的名片。第3天,第一个订票电话打了进来,不到一个星期,沈收回了全部成本。

沈星伟的收入全部来自于“返点”,每月与航空公司结算一次。他以航空公司规定的折扣销售机票,再提取票面价格的3%作为利润——这是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手续费。然而,各大航空公司为了争夺旅客,竞相给予代理商远超官方规定的3%的手续费,即内行俗称的“3+X”,“X”即额外佣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航线特点和代理商的销售情况,沈星伟就曾拿到过高达15%的返点。此外,航空公司还根据销售量给予年终返点,即年度奖励。这超过3%以外的奖励,一度被民航局定义为“贿赂”,但在过去的21年里,已成为了默认的行规。

为了争夺市场,沈星伟不惜给予团购客户“回扣”,这也是机票代理行业不成文的潜规则。有3%的佣金作底,即使回扣达到2%,他也不至于赔钱。因为无论销售情况如何,3%的固定收益是底线。事实上,这是一个几乎没有风险的行业。

这一行究竟能有多高的收入?面对记者的提问,沈星伟只举了一个例子——还在那间不到30平米的出租屋里时,他3个小时赚了两万多元。

2005年,生意越来越好的沈星伟瞄准了单位的订票业务,而这个顾客群体普遍要求销售方提供正规的手续,为此,沈星伟决定“转正”,结束他长达5年的“黑点”生涯。

机票代理人以持有“铜牌”与否,被划分为两类——合法代理人和黑点。沈星伟转正的代价,是花费五六万元办理手续,并押下了12.5万元的保证金,他在主城区先后租下两个门面作为售票点。有趣的是,合法代理人与黑点之间,并非水火不容。重庆市的朱小姐就是一家黑点,她挂靠在多家合法代理下,哪家代理给出的返点高,她就从哪一家出票,每年她只需缴纳5000元的“挂靠费”,而沈星伟在鼎盛时期,发展了1000多家黑点,并且都没有收取他们的费用。

这是互为依存的利益链条,朱小姐挂靠在沈星伟这样的代理下,省下了昂贵的手续费和押金,而沈星伟则需要数以千计的黑点来增加销售额,以获取航空公司不菲的年度奖励。

巧合的是,在记者采访的代理人当中,都有一层或多或少的“关系”:沈星伟是由做了5年票务的姑父带入行,朱小姐则曾在航空公司工作多年。

“这一行的门槛不是谁都能跨进来,一旦进来了,有3%的保底收益,就是铁饭碗。” 有此铁饭碗,沈星伟几乎没有生存压力,他的出租屋最多时挤了6个“卡娃”,床铺也不得不采用学校寝室里的上下铺。不到两年时间,他就买下了80多平米的住房。利润诱惑下,通信公司、酒店、邮政等单位也纷纷涉足机票代理行业。

票务新规:意味深长的X

然而,2008年5月,民航总局一纸《通知》,将沈星伟们推到生死关口。

根据《通知》,延续21年的“3+X”模式,转变为“X”模式。通俗地说,以前的票代不管做得好不好,至少都有3%的佣金,现在这个铁饭碗被打破了,佣金由航空公司同代理人协商确定。

2008年6月18日~20日在天津召开的中国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发展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机票代理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通知》,郑州的刘万奎告诉记者,这次会议的主题本来是“2008机遇与挑战”,但很多机票代理人泪洒会场,说他们没看到机遇,反而看到危机。

代理商的担忧,源于“议价权”,毕竟只有足够的售票能力,才能获得和航空公司对话的权力,“原有的3%固定收益不复存在,加上由于规模小缺乏议价能力,中小规模的机票代理商会逐渐淡出票务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机票代理公司人士表示。

据了解,仅在北京一地,目前拥有的航空销售代理企业为1000家左右,其中80%为中小规模的代理企业,他们的销售额仅占到了全部代理人销售渠道的40%。

无疑,规模越大的代理商获得的佣金比例越高,而这些佣金中的一部分可以返给乘客,如买机票送机场建设费、航空意外保险等,这对中小代理人而言,是致命的武器。

机票销售量上不去,代理商没有办法与航空公司谈政策;没有好的票价政策,代理商没有办法吸引客人——这几乎是一个恶性循环。

中小代理还面临失去团购客户的危险。在《通知》之后,假如销售量达不到航空公司返点的要求,自己的利润已经变得不明确,又怎么能保证客户的“利益”呢。

而沈星伟认为,“X”的多少,除了销售量之外,还取决于代理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这其中充满了想象的空间与探讨的余地。

直销危机

“我现在已经转行了,投资汽车行业和养殖业,关闭了一家最大的销售点,还有两间小门面扔给老婆赚零花钱。”这是沈星伟的现状,在他看来,《通知》只是加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真正决定这一切的,是航空公司销售模式的转向。

据了解,代理人原是航空公司销售的唯一渠道,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航空公司也加入票务直销市场,与他的众多代理人竞争。而在这场竞争中,代理人的优势丧失殆尽。

沈星伟觉得不可思议,就在2007年,很多航空公司的网站还不健全,但是,一夜之间,即使是最小的航空公司的网站也达到了顶级水平。一个普通的旅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购票、办理登机牌、选位,这对于代理商,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杀手锏还在于价格,2007年春节时,从郑州到广州的机票,通过代理商最低能打5折,而航空公司自己售出的价格是3折,海南航空甚至在自己的网站上抛出了百万机票一折卖活动。

目前,航空公司每年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费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2008年6月1日起,纸质机票停售,以此为契机,各大航空公司已奋力蚕食每年数额庞大的机票佣金。而沈星伟只有追赶着航空公司的脚步,这门从前只需一台电脑和一部电话机就能做起的生意,现在需要建网站、打广告,即便如此,他的两间门面月入也不过万元,回望十年前,他无奈地发现:从前投入小,收入大;现在投入大,收入小。

“过去,航空公司供给我们乳汁,现在,他们留着自己享用了。”沈星伟悲观地预测,“现在,我们唯一的客户源就是那些对网络不熟悉的人了。”

似乎是在佐证这种说法,深航的直销比例已经达到了30%,南航则为10%以上,其市场销售部副总王霞称,2010年将扩大至40%。毫无疑问,代理人的重要性正在随着直销比例的扩大而减小。对于《通知》会使得“大鱼越大,小鱼出局”的说法,沈星伟甚至认为,在航空公司发力直销下,大代理正在萎缩为中小代理,“已经没有大鱼了”。

断裂的资金链

但是,沈星伟还没有精力应付直销带来的危机,摆在眼前的难题,是濒临断裂的资金链。《通知》实行后1个月,票款结算周期再次由1周缩短为3天,而之前,这个周期是月结甚至季度结算。像沈星伟这样的中型票务代理,公司订票业务在最多时占据了80%的份额。而公司在结款前,通常会经历订票、审批、报销的程序,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是采取月结甚至季度结算。像朱小姐这样的黑点,每个月为此垫付的费用也超过10万。3天结算周期几乎掐断了中小票务公司的资金链,朱小姐向记者证实,她挂靠的一位代理,不惜借高利贷跟航空公司结算。而谨慎的沈星伟的做法更类似于壮士断腕:他放弃了所有月结的公司客户,也逐渐放弃了挂靠的一千多家黑点。

这些黑点,因为无法垫付资金和不具备议价能力,成为第一批退出市场的人。沈星伟最多的时候,为一家黑点垫付了30多万,如今,在掐紧的资金链下,即使大量黑点能够增加他的销售量,他也不得不放弃。

合纵?

四面楚歌之下,有呼吁中小代理人联合的声音传出。在“2008机遇与挑战”天津论坛上,就有发言人呼吁:“所有机票代理企业应该手拉手肩并肩,高唱国际歌,抵制新《通知》”。而于2008年9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内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座谈会”上,代理商们提出,“目前在航空公司的网络直销中对普通旅客也有不同的优惠措施……这对承担高额运营费用的代理企业是严重的不公平”,至于敏感的“X”,更是争议纷纷:“近二十万的从业大军面临失业和重新择业的选择,这也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不符合中央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民航的方针政策。”

就在这次会议后不久,袁柯凡接到通知,又去填报了一次申请表,内容与第一次无异,他引用业内朋友的猜测说:“这可能是对中小票务人的摸底,以清楚这个群体到底有多大。”

然而,沈星伟并不看好“合纵”的效用,他所在城市每天的出港量是3000~5000人,最多不超过8000人,而大代理商,必须要每天售出1000张机票才能勉强有利润。这种激烈竞争下,偶尔几次行业会议都要吵架,更遑论合作。

票务独家代理协议 第5篇

商务旅行票务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国内外航空机票及其他商旅服务,于甲方所在地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一、甲方责任

1.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乙方发出订票信息(包括旅客姓名、航线、日期、送票地址等),乙方需书面回复相关订票反馈信息;甲方收到乙方报价后,需于约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确认出票,并保证资料完整准确。

1.2、甲方指定专门人员订票和签收,签收方式以乙方认可为准。甲方指定为专门订票人及签收人,任何其他人无权签收,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3、甲方在乙方所订国内机票,在乙方机位确认单的最后留票时限前(按航空公司通知的最后留票时限为准),乙方保证所确认的机位。最后留票时限后,乙方将不再保证所确认的机位。如发生退票,因各国际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各不相同,具体情况将参照各航空公司具体规定办理。

1.4、除甲方以上指定的订票人、签收人及订房授权人外,若甲方其他职员订票,必须自行付款,以优惠价格即时付清。经甲方以传真另行通知者不在此限。

二、乙方责任

2.1、乙方接到订票信息后,应在一小时内及时向甲方确认票务情况(包括旅客的姓名、航线、日期、票价等),经甲方再次确认后方可出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正常出发,乙方应立即安排其他航班或者舱位,票价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的权利。

2.2、乙方接到订票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航班信息并为甲方预留舱位,以便甲方最终确认。

2.3、正常情况下,乙方收到甲方的订票通知后两小时内完成所有订票的确认或取消的确认。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机票价格均为最优惠价格,甲方最终确认出票前,如票价下调,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并重新确认票价。

2.5、如甲方出现客票变更,退票,遗失等事宜,乙方应迅速配合甲方协助处理,对于甲方的建议和投诉,乙方应于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回复。

2.6、遵守甲方公司供应商守则要求及其规章制度。

2.7、乙方应对甲方乘机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乘机人信息。(乘机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职位、婚姻状况、证件号、航线、航线日期、手机号码、保险)。如双方合同终止,乙方同意并承诺,保证对甲方乘机人信息进行保密,如违法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2.8、乙方如有欺骗行为(故意抬高机票价格、退改票费用,不为乘机人购买保险等),一经确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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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旅行票务代理协议(2013版)方有权以乙方的当月交易额的双倍进行扣罚,并保留随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2.9、廉洁条款:

2.9.1、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东菱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房屋装修、出资旅游或其它形式的利益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使甲方员工或其关系人、指定人受益的行为,否则,乙方应承担五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9.2、上述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2.9.3、本合同所指的关联公和关联企业:指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控制)其财务、技术、生产、采购、市场或人事的公司和单位,或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拥有(被拥有)或控制(被拥有)的公司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的从属公司、单位及相互投资公司、单位。

2.9.4、本合同所指的关系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三、付款方式

3.1、双方以月结45天付清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以及相关客票(包括:机票行程单、修改退票的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改票前的复印件、修改退票的收据)。

3.2、返还方案:机票总金额在1—5万元的,机票总金额返还1%,机票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机票总金额返还1.5%(总金额包括:退票费、改期费、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费、改期保险费等费用);国际机票不在返还方案内,直接优惠在票面金额,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国际机票需要开具对应总金额的发票给甲方。

3.3、保险:所有机票赠送保险,国内民航飞机意外伤害险,保额为万元,国际民航飞机意外伤害险,保额为万元。

四、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没有遵守及履行此协议,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应最少在30天前通知对方,并追讨违约方赔偿因此引起之损失。

4.2、由航空公司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此协议,甲乙双方可免除责任。

五、其他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与本协议一同生效。

5.2、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本协议为年,有效期从至。

5.5、资信证明文件: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6、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签署人:授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出口独家代理协议 第6篇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

_________。

4.代理区域

仅限于_________

5.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_________美元。

6.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

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7.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_________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_________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_________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新加坡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11.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洗衣机,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_________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_________个月。

1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16.仲裁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附件:

export exclusive agency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by and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on september _________,_________ in _________,china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o develop busines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mutually agreed upon as follow:

1、the parties concerned

party a: _________

add: _________

tel: _________

fax: _________

party b: _________

add: _________

tel: _________

fax: _________

2、appointment

party a hereby appoints party b as its exclusive agent to solicit orders for the commodity stipulate in article 3 from customers in the territory stipulated in article 4,and party b accepts and assumes such appointment.3、commodity

_________.4、territory

in _________only5、minimum turnover

party b shall undertake to solicit orders for the above commodity from customers in the above territory during the effective period of this agreement for not less than usd_________.6、price and payment

the price for each individual transaction shall be fixed through negotiations between party b and the buyer,and subject to party a's final confirmation.payment shall be made by confirmed,irrevocable l/c opened by the buyer in favor of party a,which shall reach parth a 15 days before the date of shipment.7、exclusive right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exclusive rights granted herein,party a shall not,directly or indirectly,sell or export the commodity stipulated in article 4 to customers in _________ through channels other than party b; party b shall not sell,distribute or promote the sales of any products competitive with or similar to the above commodity in _________ and shall not solicit or accept orders for the purpose of selling them outside _________.party a shall refer to party b any enquiries or orders for the commodity in question received by party a from other firms in _________ during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8、market report

in order to keep party a well informed of the prevailing market conditions,party b should undertake to supply party a,at least once a quarter or at any time when necessary,with market reports concerning changes of the local regulation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mport and sales of the commodity covered by this agreement,local market tendency and the buyer's comments on quality,packing,price,etc.of the goods supplied by party a under this agreement.party b shall also supply party a with quotations and advertising materials on similar products of other suppliers.9、advertising and expenses

party a shall bear all expenses for advertising and publicit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mmodity in question in singapore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and shall submit to party a all audio and video materials intended for advertising for prior approval.10、commission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commission of 5% on the net invoiced selling price on all orders directly obtained by party b and accepted by party a.no commission shall be paid until party a receives the full payment for each order.11、transactions between governmental bodies

transactions concluded between govenmental bodies of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not be restricted by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agreement,nor shall the amount of such transactions be counted as part of the turnover stipulated in article 5.12、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party b may use the trade-marks owned by party a for the sale of the _________ covered herein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and shall acknowledge that all patents,trademarks,copy rights or any othe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used or embodied in the washing machines shall remain to be the sole properties of party a.should any infringement be found,party b shall promptly notify and assist party a to take steps to protect the latter's rights.13、validity of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when duly signed by the both parties concerned,shall remain if force for _________ months from october _________,_________ to _________ _________,and it shall be extended for another _________ months upon expiration unless notice in writing is given to the contrary.14、termina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of this agreement,if either of the two parties is found to have violated the stipulations herein,the other party ha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is agreement.15、force majeure

either party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to perform all or any part of this agreement due to flood,fire,earthquake,draught,war or any other events which could not be predicted,controlled,avoided or overcome by the relative party.however,the party affected by the event of force majeure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its occurrence in writing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reafter send a certificate of the event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to the other party within 15 days after its occurrence.16、arbitration

独家代理协议书 第7篇

乙方:

协议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权乙方(简称代理人)在 的独家代理权,以自本协议签字日起3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 的任何命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元,按 %收取佣金。

订单额超过 元,按 %收取佣金。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条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行为的分析框架 第8篇

笔者一直认为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经纪人共享房源发布系统)及其对应的行业规则应该是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的方向,而与MLS密切相关的就是独权委托形式。但因为本文是基于其他同行最近发表的网络文章进行讨论,所以沿用了这位同行讨论时所用的“独家代理”概念。先来看看这位同行的定义:

所谓“独家代理”,顾名思义,也就是业主在一定的时间内,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帮助出售或出租房屋。其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排他性,也就是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之后,业主不能再与其他中介签订代理协议,也不能私下出售房屋;二是时效性,通常业主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会规定一个代理期限,该委托协议仅在期间内有效。与之对比的是一般代理模式,也就是业主在公开市场放盘,由多家中介公司一起帮业主卖房,先到先得。

这里把独家代理说得很清楚了。接下来是他对独家代理行为的讨论——

如果是签独家代理,基本上是大中介才有可能签得下来,因为业主非常清楚,如果想把房子尽快卖出去,着眼于找到尽可能多的客户的角度,找N家中介肯定比找一家划得来,而如果不想被太多人打扰又想房子快点卖出去,折中的办法就是找大中介。

那么经纪人又是如何说服业主签独家代理呢?这里的关键是——

独家代理房源,中介还可以许给业主一些“出售保证金”,承诺如果在代理期内不能以底价把房子卖出去,业主可以没收“保证金”(如果顺利卖出,则退回给中介)。这笔保证金,根据房源质量和出售价格,从几百块到几千块不等。

接下来是对独家代理“弊端”的分析——

以保证金来签订独家房源,表面上看,这样做对于业主只有好处:首先,中介为了保证金不要竹篮打水一场空,肯定会卖力卖房,特别是保证金高的情况下;其次,万一中介卖不出房,业主还能得到保证金的“补偿”。

既然是对赌协议,对于业主肯定是有风险的。很多业主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业主选择了这种速销的“对赌协议”,很有可能将自己置于一个不利的境地,也就是:为了不“损失”保证金或者获取更高的佣金收入,中介在跟业主商定独家代理底价的时候,有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尽力压低业主的售价,业主不仅丧失了正常的溢价空间,还会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独家代理期间房源的升值收益。而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市场上升期,这笔收益有可能是非常可观的。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通常中介建议(引诱)业主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时间,往往一开口就是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而不知利害的业主签订之后,就有可能后悔莫及。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业主在独家代理期间改变主意不卖了,有的中介还会追索违约金(金额视协议条款而定)。所以,很多有经验的业主即使选择了独家代理,也不愿意给太长的时间。

愿赌服输,看上去即使业主因为签独家遭受了损失,那也是白纸黑字的事情,外人不好评说。笔者真正持有疑义的是,如此“独家代理”,就很有可能将原来处于居间代理角色的中介置于“两头吃”的道德拷问之下,这显然已经脱离了居间代理收佣的合理范畴。特别是在今天政府放开中介费的定价之后,更是给了中介如此操作的可乘之机。

上述对经纪人的“拷问”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这个分析框架恰好说明了当前独家代理行为的误区。

分析独家代理行为应该采用这样的逻辑推理过程:首先,为何业主要多家放盘?为了要尽快售出房屋。那么,如何说服业主反其道而行之,只在一家放盘?当然是要能让业主相信:在我这一家放盘的效果会比你在多家放盘更好。而按照上述独家代理的行为模式和分析框架,是用保证金这样的小利来诱惑业主独家委托,辅之以大公司的推广能力,集中人力物力资源在短时间内替业主推广,但还是没有让业主实现通过多家放盘而快速销售的目标。而如果能用MLS的平台把所有公司(无论大小)都组织在一起,在一家放盘就可以达到在多家(甚至是全体经纪人之间)放盘的效果,这才是能够说服业主的最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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