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2024-08-12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精选9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第1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07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7、哈铁总[2011]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乙方:

1、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

2、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3、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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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施工专用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月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施工专用章)年月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公章)年月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第2篇

甲方:成都铁路局重庆电务段

乙方: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中梁山隧道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中梁山高架桥跨越襄渝铁路施工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中梁山大里程高架区间跨襄渝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高架区间桥梁

8、#桩基开挖、砼浇筑;

8、9#墩柱砼浇筑;防护棚基础处理、搭设,拆除防护棚;桥面梁板及桥面系砼施工。

3.地点和时间:襄渝线K794+357处(具体时间按照路局给点“天窗”时间为准)4.影响范围:襄渝线K794+327-K794+387处既有光、电缆、设备等设施。

二、施工责任地段:北碚站至回龙坝

三、施工期限:2011年5月20日春运结束至2012年春运前止开始止(实际施工工期210天,春运期间以部令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乙方(施工单位)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甲方(设备管理单位)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严格按照对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配合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甲方的《设备维护规则》要求进行施工。

五、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制订具体条款)

(一)安全防范内容:

1、乙方施工中对甲方既有设备的损坏。

2、乙方施工中对甲方配合人员的人身伤害。

(二)安全防范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等要规范操作,材料堆放整齐,不侵限。

2、施工中要征求配合人员意见,防止对甲方既有设备的损坏。

3、甲方配合人员在施工现场指导、监督检查时,乙方应停止对配合人员有人身安全威胁的施工,防止施工机械、设备等对配合人员的人身伤害。

4、施工、挖沟地点要征求配合人员意见,若有地下设备,必须由乙方开挖探沟确定地下设备具体径路。

5、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前,必须通知甲方派人指明电务电缆径路,由乙方负责在电缆径路上使用白灰等方式注明电缆走向和需防范的范围,确保电缆安全,否则严禁乙方进行施工作业。

6、乙方每日施工内容必须以“三联单”方式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每次填写施工配合时间不得超过三天;施工配合通知单必须注明是否使用机械作业,禁止乙方在没有“三联单”没有甲方配合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机具不得直接从铁路线上跨越;

8、施工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所派施工配合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施工过程中已挖出的外露信号电缆由乙方负责24小时防护,在施工完后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的指导下)对外露信号电缆进行掩埋;

10、施工单位要服从现场安全监控人员的指挥,听取监控人员意见,认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监控人员有权对违章作业的施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11、临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养护必须设防撞隔离措施,在高于或平行于既有线的临近道路上通行汽车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应在施工前三天将施工方案书面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有关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实地调查,共同制订施工配合方案(配合方案必须明确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乙方 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2、乙方施工必须按照甲方施工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甲方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地下设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人员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接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确认设备情况并提出临时解决方案。

4、乙方施工必须按甲方施工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甲方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5、如因乙方施工需要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因乙方违反上述各项要求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如因乙方施工需要或因乙方违反上述各条要求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每天施工完后,双方必须共同确认设备状态良好,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消记。

六、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王兆存(***)任组长,甲方王华平(***)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并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3.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以及《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求组织施工。

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5.认真执行施工“八不准”、“一事一令”等制度。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具体配合内容:(1)开工前对本单位维护管理的设备现状调查。

(2)按《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计划申报。

(3)提供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涉及本专业的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确保本单位维护管理的既有设备良好运用。

3.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甲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监护)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自身维护管理的既有设备情况,提供自身维护管理的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臵。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臵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4.乙方组织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通知甲方,告知施工计划安排情况、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5.未经甲方同意或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 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损坏既有设备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停用信联闭、石方爆破等需封锁线路或慢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05]481号)。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铁道部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函„2008‟534号)的规定、安全协议和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监护)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甲方监护人员无故不到场,影响施工计划执行的,追究甲方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 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一、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安监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代表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第3篇

1 营业线施工基本概念

铁路营业线施工分为营业线施工和邻近营业线施工, 从安全管理的层面上, 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统称为营业线施工。根据对铁路运营及营业线设备的影响程度, 营业线施工分为Ⅰ级施工、Ⅱ级施工和Ⅲ级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类、B类和C类施工。对于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 列为A类施工, 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一般要在天窗点内组织施工。

2 主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2.1 技术方案因素

技术方案的风险因素有两点:一是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过程中, 人为弱化其施工对营业线的影响, 降低施工等级, 导致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增高, 安全管理不可控;二是对施工造成的影响排查不仔细, 方案中的防护措施和技术措施本身就存在缺陷, 导致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不可控。

2.2 程序履行因素

营业线施工中有一套严格制度和施工程序, 每一个程序步骤都有严格的要求。但在施工过程中, 省去部分环节或不严格落实施工方案, 造成无计划施工、超范围施工、安全防护缺失、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等, 安全管理风险剧增, 可能因施工导致铁路交通事故。

2.3 施工安全防护因素

营业施工安全防护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人员 (施工负责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带班人员) 和信号与标志以及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都是形成安全隐患、出现营业线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2.4 施工和应急准备因素

施工准备是对营业线施工内容的掌握和规划, 是对施工影响制约因素的科学分析, 从而制定出来严谨的施工技术方案, 按照技术方案提前对人、机、料、安全防护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封锁线路施工中, 施工准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按点开通线路, 避免造成延点, 定性为施工事故。

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中, 应急准备工作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旦施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设备出现故障, 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可避免重大事故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3 营业线施工流程

营业线施工手续办理、施工程序较为复杂, 为使得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化、标准化, 根据营业线施工相关规章制度, 梳理出简易施工流程, 并结合施工现场总结出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见图1) 。

4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营业线流程的梳理, 对主要安全风险因素的分析, 总结出其营业线施工的卡控措施, 从根本上将营业线施工安全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

(1) 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编制, 要求一处一方案, 施工计划要精细;

(2) 邻近营业线施工隔离防护必须采用刚性防护, 不得使用警戒绳做防护;

(3)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采用仪器结合人工明挖探沟方式对地下管线探明 (见图2) , 全部隐蔽设备必须经设备单位确认清楚, 并严禁机械在管线范围5 m内进行作业;

(4) 带班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 防护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上岗前必须带齐防护用具 (对讲机、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袖标等) , 现场按要求配足防护人员, 必须设置远端防护和作业点防护员, 每隔3~5 min与驻站联络员通话一次, 确保通信畅通, 邻近营业线施工, 有列车通过时, 停止一切作业行为;

(5) 接触网杆、信号机立柱、信号箱盒等既有行车设备位置做好硬质刚性防护措施 (见图3) , 周边5 m范围内施工时由人工作业, 严禁使用大型机械;

(6) 机械作业时, 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 并保持与司机视线畅通、联络畅通;

(7) 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日常化、有针对性、全覆盖, 实行班前讲话, 技术交底交至作业层;

(8) 实行大型机械设备准入制度, 严禁无检验、带病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杜绝无证操作;

(9) 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实行责任考核;

(10) 严格落实施工准备工作, 及时与车站沟通, 处置因施工进度造成延点。

5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红线

在营业线施工中, 必须严格落实施工程序, 遵守相关制度要求, 进行标准化管理, 下面总结出几条不可逾越的管理红线。

(1) 施工方案未审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计划未审批不准施工;

(2) 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准施工;

(3) 隐蔽设备没查清楚、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准施工;

(4) 车站无登记、监管单位不到场不准施工;

(5) 无带班正式职工、防护人员不到位、数量不足不准施工;

(6) 严禁超范围、无计划施工;

(7) 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8) 无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未落实不准施工。

6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类对安全的认识不断提高, 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通过在宝兰客专兰州铁路枢纽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中学习和积累, 总结和分析出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及管理, 取得了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S].

[2]兰铁办[2013]2号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S].

[3]铁建设[2009]181号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

[4]铁建设[2009]181号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

[5]铁建设[2009]181号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

[6]济南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1.

[7]兰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R], 2010.

[8]张发祥.图解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3.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第4篇

关键词:大准铁路;安全防护;措施

现在列车速度普遍提高,行车密度增大,留给在线路上施工作业的时间和空间更小了。工务部门的线、桥维修作业不可能靠中断行车进行,所以在既要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又要争时间、抢速度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只有靠防护。所以,营业线上的施工防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防护员的分类出发做简要概述。防护员按其工作负责的范围分为: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中间防护员和两端防护员四种。

1 驻站防护员作业程序及标准

驻站防护员作业标准适用范围(作业条件):①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各项施工作业(设备检查除外)。凡上道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设现场防护员。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

1.1 准备工作:①检查通话设备是否良好;②参与班前会,掌握施工计划,记清施工作业项目、地点,了解施工要求、防护范围、现场坏境;③防护员的分工等和注意事项,与施工负责人确定现场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确认现场机具使用人情况;④穿好防护服装,带齐通话设备、施工计划、记录、笔、钟表、佩戴肩章。

1.2 防護作业:①应按规定于作业人员上线行走前(有天窗施工必须提前60分钟)到达车站运转室,调试好通话设备,与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试通话,校对时间(以行车时钟为准)。②办理施工作业登记手续。向车站值班员叙述施工日计划、施工条件和要求,及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封锁慢行时间,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在车站《运统-46》上进行登记,在进行施工作业登记和施工联系时,不得影响和中断通话防护。③询问和记录现场防护员到达时间和防护地点,双方共同确认现场防护员现场情况。④向车站值班员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后,向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预、确报行车车次、站名、时间。站内施工作业,应确报列车进路及影响施工的调车作业,通话防护必须执行复诵制度。⑤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是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车站发车时)发出预报。确报:要根据列车的种类、施工作业项目、使用机具的类型以及施工地点的位置等不同情况,提前向工地防护员确报。变更:对预、确报有变化时,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⑥根据列车调度命令和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向现场防护员传达限速、封锁、开通、恢复正常等施工命令,并通知有关防护员设置或撤除减速、停车等防护信号。⑦当与现场呼叫不通(或通话故障)而有列车进入施工区间时,应立即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要求车站值班员向机车乘务员告知,通过作业地点时加强瞭望,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1.3 施工作业完毕后。①施工作业完毕,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办理登记的销记手续(封锁施工登记应在线路开通时销记),登记和销记时必须字迹清楚,向现场防护员通知工程车(或轨道车)返回运行时间;②当现场作业全部下道收工后方可撤除通话设备,离开运转室;③参加班后会,进行安全小结,了解次日工作安排;④对使用的对讲机要执行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做好充电准备工作。

2 现场防护员作业标准

2.1 适用范围(作业条件)

各种线路施工作业均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的规定设置防护。

2.2 作业程序及标准

2.2.1 准备作业

①参加班前会,掌握施工作业项目、作业地点及施工负责人布置的防护注意事项。

②按规定着装,检查通话设备、防护用品是否状态良好、设备齐全。

③佩戴臂章,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

④与中间防护员确定联系方法,与驻站防护员确定现场情况。

⑤随施工作业人员同去施工现场。

2.2.2 防护作业

①与驻站防护员确认后方允许上线,带领作业人员沿路肩一字排开走向作业现场(复线地段应选择面向本线来车的迎车方向前进)。

②向驻站防护员(中间防护员)报告防护项目、防护地点、机具使用人员,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③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确认当时无来车时方可同意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④接驻站防护员列车预报后,复诵车次、时间、站名、线别,以防止误听,并做好记录,吹响喇叭(或口笛),通知作业人员做下道准备。

⑤驻站防护员发出列车确报或中间防护员确报列车接近时,要复诵确认,同时吹响喇叭(或口笛),通知作业人员、机具下道。当列车已到达作业地点规定下道的距离之内,作业人员仍未下道时,应吹响喇叭(或口笛)连续短声警告。如可能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显示停车手信号,待危险因素消除后及时撤除停车信号。

⑥作业人员、机具下道后,应认真检查机具是否侵入限界和人员避车位置是否妥当并与驻站防护员汇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要求纠正。列车通过作业地点后要做好记录,与驻站防护员(中间防护员)联系,确认无来车后方许恢复作业。

⑦接到驻站防护员的限速或封锁施工命令后,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安排按规定设置减速或停车信号。

⑧接到驻站防护员开通或取消限速命令后,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安排及时撤除停车或减速信号。

⑨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加强瞭望,准确及时预、确报来车,确保作业人员、机具及时下道。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作业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危及行车的不良现象,应要求作业人员纠正,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⑩当变更作业地点时必须通知驻站防护员。若通话设备发生故障,联系中断,则应立即要求停止作业,人员、机具迅速下道。

2.3 施工作业完毕后

①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线桥设备状态,确认符合放行列车条件后,方能撤除防护(昼夜限速信号除外,但要确认显示的限速值)。

②在步行下班时,前后设置防护,等到达工区下道后,方可通知驻站防护员撤销防护。

③参加班后会,进行安全小结。

3 中间防护员作业标准

3.1 适用范围(作业条件)

施工地点作业范围较长、瞭望条件不良、通信不畅地段。

3.2 作业程序及标准

3.2.1 准备作业

①参加班前会,掌握施工作业项目、作业地点及施工负责人布置的防护注意事项。

②按规定着装,检查通话设备、防护用品是否状态良好、设备齐全。

③佩戴臂章,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

④与驻站防护员确定联系方法,与现场防护员确定现场情况。

⑤随施工作业人员同去施工现场。

3.2.2 防护作业

①到达作业现场后,选择通视良好的地点装好通话设备,与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试验通话或确定联系方式。

②向驻站防护员转述报告防护项目、防护地点、机具使用人员,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向现场防护员与施工负责人报告。

③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确认当时无来车时方可通知现场防护员同意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④接到驻站防护员列车预报后,复诵车次、时间、站名、线别,以防止误听,并做好记录,通知现场防护员做下道准备。

⑤驻站防护员列车确报列车接近时,要复诵确认,通知现场防护员、作业人员、机具准备下道。如可能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显示停车手信号,待危险因素消除后及时撤除停车信号。

⑥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加强瞭望,准确及时预、确报來车,确保作业人员、机具及时下道。

⑦通话设备发生故障,联系中断,则应立即使用其他通讯设施与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联系要求停止作业,人员、机具迅速下道。

3.3 施工作业完毕

①作业完毕后,现场作业人员、机具下道,通知驻站防护员,撤销防护。

②参加班后会,进行安全小结。

4 两端防护员作业标准

4.1 适用范围(作业条件)

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需要使用移动减速(停车)信号防护的线桥施工作业。

4.2 作业程序及标准

4.2.1 作业准备

①检查通话设备、防护用品是否状态良好、设备齐全。

②参加班前会,记清施工作业地点及施工负责人布置的防护注意事项。

③与施工负责人、现场防护员确定联系方法。

④标准着装,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及通话设备。

4.2.2 防护作业

①确定防护设置位置,应选择通视良好的岗点,装好通话设备,与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试验通话(或按确定的联系方法联系)。

②认真倾听驻站防护员通话防护内容并做好记录。坚守岗位,加强瞭望,确认无列车后通知施工负责人,并插好作业标。当有来车时,应立即通知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下道避车。

③接到驻站防护员下达的施工封锁命令后,按规定要求设置停车信号,并及时向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汇报,然后返回规定地点。若有施工列车需进入封锁施工地点时,必须先征得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临时撤除停车防护信号放行,并向乘务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待施工列车通过后,仍按章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当施工列车返回车站时,再临时撤除停车防护。待施工列车通过后,再按章设置停车防护。

④当施工结束需限速后,接到驻站防护员下达的限速命令后,按规定迅速设置减速信号,并向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汇报。

⑤接施工负责人线路开通或限速取消的命令时,应认真核对,然后撤除停车或减速信号。

4.3 施工作业完毕

①作业完毕后,撤除各类防护。

②参加班后会,进行安全小结。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第5篇

甲方:武汉铁路局武汉电务段

乙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

二、作业内容: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22墩~23墩)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武广客专铁路DK1265+500-DK1265+600m 施工时间:2009年10月26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08]190号)、武铁总[2008]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2006)162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甲方公章)

联系人: 徐琼

联系电话:027-50704911

路电:051-911

2009年10月21日 2009

乙方代表: 联系人:贺双海

联系电话:***

年10月21日

施工安全协议(南阳工务段总) 第6篇

协议单位:

甲方:郑州铁路局南阳工务段

乙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

为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铁路运输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贯彻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段-区间综合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郑工管外施合【2010】02号),乙方承建“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郑州局管段)LZ1标段-区间综合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合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郑州局管段)LZ1标段-区间综合工程

1.施工项目:洛张电气化土建综合工程

2.作业内容:土建综合工程(详见附件:洛张电气化综合土建工程作业内容清单)

3.施工地点:焦柳线K128+000m至局界K474+100m;孟宝线宝丰(K98+000m)至局界(K99+299.54m)。

4.施工时间:2007年3月15日开工。

5.影响范围:焦柳线K128+000m至局界K474+100m;孟宝线宝丰(K98+000m)至局界(K99+299.54m)所涉及的施工里程前后100米范 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焦柳线K128+000m至局界K474+100m;孟宝线宝丰(K98+000m)至局界(K99+299.54m)所涉及的施工里程前后100米范围内。

三、施工期限:2010年 1月1日至2010 年 12月31日。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应按照铁路《技规》、《安规》、《修规》、《行规》、《铁路法》、《铁路运输保护条例》、《郑州铁路局贯彻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路施工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五、安全防范内容及措施

安全防范内容以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质量为主要内容。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并将相关设计图纸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报甲方一份。

2.乙方在施工中,凡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乙方要严格按照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地段(包括影响范围内)的行车和设备安全。

4.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出专职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监督检查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 地果断措施,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否则造成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安全检查员的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每班次按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造成损失的要按规定和责任划分进行赔偿。若乙方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确保行车安全。

七、交验:乙方按设计施工完成一个站区并达到标准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向甲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八、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由局有关部门认定双方的责任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郑铁路局贯彻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承担事故赔偿。

九、如果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各二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乙方公章)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洛张电气化综合土建工程作业内容清单

一、路基附属

1、作业内容:路基附属施工;平顶山西安全线、检查坑及路基附属;南阳网工区网岔线及路基附属。

2、施工地点:

龙门南、伊川、戎庄、汝州、平顶山西、北召店、交界等到站内路基附属;平顶山西车站K239+500-K241+650米范围内安全线、检查坑及路及附属;南阳车站K360+500-K363+300米范围内网岔线、检查坑及路基附属。

二、隧道照明

1、作业内容:隧道照明

2、施工地点:

新龙门隧道;申岭隧道;新申岭隧道;王庄隧道;新王庄一号隧道;新九里山隧道;九里山隧道。

三、平顶山西车站给排水施工

1、作业内容:平顶山西车站给排水施工

2、施工地点:

平西车站上、下行间及3、5道间客车上水栓施工。

四、红外线房安装施工

1、作业内容:耿坡、蒲山店红外线房安装施工

2、施工地点:

耿坡站北咽喉、蒲山店站北咽喉。

四、声屏障上部结构施工

1、作业内容:崔辛庄、泥河畔、岗东西村声屏障上部结构施工

2、施工地点:

崔辛庄:K218+350~ K219+050路基左侧

泥河畔:K230+850~ K231+250路基左侧、K231+000~ K231+450路基右侧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第7篇

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线名里程:

线

区间(站),k

+

至k

+。

4.作业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或以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k

+

至k

+。

2.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甲方分管领导

任组长,乙方项目经理

任副组长,甲方

和乙方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三天之内予以答复(施组、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和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作成书面记录交乙方(隐蔽设备、设施单位严禁修改此条款内容)。

3.根据工程规模和甲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的施工安全监督员(胜任人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

4.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出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

6.对达到验收开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和路局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路局《关于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的通知》(上铁建函〔2007〕1380号)、财务处《关于铁路局营业线大中修施工安全监督费用计算办法的通知》(财修函〔2005〕64号)等文件确定的办法执行。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3.协议份数由双方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年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探索 第8篇

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经过综合分析, 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问题几乎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1.1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人员机构配置不完善, 管理人员配备力量薄弱, 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配备不全, 存在兼职现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管理漏洞多, 导致现场管理、检查覆盖面不全, 现场监控力度差, 施工随意性大;岗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不够重视, 不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铁路行车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风险的辨识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彻底, 存在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防范措施就开工的现象。

1.2安全防护不够重视, 人身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点防护工作不到位, 存在无驻站联络员, 缺少防护员, 作业不插设作业标, 施工人员下道晚, 上下班行走营业线, 施工期间坐钢轨、枕木头等情况。

1.3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安全薄弱点疏于特殊防护, 隔离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设置。对机械在既有线和临近既有线作业时, “专机专人”的防护制度执行力差。

1.4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协议执行不到位。存在擅自开工, 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不向主管部门报告;擅自动用施工机械, 不向设备管理单位请示;需在“天窗”内施工的项目没有纳入“天窗”等情况。

2公司施工管理单位、部门存在的欠缺

2.1管理经验不足。公司虽然制定了《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但从2010年以后随着大面积施工铺开, 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落实并不到位, 存在管理漏洞。从公司各处室到各站段没有积累足够的经验, 在执行办法规定时没有系统的、行至有效的管理体系。

2.2管理队伍缺乏, 监控手段滞后。由于各处室及站段没有设置施工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 面临大量施工开工, 临时筹备。在检查、监督过程中远远不能满足施工监管、监控要求。监督人员配备、监控力度执行存在不足, 且临时筹备人员在施工管理和监督方面业务参差不齐, 经验缺乏, 务必就会造成对施工单位监管存在漏洞, 出现无人盯控、无人管理的情况。

3针对上述现状, 公司近几年来不断探索、革新管理方法, 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和效果。现浅谈近几年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些思路:

3.1完善制度, 细化措施, 落实责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按照“谁监控, 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 界定职责, 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3.2强化施工组织, 确保施工有序。对Ⅰ、Ⅱ级施工成立公司施工领导小组, 由各处室、站段施工管理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各站段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审查, 严格监督和卡控施工质量和安全, 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

3.3加强源头控制, 深入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评估工作。针对营业线施工中惯性事故的特征, 加强从事故发生的源头上进行控制, 公司制定了《铁路营业线工程开工条件安全评估办法》。重点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评估工作, 对各项目部、施工单位开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明确开工前的申报流程;划定不同等级的施工开工条件及评估办法和评估项目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配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各级施工人员的培训及重要岗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风险的辨识及相应的防范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技术交底、防护安全卡控措施等) 。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坚决不准开工, 直至整改合格。把“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切实消除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的各类安全隐患, 从而控制、减少安全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对监管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在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严格要求。做到干部包保负责, 监管人员“定人、定岗、定责”, 并熟悉掌握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到关键作业有联防、关键时间有人盯、关键地点有防范, 存在问题能发现, 发生问题会处理, 确保安全隐患全方位、超前性控制, 形成层层保安全的责任链。

3.4进一步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 对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到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七不准”即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准施工;没有登记运统不准施工;没有查清隐蔽设备不准施工;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准施工;没有设备监管人员不准施工;没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准施工。杜绝施工人身伤害事故, 杜绝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施工;减少材料、机具, 人员挡停列车事件;减少施工挖断光电缆影响行车运输事件。

3.5进一步落实考核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和日常检查出的问题, 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对施工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以及设备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指出的问题, 整改不力或不听制止、违章蛮干的;对下发的《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安全监察通知书》不重视、不整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加大考核力度。

3.6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促进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3.6.1加大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和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的情况。3.6.2对进入既有线和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整治。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机械管理台账, 进行编号管理。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停机避让”制度, 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 (专职防护) 、一本 (机械施工日志) 、一牌 (设备标识牌) 、一证 (机械操作证) 。营业线施工地段设置防护绳或警戒线。施工机械作业时, 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指派经培训合格的监督人员到场监护, 监护人员、防护人员不到位, 严禁施工机械启动作业。3.6.3防止光电缆挖断的卡控措施专项检查整治。凡涉及光电缆施工或临近既有线光电缆的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止光电缆挖断专项卡控措施, 并在施工前对所有施工地段光电缆径路, 采取撒白灰、设置警示标、拉彩旗等措施, 划定安全线, 确定保护区。并且做到“十严禁”, 即: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时施工;严禁无探测、无安全防护、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严禁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未做探挖就野蛮施工;严禁暴露在外的电缆未做防护, 进行其他作业;严禁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擅自施工;严禁大型机械在地下管线未查明或安全防护不落实进行施工;严禁挖伤电缆不报告;严禁在地下管线附近乱挖、乱推、乱刨;严禁在暴露的电缆附近烤火取暖。

结束语

几年来, 我公司克服了点多线长、施工面广、人员不足等诸多不利因素, 通过不断总结、探索, 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了施工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在施工管理和隐患控制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和效果, 为铁路运输安全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摘要:通过总结、分析我公司近几年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些不足及施工单位易发生的典型问题, 探讨了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思路, 为公司铁路运输及施工安全管理积累了经验。

营业线施工组织与安全管理研讨 第9篇

关键词 营业线 施工组织 安全管理 研讨

1 引言

营业线施工安全一直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合理规避安全风险是营业线施工的重中之重。本文以营业钱Ⅲ级施工双拢口拨接转线为例,探讨了线路拨接施工的方案编制、计划申请、要素配置、现场组织,为营有线安全施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 方案编制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1明确作业内容

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中,常见的施工作业内容有:

⑴ 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

⑵ 跨越线路架梁施工。

⑶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行车及设备的各种施工。

2.2 明确影响范围

作业内容明确后,施工单位要根据作业内容到现场确定作业影响营业线的范围,具体到区间(两端车站)、里程段、线别等。作业影响的范围要做到“准”和“短”。

2.3 明确施工等级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Ⅰ、Ⅱ、Ⅲ级。不同的等级,其施工的难度、施工领导组织、计划审批的权限以及对运营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很少涉及到Ⅰ级施工。在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优先考虑Ⅲ级施工。当方案涉及到Ⅱ级施工时,应考虑将作业内容分解,使之符合Ⅲ级施工的条件。这样方案审定、计划审批的上级部门的范围缩小,单项施工对运营的影响较小,施工安全风险大大降低,申请计划的效率也大为提高。但是,同样应充分考虑封锁的次数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

2.4 明确封锁线别

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本着“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的原则,一般来说,双线地段线路转线宜选一条线路封锁,另一条正常或限速运营。当作业范围同时跨越上下行线路时,或者作业对双线的正常运营确定有影响时,必须选择上下行同时封锁。线路封锁,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压缩时间,将运营效益的损失降至最小。

2.5 明确封锁条件

⑴ 明确封锁里程。上报施工作业段的封锁里程应为营业线拉通里程,一般来说,施工直接影响到的范围即为确定封锁的里程。上报施工计划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⑵ 明确封锁时间。在路局权限范围内,业务部门可批复的封锁时间为≤180分钟。但实际中,路局为考虑运营调度与效益,一般情况下,封锁时间的批复≯120分钟。所以为考虑方案审批与计划要点的顺利进行,120分钟内无法完成的作业内容,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分解进行多次要点施工。至于具体时间段,路局运营单位会根据列车运行图确定,不需要施工单位提报。

2.6 明确限速条件

线路拨接施工限速地段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⑴ 拨接封锁前,本线限速运行。拨接施工前,需要完成规定允许的点前准备(人工扒砟、穿设滑轨等),要求限速45~60km/h。

⑵ 拨接过程中,邻线限速运行。本线拨接施工时,考虑到人员、机具对邻线运营安全的影响,尽可能申请对邻线进行限速,一般以60km/h为宜。

⑶ 转线开通后,本线限速运行。本线拨接完成开通后的运营,要按《铁道部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文)》执行阶梯提速运营。

2.7 明确配合单位

施工单位在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工务、电务、电力、信号等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工作。在方案编制之前,施工单位业务人员应提前与配合单位取得联系,明确转线过程中对工务、电务、电力、信号设备的影响,尤其是征求电务、电力部门,在拨接施工方案中合理加入二电设备过渡及改移的施工作业要点计划,明确作业过程中各设备管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 安全协议

方案审批前,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任务分别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路局业务处有固定的范本,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

4 方案审批

施工方案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审批。Ⅲ级施工由路局各业务处(建管处、总工办、运输处、工电业务处等)审批。

5 计划申请

方案审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路局运输处调度室审批修正。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注意要按路局规定日期)报下月施工计划。最终施工计划按路局运输处调度室下发的月度施工计划为准。 计划申请时,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限速要求等填报要做到“准”与“全”。

6 施工协调

营业线施工是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工务、电务、供电、运输等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在施工前按制度召开施工协调会,明确各专业之间相互配合的责任与义务。施工协调会由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营业线施工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与。

7 拨接施工

7.1 管理组织到位

线路拨接施工的综合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为保证现场组织有序,安全卡控到位,责任分工明确,工艺流程合理,必须成立线路拨接施工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施工负责人一名,对本次线路拨接负全部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一至二名(两端拢口时设二人),对本次线路拨接施工负技术管理责任;安全负责人一至二名(两端拢口时设二人),对本次线路拨接施工负安全管理责任。

7.2 计划分解到位

施工单位要对路局运输处调度室下发的月度施工计划认真疏理,详细解读。明确天窗时间、限速条件、施工内容、施工范围、配合单位等要求,掌握点前、点内、点后的作业内容,为班组做好责任分工和要素配置等准备工作。

7.3责任分工到位

施工领导小组要将拨接施工的所有作业内容分解到各作业班组,实现责任分工,逐级负责落实。一般情况下应成立以下班组:

⑴防护班组,具体负责线路拨接过程前、中、后的安全防护工作。

⑵ 道砟班组;具体负责道床不足及盈余地段的清理及补给工作。⑶ 拨道班组;具体负责线路轨道的横向拨移量距工作。

⑷配轨班组;具体负责拢口段的锯轨、配轨及插入短轨等工作。

⑸ 整修班组;具体负责拢口段拨接后的方枕和人工对线路整修至达到列车放行条件。

⑹ 捣固班组;具体负责拢口段线路底砟串实捣固,并引导和安排养路机械进入拨接区段内进行捣固。

⑺ 检查班组;具体负责拨移地段量距和线路几何尺寸的检查及记录工作,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线路设备是否达到列车放行标准。

⑻ 机械班组;具体负责拨接过程中大型施工机械的组织与安排。⑼ 配合班组;具体负责提醒和监督配合单位的工作落实。

⑽ 后勤班组:具体负责给养供应、运输车辆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4 要素配置到位

施工班组成立以后,要完善各班组工作正常开展的人、机、料等生产要素的配置。生产要素的配置要略有富余。本文以单线双拢口拨接转线总计500m长度,挖掘机拨道为例,对拨接所需的人、机、料要素做如下配置:

7.5 安全防护到位

安全防护要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护员、驻站联诺员、现场安全员必须是经路局业务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的正式员工担任。

7.6 作业准备到位

作业准备分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指与封锁前一段时间周期内的的施工准备,含线路预铺、线路匀砟、机械捣固,电务作业等;狭义仅指封锁点前一小时施工计划有慢行条件的作业准备,含道心及枕肩两侧扒砟、穿设滑轨等。点前准备要在施工计划的慢行点内进行,准备工作不得过头,确保行车安全。

7.7 时间卡控到位

封锁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对每种工序合理安排好时间,交底到具体作业班组。封锁开始后,要按前期分配的时间抓好落实。当确定封锁不能正点开通时,要在30分钟前向驻站联诺员发令申请延点,延点不宜超过30分钟。

7.8 现场检查到位

封锁施工时,必须做好两种检查。

⑴ 人、机、料侵限检查,要贯穿始终;

⑵ 线路几何尺寸检查,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7.9 登记销记到位

⑴ 登记:封锁前40分钟,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诺员在确认一切准备工作就序的情况下,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中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运输处调度员申请施工。具体施工封锁时间以调度员发布的实际命令为准。

⑵ 销记:封锁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诺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7.10 后勤保障到位

线路拨接施工人员多、劳动强度大,施工单位要为劳务人员准备一定的给养供应,另外为防范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在现场备用一台医疗救护车,及时解决突发事故。

8 线路开通

线路开通前,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应认真进行线路质量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

线路开通后,按施工计划限速放行第一列货物列车。并对线路超限处所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一般情况下,可申请大型养路机械进行提速捣固,后根据设备质量情况执行阶梯提速。

9 施工总结

本日封锁施工完成后,要在施工领导小组的主持下对本次封锁施工进行总结。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工序衔接、现场组织等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为更好的完成下次封锁施工服务。

10 工程验交

在未办理的线路验交之前,施工单位要做好线路巡查养护。营业线施工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一般要在两周内完成,减少施工单位因长时间对线路设备养护造成的人、机、料投入,有效规避在验交前设备运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

11 结束语

营业线施工已成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重点危险源。不同于其它单项工程施工,要引起项目管理及作业人员的共同重视。重点要做好方案的可实施性,不同作业班组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与培训考核,作业责任分工、施工准备与现场组织等全部细节工作,才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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