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协议

2024-07-25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协议(精选8篇)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协议 第1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中铁大都工程有限公司西北旺项目经理部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A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A03地块3-04、3-06#楼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区域的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岗位

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区域的消防保卫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防水作业)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使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

先办理审批用火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部主管负责人签字。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

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

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并做好防水施工和聚苯保温材料使用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通,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

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使用。

10、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管理由甲方全面监督负责,甲方指定保卫措施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应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甲方的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区域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

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必须是安全员到总包项目部安全保卫部办理)。在操作中应确保作业周围产生的焊接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要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

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期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并保存相关资料。

5、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

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材料,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6、7、乙方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允许使用存储。负责所在区域及所属生活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制定消防、保卫应急预

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8、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

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9、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资料报甲方备案。

10、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

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

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现场安全保卫1、2、3、乙方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应设置专职、兼职安全员。乙方主管治安防范的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的情况,作业人员必须手续完备,不准使用零散无组织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安排施工人员。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

章制度,接受公安机关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会同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治安、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4、乙方应成立治保小组,接受甲方领导开展工作,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

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不得雇佣刑满、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缓刑、保外

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违法犯罪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精神病人及其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员。

6、7、杜绝火灾及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刑事案件发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

闹事、打架斗殴,如直系亲属探望须留宿时,须经甲方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8、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

元,超出时存入银行,存折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并用保险箱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人,制定保管措施。

9、甲方查出乙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乙方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否则由

此发生的所有类型事件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所用的工具机贵重机械(如:电焊把线、电工工具等)

做到下班收回,如发生被盗后果自负。

11、乙方要负责教育职工不准发生自盗等案件发生,发生一般案件,对违反者

按实际盗窃价值的三到五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乙方按盗窃价值的全额处罚,发生重大案件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2、乙方职工有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坏公物的,一切

损失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并给与50至200元罚款。如责任者无法偿还经济损失,由乙方垫付。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本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乙方单位:

1、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按价赔偿外,另处罚100----300元。

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另处罚1000元。

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的、处罚1000--2000元。

4、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2000----5000元。

5、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2000元。

6、对不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雇佣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处一人处罚5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7、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的,处罚50----200元。

8、特殊工种不带操作证或无证人员操作特殊工种的处罚500元。

9、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出现被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的,按情节处罚2000-----5000元。

10、生活区职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等电热器具者,处罚100-----500元,并给与没收。

11、非火动用消防器材,处罚200----500元。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处罚500----2000元。

13、施工用电及生活区出现私拉乱接现象,处罚100元。

14、消防通道被私自占用,处罚500元。

15、故意损坏消防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200元。

16、在工程内私自设置宿舍、库房,处罚200元。

17、未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义务消防小组的,处罚200元。

18、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保卫教育,处罚200元。

19、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赔偿事故全部责任外,处罚1000元。

20、对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处罚500元。

21、由于乙方原因违反消防、安全保卫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市消防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及唐山市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同时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协议 第2篇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消防、保卫检查制度,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场,及

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消防、保卫隐患。对发现的较大危险隐患必须逐级

上报并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项目部有权利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劳务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指挥部和项目部

要求,与项目部签订生产安全协议书,建立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建立相应的实施预案。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北京市、市建委和总包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等管

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分包必须接受项目部、总包、监理和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违反相

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教育。

第十六条 对于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章 违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指挥部对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劳务分包

单位的逐级处罚制;如指挥部发现分包单位有重大违章行为,除追究劳务分

包单位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总包、分包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安全违章处罚

A.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赤脚、袒胸、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违章、冒险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不挂安全带;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3.在安全防护不严的设施及其它设备上无可靠防护冒险作业;

4.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使用机具、电器设备;

5.接到隐患通知,不按规定整改,不报送整改回执;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指派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3.私自拆改安全防护,电器设备设施;

4.违反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纠正、检查、处罚;

5.未按监理批准的方案和规程支搭各种防护脚手架,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D.有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造成少量财产损失的;

2.不服从纠正,辱骂执法检查人员;

3.违章作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有以上违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

E.有以上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十九条消防违章处罚

A.有以下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50元以下罚款:

1.施工现场吸烟;

2.未经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3.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用火证;

4.重点防火部位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

5.明火作业不按规定设置看火人员,灭火器具;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2.不按规定使用电焊机、气焊气割作业;

3.明火作业不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可燃物品;

4.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乱扔烟头;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2.垂直下方有易燃、可燃材料不采取措施,违章进行明火作业;

3.强令工人无证从事明火作业;

4.擅自动用、拆改消防设备、设施;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冒烟事故;

2.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3.随意堆放易燃材料不采取防火措施;

4.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5.随便乱泼乱倒易燃、易爆材料;

6.生活违章用火,造成重大危险隐患;

E.有上下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第二十条 治安保卫违章处罚

A.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进出场不出示证件,不接受保安检查;

2.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

3.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

4.乱扔废弃物;

B.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下罚款:

1.打架骂人,饮酒后闹事;

2.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

3.聚众堵博,影响他人休息。

C.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破坏公物、半成品和成品;

2.随地大、小便。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1.3人以上群打、群殴、或打保安和成保人员;

2.偷事公司和私人财物;

3.食物中毒和冬季煤气预防工作不到位;

4.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5.被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盗抢刑事事件,队按国家规定处罚外,取

消目标责任奖。

第二十二条 以上罚扣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安全管理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举报人员。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5日起执行。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浐灞中学项目部

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第3篇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 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 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就是不重视消防安全, 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未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 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 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2. 易燃可燃材料多。

对于任何工地来所, 其共同的特点是现场可燃易燃物多, 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 房屋、棚屋之间, 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 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 一旦发生火灾, 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3. 在施工过程中用火多, 极易引起火灾。

现在大型工地各种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 现场通常布满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 而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都靠电焊施工。由于高层建筑中的框骨架施工和设备安装及工程装修中的电焊火花飞溅、散落, 加上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4. 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 容易漏电。

现代化的施工, 使电刨、电锯等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 容易跑电或漏电, 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5. 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 屋内人员密集,

衣物、被子等可燃物较多, 私接乱拉电线现象较多, 尤其到了冬季, 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 用电炉子做饭等, 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6. 消防设施存在不足。

施工场地大多采用临时水源, 水压存在严重不足, 且未设置消防水池, 尤其是可燃建筑材料附近, 一旦发生火灾, 扑救火灾最基本的水源问题都解决不了。配置灭火器, 是扑救初期火灾的一个有效办法, 但就有些施工单位只讲求经济利益, 不重视消防安全, 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资, 尤其是一些室内装修工程, 在现场不配置灭火器或配置数量不足;有些施工现场配置了灭火器, 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 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 致使发生火灾时, 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7. 消防知识缺乏, 自防自救能力差。

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质量, 对消防安全的强调较少, 未举办过消防培训班, 同时大多数施工人员来自农村, 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消防知识了解甚少, 一旦发生火灾, 自防自救能力差。

二、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采取的措施

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我项目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确定了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 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队的具体责任人, 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 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 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 与年终考核结合, 实行奖惩制度, 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 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 措施早制定, 设施早到位, 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 严格施工管理, 加强防火措施。

在施工现场, 我们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 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施工中必须严禁擅用明火。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严格禁止擅自运用各种形式的明火。施工必要时, 必须事先向现场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必要的动火手续,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同时我们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 采用合格电线, 线路合理, 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 严禁乱接乱拉用电, 尽量不用老化电线, 避免电气起火。

3. 合理布置现场。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 我们在进行施工组织时, 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设置消防通道, 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设置了一定的防火间距, 划分明确的用火区, 易燃、可燃材料必须集中堆放, 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必须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 加强日常管理。

4. 配全灭火器材, 提供消防水源。

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及管理 第4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与此同时,建筑工地的火灾事故也在成倍的增加,这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消防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施工企业从上到下都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加强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现场施工人员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体,这样不仅能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能为建设工程的保质保量提供保障。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現场可燃材料较多,临时建筑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施工现场材料使用较多,特别是装饰装修阶段,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运入现场,这些材料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缺少专人管理,存放未集中。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单独的危险品仓库,比如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后未放到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仓库未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由于受到场地大小限制,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休息室、工人宿舍、仓库等建筑往往相互毗邻,且大多为临时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低。大部分临时用房采用夹芯泡沫板材作为墙体和分隔材料,承重构件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更有甚者其楼层之间的分隔也采用木质材料,再加上部分民工将大量衣被等生活用品均带到工棚内,增加了火灾的荷载。

2、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

水作为主要的灭火剂,在火灾扑救中不可获缺。然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施工现场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因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而使小火酿成大事故。

3、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主要表现为:在施工前期阶段,因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经验不足,不能正确判断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容量,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设备的同时运行,导致超负荷,引起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部分民工图省事,往往将设备接入最近的分配箱中,未考虑分配箱的负荷问题,施工过程中因移动设备容易造成连接设备的电线磨损导致绝缘层破坏短路起火。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宿舍内电线私拉乱接严重,电气安装不遵守操作规范,在许多工地上能经常见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违章接入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又不遵守安全使用规定,极易引发火灾。

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与管理混乱

建设工程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由于工程量大,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甚至有的施工现场没有设置临时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火场附近进行及时扑救。

5、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缺少专人管理

施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往往偏少,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区、加工区、配电箱等区域未能按规范要求配设灭火器。项目部未能安排专人对现场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加上现场工人素质不一,往往有意无意的破坏、挪用消防器材,导致真正遇到火灾的时候才发现无处可找或者已是被使用过的,不能起到灭火作用。

6、明火动用审批、管理不善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前,未能按照程序提前进行明火审批手续,或者审批手续未明确具体的动火部位、动火类型,在动火施工时往往缺失监护人监护,灭火器、接料斗等防护措施缺失。

7、人员消防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差

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薄弱,管理人员发现不了消防安全隐患或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能引起重视;作业人员对自身作业环境危险分析能力较差。发生火灾后,没有采取扑救错失,从而错失火灾扑灭的最佳时机。

二、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管理的措施

1、消防主管部门要不断组织消防安全会议,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责任落实

2、严格施工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及灯具的选择和布置。

(4)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

另外对于隐蔽工程需要进行保护并予以记录,同时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并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加强提高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质量。

3、保证临时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

正在施工的高度超过24m 的建设工程应设置临时竖向消防立管,其管径应不小于100mm,且有明显的分色标志,各楼层均设置消火栓接口、快速切断阀门、不小于25m 长的消防水带等,在消火栓接口处应同时设置水龙头兼供应施工用水,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未启动之前,不得拆除临时消防设施。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消防蓄水池,其蓄水量应不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并且要有固定的水源。水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应保持常供水状态。消防竖向立管供水的水泵扬程不小于施工建筑物高度,要有专供电源和应急启动设施,并能满足“一用一备”的要求。并在各功能分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加强消防建筑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1)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

(2)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3)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4)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另外,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活动房必须使用岩棉夹芯板之类的A     级防火材料,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总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对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形成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更为项目施工的安全、稳定、和谐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它也是施工企业对社会安全承诺的履行。

参考文献:

[1]黄志强.浅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J].江西化工.2011(01)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方案 第5篇

根据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要求,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此方案。

一、工程概况:

北辛安路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中西部,起点阜石路,终点莲石路西路,全长4.18公里。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及《石景山区综合交通规划》,北辛安路是石景山西部的一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往北连接五里坨地区,往南穿过首钢厂区后与莲石西路等几条东西方向主要道路相交,共同构成了首钢改造区与中心城之间的重要联系通道,同时还是首钢改造区内南北方向的重要道路。

2010年受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院对北辛安路(阜石路~莲石西路)道路工程进行了方案设计。但永定河大堤及燕山水泥厂经适房项目交通组织困难、丰沙铁路入地、隧道S1线工期等控制因素影响,公联公司决定决定先期实施北辛安路(长安街西延~阜石路)段道路工程,本工程起点与长安街西延相交,路线全长2.143公里。

二、现场管理目标

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理念创新,高效务实;科学管理,规范有序;强化责任,杜绝事故。

三、消防保卫管理控制指标

1、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2、杜绝严重违法乱纪事件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5、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6、杜绝疫情传染疾病流行

7、不出现破坏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涉外案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总承包部成立消防、治安、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涛

副组长:冯超徐万林

成员:各科室成员

(二)成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张海涛

副队长:徐万林叶小雷

队员:各科室成员.报警组:安全科

抢救组: 办公室后勤

救护组:经营科

灭火组:工程科

警戒组:材料科

(三)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有关现场管理规定,依据上级公安保卫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管理方案,建立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对施工人员,特别是防火重点工种的培训和劳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坚持经常性的治安、消防、交通、国家安全意识、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时被遗漏人员必须进行补课,坚持先教育后施工的原则。同所属参施作业队和管理责任区内施工的单位鉴定行政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

3、负责检查外施人员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要及时清退。

4、负责管理责任区的日常监督,严格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定,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停工处理。

5、凡在施工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和事故隐患,民工纠纷等,都要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准隐瞒延误。

6、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值班,坚持检查,尽职尽责,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7、消防保卫人员要参加生产例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各施工阶段、时期、工艺的消防保卫工作具体措施。

8、充分发挥消防保卫人员的作用,要顾全大局,做好内外团结,有事多商量,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五、消防保卫工作管理措施

1、必须把消防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全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业务部门具体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保卫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实行逐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责任状及协议书。

2、保卫干部必须承担所辖区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责任区门卫、易燃易爆物品、用火审批、消防器材等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保卫档案。

3、严把人员政审关,禁止政保重点人、治安危险人混入施工队伍。外埠队伍必须坚持先政审后进人,先签合同后进场,先签协议后干活的原则。

4、充分依靠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定期对参施人员进行消防保卫工作法律、法规、条令和遵纪守法教育,特别是防火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知识的培训,提高参施人员的消防保卫工作意识,使广大参施人员严格执行消防保卫管理规定,遵章守纪,自觉维护企业内部消防保卫工作秩序,坚持同违反消防保卫管理规定的行为作斗争。

5、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护卫队员的管理,确保现场24小时有护卫队巡逻守卫。

6、按参施人员15%--25%的比例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坚持每季学习和训练一次,使队员熟悉消防规定,懂得消防知识,明确任务。达到“三知”、“三能”、“三会”。

7、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设立施工、消防通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凭胸卡出入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严禁将无证人员(家属亲朋好友)带入施工现场。

8、加强门卫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个人携带物品或车辆运送物品出施工现场的,必须有总承包部开具的出门证,出门时,由门卫核对品种、数量、车号、持证人员有效证件。发现可疑情况将其滞留并立即报告。

9、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生活及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准互串,不准到生活及施工区域外游逛,施工现场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10、加强变配电室、仓库、实验室、木工房和财务室等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防止盗窃、破坏、火灾、诈骗、资料遗失等事件发生。

11、贵重和关键部位的材料、设备和物品等,本单位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并设专人看管。建立安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12、教育参施人员爱护现场各种机械设备、机具材料、标牌标志、不许随意挪动和损坏。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限额领料,随用随清。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操作时,进行消防技术安全交底,提出具体防火要求与灭火措施。

13、在明显部位设立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一个部位、一天一开,用火地点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坚持先检查后开用火证,并随时对用火情况进行检查。

14、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按照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布置,配电箱达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1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标准进行安装和检修,不准违章作业,禁止非电工操作。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必须经公司行保部批准,按标准安装,指定管理人员后方可使用。禁止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要坚持经常检查线路和电气设备,保持线路支点牢固,导线绝缘层不残破,不老化。

16、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可燃物,装修阶段及木工操作地点的可燃包装、油漆桶、碎木、刨花、锯木等必须随干随清,当日运到垃圾站。

17、充分发挥治安骨干作用,坚持对参施人员调查摸底,既防止内部矛盾激化,又防止坏人混入破坏,发现可疑事态及人员立即报告。

18、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工程内存放。要限额领料,限当天用量,当天用不完的,下班后,要带出工程。

19、加强对全体参施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20、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21.1把好思想教育关

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司机都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和常识,使每个人都懂法、知法、守法。并明确路线,清楚任务,确保交通安全。

21.2把好车辆检查关

参加施工的车辆,要达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禁止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施工。严格检查车容车况,坚持一日三检制度,安检人员一定把好检查关,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确保车辆完好状态,严禁车辆带隐患上路行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1.3把好司机行车关

进入施工现场运输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内部规定。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要求司机在行车中做到“八不”,即:1不超。不准超内部车辆,保持中速行驶,安全礼让;2不抢。不准在卸土和行驶中抢行;3不挤。不准在路口、窄路、现场挤行;4不别。行驶中不开斗气车,不别其它车辆和行人;5不乱卸。要按规定地点卸土,不经批准不准改变路线私自卸土;6不乱鸣笛。路过学校、医院或夜间行驶路过居民、农村不得乱鸣喇叭;7不乱停。车辆不准在路边随便停放,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停车的地点不得影响正常车辆的通行;8不逆行。要听从指挥,按行驶路线上的指路标牌行驶,绝不允许因夜间车少超速走逆行。

六、奖罚规定

1、对安全、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所有参施人员,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对隐患多、管理差、检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罚款2000—4000元。

3、对发生治安案件、消防事故、严重违章或影响较大问题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擅离职守,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4、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人员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罚款100—1000元:

(1)无身份证;

(2)发生严重违章和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

(3)私自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无理取闹的;

(4)故意损坏施工现场设备和消防器材的;

(5)进入施工现场不服从有关人员管理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人员处以50-5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不带操作证件的;

(2)明火作业不办理用火手续的;

(3)非电气焊工和非电工,进行用电及电气焊作业的;

(4)在施工现场睡觉的;

(5)值勤、值班员不坚守岗位的;

(6)施工现场车辆检查不符合规定的;

(7)在施工现场乱串作业区域的。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处100-1000元罚款。

(1)不接受门卫和现场管理人员盘查,无理取闹,影响值勤,不服从管理的;

(2)私存剧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管制刀具的;

(3)私留亲属、同乡、朋友住在宿舍的;

(4)偷拿公私财物或将公物送人的;

(5)赌博、酗酒闹事、调戏妇女及有流氓行为的;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

(1)私自翻越现场围档,进入施工现场的;

(2)驾驶车辆在重点路口路段严重超速的;

(3)聚众斗殴,结伙打架的;

(4)堵塞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栓的;

(5)进行偷盗和嫖娼的;

(6)非司机开车或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的;

(7)蛮横无理、辱骂、殴打他人的;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第6篇

编制人: 审核人: 批 准: 单 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一个灭火器。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第7篇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设专职保卫消防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消防保卫工作日常管理

3.制定各级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与外施工对签订消防保卫协议书,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措施

4.施工现场,生活区设专职警卫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

5.施工现场设立消防组织及义务消防队,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明火存放材料必须有审批手续,各分项施工要有防火安全交底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剧毒物品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存放,保管,使用,回收制度

8.施工现场设明显防火标志对入场人员进行防火治安教育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8篇

1 多因素易引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工程, 其主体建筑及其附属的建 (构) 筑物和堆场, 因电气短路、违章动火、遗留火种等原因导致在时间、空间上失去控制的造成物质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燃烧。据不完全统计, 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 笔者所在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共发生火灾152起, 其中尤为严重的是“兴唐金茂建筑工地火灾”。2006年10月4日下午15:20分, 某市区正在建设的兴唐金茂大厦建筑工地因违章动火, 电气焊火花落到施工防护网上引发火灾。整个火灾死亡1人, 受伤35人, 烧伤较严重的有10人左右。经调查, 此次火灾是电气焊火花引燃外施工防护网, 进而引燃外墙保温材料所造成。此起火灾财产损失巨大, 人员伤亡惨重, 社会影响恶劣。

那么具体怎样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工作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 在深入调研思考的基础上,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原因、特点和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分析近年来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 结合对笔者所在城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建筑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多, 临时建筑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易引发火灾。对于任何工地来说, 其共同的特点是现场可燃易燃物多, 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 房屋、棚屋之间, 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 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 一旦发生火灾, 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⑵工程施工、民工生活中, 大量使用火源、热源, 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建筑工地的火源、热源主要有电焊、气割、炉火、电气火花、电热源、吸烟火源等。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 火种极易落入、闷顶、夹壁、洞孔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上而引发火灾。油漆涂料和化学溶剂接触火源也会引起火灾。冬季违章生火取暖或使用电热器具常会引发火灾。

⑶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不足, 初期火灾难以扑救, 导致小火成灾。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等预警设施、消防设施不完善, 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觉, 不能及时控制火灾蔓延, 缺水成了最大问题, 给消防员内攻近战带来极大的困难, 从而延误扑救的有利时机。同时, 由于正在施工, 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隔, 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 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 烟囱效应明显。

⑷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规定, 乱拉乱接多。主要表现为:在施工前期阶段, 因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经验不足, 不能正确判断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容量, 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设备的同时运行, 导致超负荷, 引起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部分民工图省事, 往往将设备接入最近的分配箱中, 未考虑分配箱的负荷问题;施工过程中因移动设备容易造成连接设备的电线磨损导致绝缘层破坏短路起火。民工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接, 违章接入电暖器、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又不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易引发火灾。电气安装不遵守操作规范, 在许多工地上能经常见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电线连接不采用压接、不使用包布等现象。

⑸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 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由于疏散逃生设施尚未到位, 加之施工现场有大量的未封堵的孔洞, 发生火灾时, 人员疏散非常困难,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大部分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楼梯间内的脚手架因多种原因不能及时拆除, 发生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的登高灭火。部分施工项目室外脚手架发生火灾, 迅速形成立体燃烧, 造成烟火向楼梯间内的倒灌, 使原先设置的安全出口根本无法使用, 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⑹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是火灾隐患反复存在的关键。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 与生产有着直接的关联。对如何正确处理生产与消防安全的关系, 大部门管理层人员思想意识上还存有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施工人员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或偏远地区, 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较低, 消防安全意识也比较淡薄。在日常生活中, 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 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较差, 热衷购买便宜电器产品或价格非常低廉的“三无”电子产品, 随意吸烟、随意乱丢烟蒂等。令人非常担忧的是:整治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不久后, 立马会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⑺在建建筑工地环境复杂, 消防力量不易组织扑救。由于在建建筑作业施工面大, 建筑材料堆垛多, 建筑内部情况复杂, 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扑救面, 堵塞了消防通道, 一旦发生火灾, 消防车难以进入, 势必影响扑救;有些桥梁、道路的建筑工地, 往往建在荒郊野外, 根本无消防通道, 又无消防水源, 一旦发生火灾, 只能望火兴叹。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⑴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机制, 定期督查考评。众所周知,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工作, 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6月6日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二是明确消防、住建、安监、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地所在地的村 (社区) 委员会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中所承担的监管、指导、督促责任。三是要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内容, 确保每个环节不脱节、不出现真空, 更要防止出现推诿、漏管失控的局面。

⑵合理布置现场, 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系数。通过实地调研认为:一是设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人员, 昼夜全方位督查施工现场, 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管理, 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的管理, 同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工地用火审批制度, 严格分离用火电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 严格落实电焊监护制度, 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二是对宿舍、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等重点部位, 可安装实用价廉的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同时针对有人员逗留的场所要加强人员管理。三是实行集中管理优于分散管理。实行施工人员手机集中充电室、开水供应室、吸烟室、电视室、娱乐室, 施工人员宿舍全部采用36伏的低压照明电, 室内空调开关插座全部安装至室外施工人员碰不到的地方, 施工人员室内首先从源头上避免了用电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同时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 又从火源管理上切断了引起火灾的因素, 可以整体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系数。四是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 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

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一方面,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 严格落实单位的主体安全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确定一名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 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另一方面, 建设单位要与各监理、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或协议书, 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责任, 避免施工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后互相推卸责任;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组织安全竞赛, 以提高工人的消防知识, 增强安全意识。同时,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与班组长、班组长与工人也要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要组织所有人员学习, 要让每一名参与人员明确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工地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要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严防本单位在施工中出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⑷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强化施工防火巡查。施工单位要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能力, 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等。要严格火源、热源、电气线路管理制度建设,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要负责制订并监督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应专人负责, 现场监护, 做到人走火灭, 对于工地的做饭、取暖, 要有专人负责, 责任到人, 定期检查, 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持证上岗, 要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现象, 加强储存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同时, 工人严禁在施工现场留宿, 坚决杜绝施工、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

⑸完善临时消防设施,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所有建设工程业主、施工单位都应该克服临时思想, 着力完善施工工地消防设施, 要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 保证水源、设施等与工程建设同步。要首先加强消防水源设施的建设工作, 如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源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设工程, 应当同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 不得拆除或者停用, 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以备不测之需, 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 同时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应急照明, 主要消防用电设施配电线路设置须符合规范要求, 应在明显和方便使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时要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案, 并经常性地开展灭火演练工作, 让建筑工人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 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打得赢。

上一篇:我国发展林业经济中存在的问题下一篇:公允价值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