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WORD

2024-07-26

山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WORD(精选4篇)

山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WORD 第1篇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

山东省环保厅

根据会议要求,现就山东省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情况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在环保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国家关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清洁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推行措施,有效的提升了企业及政府各部门参与清洁生产工作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以来,我省共有778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405家企业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评估验收。累计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0448个,累计实施19112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6529个,中/高费方案2583个,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累计投入资金55.2亿元;因实施清洁生产消减COD4.3万吨、消减SO26.9万吨,节水7669.4万吨、节电7.9亿度、节煤1382.6万吨,取得经济效益32.1亿元,真正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这一核心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以点带面、点线面结合,分阶段逐步加大推行力度 我省是全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先后经 历了“试点示范、大力推行、深入开展”三个阶段。在试点示范阶段,通过培育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建立清洁生产审核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了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大力推行阶段,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效益好、行业影响力高、清洁生产潜力大、意识高的重点企业为主体,以产排污量大、经济效益好、产业规模大的行业为主线,以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为载体,点线面结合,同步推进我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的提升了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的参与度和认知度;在深入开展阶段,我省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和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生态省目标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本省污染减排工作的目标要求,将省厅确定的污染减排重点监管企业和在各项环保执法检查中查处的企业以及双超双有企业一并纳入强审范围,通过分解重点行业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指标,分在全省十余个重点行业中普及推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的绩效,带动了全省清洁生产工作的普及和提升。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人力资源和机构建设,全面保障清洁生产审核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和参与度,我省借助于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以及各类工作会议等全面广泛的宣传了清洁生产法律法规及实施的目的意义,结合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企业为主参与、政府政策引导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清 洁生产氛围。

为规范我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我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有三百余人获得了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证书。举办了各类培训班两百余期,培训数万人。已批准十六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强有力的支撑了我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注重标准引导和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清洁生产审核的绩效

为提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改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效果,我省非常注重标准的超前引导作用,力图通过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保标准,来营造企业自主广泛参与的清洁生产氛围。为确保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方案的有效落实,依靠科技创新、引进吸收和集成再创新对清洁生产实施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国内外的专家成立三十余个课题研究小组,针对山东省二十四个重点用能和排污行业,开展重大环境瓶颈问题解析和技术研发工作,培育了“化机浆废水零排放”、“矿井水水热资源双重利用”、“氰化尾渣有价元素资源化利用”以及“区域工业废水梯级循环利用”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消除了行业发展的环境瓶颈,促进了山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依靠制度规范和行政监管,严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关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化政府行政监管作用,我省相继颁布和实施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证书评估标准》等文件,建立了以省环保厅为主体、各级环保部门全力配合的清洁生产推行机制,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题研讨,明确了评估验收的程序和标准,下发了《关于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09‟14号),有效的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和效果,对我省 “转方式”、“调结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山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

(五)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提高公众对清洁生产的认知率和参与度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要求,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企业环境报告书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编写企业环境报告书,公布审核前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能够使公众更好的了解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取得的成绩,为公众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依据,把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的一元化管理模式变为企业自觉管理、环保部门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三元化环境管理模 式,从而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积极性,自觉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同时,企业通过编制环境报告书,将清洁生产审核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推广,对有效带动整个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省于2009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地方标准《山东省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DB37/T 1086-2008),同时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试点工作,共有57家试点企业开展报告书编制,截至目前,已有38家企业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发布。

三、问题与建议

(一)明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部门的权限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在各省、市、自治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但由于沟通不足,职权划分不够清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的侧重点不同,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导致“各立门户”的局面,既不利于政府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又会造成企业进行环保、经信两个部门“双审核”的尴尬局面,不但浪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根本上也和清洁生产的思想背道而驰,建议环保部能够从更高的层面进行协调。

(二)编制和发布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导则和技术规范 清洁生产行业门类众多,特点各异,政府、企业和专家对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角度各不相同,导致对清洁生产审核的绩效理解和把握有明显的差异,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内容、标准,建议环保部组织有关专家按行业制定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以有效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的效果。

以上就是山东近几年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一些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目标、开拓创新,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我省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指正。谢谢!

山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WORD 第2篇

尊敬的环保部污防司领导、各位兄弟省市的同志朋友们:

今天很高兴向大家介绍辽宁省清洁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大家知道,辽宁省作为全国的重化工业基地,历史上长期沿用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强度大,经济增长质量不高。随着全省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下面我分三部分向大家介绍辽宁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一是回顾、二是问题、三是展望。

一、回顾--主要工作

(一)建立了组织协同机制。为推进我省的清洁生产工作,配合中国-欧盟辽宁综合环境项目的实施,省政府于1997年12月批准成立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负责全省清洁生产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督导工作。建立协同机制,省政府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列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指标之一,省政府每年对清洁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各市也相继建立了清洁生产推进机制,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全省基本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 1 各负其责,企业具体实施的清洁生产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了清洁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了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1999年-2005年为期6年的欧盟-辽宁清洁生产合作项目,在全省培养了10名清洁生产高级审核员,现已成为国家级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师,为国家清洁生产培训工作作出一定贡献;建立辽宁省清洁生产信息交换中心,为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信息交换的平台。省厅制定《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咨询机构实行总量控制,严把质量关,全省共成立了24个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组建由50余名国内知名的清洁生产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导组,培养了1377名清洁生产审核员,264人取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由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和信息服务组成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

(三)建立清洁生产保障制度。建立辽宁省清洁生产周转金,欧盟和辽宁省各出资500万欧元,初始启动资金为1000万欧元,授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通过向省内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清洁生产审核产生的中高费方案,利用环保专项资金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贴息率为50%-70%,已对鞍山钢铁集团新钢铁公司等7家企业的13个项目发放了贷款,贷款总额达1.73亿元.2 同时,省、市政府每年在安排固定资产及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都要优先安排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沈阳、大连、抚顺、本溪等市相继制定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盘锦市政府设立了清洁生产专项基金,每年资金额度约在2000万元。

(四)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01年至2005年期间,在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建材、轻工、有色、矿山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了69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从2006年起,我省启动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辽宁日报分四批上发布了《关于辽宁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公告》,共有31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省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2005年,我省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列为国家循环经济首批六个试点省(市)单位之一; 2006年辽宁省确定在冶金、石化、电力、煤炭、建材、镁硼6个行业,沈阳、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5个城市,瓦房店等10个县(县级市)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园区等10个重点园区,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50户企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单位。这些循环经济重点单位以点带面,带动了全社会参与,实现资源、能源的梯 级和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物耗和能耗,降低了污染排放。

(六)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进步。一是落实国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对在技术改造是使用清洁生产设备(产品)的企业给予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在企业中优选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我省10万千瓦以下的纯发电机组在2008年底前已经全部淘汰,共淘汰小火电机组14台,约100万千瓦。2009年,我们继续加大淘汰力度,共有4台20万千瓦发电机组相继关停,“十一五”期间淘汰小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2009年全省关闭小钢铁、小水泥、小冶炼等落后企业360家。

(七)清洁生产基础工作逐步完善。在专题研究领域取得进步,先后承担了国家科委立项的《重工业城市清洁生产研究》、省科委立项的《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清洁生产与环评制度相结合”、“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以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目前,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程序已经应用到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之中。

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和技术要求的编 制工作,由省清洁生产中心组织编写的《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加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氮肥制造业》及《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等3项标准已出版发行。目前正在进行环保部的《化学矿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清洁生产标准 畜牧业》和《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细则》课题工作。

(八)营造了良好的清洁生产发展氛围。各级政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机构,开展了广泛的清洁生产宣传培训活动。

(九)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国际合作。省清洁生产指导中心2008年1月份组团参加在日本川崎市召开的第四届亚洲循环经济会议,访问了日本环境省,与日本达成了辽河流域资源环境管理、循环经济以及沈阳-川崎生态城合作意向。大连市从2001年起就与日本北九州市建立了长期的清洁生产技术合作与交流;本溪市借助日元贷款项目的实施开展了清洁生产合作,沈阳市也与日本川崎市以沈阳创建全国环保样板城为载体开始了清洁生产合作。通过这些项目,加快了地方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清洁生产工作水平。

以上工作对全省万元GDP有关指标好转起到积极作用,全省万元GDP能耗由2001年的2.11吨标准煤下降到2008年的1.617吨标准煤,下降23.4%。全省万元GDP用水量由 2001年的247立方米下降到2008年的9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1年的137立方米下降到2008年的4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9个百分点,达到92%;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由2001年的2733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7582万吨,综合利用率提高了12.4个百分点,综合利用率达到47%。同时,经国家环保部核查,2009年我省减排工作完成了COD下降3.66%、SO2下降7.01%的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SO2减排目标,COD减排目标今年上半年也有望提前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省发展清洁生产还存在以下一些制约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二是组织协调机制尚待完善;三是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四是资金投入力度不够;五是缺乏技术支撑。

这些制约因素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展望--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以环保部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南,抓行业、抓基础、抓队伍,提高认识、奋力拼搏,全面开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一)制定规划、统筹清洁生产发展方向。在研究和制定“十二五”规划时,要将环保部54号文有关清洁生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我省产业结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工业园区,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

(二)制定政策、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为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我省今年将出台《辽宁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现已下发各市征求意见;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依据环保部54号文有关促进清洁生产政策措施内容,制定辽宁省促进清洁生产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技术示范、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支持力度,省环保厅和省科技厅支持创建10家大型企业清洁生产研发中心。

(三)联合协会、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利用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发挥行业协会在清洁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依据环保部54文,在五个重金属行业、七个产能过剩等行业联合行业协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结合我省节能减排工作需要,十二五期间开展1000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创建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这里介绍一下,5月20日,省环保厅和省建材工业协会水泥分会在大连联合召开全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会,全省200多家水泥企业参会,与行业协会共同推动清洁生产工作,我想 这也是一个创举。在这里也邀请污防司领导到会支持辽宁清洁生产工作。

(四)抓住重点、实施循环经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54号文精神,在开展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中,抓住重点行业,实施循环经济。结合5月份召开的全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会,重点推进水泥行业对生活垃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水泥企业余热利用。对中色集团葫芦岛锌厂开展全面清洁生产审核,构建废物链接,实现资源、能源的梯级和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物耗和能耗,降低了污染排放。

(五)拓展延伸、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形式,是振兴辽宁老工业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清洁生产工作的延伸。清洁生产重点将从单位能耗向单位CO2排放转变。我们正在开展辽宁省低碳经济战略研究课题,为辽宁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辽宁低碳经济发展。

(六)淘汰落后,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进步。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准入和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在企业中优选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进步。

(七)加强培训、建设清洁生产队伍。十二五期间,省清洁生产中心组织200人参加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并 获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证书;培训2000名企业清洁生产内审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员工接受咨询机构培训率达50%,培训人员10万人左右。

(八)严格管理、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按照《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培育和发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队伍,通过优胜劣汰,保持总量30家咨询机构。

(九)完善基础、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由于辽宁省硼、镁、钼储量在全国占的比例较大,制定具有辽宁特色的硼、镁、钼清洁生产标准;建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数据库,实现检索和汇总功能,为环境管理服务;十二五期间要参与制定5个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制定石化、冶金、化工、电力、建材、啤酒、医药等7个行业辽宁省清洁生产工作指南;完善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网站。

(十)学习交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国际合作。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通过实施双边或多边清洁生产合作项目,增强我省清洁生产能力,提高清洁生产工作水平。

通过以上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主要行业中70%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力争达到国家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水平以上。

山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班交流材料-WORD 第3篇

某焊接材料公司位于武汉市东郊, 是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下属的唯一一家焊接材料研发、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常规和特种电焊条、系列高强钢埋弧焊丝、系列高强度镀铜和非镀铜气保护实芯焊丝、气保护和自保护药芯焊丝, 同时可开发特种性能需求的焊接材料, 如压力容器、铁道机车、船舶、桥梁、舰船等行业专用配套焊接材料。

该企业在5年内相继开展了两次清洁生产审核, 对企业生产情况、产排污环节、环境达标情况开展了全面审核与分析, 开展了物料平衡实测, 对照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通过多种方法查找问题, 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清洁生产方案, 最终全面完成了清洁生产任务, 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

1 两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概述

该企业于2009年启动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2010年底通过验收后, 于2013年开展了第二次清洁生产审核, 并于当年年底通过验收。两次清洁生产均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七个阶段开开展展[3]。。

2 现状评估

2.1 生产情况评估

该企业主要生产三类产品:实芯焊丝、药芯焊丝、、焊焊条条。。实实芯芯焊焊丝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盘元、硫酸、硫酸铜、硼砂砂、、润润滑滑剂剂、、氢氢氧化钠等;药芯焊丝的主要的原辅材料包括钢带、粉料料、、润润滑滑剂剂、、聚聚晶模、线盘、包装盒、锡薄带等;焊条的主要的原辅材料料包包括括粉粉料料、、钢丝、水玻璃、合格证、包装盒、木托盘等。评估近5年年企企业业原原辅辅材材料用量的差异性, 主要是由订单决定的, 各种不同型号号的的产产品品加加工工生产, 所需原辅材料会根据生产型号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变。。

2.2 能源消耗情况评估

该企业生产能源主要包括水、电、柴油。其中, 水、、电电为为全全厂厂主主要能源, 主要用于车间生产、物流仓储、办公消耗, 而而柴柴油油主主要要用用于焊条制造。

评估近5年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该企业单位产品品用用电电量量、、单单位产品柴油消耗量在逐年下降, 单位产品耗水量基本本持持平平。。

2.3 产排污评估

该企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硼砂废液、酸碱废液、废气、噪声、废木托盘、废油、锡箔袋、纸盒等包装废弃物、废润滑剂、废粉料、废氧化皮、废钢丝、铁合金和矿物料头、钢带边丝、钢带料头、焊丝料头等, 处置情况如下:

废水中的酸碱废液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达标后排放;硼砂废液过滤后循环使用;废气进入玻璃钢酸气净化塔处理和布袋除尘设备处理, 达标后排放;噪声主要是通过给员工配备耳塞来控制;固废中废氧化皮、废钢丝、铁合金和矿物料头、钢带边丝、钢带料头、焊丝料头由物供部统一卖给武汉市清富源工贸有限公司, 废粉料回收利用, 润滑剂过滤后循环利用, 废焊条去皮后回收利用, 包装废弃物由企业保洁工集中收集变卖。

3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实测

对三条生产线开展了物料平衡和水平衡实测, 每条生产线每批次产品连续监测24h, 共监测三个批次,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数据取三次监测数据的平均值, 以批产品为单位, 生产时间按24h为单位计算。

实测得到, 实芯焊丝物料平衡率为96.08% (图1) , 水平衡率为95.61% (图2) , 生产用水参与表面处理工序和镀铜定径工序生产过程, 在表面处理工序配置硫酸溶液清洗盘元表面氧化物 (如锈斑等) , 在镀铜工序参与配置硫酸溶液、碱液、硫酸铜溶液对原材料表面氧化物进一步清洗, 并参与线材表面镀铜过程。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进行含铜废水回用及含酸废水处理, 经过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 中一级标准。

药芯焊丝物料平衡率为99.34% (图3) , 水平衡率为100%, 生产用水仅供钢带清洗用, 不作为原材料参与产品生产, 清洗废水一部分作为废水直接排放, 其余部分进入车间蓄水池循环回用。

焊条物料平衡率为96.54% (图4) , 焊条生产工序无需用水。

4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

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无/低费方案58个:原辅材料和能源替代类方案3个、设备改造类方案3个、技术工艺改造类方案7个、过程优化控制类方案11个、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类方案10个、产生产品的更换或改进方案1个、加强管理类方案23个。产生的58个无/低费方案中, 29个不需要额外投入费用即可实施, 其余30个方案共需投入费用约44.05万元。

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实施中高费方案7项, 共投入费用188.2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退火炉节能改造、车间除尘系统改造 (新建) 、厂房风球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大修、空压机变频改造、空压机余热回收利用、除尘设备改造 (药芯车间改造) 。

5实施效果

通过两轮清洁生产实施的一系列方案的效果来看, 该企业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第二轮审核结束后, 企业年产生经济效益约388.75万元, 年节电约280×104k W·h, 年削减废水排放约2235t、年削减污染物排放COD0.59t、SS1.54t、六价铬0.0043t;降低了车间粉尘浓度, 改善了工人作业环境。

通过两轮清洁生产, 该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现场管理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并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6讨论与思考

6.1关于实测偏差

物料输入输出实测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如下: (1) 监测导致误差, 尽管实测前对参与实测的人员开展了监测培训, 具体实测工作由专人专项负责, 但在实测中难免会出现小的系统误差; (2) 由生产性质决定, 三条生产线均由多个工段组成, 在实测时间段, 会因为某个工段里面有残留而导致实测输出数据偏小。理论上讲, 物料平衡应满足输入等于输出, 如有偏差, 输入总量与输出总量之间的偏差在5%内, 此次实测数据可以作为生产线物料平衡测算的有效核算数据。

6.2持续清洁生产展望

清洁生产是一项有始无终的工作, 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因而必须制订清洁生产计划, 使清洁生产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下去[4]。针对前两轮审核提出的方案, 在经济、技术和环境上可行的, 但由于其他原因而没有实施的, 或计划下一步实施的方案继续实施, 使企业逐步达到该行业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两轮清洁生产审核后, 公司领导层和全体员工对清洁生产应建立起深刻的认识, 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应始终贯彻清洁生产理念, 并应持续朝“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努力。

摘要:本文介绍了某焊接材料生产企业, 在五年内相继开展了两轮清洁生产审核, 对企业生产情况、产排污环节、环境达标情况开展了全面审核与分析, 开展了物料平衡实测, 对照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通过多种方法查找问题, 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清洁生产方案, 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

关键词:清洁生产,焊接材料,武汉市

参考文献

[1]何实, 储继君, 齐万利.中国焊接材料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J].焊接, 2015 (12) :1-5.

[2]陈炯.绿色焊接设备生产初探[J].电焊机, 2009 (12) .

[3]韩芳.清洁生产审核在化工企业中的实践研究[D].浙江大学, 2006.

江苏省清洁生产实施情况交流材料 第4篇

部分省(市)清洁生产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之三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建设。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省人大《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对推行清洁生产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全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目标体系之中。2004年,省人大还就《清洁生产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所有这一切为我省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辖市成立了由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清洁生产协调小组,部分市清洁生产协调小组由市领导挂帅。我委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做到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责任到位,年中检查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全省清洁生产有序开展。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基本建成行业和省市两级清洁生产协调和审核服务网络。2006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我委会同环保等七部门制定印发了《江苏省清洁生产“十一五”行动纲要》,进一步加大全省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

(二)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2003年,我省制定出台《江苏省“十五”后三年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突出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并对各市提出明确的进度和要求。各地按方案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和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在淮河、太湖、长江、南水北调东线沿线等重点领域,开展以工业废水防治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重污染产生企业和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排污指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以实现企业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为目标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自1997年以来,全省有2700多家企业通过一轮清洁生产自愿审核,其中102家企业通过强制审核,每家企业都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了近万项无费、低费和中高费改造方案,据统计分析,全省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取得了1:(0.8-1.25)的投入与产出效益(直接),共节约新鲜水7200万吨,削减废水排放量5600万吨、化学需氧量6.8万吨,取得增收节支效益50多亿元,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幅度在20%左右。

(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主旨,我省组织实施了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在污水处理、工农业废弃物利用、清洁生产及环境友好材料等相关领域开展了科技攻关,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在污水处理领域,我省开发了陶瓷分离膜技术和树脂法处理有毒有机化工废水技术;陶瓷分离膜技术在支撑体制备技术和规模化、陶瓷微滤和超滤膜生产制备、陶瓷膜成套装备生产、陶瓷膜产品质量检测及工业化应用等核心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树脂法处理有毒有机化工废水技术在新型系列吸附树脂合成、吸附和解吸及回收物分离精制等核心技术上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在工农业废弃物利用领域,我省对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废橡胶超细胶粉和活化胶粉技术、大豆纤维利用和农作物秸秆人造板工艺等领域均取得了突破,掌握了该领域的相关核心技术。在清洁生产方面,我省的冶金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大型火电机组高效脱硫、脱硝成套技术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环境友好材料领域,利用CO2制备全生物降解泡沫塑料新技术取得重大进展。相关领域的技术突破及其利用为我省的循环经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应用树脂法处理有毒有机化工废水技术,已在11个省市建立了40个科技示范工程,每年处理化工废水300多万吨,减少向环境排放COD(化学需氧量)

2.5万多吨,每年从废水中回收化工原料约4万多吨,直接经济效益达1亿多元。涌现出江苏飞亚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无锡

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醋酸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等一批达到或接近污染物“零”排放、资源能源消耗“零”增长的优秀企业。

(四)采取综合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一是采用分类指导,优化实施方案,指导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定现有企业或有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实行清洁生产。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须包括清洁生产分析的篇章。各级环保、经贸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必须对拟建项目和现有生产装置原料使用、资源消耗、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查。二是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各级经贸、环保部门组织达标企业自愿申请与经贸和环保部门签订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协议,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和奖励,同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和成效,帮助企业提高其形象。同时,凡是经环保部门按“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并公示为黑色或红色等级的企业,都必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是坚持技术进步与淘汰落后相结合。一方面推动企业紧紧围绕《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关闭和淘汰一批高能耗、重污染的设备和产品。四是拓展清洁生产范围。在第二产业全面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同时,逐步向第一、第三产业拓展。

(五)完善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积极落实扶持清洁生产的促进政策,改变“管”与“被管”的模式,使企业与部门形成新型伙伴关系。2003年,我委与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排污费扶持清洁生产有关政策的通知》(苏经贸资源[2003]551号)明确在地方排污收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同时,积极挖掘政策资源,运用省级污染防治基金和扶持民营经济资金支持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施。2004-2006年,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100万元、省级污染防治基金安排1600万元,用于补助全省276个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工艺改造项目。为激励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订了《江苏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考核要点》、《江苏省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对全省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并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一周年之际,省政府和委领导在省内主要媒体发表有关清洁生产的专题文章,依法公布清洁生产审核合格企业名单,引起公众关注。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讨论会、专题讲座、有奖征文和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意义和作用,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熟悉和了解法律的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丰富内涵,增强资源环境忧患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把清洁生产的理念贯穿到工艺技术、产品开发、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在全社会形成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省经贸、环保部门通过编印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以及利用省广播电视台“绿色报告”和“珍爱家园”两大栏目开辟“清洁生产视点”专栏,广泛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各地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并在省级报纸上刊登《清洁生产促进法》竞赛试题,组织竞答,普及《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知识,定期举办由各市、县经贸、环保部门干部和有关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培训班。同时,还组织省主要媒体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典型,特别是各地的典型经验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十五”以来,全省一万两千人次受到培训,规模以上企业的领导和骨干力量得到全面培训。

我省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各地进展还不平衡,在政策的落实、服务体系建设、审核方案的深度实施等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不足;二是投入不足,许多企业中高费方案难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难以转化为现实的成果。三是推进清洁生产的信息、人才、技术平台建设滞后。

二、下步工作

(一)实现目标

一是到2010年,清洁生产知识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中全面普及。清洁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在一、二、三产中得到大面积推广。二是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太湖、淮河、长江沿线和南水北调东线等重点流域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企

业全面开展自愿性的清洁生产审核,并和政府部门签订“三废”自愿削减协议。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并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以化工、酿造、造纸、电镀、纺织、印染、建材、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创建100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培育一批 “零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四是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到2010年,GDP能耗降到0.74吨标煤/万元,工业用水(不含火电)重复利用率达7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6%。五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到2010年,全省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8%,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氰化物、石油类等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二)保障措施

1、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一是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电力等重点资源消耗和污染产生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治理结构性污染。推动工业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各类开发(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的推进力度,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建循环型产业链。大力发展污染少、消耗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推行节约用水,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发展节水型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加强电力、石化、冶金、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积极发展环境友好产品,节约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和环境服务业,促进环保基础设施、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二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和布局。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发展生态农业,促进休闲农业、绿色林牧业发展,尤其注重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建立绿色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禁未经登记的农药和肥料进入农业推广领域。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高效安全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料、非化学除草剂和可降解地膜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保障土壤、农产品和环境的安全。改进、提高种植和养殖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促进畜禽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节能降耗,节约水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和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国产化进程。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资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引导科研院所开发适合国情和省情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清洁生产的技术水平。科技、经贸、环保和农业等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洁生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与示范。

2、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一是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潜在产生有毒废弃物和因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地方有关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都应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将审核结果报当地环保和经贸部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经与当地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自愿协议,可优先享受国家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和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该企业的名称以及节约资源、防治污染的成果。二是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坚持“积极主动、先易后难、持续实施”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优先实施无费、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要纳入企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逐步实施。各级投资管理部门要把节能、节水、综合利用、预防工业污染等清洁生产项目列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及银行贷款投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三是加快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标准的执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加快制定有关清洁生产的标准和审核技术指南,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清洁生产的标准体系。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大《标准化法》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的标准违法行为。鼓励企业按照ISO14000标准(GB/T24000-ISO14000),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积极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开展清洁生产产品标志、标识管理和产品等认定。

3、完善和落实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减免政策;有关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培训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列入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资金的扶持范围;对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规定的清洁生产项目,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在排污费使用上优先给予安排。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等活动的费用允许列入经营成本或相关费用科目。二是认真

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性措施。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实行有偿转让或结转用于企业的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对符合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扶持方向的清洁生产项目优先安排技改贴息;金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项目应给予信贷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可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但不得结转使用);实施与清洁生产有关的技术转让所得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对用于清洁生产,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及技术,可享受国家进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列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企业,在地方排污收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太湖流域的苏州、无锡、常州和镇江市安排费用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清洁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从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扶持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重点技术推广。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所在地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推动本地区的清洁生产。

4、强化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有关清洁生产内容的审查和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力争达到增产减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和各类开发(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在进行新建、改建(造)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设“清洁生产”专章,对采用的工艺、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原料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先选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将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阶段,切实加以落实。对拟采用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地区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审批单位不得批准建设。二是实施重点排污企业公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按照促进清洁生产的需要,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列入污染严重名单的企业,应按规定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对不公布或未按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坚决制止企业非法排污,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环保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企业仍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装备(能力)、工艺和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吊销有关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各级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重要依据,对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其排放总量比照已审核的企业执行。涉及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由各级质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因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被责令限期治理的企业,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实施改造方案,并限期达到治理要求,否则环保部门不得同意恢复生产,有关部门不得提供相应的生产条件。环保部门对不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县级以上经贸部门要依法检查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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