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2024-07-18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精选10篇)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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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宁市2015年公开招聘8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80名。其中高中教师27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32名(其中从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7名),幼儿教师8名;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教师7名。岗位及要求详见《常宁市2015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心理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面试体检合格。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任职资格和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常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毕业生。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常宁在任特岗教师,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市人才资源网、常宁市教育信息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整个招聘分三批进行,你的未来,我来导航

至6:00)

其余批次教师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6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3、报名地点

高中教师报名地点:相应高中学校

其余批次教师报名地点: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三)资格审查

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d、本人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计生办出具的婚育状况(须说明“未婚未育”或“已婚未育”或“已婚已育”等方面情况)证明;e、其他相关材料;f、根据需要,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岗位志愿书,岗位志愿书由教育局统一印制,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高中教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两门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②笔试时间、地点:一中、二中、进修学校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农业广播学校、水口山高级中学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

笔试地点为相应高中学校。

2、试教

①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教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

②试教时间、地点:一中、二中、进修学校试教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农业广播学校、水口山高级中学试教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

试教地点为相应高中学校。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初中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①笔试内容:相应学科高中教材。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小学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高中教师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25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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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除考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外,还须加试所学相应专业学科理论。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按语文成绩占50%、数学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按语文、数学、专业理论三科总分为最后综合成绩。

幼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两门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考试

①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②时间、地点:待定。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教师考试:

考试为《教育理论与实践》一门,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一套卷)。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你的未来,我来导航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具有正式编制,工资实行财政统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不回避,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人事招聘。

本方案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7245730(节假日除外)咨询网址:常宁市教育信息网

附件:常宁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xls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5日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2篇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平顶山人力资源与保障厅

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平人〔2008〕4号)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报经平顶山市编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具体岗位见《舞钢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舞钢市户籍或生源。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统招大专及其以上学历;5、1981年1月1日后生,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后生。

6、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80人

四、信息发布

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舞钢信息》、舞钢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及招聘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9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舞钢市劳务输出局服务大厅(垭口常州路西段路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填写《舞钢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属舞钢生源的有效证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数码照相采集报考人员信息。2011届毕业生如果没有领到毕业证还需由其院校提供学历证明。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名时还需同时提供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毕业证的验证在笔试结束后,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进行。

4、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时间另行通知,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招聘在村任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报考不限专业的可从报考其它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征求志愿,报考限专业的可从报考同职位的其它考生中调剂。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也可报考其它职位。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舞钢市劳务输出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100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4)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自愿参加笔试者,按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考核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取消资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凡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均列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干部科:0375-3301756,市委组织部干部科:0375-8121357。

附:

1、舞钢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舞钢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舞钢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指导目录

平顶山华图

网站地址:http://henan.htexam.com/zt/pingdingshan 报名电话:0375-7860709、6182166 学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北阳光学校二楼华图办公室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资料下载:http://henan.htexam.com/zt/sydw/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3篇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计划

兴化市教育局所属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合计为150人,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我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B1、B2类岗位者须为在我市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4)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4年7月30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B1、B2类岗位的,具有从事幼儿教育5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仍在我市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兴化市户籍指在本简章公布之日前具有现兴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兴化市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兴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生源。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

①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

③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的除外)。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④取得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师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兴化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化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应出具结婚证以及在兴化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具父母在兴化市的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应出具市委组织部证明材料;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应出具市人才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幼儿园B1、B2类的考生还须提供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种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小学语文分为A、B、C三类岗位,小学数学分为A、B两类岗位,幼儿园分为A1、A2、B1、B2四类岗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报考岗位名称”栏目中须明确注明所报考的岗位名称。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7.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兴化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00)。改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兴化市长安路法院对面,教育局2楼204室)。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景范学校阶梯教室领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文科知识)。

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PLC操作,财会专业技能测试为会计电算化操作。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考后3个工作日内在兴化教育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在测试当日现场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任教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加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形式(说课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其他学科(含职中专业课)采取说课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类别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兴化教育网公布。

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选岗。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公示结束后公布。

(八)选岗

进入选岗的考生须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幼儿园B1、B2类岗位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农村幼儿园工作,对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九)聘用

选岗结束后,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首次聘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聘用期满,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其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555(市纪委)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兴化教育网:http:///

附:附件1、3岗位计划表及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4篇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编在岗人员和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除外)。其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幼儿教师30名(城内22,乡镇8)、小学97名(城内

41、乡镇56)、初中33名(城内

16、乡镇17)。具体岗位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幼儿教师,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中学全部学科要求专业对口。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优先录取。

7.凡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义务兵役”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报考乡镇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市内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提供相关原始佐证材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7月16日—7月26日,根据《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安达市教育局网站、安达电视台和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7月20日上午8:00—8月5日下午17:30,8月4日—8月5日,受理考生申请更改报考志愿。

报名地点: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按岗位申报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符合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及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要齐全)。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携带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两部分。专业知识:招聘学科所对应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应知应会内容;公共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等方面的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理论30分。全程监控。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为给不同基础、不同复习阶段、不同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思维模式的考生提供更加匹配,更为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中公教育集团本着“学员第一”的理念,凝结全体中公成员智慧,依托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再度重拳出击,强势推出2012黑龙江省安达市教师招聘笔试课

程体系。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市人社局、教育局将把所有考生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市电视台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 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统一命题,抽签选取。说课范围为我市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无线通 讯设备),进入考点后不得离开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直到面试全部结束。按学科组别现场抽取面试顺序,然后集中到准备室备考。考生到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独立备课。然后,进入面试考场,从教学设计、教材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选择、基本技能、理论评价等方面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然后到休息室休息,一直到考试结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市电视台公示三个工作日。

3、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

(五)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卫生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体检的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顺延同岗位的下一名考生。

(六)考察

调阅审查考生学籍档案,由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居住地社区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顺延同岗位的下一名考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电视台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由本人到市监察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受理其它方式的投诉。属于无理诉求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报考学科岗位安排到相应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教师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每月67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教师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聘用的教师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政策。

2.聘用时,均按考生所报岗位进行聘用,凡被聘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六年内不得调回或借用到城内学校任教。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5篇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广安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考聘教师,现将公开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教育网 www.gaedu.gov.cn 网上发布,下同):

一、考聘对象

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应、往届毕业生;

⑵广安市内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聘名额

⑴广安友谊中学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10名教师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

⑵广安实验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

⑶广安市第一幼儿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名;

⑷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名。

三、考聘条件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广安友谊中学及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能报考;

4、具 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 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 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要求执行。

四、考聘岗位

详见《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6篇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区域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历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历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从高校及幼儿师范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生。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的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的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科学历的人员限历城生源及历城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学历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非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学科为小学教育、教育学的,只能从语文、数学、英语中选择一科报考。

(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中专学历人员限济南生源及济南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专科、本科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硕士毕业生不限户籍.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定 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 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幼儿教师30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为:考生于报名前登录历城教育信息网()和历城人事人才网(),下载《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予以确认。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历城教师进修学校。

2、资格审查

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证及报到证(往届)、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研究生学历人员不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9年招募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 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缴费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 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幼儿、音乐、美术三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选出考生参加笔试(测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4、附件5)。其他类别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笔试

1、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2、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3、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高、初中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笔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和面试形式为说课,现场公布成绩。每场次均设社会监督席。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和笔试、面试结束后,幼儿教师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音乐、美术教师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他学科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 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 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后的待遇

)和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和福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7篇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督办全省代课人员工作座谈会有关要求的通知》和《贵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妥善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在岗代课人员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市面向全市在岗代课人员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数以区(市、县)为单位,经报名资格审查并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80%(具体人数另行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市公办学校在岗代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截止2011年10月26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11年7月1日,在市直或某区(市、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满三年,目前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代课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

(四)加分政策

1、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给予加分:

截止2011年10月26日,连续代课满五年(含五年)的,加1分。每增加一年(满)的再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加分确认

考生需持区(市、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年限认定证明办理加分手续。

3.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贵阳市面向在岗代课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市教育信息网(http://)、贵阳市教育信息网(http://)、贵阳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gyjy.net)上进行公布。

(六)公布成绩排名

考生成绩及排名情况于11月11 日在各区(市、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区(市、县)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区(市、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年限证明、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六、考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需在考前15分钟入场按时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七、资格复审

笔试后将对拟聘用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结果报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资格复审 考生的名单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和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必须在各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核查档案、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主要以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9、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教师招聘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代课学校、代课年限、考试成绩和考察政审结果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管理权 限的通知》精神,办理聘用人员的审批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7989391、7989520(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6510631(云岩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5818499(南明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3801327(小河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3155059(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6410212(乌当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4607267(白云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2522296(清镇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7220021(开阳县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0851-4119009(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7989400(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51-6679008(云岩区),0851-5860991(南明区),0851-3840785(小河区),0851-3155082(花溪区),0851-8571951(乌当区),0851-4616507(白云区),0851-2513218、2523439(清镇市),0851-7221354(开阳县),0851-7981749(金阳新区)。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注意各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8篇

一、报名条件:1. 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三年以上在职教学经历;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省市学科领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手续:1、应聘材料一份(含个人简历及各种证书复印件)

2、交近期免冠照两张

3.、填写报名登记表

4、交报名费50元/人

三、报名时间: 207月1日―― 11日   上午 8:00 ―11:30

下午14:30  ― 17:30

四、报名地点:南山中学博学楼304室。(行政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9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芦淞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6名,“绿色通道”引进初中优秀教师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学科

1、小学招聘职数:46人

语文13人,数学12人,英语6人,音乐6人,美术3人,体育6人。(其中定向为白关、大京、姚家坝三乡等农村小学招聘语文5人,数学3 人,英语4人,音乐4人,美术3人,体育2人。)

2、初中招聘职数:15人

地理3人,英语4人,物理2人,数学4人,历史2人。

3、从芦淞区公办中小学优秀代课教师中招聘中小学教师:5人

4、“绿色通道”引进初中优秀教师:4人

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共4人。

除“绿色通道”引进初中优秀教师外,其他每个职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如未达到1:3则相应减少此职位招聘数,直至符合此比例规定,某个职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岗爱生,有志于为芦淞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②报考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③ 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要求专业对口;汉语言文学、历史、地理、政治专业考生参加小学语文学科报名;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专业考生参加小学数学学科报名。

④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且有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⑤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⑥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⑦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⑧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2、从芦淞区公办中小学优秀代课教师中招聘中小学教师

区聘在职代课教师,有连续代课一年经历,经学校考核合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同时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条件中的①②⑥⑦⑧项。报考小学教师专业不限,报考中学教师要求专业对口。

3、“绿色通道”引进初中优秀教师

特级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地级市中学学科带头人(以地级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发文认定为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同时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条件中的①②④⑥⑦项。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公开招聘教师80名简章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21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除外)。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除南明区,其他区市县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也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11日。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11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3年10月13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3年10月1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和要求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为100元/人,现场收取。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9: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凭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请报名时现场咨询。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办理。

6、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根据参加《教育综合知识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1:6(含)内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再调整和减少招聘计划。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区(市、县)教育部门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相关教育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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