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销售渠道分期

2024-06-02

手机销售渠道分期(精选6篇)

手机销售渠道分期 第1篇

吉林省建行龙卡账单分期,申请渠道:

一、微信申请。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公众账号,绑定信用卡,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点击这里,申请分期”。

二、短信申请。使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编辑短信“CCZZ#卡号末4位#金额#期数”发送至建设银行客服热线。

三、手机银行申请。进入“建行手机银行”,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申请”。

四、网上申请。个人网银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信用卡查询-选择卡号-查询已出账单-申请账单分期”。信用卡频道注册用户请点击申请账单分期,选择“卡号-已出账单-人民币-申请账单分期”。

五、电话申请,拨打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吉林省建行龙卡账单分期具有以下五大优势:

一、申请便捷——网站、短信、电话随时办理,实时知晓申办结果。

二、期数灵活——3、6、12、18、24期等多种期数供您选择。

三、金额自选——最高可达账单余额90%,一次打包申请。

四、还款轻松——首期本金和手续费记入下个月账单,享受更长免息期。

五、自由消费——信用卡消费均可申请。

手机销售渠道分期 第2篇

一、市场背景:随着目前行业发展需求和员工自身对工作认可度和公司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司决定为本公司事业部企业顾问实施手机分期付款

二、分期目的:

1、工作岗位特殊,办公软件统一配备要求,并可以很大程度上对外宣传提升知名度

2、供给在短期内付款有困难的员工,激励成长:提前珍惜,延后享受

3、公司独立福利,增强广大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分期付款办法:

1、分期付款时限:首付或全款分期最长时限为12个月

2、分期付款方式:

2.1按揭首付分期:需缴付一成(含)以上的首付,其余首付我司先垫付并出具收据,签订分期协议。当月或次月20日为第一还款日

2.2按揭全款分期:手机款项由我司先垫付并出具收据,签订分期协议。当月或次月20日为第一还款日

2.3一次性付款分期:可提供分期1年,首次付款需缴付50%,第6个月付30%,其余20%第12个月付清。注释:此分期时限最长为1年,可根实际情况提供6-12个月不等的分期时限

四、申请及还款:

1、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分期特权

2、由部门领导统一批示,经考察允许通过申请

3、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 ①门票数 ②日志数

4、如未完成工作阶段要求,阶段分期款由本人自行承担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第3篇

一、不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不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指企业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金额小, 收回时间少于三年的一类方式, 此种情况下的贷款不具有融资性质。对于此类情况, 《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进行处理, 按合同约定的收入日期分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分期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没有相应的规定, 笔者认为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例1]2009年1月1日, 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大型设备, 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00万元, 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 甲企业发出商品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假设合同约定增值税一次收取并于当日收到, 价款分2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单位:万元) :

2009年1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乙企业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借:银行存款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

贷:库存商品1500

2009年和1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一致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长期应收款1000

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相当于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 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冲减财务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企业, 应设置“长期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折现值) ,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按其差额, 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此类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按增值税的计缴方式不同分为两种:

(1) 销售时一次性计缴增值税。

[例2]2009年1月1日, 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 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 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 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定企业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增值税额为340万元。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R。

400× (P/A, R, 5) +340=1600+340=1940 (万元) , 利用插值法求的R=7.93%

其次每期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表1:

最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

2009年1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2000

银行存款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340

未实现融资收益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60

贷:库存商品1560

2009年12月31日收取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

贷:长期应收款4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26.88

贷:财务费用126.88

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2月31号的账务处理类似2009年12月31号省略。

销售时按收款期分期计缴增值税。

[例3]2009年1月1日, 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 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9000万元 (不含税) , 分3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在现销方式下, 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8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随收款进度分次开出并单独收取增值税。

首先利用插值法计算实际利率R=5.25%。

其次每期确认的利息收益如表2: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

2009年1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10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60

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

2009年12月31日收取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3521.3

贷:长期应收款3453.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8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491.4

贷:财务费用4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1.4

2010年和2013年12月31号的账务处理类似2009年12月31号省略。

笔者认为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对于一次计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实际工作不相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录的销售额为1600万元, 而税款确为340万, 这样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法开出的。采用2000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上却只确认1600万元, 从会计核算上也不允许。而对于按收款期分期计缴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在销售时计算, 利息收益应交增值税分期确认, 与会计收益确认是一致的。但采用该处理方法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必须开出多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每到一个付款日就开出一张, 虽然满足了税控系统的开票要求, 却给购买方资产入账造成难题, 同时付款日付的是销货款, 而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是分摊的利息收入的发票, 使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没有合理依据。

笔者认为应该将销售收入开8000万元, 而另开1000万元的其他收费项目, 共计9000万元。这样对销售方而言, 不仅满足了入账的要求, 同时满足了税控系统的开票要求。

参考文献

浅析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 第4篇

摘 要 本文首先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对新、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分期收款商品会计核算应坚持的原则,并以某公司的销售为例,对有关会计核算具体的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分期收款 分期商品 商品销售

一、引言

所谓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就是指那些虽然已经销售出去,但是货款却采用分期进行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分期付款商品。分期收款是现代企业促销方式中最为重要的一种,一般会应用于那些收款时间长、金额大、款项回收风险较高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析收款销售就相当于销售方给购买方提供了一笔贷款用于购买商品。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品的销售金额较小,款项回收期一般小于三年的分期收款商品,所收取的货款不具备融资性质。另一类是商品的销售金额较大,款项的回收时间一般大于三年的分期收款商品,所收取的货款在本质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融资性质。

二、对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分期收款商品内容的分析

(一)对分期收款商品的有关规定

在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分期收款商品是这样规定的:在分期收款的銷售方式下,销售方应该按照有关协议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对收入进行分期确认,并根据商品的全部销售成本以及当期的收入所占比重的乘积对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进行计算。而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则对分期收款商品进行了如下描述:分期收款商品在本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根据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来对收入金额进行确定,在协议和合同期间内,应当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来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也就是说,企业应该按照协议和合同中约定的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并按照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最终根据两者的差额来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合理性分析

首先,旧版《准则》中的有关处理方式无疑更加符合“收入”的确定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尽管其所有权里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商品交付的过程中已经完成了转移,但是从商品交付开始到协议或合同所约定的结款日期这段时间内,销售方的财务状况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说,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因此,在收款期较长的情况下,销售方在售出商品后,是无法保证在未来的一个或几个收款期内是否能够满足“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的。如果付款方能够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款项,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对收入进行确认并结转成本;如果付款方在结算日期到来时,因为种种原因承诺支付却又无力支付时,收款方可将其计入应收账款,并根据具体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如果付款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就会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大幅下降,那么收款方也就无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只能将该其成本置于发出商品的账户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再根据付款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稳健性处理;如果付款方的确是无力支付,就会使长期应收款到期无法回收,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计提坏账准备,新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就会使得收款方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状态。

所以,笔者认为旧版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按照合同的规定分期来确定收入、结转成本相对于新版的《企业会计准则》来说能够更好的确定是否满足“收入”确定的条件,因此更加灵活,也更加谨慎。

(三)会计方法分析

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所使用的根据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时间分期来进行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使收款方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显得更加真实可信,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收款企业对会计利润进行人为虚增。一般来说,进行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都是金额较大的贵重物品,因此随着收款期限的延长而商品的金额会增加,无法收回款项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大,一旦因某种原因无法顺利回收款项,就会对收款方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根据协议或合同所约定的付款时间分期来进行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让收款方对是否满足“收入”条件的判定显得更加准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利润也可以分期实现,比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方法更加符合配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记账规则。避免了销售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加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比例,最终获得虚假“繁荣”情况的发生。

(四)局限性分析

虽然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在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上有一定的优点,但是它也是存在着一定缺陷的。例如,旧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没有充分认识到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与一般的商品买卖存在着一定差异的,与传统的赊销也是具有明显的不同。传统的赊销方式,期限一般较短,所涉及金额也较小,货币的时间价值也相对较低,所以收款方不需要去考虑应收款项的时间价值。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所涉及的销售金额和付款期限则更长,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更大,收款方是无法将其忽略不计的。

三、分期收款商品会计核算应坚持的原则

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应遵循的会计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销售方所销售出去的分期收款商品,即便是在商品交付后,款项能够按期收回,那么时间也一般在3年以上,这样就会让销售方大量的货币资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购货方所占用,因为资金有时间价值,销售方往往会要求购货方在每一期的回款金额中根据所占用资金的大小作为本金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来作为补偿,这样一来,购销双方在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款就往往会高于商品销售时的公允价值,所以说,从本质上来看,这部分延期收取的货款是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质的,当销售方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销售方应该根据协议或合同中相应的公允价值来对收入金额进行确定,而不是根据与购货方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的价款来确认收入。

不带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方式,就应该按照正常的市场销售价格来对应收款项进行确定,在交付商品时,应按照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款来对收入进行确认,并结转相关成本。而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方式,则应该根据协议和合同中应收价款的公允价值部分来确定收入金额。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通常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商品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来进行计算和确定。销售方应收的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款与商品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在协议和合同期内,根据应收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进行计算和确定所得出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这里所说的实际利率指的是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而协议和合同中所约定的应收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根据实际利率法摊销后与直线法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四、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实例

例如:2006年1月1日,乙公司从甲公司处购买了一套设备,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设备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人民币,分5次于每年的12月31日等额收取。

这套设备的成本价为1560万元,在现销的方式下,其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设甲公司在交付商品时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于交付当天收到了34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该确认该设备的收入金额为1600万元。

根据“未来5年所收款项的现值=现销模式下应收款项的金额”,我们可知:4000000×(P/A,r,5)+3400000=19400000。

通过插值法,得出折现率r为7.93%。

那么每期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就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2006年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摊销=(2000-400)×7.93%=126.88万元;2007年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摊销=(2000-400-400-126.88)×7.93%=105.22万元;2008年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摊销=(2000-400-400)×(400-126.88-105.22)×7.93%=81.85万元;2009年未实现的融资收益摊销=(2000-400-400-400-400-126.88-105.22-81.85)×7.93%=56.52万元;2010年未實现的融资收益摊销=400-126.88-105.22-81.85-56.62=29.43万元

由上面的计算结果,甲公司每一期的会计分录如下:

(1)2006年1月1日销售实现:

借:长期应收款2000万元

银行存款 34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l600万元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40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156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60万元

(2)2006年12月31日收取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40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26.88万元

贷:财务费用 126.88万元

(3)2007年12月31日收取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40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05.22万元

贷:财务费用 105.22万元

(4)2008年12月31日收取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40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81.85万元

贷:财务费用 81.85万元

(5)2009年12月31日收取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40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6.62万元

贷:财务费用 56.62万元

(6)2010年12月31日收取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400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9.43万元

贷:财务费用 29.43万元

五、结语

通过上面的论述,笔者认为,可以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优点进行融合,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完善,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应收的协议或合同中约定价款的公允价值及收款分期来确定收入,并根据收入比例结转成本。应收协议或合同价款与商品公允值之间的差额,应该在协议或合同期内,根据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所得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这样,不仅解决了前面提到的问题,也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具备足够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赵世军,杨卉,高前善.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7.

[2]李明.采购与付款及销售与收款控制实务与案例分析.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5.

[3]王礼红.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涉税会计处理探讨.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10):58-59.

[4]聂素娟.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及纳税处理.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6):78-79.

[5]成瑗,王文莲.对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核算的探讨.江苏商业会计.2010(2):46-48.

[6]翟云岭.分期付款买卖中的买受人利益保护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

[7]纪宏奎.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财税处理差异,税收征纳,2010(1):25-26.

[8]张云.新税法下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8(12):52-54.

[9]方亚玲.小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现代商业.2008(30):243-243,242.

手机分期协议书 第5篇

《合约机分期付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联合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联通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河南公司)合作商,为河南联通公司的客户提供手机分期付款服务。

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基于河南联通公司所提供基础通信服务的“手机分期付款”优惠政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使用河南联通公司提供的通信服务,服务号码为 ,并由乙方提供手机分期付款服务。在甲方通过乙方的资信评估后,乙方为甲方办理手机分期付款服务。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内容,且一经做出不可撤销。

二、乙方为甲方办理手机分期付款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乙方为甲方提供手机(具体机型见《合约机分期付款申请表》),甲方获得乙方提供的手机在协议期内所有权归甲方。

甲方在前述相关手机分期付款性质的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下应向乙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以《合约机分期付款申请表》约定的通信费形式(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月最低套餐费用要求)在每月1日前向河南联通公司缴纳或充值相应套餐费用。

甲方在合约期内应当按双方签订的《合约机分期付款申请表》中约定的分期付款合约金额支付,直至合约期届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拥有分期付款项的追偿权,有权直接向甲方追索。具体的追偿金额以本协议第五条为准。

三、甲方承诺自办理之日起,选择并使用河南联通公司提供的 套餐,套餐月基本 费元。甲方承诺自入网次月起连续使用24个月(以下简称合约期),在合约期内,不得降低月基本费额度,合约期满后,如甲方未主动申请变更套餐,则河南联通公司仍按甲方在本协议中所选套餐继续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相关基础通信服务遵照甲方与河南联通签署的《中国联通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及相关约定执行。

四、鉴于甲方获得乙方提供的手机一部,在合约期内,甲方不得主动向河南联通申请办理如下业务:申请停机(含停机保号)、过户或销户,亦不得再次参与河南联通公司所开展的购机送费、存费送机、存费送费、存费租机等优惠活动。

五、在合约期内,甲方违反上述各条款中的承诺,即构成违约,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以下金额:(未支付的所有剩余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已交终端差额)—(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24*已使用并支付通信费的月份)。对于客户办理业务时如有补终端差额款的情形,未支付的所有剩余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已交终端差额)—(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24*已使用并支付通信费的月份)。甲方一旦违约需将终端违约款及当期所欠通信费用交由乙方授权的河南联通公司或者乙方授权的其他合作方。终端零售价、分期付款合约优惠金额参见合约机分期付款申请表。

七、在合约期内,如甲方构成违约,同时不主动缴清违约款,甲方同意乙方将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主张全权委托乙方合作伙伴代为追偿,并接受乙方合作伙伴采取电话、短信、公告、委托代理清欠机构清收、提请诉讼、录入个人征信等方式追究违约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它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合约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合约机,如甲方合约机发生遗失、人为损坏等情况,导致业务无法继续使用的,由甲方自行购买合约机继续履行本协议,直至协议期满。

九、在合约期内,合约机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按照不低于国家手机三包的要求处理,甲方不得因此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及拖欠分期付款项的理由,乙方或乙方合作伙伴不承担因合约机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违约责任。

十、合约期满后,甲方履行本分期付款协议项下所有分期付款项和其他应付款项义务后,且无其它违约事项时,该协议效力自然终止,任何一方不得要求支付额外费用(有另外约定的除外)或采取任何进一步的措施。届时,本分期付款协议终止(但不影响主协议项下与之前有关事件而产生或持续的甲方权利或义务)。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二、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基于为河南联通公司的客户提供手机分期付款服务的协议,相关基础通信服务及优惠遵照甲方与 电信公司签订的《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受理单执行,本协议未约定之事宜,均以《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受理单为准。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第6篇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产品名称:三星i9100(galaxy sii);

产品品种:直板手机、3g手机,智能手机,时尚手机;

产品规格:手机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颜色:黑色,银白色,白色,粉色

数量:300

价格:每部3200元、总价:960000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由乙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_____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手机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方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 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________特约批销区域________。

3.批发对象为:________;零售对象为:________。

第二条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________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________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________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________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________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________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________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______%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________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手机转让者,为解决部分乙方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数量本合同的标定物为苹果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机,数量_______台。手机序列号为: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_______________元。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一到三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违约责任条款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第四条所有权保留条款本合同标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延履行金迟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附有保证有效性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六条交货及验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将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机应先行调试并检查外观、附件及包装的完好性。

(3)手机一旦转让,乙方是无法退换货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卖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买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4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每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由乙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20__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手机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方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 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1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电话: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方作为手机转让者,为解决部分乙方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定物为_______牌_______型手机,数量_______台。

手机序列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___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____%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第四条 所有权保留条款

本合同标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延履行金迟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

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附有保证有效性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六条 交货及验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将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机应先行调试并检查外观、附件及包装的完好性。

(3)手机一旦转让,乙方是无法退换货给甲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卖方(甲方)(签章):_____

买方(乙方)(签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

甲方作为手机转让者,为解决部分乙方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定物为苹果____________型号手机,数量台。 手机序列号为: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项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一到三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第四条 所有权保留条款

本合同标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延履行金迟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

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附有保证有效性 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乙方应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六条 交货及验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将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机应先行调试并检查外观、附件及包装的完好性。

(3)手机一旦转让,乙方是无法退换货给甲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可向有关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卖方(甲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乙方)(签章):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7

买方: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8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兹为手机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手机,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手机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

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手机,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9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二手手机一部,其各项信息如下:

成色: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手机序列号为:_______________IMEI号:_______________

现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1.甲方愿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购买乙方的二手手机。

2.乙方保证该二手手机来源为合法。

3.乙方承诺保证该手机为正品,发票已丢失,但手机不是非法来源。

4.交易前,甲方已检查手机各项性能,无故障。交易达成后,手机如出现故障,送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备注:如该二手手机出现因来源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非法来源包括抢夺、盗窃等),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时全额赔偿该机出售时的金额给甲方。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手机买卖合同分期付款10

甲方(供应商):_____

乙方(购买商):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迪泰元手机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产品的培训、销售方案及售后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串货。

二、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付人民币3000000元整(大写:叁佰万元整)。日后如需售后服务维修,则运费由发货方承担。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于后页备注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 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2天。

3. 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产品邮寄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设备给予乙方。

4. 保密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于甲方的专利。

四、甲方在三个月内给予乙方价保。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_____(签署)

乙方:_____(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_____(签署)

签约地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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