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论文

2024-06-25

营改增税制论文(精选8篇)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1篇

关于营改增税制的论文

一、“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的影响

(一)影响电力企业财务结构

1.影响财务审核财务审核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因为营业税中不存在销项核算,相对于核算较为简单的营业税来说,增值税在计算和入账方法显得较为复杂。在电力企业“营改增”后,所要缴纳的税金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差,同时二者将以全新的方式审核,所以电力企业必须积极调整会计审核。

2.影响发票的使用在征收营业税的前提下,电力企业开具服务行业税务发票;在改为增值税后,发票类型发生变化。4.影响税收成本实行“营改增”,增值税中应税收入税率不变,销项税额没有受到影响,税收成本会降低。

(二)影响电力企业结构

税制改革“营改增”的实行,能够有效地完善增值税制度,减少重复征税的现象,降低企业的成本。电力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电力的五个基本环节: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形成产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这使得一部分电力企业需要把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发这些服务环节进行分离重组,这就从制度上深化了电力产业的分工,对电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对电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技术、智能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电网的全面融合。

(三)影响电力企业经营管理

1.影响输配电成本

(1)其他费用和修理、折旧费笔者通过整理某电力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数据,通过“营改增”之前与之后的.数据比较发现,输配电成本中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为其他费用,其后依次为修理费和折旧费。

(2)其他费用科目细化其他费用受“营改增”的影响涉及到的数额较大、项目繁杂。根据某电力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其他费用科目细化为营销、运输、研究开发、保险、租赁、警卫消防、物业管理费、委托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维护、中介和试验检验等费用。通过对比发现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是租赁费,其后依次为消防费、委托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保险费、营销费、中介费等。

2.影响在建工程

(1)进项税、转入固定资产和折旧费除了输配电成本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外,随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不断缩小,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地减少,主营业务的成本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在建工程进项税、转入固定资产和折旧费。在建工程受“营改增”影响从大到小依次为220Kv、110Kv、500Kv的基建工程。第一,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税负变动的绝对值大,也就是说受到了“营改增”影响大;“营改增”对输配电成本和在建工程影响相当,不同之处在于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集中,输配电成本较为复杂。第二,折旧费。折旧是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的百分比。不同类别在建工程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同折旧费,比例相同,不同是数值。折旧费用占的小了,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2)待摊工程的支出。主要是指建筑、安装中的其他费用,一般为勘察设计、监理监造、建设场地的征用和清理、招标等费用。受“营改增”影响大小依次为建设场地的征用和清理费、勘察设计费、设备监造、招标费等。

(3)其他工程资本性支出。如信息化项目支出、科技资本性支出等。

3.影响资产负债在电力企业资产中,“营改增”主要影响固定资产转入原值和折旧。随着资产的减少,负债也相应地减少。

二、电力企业“营改增”应对对策

(一)制定合理投资计划,实现电力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

“营改增”的实行,电力企业投资会受到较大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在投资中需要把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营改增有关联的状况相互融合,合理地开展投资,实现电力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避免电力企业随意投资,使电力企业投资获得较为优质的成效。

(二)调整企业宏观战略,不断优化企业管理

把握税制改革脉搏,抓住时代机遇,不断优化企业管理,注重体制创新,注重思路变革,切实将改革所带来的红利转化为管理上的红利。

(三)更新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应交税金”的明细科目

加大发票管理宣传力度,规范相应流程,奖惩结合,努力做好发票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费用明细的规范手册,在依法纳税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合理抵税。适当地调整会计核算体系,使之与“营改增”改革匹配,确保财务管理与税务管理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做好税收筹划,确保增值税进项税款应抵尽抵,从容应对,实现平稳过渡

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纳税人就电力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符合税法规定的,还要符合立法意图,同时要区别于避税和偷税。总之,“营改增”可以解决电力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税收负担,促进电力企业战略转型升级。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2篇

(一)影响电力企业财务结构

1.影响财务审核财务审核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因为营业税中不存在销项核算,相对于核算较为简单的营业税来说,增值税在计算和入账方法显得较为复杂。在电力企业“营改增”后,所要缴纳的税金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差,同时二者将以全新的方式审核,所以电力企业必须积极调整会计审核。

2.影响发票的使用在征收营业税的前提下,电力企业开具服务行业税务发票;在改为增值税后,发票类型发生变化。4.影响税收成本实行“营改增”,增值税中应税收入税率不变,销项税额没有受到影响,税收成本会降低。

(二)影响电力企业结构

税制改革“营改增”的实行,能够有效地完善增值税制度,减少重复征税的现象,降低企业的成本。电力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电力的五个基本环节: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形成产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这使得一部分电力企业需要把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发这些服务环节进行分离重组,这就从制度上深化了电力产业的分工,对电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对电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技术、智能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电网的全面融合。

(三)影响电力企业经营管理

1.影响输配电成本

(1)其他费用和修理、折旧费笔者通过整理某电力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数据,通过“营改增”之前与之后的数据比较发现,输配电成本中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为其他费用,其后依次为修理费和折旧费。

(2)其他费用科目细化其他费用受“营改增”的影响涉及到的数额较大、项目繁杂。根据某电力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其他费用科目细化为营销、运输、研究开发、保险、租赁、警卫消防、物业管理费、委托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维护、中介和试验检验等费用。通过对比发现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是租赁费,其后依次为消防费、委托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保险费、营销费、中介费等。

2.影响在建工程

(1)进项税、转入固定资产和折旧费除了输配电成本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外,随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不断缩小,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地减少,主营业务的成本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在建工程进项税、转入固定资产和折旧费。在建工程受“营改增”影响从大到小依次为220Kv、110Kv、500Kv的基建工程。第一,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税负变动的绝对值大,也就是说受到了“营改增”影响大;“营改增”对输配电成本和在建工程影响相当,不同之处在于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集中,输配电成本较为复杂。第二,折旧费。折旧是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的百分比。不同类别在建工程进项抵扣和固定资产转入原值同折旧费,比例相同,不同是数值。折旧费用占的小了,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2)待摊工程的支出。主要是指建筑、安装中的其他费用,一般为勘察设计、监理监造、建设场地的征用和清理、招标等费用。受“营改增”影响大小依次为建设场地的征用和清理费、勘察设计费、设备监造、招标费等。

(3)其他工程资本性支出。如信息化项目支出、科技资本性支出等。

3.影响资产负债在电力企业资产中,“营改增”主要影响固定资产转入原值和折旧。随着资产的减少,负债也相应地减少。

二、电力企业“营改增”应对对策

(一)制定合理投资计划,实现电力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

“营改增”的实行,电力企业投资会受到较大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在投资中需要把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营改增有关联的状况相互融合,合理地开展投资,实现电力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避免电力企业随意投资,使电力企业投资获得较为优质的成效。

(二)调整企业宏观战略,不断优化企业管理

把握税制改革脉搏,抓住时代机遇,不断优化企业管理,注重体制创新,注重思路变革,切实将改革所带来的红利转化为管理上的红利。

(三)更新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应交税金”的明细科目

加大发票管理宣传力度,规范相应流程,奖惩结合,努力做好发票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费用明细的规范手册,在依法纳税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合理抵税。适当地调整会计核算体系,使之与“营改增”改革匹配,确保财务管理与税务管理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做好税收筹划,确保增值税进项税款应抵尽抵,从容应对,实现平稳过渡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3篇

2012年1月1日 ,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的“1+ 6”行业率先试点 , 至此拉开了“营改增” 的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地也相继纳入试点,“营改增”试点政策区域范围“升级”;2013年8月1日,根据国务院部署,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开,同时,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也开始纳入试点,“营改增”行业范围扩至“1+7”;2014年1月1日, “营改增”二次扩围再推开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 ,这标志着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其作为一个营业税税目的历史使命也走到终点;2014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信业“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行业范围扩至“3+7”。

二、“营改增”在“双扩围”过程中引发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的税负反向增加。“营改增”试点以来 ,一部分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 对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最为明显,交通运输业不再适用过去3%的营业税税率,而是适用更高的11%增值税税率。据测算,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后,物流行业的实际税负成本增长了近一倍。由于交通运输企业的大型运输工具不需要每月采购,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等在抵扣增值税时相对严格,“营改增”意味着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上升8%左右。江苏试点的结果是,约有近10% 的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而据武汉市国税局介绍,试点仅一个月,物流运输行业试点首月申报缴税8 260万元, 平均税负达到了5.55%,较原3%的营业税税率偏高。

(二)增值税抵扣链条还很不完整。目前 ,“营改增”的区域范围基本覆盖全国,行业也扩展到了“3+7”,但是金融保险业、通讯业、建筑业还未被纳入改征范围。这样就产生了增值税的运行原理需要的广泛性和政策制定的局部性之间 的矛盾。一方面,增值税的运行是通过本次的销项税减去上次的进项税来避免重复征税的,因此,它的运行依赖于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否则无法达到避免重复征税的初衷。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试点政策只是允许一部分企业实行,很大一部分本应处在这个抵扣链条中的企业由于政策排斥而无法进入抵扣链条,这样自然造成链条的断裂,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三)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设计存在缺陷。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是对税改中税负不降反增的企业实行的一种弥补 性措施,这种弥补的主要方式就是财政的支持。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避免一些企业在实行新政策的过程中做出牺牲, 初衷是好的,但是判断企业税负变化的标准却不甚合理,从而导致该项扶持政策实施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现有的企业税负变化的计算是以企业的总体税负为标准, 并非是按业务类型分别计算。按照这个标准,综合性服务企业在这项扶持政策中不能得到财政扶持, 不能反映试点政策对各类业务的影响。因为在一个综合性服务企业当中,一部分服务的税负可能会因新政策而降低, 另一部分服务可能会因新政策的出台而升高, 但是综合来看的结果很有可能是降低的,那么按照这个结果和现有的财政支持标准来看,这个企业并不能享受到财政支持政策。从长远来看,可能导致综合性行业部分服务的萎缩, 不利于综合性行业的全方位发展。

三、现行税制对试点效果的不确定性影响

(一 )中央与地方财力的分配依旧是矛盾焦点。“营改增”之后,地方税收收入将减少。为推广“营改增”,目前的权宜之计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的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政府,但此举不可能长久。即使保持目前“营改增”收入全部纳入地方财政篮子的格局不变,“营改增”的降税负担也将落到地方政府头上。如上海2012年前11个月,“营改增”试点已经累计减税225亿元,占2011全年营业税收入的22% 左右,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6%左右。2013年许多试点省市纷纷下调财政收入目标,为未来改革留空间。从长远看, 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后,不可能保持目前的返还制度,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分成比例必然会重新划分。

(二)地方与地方之间增值税税源争夺问题。各个城市的税源矛盾一直在不断增加, 这是由增值税的范围不断扩大造成的。由于我国的增值税是在销售地征收的, 不难看出,很多拥有原材料以及最原始劳动力的落后城市,都在链条的最底端, 会造成税源从落后地方向发达地方转移的结果。在这种状态之下,不但会令地方保护势力增加,市场格局更加恶劣, 还会造成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在财政收入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也就是东西部差距越来越大。现在我国还没有增值税横向的分享制度,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种状态会限制增值税扩大范围。

(三)增值税税率多样化与改善社会福利目标之间的背离。在国外的经济运行中运用的是单一税率增值税以及多档税率增值税,两者都能提高国家的福利水平,但单一税率增值税相对于多档税率增值税, 国家所得到的福利要有所提高。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是不完备的。目前改革中推行的多档税率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使不同行业间的实际税负趋向于公平, 是平稳推进税制改革的暂时举措。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这会增加政府及企业的税收管理成本,影响增值税制度优势的发挥。

(四)以各种形式发布的优惠政策与增值税扩围目标的背离。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体制中,在法律方面,还有授权立法上都会产生许多的优惠政策。这样的状态持续下去,以前营业税中的优惠政策又会卷土重来。从根本上来说,这其中的每个优惠政策都能切断现行增值税中的抵扣链条, 这样就会造成更多的逃税行为产生。实际操作中,这些优惠政策中体现出的税制漏洞, 没办法因为税务管理而得到有效的改善。

四、完善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提供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过渡性扶持政策本来希望达到一种不因新政策而导致部分服务行业牺牲的人性 化目的,但是由于适用了不当的标准,实际上打击了一些综合性行业的积极性。可以考虑当企业每月申报纳税时,按照试点政策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的税负超过原营业税税负的一定标准时,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政府资金扶持,以弥补纳税支出。在实行财政扶持政策中,要考虑到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区别的核算政策,充分考虑到一些大型或特殊行业的发展方式,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扶持。一些服务行业, 要按照业务分类来计算税费, 将每项业务的情况分别予以列明,对于一些税负降低的业务不予扶持,而对于税负增加的业务,在核实情况后予以扶持,从而保护该类业务在综合性服务企业的稳定发展, 不至于因新政策的实施而剥夺了该类服务行业的发展利益。

(二)完善增值税制度 ,优化税率结构。目前增值税共有四档税率,原有的17%、13%和“营改增”试点政策新增的11%、6%税率,这是作为过渡时期的税率政策。西方国家征收“消费型”增值税的税率大多设置在8%到20%之间,我国设置的法定税率是建立在生产型增值税基础上的, 若将其换算为消费型增值税, 实际税负则分别为23%和18%, 明显较高。再加上试点新政策新增的两档税率,可见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复杂, 增值税设置多档税率违背了其作为中性税制的本质, 破坏了增值税的统一性和抵扣链条的连续性,不仅会增加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还给纳税人偷税漏税甚至骗税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利于增值税的长期发展。另外相对一直实行增值税(17%或13%的税率)的农产品行业而言,目前试行的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相比税率要低得多,形成服务业对农业的挤压。不同行业间税负的不公平,造成了对试点政策税率合理性的质疑。因此在未来的税制构建上,要充分考虑对如农产品、医药、图书期刊等生活必需品或文化产业市场的扶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第4篇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营业税;增值税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08-0029-02

我国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实行适合我国发展特点的税收体制,我国税收制度结构主要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且这两方面在国家的税收的主要内容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我国的税收体制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了不同税制的设置,其中针对第二产业进行征税的主要模式是增值税,对第三产业进行征税的主要模式是营业税。

1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

1.1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概念

营改增税制改革主要是指针对传统所缴纳的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例如在进行销售一个价值100元的产品时,针对这个产品本身是缴纳了相应的税金,将这个产品买入之后在进行销售,此时销售的价格定为150元,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进行相应的税金缴纳就可以了。营改增也是指对传统的营业税的项目进行改制,例如对于提供的服部分的税费的缴纳主要是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1]。

1.2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

①国家在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时,主要针对产业结构的均衡发展得到有效的调整和完善。传统税收的征收方式较为单一,例如实行营业税征收方式时,通常会造成各个行业的税务负担过重,使税务内容发生重复。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对第三产业的发展给予了较大的扶持力度,促进了我国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

②营改增税制改革提高了我国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在传统征收营业税的前提下,出口退税这种方式将不会被采用,促使我国的商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成为国际攻击我国的主要软肋,给出口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很多的不利因素。国家进行营改增税制以后,我国的税收制度已经与国际的税收制度接轨,进而促进我国出口企业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价格优势,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2]。

2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各类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

2.1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 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针对企业传统进行增值税缴纳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其承担的税务负担只会产生下降,不会造成税务额度提升。

例如:某W公司主要以经营汽车零部件为主要的营业模式,其增值税的主要采取方式是针对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而言的,企业每年要进行产品的广告设计和推出,其主要支出的费用有300多万元。代理W公司的广告业务项目的是Q公司。Q公司在进行缴纳营业税的过程,其是不能提供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这种情况就不能将税款进行抵扣。国家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Q公司在进行增值税的缴纳的过程时,其缴纳税费的方式是按照一般纳税人方式进行缴纳的,这时,W公司针对Q公司承担的广告业务进行费用的支出时,可以按照6%放入抵扣进项税进行折扣,W公司采用此种方式可以每年节省18万元的税款。传统方式下的增值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方式进行的,对技术研发、文化的创意、物流、租赁等现代服务行业所取得的发票,都不萌实现进项税的抵扣[3]。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对传统针对服务行业的发票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使企业实现抵扣进项税,这种模式的税务征收形式使其缴纳的税款较传统的税款额度相比少缴数亿元。

2.2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

①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现代服务行业的相关企业的影响。传统服务行业的的营业税的征收特点是针对其内容进行全额征收并且没有相对应的抵扣,这种情况造成服务行业的税务负担繁重。国家实行营改增值税对于服务行业来说,消除了传统营业税的重复征税的情况,促进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细分化方向发展和进步,从而促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

②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企业的影响。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行业有非常大的影响,使交通运输行业的小规模的纳税人的缴纳方式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条件下,其承担的税务负担发生了下降。在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后的征税率没有发生变化,其税率仍是3%,由于,增值税在缴纳的过程中是不含增值税的税款本身的内容,营业税则是包含营业税税款本身的价内税。

例如: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企业在经营运输产品的过程中获取了100元的运费收入,通过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缴纳税务的模式是采取小规模的纳税人进行税款的缴纳,促使税款较传统缴纳方式少缴0.09元,使交通运输行业的税收负担发生下降。

③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行业的相关企业的影响。营改增税制改革可能会加重建筑行业的税务负担。从平衡建筑工程行业的税负为目标,对建筑工程企业的相关成本的支出中将进项税的进项业务的发生额度进行实时的扣除,使其所占的比重达到整体费用支出的一半以上。如果实际情况出现的比例低于此种比例,营改增税制改革则会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特点,在进行企业成本的支出中进项额的计算的比重比较低,这种情况导致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建筑工程行业的运用中,增加了建筑工程行业的税务额度。

④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企业的影响。国家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实现了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税负的减少。融资租赁行业在大量税务额度减少的情况下,促使此行业经营利润的提高。我国在颁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的范围之内。根据我国颁发的111号文件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将试点中所指的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融资租赁的服务时,国家对其实行增值税征收的形式,使其在实际的税收负担超过了3%的情况下,对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形式。由此,营改增税制改革使融资租赁行业在进行税务费用缴纳的过程中,使其负担大大减轻,进而提高了相关企业的经济利益。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内容的下达,促使融资租赁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的前提下,大规模发展和整合,促进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⑤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软件开发的相关企业的影响。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软件开发的相关企业来讲,为此类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契机。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之前,技术开发类的行业所采取的税收制度主要是应用5%的营业税的缴纳方式。在符合纳税条件的技术服务公司,可以享受营业税相关政策规定的免税政策。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对软件开发的相关企业的征收税收的主要是采取6%的增值税的纳税方式。软件开发的相关企业的主要应用成本是人员通过对相关产品的研发所投入的支出费用,这种开发费用的支出很难一税项的抵扣进行获取。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政策内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在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相关政策,但是由于在免费的发票开具的过程中,购买方是不能实现进项税的抵扣。所以,在满足购买方的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纳税发票的开具,使其在税收的支出的内容增加。

3 有效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策略

3.1 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

国家实行营改增税制的改革之后,促使大量的增值税纳税人增加,使原来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具备了增值税票的开具资格。服务类行业根据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使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缴税可以采取进项税收抵扣额形式。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其60%以上是人工成本,这样就会使进项税抵扣比例的成本降低,使企业的适用税率发生了变化,从5%提高到6%。由此,国家在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企业的税收额度不会出现一定减少的情况,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的增加。伴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和大量的厂商的不断加入,促使企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情况越来越多,使营改增税制改革得到全面的实施,进而实现企业的税务负担降低。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3.2 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国家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对企业的会计和税务的核算发生了巨大改变。营改增税制的内容促使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的过程中发生了大量变化,这种变化在专业程度不高的财务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容易导致企业出现逃税和漏税的情况。促使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而是企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学习,特别针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的学习,使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充分了解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政策内容和会计核算的方法。进而降低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相关政策,对企业纳税人的选择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分析和研究,使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的过程,尽量降低企业的税务承担额度,减少企业的税款的支出,节省成本,促进其快速发展。

3.3 加快企业转型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中,要不断了解市场的变化趋势和方向,对与其合作的企业做好合作之前的调研,使其发展与合作企业能够相辅相成。并在执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过程中,选好合作企业的缴税方式,尽量选择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与此同时,要加快企业的转型,实现企业经营合作的专业化,使与其合作的相关企业形成较为紧密的生产销售链,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促进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4 结 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与国际的税收形式接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政策支持。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所说的机遇就是能够减少企业一定程度的税收额度,增加企业的资本,促进了企业发展。

对于企业的挑战而言,是由于部分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完全实现税收额度的减少,很有可能会造成税收额度的增加,这就需要企业提高其财务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规避企业在新形势下所产生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汝.“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高校科研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石家 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2] 李平.浅析“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物流行业的影响及对策——以冀运 亚通物流公司为例[J].对外经贸,2014,(11),

两会关键词七 税制改革 营改增 第5篇

【报告摘要】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背景阐述】

随着结构性减税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改增”已经成为减税的重点突破方向。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影响极大。

“营改增”改革,首先在减轻企业税负方面,“营改增”试点地区实现了总体减负。其次,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为细化社会专业化分工提供了有效的税制保障,支持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第三,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营业税并入到增值税,实现税制的公平统一,将对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由此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稳定增长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

【方针政策】

从“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尽快将改革推向全国,是未来的重点也是难点。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6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改革税制、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那么,现代财政制度该如何建立呢?今天上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人民微博,围绕上述话题与网友互动。刘尚希指出,下一步应该重点推进哪些税制改革,营改增是税改的重点。

刘尚希谈到,关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是明晰各自的支出责任、履行的事权、财权以及可预期的财力;二是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而是机械地照抄照搬;三是在赋予地方自主权的同时,强化责任约束,引导地方积极的方向。

针对网友提出“税改不是越改越轻,而是越改越重。什么时候民众才能不再有税改恐惧症?”这一问题,他指出,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稳定税负”,基于现有条件,税负不应当进一步提高,要激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不能不断下降,靠赤字、债务来维系支出和保障改善民生会加剧财政风险。欧盟债务危机殷鉴不远。稳定税负与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不矛盾。

刘尚希最后指出,《决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下一步应该重点推进哪些税制改革,营改增是税改的重点,应加快推进,其他是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等。基本原则是稳定宏观税负,降低法定税负,简并功能上重叠交叉的税种。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7篇

以“大服务”理念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营改增”税制下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建设研究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多次进行了税制改革,特别是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积极改革创新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尽可能地实现与纳税人的平等、和谐有序,从而提高纳税人对税法遵从程度,这都是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本文就如何在新税制下提升纳税服务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营改增”税制下纳税服务理论分析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税收征管的永恒主题,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

“营改增”是2012年以来,中央政府为减轻营业税纳税人负担,在部分省市推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主要包括把原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不仅仅是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更完善了我国增值税链条,理顺了增值税税收关系,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新税制下纳税服务的面临的问题

1、纳税服务工作认识的狭隘与局限性。税务工作人员往往认为纳税服务只是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是税收征管的辅助性工作;税务机关过度强调组织收入职能,忽视服务职能,造成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对立关系。特别是“营改增”纳税人,潜意识会比较国地税服务差异,这种比较中容易忽略服务中的优点,而放大服务中的不足和缺点,同时“营改增”工作对税务人员也是一项新挑战,由于各种原因也会造成服务的不足,这就加剧了纳税人对税收服务工作的不满。

2、税收政策宣传、咨询体制有待创新。使纳税人尽快适应增值税征收方式,改变纳税人过去在地税缴纳习惯,是纳税服务工作在“营改增”情况下的重要内

容。传统的纳税服务工作中,“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式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税制的变化使纳税人需求越来越个性化,业务越来越丰富化,而目前纳税服务工作还停留在上街发发传单、摆张桌子接受咨询的服务阶段,因此纳税服务工作急需创新服务方式和规范。

3、纳税服务组织机构有待完善。首先,目前我国税务部门仅设立级别较高的纳税服务司、处级部门,在最接近纳税人的基层一线,由于人员配置等原因,甚至没有专门的纳税服务部门。其次,缺少相应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体制,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整个税收征管过程中,很难形成具体的工作成果,目前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和激励体系还处于主观评价阶段。最后,“营改增”使国税部门面对的新的行业,新的纳税群体,必须建立适合新税制下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充分调动资源为纳税人服务。

三、与时俱进,以“大服务”理念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所谓“大服务”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内容大,纳税大服务不仅限于传统的纳税宣传、投诉受理等内容,而是以全面流程服务为基础,向纳税人提供全面的全程服务;二是服务主体大,提供纳税服务不单纯依靠纳税服务部门,而是动员税务部门全体成员,人人都是纳税服务人员,每一项工作都是纳税服务,由此形成全员、全流程的综合性纳税服务体系。

1、以人为本、更新税收征管理念。

纳税服务说到底还是人对人的服务,要想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基于纳税人需求,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形成“大服务”理念,每个税务工作者都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者,每一项税收征管工作都融入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必须加强纳税服务监督评价制度建设。一方面建立纳税服务制度规范,尽可能的具体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每个行为,做到税收行为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无例依请示;另一方面必须形成有效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引入现代企业评价体系,通过360度考评、平衡积分法、目标管理考核法等方式,由主观评价向客观评价转变,由狭义评价向全面评价转变。

2、整合资源,优化纳税服务机构建设。

首先,纳税服务机构下沉,真正进入税收管理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纳税人,加强基础管理分局(所)纳税服务机构的建设,对较大的分局(所)设立纳税服务科室,人员较少的分局(所)设立纳税服务人员。其次,对纳税服务机构做到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畅通管理渠道,把金字塔型的组织机构改为扁平型的组织机构,减少不必要的中间汇报环节,直接由目标管理人员统筹负责。最后,提高纳税服务部门在税务部门中的地位,使其成为整个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领导部门,增强纳税服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地位,使税务机关的整体资源优势得到体现。

3、拓展服务,建立现代科学综合服务体系。

第一,拓展服务空间,创新服务模式。探索自助服务新模式,建立基于纳税人需求分类的共享知识库、纳税服务标准化信息库,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支持、纳税手册搜索引擎、“常见问题”等信息查询。探索征纳沟通交流形式多样化,加强网络沟通,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联系与沟通方式。探索纳税服务形式个性化,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研究不同纳税客户群服务需求的共同点和规律性,提供个性服务。第二,拓展服务范围,提高社会协作水平。在纳税服务过程中,税务部门“服务孤岛”现象仍十分严重,急需建立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例如,税银的电子扣款和银行进行协作、第三方信息的比对应用和供电、药监、地税等其他部门进行协作、“营改增”政策的施行和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协作等,利用全社会资源进行全面纳税服务。第三,要避免“大服务”理念陷入两个误区。一是避免认为大服务没有服务重点,税务人员必须要时刻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这个核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进行纳税服务;二是要认识到大服务不是对纳税人提供“保姆式”的服务,而是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供规范性、指导性的全流程服务,通过标准化的全程服务,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规范纳税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营改增税制论文 第8篇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财务税收风险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新的税制改革中,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由最初的试点推行,已经推广到全国范围内,“营改增”主要是在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行业中推行,实行的是“1+6”模式,其中“1”代表的是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囊括了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6”主要代表的是现代服务行业,主要囊括了研发与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物流辅助行业、签证咨询负责等,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将在大面积范围内实行“营改增”税制,因此会有更多的企业将开始实行这一税制[1]

(二)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1. 新旧税制发生冲突,易造成税务风险。

由于部分地区才开始实行新税制,使得一些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新旧税制冲突的情况,使得涉税项目不全,最终造成应缴税行为不够完整,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经过试点实行发现,新税制改革中规定的增值税用发票,不能用来抵扣与其不相关的进项税经营活动,纳税者要想使用增值税用发票时,要根据商品的实际价格来计税,但是在实际纳税过程中,由于增值税制中有关这一项目的内容还不够完善,加之纳税人疏于管理发票,没有保存并核实发票的习惯,因此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压力。譬如,通信行业也面临着发票管理难的问题,由于发票是增值税抵扣的主要凭证,是通信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营改增税制实行后,发票管理工作更加重要,若出现发票管理方面的失误,极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麻烦,严重时需要纳税人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纳税人无期徒刑,因此是企业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需要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发票管理工作,尤其是滞留票和失控票风险,防止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企业应该尽量不要获取该类发票。

2. 利用进项税额抵扣行为,易触发税务风险。

在“营改增”推行的过程中,在部分试点地区发现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进项税额抵扣行为,利用进项税抵扣是常用的避税方式,但是随着“营改增”税制的推行,其中有些形式的抵扣行为,将会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轻则是企业需要采取后期补税,或者缴滞纳金等方式补救,重则会遭到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因此在推行“营改增”税制时,企业在选择合法的避税方法,切不可采取以下的抵扣行为:譬如,在经营的过程中,切不可为了不涉及进项税额,开具增值税收发票,获得工商部门税收抵扣凭证;切不可随意更改进项税额中涉税商品的属性,并且不可以将本应该需要纳税的商品,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将其以福利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转出去;在应税商品交易活动中,以及应税劳务活动中,未将进项税额所抵扣的项目税金,在进项总数税额中剔除。

3. 对新的税制法掌握得不全面,易造成多缴税额风险。

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属于新税制改革主要措施,该处于过渡时期,各地区税务部门为了帮助企业和个人,尽快适应新的税制,进而减轻企业税务的压力,已经在多个地区是开放实行部分涉税项目税务优惠,其中主要包括着免征增值税与退税量等,其中主要涉及到的人群包括个体学术创作作品转让,以及针对残障人士所开展的是税务项目、新能源开发和研究内容中涉及的纳税业务,企业在利用新税制中的相关优惠时,需要根据优惠税务政策中所规定的,做好对比工作,防止个体纳税项目和具体优惠项目出现重合,在履行纳税业务时,要根据具体的税务流程以及缴税方法,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缴税完成纳税行为,同时明确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新税制使用发票,防止反复出现进项税额抵扣。

同时,企业在举办一些优惠活动时,其中无偿赠送和对外投资等业务,将会被视作为销售,需要根据新税制中规定的标准征收增值税,譬如: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而言,将无偿赠送视作为销售业务,是常见的内容之一,但是其辨识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其中在销售SIM卡时,如果是通过赠送终端或者SIM卡的方式,完成销售任务的,首次入网免SIM卡费,则不属于销售;若没有捆绑增值业务,无偿赠送移动SIM卡,则属于销售。因此,需要企业要熟悉“营改增”政策,防止出现漏缴纳现象[2]

(三)增值税申报时间极易引发税务风险

1. 提前缴纳税收的风险。

以往的税收制度实行过程中,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在营改增政策推行后,其需要缴纳11%的增值税,其中部分现代服务行业,原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现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若达到纳税标准的企业,想要在营改增实行前,利用时间差或者税率差,达到节税的目的,提前申报纳税。根据新税制规定,国税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纳税人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以及罚款,若由于纳税人筹划不当,最终造成的提前缴纳营业税,则可以向地税机构递交申请退还的税额,将会增加企业资金的调剂压力。

2. 推迟纳税所造成的纳税风险。

部分地区实行营改增后,中小企业负税普遍减少,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不断地扩大,加之在实行初期,差额征税代扣部分是不可以抵减的,有些纳税人则会采取推迟纳税等手段,进一步筹划节税,有些企业的纳税人为了推迟纳税,为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行为则会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而且开出的增值发票,被客户抵扣了相应的进项税额,因此其申报的增值税款,将不予退还。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下防范财务税收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内部调整

实行“营改增”的企业,需要根据“营改增”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企业可抵扣进项税支出比例,将其保持在均衡的状态下,防止出现进项税支出内容中,存在过多的不可以抵扣项目,最终造成在实行营改增后,增加了企业负税压力,需要企业明确可抵扣的进项税。同时,企业要尽量在商品供货商处,获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这需要企业在选择商品供货商时,尽量不选择不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企业需要做好业务梳理工作,并调整好供应商,以便可以增加抵扣成本,进而降低企业负税的压力。

同时,企业管理者还需要重视发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营改增”宣传与管理工作,并且要长期地做好宣传工作,并要强化企业财务部门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实行管理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保障考核机制,采取时间限制方法,利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发票管理工作,以免由于疏忽造成发票不能抵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财务部门要尽量获得专用发票,为企业赢取更多的业务活动空间,达到节税的目的,为企业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3]

(二)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税务风险是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长期积累所埋下的安全隐患,是不断发展的,在营改增税制改革推行后,一些行业的部分企业将会出现税负增加情况。因此,为了降低企业负税压力,企业自身需要做好预防工作,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的预警机制,将税收负担率作为纳税评估的基本指标,同时利用企业申报数据等,计算出企业当下税收的负担率,再根据每个月税负变化表,加强实时监控与管理,建立税务预警平台,若税务风险达到制定的预警状态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与处理措施,启动税务风险决策系统,有效地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低,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损失。

(三)完善企业会计核算与增值税管理

企业实行营改增制度时,将会改变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由于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并且“营改增”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财务核算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行“营改增”,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除了增加会计人员外,企业还需要及时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与业务水平,并调整企业以往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做好新增值税有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同时,企业在实行增值税时,要采取精细化管理方法,推行制度化管理,不仅要提高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处理增值税的能力,还需要其具备可以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做好合同签订、增值税发票开具与获取、纳税申报等工作,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在极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4]

三、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制度的推行,极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负税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是在推行新税制的过程中,企业还面临着一定的税务风险,需要企业做好全面的管理工作,总结其他试点在推行“营改增”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借鉴其具体的解决方案,结合自己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防范方案。

摘要:我国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为营业税与增值税相比,其具备多环节征税、全额征税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因此“营改增”改革成为了必然趋势。但是,“营改增”的推行对于部分企业而言,还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需要企业做好防范措施,有效地规避由于新税制给企业带来的运营风险。鉴于此,对“营改增”税制改革下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具体的规避措施进行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刘益彤.“营改增”对物流企业SG港务集团的经济影响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4.

[2]吕聪聪.“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4.

[3]陈艳华.试论“营改增”税制改革下自来水企业税务风险[C]//2016年第二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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