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2024-07-06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精选12篇)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1篇

关于印发《全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科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转顿专项行动》(晋安发【2012】4号)(晋市煤局安字【2012】839号)(沁煤发【2012】549号)精神,确保全矿安全建设形势平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矿的《全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望各科室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深入发动,开展全面排查,务求使此次的清理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全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

动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晋安发【2012】4号)(晋市煤局安字【2012】839号)(沁煤发【2012】549号)精神,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在我矿全面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转顿专项行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整合改造矿井,强化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充分发挥“五人小组”安全监管作用,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前后及召开期间全县煤矿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活动,我矿决定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专清理整顿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准备、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上报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矿安监科,主任由 担任。联系电话

三、集中清理整顿时间

2012年8月20日——2012年11月20日

四、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式

各科、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分管副矿长携安监科不定期突击检查,清理整顿领导组全面排查,上级各级主顾部门督查。

科、队 自 查:8月10日至8月20日

分管副矿长检查:不 定 期

领 导 组 检 查:8月21日至8月31日

上级部门 督 查:9月15日至11月20日

五、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内容

(一)项目审批

1、是否存在擅自组织生产;

2、是否擅自变更安全措施井用途,安全措施井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3、初步设计是否出现重大变更,变更后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4、旧通风系统及废弃采面密闭管理是否到位;

5、井工建设及地面土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6、是否受到上级部门的停工、停产处理;复工前复工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7、揭露每层及地质构造时,地质调查是否详细,安全措施是否科学,贯彻落实是否到位;(二)瓦斯治理

1、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各类通风设备管理是否到位,调风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存在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现象;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风筒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循环风现象。

3、各工作面、硐室、联络巷风量是否充足,工作面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现象;

4、是否建立与产能相匹配的瓦斯抽放系统;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每月);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报表报送、审签制度。瓦斯监测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有无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安全监测监控运行是否正常,监控人员是否充足,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检测仪表,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鉴定、校正、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灵敏可靠。

(三)水害治理

1、水文地质类型是否明确;

2、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3、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是否清晰,相应图纸资料是否准确完善,4、探放水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机构是否完善,队伍人员是否充足,日常培训是否到位;

5、探放水设备是否满足矿井需要,日常维护检修调校是否到位;

6、矿建建设期间是否严格落实“先探后掘,”方针,是否严格遵守“探放水责任移交”制度;

(四)劳动用工管理

1、是否实现“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五个统一;

2、是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和劳动用工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县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和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3、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年检率是否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4、井下是否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5、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6、建设项目施工人员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的整顿工作,进一步巩固我矿的安全建设基础。

2、各科室要结合自身的实际,仔细对辖下的各岗位各地段的检查死角、易忽视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务必使本次的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各科室自查自纠结束后,要于9月1日前将各自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报,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交予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汇总,上报县局。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2篇

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

交口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煤矿隐患集中整改百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安全工作,为201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吕安委办字【2012】98号《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的通知》精神,为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深化我矿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决定从2012年12月5日到2013年3月15日开展交口煤业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开展交口煤业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2、通过开展交口煤业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三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不断依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依靠良好氛围养成安全习惯,依靠安全习惯形成自然行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由稳定好走向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交口煤业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实施对全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牛海明

副组长:毛官王德见

成员:白富军 程凤权柳文军李强郝如李良汉 郭永豪

赵玉冰薛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检科,由李山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矿长毛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对今年三次专项行动中的各类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在规定的时限逐条进行整改,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合,做到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整改率两个100%。对各类隐患按照主体企业、矿、区队(A、B、C)分

级限期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挂牌督办程序及时整改和销号。

(二)我矿继续抓住“治瓦斯、摸清水”两个重点,建立和完善专职防治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备专用设备,实现“三专化”管理。

主井现已掘进450米,副井470米,副井坡度大,预计630米见10#上煤,在主副井见煤前,每班两次的二氧化碳的检查,严禁无计划停风,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大于规程规定的距离。

回风立井现已掘进251米,预计276米见10#上,揭煤时严格按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严格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中的各项要求。

在水害防治方面,自觉进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掌握矿井及周边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采掘作业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规定;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定移交”;认真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三)我矿切实坚强节假日、重大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各项要求;做好领导值守;做好矿井的应急准备和相应。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隐患抓整改保安全。

围绕隐患抓整改,认真开展自纠自改防止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狠抓问题和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时间表,对集中整治、隐患排查整治和集中清理整顿三次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隐患,保证在2012年12月底,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杜绝疲劳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针对三次专项行动暴露出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责任落实,通过深化整治,推动安全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把握节点,抓住特点。进入冬季是事故易发期,同时又是节日、重要活动的集中期,采取针对性措施,把隐患排查好、治理好。

(四)转变作风、深入现场。各级领导一定深入现场,指导帮助基层进行隐患整治工作,把隐患整治工作做实、做好。

(五)严肃问责,各级领导根据各分管的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如果有的隐患整治的不彻底,不论是谁一查到底,绝不留情,严肃处理。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3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法库县分局刘元猛供稿)

锦州市七成以上工薪族将不再缴个税

根据全国人大6月30日最新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9月1日起, 个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将调整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此次纳税标准调高后锦州市将有7成以上的工薪阶层不再缴纳个税。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4篇

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清理整顿,各地累计取消或停止收取3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22项收费,降低109项偏高的收费标准或涉农价格,涉及金额28.74亿元。此外,经国务院同意,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减轻社会负担约170亿元;200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收费金额190亿元。其中包括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以及暂住证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等多项涉农收费项目。

(二)加强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

各地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全面梳理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如安徽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公布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保留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湖南省先后发出《关于公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价格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各地通过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社会监督,规范了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在清理整顿工作之初,各地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如辽宁省营口市在清理整顿工作期间发放涉农收费手册3万余份,葫芦岛市发放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单2.4万份,辽阳市印发涉农负担检查宣传单3000多份。清理整顿后,各地相继公布清理取消的涉农收费,公示清理后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宣传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经过清理整顿,农民群众加深了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了解,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高度重视,继续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巩固减负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

进一步深化农村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加大对贫困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投入,防止各种乱收费现象发生。加大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的财政投入,多方面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加强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三)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以及召开村民会议专题讲解等方式,切实加大对种粮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教育以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的宣传,增强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好、解释好、运用好,使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四)认真落实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创新方式、落实责任上下功夫。除公示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价格和收费外,还应公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除在乡镇政府统一公示外,还要督促涉农收费单位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群众。

(五)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

各地要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建设村内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也要防止范围过宽,标准过高,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将“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六)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

各地价格、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建房收费、身份证收费、殡葬服务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以及农村用电用水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保持对增加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将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制度,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5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煤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及煤业公司关于开展煤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制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巩固我矿安全集中整顿成果,决定在我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解决管理上存在的突发问题,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我矿安全形式进一步好转,为全年安全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全年安全建设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康海兵

副组长:王子明 康蝉龙

成 员:王虎虎 马中合 王玉柱 高云生 康蝉兵 刘兆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责百日专项活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改问题

1、本月工查出问题25条。

2、针对查出的问题,以“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的三定形式进行整改。确保了查出的问题100%整改到位。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1、坚持每日巡查,每周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大检查,对地面、井下各个工作面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全面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做到谁检查、谁复查、谁落实的双项管理。

2、继续实行矿级领导、科队长包片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在井下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做到下井跟班与下井记录一致,三对口统一,并要求各科、队长、班组长责任逐级分解,真正落实到人头,做到死角地带也不放过。推行事前责任追究制,未遂事故也当事故处理制。

3、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利用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反“三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板报形式亮相,谈心教育,进行“三违”人员培训,推行人性化管理。

五、现场管理 继续实施“学、查、停、改、评”五步工作法思路不动摇:

“学”组织有经验、好做法的一线员工,定期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会等形式,学习提高。

“查”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坚持现场写实,认真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各种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复查,做到问题彻底解决。

“停”对存在严重问题和不合格的工程坚决停下来整改并追究责任,对施工单位停下来培训,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要求所有新开头面必须达到精品工程的要求,否则不准开工。“改”对现场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照整治标准,持之以恒抓现场的施工,做到小问题不过班,大问题不过天。“评”就是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旬一小评、每月一考核,对全矿各队组工作情况进行排序,奖优罚劣。

六、安全培训

(一)加强安全教育,活跃职工文化

1、通过安全宣传知识的贯彻,及时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2、以入井宣誓、手指口述确认作为培训前沿阵地,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此项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并纳入工资考核阶段。

(二)加强职工培训、塑造职工安全专业知识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培训制度。安全科组织对三违人员停岗培训,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以各种方面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职工理论素质,增强职工思想上,实际工作中安全意识,为我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七、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期间我矿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每周由安全矿长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

我矿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做了详细总结,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就是员工心存侥幸、违章操作,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懈。并从统计数据分析来看,大部分都是因为员工粗心大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一系列隐患问题。隐患问题重要的是去落实,整改,但更重要的是认真吸取分析每一次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下一次再出现同类的问题。把隐患问题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的身上,实行谁的问题谁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努力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我矿将认真吸取好经验,好办法,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扎实的做好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6篇

“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工作汇报

二〇一二年八月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我们公司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鞭策和推进,在此,我代表通合煤业有限公司党政和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矿2012年“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矿井概况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38号文和晋煤重组办发(2011)16号文核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乡宁长咀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可涧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贾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周家山煤业有限公司四矿重组整合而成,整合主体企业: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后矿井规模为90万吨/年。以晋煤办基发(2011)1285号文批复9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批准开采2#、10#煤层。

保留矿井(可涧煤矿)始建于1984年,1986年投产,生产规模30万吨/年,井田面积1.587KM。我公司现开采

2#2煤层,严格按照“一井一面一对掘进头”的要求,我公司井下布置2003高档普采工作面、20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和20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我公司现有干部职工331人,其中特殊作业人员105人,安全管理人员61人,六长配备齐全,按规定设置八个职能科室、五大生产系统,并成立了一支辅助救护队和一支专业探放水队伍。2012年以来,我矿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注重以稳定求发展,狠抓现场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了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8月1日临汾洪洞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后,根据8月4日、5日、6日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县局“五人监管小组”于8月5日凌晨对我矿下达停工停产指令,按照下达的意见书和相关要求,我矿立即停止井下一切生产活动,除留有通风、排水、瓦斯监测人员对井下进行正常维护外,其余人员全部撤出。根据乡政办发【2012】68号、乡县发【2012】18号和乡煤安整办发【2012】14号文件要求,我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为确保“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公司从方方面面加强了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回采工作实现机械化作业。我矿采煤方法为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用ZH1800/16/24Z型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MG170/410-WD型采煤机落煤、装煤,工作面采用SGZ-630/220型前部刮板输送机、后刮板输送机运煤,顺槽采用40型刮板输送机和DSJ-80/2×55型胶带输送机运煤。

(二)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电方面,以完善机电设备各类保护为重点,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瓦斯超限全电压自动断电。消灭了超长距离供电,加强了提升、运输、主扇等大型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运输方面,加强了大巷、盘区运输的标准化管理,斜井安装了国内先进的传感式防跑车装置,进一步提高了运输装备水平。

(三)严格通风、瓦斯管理。我矿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设施齐全有效,并由专人负责维护。瓦斯防治工作严格对照“十条禁令”逐项落实。“三大监控”实现了市、县、矿三级联网,井下所有分站、传感器、线路,每班均有专人排查维护并定期校验,保证运行正常。

(四)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工作。为保证防治水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矿对现有防治水领导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进行了强化管理,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了10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形成了“矿长为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科监督执行,探水队具体实施”的一套高效防治水工作体系。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8月5日接到停工停产指令后,我们制定《停产期间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由值班矿长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从备课、授课到考试、建档全过程管理,并从煤校聘请专职教师,在停工停产期间进行全员培训,做到了备课规范化、培训全员化,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六)抓重点,寻突破,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按照8月4日、5日、6日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我公司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目标,将工作的重点转向了“一通三防”动态达标,把提高“一通三防”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装备的作用作为突破口,与采、掘、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标准化工作整体提高。

三、集中清理整顿自查情况 根据乡煤安整办发【2012】14号文件有关要求,我矿成立自查自纠领导组,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方案》,并于8月13日组织人员,对井上下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查出一般隐患7条,针对此7条隐患,我矿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县局,待县局批复后,立即安排人员入井整改。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矿“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洪洞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8.1”透水事故教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完善复工复产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谢谢大家!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7篇

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更加规范,按照菏卫监控发(2011)33号文件《关于迅速开展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向大家简要汇报近期对全县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提高对这次专项行动的认识,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达后,我们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进行重点传达,会上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把这次行动的工作重点进行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一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确保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二、、汇报近期对全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近期,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了对医疗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

针对我县违法医疗行为的实际情况,以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为重点,对全县门诊部以上民办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逐个追踪复查。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

1、取缔无证行医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取缔无证行医6户,收缴各类器械12件、药品15箱,立案查处16件,罚款6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0起。

2、医疗执业行为逐步规范。

把民办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擅自异地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和医务人员擅自异地执业等作为工作重点。在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门诊部以上民办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多轮次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均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监督检查17家乡镇卫生院,8家民营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家个体诊所,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家村卫生室,共检查医疗机构 147户次,责令改正24户次,立案42件,行政处罚33件,罚款23万余元。医师异地执业的问题得到纠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未经注册变更异地执业的现象较为突出,依法责令改正,同时加快执业注册变更办理时间,督促相对人及时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对不符合注册要求的人员,要求相关医疗机构予以辞退。

二、加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医疗安全

根据菏卫监控发【2011】12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焚烧处置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集中收集、销毁,其余各医疗机构都由自己自行收集焚烧,大部分焚烧到位。

三、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宣传环境

在去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对所辖区的医疗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举报投诉比较多、发布违规医疗广告比较多的单位,组织开展了以医疗广告为重点的交叉检查,交叉检查采取了一听、二看、三检查、四反馈的方式,实行检查与学习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规范卫生室门头宣传匾牌10余户,共检查电视3个频道,查出违法广告7条次。

二、继续加大医疗卫生监管力度,确保我县的医疗卫生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下阶段,将重点开展以下及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禁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对外出租承包科室,严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2.重点诊疗科目设置 的检查,未经批准不得超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超科目开展性病、医学美容和其它传染病诊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群体性健康体检活动。

3.对卫技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卫技岗位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新聘用卫技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未经变更执业注册,不得异地执业。

4.强化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要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虚假宣传,不得打着“免费健康查体”的幌子,开展所谓的普查、筛查等查体活动。

开封县清理整顿户外电杆广告 第8篇

为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线路设备安全健康运行, 2009年11月22日, 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保卫科、公安室组织人员冒着严寒对县城内、兴隆乡电杆上违规悬挂的各种横幅、宣传广告牌等进行清理整顿。

电杆上悬挂的各式标语条幅、广告招牌等, 给电力线路检修增添了障碍, 给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了隐患, 已严重威胁到电力设施和行人安全, 严重影响到工作人员上杆作业和县城的环境面貌。尤其是进入冬季以来, 暴风雨雪天气频发, 距离电力线较近的广告牌、横幅很容易被刮到电线上, 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开封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 依法对在电力设施上悬挂装置的各种横幅、招牌的物主下发通知, 限期拆除, 对逾期不拆除的, 由供电公司的保卫科和公安室人员予以强行拆除, 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保障全县供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

国家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 第9篇

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介绍,“九五”期间,我国开展了以“一控双达标”为主的大规模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全国23万家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中90%以上完成了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任务;2001年以来,我国又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5156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污染反弹上升的势头。

汪纪戎表示,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些地区危害群众健康的污染问题经多次督办,仍未见成效。六部委将用3个月时间,对不法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处理责任者。

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违反环境管理规定上马的建设项目;未按国家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从事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电机加工利用场所,群众健康危害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污染行业集中地区。

清理整顿的主要措施包括:公开处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优势,增强执法力度;由环保总局等直接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确保环保举报热线通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要限期解决;针对重点行业,按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关停一批规模小、污染重的企业,引导企业走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路子,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方的环境污染问题。

村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第10篇

鄂坪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村清理整顿工作

方案

根据县上会议精神,结合鄂坪乡计生工作欠账大这一实际,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惩治和打击违法生育,保证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村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1、4月30日至5月3日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乡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组建清理整顿专班,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迅速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热潮。

2、5月4日至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村要明确任务,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3、5月26日至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乡政府组织专班对活动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6月召开全乡总结大会,通报清查结果,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迎接县人口计生局对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村村清理工作检查验收。

5、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6月1日—9月30日)。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全面落实节育措施,继续加大力度征收社会抚养费,继续坚持统计资料上报实行“七签字”工作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人员、目标、责任”三落实,确保统计准确率不断提高,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1、结合公安“三实’及“农村社会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再一次核对户籍人口信息,力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整顿出生信息虚假上报,提高统计准确率

2、各村刷写宣传标语1-3条,九湾、东湾、西湾、唐家畈重点宣传;以学校为基地,开展十年出生人口清查整治;村级要重点宣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村村清理方案,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三项公开”工作规范》(鄂人口办[2010]6号)文件的通知(溪计生[2010]36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生育政策、生育行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敏感问题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整顿节育不实,提高综合节育率。一是彻底查清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重点已婚育龄妇女底子;二是彻底查清已婚育

龄妇女特别是重点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彻底查清节育措施虚假和上报虚假情况;四是采取清查整治专班包村、包节育对象的办法千方百计落实节育措施。继续坚持生育一孩后上环,生育二孩后结扎的原则,特殊情况不宜上环或结扎的对象,一律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证明方可采取其他节育措施。要确保每一位重点已婚育龄妇女都落实一项节育措施;

4、通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有效地打击和惩处违法生育行为,公开2007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名单;公开2007年以来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对象名单;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法律程序;促使公民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案件结案率达到95%:

5、整顿干部作风,提高乡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力。一是解决乡村干部抓计生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包村脱产干部抓计生工作的责任,强化村干部责任,重点抓好村民自治、违约兑现,集中力量搬“尖子户”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1、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措施,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有一个质的提高,加强对村村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坪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余凯党委书记、乡长

副组长: 李东峰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卢忠华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胡奎纪委书记、党校校长

方友念党委宣传委员

李涛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丽副乡长

成员: 各村主职干部、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计生办主任方芳任办公室主任。

2、以联系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以村为单位,抓好本村重点对象的计划生育工作。

3、公安、卫生、民政、学校全力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四、汇总上报

1、集中清查登记“两类人口”,以村为单位统一清查登记,填写《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出生人口花名册》和《流动人口登记花名册》。两类人口信息交换,更正完善。

2、“两类人口”清查汇总,以村为单位现场汇总,填写《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出生人口统计汇总表》。

3、装订“书式”文本2010年5月26日至28日。《出生人口花名册》和《出生人口统计汇总表》统一使用红色硬纸封面,装订成书式文本,加盖乡党委公章上交,实行“七签字”,以村为单位复制一式三份,实行三级备案。手工资料各村留存,乡政府留存一份复印件,报县计生局局一份复印件。

4、彻底查清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重点已婚育龄妇女底子;彻底查清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重点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彻底查清节育措施虚假情况。

5、彻底清理近十年特别是2007年以来违法生育底子,实行登记造册。彻底清查近十年特别是2007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违法生育名册一式三份,一份留村,一份报乡镇府,一份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彻底清理流出流入人口出生,盘清流出流入人口特别是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底子,落实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五级地

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五、村村清理整顿工作考评结果的运用

1、作为本次整顿工作责任兑现的依据。乡政府清理整顿办公室每10天出一次通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明、玩忽职守的村和包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凡是在清理清查之后省市县考核中再出现出生漏错报、节育虚报、社会抚养费征管秩序混乱等问题的,一律按照《竹溪县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办法》(溪发[2009]16号)文件规定,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2、参与年终村级综合考核,参与乡驻村干部年终责任考评。

附1:鄂坪乡村村清理整顿专班名单

附2:鄂坪乡村村清理整顿责任包组名单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清理整顿实施方案鄂坪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0年4月28日

木材加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11篇

通过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清理整顿,保护合法,取缔非法,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木材加工经营秩序,促进木材加工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原则

依法关停一批,取缔一批,警示一批,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对无证加工或加工无证木材的非法加工户,坚决做到四个不留,即锯木工具不留,电力设备不留,务工人员不留,不留死角。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县境内所有木材加工经营的单位及个人。

(二)清理内容

1、单位依法设立情况。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设立是否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人的木材来源是否合法,年消耗木材数量是否建立木材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有无违法收购、经营、加工的行为;有无将合法证件非法转让、转租行为。3、2011年以来少缴漏缴育林基金和税费的数量。

4、从县外调运木材的管理情况。对从县外调运来的木材要建立管理台帐以备查验,未建立台帐的,县林业部门不予认可。

5、运输证的办理是否合法。凡是本县境内需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必须先经过县林业主管部门检尺并出具检尺码单或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运输证。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岳兵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胜喜、县林业局局长田儒勇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分管林政、公安的副局长,以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张金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月29日2月6日)

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林业部门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同时要借助县电视台等媒体扩大宣传面,为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相关乡镇要入厂、点做好经营加工户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加工经营企业或个人认识到清理整顿的意义和要求,促进其积极配合工作。二是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市场数据库。

(二)清理整顿阶段(2月7日12月30日)

1、由县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清理和整顿。

2、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立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一经查实,就地关闭,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3、对已办理经营加工许可证,少缴漏缴育林基金的,要予以补交和追缴。

4、清理整顿期间,仍在违规经营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5、对非法加工企业、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参与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或入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7、经清理、整顿后,对符合《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加工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报批,逐一细化、完善木材经营加工审批、监管、年审制度,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服务优质、管理严格、打击严厉的新态势,促进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林业局要根据《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或个人进行清理整顿。同时,要与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检查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是否齐全。

百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第12篇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市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范围

本局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秘书长及以上领导职务。

二、主要内容

(一)本局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即: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与本职业务或曾经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并按以下要求从严掌握:

1.在职机关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干部不得在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

2.机关干部确需兼任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兼职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离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3.机关干部只能兼任1个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兼任法定代表人。4.本局一般不得有两个以上在职干部在同一个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

(二)兼职干部或社会团体违反《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即:兼职干部应严格自律,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严禁兼职干部或社会团体强行要求企业入会;严禁向企业索要赞助、乱收费、摊派、强制服务等;严禁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或侵害企业利益。

(三)干部兼职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审批手续的。在职机关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离退休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由局党组审批。干部职务提拔后,或兼任的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届满后,仍需继续兼任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兼职审批手续的,不得作为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参加选举。

(四)具有其他必须清理整顿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局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摸底自查,填写上报《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自查情况统计表》和《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清理整改。对新兼职干部要严格按照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目前已经批准兼职的干部,不符合新要求的,可以辞去兼职;确因工作需要且一时物色不到接替人选的,任期届满后不得再兼任。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兼职的干部,应即辞(免)去所兼任的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确需兼职且符合新要求的,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凡兼职期间有违反“主要内容”第2条有关规定的应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要进行分类清理,列出清理时间表,制定整改方案。

(三)督查。要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限期纠正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情况较为复杂,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要做好兼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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