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2024-05-20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精选6篇)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第1篇

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景芝镇耀华小学

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按照上级的要求,为把安全落实到位,使管理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现特制订小南海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组织领导:

组长:李金升

副组长:赵伟

成员:韩全海 李洛泉 孙学军 李萍

l、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修(责任领导:李洛泉)

相关要求:

(1)建立校舍管理和维修制度。

(2)在每学期开学前或学期结束后,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要坚决予以封存。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教管办,并研究制订解决办法和采取的措施。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领导:孙学军)

相关要求:

(1)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提倡步行上学,末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自行车的零部件要齐全,性能良好。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骑,学生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骑快车、飞车。

(4)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

(5)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值日、值周管理当中,要求学校从校情出发制订必要的管理措施。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责任领导:李萍)

相关要求:

(1)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特别是教学楼、各功能室等场所,要有合理的安全疏散通道,配足消防器材,并教会学生使用火火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

(2)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

(3)严格用电管理,注意用电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暴物品进校和使用。

4、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责任领导:韩全海)

相关要求: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春(秋)游等集体活动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全校性集体外出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教委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制定安全预案。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群体性的竞赛和测试活动原则上不得出乡镇。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往返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打工。

(3)组织文艺会演、运动会、报告会等活动时.要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内有建筑施工场地的,必须严格按基建规范操作,并有安全教育的标志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商业性庆典、剪彩、迎送等活动。

5、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责任领导:孙学军)

相关要求:

(1)学校要把体育工作的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2)体育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防措施,列入教学工作计划,并作为体育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体育教师和学校保健人员要密切配合,定期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严格医务监督制度。

(5)禁止学生擅自到深水中洗澡、游泳,要特别重视教育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技能。告诫学生在非在校时间去游泳,必须要有监护人管带。告诫没有学会游泳的学生,不准随便去游泳、洗澡。

(6)对故意损坏体育运动场地、器材和有意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因失职行为造成伤害事故的,应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体育器械质量低劣而造成伤害事故的,还应追究采购人员及有关企业的责任。

6、加强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责任领导:孙学军)

相关要求:

(1)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依法管理。

(2)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3)重视用水安全。学校的公共饮用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测水质,饮用水井加盖,开水保温桶加锁等。

(9)严禁任何单位强行向学生推销卫生保健品和药品。

(10)学校医务人员、保健教师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严禁使用伪劣、变质、失效药物.

7、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领导:孙学军)

相关要求

要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学校应设门卫,并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传达室等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防不法人员进入校园,以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材来客来访要量记,外来人员不得直接到校寻找学生,必须经学校同意,听从学校安排。

8、加强学生节假日和课余活动的安全教育

(责任领导:韩全海)

相关要求:

学校必须把学生节假日和课余活动的管理列入学校工作内容,制定出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校外活动的安排与指导。放假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各校要对学生课外括动、校外活动的场所、设施作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保证学生有一个平安的活动环境。要教育学生远离“四厅一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卡拉0K厅、网吧)等活动场所。

9、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责任领导:赵伟)

学校要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安全工作联络员要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每学期制定安全教育计划,落实措施,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教管办及当地政府报告,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教管办及当地政府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因

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实行安全工作记录制度。学校要将对学生开展的安全教育、重大活动等情况及时记录。(责任人:孙学军)

实行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和党政负责人一律取消本评先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实行中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工作马虎,措旌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10、幼教工作安全(责任领导:李洛泉)

相关要求: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园《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制定安全工作目标,组织签订安全工作目标承包责任书,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

(3)组织指导各年级班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安全活动问题。

(5)定期组织幼儿园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幼儿园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幼儿园安全工作。

(6)组织全园性的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按期整改验收。

(7)本园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伤以上事故,应按规定时限上报教

育局有关部门,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开展调查处理。

(8)组织开展全园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制度》以及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督查,并将情况报校领导。

(10)每年应对本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布置新的安全工作。

为确保各校严格执行上述十一项规定,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强化意识,全员参与。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管理原则。要变少数人管安全为人人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形成“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学校党政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责任的分解工作,每一项安全工作都要确定专人负责,书面分工.不留空档。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学校与科室、班级、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条条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工作网络。要在上级领导下,主动争取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3、细化制度,落实到位。根据学校实际对口制定出内容具体、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缺一不可,并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每项安全工作都要建立专用安全记录本,每个安全责任人都必须有安全工作记录本,确保每一项安全工作到人、到事、到位。学校要有永久性的安全标语或安全标志。学校不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在而且要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基本安全技能。

4、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各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1)、办公室:负责教学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图书室、卫生室、油印室、学生档案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3)、教育处:负责住宿生宿舍、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4)、总务处:食堂、会计室、配电室、木工房,门卫室、自行车棚等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6、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8、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 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 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教育处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音美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音美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带头做好学校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组织本组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

2、及时查找和排除本组的安全隐患,每天下课后要关闭掉所有电器的电源,下班前要仔细检查音美教室及办公室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3、提高防火意识,与本组人员一起较熟练地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具的使用。

4、结合所负责的课程向学生积极渗透安全知识,如果发生火情或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积极采取措施。

八、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九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教工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及各办公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对图书馆各位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做到人人学会使用电闸、灭火器,室内无人时及时关闸、关灯;

4、经常自查图书馆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5、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6、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十 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负责监督承包商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一、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并切实做到每周开一次会。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淄博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3篇

新年伊始, 淄博市农机监理站组织各科室负责人, 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 制定2014年工作目标, 定职定岗完成了具体工作分工, 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按照工作责任分工, 人手一份, 逐级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六条严禁”, 反对“四风”不良行为, 明确站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全面落实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按时参加单位支部民主生活会,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不搞一言堂, 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坚持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自觉检查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抓好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做好本单位、本工作岗位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维护稳定, 创建和谐单位和示范岗位。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第4篇

一、安全为天的责任铭刻在领导的心上,放在部门的肩上,落实在责任主体的身上

重点是加快构建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责任。新一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以后,每季度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都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调整充实了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1个增加到41个。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职责,避免安全监管出现真空。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链接延伸到生产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不留死角。

二、把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筑牢在落实上,筑牢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

主要是强化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省级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7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完成了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将省安全监管局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重点抓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省17个市和80%的县区设立了安监局,一些重点乡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监员。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及其他重大危险设备、场所,进行逐项审核,严格执行安全审批、年检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取缔无证、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各项安全设施坚持“三同时”原则。全年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723家,停产整顿1636家。

三是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2004年落实隐患整治技改贴息项目39个,省财政贴息15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3.8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058万元。规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按照销售额4%的标准,其他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每吨原煤3万元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

三、把工作重点前移到“预防为主”上,把隐患的发现与整治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9个专项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抓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和重要时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建立省、市、县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与档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三是突出对小煤矿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死灰复燃、D类矿井的重点整治,全年整改销案重大隐患32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7对小煤矿依法进行关闭。

四、把“四不放过”落实在真抓实干上,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省政府领导带队督办查处。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矿长就地免职;对工作不力或由于失职渎职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发现县(市)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场所,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04年,全省安全监管机构共查处责任事故222起,处理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54人,其他人员398人。

五、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劳动者心上,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矿井安全目标责任制度 第5篇

1、项目部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和重特大二类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千人轻伤率不超过6。

2、全项目部广大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安全目标,实行责任层层包保或安全承诺。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项目部。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人。

3、为使安全目标方便考核,故将其分解细化到连队:全项目部要杜绝三人及其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百万吨死亡率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力争杜绝工亡事故。项目部每队要杜绝重伤以上人身设备事故,只要出现轻伤将考核该队该班当月安全奖,扣完为止。

4、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质量保安全。广大干部职工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观念。

5、坚持开展反违章、反事故保安全活动,每一个职工都要行动起来,与“三违”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制止身边的“三违”,削除自己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转变思想,形成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互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6、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完善安全设施,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强化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安全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切实抓好全矿安全工作,促进矿井安全 生产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总结近年来的安全管理的实践,修改制定本办法。

2、全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后矿的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和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来做。

3、在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上级指令、决定的基础上,本制度着重强调有利于全方位齐抓共管,促进全矿职工关心安全生产和各级干部端正工作作风,强化群体保安意识,约束违章违纪、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井检查制度,下井必须达规定天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业务部室应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项目部机关人员、安全检查员和群监网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汇报考勤管理制度。对每月出勤达不到15天的群监网员,取消当月该网员的安全加奖,有不认真履行职责和不按规定汇报的行为,则取消该网员当月奖金并及时教育整顿,机关人员下井达不到规定者按考核办法扣减当月安全奖。

6、各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7、严肃安全纪律,保持安全政令畅通狠反“三违”,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事故时,对“三违”人员、事故直接责任者,依照<后所煤矿镇雄项目部三违处罚办法>进行处罚。“三违”受伤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8、在全项目部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线继续开展“三无”安全合格班组和“十无”区队竞赛活动。

9、安全奖惩坚持重奖重罚原则,安全与产量、质量、效益挂钩考核。

10、按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大小实行奖惩。承包分流出去的集体,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与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奖金依据承包合同在承包经营资金中支付。

11、特殊情况下的嘉奖,由有关部门写出书面请奖报告,报请项目部领导讨论批准后执行。

12、继续推行安全责任承包,项目部与各连队签定安全承包责任书或安全承诺书,年终一次性考核奖惩兑现。

13、项目部及连队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安全风险的抵押与考核,按照矿每年制定修改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奖金的管理

1、由安全部门组织劳资财务部门根据本办法按月进行考核,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各有关业务部门必须在次月23号前提供安全考核指标原始数据,以便于考核兑现。

2、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门立项建帐,专款专用,凭项目部安全、劳资部门的奖励通知、违章罚款通知单出入帐目。

3、奖励基金的来源,项目部按每吨煤提取1.00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4、项目部可以按安全违章罚款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反违章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由项目部安全组按季考核兑现。

5、对安全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安全部门写出材料上报,经调查审定后,酌情予以嘉奖,奖励金额在2000.00元以内。

三、奖励

(一)安全责任奖

当月项目部无工亡、重伤不超过1人次,项目部根据当月原煤产量和效益,讨论计发奖金。

(二)“三无”班组“十无”区队嘉奖。

“三无”班组、“十无”区队的竞赛实施细则按(91)后矿安监字第02号文执行,由项目部对连队给予考核兑现。

(三)风险抵压金考核:

全项目部实现安全目标,筹集资金按当年考核办法进行嘉奖。发生工亡事故,冲消所有事故所有人员的抵押金,并按规定重新补交。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是煤矿井下职工施工作业的重要技术文件,是现场操作的行动指南。故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1、任何工作点的施工作业必须有经镇雄公司审批同意的施工设计方案方能编制规程、措施。

2、每个工作地点的施工作业,必须按“设计”编制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规程、措施”编制好后必须经技术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查、核定签字方能上报审批。

3、《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必须上报经公司生产科室、公司领导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会审)同意方准开工,否则严格按违章论处。

4、通过公司审批同意的“规程、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由技术人员向施工连队贯彻、学习并签字。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其“规程、措施”操作。

5、项目部机关组室、连队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落实“规程”、“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盲干,要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

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制定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的目的:研究矿井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

2、安全办公会议按安全工作不同侧重分为:安全生产计划会,安全整改会,安全领导小组会,事故分析会。1)安全生产计划会每月由项目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矿的安全生产计划会由项目部领导、各队队长书记、各组组长参加,内容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本月安全生产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指令、措施。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和落实“三违”处罚。3)安全整改会,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布置安全隐患的整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法律、法规。4)事故分析会,按事故类别、伤亡、损失,由项目部领导或其他特定人员主持,工会、劳资人事、纪检、生产部门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分析事故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和研究处理意见。

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各项措施,特制定矿井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事关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设备、资源安全,是每一职工应尽的义务,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监督、跟踪由项目部安技人员、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和执行。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团支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井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查活动。查出的事故隐患责令相关存在隐患的单位按“四定原则”整改。

3、检查、抽查、巡查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各队必须按四定原则认真落实整改,不能按时整改的必须当班报项目部调度室,以便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整改。

4、自检自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又不能及时整改时,现场人员必须在采取可能的防范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只有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改完毕时才能恢复生产。

5、无故不按时整改事故隐患的将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当班处理不完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向下一班班长交接清楚,不交班的将按违章操作查处。

7、发现“三违”必须立即制止,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教育。

矿井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使安全检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查安全第一思想;查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查现场事故隐患和“三违”。

2、检查方法:季度安全大检查、旬检、抽查、巡查与自检自查相结合。(1)旬检:由项目部领导每月每旬定时组织检查,各队至少一名队干参加,安全员、技术员、调度室主任必须参加,一般为上午检查,下午布置安全隐患整改。(2)抽查:由青安岗和安全组每周组织一次不定时抽查,安全纪律检查小分队成员和青安岗员参加,查出的隐患,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各队整改。(3)巡查:项目部机关管理人员、矿领导、安全员、技术员、青安岗员、各队队干进行日常巡查,现场布置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三违”查处。(4)自检自查:由各队队干、群监网员和班组成员组织每天每班对本班作业范围随时检查,主动排除安全隐患。

(5)季度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组组织,项目部领导、机关组室人员参加,各连队组织人员配合。检查范围复盖全矿井下及地面全部单位。

入井检身制度

1、入井检身由每班安全接待站值班人员和当班行车调度员负责。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配合检身,不得阻挠、妨碍检身人员检身。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3、当班安全接待站值班人员和调度员必须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查清喝酒、带烟草、点火工具、不防爆手电、警棍、手机、易燃易爆和其他化学危险品入井情况;查清每个人安全帽、水鞋、矿灯、工作服穿戴情况。

4、出井人员拿摸公物、带易燃易爆化学品出入,必须没收。并将人员姓名、队别、班组、禁带物品报矿调度室。

5、每一检身值勤人员,要大胆工作,秉公办事,不得脱岗、漏检。脱岗漏检对检身员按“三违”论处。

出入井登记制度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是矿井质量标准化中“标准化矿灯房标准”和安全生产必须执行的制度,坚持执行好这一制度关系到矿工入井出井的安全。为加强矿灯管理,严格矿灯考勤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井口的矿灯考勤制度,要求既要有正规醒目的矿灯考勤牌板,又要有矿灯考勤薄,并要求人(姓名)、矿灯编号、矿灯牌(卡)号、矿灯在充电架上充电的位置编号以及在牌板管理上的位置编号相吻合。

2、工人交矿灯牌(或刷卡)在矿灯房领取矿灯,回到矿灯房交灯后取走灯牌(刷交灯卡)。

3、工人下班出井口应立即将矿灯交灯房充电,不准将矿灯带回家或住宿地点或作其他照明用。违者应给予处罚。

4、矿灯一律交矿灯房充电并进行矿灯考勤,不准用自制的小充电器自行充电,发现用自制的小充电器自行充电不交矿灯房考勤的,矿要进行处罚并没收其充电器。

5、在井下私自乱拆矿灯的要处罚,损坏矿灯的要赔偿。

6、建立并严格执行矿灯考勤汇报制度

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二小时,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鉴于我矿矿区管理井下生产组织的实际情况,特规定:

(1)各井下作业连队要切实加强连队、班组的考勤管理,随时掌握当班人员情况和下班出井人员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2)井口矿灯房必须随时掌握下井人员领灯及还灯情况,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二小时,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即从领灯后连续经过10小时还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项目部调度室,项目部调度室应将此情况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使项目部领导对井下的生产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如果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没有还灯的特殊情况,灯房人员及时将其人员名单、灯号书面汇报给项目部调度室,项目部调度室应立即向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

7、矿灯的使用维护要求: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点灯放电时间为11小时。所有下井人员下班出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矿灯房进行充电,同时要尽量避免点灯放电时间超过11小时以免缩短矿灯使用寿命,导致“红灯”出现和矿灯报废。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煤矿生产要“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求效益”,工程质量又是关键环节。只有抓好工程质量,方能保障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检查验收制度。

1、任何工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规定操作。并且每个班都要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

2、施工连队每天要对前一天的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必须整改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3、每月由项目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方能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及存在隐患的必须及时处理。该返工的返工,该处罚的按年头的“考核办法”处罚,使每项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

4、每月的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品,优良品不低于70%。否则对相关连队进行处罚,必须要按“质量保安全,安全求效益”进行生产。

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各工种强化安全操作,明确责任,对各作业场所进行有序管理。特制定矿井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1、特种岗位和井下采掘班组,每班必须由班长或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交接班。

2、交接班要交待清楚本班各台设备仪器运行情况,包括事故处理情况,采掘工作面各工种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特别要交清处理好的设备或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

3、现场交接班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违章操作查处。

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

为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维护保养,使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为矿井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对设备维护保养必须作到: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2、遵守交接班制度。

3、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润滑。

4、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维修工人检查处理,发生事故要保持现场,及时报告车间领导,不隐瞒事故情节。

5、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6、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7、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传动部零件等处无油污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油、铁屑、垃圾及时清扫干净。

8、按进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润滑工具齐全,油毡、油线无丢失,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9、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精心保养,不出事故和故障。

10、操作者要对所使用的设备负责,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动用别人的设备。设备的工具、附件、仪表、仪器及设备冷却,必须按仪器维护要求和规定进行。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整无缺。

1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大机小用、精机粗用,不准脚踏导轨面,不准用脚操纵手把和电器开关,设备上下不准堆放工具、工件,不准在设备运转时修理设备。

12、精心保养,及时调整好一般滑动部件的配合间隙,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及性能良好。

13、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做到班前润滑,班中班后及时清扫保持干净。

14、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设备各操作机构、限位装置。要经常检查各运动部位,润滑情况必须良好,运转情况必须正常。

15、会排除故障,设备发生一般小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故障,应积极协助专业维修人员排除。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是作业现场每一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为了规范本矿事故报告,特制定矿井事故报告制度。

1、在本项目部范围内无论发生何种事故,作业现场人员必须尽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用最快捷的方式向调度室汇报。

2、事故报告程序:现场人员——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项目部领导——救护队。

3、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事故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还要报清楚报告人姓名、位置、联系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4、事故报告不得瞒报、慌报或假报,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分析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手段之一,为了使广大职工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特制定矿井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在本项目部范围内凡发生二类以上(包括二类)机电运输事故,轻伤(包括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组织事故分析会。

2、轻伤事故分析会由各队队长或项目部领导主持,安全员、技术员、事故班组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由项目组织或由项目部配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

3、事故分析要分析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别、经过、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4、项目部事故分析后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上级处理部门。

5、事故分析情况要在相关会上通报,把事故经过、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通报给职工。

6、凡瞒报、不分析事故、不报事故分析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惩处。

班前会议制度

1、每班开工前,各班班长(或值班队长)必须组织召开班前会,未参加班前会者不得参与当班作业。

2、班前会必须在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班前会的内容必须围绕当班施工地点状况,讲清楚施工要领,各工种注意事项,特殊环节应注意的问题,以及上一班遗留的问题,对每一个职工交代清楚。

3、召开班前会前,班长及安全网员必须巡视施工范围里的安全情况,然后把存在的问题向班组做统一布置。

4、班前会上,必须明确责任,职责落实到人、到岗位,每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精心施工,严格操作。

5、因班长有事不能参与施工作业时,班前会由代班长或安全网员组织召开,无故不召开班前会的班组,不得进行当班作业,并按违反劳动纪律给予处罚。

井巷维修管理制度

井巷维修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能否正常运转,因此必须搞好井巷维修工作。根据各类巷道的服务和使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井巷维修实行阶段性移交管理,掘进队所掘巷道,在未形成全负压通风前由所施工连队负责维修管理;形成全负压通风后,移交通风维修队进行日常的维修管理;采煤工作面投产后,各工作面的机巷、运输巷、回风巷由采煤队负责维修管理。

二、各队所维修的巷道,必须严格按照采掘工程质量的实施细则进行施工管理,并且能满足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安全要求。

三、支护方式应根据服务年限及顶板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支护。

1、对于顶板完整的巷道采用锚杆进行支护。

2、对开顶板破碎的井巷采用棚式支护。

3、对于失修严重、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巷道使用打顶柱、打横撑进行支撑。

4、对于顶板很破碎、服务时间短,采用环形支架及架设地梁等强行支护形式进行支护。

5、当井巷失修严重,服务时间长的开拓巷道采用砌碹支护。

6、当井巷冒顶过高,架棚、砌碹后顶上采用木垛接顶,以防顶板再次垮落。

四、井巷维修采取以下措施:

1、维修前要先检查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在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才能进行维修。

2、修复时,应先把退路的积水、淤泥杂物等清理干净,保持退路畅通,更换下的旧料、煤矸要及时运走。

3、更换支架应对支架附近进行加固,管理好两帮及顶板,以加强其支撑力和稳固性,然后拆除坏棚,更换新棚,且把顶、帮背严实。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修复巷道必须由外向内进行施工,倾斜巷道应由上到下进行维修以防矸石、物料滚落伤人,如施工巷道坡度过大应增设拉杆、斜撑,加深柱腿窝深度。

6、新架设支架应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支架腰、帮、顶、肩窝要严实有力。

7、处理垮冒顶维修工作时,应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预兆应立即撤人,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维修。

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

1、凡矿井班队长、安全员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跟班指挥制度,在有危及安全的特殊情况下,项目部领导、技术员也必须跟班值班,督促解决安全问题。

2、管理人员跟班指挥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质量负直接责任。

3、管理人员跟班指挥生产时,必须协助当班班长搞好本班的各项工作,对当班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亲自指挥处理。

4、管理人员跟班指挥时,必须巡视整个工作范围的安全情况,发现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好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三大规程,确保身边无“三违”、无事故、无安全隐患,狠反“三违”,督促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章操作。

6、做好管理人员跟班现场交接班工作,对当班存在的问题,需移交下一班处理时,必须现场交代清楚,并作好当班安全生产及交接班的详细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为了使特种作业人员规范操作,监督检查有序进行,特制定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1、我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全格证者担任,在工作中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要身体健康,无不适应特种作业的疾病或传染病,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章操作,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禁止违章操作。

4、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应尽检查义务,在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中,特种作业是否按章操作应作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出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必须及时查处,不得姑息迁就。

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不参加复训或复训不合格者要取消特种作业资格。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多次违章(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必须取消特种作业资格,吊销有关证照。

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矿井重要设施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命脉,为了加强我矿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更好的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1、项目部重要设施有:抽风机、压风机、副井绞车、坑木场、工业广场、机电车间、配电室、办公大楼、矿灯房、锅炉房、炸药库、仓库、水处理厂、变电站等。

2、项目部重要设施操作和看守人员对所操作或看守的重要设施负保卫责任,维护其安全运转是操作者和看守者应尽的义务。

3、重要设施必须有人员24小时值班保卫。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发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重要设施要配齐安全保护,消防、防雷、防盗设施,值班保卫人员要随时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重要设施保卫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岗位火灾危险;懂岗位防火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敢于牺牲自己同破坏人员作斗争。

6、保卫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要追究保卫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炮三检”制度

为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矿井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后矿安字〔05〕3号文》的通知精神和《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的规定,特制定下列“一炮三检”制度。

1、作业地点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爆破作业必须在打眼前、装药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共同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担任,并持证上岗。“一炮三检”及放炮工作面由班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全员放炮必须严格按其操作规程操作。

5、每次检查的有害气体浓度详细记录在“”一炮三检”记录薄上,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6、瓦检仪由使用连队自已保管、使用,仪器的效验由井口统一送检,严禁擅自拆卸。

7、8、瓦检仪的药粉必须要注意更换,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第6篇

(2)市场领导层、各部门、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要与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要符合市场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考核。

(4)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回顾纠正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和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市场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市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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