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范文

2024-06-04

法律与生活范文(精选6篇)

法律与生活 第1篇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 与 生活》

系别:汽车工程系

班级:820115

学号:82011524

姓名:李延帮

指导老师:孙由体

日期:2012-12-

1《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通过一学期课程中学习,我收获很多,感受很多。下面是我对此课程的回顾与总结。

片段一:法治的力量 第一次上课,孙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2011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是打拐英雄陈士渠,他一心只愿天下无拐!陈士渠透露,在4月13日公安部召开深化打拐行动专项会议后,目前全国公安打拐已经进入新的阶段。6月1日,公安部建立来历不明儿童失踪查找机制,凡是儿童失踪案件公安部门都要查找,疑似来历不明儿童都要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009年4月,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公安部方面称,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陈士渠称,从2009年4月到现在,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陈士渠介绍,在接到孩子失踪报案后,公安部门会把孩子失踪的父母的DNA资料全部采血入库,同时警方也会把来历不明儿童的DNA也采血入库。在DNA库中,专业的软件会自动比对,如果有父母和来历不明儿童的DNA吻合,软件会自动提示。对于比对成功的父母和孩子,公安部会对其进行复核,完全确认后会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

在送还程序上,陈士渠表示,对于超过16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安部门会尊重本人意见,由孩子自己选择是否回到亲生父母身边。16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尊重亲生父母意见,具体还要和孩子、养父母协商。他的影响甚远,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从他的故事中让我明白:没有法律,没有规矩,世界就乱套了,有了规定有了法律,大家都遵守,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法律才能正真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学会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片段二:婚姻法

首先老师通过关于于长青案例的视频,让我们初步了解婚姻法。我对于长青的案件有很深的印象。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案件中的于长青和郭晓欣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有同居的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的这些 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于长青又并没有与自己的法定妻子离婚,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对于于长青和郭晓欣订立的那份协议的效力问题,我认为他是没有效 力的,虽然他们订立的协议虽然是一份赠与合同但是仔细看来这份合 同是不生效的,因为赠与合同当事人赠与的东西必须是赠与人的个人 财产,然而在本案中于长青协议中要赠与郭晓欣的这栋别墅应该是属 于于长青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于长青没有权利在妻子没有同意的情 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所以于长青与郭晓欣的那份赠与 别墅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于长青与其妻子写的那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既 没有法律效力,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表现的很幼稚,完全是夫妻之间 一种相互安慰的协议,双方都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的建立 完全是出于夫妻情感的因素,所以这份“协议”没有事实上的法律效 力,所以于长青说其如果有保证书里的出轨行为就放弃一切财产的保 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接下来应该解决的就是郭晓欣母子的问题,虽然郭晓欣的行为 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小宝”毕竟是于长青的亲生的儿子,在法律上 这个孩子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并且从案件各个当事人的情况来考虑,郭晓欣的压力是最大的,面临着自己的生存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所以我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应该充分考虑郭晓欣的情况,面对两个 无效的合同,法院应该从财产的继承方面入手,虽然于长青的妻子拥 有优先的继承权,但是考虑到郭晓欣母子的现实情况,法院应该按照 合适的比例将于长青的部分财产(实际上应该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其儿子“小宝”来继承。从他的案件中我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道德,严于律己,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片段三:法眼看酒驾

自从醉驾入刑法律生效时间2011年5月以来,酒后驾驶得到明显的改善。老师首先放一系列的视频关于饮酒驾驶的案例。其中高晓松醉酒驾驶一案,我有很深的感悟,他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2011年5月9日晚,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例分析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

(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

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律与生活课程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里,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知识,领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学习法律课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

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学好法律,我们将受益一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法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明白:我相信智慧,相信知识,但我更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法律与生活 第2篇

课程回顾之一《被告山杠爷》

课程回顾之二 高晓松被判刑:酒驾者能否放下酒杯 课程回顾之三 《大学生犯罪》 课程回顾之四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 课程回顾之五 学习总结与感想

上课时间: 院系: 学号: 姓名:

课程回顾一

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比较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但是山杠爷惩治违规村民所采取的措施则是非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并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这些被山杠爷处理过的人不仅不记恨他,反而对他感激不尽,都说山杠爷是为了自己好,为了堆堆坪好。只有好逸恶劳的二利在幸灾乐祸。山杠爷不管人们说什么,他依然故我地为村里的事忙碌。苏琴心里明白:山杠爷大公无私是无可争议的;但毕竟法律是无情的。她百感交集,不得不告诉山杠爷,他触犯了法律。山杠爷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要去服刑。临走前,他到学校安排好学生过冬的事,又安排了家中的事,夜晚,他又开支部会交待了党支部的工作。„„山杠爷被带上了手铐,衣着整洁地走出祠堂。所有堆堆坪的人都来为他送行。在一声声“杠爷!”的呼喊声中,人们呼啦一下全跪下了。山杠爷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人是社会性动物,这我们都承认,其中,法律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打击不法分子的依据。但是,看了这部影片之后,我想到了马克思的一个观点——“异化”。我觉得,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却不能很好地维护我们的利益,也不能很好地打击不法分子。我们将法律看作是金科玉律,不能越雷池半步,即使是人情,人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也畏首畏尾地,生怕触犯了法律。至少在某些方面,我们已经被法律所控制着,没有人内心的自由,成为法律的奴隶。就像这部影片中的山杠爷,在原本那种以道德,以人情为法的宗法社会中是一位成功的,为人们着想的领导,但是现在却成为了损害人们权益的有罪之人。调查员完全是按照文本上的法律条例和知识来解决这件事情,宗法社会中的人情和道德被还不是很完善的法律掩埋了,发不出声音。写到这,我想澄清的是,我的这些观点并不代表我是赞同回到那种小国寡民的社会,完全依靠暴力甚至是蛮力或者是依靠道德力量来治理的社会中,但是我们应该是努力探索到一条法律和人情道德能和谐相处的道路,最终做到“法也容情”,若这样,那么影片中的山杠爷就不会被带有。其实警车带走的不仅仅是山杠爷,而且带走了村子的象征和支撑。

课程回顾二

2011年5月9日22时50分,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东城区驾车与前车追尾高晓松酒驾被拘,造成四车连撞,4人轻伤。因涉嫌酒后驾车,高晓松已被警方带走。继去年5月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案发后,又来一起明星酒驾事件。王志文被上海警方在例行盘查中验定为酒驾,尽管王志文只是在警方例行盘查中被查出酒驾,且尚未达到醉驾标准,但他的不少“粉丝”表示惊讶和惋惜。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明星频触法规条例红线的事近年来屡有曝光。王志文和高晓松酒驾事件,反映了时下名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越是社会影响力大的明星,越是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违规明星若能知错就改,担当起交通法规

的义务宣传员,也是一个补救的办法。从高晓松和王志文的社会影响力来讲,我们可以通过道德去谴责,对于公众人物来说,还有什么比失去社会的公信力和良好的形象更重要的。我们广大的粉丝可以通过受众机制去给予惩罚,从而使其得到教训。

“明星只有带头遵纪守法,传播健康正面的形象,才会获得公众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尊重。”

课程回顾三

案件一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一辆黑色轿车从学校南门驶入(据警方称,当时车内有两人,包括肇事司机和他的朋友)。校门口的保安称,轿车进校门的时候车速并不快,但进校约一百米后突然加速,在经过坤舆湖边易百超市门口时,将两名女生撞飞(之前曾有人大面积宣扬两位女生在玩滑轮,其实穿滑轮鞋的女生只有一位,在学滑轮;另一女生穿平底鞋。被急救人穿的就是平底鞋)。肇事者在撞人后没停下来,而是开向馨雅楼接女朋友。接到人后,竟扬长而去,在校门口被拦截。令人震惊的是,肇事者在被拦截后态度嚣张,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据了解,被撞的两名女生都是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大一新生,分别为陈某和张某。17日下午5时许,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张某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在此事件前,我们也曾在网上看到过类似事情,由此而知,此类事件并不仅仅是个案,那些被发现的和没发现的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司机对发生此类事故的选择是惊人的相似。若非他本身就是一个禽兽的话,那么肯定有什么让他害怕的后果。但他竟然撞死人后,去女生宿舍楼接女友,被拦后叫嚣“我爸是李刚”。真是猖狂之极!如果非要给他定义成泯灭人性的话,这其实是不过分的。肇事者为何如此狠心的将生命视之儿戏?如果法律对于一旦发现肇事车主对于见死不救,甚至还蓄意致人死命的行为惩罚等同于蓄意杀人来处理的话,我想这种行为会少的多,如果法律对待事故发生后,对撞残事件所要求的赔偿,一方面能为受害人有个交代,一方面也考虑下肇事人的实际情况的话,会让各种的司机理性对待自己所制造的事情的后果的。

案件二—药家鑫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驾驶自己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药家鑫情急之下的灭口之举,如此作为我想并不是特例,可恨,就如同一个小偷被当事人发现后,恐其将事情败露,而犯下更大的错。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我想人 人都不会认为自己会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来,但是一个人道德教育的是非高低也正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体现出来

的。现在学生学习的主要目的被金钱地位模糊化,当自身利益受威胁的时候,不计后果的采取如此野兽派作风,最后后悔莫及。身边越来越少的人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所以药家鑫在肇事之后,为摆脱赔偿以 及名声受损后果,残忍的杀害受害者企图掩盖事实的真相。可是显然事后他知道自己错了,在极其恐慌的情况下又无意撞伤了其他人。但是对于一个已经知错的人,过多的指责也是无用的,反而会伤害他那些无辜的亲人,而且我们的谴责并不能改变什么。所以就适可而止吧,道貌岸然的我们只能伤害更多的人。我认为,他被捕后所说的那句话:“怕撞到农村人,特别难缠”,已经体现了他的深层动机,及性格的不健全。这句话包含了他对失去自己现在地位的恐惧,应对突发事件的盲目性,以及不敢面对现实的逃避心理,我认为而大家所忽视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因素是像他一样的,很多人存在的,对农村人的根深蒂固的严重的歧视心理。这是由于长期存在的心理偏见,才导致他在无法自控时,在错误的价值道德观前选择了,结束那些再他的道德观里低贱的生命,以达到结束他极力想逃避现实的目的。还有其强烈的虚荣心,包括与优秀学生的强烈自负心理。还有就是对方是个弱势的女性。其次,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制教育的失败,因为药家鑫在当情绪爆发时,其不够强大的法律意识完全无法阻止其心理缺陷所产生的疯狂念头及疯狂行为。

我们站在这件事的面前并不能视而不见,或者说置之不理。因为事件的背后更有着糜臭的社会风气,不健全的法制,可畏的人言在作祟,仿佛置身事外的我们也脱离不了干系,所以在指责别人之前,请好好反省自己是否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小学时的那句话:“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不应随着我们学识的增长而不屑的抛之脑后。

课程回顾四

影片《肖申克的救赎》是本学期我们的法律与生活最后一课,虽然我不是第一次看这部影片,但是每一次观看都能给我带来一样震撼的情感冲击。这部影片中包含的深刻而强烈的哲学思想或许不能完全领会但依然带给我巨大的收获,简单的概括一下本影片讲述的一个大银行副安迪被冤枉的指控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妻子的情人。入狱后他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典狱长洗钱逃税,并以此改善了啦自己在狱中的恶劣状况。期间用自己的才学帮助狱中许多牢犯,带给他们希望,之后得知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却不能伸冤时,利用十几年挖出的地道成功越狱的故事。这个故事似乎不是多么的曲折离奇,但却能带给我们如此的情感体验。我想是在于导演对其主题思想多方位的深刻的表达——自由、希望、与坚持。

《肖申克的救赎》中的自由是一种普通而难得的存在。一些我们平时完全忽略的状况但是在你入狱后这却显的无比珍贵。比如影片中瑞德在修葺屋顶时的自述:“我们喝着杜弗伦给我们争取的啤酒,杜弗伦独自坐在阴凉处奇异的笑着,你可以说他想讨好典狱长,博取狱又的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阳光撒在肩上,突然感觉仿佛是在修葺自家的屋顶,仿佛我们都是自由人。”

我们理解了安迪那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和对希望的而坚持的时候。我们就能明白他对自己的救赎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的。那是一种对人身也是对人心的救赎。不仅是对他自己也同时改变着他身边的人,使他们怀有希望感受自由。背负着杀人罪名入狱的安迪,虽然过着凄惨无比的生活,其中不乏被同性恋犯人轮奸,被其他犯人殴打及看守对他的辱骂,但他都坚强的挺过来了,因为他知

道自己是被冤枉的,所以他一直没放弃过自己会离开这个地方的信念。无奈的安迪从曾经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变得有些许的邪恶,但他从来没忘记过自己是谁,他依然怀念监狱外自由的生活,他甚至规划好了,当他走出监狱后如此渡过自己余生的美好场景。在这20年的时间里,他不仅利用自己的知识为监狱长洗黑钱,为自己寻求安全的庇护,同时他也以自己的知识为自己赢取了逃生的希望,他瞒骗住了所有的人,终于成功挖掘了一个足以让他逃生的大洞。但这个洞却曾经让他的朋友认为需要600年才能完成。我们不得不思考,毅力是什么?毅力就是一个足以让人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会坚定不移去完成的信念。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会在艰难的环境里,永不停止的学习、永不放弃好好生活下去的信念和充实自己灵魂的机会,所以他安迪会利用自己在别人眼里毫无用处的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扩建监狱的图书馆、为犯人们播放美妙的音乐,研究地质学最终为自己赢得争取自由的机会。这就是坚持的力量。

课程回顾之五

本学期我选修了《法律与生活》这门课程,虽然以前在高中的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有所了解,但还只是很表面的,通过这学期的上课,老师的讲解和自己上网所学,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联系到自己生活的当前的这个社会,我感觉在法制建设方面,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和放了有关法律的电影,使我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做为新一代的大学生,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了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学习法律基础对大学生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第一,学法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大学生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二,学法律有利于大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大学生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遇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法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生活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从这些我认为学习法律确实受益菲浅,虽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是我还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为进入社会打好坚实的基础,使我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最后感谢老师这一年的教导。

课程回顾之五 学习总结与感想

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关于这门课,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

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自党的十五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法律保护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维护着我们的秩序,然而很多人觉得法律是“冰冷”的,因为它是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给人以“无情”的感觉。其实不然。法律来源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从道德的角度规定了法律的宽度和力度。法律对社会大众当然是有情的,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人的无情是必要的。如果法律不是对社会大众有情,政权就要崩溃,因为,没有大众的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根本不可能生存。所谓的法律无情还有一个误会是:刑事和行政法律(公法)在实施和应用的时候无情,而不是法律无情.而民商事法律(私法)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施和应用的时候不仅不是无情还是有情。还有一个误会是:法律的实施对冤假错案的当事人也是无情的,但是同上.那是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错位,而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法律不是为了冤枉人而制定的,冤枉人的不是法律,而是执行法律的那些人

所以说,法律其实是有情的,但是对于违法犯罪的人是无情的。法律的双重功能决定了法律的性质,一个功能是保护大众(不仅指民事法律中对被侵权违约的大众的公力救济,还指刑事行政法律中对被害人的公力救济)。另一个功能是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人(不仅指刑事行政法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人,还指民事法律中的恶意行为人)。

作为大学生要懂法守法。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就这样并不足够,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要力量,还要弘扬守法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也许我们并不是足够的成熟,也正因如此,我们需要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学习他。有关法律的事件每天都大量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的学习需要点滴的积累,故在平时的生活中,要以一种严谨、细致和敏锐的心去关注真实生活中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把自己的法律知识应用于生活的好方法。

我们在生活中大概会遇到五方面的法律常识:(1)民事权利与义务: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2)信守合同与违约:合同是当事人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

法律与生活 第3篇

1. 一堂公开课的感悟。

不久前,我在区内一所初中上了一堂教学公开课,题目是《以法律为准绳》。新课导入时我选用了根据“毒奶粉”事件自己编写的一个小短剧《一对夫妻的对白》,由学生当堂模仿表演,极大地激发并吸引了学生学习参与的兴趣;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采用了大家熟知的中央电视台“小崔说事”的方式,整堂课师生之间对话充分,流程轻松自然;在教学过程中为达到教学目标,呈现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情境供学生学习,材料真实。最后的结果是这堂课受到了七个评委的高度肯定,一致认为这堂课的成功之处在于教师很好地贯彻了生活化教学的理念。

2. 新课改的目标要求。

基础新课程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改变课程内容繁难片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和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因此,在新的课改形势下,在中考历史与社会试卷上关于生活化的试题比比皆是且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在日常的课堂教育教学中采用生活化教学也日益成为教学的常态,回归生活、回归社会,是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心理诉求。这就意味着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在于培养会在生活世界中生存的人,即会做事,会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人。这意味着学校、社会与教师都需要树立生活化教学的理念。

3. 生活教育理论的启示。

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明确指出:“教育是生活的需要。”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也说:“学校是小社会,社会是大学校”,“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这些理论为我们阐明了生活与教育的关系:教育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生活即教育。也正是这些生活教育理论,给新课改中的教师以启示,也给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

基于上述认识,我以施教的《以法律为准绳》为例,对历史与社会课堂生活化的教学策略进行探索实践。

二、历史与社会课生活化教学的策略实施

1.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新课导入生活化。

前苏联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依赖于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生获得知识、开阔视野的重要动力。浓厚的学习兴趣可以使学生的各种感官处于最活跃状态,接收知识信息收到最佳效果;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自觉地集中注意力,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学习之中去。所以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

因此,在施教《以法律为准绳》一课时,我在上课开始后首先让学生表演了一个我自编的短剧《一对夫妻的对白》,这个短剧的内容以家喻户晓的“毒奶粉”事件为背景,短剧具体内容如下:

妻子:孩子他爹,咱家的牛奶你卖了没有?

丈夫:没有!

妻子:那为啥哩?

丈夫:奶粉厂的人说啦,咱家的牛奶别的都好,就是蛋白质含量不够。

妻子:咦,你个死脑筋!你都没听说,往牛奶里加点东西,那蛋白质的含量立马升高。

丈夫:那是啥东西呀,我怎不知道哩?

妻子:哎哟,你知道个啥,你知道吃饱了不饥,加三聚氰胺呐!现在地球人都知道!

课堂上由学生模仿夫妻双方的声音进行表演,其他学生和评委教师在下面欣赏,课堂气氛马上就变得轻松活跃起来,一下子拉近了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欣赏完短剧之后,我随即提出问题,请学生思考:(1)这一短剧反映了当前社会的哪一个热点问题?(2)“毒奶粉”事件的当事人受到了什么处罚?为什么?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学生带着浓浓的学习兴趣与我一同进入新课教学活动。

实践证明:生活化的教学导入不但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可以消除学生课前紧张、恐惧的学习心理,为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2. 创造一个民主、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生活化。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里,在平等、友爱的师生关系中,学生的情绪容易受到感染,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让学生自主参与课堂教学,自主大胆地进行探索。此时学生思想开放、思维活跃,容易产生联想,产生灵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容易获得创造性的思维成果。要达到上述目的,给学生创造一个民主、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教师所采取的具体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尤为重要。

在学生表演完短剧导入新课内容后,接下来的事情是如何组织下面的教学。我采用了众所周知的中央电视台“小崔说事”的教学组织形式,给自己的课堂取名为“凌老师说事———以法律为准绳”。在板书了课题之后,师生之间开始以聊家常的形式展开教学活动,围绕在现实生活中毒奶粉事件的当事人为什么被刑拘展开交流探讨。现截取课堂上师生对话的一个片段内容佐证如下:

教师:刚才的短剧反映了当前社会的哪一热点问题?

学生:三鹿奶粉事件。

教师:“毒奶粉”事件的当事人受到了什么处罚?

学生:被刑事拘留。

教师:他们为什么被刑事拘留了呢?

学生:因为他们违法犯罪了。

教师:你还知道当前社会上哪些因为违法犯罪被处罚的人和事件呢?

学生:陈良宇违法犯罪事件、刘志华违法犯罪事件等。

教师:上至一些高级官员,下至一些普通的公民,只要违法犯罪都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这能说明什么呢?

学生:这能说明法不可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师生对话交流的过程中,我不时穿插讲述一些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学生未曾了解的案例加以补充说明,让学生从内心真正体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可违的特征。与此同时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体验生活,我还组织几名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有的扮演记者,有的扮演受害人,通过对话表演亲身体会对毒奶粉事件的感受。在生活化的情境中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严会导致什么后果,从而加深了对“法律是准绳”的认识,任何人不得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整堂课师生始终在一种民主、宽松、和谐的教学环境中进行。

教学实践表明: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差异特征采用生活化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不但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深受学生的喜爱,而且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3. 创设生活化的学习情境,使课堂贴近生活———教学情境设置生活化。

法国教育家卢梭认为:教育应让学生从各种活动中、从生活中进行学习,通过与生活实际相联系,获得直接经验,主动进行学习,反对让学生被动地接受说教,或单纯地从书本上进行学习。他认为,教师的职责不在于教给学生各种知识和灌输各种观念,而是在于引导学生直接从外界事物和周围事物环境中进行学习,同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从而使他们获得有用的知识。因此,在教学中要注意创设生活化的情境,在生活化的教学情境中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课堂教学进行到对学生的认知进行检验的时候,我以自己买房时经历的真实事例为情境材料,在课堂上展示,并和学生一起交流探讨。这时的课堂情境教学展示更加接近现实生活,使学生有身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之感。

当时我向学生投影了如下情境材料:

“凌老师于2005年底购买了杭州明华公司的期房一套,在公司的楼书中对于“社区配套/物业管理”一栏是这样写的:“完善的功能设施:中心会馆、幼儿园、商业网点、24小时热电厂供热、卫星电视、宽带网、电子对讲防盗门。”

但事实情况是,在我及其他业主收房的时候却发现,其承诺的热电厂供热、卫星电视根本没有。”

在投影了上述材料后,我与学生进行了如下的对话交流:

教师:开发商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学生:不对。因为他们违反了楼书的约定,是违法行为。

教师:嗯,你的判断是准确的。假如你是当时的老师,你会怎么办?

学生:与开发商协商,请求其遵守约定。如果不成功,请求法律帮助。

教师:很好!但是,同学们想知道当时一些业主的行为表现吗?

学生:想!(异口同声)

当课堂教学进行到这里时,我又继续投影了如下情境材料:面对开发商的行为,业主们提出了下面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是既然开发商已经违约,那么我们也不和他们讲道理,干脆把开发商的售楼处砸了,由业主们接管售楼处。

二是应该先同开发商协商,如果不成功,再寻求别的办法。

三是开发商实力强大,我们斗不过他们,吃点小亏也无所谓。

你们认为哪些业主的做法合适,哪些不合适,为什么?

投影完材料和问题后,学生的思维和兴趣再次被调动起来,课堂又在生活化的情境中进行。

教学实践证明:教师在课堂上呈现的情境材料越真实,越生活化,就越能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也越能增强历史与社会教学的信度,学生参与学习的兴趣越高涨。在本课时教学中,我把真实经历作为教学情境展示给学生,起到了现身说法的作用。情境的设置达到了生活化的要求,教学效果就明显地体现了出来。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教师创设情境所选用的材料必须是与课堂教学内容有着内在联系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真实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材料。

4. 运用生活化的活动,内化学生行为———教学活动生活化。

历史于社会新课程基于生活,基于情境,基于问题,适宜开展活动学习。美国教育教学中流行这样一句话:我听了,我忘了;我看了,我知道了;我做了,我懂了。这句话很明白地告诉我们:作为历史与社会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学生,不能让学生成为听众,应组织他们多看、多做,多参与合适的活动,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使历史与社会教学过程成为学生反复亲历体验的过程。

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活用教材,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在教学《以法律为准绳》一课时,我以学生为本,以有利于学生发展为宗旨,在教学过程中安排了多个体验性的生活化活动,比如在课堂导入时,让学生扮演奶农夫妻,进行情景剧的表演;在其后投影了房地产楼书的情境材料后,让学生模拟法官,进行法庭审判的体验活动,等等。

在这样的活动中,学生的认知有展现的过程,情感有渲染的过程,行为实践有亲自体验的过程。这些过程都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学生通过自己活动获得的感受是有血有肉的,是自己总结出来的认识,特别可信。如果教师只是照本宣科,学生分析课文得出要点,能把它记住就不错了,两者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事实证明,学生可以在生活化的活动中得到体验,在活动的体验中达到明理的目的。

此外在教学中,教师还应该鼓励学生走出课堂,走向校园、走向家庭、走向社会,进行更真实的生活化体验活动。以教学《以法律为准绳》一课时为例,在课时即将要结束时,我给学生布置课后实践作业,请学生在课后以调查访问的形式对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例进行调查,并围绕“以法律为准绳”写一篇调查小结。这样布置作业,既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又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了体验和感悟,在体验感悟中又发展了新的情感、能力和觉悟。

现实生活是动态的,复杂多变的,往往不能简单套用书上的事例来解决现实问题,所以只停留在分析别人的水平上是不够的。教师须让学生用心去经历,用心去体验,体验生活的酸甜苦辣,体验人生的美好艰辛,体验他人的奋斗与幸福……从而真正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丰富他们的情感世界,在生活中真正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善恶观念。我们的教学必须向生活开放,向现实开放,让学生到生活中实践历史与社会课上的认识。

总之,历史与社会课教学生活化,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教师应关注学生切身的生活体验,与学生展开面对面的对话,使学生不停地在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中体验、感悟、成长。实施生活化的教学策略,使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这样一方面能拓展学习的时空,另一方面能把学习生活置于社会生活的大背景下,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与社会、自然相融,使他们在学习中生活,在生活中学习,成为真正的社会人。

三、教学实践后的反思

1. 历史与社会课教学生活化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认知发展。

人的发展是理性认识不断深化和感性认识不断丰富的过程。历史与社会课程中的理性知识即课本理论知识是学生的间接经验,这种间接经验的正确性、深刻性,以及存在价值,只有在学生的自我生活实践中真正转化为直接感受时,学生才能深刻认识,真正接受,从而促进学生对理性知识的巩固和理解。同时,从人的认识规律和认知特点来看,感性认识又是理性认识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运用生活化的教学可以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掌握丰富的感性材料,形成直接经验,再通过教学过程加以归纳和升华,形成理性知识,从而不断促进学生认知的发展。

2. 历史与社会教学生活化有效地改变了过分注重课本知识的现状,加强了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经验以及现代社会的联系。

实施这种教学方法,既培养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交往谈吐能力等,又对学生有效地进行了生活化教育,加强了学生的认知与实际生活的结合。正如前面曾经提到的,在施教《以法律为准绳》前,我让学生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深入到家庭、工厂和社区采访和搜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违法犯罪事例,让学生置身于社会大“情境”中,有效克服以前教学局限于课堂的单一做法。

3. 历史与社会课教学生活化有利于满足学生生活的需要。

历史与社会课教学的落脚点,就是让每个学生通过学习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适应社会,并学会过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然而由于受社会竞争和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有些家长让孩子到学校读书只强调学习成绩,考高分和进重点中学是一些家长、学生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追求目标,“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现象比较普遍。历史与社会课只有回归生活,让学生体验生活,学生才能真正掌握生活的技能,才能真正学会在社会中生活,为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 (二) 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5, 第一版.

[2]胡晓风, 金成林著.陶行知文集.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5-5-1版.

法律与生活 第4篇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 走心 生活

一、把握教材,引导学生走进生活

学生的世界是精彩的,也是纯真的。然而,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现一些和书本上或与教师所讲的相矛盾的现象、事件,产生许多困惑。在认识这些生活问题的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态度等,走进学生的世界,这是老师应该做的事情。

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我们要特别关注中职学生正在进行中的现实生活,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如教学《感受道德之美》,在“走近道德”环节,可让学生在校园里观察:学生穿着大方简朴;教室整洁干净废纸杂物都放在专门的箱子里;校园里来往的学生很多,但却很安静没有喧闹声;食堂里看不到剩饭剩菜;学生在校园里遇到熟悉或不熟悉的老师都会主动问好……组织学生思考进行小组讨论,通过学生收集资料,帮助课本理论联系实际,使知识变得直观易懂,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组内讨论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学生思考、探索,吸引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组间交流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在竞争中发现他人、反思自己。引出道德就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中,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中,同时导入道德的含义以及道德包含的内容。

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在立足课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模拟情境”生活,让道德从社会生活中来,又回到社会生活中去,努力使课程生活化,从而拓展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空间。

二、拓宽教材,引领学生感悟生活

真理是在实践中才能体验其价值的,学生道德观念在生活中才能得到广泛的认同。我在上《增强规则意识》这一课时,先安排学生看一组图片,然后做一个课堂小调查,我提出疑问:“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吗?如果你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你会怎么办?通过调查学生每人心中都有了自己的行为标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上学了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排队时不拥挤,给老弱病残的人让座,家庭成员之间相亲相爱。可在现实社会中经常遇到一些人依仗身强力壮横行霸道、欺凌弱小,对老弱病残的人是视而不见。我们要正视这种社会现实,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是非观念,按自己的是非观念去实践一下,你有何感受?人们对你有何评价?学生就有可能从人们积极的评价中,自己的情感体验中获得的知识,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建构起自己的内心道德标准。

教师的创造才能、主导作用,正是在处理这些活的情境中得到发挥,这些活的情境向教师的智慧与能力提出一系列的挑战:当学生精神不振时,你能否使他们振作?当学生过度兴奋时,你能否使他们归于平静?当学生茫无头绪时,你能否给以启迪?当学生没有信心时,你能否唤起他的力量?你能否从学生的眼睛里读出愿望?你能否听出学生回答中的创造?你能否觉察出学生细微的进步和变化?你能否让学生自己明白错误?你能否用不同的语言方式让学生感受关注?你能否使学生觉得你的精神脉搏与他们一起欢跳?你能否让学生的争论擦出思维的火花?你能否使学生在课堂上学会合作,感受和谐的欢愉、发现的惊喜?

三、超越教材,丰富学生的认知环境

1.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整合。如在讲《公正处理民事关系》内容时,让学生利用互联网的资源库内查询,以对该节内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实施中发现,学生对这种知识拓展的方式非常乐于接受。

2.头脑要有风暴。头脑风暴法是指教师提出某些社会现象或问题,要求学生尽量提出不同的想法,通过随心所欲的联想,学生可以在轻松而有目的的气氛中理解和吸收知识,也是一种拓展思维的好方法。比如《依法进行生产经营》这一课中在“如何产生好的企业想法”的授课过程中,我们针对“北京存在的流浪猫现象”,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看见流浪猫,你想到了什么?”让学生展开想象,自由发挥,最终引出建立一个宠物养老院的商业想法,因为如果存在这样的养老院,宠物的主人可能花一点钱把他们送到宠物养老院,而不是遗弃他们。从而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想象,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中职学生的德育教学是国家培养综合素质人才的必修课,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方式,重点在于学习者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生活让空洞的德育学习形象化、生动化,以达到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鲍里奇.有效教学方法[M].江苏教育出版社.

法律与生活论文 第5篇

2012-11-17

金融学院 保险系 20110070 孙飞洋

主要内容:本案主要讲的是丈夫梁子军为骗取巨额保费密谋指使他人杀死妻子张姝妮的泯灭人性的案件。湖北省咸丰县人梁子军到公安局报案称其家中被盗,警方在其家中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盗窃案的背后还隐藏着杀人案,梁妻张姝妮死于家中的衣橱,警方初步判断死者是被外力作用头部致昏,勒颈窒息死亡的。警方开始认为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后由于案发现场的故意的伪装,而转向其他方面的思考,警方现场勘查,场外调查同时进行,先是怀疑梁与张的熟人到各自的前任,也曾怀疑过梁子军本人,不过因梁有不在场的证据而打消了警方的念头。最后通过案发现场被撕毁的梁与妻结婚时的人情簿而迅速找到并确认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陆富山,也就是梁子军雇佣的杀人凶手,在铁证面前杀人凶手陆富山最终供认不讳,承认梁子军雇其杀妻的事实。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大家都无法想象梁子军竟然密谋杀害自己的妻子只为骗取一百多万的保费,这简直是人性的泯灭。2011年9月23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子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陆富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2年9月梁子军被执行死刑。

法律问题:

1、梁子军为妻子张姝妮购买多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金额巨大是否属于合法行为?

2、梁子军雇佣陆富山杀死自己妻子,陆富山作为杀人凶手而梁子军作为指使人谁的罪行更重?

问题分析:

1、梁子军为妻子购买多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不合法行为,根据我国保险相关法律的规定,为防止投保过程中发生道德风险,特别是对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有特别的限制,更不会允许这样的多次重复金额巨大的投保,这样的投保也是无效的。

2、梁子军的罪行更重,梁子军指使陆富山杀死自己妻子,是主谋,虽然他并没有直接杀死妻子陆富山,但是根据我们刑法相关规定,主谋应负主要责任,所以此案判决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梁的罪行比陆更重。

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第6篇

我一直就特别喜欢法律的那种魅力,小时候经常看《今日说法》,因此撒贝宁老师一直是我的偶像。但是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小时候只是看电视的情节,也不明白到底是根据什么判决的,总是感性的判断是非,对法律了解甚微,因此缺乏理性。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但是法律实在太繁琐,真的很佩服学法律的人)。关于这门课,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自党的十五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学生,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内容,用法是基本框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学生作为祖国的主要发展力量,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作为约束国家公民的工具,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法律的意义在于通过人们生活中各个方面的规范和约束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有秩序的一目的,从而使人们的生活安定、美满,所以法律也有很温情的一面,只是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法律作为社会基本规则,通过对各种行为的规范和对不法行为的制裁,体现了正义和公平,所以象征法律公正的正义女神一手执剑,一手执天平,蒙上双眼是为了对所有的人都同样对待,不因个人的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对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的内容。让我们更加懂得在生活中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精神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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