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

2024-08-04

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精选4篇)

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 第1篇

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

推荐名单公示

方强肖季华许国红许帮焱 高瑞银熊庆辉张勇宋华斌

曹云霞林俊锋方洁

黄陂区李集中学

2013年8月30日

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 第2篇

(讨论稿)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3]8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实施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师[2013]10号)文件精神,广水市教育局会同财政、人社部门,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实际,在征求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广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评定工作,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广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

广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本华

广水市教育局局长

李全国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程全国

广水市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魏传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梁红英、郝旭东、殷林权、刘德强、罗金国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具体工作分工

政工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核工作。任教年限、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荣誉证书、任教学科及工作量、考核、出勤情况。

行风办:负责职业规范审核工作。任期内有无违法违纪、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教研室:负责绩效审核。论文鉴定(级别、等级或学术刊物)、课题认定、竞赛及其它辅导获奖证书认定、教育教学绩效材料、公开课、教学能力考评等。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发放对象及标准

农村骨干教师补助发放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在职在岗期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二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骨干教师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和广水市财政共同承担。

四、骨干教师遴选原则 设定比例:享受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总数(不含新招录的新机制教师)15%比例产生(湖北名师、特级教师不占此比例),向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骨干教师推荐人数,由广水市教育局按中心中学教师规模分配到校。

竞争择优: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在编在岗位的专任教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选拔产生骨干教师,享受补助,同等条件优先竞聘较高等级岗位。

动态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对象,每三年遴选一次,可连续入选连续享受;不能再次入选的,不再享受骨干教师补助。享受骨干教师补助,未满三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补助发至退休之日止。在入选获准享受补助期内不能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或出现师德“一票否决”情形、违反法律法规的,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作出考核不合格结论,从考核结论之日起停发补助。调离农村教育教学岗位的,从调离之日起停发补助。

五、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农村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教育教学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1、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10年以上,在岗在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本次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2、承担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比教学、访万家”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推进率高,位居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4、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

5、曾获得过广水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6、2013年广水市农村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量化评分表相关要求。(附件3)

六、评选程序

7月25日前完成工作:

1、广水市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核实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数、评选骨干教师人数,上报随州市教育局、人社部门核定。

2、广水市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研究确定评审推荐指标分配办法。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学校,评选人数分配到基层评选单位。

8月10日前完成工作:

1、教师本人申请。由教师自己对照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参加农村骨干教师评审申请,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工作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2、学校民主推荐。学校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由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遴选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规则组织评选推荐。学校要将政策文件、分配指标数、教师本人填写的申请表、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校内评审办法、校内评选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评审结果要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并将调查核实过程、结果存档备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8月25日前完成工作:

广水市审核推荐。市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制定评选细则,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确定享受补助的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在“广水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组织有纪检部门人员参与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并将调查核实过程、结果存档备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随州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批。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备案。

七、指标分配(见附件1)

八、评选要求

1、实施地方负责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实行地方负责制。广水市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实际,在征求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骨干教师评选实施细则。评选具体人数,由教育局会同财政、人社部门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专任教师数的15%确定。

2、建立公示制度。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评选结果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评选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申报、评选骨干教师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格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停发并追缴骨干教师补助,下一周期不得参加骨干教师补助对象的评选。

4、限期完成首批评选。2013首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遴选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相关各校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要求。补助经费从2013年1月进行计算。

5、实施地方配套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助制度,根据农村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年限和工作业绩发放补助。

九、送审材料目录

送审材料及荣誉证书,原则上是近三年(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下同)材料,材料及证书复印件按照下列类别装订成册,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1、证件类:学历、教师资格、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

2、校内工作材料:班主任或团队、年级组、社团指导等;近三年内担任过上述之一项的即可,材料应有相应工作总结、证明材料(含当年的学校分工表、工作履历、学校班子成员可提供分管工作材料)。

3、绩效类:近三学。(1)出勤证明、考核;(2)课程总表与分工表;(3)、教学成绩:相应校内分解到班的成绩表(附所任教班级学生成绩)、非统测年级及学科校内班级教学成绩排列;(4)竞赛:文件、学生获奖证书、教辅导证书。(5)转化后进生材料:个人提供材料,上报时学校邀请教研室前往审验证;(6)优质课大赛:获奖文件、原始教案及证书。

4、教科研类:(1)教研活动总结;(2)集体备课或公开课:开课通知(或文件)、教案、说课、评课、反思;(3)课题研究:课题申报方案、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或结题报告及鉴定材料。

5、培养青年教师材料(每人至少是一学年的材料):(1)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20节;(2)指导意见;(3)相关证明:学校结对签约、青年教师的成长材料(含成绩总结佐证);

6、论文类:获奖类、发表类。

7、观摩(教学)课:开课通知(或文件)、教案(原件、复印件各1份)、听课评课表。

8、《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工作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

附件1:广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指标分配数

附件2: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工作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3:2013年广水市农村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量化表

李集中学评选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 第3篇

海南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级中学等)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教科研部门的专职教科研人员中,首批评选认定中职学校省级骨干教师60名(占全省中职学校专任教师的1%左右)。其中,文化课教师占评选总数的30%,专业课教师占评选总数的70%,专业课教师按照我省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大类分类评选。

据介绍,推荐总人选放大至认定人选的3倍,即180名,其中,国家中职示范校或建设单位、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每校报送推荐人选4名;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每校报送推荐人选3名;其余中职学校报送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各中职学校需结合学校开设的重点、特色专业进行申报。教科研机构的专职教科研人员不超过3名。

海南省教育厅择机出台海南省中职学校省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明确省级骨干教师的责任和权利,规范省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建立个人考核档案,采取年度考核和每三年一个周期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较差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并报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经海南省中职学校省级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厅党组审批后,取消其资格和称号。

怎样培养农村中学骨干教师 第4篇

一、农村中学骨干教师培养现状

根椐调查,农村中学中获得特高荣誉的教师在全体教师中所占的比例不到0.1%。农村学校缺乏名师,农村中学难以培养出名师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学科带头人流失现象非常严重,造成了教师培养后备力量不足。比如在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哈达铺中学,每年都会有教师流失。从而甘肃省全省来看,骨干教师的流失率达到了20%,致使一些学校的教学接近瘫痪。

二、 改善农村中学教师的生活环境

农村中学要重视对骨干教师的培养,积极改善农村教师的生存环境,加强农村中学基础性设施建设,真正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真正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制定相应的政策,让骨干教师能够拥有特殊的待遇,解决好骨干教师子女的入学问题,解决骨干教师的后顾之忧。

三、农村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方式

社会在不断发展,面对多重的发展机遇和诱惑,很多教师坚守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纯洁,坚守了心灵的纯真和质朴。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们用最真诚的汗水浇灌出了许许多多孩子的梦想。由此可見,培养骨干教师意义重大。那么,农村中学该如何培养骨干教师呢?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根椐新课标对农村中学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加强农村中学教师的政治学习和师德方面的教育,教育教师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鼓励教师乐于奉献、勤奋工作,并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创造条件让教师能够在实践当中作出相应的贡献。

(二)相互学习,提高学习的能力

为了加大培养骨干教师的力度,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学校可以选派一些素质比较高、业务能力比较强、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开展相应的听课学习,反思总结和观摩研讨,真正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从多个途径去提升教师的素质,比如可以让教师通过自学并参加各种专业考试的方式,以取得相应的教师专业任职资格,还可以让教师通过实践锻炼,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教师成为拥有双师素质的人才。

(三)强化培训学习

学校是培养骨干教师的阵地,校本研修是农村中学培养骨干教师最重要的形式。要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真正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思路,通过专题活动、撰写论文和开展竞赛等方式,采用“同伴互助”和“实践反思”等多种形式,强化培训学习。

(四)严格要求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的精力充沛,所以为了促进教师不断成长,我们可以对备、讲、辅、考和批等教学环节严格要求,有意识地给青年教师加担子。

四、建立人文评价机制,创造名师成长的宽松环境

建立人文评价机制非常有利于农村中学教育资源的开发,产生一种激励名师脱颖而出的文化源动力,从而营造一种信任和支持的环境,鼓励骨干教师进行个性发展,从而帮助教师构建远大的发展目标,产生内在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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