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2024-07-12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精选11篇)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1篇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推荐)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的一些资料:

一、个人过户到个人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新车主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如有代理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原车主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4.交易过户发票(第三联)、车辆交易专用凭证(第二联)

5.车辆照片二张

6.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一张,填写新车主资料,如有代理人需填写代理人资料

7.业务流程记录单一张

(不填写,背面需贴车架号拓印)

8.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9.其它所需材料

买卖二手车辆须具备的有效证件:

1、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2、行驶证

3、附加税证

4、养路费凭证

5、保险单

6、机动车辆技术状况证书

二手车交易税发票是由国家规定的,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作为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凭据,同时交纳相对应的交易税,交易税的多少根据过户机动车的排量以及购 买年份决定,大致从400元到1000元不等,具体缴纳费用见下表:

机动车辆拓钢印

机动车在进行查档和验车时都要核对机动车的车架号是不是属实,因此准确的找出机动车车架号的所在位置,清晰地拓印出来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对于不同年份的机动车要求也不同,有些机动车还要求拓印出发动机号码。

机动车辆查档

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

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

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使证和机动车查验记

录表,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与被盗抢机动

车信息系统比对,核查是否抵押或法院查封。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现

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检测站验车

验车顾名思义就是查验汽车的一系列信息,包括车架号、发动机、轮距、轴

距、轮胎规格、座位数等等,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制作机动车标

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

收回原牌照

办理二手车过户不论是否迁出原车辆管理所辖区,均要更换车牌。

将原车牌交由相关部门核实后,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盖章。

内部审查办理过户

上述程序都完成之后,就可以将机动车登记证书、查档合格资料、验车合格

资料交予辖区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如果未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则由现

机动车所有人确定机动车牌照后,签注登记证书、制作新牌照和新行驶证等交予

现机动车主。

车辆购置税过户

车辆一旦过户转移后,所有权就发生变化,相应的购置税完税凭证也要进行

变更。

具体的办理方法是车辆过户转移办理完结后,凭新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过户交易发票及车辆登记证书到原缴纳购置税地点的征集所办理购置税过

户变更事宜。

判断缴税地点可以查看完税凭证上的完税证明章的章号,然后拨打

征集处、报出章号,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在哪里缴纳的购置税了。如果凭证丢失,可同时办理丢失补办和过户事宜。

保险过户变更

车辆交易时,有的保险还没有过期,这就需要在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结之后,尽快办理保险的过户转移登记。

目前各个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过户上都有各自的规定,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车辆过户完成之后,查看车辆保险单,拨打保险单上记

载的保险公司分公司的电话,对保险过户事宜进行咨询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保险

过户完成。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2篇

(一)须提交资料

1、出让方应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出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如无法亲自办理手续,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办理交易手续;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并由委托人到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3)出让方为整栋房屋或非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的私人承建住宅,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属行政划拨土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出让房屋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应提交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房屋转让证明书;

(5)二手房提交在房产局领取的买卖契约;商品房提交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双方订立的合同,但订立的合同内容必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订立;

(6)房改房转让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并夫妻双方亲自到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7)商品房应提交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受让方应提交资料

(1)受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如无法亲自办理手续,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办理交易手续;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居民身份

证;

(2)买卖房屋申请表;

(3)赠与的房屋,提交经公证的房屋赠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4)互换的房屋,提交互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5)法院裁判过户等其他合法方式转让过户的,提交响应生效的文书证件资料(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书、拍卖成交书、评估报告、拍卖登报公告);

您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3篇

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详见以下参考材料。

2.本人持身份证、产权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不多,100多元。

参考材料: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和费用

申办继承公证的流程

● 继承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放弃继承权人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 公证处进行相关审查及核实,依法出具公证书

● 继承人交纳公证费,领取公证书

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死亡证明

以下证明均可:

(1)死者户口上有“注销户口专用章”(圆章)并注明死亡注销日期;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3)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人民大街与锦水路交汇处,长春市公安局南侧)开具的死者户籍证明;

2.财产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基金持有证明等;

3.身份证、户口簿

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4.相关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在资料下载区,可以下载或者复制);

5.需要被继承人(死者)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

取得公证书的时间

一般为2~5个工作日,自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齐全之日起计算。公证费

车辆转让后别忘办理过户手续 第4篇

梁山车网讯:二手车的买卖完成后肯定要牵扯到车辆的过户问题,而有些车主不明白过户的必要性!

一、车辆的户主即拥有该车所有权的人,在法律上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的干涉。

1、占有,指事实上对物的控制和管领;使用,指按照物的性能加以利用;

2、收益,指收取物所产生的果实或利益;

3、处分,指对物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的决定。

4、通俗地说,车辆的户主对该车拥有控制和管领权,对该车可行使使用、租赁、质押、借用、保管、转让等权利,并可收取车辆使用而产生的利益,同时承担行使所有权的一切义务。

二、当车辆转让给他人后,如果不办理转籍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权实事上并没有交割,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同租借协议并无两样,卖方仍对该车拥有所有权,买方充其量只得到了使用权,一旦该车在产生

了纠纷时,对买卖双方均有不利的一面。

1、具体地说,对买方而言,当车辆要施行租赁、质押、财产继承、财产转让等操作时,因车辆的所

有权非己所有而不能付诸实施。

2、就连最基本的车辆检审、车辆保险还得原车主协助办理,倘若原车主因故不能协助时,买方

不是遇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

3、举一个假想的例子,您为车辆投保后,万一车辆因事故损毁或被盗,得到赔偿的一定是卖方(车

辆所有权拥有者),而此时您得到的只是一份后悔,悔当初省下一笔小小的交易过户费用,损失了一大笔

财产,买了个沉痛的教训。

4、对于卖方来说,车辆转让后不转籍过户,仍保留着该车所有权倒也十分惬意,诸不知,您拥有权

力的同时还拥有义务,当您出让出去的车辆发生一些债务纠纷时,您一定乐不起来了。

(1)这些债务纠纷主要表现在养路费的欠缴和由此发生的大笔滞纳罚款、车辆事故经济责任的大额

或巨额赔偿等方面。

(2)例如,省建X公司一辆车转让后没有进行转籍过户,该车在一次事故中撞死撞伤各一人,肇事者

无力承担经济赔偿,债务自然落到车辆产权拥有者的身上,使得车辆的产权单位省建x公司赔偿了十几万

元。

(3)此类的事例您一定也见到过或听说过。

5、总之,当您买卖二手车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是您最明智的选择,谁不想花小钱买个安心呢?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5篇

协议离婚时,怎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大多数人不愿意再联系或再见面。有的甚至远走他乡去异地谋生,即使还在一地也不愿意给对方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办理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6篇

2013年03月10日

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许多人以为过户很麻烦,其实不然。据石编者了解到,二手车交易过户本身其实并不复杂,只要车辆通过了车管所的验车和查验档案,便能顺利过户,而过户的分类有下面四种:

1、单位对个人:需要携带卖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买方个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2、个人对单位:需要携带卖方个人身份证、买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单位对单位:需要携带卖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买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个人对个人:需要携带卖方个人身份证、买方个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但如果是外地个人购车,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及有效期为一年的暂住证。据悉,除此之外,车辆过户还分本地和外地。

1、本地过户:办理时需要详细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买方如是个人,则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则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一般规定,如是个人购买二手车,需要本人到场,如不能到场,需要有代理人持相应的证件,此外还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的数码照片、过户发票的第一、二联、机动车验车单。带足这些单据证明,就可以到窗口办理本地过户了。

2、外地过户:携带并填写的有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机动车转籍代理委托书,买方的身份证件需要复印两份(个人是居民身份证,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卖方则需提供与其住址相符合的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发票第一、二联及交费凭证。

北京汽车过户手续 第7篇

2、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3、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至24时,禁止外省市货车通行。

4、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号牌摩托车行驶。

一、个人对个人:

1.卖方个人身份 份证原件(需复印)

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

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5.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6.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二、个人对单位:

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2.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

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5.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6.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三、单位对个人:

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发票丢失 需开具本单位财务证明信

4.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

5.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6.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7.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四、单位对单位:

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2.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发票丢失 需开具本单位财务证明信。

4.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方单位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

5.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6.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7.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五、个人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复印),本人到场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3.机动车到场

4.填写补领 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个人签字

六、单位办理:

1.车辆所有人的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需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3.机动车到场

$page$4.填写补领 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盖章

1.机动车过户 转出 转入登记申请表

(按购车方填写、盖章,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验车单

4.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专用发票第二 三联

5.买车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行驶证

7.动车数码照片

注:买车方本人需到场

注意事项:

1.转外地单位须持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转外地个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车管所转档案须本人到场.2.附加费凭证是否真实有效,若有疑异,请到购置附加费征收处认证。

3.军人买车需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并开具团级以上政治部或保卫部地址证明,压照片盖章。

4.买车个人住城八区但郊区有住房,可按郊区地址过户,但需出具买车人本人房产证明原件,只限本人。

5.柴油车过户应注意:若原车主住址为郊区或车辆号牌为京G字头的,此车只能过户到郊区,不能过户到市区;若原车主为市区的可过户给郊区也可过户给市区。

6.过户后,新车主需持新行车执照和过户发票变更养路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按规定办理车船使用税的变更。

7.用户需委托代理过户交易的,请与经营区内各经纪公司的挂牌经纪人联系洽谈,不要与无经纪公司,无胸卡的人员进行交易,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8.用户在经营区内与经纪公司购车时,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过户时可先到交易大厅33号招商服务窗口认证.9.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有疑问请到交易大厅养路费窗口及车船使用税窗口查询,购置附加费有疑问请到购置附加费征稽部门核查.10.用户与经纪公司产生纠纷时,可到交易大厅42号咨询投诉窗口投诉调解.11.用户购车时请查验经纪公司营业执照,记住地址及摊位号,并与经纪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加盖经纪公司公章)后办理过户手续.二手车过户需提供哪些手续?

在换新车开之前,第一件事当然是先把自己的旧车处理妥当了。由于机动车属于特殊商品,所以机动车的过户手续也相对要求比较严格,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过户前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一是车辆行驶证;二是车辆原始发票;三是购置税本;四是养路费;五是车船使用税;六是车辆登记证;七是买卖双方身份证(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如果是公户买方需要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卖方需要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财务章;八是车辆过户时不能有任何违章。

在这里有几点说明的,如果是一手车必须提供车辆原始发票,如果发票丢失需要本人持证件及车辆手续到工商局开具发票丢失证明。二手车再次过户需要提供上次过户票,如过户票丢失,每周二、四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打印过户票复印件可办理过户手续。购置税本如果丢失,需本人持身份证及车辆手续到当时缴纳购置税的征税所开具证明单后到报社刊登丢失证明,再到征税所补领购置税本。车辆登记证只有在2001年10月后购买车辆的用户在新车上完牌照后才能领取到,之前购车的需要补办登记证,补办时需要本人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并开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3到8个工作日后领取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最后一点重要提示:买卖二手车一定要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4S品牌店内咨询办理,路边交易或私下交易都将可能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二手车手续变更要明白:

每年年初都是二手车交易的一个旺盛期,尤其是个人用户在春节前购买二手车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高潮,由于很多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的不了解,所以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忽略了手续问题,仅仅认为旧车交易过户之后就算完成了,如果手续不完全变更往往容易在下一次交易中造成麻烦。

二手车交易中,需要的手续一般有卖方的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需在年检合格期间内)、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车主身份证(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养路费缴纳证明、车船使用税,买方车主身份证(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书)。

车辆交易过程中,各证件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2002年底之前很多车辆没有车辆登记证书,所以需要携带上述卖方的其他手续进行登记证书的补办,登记证书办理完毕之后才能进行过户。

车辆行驶本,车辆交易需要在年检有效期间内,行驶本要有年检有效期证明。

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一般车主往往忽略这个“本本”,但是交易中这个手续审查是必要的,一般来说正规交易车辆都有这个手续,但是特殊的“黑牌车”、走私车、罚没车没有这个证明,需要缴纳购置附加费然后出具证明才能过户。

车辆购买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如果卖方不慎丢失,个人可以书写证明并签字,单位需要在证明上加盖单位财务章。

车主身份证,如果车主身份证到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单位如果变更名称或倒闭需要开具工商部门的证明。

$page$养路费证明、购置附加费如果没有缴纳到交易当日,需要补办。

由于新车降价持续不断,很多贷款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开始考虑出售手中的车辆。出售贷款车辆的消费者首先到分期付款公司补齐车辆剩下的余款,然后拿回车辆的登记证书,这样才能进行过户。

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一般来说补办登记证书需要2至3个工作日的时间,过户交易需要30—40分钟,如果外地消费者购买北京二手车办理外迁手续一般国产车需要2—3个工作日,进口车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

出现问题最多的往往是车辆过户交易之后,很多人认为车辆登记证书、行驶本已经过户就完成了过户手续,其实车辆过户之后还要进行养路费和购置附加费的车主变更,这样才能方便您继续缴纳费用,否则在后续使用中将造成更多的不便。

春节前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比较多,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旧车市场同正规的旧车经纪公司进行交易。二手车交易手续和注意事项

现在购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大部分消费者已经知道了在购买新车时都需要哪些证件及手续,但是作为车辆交易方式之一的二手车交易,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交易步骤及注意事项。二手车交易像买房子一样属于产权交易范畴,涉及到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必要手续,变更是必须的。但是很多消费者仅仅注意车辆的挑选,往往忽视了相关的手续,造成后续的问题办理起来非常困难。因此我们根据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些办理手续的参考。

车辆登记证书一定要办理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2002年之前购买的汽车大部分都没有登记证书,在车辆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办登记证书。车辆交易后车辆登记证书会详细记载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目前,在一些规模较大、服务比较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如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一般都设有车辆登记证书办理窗口,消费者可以就近办理。

车辆行驶证书一定要变更

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文件,消费者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辆行驶证书也要变更。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照片也要与车辆相符,车辆要按照规定年检合格才允许办理。

车主身份证、单位代码证书要真实有效

车辆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必须出示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出示单位的代码证书。这其中身份证明过期、代码证书没有年检等情况经常发生,需要交易双方办理妥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身份证或者代码证书的地址和名称与原来车辆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不相符,这也需要交易双方到车辆管理所变更。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须合法有效

在车辆产权变更中,需要对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进行查验,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必须缴纳,养路费至少缴纳至车辆交易时间内的一个月,车船使用税必须缴纳至车辆交易的当年。

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

车辆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明确填写车辆的有关数据、车辆的状况、费用负担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没有依据。

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的变更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8篇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旭锋

【案情回放】

2006年,邱先生与李某结婚;2007年,邱先生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越秀区某小区房屋一套;2009年,该房屋办妥房产证,权属人登记为李某;2010年4月16日,邱先生与李某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邱先生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越秀区某小区房屋一套归邱先生所有。然而,经邱先生多次催促,李某一直拒绝将房屋过户给邱先生。邱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将房产过户到邱先生名下。李某辩称,当时是在激愤的情形下在离婚协议上签的字,离婚后她进行了冷静的反思,认为离婚协议对她显失公平,要求邱先生给自己20万元的折价款再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范本(通用) 第9篇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委托书的人越来越多,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范本(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1

甲方:

乙方:

兹委托王雪峰(身份证号码:) ,负责办理车辆过户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明!

甲方:

乙方:

日期: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2

甲方:

乙方:

一、委托人自愿将车辆(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颜色:)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并与购买人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交易及过户手续。

二、上述车辆委托出售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超出部分归受托人所有,所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委托期限:自签字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四、委托期间,委托人不得对上述车辆做出其他任何处置。

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写的一切文件均为委托人真实意愿,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委托书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3

甲方:

乙方: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_______业务,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公章):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或盖公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甲方:

乙方:

日期: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4

甲方:

乙方: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现委托(身份证号: )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空白处手写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办理汽车过户委托书5

甲方:

乙方: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 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甲方:

乙方:

宁波办理汽车过户手续 第10篇

2001年6月,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以下简称丰乐农技站)将本单位所有的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住房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李某,双方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李某在付清购房款后于当月即搬入房屋居住。2003年8月,丰乐农技站因经营化肥、农药等业务需流动资金,遂将已出售给李某的那套住房和本单位另外两套房屋一同设置抵押担保向丰乐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借贷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丰乐信用社也依合同向丰乐农技站提供了1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后,丰乐农技站因经营亏损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丰乐信用社多次催收未果。

2004年8月,丰乐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丰乐农技站及时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法院对丰乐农技站设置借款抵押的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在查封李某居住的房屋时,李某拿出自己交纳购房款的收据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对其居住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法院查封其房屋于法无据。

[分歧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丰乐农技站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丰乐信用社对丰乐农技站以李某已经购买的房屋设置抵押担保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丰乐农技站应向李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返还李某的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应认定丰乐农技站与丰乐信用社的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成立,丰乐农技站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丰乐信用社有权依担保法的规定,拍卖、变卖其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其理由是,依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且应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生效,因李某与丰乐农技站之间的房屋买卖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于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因此房屋的所有权未实际从丰乐农技站转移给李某,所以丰乐农技站有权以其所有的房产设置抵押担保借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作为房屋出卖人的丰乐农技站未按合同法的规定向买受人李某过户房屋产权属违约行为,本应责令出卖人为买受人补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使李某在支付购房款后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丰乐农技站已将出售给李某的住房设置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丰乐信用社对丰乐农技站出售给李某那套房屋享有抵押担保物权。对同一套房屋,李某基于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丰乐信用社基于房屋抵押登记享有担保物权。根据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原则,应确认丰乐信用社对房屋享有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李某对房屋享有的债权的行使。李某在丰乐信用社基于担保物权拍卖,变卖抵押房屋优先受偿后,只能要求丰乐农技站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从法理角分析,本案既涉及到合同法上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问题,又涉及到物权法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现作如下分析:

一、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的要件。我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似乎意味着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将被确认为不成立。但这种认识显然是片面的,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所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仅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规定,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充分体现了合同形式自由的理念,其宗旨是鼓励、保护、促成市场交易的实现。《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成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说明双方交易已经既成事实。此时,若国家公权力再以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为由强行宣布合同不成立,不但无任何实质意义,反而会破坏《合同法》鼓励、保护和促成市场交易的宗旨。就本案而言,丰乐农技站接受了李某3万元的购房款,且付李某交付了房屋此应认定双方均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义务,因此这个合同是成立的。

合同成立与否仅仅解决了一个事实判断的问题,即仅仅解决了合同当事人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的问题。合同成立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订立程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则需要由法院和仲裁机构对已成立的合同作出法律价值判断,以确认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规定就区分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是否是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虽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但《房地产管理法》这一规定,显然没有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挂起钩来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上述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仅仅产生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我国现有法律或行政法规并未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加以规定,因此只要房屋买卖合同中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无效的情形,即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也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和房屋抵押登记是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物权行为而非债权行为。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必须从一种客观的为社会公众知悉的方式加以展示,方能产生法律效力。由于物权是排他性的绝对权利,其变动常常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外界可以知悉其变动征象则会使第三人承受不测之损害。故而物权的设立、移转必须公开、透明,以维护物的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因此物权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法律规定,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从占有的移转即交付为其变更的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则从登记和登记的变更作为权利享有成变更的公示方式。物权的公信原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结果,即物权变动经法定公示后,即使标的物的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信赖公示的第三人仍被法律承认其和真正权利人交易相同的法律效果。

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对正确处理合同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债权行为是指直接引起债权关系成立,变更或消灭的民事行为。而物权行为则是直接引起物权取得,变更或消灭的民事行为。不论是从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买卖合同,还是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订立合同行为本身不能直接导致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担保物权的设立,因此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债权行为。而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过户登记与抵押登记才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可以说,就上述两种合同而言都在逻辑上存在着两个相互衔接却又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债权行为即订约行为,其后果是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第二阶段是物权行为即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和房屋抵押登记。这两个阶段的行为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前提和基础,物权行为是债权行为的要求和后果。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意义在于,由于债权系相对权,不能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与第三人无关,因此无须公示。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是对世权,可以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所以才有公示、公信的要求。

就本案而言,丰乐农技站先以其所有的房屋作标的物与本单位职工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后又以同一房屋作标的物与丰乐信用社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此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前一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受人的李某以支付购房款,接收房屋的债权行为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因此应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但由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未到房管部门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物权行为,因此,不能产生房屋产权由出卖人丰乐农技站转移给受买受人李某的法律效果。李某仅能要求丰乐农技站承担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的违约责任。后一抵押担保合同,抵押人丰乐农技站与抵押权人丰乐信用社不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履行了债权行为,而且还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履行了物权行为。因而双方设置的担保物权,符合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应为有效。

汽车租赁手续需要哪些部门办理 第11篇

普通汽车租赁公司很简单就可以设立因为这类公司不是像那种的士出租车需要运营证所以普通的汽车租赁公司只要办好基本证件即可运营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根据我们的经验整个注册流程您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使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具体流程解释: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董事会决议;5.监事会决议;6.章程;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10.验资报告;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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