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2024-05-16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精选7篇)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第1篇

一、***市乡镇水利站现状

***市所辖6个县(市、区),现有68个乡镇办,改革前设有58个水利站,共有职工308人,其中正式工211人,临时工59人,退休职工38人。乡镇水利站的设置,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按乡镇设置,由县市水利部门主管;二是按小流域设置,由县市水利部门主管;三是按乡镇设置,由乡镇政府主管。目前乡镇水利站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1.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乡镇水利站人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在270名在职职工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只占总人数的31.5%,有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占总人数的38.6%。

2.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多年来,乡镇水利站承担了大量的基层水利建设任务,如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水资源开发保护等,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而政府又没有对乡镇水利站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或市场机制,以致长期以来职能混杂,难以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经费紧缺,维系艰难。***市六县区中,除咸安区水利站下放乡镇管理,人员工资由乡镇负担外,其余五县市均实行县水利局和当地乡镇双重管理,人员工资和管理经费由县水利局从财政拨款或水费返还中列支。XX年五县市水利局共支付水利站经费121.6万元(其中财政仅为2.9万元),不足总费用的42%。随着水利站改革的推进,市县水利局已不能继续收取水费,也就不能再列支水利站的相关费用,水利站经费来源面临更大的困难。由于经费严重不足,职工收入低下,工作条件也极为艰苦,导致职工队伍不稳,人才难留。

二、***市乡镇水利站改革情况

目前,***市水利站改革正随着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站段(库)合一。这种形式是将原水利站职能及有关人员就近并入一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优化配置,达到减人、减支、不减事的目的。嘉鱼县就是采用这种改革方式,对全县8个乡镇水利站进行了撤并。水利站撤并整合后,汛期的主要职责是防汛,非汛期的主要职责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样有利于水利工作的有机结合和站段技术力量的优化配置。

2、按小流域设水利服务中心。即按县(市、区)小流域或水系设立水利服务中心,统一负责所在乡镇的基层水利工作。通山县拟采用这种形式,将水利局按流域设立的7个水利中心站改为水利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由两类人员组成,一是1-2名流域内相邻乡镇水利助理员,从现有水利站人员中竟聘产生,由财政供养。二是转制聘用人员,走社会供养、自收自支的路子。

3、乡镇水利助理员+水利服务公司。这种形式是在乡镇选配一名年富力强、业务熟练的水利助理员,同时成立一个水利服务公司,作为基层水利发展的平台。水利助理员主要承担政府对水利的行政管理和公益性事务,而水利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实行企业化运作。咸安区拟采取这种形式。

三、***市乡镇水利站改革的启示

1、乡镇水利站改革势在必行。搞好乡镇水利站改革是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水利站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要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因此,各级水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发展,促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搞好乡镇水利站改革。

2、乡镇水利站改革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立足于水利事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妥善制定人员安置方案。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湖区、丘陵、山区、平原等不同特点,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三是坚持有利发展、促进发展的原则,把建立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改革的根本目标。

3、乡镇水利站改革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水利站改革与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把水利站并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严格定性定编,积极推行管养分离。二是水利站改革与水价改革相结合。要抓住水价改革的契机,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供水等,进一步拓展水利站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三是水利站改革与农村水利发展相结合。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以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促进农村水利事业与水利站自身同步发展。

4、乡镇水利站改革要搭建好发展平台。要结合实际,组建农村水利经济技术服务实体,作为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新的载体和平台。一方面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以市场化方式,承接面广量大的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任务。

5、乡镇水利站改革应妥善解决人财物问题。一是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配水利助理员,使其真正做到懂水利、爱水利、干水利。二是要充分考虑分流人员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的供养问题,为分流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要及时对撤并的水利站进行清产核资,妥善解决水利站的债权债务问题。

6、乡镇水利站改革要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水利职工的切身利益,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分流、债权债务处理以及改革后新的基层服务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政策与资金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的改革方案,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第2篇

经十班:汤中才指导老师:陶颖

摘要:通过对乡镇水利站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就乡镇水利站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定性、经费渠道、定编定岗、人员分流以及经营性资产的处置等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和对策。强调以乡镇设立水利站,是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管理体制上,应作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水利站应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定编,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正确处置水利站的经营性资产,以保障和促进农村水利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乡镇水利站;改革;政策研究。

乡镇水利站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是农村水利发展的历史产物。几十年来为促进农村水利建设、支撑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进一步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已引起各方关注,并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认识和做法各有差异。

一、关于水利站的设置问题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认识和实践来看,乡镇水利站的设置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继续保持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水利站;二是以流域或区域设立水利站;三是撤销乡水利站,将其公共服务职能并入相关农技服务站。但我个人认为,宁乡县应当坚持以乡镇设立水利站。主要理由是:第一,宁乡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繁重。宁乡是农业大县,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现我县大小水利工程数十万处,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所有乡镇水利站都肩负着艰巨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第二,以流域设站很难操作。我县沩、乌、楚、靳四大河流分支密布,在各乡镇间相互交替,长藤结瓜连续各大、中、小型水库及山塘,其中不乏机电排灌、排涝设施等,管理任务大,管理工作细致。第三,目前宁乡的乡镇基本上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基本上按一个较完整的水系或地块来分界,有利于水利站系 1

统管理。第四,以乡镇设站更有利于工作和管理。既能履行水利的职能,又接受乡镇的指导与监督。

二、关于水利站的管理体制问题

1986的国务院明确乡镇水利站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但实际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各管理一块,相当于“双重领导”,有的完全放到乡镇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只是业务指导,还有个别地方将水利站并入乡镇的农技服务站。在深化改革中,应当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站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因为从管理体制角度来讲,一个单位只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所谓“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是行不通的;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也是必要的,多头领导,政出多门,实践证明是十分不利的,乡镇水利站作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只能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同时,党的组织关系仍隶属所在乡镇,并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也应当接受所在乡镇的监督。下一步改革应当在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上进一步加以明确,摒弃“双重领导”、“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等不够准确、含混不清的提法,恢复并坚持“派出机构”的提法。

三、关于水利站的定性和职能问题

乡镇水利站承担着乡镇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和工程管理等职能,主要任务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应当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基本职能主要有:①协助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乡镇水利规划工作;②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建设;③负责对乡镇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察;④协助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有关具体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预案的拟定以及技术指导等;⑤负责加强乡镇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计划,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配方案;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所在乡镇的违法水事案件及时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和协助处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⑦负责所在乡镇的有关水利规费的征收工作;⑧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必要的水利技术服务;⑨完成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上乡镇水利站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就整体而言,具体到各乡镇还有所变化、有所充实。我县各乡镇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有垸区、有丘陵区、有山区;有的机电排灌站已基本改制完成,而大部分还是乡镇集体管理。

四、关于水利站的经费问题

困扰乡镇水利站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水利站的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乡镇水利站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说,乡镇水利站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都应当由县级财政来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但我县财政状况较差,财政压力较大,这需要一个过程。从政策研究的角度说,总的原则必须确定,即水利站的经费应由县级财政负责解决。在确定总体原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权力变通。即在财政作出承诺的大前提下,可以进行多渠道筹集,包括防洪保安资金、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也可以先解决一部分,根据财政状况的好转,分期逐年安排到位。

五、关于水利站的定编定岗问题

对乡镇水利站进行合理的定编定岗,也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一是现有人员较多。目前水利站普遍存在人员过多的问题,有的是组织上安置的,有的是多渠道形成的,也有的大办乡镇企业扩展的。二是各乡镇间差异较大。比如说花明楼镇现有4人,而大屯营乡只有1人;而道林镇原有3人,经精简后现有1人;而东湖塘镇小型水库和泵站较多,需常年有3人开展工作。因此,合理定编定岗,既涉及改革人员分流安置的问题,又涉及全县政策统一平衡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说,改革应当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改革,切实把大量的富余人员压下来,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体现高效率。改革中应坚持因事定编定岗,而不能因人定编定岗。具体编制和岗位的确定,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这样更容易被各乡镇接受,也更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大屯营乡仅有两个小Ⅱ型水库,其它大型水利工程也较少,仅有几座与韶山灌区配套的渠道水泵站,而其它防汛抗旱工作也由韶山灌区宁乡县花明楼管理所(简称韶花所)这个灌区管理单位做好了。因此可根据实际安排1人足够了。而花明楼镇范围内不仅河流较多,泵站较多,其它小型水库及河坝也较多,根据现状可适当多安排几个人。

六、关于水利站现有人员的分流问题

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要明确的原则:一是在水利站改革过程中,不要把分流人员推向社会,要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逐步消化解决;二是在改革中要充分做好做细思想工作,把思想教育与经济措施结合起来,保障改革的平稳推进;三是在竞争上岗、分流人员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谁去谁留个个服气;四是乡镇水利站人员分流工作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五是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分流人员;六是分流人员的具体政策应当与本县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相衔接。

七、关于水利站的经营性资产问题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第3篇

互助县基层乡镇水利站多为1982年建立, 1988年机构改革后, 乡镇水利站成为“双管单位”, 既是县 (市区) 水利局的派出机构, 又是基层乡镇的职能单位。多年来, 基层水利站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水利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艰苦奋斗、积极工作, 为全县的水利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 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种原因, 目前乡镇水利站面临着人员老化、后备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工资发放困难、队伍不稳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 影响了上级各项水利政策的上传下达, 削弱了基层农田水利面向农村服务的能力[1,2]。

2.1 隶属关系不明确, 体制不顺, 机制不活

多年来, 乡镇水利站承担了大量的基层水利建设任务, 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而政府又没有对乡镇水利站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行明确界定, 也未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或市场机制。以致长期以来职能混杂, 难以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管乡镇水利站的人事权明确划归县级水利部门, 但由于工资在乡镇发放, 加上乡镇工作多且复杂, 职工主要受乡镇领导的调遣。往往有的水利站工作人员身兼数职, 甚至有的以其他工作为主、水利工作为辅, 终日忙于乡镇事务性工作, 无暇顾及水利业务工作;另外, 水利站增减人员需经乡镇同意, 更有个别乡镇随意调换水利站长, 严重影响农村水利工作的开展。

2.2 职工业务素质偏低, 工作条件较差

据调查, 目前乡镇水利站职工中,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低,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少, 人员素质距现代水利建设的要求相差很远。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 加之乡镇财政收入少、办公条件差, 基本没有办公经费, 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严重挫伤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2.3 经费严重不足

互助县经济基础弱, 县区财政不好, 乡镇财政状况更是捉襟见肘, 作为乡镇直属的水利站状况可想而知。资金无法保障不仅表现在工资福利上, 更是表现在区域内的工程维修、配套及管理上, 基本上是“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一旦发生大的水旱灾害就束手无策。

3 改革建议

互助县基层水利站建设管理工作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紧紧围绕水资源短缺、防汛抗旱、水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等重大水问题,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 以推广体系建设为支撑, 以科技创新为依托, 营造良好的科技推广转化环境, 大力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水源保障[3]。因此, 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3.1 转变自身观念, 增强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

鉴于西宁市目前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实际, 要彻底转变计划经济时代“等、靠、要”的思维定式, 在完成政府行为的水利业务工作的同时, 注重发挥产业优势和自身特长, 大力发展水利经济, 开展水利社会化服务, 不断拓宽刨收渠道, 增强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增强为“三农”服务及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实力和水平[3]。

3.2 定编定岗, 推行聘用制

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并合理设置岗位, 实行1人多岗, 以岗定责、以岗定酬。深化内部改革, 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竞争上岗。对所聘人员聘用期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 一定要按省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要研究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财务监督, 促进水利站走向良性运行的轨道, 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4]。

3.3 理顺管理体制

对乡镇水利站实施对口管理。乡镇农村水利站是最基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是贯彻落实上级水利政策的基点。只有理顺体制才能调动水利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更好地发挥水利站的职能。因此, 各县 (市区) 应理顺管理体制, 把水利站作为县 (市区) 水务局的下派单位, 隶属于县 (市区) 水利局垂直领导, 在人事、财政、业务等方面由县 (市区) 水务局管理, 其他事项可由乡镇政府代管[5]。

3.4 加强领导, 明确乡镇水利站的地位

乡镇水利站是最基层的水利部门, 是水利服务于农业的桥梁, 大量的业务工作及水利工作靠他们来完成。因此,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县乡农村水利的建设, 加强领导, 在政策、财政等各个方面支持县乡水利站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卢意钢, 钱祥源.乡镇水利站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水利, 1999 (5) :33-34.

[2]曹文凯, 禹海峰.泰安市乡镇水利站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J].地下水, 1998, 20 (4) :183-184.

[3]钟玉秀, 刘宝勤, 李伟.加快乡镇水利站改革与发展的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 2010, 10 (6) :1-5, 10.

[4]程涛, 叶朝阳.水利服务站改革的几点经验总结[J].中国科技博览, 2010 (5) :202.

乡镇水利站建设调研报告 第4篇

乡镇水利站是最基层的水利机构,是农村水利发展的核心力量,当前我县乡镇水利站生存和发展困难、管理和服务能力薄弱,已经成为我县水利事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对乡镇水利站改革势在必行。

一、**县乡镇水利站现状

(一)乡镇水利站基本情况

**县位于广西西南部,行政管辖有14个乡(镇),目前每个乡镇均设有一个水利站,全县共设有14个水利站,全部有由乡镇政府主管,总编制人数17人,在岗人数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人,占6.7%,大专学历1人,占6.7%,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15人,占86.7%,50岁以上11人,占60%,40—49岁4人,占 26.7%,30—39岁2人,占13.3%。

(二)乡镇水利站(员)履行职责情况

乡镇水利站职责:主要负责抗旱、防汛,除涝,堤防维修加固养护,水田灌溉,农田基本建设和山区小流域治理等水利水土管理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约有水利工程共978处,其中引水工程529处;蓄水工程211处,包括14座中小型水库和塘坝;提水工程共有238处。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防汛抗灾任务繁重。因此,乡镇水利站在水利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占有重要位臵,发挥了县水利部门职能延伸作用。

首先,水利站发挥了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实施、建设与管理主力军作用,广大基层水利员立足于水利,扎根于农村,工作在一线,直接与农民打交道,担负着本区域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设计与组织 1

施工、小型水利工程和设备岁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编制及防汛抗旱工作,与“三农”的关系密不可分,其作用明显。2009年以来,先后规划编制完成了•**县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和•**县农田水利规划报告‣。协助水利部门完成每年的冬春水利建设以及水利统计工作。

其次,水利站发挥了乡镇政府组织防汛抗旱参谋和助手作用,基层水利站处于防汛抗旱最前沿,基层水利员长期摸爬滚打在抗洪救灾、水利建设第一线。他们最熟悉当地的水情,最了解当地工程的状况,积累了丰富的抗灾除险经验,部分人员还具备了水利专业技术。特别是面对2008年历史罕见的超强台风“黑格比”和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的秋冬春三季连旱这样百年难遇特大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乡镇水利站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险情,为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运行调度、制定应急预案,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夺取了防汛抗旱斗争的重大胜利。

第三,水利站发挥了承担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重要保障作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乡镇水利站在农村安全饮水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建成了347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5个城镇供水工程,共解决9038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各乡镇水利站充分发挥了保障作用。

第四,积极贯彻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协助县水利部门调查处理所在乡镇水事纠纷和案件。2006年以来,乡镇水利站协助县水利部门共查处18起水事纠纷,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水利站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乡镇水利站归各乡镇政府管理,县水利局只是负责业务指导。

(四)水利站经费来源

全县14个乡镇水利站均属全额事业管理单位,由地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32万元,其中公务7.6经费万元,人员工资24.4万元。日常公务经费无其他来源。

(五)水利站日常办公情况

目前,我县14个乡镇水利站均无独立的办公地点,无办公设备。因没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等),水利工作繁忙时,水利站人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利工作进度。

(六)水利站人员管理情况

我县乡镇水利站人员均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

(七)水利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乡镇水利站人员工资为财政全额拨款,均没有其他福利待遇。

(八)对水利站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何种方式

目前乡镇水利站人员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水利局负责。但由于经费有限,县水利局每年对乡镇水利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次数不多。

二、乡镇水利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水利站队伍,表面上看来是在正常运转,但事实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由于水利站在行政上受当地乡镇政府领导,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只是在技术上作业务指导,导致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以下几点:一是乡镇水利站有名无实,主要工作是从事乡镇的其他工作,而专门从事水利工作很少,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削弱了服务功能。二是一些乡镇把非专

业人员安臵在水利站,人员配臵不合理,无法开展业务工作。三是多年来乡镇水利站承担了大量的基层水利建设任务,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水资源开发保护等,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目前对乡镇水利站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或市场机制,以致长期以来职能混杂,难以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由于水利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由乡镇政府安排,其工作重心在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上,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得以体现和提高,这就大大降低了职工的积极性,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就难以保质保量完成。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乡镇水利站只有1-2人,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施工没有县水利局的支持则无法开展;同时无法在险情发生之初开展抢险技术指导,特别是有水库的乡镇,如全茗镇、龙门乡、昌明乡、雷平镇平均每个水利站人员所管理的水库2座以上,在汛期繁忙时期,人手严重不足,满足不了防汛工作的需要。

(三)办公条件条件差。我县14个乡镇水利站均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导致县里布臵的水利工作难于按时按质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利工作的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共**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26号)精神,明确建立了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面对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服务范围越来越广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稳定基层水利队伍,加快乡镇水利

站的建设与发展,势在必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理顺乡镇水利的管理体制,将乡镇水利站的主管权交给水利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站是县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属参照公务员单位,便于统一管理、调度,进行优化配臵。

二是进一步做好乡镇水利站人员的定员定编工作。乡镇水利站现有编制人员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建议,乡镇水利站配备的人员数量要根据其建设管理服务的区域范围、人口数量、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规费征收等因素确定。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各个水利站,使之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第5篇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平罗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结合全乡小型水利工程现状与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保证工程安全良性运行为核心,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提高工程效益为重点,通过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积极推行社会化、物业化、专业化等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逐步建立适应工程需求的、科学合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制度与考核监督制度,实现全乡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水利工程的完好率、利用率和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保证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此项工作确保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总要求,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建设与管护的主体及责任。

坚持实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在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选择管理模式和管理队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权益。

坚持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调乡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发展和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确保防洪、除涝、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服从县级水利部门和乡水利站依法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护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四、改革范围及内容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范围为全乡境内。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为:对全乡范围内所有的沟道及以上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确认和管理试点,包括支、斗、农沟,支、斗、农渠(含防渗渠道、固定灌溉管道)及以上配套建筑物(桥、涵、闸、渡槽等)。

五、改革步骤

按照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步骤,开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工作。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宣传发动(201X年X月XX日-XX日)。召开全乡动员会、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水利工程改革小组)。召开全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确权发证(201X年X月XX日-X月XX日)。对全乡范围内的小沟及以上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整理筛选,分类汇总,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张榜公示,建档发证,乡水利站备案。于4月底前完成调查发证工作。

第三阶段:重点推进,落实管理(201X年X月XX日-X月XX日)。针对我乡水利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健全乡村级管理网络、选择管理队伍、签订管理 合同。通过改革确定工程使用管理权后,工程使用者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使用或经营期限,工程维护标准和管护制度、防汛抗旱调度和工程安全运行责任等内容。

第四阶段:管理运作,迎接验收(201X年X月X日-X月X日)。各村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加强督查。乡督查小组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严格考核。乡水利站及各村对本改革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树立典型。乡水利站收集整理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六、确权发证

(一)产权认定基本原则。

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实行全民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产权年限不超过30年。

小型水利工程按以下原则进行产权认定:

(1)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受益农户较多的工程,按照工程受益范围,跨村的工程由乡所有,一个村范围内的工程由村集体所有,可登记到受益组;

(2)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会资本投资(个人)为主兴建的工程,包括国家补助、乡、村(居)、组集体投资投劳等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投资者所有。

(二)确权基本程序。

乡水利工程改革 领导小组负责产权登记相关工作,对本乡境内沟道及以上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整理筛选,定点定位,对符合确权的工程在图上标注,统一编号,画出平面图,登记成册。根据产权认定原则,对登记在案的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确认。产权确认登记后,并在村(居)范围内进行公示。产权登记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以前已完工的工程。2014年4月30日后新增工程确权按上述有关程序办理,并按产权认定原则确权。

(三)产权证办理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认后,凡需办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的集体、单位和个人,由所在村、乡签署意见,向县水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由县人民政府颁证,乡水利站初审,县水利局核发并归档。

七、管理机制

(一)管理网络

乡水利站为本乡级水利工程专管单位,明确1-2名人员专门负责全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各村委员会负责全村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同时聘用1名水管员(可由村干部兼任)。村委会可根据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管理模式,组建村级管理网络。形成“管理员对村组负责,村组对村委会负责、村委会对乡负责、乡统筹管理”的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有效管理组织网络。

(二)管理模式

由产权人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及类别选择合适的管理机制。坚持统筹管理,坚持分级管理,跨村水利工程由乡政府负责管理;村级水利工程由受益行政村负责管理。乡、村集体可采取以下方式落实管理主体。

村集体管理模式,由村水管小组直接负责本村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工作,村水管小组组成人员参与管理,参与其它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

用水者协会模式,按照水系区域或分村成立用水者协会,协会会长由分片推选人员担任,协会成员由每个村委会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协会对本区域工程和用水进行管理。

竞争承包管理模式,以乡或村为单位,采取招标等形式对外发包,择优选择工作责任心重、管理能力强的承包人进行管理。

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借助和依托农村基层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主管理的平台,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打包管理模式,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将水利、交通、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功能和财政资金整合,进行统一管理、综合监管。

种田大户(公司)管理模式,委托种田大户(公司),对其所在水系区域内工程进行管理。

(三)管理运行

工程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服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和维护公共利益,服从政府的防汛抗旱调度,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工程所有者或管理者要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功能,擅自变更给受益户造成损失的,由管理者承担责任。改革后,工程所有者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循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

对于损坏需维修的建筑物,由村水管员统计 报告本村委会,行成书面 材料提交乡水利站鉴定,若工程还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维修,已过保修期的,从筹集资金中出资维修。若工程失去使用功能无法维修,由水利站上报县水利局或其它部门,争取项目改造。

(四)相关制度及要求。

各村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组建相应的村级水管组织,制订考核办法、管理制度、用水制度、管理责职、机电管理员制度、协会章程等。

村水管组织设固定办公、会议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实行每月定期会议制,配备必要的管理器具、装备等。

八、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根据渠道、沟道及建筑物等统计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所需管护经费数额。经费筹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一是用水者协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或工程受益农户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资金,二是渠道、沟道、水面等资源性水利工程开发利用获得的资金;三是各级财政或上级部门等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四是水利工程水费落实的资金;五是每年通过农水建设筹资维修和养护经费;六是其它经费。

(二)经费管理。乡领导组下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设立统一账户,村级管理经费全部上缴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村独立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管理经费和维修经费分开使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维修经费主要用于工程的维修、保养。工程管理经费按不同的工程类别,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使用,维修资金使用以“一事一议”方式决定,做到透明公开。所有经费均累计使用。

九、验收考核

制订《XX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评分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并按办法实行严格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划拨奖励及补助资金。村水管员及工程管理员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各村小型水利管护工作将纳入乡年终责任目标考核。

督查考核采用水利站定期检查与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对水利工程管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管护成效显著的工程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水管员给予表彰及奖励;因管护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管护区工程严重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保障机制

(一)成立组织、稳步推进。为确保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刘学军任组长,副乡长李志超为副组长,水利站人员及各村村长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乡水利改革小组负责全乡任务下达、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经费筹措考核奖惩等。乡水利改革小组负责各乡任务下达、组织实施、经费筹措、矛盾协调等工作。各村委会负责资金筹集,人员选聘,工程管护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行政村要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各行政村要利用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XX乡人民政府

乡镇水利员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第6篇

乡镇水利管理站是水利部门最基层的管理单位,水利员是水利系统的一支基本队伍。随着撤乡并镇、机构改革的实施,基层水利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水利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员在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结合晋中实际,围绕做好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就加强乡镇水利员队伍建设作一初浅探讨。

一、功能与作用

晋中市自1988年组建乡镇水利管理机构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基层水管体系,全市共有乡镇水管单位119个,水利员382人。多年来,广大水利员在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和为“三农”服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农村水利建设的基本力量。乡镇水管单位承担着农村水利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科技推广、管理服务等项职能,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广大水利员始终奋战在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第一线,做出了重要贡献。左权县在实施太行山中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乡镇25名水利员进驻工地,参与勘测设计,组织施工,经过近4年的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施工任务,受到了上级的好评。晋中“96.8”洪灾后,昔阳、和顺、左权三个县的水利员身先士卒,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的“二次创业”中,他们深入乡村、工地,与群众同吃同住,奋战在工程一线,三年时间共修复各类水利工程2650处,修建河坝410公里,不仅提高了工程设施和主要河道的防洪抗灾能力,而且使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近年来,全市有17个乡镇水管站被评为“全省百强水管站”,榆次区东阳镇水管站被评为“省十佳水管站”,有120多名水利员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表彰,寿阳县水利员杨春斌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科技功臣”光荣称号。

2、是工程经营管理的骨干力量。农村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管理任务十分艰巨。乡镇水利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实施管理和监督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榆次区东阳镇水管站针对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更新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投资和平均使用年限,测算出折旧资金,计入水费中收取,并采取村有镇管的办法,由水管站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这项制度从1992年建立以来,该镇每年可收取设施折旧费60万元,用于工程的维修改造,使水利走上了以水养水、良性发展的路子。平遥县卜宜乡对建成的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采取股份制形式,成立了由乡镇水利员负责的供水站。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工程效益,受益区内农田年可灌溉2-3次,年增加收入150余万元。同时,供水站年收取水费40多万元,不仅增强了自身实力,而且保证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3、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乡镇水管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各种服务。一是技术服务。乡镇水利员在帮助群众兴水调产、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寿阳县在建设解愁集中供水工程中,为解决好塑料管件热胀冷缩的问题,负责施工的水利员连续40多天蹲在工地,进行技术指导和把关,确保了工程质量。二是经营服务。灵石县翠峰镇水利员负责管理的集中供水站,承担着12个村7900余人和11个企事业单位的供水任务,为搞好经营和服务,他们引进IC卡管理系统,安装智能式水表40台,使12个村主支管道全部实现智能化管理,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避免了用水纠纷,提高了供水保证率。三是管理服务。乡镇水利员在农村小水工程管理,特别是饮水解困工程管理上,帮助乡村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核定水价、改进收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工程的规范化管理。

二、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晋中市在水利员队伍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囿于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适应。

1、管理体制不顺,与水利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目前,全市乡镇水管站的管理体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部门管理为主,乡镇水管站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人员受水利局和乡政府的双重领导,这一类型有2个县市。另一种是以乡镇管理为主,人员关系全部移交乡镇,水利部门对水利员只是业务指导上的关系,这一类型有9个县市。这种分散、分割的管理体制,带来诸多弊端。一是人员难调配。县水利局无法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统一调整配备人员,有的乡镇还将水利员调作它用,或安排不懂业务的人员从事水利管理,造成了人员管理上的失控。二是职能难发挥。实行乡镇直管体制,水利员忙于乡镇中心工作多,从事水利业务少,使农村水利建设的计划、任务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了业务管理上的断层。三是队伍难管理。水利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晋级晋职等,由于关系和渠道不顺,出现了条块管理上的扯皮。

2、行业管理薄弱,与自身建设需要不相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多数水管站撤销,重新组建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管站资产大多被分割平调。过去按照“一站一水一实体”的模式,办起一些服务性实体,目前已所剩无几。此外,乡镇水管员的日常办公业务经费没有着落,造成服务功能弱化,作用难以发挥。

3、人员素质较低,与工作任务需要不相适应。一是年龄偏大。目前乡镇水利员平均年龄43岁,45岁以上的人员占到总人数的31%。二是文化偏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56人,占总人数的15%,具有本科学历的仅有3人。三是专业偏少。现有的水利专业人员27人,占总人数的7%,存在结构性人才短缺的问题。

三、思路与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一是科学设置机构。以县按流域水系组建中心水管站(或叫流域工作站),统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这样可以避免乡乡设站、机构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便于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建管工作的开展。二是合理定编定岗。将水利管理中心站纳入事业单位序列,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三是明确隶属关系。实行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基层水管站作为派出机构,其人事、业务、财物等统一由县级水利部门管理。这样既能解决多重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又能对人员统一调整、优化调度,保证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性。

2、改革投资体制,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加投入,落实经费。按照定岗核编情况,落实基层水利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及劳保、医保等公共支出部分,列入财政预资,足额按时发放。财政和水利部门可从农田水利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基层水管单位运行管理和设施建设,并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前期工作费用,以解决水利管理站在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组织方面的所需经费。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从单一型的人事组织管理向综合型的人才开发管理转变,突出抓好水利员的教育培训。围绕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水利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基层,扎根农村,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在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学以致用,因需施教”的办法,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建立上岗任职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市场经济、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参照有关省、市的做法,推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将教育培训与人员使用结合起来,培养一批管理和技术骨干,带动和促进全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的技能型、管理型、服务型、高效型的水利员队伍。

4、改革用人制度,优化队伍结构。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以聘任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完善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吸收一批水利技术人员和专业对口的院校毕业生,逐步淘汰学历层次低、专业不对口、工作难胜任的人员,优化水利员队伍结构。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有技术专长、实践经验的人员安排到领导和管理岗位,着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公正用人,有利于人员合理配置、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三是创新管理机制。通过目标管理,末位淘汰,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作为晋级、晋职、聘任、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以制度管人,论实绩用人,以正确的导向和规范的管理,调动基层水利人员求实上进、勤奋敬业的积极性,促进队伍建设,加快水利发展。

乡镇水利站改革的调查报告 第7篇

关于农村水利改革与多元供给机制的研究。林万龙认为农村公共服务供求的结构性失衡的重要原因在于农村公共服务供求不匹配、供给机制单一、重建设轻管护[1]。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剩原因在于缺乏供给动员机制[2]。取消农业税后公共产品在供给总量、结构效率、基层改革、多元化参与等方面问题突出, 需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3]。农村水利的集体供给体制难以维系, 需要创新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4]。不同类型的水利设施管理特点不同应采取不同的融资模式[5]。企业和社会力量按市场规则参与乡村公共品的提供并获利[6], 需要界定农村水利的公益性与经营性资产, 完善公益性资产耗费补偿渠道, 健全价格机制[7]。水利部冯广志针对农业水价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若干对策[8], 徐璇提出构建农业用水户、政府、非农业用水户和水管单位参与农业水价分担的模式[9], 粮食产量、水价及供水成本之间有一定关系, 应建立以供水单位正常运营、不超过农民水费支付能力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10], 可以将提高的水价经公示后全部返还给农户的农业提补水价机制, 以建立节水竞争和长效节水制度[11];农业水价很难补偿完全成本, 加强农业水价改革顶层设计, 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12]。上述文献从理论上论证市场参与农村水利供给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农业水价形成基本路径, 对农村水利改革成效与存在问题分析得较少。本文结合在重庆市、四川省部分区县农村水利改革现状调查, 分析农村水利改革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提出农村水利改革政策建议。

1 灌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1 灌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成效

(1) 根据水利工程性质建立了分类管理制度, 精简了管理队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国办发[2002]45号) 的规定, 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与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任务的比例, 把水管单位分为纯公益性、经营性与准公益性3类, 但没有明确谁是农业灌溉或农业供水管理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 列为纯公益性的灌区管理单位, 工程运行管理成本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大型骨干工程不再向农民收取骨干工程水费;列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灌区管理单位, 政府仅承担“两费” (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与公益性工程维护经费) , 其他运行管理成本通过水费补充, 要通过水价改革来实现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基本收益。

以重庆为例, 改革前有2062个水管单位, 改革后精简为830个水管单位, 其中纯公益财政全额拨款水管单位663个, 实行差额拨款的准公益性事业水管单位165个, 经营性水管单位2个。改革前重庆市有水管人员7 085人, 改革后全市共有水管人员4 245人, 解决富余人员2 840人, 精简比例40%。灌区管理单位体制改革遭遇水价改革的困境, 2012年重庆市应收农业灌溉水费3 305万元, 实收农业灌溉水费477万元, 收取率仅14.43%, 定位为准公益性的灌区管理单位, 无法通过水价改革解决成本补偿问题。

(2) “两费”落实情况获得较大改观。改革前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专门用于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两费”仅892万元。2012年, 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022 3亿元, 落实率100%;应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975 6亿元, 落实率77%。为推进重庆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重庆市级财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从2008年至2012年累计补助9783万元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2011年中央开始对重庆市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 极大地调动了各区县增加水利维护经费投入的积极性, 2012年区县落实维护经费1.178亿元, 比上年度投入增加4 000多万元。

1.2 灌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存在问题

(1) 基层水利管理人员经费没有落实。乡镇水利管理人员经费没有落实, 影响水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重庆市云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作为县水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15名。而小一型水库干渠由各水库管理所管理, 无人员经费和管护经费;支渠由当地村组管理, 无人员经费和管护经费。由于云阳县为国家级贫困县, 县财政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较少, 农业水费征收困难, 群众自筹工程维护费困难, 工程难以维持正常运行, 基层职工队伍难以稳定。

(2) 水库管理及乡镇基层水务管理队伍空心化。在2002年水利体制改革前, 武隆县东风灌区是由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东风大堰灌区管理所管理, 改革后由水务局下属国有企业润龙公司代管。2008年水管体制改革, 成立了巷口、白马、桐梓、鸭江4个片区水库管理所, 按照职能职责, 东风水库及灌区本该由鸭江片区水库管理所管理, 但由于4个片区水库管理所办公场地不落实, 实际上没有良好的运行起来, 4个水库管理所的人员大多抽调到局机关, 所以东风灌区实际上还是由润龙公司代管。在2002年以前乡水管站和东风大堰灌区管理所没有撤销时, 农村水利工作运行得比较好的。撤销之后水利工作纳入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流失, 各个乡镇就只有1个兼职人员搞水利工作, 经常换人, 基层水利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2 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成效与问题

按照国务院《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等文件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技术扶持、资金帮扶等形式, 促进用水户协会的发展, 进一步推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向纵深发展。以重庆为例, 重庆市已有30个区县组建了用水户协会1 631个 (占全市8 698个行政村数的18.8%) , 其中的注册有502个, 协会管理灌面24.533 3万hm2, 其中:运行状况良好6.733 3万hm2、一般14.866 7万hm2、不好2.933 3万hm2;按边界形式分, 其中:工程边界368个, 行政边界1263个。绵阳市游仙区依照水系共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81个 (占全区230个行政村数的35%) , 涉及19个乡镇, 64 818户农户, 22.6万农业人口, 控制灌溉面积1.466 7万hm2。

2.1 农民用水户协会取得的成效

通过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 使灌溉用水在空间维度和组织维度更加合理, 发挥群团组织主体重要和责任意识, 又节约灌溉用水量。 (1) 规范了用水管理。通过实施计量供水, 按方结算, 使灌溉用水管理公正、民主、透明, 用水秩序规范。 (2) 提高了节水意识。农民多用水就得多交钱, 改变了过去长期以来大水漫灌、水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的现象。 (3) 减轻了农民负担。 (4) 建立了分级管理制度, 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主体。明确了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 政府主要责任是落实支渠以上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及国有资金监督管理, 灌区主要负责内部运行管理和骨干工程维护, 用水户负责支渠以下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的整治维护和管理。

2.2 用水户协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缺少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 运行经费无法落实或足额落实。资金问题是协会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 政府通过项目扶持只是构建了组织框架及提供了少量启动经费, 随着大量农村水利工程的竣工, 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成为基层组织的管理重点, 由于农业水价低且水费收取困难, 落实协会的人员办公经费和末级渠系的维护费用迫在眉睫, 政府部门对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及正常运转将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2) 量水设施不完善或缺失, 水漏损率高。按方收费是协会公平水费的前提条件。重庆市、四川省等地多属西南山丘地形, 供水水源多以小微型工程为主, 分布面较广, 且多为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工程, 加之多年工程维修管理经费不足, 量水设施不齐全或缺失, 渠系破损严重, 水漏损率高, 从而影响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推广。

(3) 农户参与意识不强。由于历史原因, 政府管水、农民用水的观念难以扭转, 对农民用水户协会承担灌溉管理的职责还不大理解, 水商品意识不强, 部分群众对收取灌溉水费有抵触情绪。西部山区以山地为主, 灌溉成本较高, 降雨量比北方多, 较为严重干旱的年份才需要灌溉, 导致农户参与意识不高。

(4) 协会登记注册率低。由于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水利工程公益性较强, 经营效益不明显, 导致多数协会登记注册手续不完善, 无法独立履行法人职责。重庆市用水户协会登记仅占协会总数31%, 登记注册率低。

(5) 部分协会运作尚不够规范。有的协会和分会的负责人由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担任, 有的协会会长由村干部兼任。水管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兼任协会领导有利于减轻协会运行初期的压力, 但由于行政色彩重, 限制了协会自主管理能力的提高, 可能回到传统管理模式上去, 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难以实现群众对协会信任。

(6) 部分灌区工程不配套影响了协会的推广和正常运行。从所调查的协会看, 在国家支持开展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区和小农水重点工程规划范围内, 田间工程状况总体上比较好, 但在一般地区由于协会筹资能力有限, 农民群众对目前渠道设施、工程维护状况差的反映仍较强烈。

3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成效与问题

2010年全国有700万处小型水利进行产权改革, 占2 000多万处小型水利的35%。各地小型水利产权改革有较大差异。以重庆为例:重庆市共有15万余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以承包、租赁、拍卖为主的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 占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83%, 其中承包经营11.529 3万处, 占已改革工程的64%;租赁经营1.415 7万处, 占7.8%;拍卖1.3万处, 占7.6%, 股份合作8 200处, 占4.2%。小 (2) 型水库实行承包经营的有72处, 占小型水利工程的0.8%。拍卖小 (1) 型水库经营权的有1处。以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为例, 截止2012年底, 共转让了小型水利工程6 358处, 其中水库106座 (承包81座、拍卖25座) , 山坪塘6287座 (承包5 389座、拍卖565座) , 石河堰250道 (承包244道、拍卖6道) , 提灌站582座 (承包364座、股份制合作2座) , 饮水工程25处, 共回收资金3 591.21万元, 游仙区现有各类水利工程8 490处, 游仙区改革力度比较大。

3.1 农村水利产权改革成效

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引入了市场机制, 盘活了水利资产存量, 明确水利产权经营管理主体和水利设施维护责任人, 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提高水利供给效率, 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 以水利资产存量带增量。通过水利工程“三权”的有偿转让, 实现了水利工程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变, 绵阳市游仙区不同规模的水利工程均以高出原承包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位出让,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 由此积聚的大量社会闲散资金被作为水利建设基金, 又由各级政府大量投入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去。

(2) 促进了小型水利资源的综合利用。在政府出台水利经营权30年不变的政策激励下, 承包人有动力加大对现有设施的改造, 享受自主经营权和对工程水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通过收取水费或种植、养殖增加收益, 绵阳游仙区水产品年总产量就由过去的不足2 000t增加到现在8 000余t, 部分业主还抓住新建水库建设水利风景区的契机, 建起了农家乐, 对外开展游乐服务, 走上了立体开发之路, 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3) 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以协会为主建立健全了工程养护、灌溉用水等配套制度, 安装计量设施, 通过用水足额交费措施减少“搭便车”行为, 改善农民间关系, 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 初步实现了用水管理民主化, 涉水事务一体化, 水权交易市场化, 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

3.2 农村水利产权改革存在问题

农村水利产权改革政策不够明晰, 改革有待规范。未根据水利设施性质和类型进行分类改革, 没有根据水利设施的公益性与盈利能力来选择的改革模式或供给主体;水利承包价格确定没有明确标准, 经营范围模糊, 应该规范产权改革办法;监督机制不完善, 产权改革过程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部分承包人为盈利而污染水体, 水管单位提前收回经营权。

4 农业水价改革成效与问题

由于我国末级渠系大多缺少量水设施, 计量收费和超定额加价制度难以实施, 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 供水收入低于供水成本, 供水站亏损较大, 最终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 各级政府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出台水价改革方案, 使非农业水价尽快达到规定的水平, 农业水价在成本内逐步提升, 对农业水价不到位的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偿, 为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建设内容: (1) 工程建设。包括末级渠系改造、小型灌区水源及田间工程建设;计量设施配套。 (2) 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大中型灌区建设“水管单位+农合组织+农户”的供水管理模式, 小型灌区明确农合组织的主导地位。 (3) 水价改革。探索农业终端水价改革, 建立合理的水费计收机制。

2012年重庆市结合产业高起点选择示范县建设, 将彭水、忠县、潼南作为水价改革示范县, 分别与水稻制种、柑橘、蔬菜产业结合进行水价改革试点。忠县作为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 改革如下思路。

(1) 水价改革与项目建设结合。项目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五小水利建设、农业产业核心区建设、国管灌区建设以及农村人饮及场镇供水建设相结合, 有效整合多种资源。

(2) 集中成片, 整体推进。在黄钦水库灌区内拔山、双桂、新立、马灌、永丰5个乡镇以末级渠系配套为重点, 以恢复改善灌溉面积为目标, 发展管灌输水技术、推广微喷灌等先进技术。

(3) 竞争立项, 先建后补。以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载体, 按照村或协会自主申报, 乡镇核实上报, 县级水行业主管部门民主评审的程序, 引入竞争立项机制, 择优选择群众积极性高, 筹资投劳积极主动, 效益潜力明显、组织机构健全得力的村或协会作为项目区。

(4) 选择典型乡镇试点。项目区位于忠县黄钦水库中型灌区内的马灌镇鹤林村和新立镇双柏村境内。马灌镇鹤林村依托笋竹种植基地, 新立镇双柏村柑橘作为依托。

4.1 农业水价改革示范项目建设成果

4.1.1 示范项目改善了灌区末级渠系配套硬件设施

忠县示范项目新建灌区末级渠系16.74km, 建各级高效节水管道43.3km, 量水设施56处, 电子计量仪6处。项目总投资680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0万元, 市级财政330万元, 受益区群众投劳折资20万元。项目实施后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8.33hm2, 新增灌溉面积361.67hm2,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33hm2, 每公顷平均节水1 905m3, 年均节水120多万m3。

4.1.2 完善了用水户协会组织及相关制度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动作”的原则, 依法依规组建村民用水管理协会, 两村已经成立了用水户协会组织。将末级排灌管道、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等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颁发给村民用水协会, 重大问题“一事一议”, 实现村民用水高度自治, 使协会真正成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管护的主体。协会召开了多次用水户代表大会协会, 订立了水利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以及用水者协会章程等相关章程及制度。

4.1.3 多种措施并举形成了民心水价

根据农业供水来源, 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 按“计量供水、配水到户、开票到户、收费到户”的原则, 合理分担并努力降低供水成本, 建立了科学合理农业终端水价机制。

(1) 整合人力资源, 降低管护人力成本。结合当地已建成的果业、笋竹业等各类协会的管理人员, 选举这类人员进入用水者协会承担管理工作, 有效降低了协会管理成本。对水费计收、水利工程维护等考核合格的协会, 市级财政每年补贴1万元, 用于协会办公和人员经费。

(2) 国管水利两费落实到位, 农民主要承担末级渠系水价。2012年县财政落实项目区原水管理单位-黄钦水库灌区两费75万元, 保证了项目区的源水供应。经测算, 国有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为0.169元/m3, 末级渠系供水价格0.053元/m3, 由于灌区内将建立农业水费财政补助机制, 国有水利工程供水由财政补贴, 终端水价按照末级渠系供水价格0.053元/m3收取。

(3) 建立以工补农机制。通过提高非农供水源水价格以补贴农业供水。据 (忠价[2006]10号) 黄钦水库非农源水价为0.70元/m3, 2012年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并经物价部门核准, 黄钦水库非农源水价调整为0.80元/m3。提高部分的收益用于补贴项目区的农业用水, 从而降低农业供水成本。

(4) 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大户, 大户带动散户, 逐级带动形成良好的用水氛围。增强项目区内农业产业化企业节水意识, 通过企业带动大户, 大户带动一般农户, 形成了良性的用水氛围。

(5) 推行阶梯水价, 促进节水技术应用。基本用水量按标准水价收取水费, 结余部分可以转让, 超出基本最用水则按加价水价收取水费。对重大自然灾害损失, 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科学的终端水价:终端理论水价 (元/m3) = (农业供水源水费+协会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 /供水量 (终端计量点) 。协会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由用水协会管理人员误工补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协会管理费用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国有水利工程供水即农业供水源水费由财政补贴。

4.2 农业水价改革存在问题

(1) 未建立科学的水价改革试点协会选择标准以及补助标准。农业水价改革项目主要实行先建后补, 由用水户协会或者单户 (多户联合) 进行项目申报, 并组织项目实施, 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实行定额补助或者差额补助。不同地区用水户协会参与意愿、管理能力有较大差异, 选择不同的协会试点效果不同, 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需要确定选择试点项目与协会的标准。同时, 关于补助标准低者为建设成本的60%, 高者为成本的80%, 应建立有利于调动协会的参与积极性制定合理补助标准。

(2) 试点项目运行监督制度不够完善。主管部门应成立专门机构 (如小农水暨农业水价改革建设管理办公室) , 专门负责项目的审批及资金拨付。项目区用水者协会务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 征求用水户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水量分配、水费计收、财务管理、工程运行维护、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公示水费和使用情况等各项规章制度, 由水利基层服务组织负责监督和考核协会项目落实情况, 同时接受群众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提高水价改革的效率。

5 农村水利改革的改进对策

(1) 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对策。 (1) 完善农村基层水管组织机构, 落实“两费”。按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做好人员编制和养护费用测算, 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完善机构、人员, 落实经费。县级水管单位完善水库管理中心, 落实养护人员工资待遇, 属于公益性的小 (二) 型水库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巩固基层水利水保站, 充实乡镇、街道实水利农机组, 大的乡镇配2~3名、小乡镇配1~2名村级管水员, 可以将其纳入村委班子成员。每个村设立1名水管员, 以用水户协会为基础组建村级水利管护队伍, 发挥宣传员、信息员和维护员的作用。 (2) 划分县、乡、村各级水管组织管理职责, 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加强县级水利工作机构建设, 强化公益性职能, 建立水政监察与乡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3) 探索和发展农村水利“公司化”养护模式, 公司同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2) 进一步健全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协会用水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激励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做到用水有序、管护到位。 (1) 强化对用水协会扶持政策。通过设立末级渠系维护专项经费, 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运作规范、设施管护较好的协会, 将项目补助资金拨入协会专户, 简化协会注册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在涉农水利项目上对用水户协会给予倾斜、优先立项, 落实1名村级专职管水员的经费补贴, 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能力建设。 (2) 积极宣传用水户协会。推广典型协会成功经验, 大力宣传用水户协会是村民自己用水、自己管水的组织。 (3) 强化对协会的服务和技术培训。水利、技术监督、财政等部门为协会提供服务, 协同解决协会困难;对水户协会开展人员培训 (讲解相关国家政策, 传授灌溉用水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知识) , 为协会运作和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 规范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村委会、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对集体产权改革方式、产权评估、合同拟订等内容进行讨论, 不能低价拍卖使用权, 随意改变水利设施用途, 水库主要功能服务于农业灌溉及饮水, 水利设施拍卖及产权改革资金应该实现专款专用, 对产权改革的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4) 开拓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思路。 (1) 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末级渠系设施。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 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力求项目实施到哪里, 群众满意到哪里, 实现水利项目经济、社会、生态三重效益。完善末级灌溉设施及计量装置, 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系数, 并进一步降低用水成本。但做到灌溉水费应收尽收, 以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维护运转。 (2) 探索农业水价形成规律, 建立并落实农业水价补偿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 通过实践运行, 摸清农业供水的成本和费用, 引导用水协会民主、科学制定更加合理的农业末级渠系水价。合理确定财政补偿机制, 探索适宜地方特点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 (3) 适度集中经营, 优化配置水资源, 探索两部制水价。结合土地流转中形成的农村产业大户、农业合作组织、农村产业化公司, 探索两部制水价、超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或季节浮动水价等计价形式, 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长效机制和推广能力。

6 结语

本文在分析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用水户协会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及农业水价改革现状的基础上, 提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对策, 完善用水户协会管理制度、规范小农水产权改革制度以及探索水价综合改革新思路。完善农村水利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农村水利补偿机制。划分政府和市场供给范围, 明确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放宽经营性水利项目的审批权限, 落实业主投资自主权, 尝试建立社会资金进入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回报机制。探索良性运行的农村水电、水域等资源使用补偿机制、通过水利建设如河道整治使土地增值的补偿机制、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水利工程功能调整、开发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的补偿机制等, 增加农村水利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提取土地出让金收益、调整水资源收费标准等, 通过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用水户协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保障经费投入, 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路径, 使农村水利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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