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会章程制度范文

2024-06-19

分会章程制度范文(精选8篇)

分会章程制度 第1篇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系

团总支、学生分会制度建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初等教育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是在系团总支的领导下,先进青年的学生组织,是实现青年大学生自我管理、开展各项有益活动的领导机构。是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学校各处室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学生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干部,干部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初等教育系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初等教育系学生分会。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分会的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干部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第三条、机构组成

团总支学生分会:在系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团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生分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办公室(文秘部)、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清洁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新闻部、女生部、心理部、青年志愿队组成。第二章 学生分会干部管理制度

1、学生分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前提:有助于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符合学生分会服务同学的根本目的,有利于学生自身发展。并且开展活动的同时,在月初报主席团干部处。

2、工作管理原则:

(1)学生分会是一个团结共进,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优质高效的集体,各部门实行明确分工,友爱互助,紧密合作,共同进取的工作原则。

(2)服从命令。下级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若有疑难或者建议可向上级反映,但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要服从上级的安排,努力完成任务。

(3)尽职尽责。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及具体分工与其他部门协调完成工作,各部门对分派到的工作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部门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责,在保证自身工作准确准时完成的前提下可协助完成其他岗位的工作。

(4)大局意识。各部门要努力形成团结尊重、友好互助的团体气氛,增强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中各部门干部要对总体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有深刻的了解,做到统筹兼顾,大局为先。(5)严守纪律。学生分会所有成员需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有事要向团总支副书记请假。若发生特殊情况临时要离开岗位,需向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后方能离开,以确保工作交接顺利,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6)要有高度集体荣誉感。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平时生活中,各部门、各干部干事都必须注意言行,注重自身形象。时刻铭记“你就是学生分会”,不能做出任何损害学生分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第三章 会议制度

1、会议要体现民主、透明、高效的精神,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并由办公室秘书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级别包括:学生分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例会、主要干部例会。

3、各级会议相关人员需准时参加,非特殊原因不可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先向会议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许可后方能请假。

4、对在会议中迟到早退或者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需严格按照惩罚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5、参与会议成员需自备专用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上级可随时查阅会议记录,查阅结果将录入各项评比的参考资料中。

6、学生分会全体会议;时间:学年开学后和结束前。学生分会主要干部例会定于每周星期一下午18:00在办公室进行。

7、主席团例会:每周星期日晚上20:30在办公室进行。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规划部署本周工作,商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8、部门会议:时间:两个星期开展一次;参会人员:各部门正部长、副部长、全体干事;会议要求:(1)会议前应通知组织部,由组织部指派干事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交给会议负责人阅览后签名确认情况无误,再交到办公室秘书处整理存档。(2)会议内容中要包括部长向部门成员说明学生分会各部门近期工作动态,让部门成员了解近期学生分会工作的大概情况。

9、为促进各部门沟通和相互学习,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主管副主席充分沟通的前提下举行跨部门会议。第四章 干部、干事培养、考评制度

1、学生分会学生干部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广大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桥梁,要严格遵循校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做到“产生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受广大学生监督”的原则。

2、任职基本要求: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为学生服务、为学生会工作的精神;积极了解学生需要,开展有利于广大学生发展的各项活动;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第五章 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制度

1、每阶段计划书收集(1)为使各部工作更具体,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部将本部全年工作提案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负责审核通过。并由主席团根据计划制定学生分会全年的工作计划,上交团总支审核通过。主席团以此督促各部完成学生分会的各项工作及各部特色工作。(2)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需至少提前3天向分管干部副主席提出该次活动方案。在工作中具体提议,由部长向主席团提出计划,经上级审批后执行,由主管的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整个活动过程。此计划书提倡部长在与干事共同商定的情况下决定,实行参与制与协商式管理。(3)大型活动均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团总支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目的、活动时间、活动流程、经费预算、人员安排、宣传方案等事宜。根据活动特点、具体需要可添加或删减某些部分。

2、活动总结:

(1)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各部或各工作组内部总结,主要负责该活动的主席团成员必须参加总结会。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部长要对部门的工作状态作出总结,对于不足之处、工作需改进之处要展开讨论,同时对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和影响好的事迹给予口头表扬,并由副部长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书面文字上交一份存档。于总结会前参与活动的干事需书写一份自我总结,交与部长。(2)学期结束,学生分会内各部门应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存档。

(3)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活动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等。

3、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一份自留部门内部保存,用于部门存档;另一份则上交办公室秘书处用作资料保存。第六章 信息管理制度

1、为建立我系学生分会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会制度化,配合老师开展指导工作,增强学生分会各部门工作执行力度,规范学生分会活动和人事信息,建立便捷的信息查询体系,使各项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好地创新进步,特指定本制度。

2、学生分会的工作档案是学生分会工作的历史记录,由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秘书应及时对学生分会的各级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各种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存档。

3、档案分类为:(1)各级文件通知。

(2)会议记录。(包括各级会议)(3)学期学年总体计划和总结。

(4)各活动的总体计划和总结、活动的具体安排、各种图表和音像资料。

(5)学生分会干部和干事档案。(6)奖惩记录。(7)考勤记录。

4、各部门召开例会前应通知组织部,由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会议记录,会后交由办公室秘书处存档。

5、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学期及学年总结、活动计划和总结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秘书处存档。

6、学生分会各干部干事应备有工作笔记本,作为工作的辅助工具,上级有权对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录入考核中,作为对其进行考核评比的依据。

7、文档管理要求:学生分会办公室秘书专门负责文档的鉴定、保管、统计、借阅和传递等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因工作需要要借阅文档,经团总支副书记批准记录后,方可借阅。对借阅、借用的文档,未经批准不得抽调、翻印、转借、公开引用、涂改、污损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所借档案要严守机密,妥善保管。违反者要即使追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管理人员职责;定期向团总支汇报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自觉执行对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9、对学生分会的一些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与安排,经团总支副书记签字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次活动。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分会全部资金,由办公室干部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办公室秘书统一调拨。

2、各部(各活动组)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长(该活动负责人)负责记帐、报帐,接受团总支的随时检查。

3、各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1名部长或主席团分管干部)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2名证明人亲笔签名。

4、举办大型活动应先作预算并报团总支做最后审批。

5、办公室秘书应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初等教育系团总支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

分会章程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体育总会门球分会,是在市体育运动总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本会根据国家的全民健身纲领精神推动全市门球运动的发展,努力提高门球技术、战术水平。通过门球活动,陶冶情操,增加体质,为实现中国梦,为我国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创造和谐社会服务。

第三条从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制宜,以各社区、村及各系统就近、分散活动为主,坚持逐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本分会为代表义乌市参加各地门球竞赛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制订市门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门球竞赛,交流经验,推动普及门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研讨门球理论和门球技术、战术,培训考核审批门球教练员、裁判员。协助市体总做好裁判员的培训、考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组织门球代表队,参加各地门球竞赛。

第八条推动门球队伍的建设,指导门球队的业务活动。与有关部门领导联系协商搞好门球场地建设和管理。

第三章机构

第九条本分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分会理事会。理事会设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理事若干人,并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由分会理事会协商或选举产生,报市体育总会批准。分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条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分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决定分会工作计划、资金筹措等重大事项。分会日常工作由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主持。

第十一条分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定门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交流经验,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分会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分工负责制。除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外,并从裁判、教练技术,竞赛活动,财务后勤,场地维修等方面作适当分工,各负其责。

第四章会员

第十三条凡热爱门球运动,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缴纳会费,志愿加入本会者,经分会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个人申请入会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地门球队报送,分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竞赛、培训、学术研究等项活动的权利;

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履行本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3、积极钻研技术、战术,努力提高技术、战术水平;

4、缴纳会费。

第十六条协会对为发展门球事业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七条坚持社会办体育的方针。经费来源;部门集资、社会赞助、会费收入以及财政支持等。同时认真执行“节俭”和民主理财的原则,审批一支笔,严格财务手续。

第十八条为管好用好经费,分会设会计员一人,出纳员一人。实行钱帐分管,并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帐,每半年对帐一次,年终对帐后公布。

第十九条经费开支范围

1、用正常的办公用品,竞赛用品购置,场地维修。

2、用于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培训。

3、用于购买纪念品、奖品和发放奖金。

4、用于报销运动员路费、住宿费等。

5、用于报销工作人员交通、通信费。

6、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

第六章附则

分会章程制度 第3篇

1 新形势下加强章程建设的意义

1.1 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推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创新

办学自主权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核心和主要难点。高校此次目标制定章程不是简单贯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志,而是要借此赋予现代大学制度内容并形成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而高校治理体系涉及到政府、社会和高校内部等各方面关系的明确定位和调整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问题。

1.2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突显规则约定和法治意识

从程序上,章程要按相应的民主程序产生。在内容上,高校的改革与发展目标、思路、措施都须在章程中施以规则化表达。有利于牢固树立以规则为先的守法意识,进而从制度上减少大学发展中人为造成的不稳定和折腾,甚至倒退,进而切实推动高校的管理和运转向治理结构及其功能转变。

1.3 强化章程严肃性,突出开放式监督

从行为的性质比较来看,现在的大学章程制定和颁布不再是高校的内部行为,而是要由上级教育管理机关做出批复、核准,然后公开公布,有点类似于政府条例的特征,更加体现了大学章程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严肃性。为此,依据生效章程,高校内外都可以对高校的办学活动进行不同范围与程度的监督。

2 章程建设对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作用

2.1 有利于做好顶层设计,奠定现代大学制度基础

章程涉及基本纲领和基本准则问题。章程的制定首先要遵循上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但是,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各高校可以在办学宗旨、教育理念、治理运行、历史传承等方面进一步进行延伸和实现具体化、个性化。

2.2 有利于明确政校关系,加强现代大学制度保障

在我国高校办学运行过程中,政校关系的边界一直不甚清楚明白。章程通过政府的核准是处理学校和政府关系的重要依据,对政府及其部门也具有约束力,可以约束政府部门对学校管理的任意性,使学校的权益不受政府的随意干涉。

2.3 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和权利保障,推动现代大学制度法治化

通过章程建设,既可以有力规范学校内部的权力运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监督机制,又可以更好地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形成遵章守法的氛围,弘扬校内民主自由法治文化。同时,可以在社会上起到引领和标杆的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2.4 有利于凝聚共识,确保现代大学制度落实

章程的制定过程就是个凝心聚力的过程。在章程制定过程中,经过充分的讨论、提炼和总结,对高校办学大政方针、目标愿景、文化理念等达成共识并把这些内容写进大学章程,有助于进一步地固化、继承、弘扬和发展学校的办学理念。

3 加强章程建设的具体措施

3.1 要发挥统领和推动高校改革的作用

前几年,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力度,进一步进行了简政放权。很多高校也积极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开展了落实办学自主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系列工作。这些改革举措为高校章程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和制度依据,在章程中要予以落实和回应。

3.2 要体现和突出各自办学特色

从前阶段章程的制定实际来看,存在结合高校实际的创设性规定不多,决策机制的规定基本雷同,内部治理体系表述比较原则和宽泛等问题。为此,各高校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法制统一”下,应按要求结合办学实际,提高章程建设的质量和特色。

3.3 要健全校内章程监督机制

原则上高校都要成立章程执行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章程的运行情况,受理在有关办学活动或管理行为中违法章程规定的投诉或举报。章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要作为高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之一或者作为专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4 要提高章程的认可度和约束力

当前,章程在高校制定后还须经上级教育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布。与以前校内制定、公布的惯例比,大大提升了章程的权威和效力。在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积极推动相关政府及关联部门参与,彻底扭转“校内章程”的传统概念,向地方性法规、规章看齐。

3.5 要强化章程的贯彻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推动高校的举办者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充分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切实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高校依法治校上,指导和帮助高校协调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的关系,简政放权。

参考文献

[1]孙霄兵.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J].中国高等教育,2012,(5):8.

分会章程制度 第4篇

一是由学校自己制订的大学章程难以界定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的关系。人事权和财权是影响高校自主权的两大基本权利,这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而要明确人事权和财权,显然就不是学校一家所能完成的任务,甚至也不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所能决定的。不仅如此,大学章程由高校自身制订,这就让学校很难规定举办者的具体权力和责任,也无法对举办者越权干涉学校办学的行为纠责。

二是由行政系统主导的大学章程难以实现校内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分离。按照《暂行办法》制订出来的大学章程,可能成为学校现有制度规范的集合和汇编,或者现有体制的重复描述,即便是制订得较好,也只是内部行政规章,很难真正管用,更无法成为高等学校改革的一部分,无法成为改革的切入点和系统载体。

在国外,大多数大学章程的制订,是要提交学校举办者所在地区的立法机构进行讨论、审议的,经过立法程序制订的大学章程,就是一部法律,是社会各界必须遵守的。鉴于此,建议将大学章程的制订提交给立法机关。比如,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章程,应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进而颁布;省属高校的章程,则应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或者通过人大授权各级政府制订,让其真正成为法律。

通过科学的立法程序,各方利益充分博弈,最后规定大学的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的或培养目标、大学的名称与校址、内部管理体制、大学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举办者与大学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校长的权利与义务等重大事项,促使教育行政部门把相关权力下放给高校,使之真正成为规范大学运作的纲领和法则。同时,一旦相关方违反了大学章程,也可以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由此制订出来的大学章程,才有可能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意义的大学宪章。

知联会分会章程(格式规范)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分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由东阳市 镇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组成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为活动准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实施科教兴国、党外知识分子的组织管理力度,为加强各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联络,为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创业富民、创新强区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分会在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镇党委的督促指导。第五条 本会会址: 镇政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壮大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进一步提高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素质,积极支持会员为东阳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服务。

(二)进一步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渠道和范围,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考察,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人才和社会发展等重大方针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帮助、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文化交流、学习培训、科技咨询、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等活动;

(四)发现人才、吸引人才,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举荐人才;

(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了解,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党外知识分子的合法权益。使本会成为党委和政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纽带和桥梁;

(六)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积极贡献的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交入会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或本会会员2人以上推荐;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组织;

(三)获得本会章程规定提供的帮助;

(四)对本会工作有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紧密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了解情况,反映意见,举荐人才,提出建议;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会秘书处、交回会员证,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同意后生效。会员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组织处理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应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一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换届大会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批准同意,报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备案。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本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届任期五年。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职权:

(一)负责督促、落实会员大会和大会决议;

(二)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部署本会有关工作,制定本会有关制度;

(四)提名秘书长、讨论决定副秘书长及本会办事机构负责人;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由会长召集。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事理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相关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对社会有积极贡献;

(三)热爱本会工作,作风民主、正派,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身体健康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二十七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届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如会长因故不能履行上述职责,可委托其他副会长履行。

(五)行使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六)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批准任免秘书长;

(七)会长每年应向会员大会作本会工作报告,接受审议。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职权: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工作;

(二)受会长委托可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议;

(三)承担会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条 秘书处是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提名,会长批准任免。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职权:

(一)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会工作计划;

(三)完成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提交副秘书长及其它办事机构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请。第三十三条 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本会可聘请本市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担任名誉职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单位、个人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合法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查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审查同意。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共东阳市委统战部和东阳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东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南马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

第四十九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选举办法(草案)

1.根据《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会议选举理事15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5名。3.本届理事会候选人,经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筹备小组讨论,并征得市委统战部、南马镇党委同意,提交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会长、副会长在理事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4.参加选举人员有权对候选人举手表示同意、反对、弃权。5.理事的选举,必须有到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方能通过;会长、副会长必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方能当选。6.名誉会长由理事会聘请。

7.本选举办法经会员大会表决后生效,选举大会结束后,本办法终止。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第一届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理事:15人

单钻锋

男 吴志田

男 胡洪亮

男 施

男 葛志鹏

男 吴方刚

男 胡一军

男 徐晓东

男 王俊俏

女 陈惠珍

女 方晓生

男 舒戴妃

女 陈美娟

女 吴涵俊

女 马华建

花园集团

总裁助理

花园集团

花园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花园集团

花园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花园集团

花园集团资金管理部团委书记 胜利工贸

胜利工贸有限公司

富强公司

富强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索普公司

索普公司董事长 防军中学

防军中学教导主任 实验小学

技术处主任 初级中学

教科书事主任 中心卫生院 外科主任 中心卫生院 西药房主任 中心卫生院 B超室主任 南马镇政府 镇中片干部 南马镇政府 镇西片干部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长:单钻锋

副会长:马华建

徐晓东方晓生吴方刚吴志田

关于聘请名誉会长的决定

经研究决定:

聘请南马镇委书记张

雷、南马党委副书记吴盛龙、花园集团副总裁马文德为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名誉会长。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会员,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下一工作;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大会的其他职责。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长)会议,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也可委托副会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全体理事、秘书长,必要时可以邀请党工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部署研究今后工作,对会员进行综合评价;履行《章程》规定的理事会其他职责。必要时可召开会长会议。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会议与会员活动要有机结合,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活动制度

本会活动按活动内容分为学习培训活动、公益服务活动、建言献策活动和联谊活动。

一.学习培训活动

1.根据市委统战部安排,择优推荐优秀会员参加各级统战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统战理论政策等培训。

2.适时组织会员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培训。

3.鼓励会员积极参加本系统、本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各会员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成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报刊杂志报送。

二.公益服务活动

1.按照党工委、镇政府和市委统战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好各类“同心”系列活动,各会员应自觉参加相关活动。

2.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可以由知联分会各小组组织,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加入其他组织参与活动。

三.建言献策活动

1.围绕党工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知联分会的整体优势和会员作用,积极建言献策。2.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向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意见与建议,每年会员向知联分会提供1条以上意见、建议,知联分会梳理、汇总后及时提交市委统战部或其他相关部门。

四.联欢联谊活动

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会员进行专业咨询;不定期举办会员交流互动;每年组织适合我镇实际的文化体育联谊活动;协调解决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了解会员动态,重大节日或遇到困难、发生突发事件时上门慰问会员。

东阳市知联会南马分会 2013年12月6日

南马分会同心知联服务队

同心知联医疗服务队:方晓生 张永进 舒戴妃 陈美娟

同心知联教育服务队: 徐旭东 施佳佳 贾王锋 金晓玲王俊俏 包医芳 张晓丽

同心知联企业服务队:吴方刚 胡一军 葛志鹏 服务基地:花园商贸城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分会章程 第6篇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正式名称为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南昌大学“星火”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构建和谐,奉献爱心,全方位服务社会,传播慈善文明”。倡导“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

第三条 本会隶属于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地址设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主要活动地域为南昌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有计划地组织南昌大

学义工会员,开展义务活动,在南昌大学大学阵地极力推广义务工作;

(二)制定慈善义工分会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三)招募、培训“星火”分会慈善义工会员;

(四)组织、推广慈善义工工作,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及各种社

会服务机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为有特殊看困难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各种义务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分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优良,社会责任心强,自愿无偿从事慈善义工服务工

作;

(二)承认并遵守本分会章程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从事的慈善义工服务的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

服务资格

第七条 会员入会须经如下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或通过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慈善义

工协会会员登记表;

(二)本会秘书处进行资料审核、研究、并报送高校联合会批准;

(三)经本会进行入会培训后发给慈善义工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慈善义工服务活动;

(三)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有权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五)有困难时优先得到慈善义工服务;

第九条 会员履行以下服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共同完成本会的工作任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间,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报酬;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不得以慈善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慈善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三)如是反映服务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家庭隐私予以保密;

(四)经本会同意,参与社会募捐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单独组织社会募捐活动;

(五)维护本会的声誉,传播慈善文化,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第十条 会员退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其会员证公告作废。

第十一条 会员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其会员证公告作废。两到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慈善义工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大会代表由义工推举产生,总数不超过会员的三分之一。慈善义工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表决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 慈善义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慈善义工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放能生效。

第十五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可以连续选任,但只能连任一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放能生效。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制定本会工作制度;

(四)聘请名誉会长、顾问、提出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任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

(五)筹备召开理事会;

(六)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实行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分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研究确定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担任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

(二)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热心支持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三)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四)不超过七十周岁的非在职公务人员,身体健康,胜任本会工作。第十八条 会长由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推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4--6人,其职权是: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室;

(二)检查义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及完成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 本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三)提名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办公舆论同意;

(四)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高校分会南昌大学“星火”分会拟出草案,由南昌慈善总会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备案,并在义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为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南昌慈善总义工协会高校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电子商务协会绿化分会章程草案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本协会名称为:黔西县电子商务协会绿化乡分会。

本协会由绿化乡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的科研、教学、设计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而联合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在大数据大潮中为从事电子商务的各类单位及个人营造一个应用、促进、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在电子商务的行业发展中疑聚人才、共商大计、共谋良策、促进行业的管理和自律;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会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黔西县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条 本协会接受黔西县电子商务协会业务指导,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黔西县电子商务协会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协会办公地点:黔西县绿化乡乡镇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指导方针下开展业务:

一、研究黔西县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和促进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探讨电子商务的行业标准,反映行业内各类单位和会员的建议,协助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标准的制定。协助和推进会员单位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完善;

三、向会员和政府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预测等信息。密切联系和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的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交流管理经验;

五、积极开发信息资源,宣传和推介会员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六、加强国全县各区域间的交流、合作、考察,开展产品展销、技术交流活动;

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热诚为广大用户服务;

八、根据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有关的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委托进行的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协会,并在本协会登记。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分会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如政策新闻发布会等有关活动;

四、优先或优惠取得本协会的咨询服务、培训活动及书刊、资料等;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作自动退会或由理事会作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和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程序或除名事项等;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会费数额和其他要交纳的款项;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的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和网上方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和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具备电子商务发展思路。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的会议和工作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负责协会经费管理;

六、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政府和企业的拨款和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四、兴办实体的收益和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量力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分会章程制度 第8篇

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顾勇新、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吕莹、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建筑施工分会理事长黄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徐学军副厅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支持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邓明胜副总工致欢迎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副理事长/秘书长、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施工机械化分会理事长刘子金分别做了建筑施工分会和施工机械化分会工作报告。

本次年会得到了协办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支持单位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下, 本次年会无论参会人数、参会单位, 还是会议内容丰富性都实现了新的突破。

超高层建筑工程技术交流精彩纷呈

近年来, 我国超高层建筑迅猛发展, 超高层建筑的现代施工技术水平也明显提升。伴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 超高层建筑施工对建设管理和施工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的建筑结构和越来越高的挑战, 我们需要在长期实践与经验总结中寻找更为合理有效的方法, 完善施工工艺, 提高工程质量, 降低施工成本, 展现了超高层建筑施工的魅力。研究和总结国内超高层建筑建设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创新成果, 从中汲取宝贵经验, 为后续工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对推动超高层建筑科技创新和施工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全国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的交流、推广, 提高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及管理水平,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超高层建筑施工案例征集、评审活动, 并将超高层建筑工程技术交流确定为2013年会主题。本次会议结合在建超高层建筑及首届全国超高层建筑工程征集评审活动, 针对超高层建筑施工的特点, 重点交流了深基坑施工、逆作法施工、模架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应用、钢结构施工、项目管理等施工技术。同济大学应惠清教授、博士生导师做了“地下工程逆作法设计与施工”专题报告, 结合超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系统介绍了逆作法施工的技术应用, 中建一局、中建四局、中建八局、上海建工等企业的技术人员分别交流了超高层建筑施工关键技术与施工经验。与会嘉宾共同探讨超高层建筑施工的关键技术, 分享超高层建筑施工的优秀案例, 并共同见证了首届超高层建筑工程颁奖的精彩瞬间。

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顾勇新在技术交流开始做了题为“中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思考”的专题报告, 分析了建筑业面临的挑战, 提出了建筑业的未来之路, 分析了未来10年的机遇;中国BIM发展联盟理事长、施工分会理事长黄强为大家深入讲解了“B、I、M是什么”, 这个题目看似太简单, 但目前BIM的困境正是因为很多人其实还不理解BIM是什么, 黄强理事长的精彩讲解为大家解开了疑团、扩展了思路。

首届全国超高层建筑工程获奖项目颁奖

会议举行了首届全国超高层建筑工程获奖项目颁奖仪式。首届全国超高层建筑工程征集、评审活动历时半年, 经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组织专家从施工新技术应用与创新、项目管理、项目成果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 经过评审, 南京紫峰大厦、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期等6项工程获得中国超高层建筑工程金奖, 广州利通广场等12项工程获得银奖, 中国平安金融大厦等10项工程获得优秀奖, 这些超高层建筑工程基本代表了我国当前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水平。获奖的超高层建筑高度在300m以上的8项, 200~300m的11项, 100~200m的9项。这些获奖项目, 针对工程独特新颖的复杂结构体系, 通过施工新技术的应用与科学系统的项目管理, 成功解决了超大基坑、超高层混凝土泵送、复杂结构体系的主体施工难题, 提高了施工效率, 保证了工程质量, 增强了工程的安全可靠度, 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 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提升了企业形象, 同时为企业自身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全国超高层建筑工程获奖项目颁奖

建筑施工分会和《建筑机械化》杂志社对获奖工程案例进行了系统整理, 编辑出版了《2013中国超高层建筑工程获奖项目专辑》, 作为会议资料之一受到与会人员的热捧, 大家认为可以从中汲取宝贵经验, 为后续超高层建筑工程提供参考和有力的技术支撑。相信全国超高层建筑施工案例征集、评审活动和本次技术交流会, 对于促进我国超高层建筑施工创新及关键技术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超高层建筑工程技术交流会主要交流题目、报告人及精彩观点

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顾勇新

中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思考

未来10年, 建筑业最大的机遇有两个层面, 市场层面:保障性住宅、新型城镇化、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层面:产业升级和整合、商业模式创新 (竞争方式改变引起的市场重新分配) 、信息技术和管理思想创新带来的企业内部生产力革命、集团管控模式的创新和变革。

中国BIM发展联盟理事长、建筑施工分会理事长黄强

B、I、M是什么

BIM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同阶段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协同, BIM是基于协同性能公开标准的共享数字表达。BIM发展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最大风险是overselling (忽悠) , BIM在中国技术落地的关键在于国外BIM如何与中国的专业标准、规定结合。

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惠清

地下工程逆作法设计与施工

阐述了地下工程逆作法建造的优点及其分类, 分析了逆作法建造中的地下结构的受力特点及设计方法, 结合实际工程介绍了逆作法施工中钢立柱的垂直度调整、土方开挖、楼面模板支撑及柱、墙等竖向结构的后浇混凝土等施工关键技术。

上海建工四建副总经理/总工张铭

超高层建筑施工的关键技术

结合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的多个超高层建筑施工案例, 介绍了超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超高层建筑的施工组织、脚手模板体系、垂直运输、混凝土的超高程泵送技术、超高天线施工技术等。

中建八局大连公司叶现楼

大连中心裕景超高层施工关键技术与创新

大连中心裕景ST1塔楼为地上80层, 总高383.45m, 其结构形式为钢框架-型钢混凝土核心筒结构体系。介绍了大连中心裕景超高层塔吊选型安装、施工电梯选型与布置、模板体系选型、超高层钢结构施工、大体积混凝土、高强、超高混凝土泵送等关键施工技术。

中建四局技术中心主任周冲

超高层建筑关键施工技术应用

结合深圳京基100、广州西塔等超高层建筑工程实践, 介绍了深基坑支护技术、超厚大体积底板施工技术、超大截面箱型钢管混凝土柱施工、钢结构安装、C120超高性能混凝土研究、核心筒顶模系统应用

中建一局项目总工何勇

超高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中筒结构施工技术

温州世贸中心 (高度333.33m) 是国内最高的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中筒结构, 浙江省第一高楼。介绍了超高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中筒结构模板设计及施工技术、M型混凝土柱转换结构施工技术、钢筋混凝土双向异形斜墙、柱施工技术等关键施工技术。

上海建工工程研究总院周虹

上海中心大厦结构施工关键技术

通过对上海中心大厦 (632m高) 工程软土地基超大超深基坑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关键建造技术的论述, 总结了一系列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结构建造的创新技术, 以期为同类工程提供借鉴。在软土地基超大超深基坑及基础工程施工中, 对深厚砂层桩身后注浆超长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抓铣结合及套铣接头超深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顺作逆作相结合的无临时支撑超大超深基坑施工技术、超大体积 (6万m3) 高强 (C50) 混凝土基础底板一次连续浇筑施工技术等进行了总结。

中建一局代亚勇

超高层建筑施工中动臂塔机及液压爬模的应用与创新

无锡苏宁广场工程 (高度328m) 尽可能的应用科技进步成果以提高机械化设备尤其是垂直运输体系的施工效率, 实现建筑施工空间的立体流水作业, 使各工种、工序紧密衔接。充分体现了我国超高层建筑的现代施工技术, 并形成一系列成熟工艺。

为“中国施工机械专家”颁发证书

现代建筑施工离不开施工机械的应用, 施工机械在各种建筑工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施工机械化分会在会上向首批中国施工机械专家颁发了证书。施工机械化分会将在新组建的中国施工机械专家库基础上,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 充分发挥我国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和机械化施工专家资源的整体优势, 推进施工机械科学、合理、有效管理, 促进机械化施工行业的进步。详情见本期专题文章“首批中国施工机械专家产生”。

为“中国施工机械专家”颁发证书

为“全国优秀项目总工”颁发证书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工程师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优秀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为工程项目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打造项目总工程师培养、沟通、合作及交流的平台, 提升施工企业项目总工和技术人才的社会地位, 按照《全国建筑施工优秀项目总工程师人才库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继2012年之后继续开展了中国建筑施工优秀项目总工评审活动。

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组织评审, 并报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理事长会议, 最终确定了来自中建四局、中建六局、中建八局、天津建工、河北建工等企业的62人为中国建筑施工优秀项目总工人才库成员 (第二批) , 会上为第二批全国优秀项目总工颁发了证书。

为“全国优秀项目总工”颁发证书

两场论坛和工程观摩进一步丰富了会议内容

会议期间, 组织召开了两场论坛。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施工机械化分会召开了五届一次会议暨施工机械使用与管理专家论坛, 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 通过了新的分会工作条例。施工机械使用与管理专家论坛重点围绕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大型建筑工程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特种设备安全法》在设备安全管理中的贯彻实施、如何发挥新组建的中国施工机械专家库的作用与影响等。详情见本期专题文章“施工机械化分会开启新篇章”、“施工机械使用管理论坛”。

南京青奥中心工程观摩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工论坛, 重点交流项目总工任职经验、企业对项目总工制度的建设与项目总工培养、对进一步发挥项目总工作用的建议。中建一局、中建四局等企业技术管理人员介绍了技术专家制度探索、超大型项目如何发挥项目总工作用等, 认为人才团队是企业发展最关键的因素, 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培育出更多资历深厚、敬业爱岗、专业技术功底扎实的技术专家、骨干技术人才和可持续后备技术人才, 以重大、特色工程为载体, 可以加快科技成果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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