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2024-05-31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精选14篇)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第1篇

日 常 巡 查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公路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巡查内容

第二条日常巡查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

第三条路基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

第四条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第五条桥隧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

第六条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第三章巡查要求

第七条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巡查人员应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公路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巡查车辆应有明显标识,装备黄色警示灯。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公路巡查,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人和事,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上报。

第十条高速公路巡查频率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10次,巡查时间要求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汛期、冬季清雪防滑及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第十二条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40-50km/h,按规定开启示警灯。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巡查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第十三条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第十四条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除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对路面坑槽、拥包、防撞护栏损坏等病害应按修复时限要求完成。

第十五条巡查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汇总巡查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第2篇

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普通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巡查主体及巡查职责:道班(工区)作为巡查的责任主体,责任按规定的巡查频率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对所负责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的路基、路面、防护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应现场填写巡查日志(日志应明确记录巡查路段桩号、公路状况、处理情况等内容)。每日巡查完后应及时向我局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小修病害汇总情况。

第四条 我局应每月对所辖道班(工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根据道班(工区)每日巡查发现的小修病害情况安排小修工程计划。负责按照《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上的桥隧进行日常检查。

第五条 公路巡查包括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巡查,对桥隧的检查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 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挡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第八条 路面巡查内容:路面有无病害,路面有无污染、杂物、积雪、积冰等,是否及时清扫。

第九条 沿线设施巡查内容:公路沿线的设施是否完好、清晰。

第十条 绿化的巡查内容: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养护是否规范。

第十一条 桥隧的巡查内容:按桥隧相关规范要求巡查。第十二条 危险和事故频发、病害较多的路段应列为巡查重点,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测。

第十三条 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能及时修复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 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大面积的病害及水影响交通通行时,要及时上报,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和材料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 对病害的修复质量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修复时限按《重庆市公路路况病害修复时限》(渝路局发[2006]250号)文件执行。

浅谈公路养护巡查 第3篇

(1) 公路、桥梁突发性损害大幅提高。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 作为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我区的交通流量逐年大幅增加, 尤其是重载交通的迅猛增长, 致使公路、桥梁突发性损害时有发生。 (2) 社会各界对公路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公路出行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简单的通畅变为对安全、舒适、美观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要求。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 因公路原因造成的对车辆、行人的伤害案件逐年提高, 赔偿额度不断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3) 有效保障路产路权对公路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 破坏路产的案件时有发生。随着《北京市公路条例》的出台, 赋予了养护作业单位巡查的职责, 对养护作业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对公路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4) 原有的巡查体制过于分散, 不利于提高效率。我单位原有巡查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桥梁巡查、信息采集等, 分别由路面专养段、路基专养段、桥梁专养段等部门完成, 力量和内容过于分散, 不利于提高巡查水平和巡查的专业性。

综上所述, 为加强公路的服务水平, 提高公路的运营能力, 及时发现突发性事件, 减少因公路、桥梁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病害造成的一切事故, 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制止侵害公路的行为, 及早发现问题, 及早处理, 采集分析公路养护、桥梁检测数据, 建立公路养护评价体系, 成立一支机动的公路巡查专业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2 巡查中队的组建

为作好巡查工作我单位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巡查队伍, 称巡查中队。

巡查中队配备4辆巡查车, 每辆车上有三名巡查员。

2.1 人员要求

(1) 熟悉公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能熟练应用相关技术; (2) 掌握《公路法》、《北京市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熟悉管养路线范围、管养工作内容;了解业主要求; (4) 年龄不超过45岁, 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 (5) 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考试选聘。

2.2 装备

(1) 巡查车辆及巡查车基本装备。巡查车为郑州日产多功能商用车;GPS定位系统:实现车辆定位功能;PDA:用于采集和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2) 桥梁检查设备。钢筋锈蚀仪、裂缝观测仪、钢筋扫描仪及望远镜、钢尺、梯子等。 (3) 处理应急事件设备。警灯:警示行人及过往车辆;可升降照明灯:双探照灯, 可进行发散及聚光照明;摄像头:高分辨率摄像头, 可进行现场实况图像采集, 可将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远程传输回指挥中心;LED显示屏:显示警告信息;其他设备:扩音器、简单应急工具、安全装备等。

3 公路巡查方式及问题处理程序

巡查方式主要采用日常巡查并用定期巡查、特殊巡查、夜间巡查配合。

(1) 日常巡查:指平时的巡查, 巡查范围原则上可以从巡查车上辨认, 是最主要的巡查方式。

日常巡查时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1) 路面状况:路面污秽、障碍物、遗撒、落石、塌方、路面各种病害等。 (2) 路基状况:路基边坡等有无塌陷。 (3) 附属设施状况:挡土墙的砌石有无裂缝, 移动、变形等损坏情况;公里碑、百米桩、示警桩、护栏墩等是否丢失、损坏情况;交通标志的丢失、损坏等损坏情况。 (4) 桥涵隧道状况:桥面、栏杆、伸缩缝、泄水孔损坏情况;涵洞损坏淤塞;隧道有无结冰、漏水、裂缝等情况。 (5) 绿化状况:植物干旱、涝害、路树倒歪、折枝、丢失、绿地环境不洁等情况。上述所有内容不可能在一次巡查中全部检查, 所以每天巡查前应事先定出今天重点巡查的项目。但是对于路面是否损坏及有无障碍物等内容, 巡查时应经常注意。日常巡视工作不仅仅是及时发现病害快速处理的这么简单, 它还为管理单位提供了原始的决策数据。当某路段经常发生同一种病害, 这就不是快速处理就能解决的, 要达到公路设施的经常性完好的目的, 作为管理单位势必要对该路段的同一类病害进行集中改善整治, 这就要求巡查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巡查数据。

(2) 定期巡查:指按照养护合同的巡视频率, 对我区的桥梁进行巡查。一般是一类桥一月查一次, 二类桥半月一次, 三类桥一星期一次, 四、五类桥一天一次。采用目测结合仪器进行观测, 主要检查梁端头、底面是否损坏, 箱梁内是否有积水, 混凝土有无纵、横向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 有无龟裂现象, 表面有无严重的碳化, 拱板或拱肋是否开裂圬工拱砌块有无压碎等情况。

(3) 特殊巡查:主要是在暴雨、大雾、冰冻及其它可能危及沥青路面正常状态或妨碍公路正常交通的灾害性气候时进行的巡查、包括防汛防台巡查、雾天巡查和冰雪巡查等。以车行为主, 巡查车速适当降低,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中心报告。

夜间巡查:主要是检查道路照明设施和各种反光设施的使用状况 (如标志、标线、视线导标等) 。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巡查问题处理程序如下。

(1) 公路日常巡查养护问题的处理程序。

发现问题→调查拍照取证→填写日常巡查报告单→上报养护经营部→

(2) 公路巡查中路政问题的处理程序。

发现问题→调查拍照取证→立即制止→上报养护经营部→

(3) 公路巡查中桥梁问题的处理程序。

发现问题→调查拍照取证→

(4) 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发现问题→调查拍照取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交通疏导、必要时断路) →上报业主及公司→妥善处理 (发布应急信息)

4 取得的成果

我巡查中队去年累计发现侵害路产、路权案件165件, 养护问题256件, 其他问题42件, 其中比较典型的事件: (1) 2月13日平程路K9+450上挡墙坍塌, 我巡查中队及时发现了问题, 并将问题上报, 管养部门及时采取了措施对挡墙进行维修, 保障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2) 6月8日连续一天的强降雨, 巡查中队采取特殊巡查, 加大了巡视力度和频率, 实行不间断的巡视, 确保防汛路段畅通无阻。由于我区大秦铁路路段施工, 造成铁路桥下严重积水, 巡查人员立刻反映情况, 经沟通及时找到了施工单位, 并在短时间内处理了积水问题, 确保了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通行。因此建立一支专业的巡查队伍是实现现代化养护的前题条件。

摘要:通过成立公路巡查队伍的必要性、巡查中队的组建、及巡视方法和程序的阐述, 论证了建立一支专业的公路巡查队伍在公路养护中的作用。

关键词:公路巡查,组建,运行

参考文献

石榴盆景日常养护 第4篇

关键词 石榴;盆景;养护

中图分类号:S688.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4-0-02

石榴树形优美,枝虬叶细,根系多盘曲,且形俊色美,将其制成盆景是果树栽培技术和树木盆景艺术的结合,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艺术品,为保持和提高石榴盆景的观赏性,必须做好其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1 浇水

由于盆栽石榴不能与地下水相通,因此浇水是非常重要的日常管理内容。石榴虽耐旱,但在整个生长期中应随时注意盆土的墒情,并适时浇水,盆内浇水掌握“干透浇透”的基本原则,保持盆土上下湿润一致,一般其相对含水量在50%~90%左右。石榴树生长季节,开花与枝条生长同时进行,需水量逐步增加,比休眠季节要大得多,应每天浇水1次。夏季气温高,空气干燥,盆内水分蒸发及果树的蒸腾均较快,植物需水量大,浇水量或浇水次数要适当增加,1 d要浇1~2次水。秋季以后石榴叶片脱落进入休眠,此期需水量较小,应控制浇水量,有利于花芽分化与枝条充实,3~4 d浇水1次。入冬防寒前应浇透水,防止冬季根部受害和上部抽条。浇水于清晨用无盐碱的清洁水,浇水时,要使水在盆面向四周散开,不能浇半面水,也不要将盆土冲出凹状。石榴不耐涝,盆水过多,地上部分生长衰弱,叶片发黄,雨季应注意倒掉盆内积水,防止积水时间过长而造成根系呼吸困难,甚至引起根系死亡。石榴因花大瓣多,雨后花瓣内易因存水而烂花并影响结果,在花期应采取避雨措施,还应注意避免向花喷水。

2 施肥

盆景石榴仅靠盆土提供生长结果所需的养分是远远不够的,还应根据其生长期和盆土的情况适当施肥,施肥时掌握“薄施勤施”的原则。早春石榴树发芽时,追施以氮肥为主的促芽,每盆施尿素4~5 g,施后及时浇水。石榴进入生殖阶段后,为了避免延误花期,使枝干坚韧,花色鲜艳,应控制氮肥,多施钾肥,施0.2%~0.3%磷酸二氢钾液或0.3%~0.5%硫酸钾2~3次。石榴进入盛花期后,为促进坐果,喷施0.05%~0.1%硼砂液1次。石榴果实迅速膨大期和着色期,为了果形整齐,色泽好,需施较多的磷、钾肥,可在根部和叶面追施液体肥,一般根施以农家肥为主,将充分发酵的饼肥泡水,稀释20倍左右,浇入盆中,同时进行叶面施肥,喷施0.2%~0.3%的尿素液;果实开始着色时,喷施0.1%~0.3%磷酸二氢钾3~4次。秋季石榴地上部分虽已停止,但根系尚未停止生长,为了增强抗寒能力,应施加基肥,用发酵的堆肥或饼肥加水稀释100~200倍,相隔15 d,浇施2~3次,施肥时,应在晴天、盆土已干的情况下施用。

3 修剪

花石榴萌芽力强,芽具早熟性,生长期能多次抽枝,使生长期树冠枝条逐步趋密,耐修剪,为保持完美、紧凑的树形,有效地控制生长结果,石榴盆景每年要进行多次修剪。夏季修剪主要于落花期进行,剪掉部分枝叶,有机物的合成,同时由于修剪刺激造成再度萌发,加大对养分的消耗,对树体和枝梢的生长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当年生长枝进行摘心,抑制枝条加长生长,促其转壮以利成花;花果期修剪的目的是定花和定果,石榴花4、5月开花后,一般每隔1~2周疏1次,疏除退化花和过多、过密花及幼果,留果的数量视植株大小而定,除留作观果用的外,从基部留出2~3小节,尽可能早的剪出,果实布局要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致,以便提高观赏效果。冬季修剪在落叶后或萌芽前进行,根据观赏树形的需要进行1次整形修剪,根据造型的需要,对整体进行弯、拉等,确定骨干枝、必留枝,疏除病虫枝、干枯枝、细弱枝、过密枝,注意保留健壮的结果母枝,尽量使结果部位紧靠主干和主枝,使全树丰满紧凑。枝条稀少部位可短截长枝,以利抽生枝条填空,一般留3个芽左右短截。

4 促花

花是石榴盆景主要观赏的亮点,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盆栽石榴花芽分化,形成饱满花芽,提高观赏价值。合理施肥,可提高花芽质量,促进花器发育完整,在萌芽和花期追施以氮肥为主的速效化肥,花期和幼果期各喷施1次0.2%的尿素+0.2%硼砂+0.2%磷酸二氢钾,促进新梢生长,为花芽分化准备物质基础。夏季利用拉枝、扭梢、摘心等方法,抑制营养生长,积累养分,促进花芽分化。7月下旬开始控水30 d左右,以此促进花芽的分化与形成。对未结果或结果少的盆栽石榴,新梢生长旺盛,全年应减少和避免施用无机氮肥,增施磷钾肥,促进花芽的形成。在石榴开花前,可喷施坐果剂250~300倍液或比久(B9)2 000~3 000 mg/L,抑制植物生长,促进成花。

5 保果

盆栽石榴也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果,提高观赏价值。6月上旬进行环状剥皮,暂时阻断有机营养向下输送、控制枝梢生长的作用,提高坐果率。石榴同花授粉一般不结实,如花期低温阴雨、传粉昆虫少时,更需要进行人工辅助授粉,人工授粉简单的方法用毛笔将花开后撒粉不久的花粉沾在毛笔尖上对其他不同盆花刚开后不久的“筒状”花进行人工授粉,可提高坐果率。完全花开放时用手持喷雾器向花托部位喷洒0.05%赤霉素,喷2~3次,或在盛花期喷0.10%~0.20%比久,提高坐果率。

6 翻盆

石榴盆栽在不断生长过程中,根系密布盆底,影响通透性和排水,而且盆土不多,营养成分也会不断减少,会影响植株的生长,一般应2年左右换1次大盆,或换1次营养土,具体翻盆的年限要根据树龄、盆的大小及树体长势而定,若枝叶繁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可延缓倒盆时间,反之要及早翻盆。一般翻盆在休眠期或生长迟缓期的深秋、早春进行,夏季和冬季不宜翻盆。翻盆前先短期停水,便于植株从盆脱出;沿盆将四周的土掏松,将植株自盆中连土脱出,剔除表面和四周的宿土1/3~1/2;结合修剪除去部分老根和腐根,注意剪口要平滑,不要撕裂根部;在盆底垫上瓦片,配制营养土:腐叶土30%+煤球灰20%+园土30%+发酵禽畜粪10%,再掺入适量的草木灰、磷肥、蛭石,经暴晒、消毒后铺于盆中;确定好植株的正反面后,再把带土石榴植株放回盆中,一手扶植株,一手往盆中加土,并用木棍将土捣实,填盆土到离盆口3 cm左右,作为“水口”,便于浇水;换盆时,可让原树桩稍微高于盆面,逐次向上提根,使新根向下深扎,将部分根暴露于出来,表现植株的老态,作品显得更苍古;浇足水,将盆放置阴凉处10~

15 d,方可停止遮荫。

7 防病治虫

盆栽石榴在日常管理中各项措施都比较精细,一般病虫害较轻,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病虫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以确保盆景的观赏效果。首先应加强管理,增强树势,提高抗病虫的能力,落叶后及时清除落叶,去除枯枝、病枝,改善通风透光条件,集中烧毁病虫枝。烂果病为盆景石榴主要病害,可在生长季节用1∶1∶160倍波尔多液或300倍25%多菌灵液喷雾。杆腐病发病盛期,可用1∶1∶160的波尔多液或40%多菌灵胶悬剂800倍液喷雾防治;烟煤病进行防治可喷洒多菌灵、波尔多液药剂。发生蚜虫和红蜘蛛等危害时,用300倍乐果或500倍百虫灵喷雾。黄刺蛾与绿刺蛾可人工捕杀幼虫或用3 000倍溴氰菊酯液喷雾。

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第5篇

日 常 安 全 巡 查 制 度

昆山市周同公路三期新建工程(锦商线—S224)路面标项目部

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范事故发生,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安全巡查的人员

日常安全巡查由项目部安全办负责,由项目部安全办人员具体实施。

二、日常安全巡查的要求

1、安全员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工程施工、生产实际对本标段现场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事故隐患,拟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日常安全巡查应有针对性,每次检巡查都应有明确的目的,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应重点检查。

3、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认真详细、真实可靠地填写安全巡查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包括隐患的部位、处理意见、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的警示警告标志、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红灯及各类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3、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

6、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情况;

7、现场布设,驻地建设情况;

8、临时便桥、便道、临时房屋搭设情况。

四、日常安全巡查中隐患处理

1、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涉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应立即要求施工队立即停工,同时,项目部要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措施未得到落实前不得开工。

2、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项目部安全办人员应当场指出,并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

3、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对隐患进行复查,监管隐患的整改完成。

电工日常巡查制度 第6篇

1、检查一级电箱到三级电箱(包含部分三级箱接出来的四级电箱)内的一闸多机、地线接入地线排、箱内巡查记录填写及时,重复接地电阻<10Ω,电缆架空或埋地(包含从变压器到三级或四级电箱,不包含三级或四级电箱出线口出来的电缆),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配电箱灭火器是否配备(配备的是否过期),标识、标牌是否完善,是否张贴系统图。

2、观察线路是否正常,有无冒烟、打火现象,触点、接头是否发黑变色。

3、巡检时注意各电箱有无异常气味。如电线、开关等发烫时散发的焦味,并及时对其处理。

4、检查配电线路和设备时,禁止接触带电部分,注意电线接头,各部导线,配电箱内各电器元件是否良好。

5、定期对电缆进行检查,检查电缆头是否有放电现象,电缆绝缘是否良好。

6、安质部安全员每天对现场临电检查一次,发现一处问题处罚区域电工20元,电工班长10元。

7、安质部长抽查现场临电情况,发现问题将处罚负责本区域的安全员20元,部员有发现问题的检查记录或整改单,将不予处罚。

8、安全总监抽查现场临电情况,发现一处问题将处罚安质部长20元,有发现问题的检查记录或整改单,将不予处罚。

9、项目经理抽查安全总监,发现一处问题将处罚安全总监20元,有发现问题的检查记录,将不予处罚。

10、业主、监理检查发现有问题,将按第6条处罚。

11、如遇突发情况需要电工配合,导致电工无法正常巡查而出现问题,将不予处罚电工。

12、每月临电无问题,给予无问题区域的电工200元奖励,现场临电都无问题,给予区域电工200元奖励、电工班长300元奖励。

13、施工队私自接线不符合要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断电停工。

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第7篇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增强预防事故的主动性和可控性,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黄朝华

副组长:蒋勤伟

成员:金鹭、姜志君、金鸣希

二、日常巡查范围及时间

1、负责全线施工段落范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巡查。

2、日常巡查每月每项不得少于一次。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的内容。

对施工重点区域,特别是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加强日常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检查工程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建筑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与作业队员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

施工全过程。

4、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必备条件。是否实施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基坑支护,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隐患改整情况。

5、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手段。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原材料实验、砼、砂浆的配置及计量、工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及部分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等情况。

四、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应切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建立日常巡查档案。

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 第8篇

为了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经营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工商所应当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经营者市场准入、档案管理、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品牌商品登记管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等制度。

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的商品和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

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七、片区责任人应当根据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实际、季节特点、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市场专项整治部署等,对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

八、定期巡查,应当根据市场的信用级别实施分类监管:A类市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B类市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C类市场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D类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九、不定期巡查,应当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对特定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并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十、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场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市场开办者,应当依其信用级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9篇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制度 第10篇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共同创造良好而和谐的生态环境,特制订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制度。

一、河道巡查监管工作由负责,每周不定期进行巡查;

二、日常巡逻主要沿各自负责河道进行,做到巡查到位,无视线死角。

三、每次必须全面检查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注意河道内、河道两岸的环境卫生等情况,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

四、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听劝阻,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该河段河长或者段长,并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五、遇到突发事件(如大面积污染等),首先要制止事态的发展,并迅速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第11篇

为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忻州公路分局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强化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机制,以些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确保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一、公路养护巡查采用统一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

二、公路管理段路政人员和养护中心人员负责本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根据养护工程质量实行计量支付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立和规范养护记录。

三、及时制止、查处非法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对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及时补设缺失公路标志、扶正歪斜公路标志,对公路路面、桥梁、界桩、行道树、路缘石等路产进行管理;查看非公路标志设置是否按程序许可,设置是否规范,并做好路政许可施工现场的管护工作和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日常养护中,查看是否需要进行路面保洁、平台整治、边坡整修、绿化林木修剪、桥梁设施维护等工程。

四、明确巡查内容养护道班和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对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上报公路巡查情况,并根据路况情况制定月(旬)生产作业计划,并报站领导审核后实施。

五、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养护道班以日常巡查为主,在发生大的洪水、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等特殊情况下需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巡查。

六、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七、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

日常工作督导巡查制度 第12篇

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和日常教学常规。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实际,逐步使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走向精细化、规范化,使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日常督导巡查制度。二.督导巡查的内容

1、教师是否按课程表上课。是否有私自调换、挪用、挤占其他课程的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2、教师是否使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是否使用与课程内容一致的教学资源,课案是否一致。是否按本校有关规定上课。

3、教师课堂行为表现情况。教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能用普通话教学。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接听手机等有悖于学校要求的现象。

4、课堂教学的组织纪律。课堂纪律情况主要巡查学生上课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有玩手机的现象,是否随便和周围同学讲话、吵闹。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学生课堂上睡觉的现象,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三.督导巡查要求:

1、督导巡查领导每周至少抽巡早自习一次,课堂教学两次。

2、督导巡查结束后,及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督导巡查的具体时间由督导人员根据各自的课务情况决定。督导巡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

5、督导人员应认真地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原因,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向有关教师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的办法或建议,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

隧道等设施日常巡查制度 第13篇

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

2014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收集现有设施的路况信息,及时发现通道、隧道设施损坏情况,确保设施安全畅通,促进通道、隧道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养护技

术规范》、《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隧通道维护部门管养的地道、天桥、隧道设施。

第三条建立联动机制,维修队、巡查队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路面裂缝、坑槽等其他病害时应及时进行检查、记录,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告维修队,维修队到现场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违章占用通道、隧道空间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产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

隧通道设施巡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而日常巡查包括一级巡查、二级巡查两种。一级巡查是由设施现场人员进行对自己所在设施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二级巡查是由部门管理人员对自己部门所属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上报部门负责人。

一、日常巡查范围包括:桥面、栏杆、伸缩装置、支座、桥墩、防护设施、排水设施、附属物、洞口、路面、墙体及吊顶、电气设备等。

1、桥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桥面地砖或大理石有无缺损、平整、松动。

2、伸缩装置巡查内容:应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破损、无漏水,伸缩缝变形稳定,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注意清缝工作,缝内无垃圾。

3、支座巡查内容: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无杂物、无积水,保证相接触的有效接触面;支座整体有无锈蚀;螺丝有无松动,橡胶支座压缩变形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橡胶有无开裂、变硬、老化等现

象。

4、桥墩巡查内容:表面是否清洁;圬工砌体有无风化、损坏现象。防护设施巡查内容:防护设施有无锈蚀、污垢,遮光板是否完整有效;防撞墩、防撞护栏是否缺损、变形;混凝土是否露筋、开裂。

5、排水设施巡查内容:

a.桥面泄水孔及雨水浸是否完好、畅通、有效;

b.落水管有无缺失或损坏。;

c.雨水井、边沟盖板有无错位、损坏、规格不一等现象;横截沟是否堵塞。

6、洞口巡查内容:

a.要求洞口边仰坡上的无危石、浮土;

b.冬季时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边沟和仰坡上截(排)水沟的完好、通畅;

c.要求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完好; d.挡墙应保持坚固、耐用、完好。挡墙应每季度检查2次,中雨以上降雨时应巡检,挡墙倾斜超过20㎜或鼓胀、移位、下沉20㎜时,应进行维修加固。挡墙折断应及时加固,开裂超过10㎜,应进行局部封闭。

7、路面巡查内容:

a. 路面养护,要求无坑洞、无拥包、无开裂等病害,破损率小于1‰,且每处不大于0.1㎡,平整度小于5㎜;

b. 不得随意增加静荷载。老化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应进行铣刨更新处理,严禁随意加沥青混凝土结构进行补强;

c. 路面更新后的横坡和纵坡,应满足排水要求;

d. 为了保持路面的抗滑能力,对已磨光的混凝土路面,用机械刻槽方法,恢复抗滑能力;

e. 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将水引入边沟排出,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

f. 冬季应及时处理洞口处路面积雪;

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维修,应参照《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的主干道路部分执行。

8、交通标志巡查内容:

a.通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

b.及时清洗标志牌面的脏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

c.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牌,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接构件;

d.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

e.对损坏限高设施应及时维修。

9、墙体及吊顶巡查内容:

墙体是否漏水;混凝土裂缝是否在规定范围;墙体、顶面有无腐蚀、脱落;秀壁板及大理石墙面是否损坏、缺失;固定是否牢固。

10、电器巡查内容:

所有电器设备有无漏电和超负荷运作;灯具发光是否正常;水泵有无抖动异常等常见问题。

二、定期检查内容: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设施进行整体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维修,对于一些特殊问题,由领导进行决定是否进行上报大中修及专项。

1、隧通道所有设施定期检查频率为1次/半年。

2、定期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

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当位置作出标记,检查结果宜尽可能量化。

3、定期检查内容包括:

a.沉降观测点检测,并进行数据对比;

b.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建议;

c.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

d.对土建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

e.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 f.应附上检查记录表以及其他有关检测记录资料。

4、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病害、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处理。

5、隧通道巡查应遵循《杭州市城市隧通道养护技术规程》、《公路隧通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有关规定执行。

6、隧通道巡查应做好巡查纪录,并整理归档。

7、隧通道巡查时发现的病害应及时上报项目技术主管,严重病害要立即上报业主、行业主管部门。

8、隧通道巡查应注意安全。

第三章巡查要求

1、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通道、隧道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巡查,对侵占、损坏通道、隧道设施的人和事,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上报。

3、巡查人员应定人、定路段、定内容、定时间。巡查频率为每天不少于一次,在汛期、台风及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

4、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5、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60km/h,按规定开启示警灯。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6、严格落实巡查签名实名制。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7、巡查中发现的路面坑槽、拥包、防撞护栏损坏等病害应按修复时限要求完成。

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第14篇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 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 机制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 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 程度的奖励 5000 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预测预报、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 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 2000 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 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 2000 元。(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四、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 则的单位处罚 1000 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

五、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 1000 元,个人罚款 500 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六、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 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

七、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 500 元。

八、探放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 元。

九、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 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十、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 200 元。

十一、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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