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2024-06-06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精选6篇)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1篇

张家界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保护、规划情况报告

张家界市地处长江四大支流中的澧水中上游,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也是少数民族地区,还是革命老区,沉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形成了众多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张家界同时还是国家旅游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张家界旅游产业正迅速崛起,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保护力度,逐步科学合理的进行开发和利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资源及保护与规划现状

1、具有较为丰富的名镇名村古名居资源

张家界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众多,全市共有国家一级文物41件,二级文物173件,三级以上的其他珍贵文物1000余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为贺龙故居和湘鄂川黔苏维埃旧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名镇名村古名居资源主要有贺龙故居、杜心武故居、陈能宽故居、老院子、石堰坪土家山寨古建筑群苦竹村苦竹寨古建筑群等。

2、资源具有民族性和独特性

我市是少数聚集区,历史街区、建筑和民居具有浓郁的民族性和独特性,是民俗文化的重要存留载体,具有独特的风貌和特征。

3、逐步加强保护规划的力度

一是加大了保护的宣传,推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古建筑群;二是加强了老城景观风貌的提升,规划十字街-南正街一带及澧水河北岸设立历史景观提升区,保护原有的城镇肌理、建筑布局、历史风貌建筑和空间环境。三是开始做了一些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四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意识落后

我市仅天子山镇申报了省旅游名镇,我局自2010年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以来,仅慈利县江垭镇申报过历史文化名镇。

2、规划意识和保护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既没有做过系统的保护规划,也没有逐一划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保护区,导致名镇、名村、古名居风貌及格局得不到合理的保护和延续,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日渐衰落。

3、古建筑老化严重,保护资金缺乏,保护工作落后 我市历史建筑多为木结构,防火防蛀能力较差,由于年久失修,不少古建筑老化严重,部分已成危房。为有效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与利用,需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和维修,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资金相对缺乏,此项工作未有效开展。

4、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保护传统街道与现在交通需求存在矛盾,另供水、排水、排污等设施均不完善。

三、关于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的保护的意见

1、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保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为科学合理地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必须尽快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的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域,合理开发利用。

2、提高意识,加强保护

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方式提高群众以及相关部门的保护意识,并认识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保护、开发和利用对我市旅游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其实加强对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的保护。

3、政府主导,建立机制

名镇名村古名居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重视和投入,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强化政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为古镇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4、严格管理,合理控制

严格按规划和相关法规对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建设项目方案要确保建筑风格与古镇风貌相协调。

5、结合旅游,合理开发利用

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名居的合理开发利用纳入我市的旅游规划,将丰富的民族文化与旅游文化结合,体现旅游城市的丰厚底蕴。

四、几点建议

1、尽快对我市名镇、名村、古名居资源展开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情况。

2、加大我市名镇、名村、古名居的申报力度。

3、尽快出台《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古名居保护条例》。

4、《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古名居保护条例》要切实体现规划先行的原则。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统筹安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4]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并经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期限一般为15—2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3—5年。保护规划已经逾期或不能有效指导保护与建设的,应当重新编制。第四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当地村委会积极参与,共同编制。

第五条 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资质。

第六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除遵照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七条 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依法进行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保护规划的任务是:调查和分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沿革、现状风貌、建筑特色、文化价值、环境质量,结合本村镇的发展要求,对现存的下列各类保护对象,进行有效地保护,并对历史文化资源提出保护性利用建议:

(一)文物古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寺院、石窟、石刻和壁画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和遗址;反映历史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其他物体等。

(二)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和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是指由文物古迹(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周围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且风貌相对完整的地区。

(三)风貌特色。包括古村镇的建筑风格、街区格局、空间形态,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具有保护价值的自然遗迹、自然环境等。

(四)传统文化。包括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等。保护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类保护对象提出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建设,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有形的历史建筑遗存和无形的传统文化,相依相存,共同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的积淀,构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建设(或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实施。第二章 保护规划的编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属于名镇名村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当与总体规划一同编制,规模较大的可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总体规划,在保护规划中发挥宏观决策作用,保护规划应当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具体深化。对于在总体规划阶段中,由于保护需要作出的人口规模控制、古村镇格局保护、建设用地及交通布局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 的安排等,在保护规划中,都要以其为依据与之相衔接,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划。第十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

(一)历史建筑和相关环境的原真性原则; 

(二)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的整体性原则; 

(三)新建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协调性原则; 

(四)分期实施保护近远期的结合性原则; 

(五)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的互促性原则; 

(六)保护规划与建设规划相衔接性原则。第十一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搜集相关的基础资料,搞好现状调查分析,提供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所需各类资料由组织编制规划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提供,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分析整理。第十二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镇、村历史演变、建制沿革、兴废变迁等;

(二)镇、村现存地上地下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古树名木、革命纪念地、近代代表建筑,以及有历史价值的水系、地貌、遗迹等;

(三)镇、村特有的传统文化、手工艺、传统产业及民俗精华等; 

(四)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状况和受损情况; 

(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目前的保护与管理措施; 

(六)镇、村人口与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的意愿; 

(七)相关的勘察测绘资料。

第十三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要对镇村现状作详细分析,包括区位条件、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气候条件、水文地质、对外交通等,人口规模、保护范围、用地结构、道路交通、设施配置、建筑质量、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历史沿革、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分析成果应当在适当比例的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并加以文字说明。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要对各类保护对象的历史价值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包括村镇的选址布局、空间形态、街区格局、院落布局和建筑物、构筑物、装饰物等,分析成果应当在适当比例的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并加以文字说明,对有历史价值的代表性古建筑,应当进行测绘。第二节 保护规划的内容 第十四条& nbsp;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建筑风格以及空间形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价值特色,明确保护和利用的重点。第十五条 根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古迹、古建筑、历史街区的分布情况,在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历史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等三个保护等级和相应的保护范围,并分别提出保护的要求、建设控制的指标、风貌协调的内容。第十六条 根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现状,将现存建筑物和构筑物划分为两大类:保护类和整治类。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立档案、挂牌公示,并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存、维护、修复等保护方式。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整治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保留、整饰、拆除等整治方式。

第十七条 根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巷格局和空间形态,在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街巷的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铺地形式提出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第十八条 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内重点地段和空间节点的现状情况,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具体保护整治措施:

(一)空间整治。对空间布局提出具体整治方案,确定具体建筑的平面形状、位置,以及小品的设计和布置等;

(二)建筑整治。对具体建筑的立面和门、窗、屋顶等建筑构件提出相应整治和保护要求。

第十九条 按照整体性保护的目标,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部的历史环境和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提出保护和整治的要求。

第二十条 在分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资源类型、分布,以及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旅游资源整理、景区划分、市场定位、线路设计、客源分析、旅游环境容量测定和旅游 设施配置。

第二十一条 确定分期修缮、整治的重点,详细列出要修缮、整治的街区和建筑,以及需要改造的设施项目,作出相应的技术经济分析及投资估算,作出实施的时序安排,提出 环境整治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二条 提出保护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包括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保护资金的筹集机制、鼓励公众参与保护措施等。第三节 保护规划的成果

第二十三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专题报告。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规划文本和图纸不一致时,以规划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文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则。规定本次保护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期限等;

(二)保存现状和价值特色评价。分析评价现存的历史街区、街巷格局、历史建筑保存规模、保存完好度和历史价值;

(三)确定保护范围。划定保护等级、保护范围、保护面积,根据保护等级和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要求、控制指标;

(四)建(构)筑物的保护。对历史保护区内现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其价值的不同划分为:保护和整治两大类。对保护类建筑,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存、维护、修复等保护方式;对整治类建筑,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保留、整饰、拆除等整治方式;

(五)街巷格局的保护。对历史保护区内现存街巷的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铺地等,分别提出有针对性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六)重点地段的保护。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保护区内重点地段和空间节点的现状情况,从空间和建筑分别提出具体的保护整治措施;

(七)重点院落的保护。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内重点院落,分别从院落布局、建(构)筑物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和维修措施;

(八)历史环境的保护。分别对名镇名村内部历史环境和外部自然生态环境,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整治要求和措施;

(九)设施功能的提升。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保护区,在保护原有格局、风貌、特色和价值的前提下,提出改善设施、提升功能的规划意见;

(十)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进行旅游资源分析、景区划分、市场定位、线路设计、客源分析、旅游环境容量测定,提出旅游设施配置的意见;

(十一)分期规划。提出分期保护和整治的重点,详细列出修缮、整治的街区和建筑,以及需要改造的设施项目,提出分期整治的具体措施。

(十二)规划实施的措施。对保护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 

(十三)附则。规定保护规划的成果构成、法律效力、生效时间、规划解释权、强制性内容等。

第二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图纸,比例尺一般宜采用1:200—1:500,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区位结构分析图。标注地理位置,分析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二)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现状各类用地的性质、占地范围,用地性质要达到村镇规标准中的小类;标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山体河流、古树名木等基本资源的位置; 

(三)建筑质量评价图。标注历史保护区内的各个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造年代、建筑高度和风貌、建筑质量等级等内容;标注保护类和整治类建筑物; 

(四)资源景观分析图。标注资源的布局,分析景观风貌、文化特色;

(五)保护规划总平面图。划定历史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等三个保护层次的范围、面积和界线;

(六)建筑高度控制图。标注保护视线、视廊,标注各个区域的建筑物控制高度;

(七)重点地段和院落保护规划图。标注重要节点、街巷和院落的保护范围,提出相应整治措施,规定立面形式、高度、色彩等控制指标;

(八)保护与更新规划图。在历史保护区内标注保护类和整治类建筑,作出保护与更新规划,提出相应的保护和整治方式。

(九)分期保护规划图。标注分期实施保护与整治项目的位置、名称、规模和范围,提出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十)旅游规划图。标注旅游景点位置、景区布局及旅游线路组织;

(十一)道路绿化规划图。标注路网结构、交通组织,标注历史保护区内的绿化系统和周边地区的绿化范围,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十二)基础设施规划图。标注历史保护区内的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配置等; 

(十三)保护规划鸟瞰图。

第二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附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说明。对保护规划中重要观点进行分析,重要思路进行论证,重要指标进行解释,重要措施进行说明;

(二)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历史资料、建筑资料、用地资料、经济资料、社会资料、人口资料和环境资料等;

(三)专题报告。对重要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形成的专题论证材料等。第三章 保护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七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的依据。第二十八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送审成果,须经省建设厅组织,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论证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技术论证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经省建设厅审查后,提交规划成果。

第二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须经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分别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第四章 保护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区内的各项用地、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服从有关部门实施保护规划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土地利用,必须服从保护规划的管理。审批、使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土地的,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并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在办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时,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保护指标,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统风貌的协调等作出限制性规定。

第三十四条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范围内,安排各项建筑物、构筑物时,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保护指标,使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高度、色彩等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开工审批手续时,提出规定性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在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内,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新建、扩建活动。在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内,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按照建设管理的程序进行立项、设计、施工等。在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内,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复,必须制定维护和修复方案,经市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对维护和修复方案批准后,方可进 行施工。

第三十六条 在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

(一)有损历史建筑、街区、风貌和景观的建设;

(二)对街区格局、空间形态、整体风貌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建设; 

(三)安装影响名镇名村风貌、特色的广告、标牌等设施;

(四)损坏和拆毁规划确定为保护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三十七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内,非保护类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拆除,要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对拆除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规划的方可批准实施;重要地段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要由市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维护和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居住环境,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濒危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和整治。使用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负有维修和保护的义务,对保护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或添加其它设施的,必须持实施方案向县、市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并 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奖励措施,鼓励产权人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使用性,质原则上不得改变,确需改变的,产权人必须持实施方案,向县、市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确认符合 保护规划规定的原则后,方可批准实施。第五章 附 则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3篇

1 政府主导, 合力共建

坚持以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统领新型城镇化进程,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方式, 调集各方力量资源, 齐心协力推进古镇建设。

1.1 强化领导, 夯实力量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青木川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班子, 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古镇建设工作;为青木川镇配备专业城建副镇长, 组建派出所和消防队, 从各部门、单位抽调40余名工作人员, 全力协助做好古镇建设、管理和旅游服务工作。

1.2 多措并举, 合力攻坚

坚持“三堂会审、对单抓药”包装项目, 由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联合策划、县政府审核、专家组审定, 规划古镇2013~2017年建设项目52个、总投资4亿元, 其中2013年已实施15个、完成投资9490万元, 完成了滨河路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羌文化广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卫生院、派出所、消防队、青木川自然保护区保护站、叶广芩工作室、新老街引水工程、镇区绿化工程等项目;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 捆绑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 充分整合文化、旅游、扶贫、城建、交通、水利、林业等项目资金, 合力推进古镇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县财政每年为青木川镇配套500万元以上扶持资金 (其中2013年落实1000万元并另行奖励200万元, 2014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 , 并依托城投公司广泛招商引资, 采取企业垫资、吸纳融资等方式, 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古镇开发建设。

1.3 强化督查, 倒逼推进

坚持县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 及时安排部署古镇建设工作, 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领导包抓、部门牵头责任, 由两名县级领导轮流驻镇, 蹲点督促。按照“正排时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要求, 严格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制度,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定期对古镇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 确保古镇建设有力有序推进。青木川镇获2013年度全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考核第一名。

2 准确定位, 科学规划

宁强县委、县政府立足地界三省的区位优势、底蕴深厚的人文优势、优质天然的生态优势, 提出了建设“旅游强镇、文化名镇、传奇古镇”的发展定位, 充分融入文化、旅游元素, 将包装改造与修复修缮、分片改建与整体控建相结合, 邀请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规划设计单位驻镇实地走访调研, 精心编制完成了青木川城镇建设、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 以旅游开发促进古镇品位提档升级。古镇控制性规划区面积12平方公里, 集镇建成区由0.9平方公里扩大到3.6平方公里, 城镇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65%。在景区景点规划上, 依托自然风光, 结合历史遗存, 规划了以青木川老街 (回龙场) 建筑群、魏氏庄园、宁强羌人墓地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为节点的历史文化景观带, 以马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溪河、南坝影视基地为主的自然生态景观带, 以白龙湖、广坪烈士陵园、金山寺抗震救灾纪念广场为主的环线旅游景观带, 着力把青木川古镇打造成为西安至九寨沟旅游专线上的精品景区、中国西部独具传统文化特色的美丽小镇、陕甘川三省交界处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3 保护优先, 突出特色

在古镇开发建设中, 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 大力实施“四大工程”, 全方位展示古镇特色风貌。

3.1 修复古建护魂

回龙场老街依山傍水, 蜿蜒800多米, 形似一条巨龙, 形成于清中叶, 繁盛于上世纪40年代, 它是青木川古镇旅游的灵魂。累计捆绑各类项目资金1.7亿元, 以明清风情为文化依托, 精心实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保护和修复工程。对古镇街内院落式、空闲闲置的民居合理进行布局优化及建筑改造;等级较高的新建建筑则统一进行立面改造, 与街区风格保持一致;同时完成荣盛魁 (旱船房) 、唐世盛 (洋房子) 、辅友社 (钱庄) 、荣盛昌、辅仁剧社、辅仁中学等古迹建筑修复及布展工程, 恢复其历史原貌, 赋予其新的旅游及文化商业功能, 让游客在休闲购物、观光游览过程中, 穿越时空, 重新体会青木川当年的商业繁荣, 打造一条建筑、文化、民俗等古意融合的老街。

3.2 改造基础通经

坚持全域旅游理念, 围绕提升古镇外围形象, 打通了县城—青木川三级公路, 青木川—白龙湖—广坪烈士陵园—金山寺抗震救灾纪念广场旅游环线;按照古镇格局风貌,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 先后完成了新街民居建筑“穿衣戴帽”和回龙场老街水、电、路、讯、消防、公厕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基本实现不留现代痕迹。

3.3 培育产业壮骨

制定产业发展保护措施, 从政策、资金方面倾斜扶持, 培育发展古镇传统商业、贸易、特色产业, 再现古镇昔日商贾云集繁华盛景。在回龙场老街限制发展与古风古貌不相适宜的经营业态, 引导发展民间传统手工艺品以及腊肉、香菇、木耳、天麻土特产品等传统商业经营业态;在与回龙场隔河相望的新街将吃住行游购娱全部吸纳, 着力打造滨河民族风情一条街, 使游客在感受古羌古韵的同时, 也能体验现代文明的舒适。

3.4 整治环境活血

以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为重点, 深入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治理活动, 从药监、工商、物价、城管等部门抽调人员, 组建景区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诈宰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完善镇区环卫系统, 新建垃圾池16个, 垃圾房25个, 购置垃圾箱500个, 配备环卫车4辆, 洒水车1辆, 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4 文化引领, 打造品牌

4.1 古今联动, 打响古镇文化大品牌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 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以文化为引领, 围绕传奇古镇, 以开明绅士魏辅唐的传奇故事为主线, 深入挖掘地方豪绅文化和氐羌文化、茶马古道文化、农耕文化等历史文化, 积极培育傩戏、山歌、羌舞、端公戏等地方民俗文化, 强力打造三省交界、古今相融的特色文化品牌, 不断丰富旅游内涵, 加快推进古镇旅游提档升温。

4.2 文旅联姻, 创造古镇文化新载体

立足本地优势资源禀赋, 突出地域特色,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 积极开发旅游商品, 拉长旅游产业链条, 提高旅游综合效益。开发了羌绣、青木川茶、土蜂蜜、手工挂面、根雕、紫砂壶、奇石、青木川手绘地图、古镇老照片等旅游产品;充分挖掘、整合陕甘川民间小吃资源, 初步形成以“辅唐宴”为主, “豆腐宴”、“回龙鱼”等地方小吃为支撑的特色饮食文化体系;在建设星级酒店的同时, 鼓励支持古镇居民建设家庭旅馆, 建成“青木川客栈”、“辅仁客栈”、“陵川宾馆”等大小宾馆、酒店58家, 全力满足游客消费需求。

4.3 广泛宣传, 开创古镇旅游新局面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4篇

一、交通政策研究

文化名镇以小尺度街道空间居多,交通方式以慢行为主,很多古镇只允许步行,车行截流在外围交通集散中心。鉴于古镇的这种交通特点,有三种交通战略模式可供选择:一是以小汽车为主导的综合交通体系;二是以公共交通为主导;三是以步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为主导。

构筑以小汽车交通为主导的交通模式与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要求不相符。引入大量的小汽车,不仅不利于古镇的保护,而且会使古镇交通系统不堪重负,交通秩序和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其次,历史文化名镇规模一般不大,因此交通出行总量也不大,采用大容量公交系统作为主导出行方式是不经济的。同时公交的可达性、灵活性、方便性也往往不能满足古镇居民日常交通出行要求。因此在古镇内部建立以公交为主导的综合交通体系不经济、不合理。另外,慢行交通主要包括步行、自行车、电瓶车等。规模较小的区域采用慢行交通是最适宜的,不仅能满足日常出行需求,还有利于历史风貌的保护。因此,应以构筑慢行交通为主,其他交通方式为辅,打造宁静的古镇内部交通系统。

(一)车辆政策

一是限制小汽车使用。从古镇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古镇路网容量测算,不鼓励古镇居民拥有小汽车,在其使用上给予一定的限制。二是控制摩托车发展。因其速度原因,加上古镇道路先天条件,会给古镇居民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而且大规模使用摩托车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给古镇保护带来诸多问题。建议对摩托车采取“控制发展,禁止上牌”的策略。三是自然淘汰营运三轮车。作为古镇旅游的一个组成部分,营运三轮车在古镇客运交通系统中发挥着辅助性作用。但过多的三轮车会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建议对其数量进行控制,并对从业人员的年龄进行限制,主要采取自然淘汰的方法,使其逐渐淡出古镇客运交通市场。四是鼓励使用自行车。因无污染,对古镇环境与保护不存在破坏,应该对其进行积极引导,采取“鼓励拥有,鼓励使用”的策略。

(二)收费政策

收费政策主要指停车收费,目的是调节机动车交通流,保证古镇内部动态、静态交通的有序、畅通。制定收费政策时应着重考虑两个原则:一是古镇路侧停车费要绝对高于路外停车费,必要时将路外停车场免费供本地居民使用;二是古镇外围换乘停车场包括旅游集散中心、P+R停车场(parking&Riding停车换乘,一般指小汽车换成公共交通)、自行车换乘公交停车场等一律实行免费停放。

二、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静态交通系统是古镇交通网络设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古镇内部的停车供需矛盾及外来旅游车辆的停放问题,对古镇的保护与开发有着重要影响,对于提升古镇知名度也有着促进作用。古镇的停车系统可分六个层次。

一是旅游集散中心。主要服务于外来旅游大巴,兼顾外来旅游私家车的停放功能。它在整个古镇交通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结合古镇主要对外出入口布置。

二是旅游私家车P+R停车场。主要服务于外来旅游小汽车。近几年旅游出行中,选择小汽车的比例越来越高,因此将小汽车与旅游大巴在停放空间上进行分离,设置小汽车专用停放场地,无论是对提高停车作业效率,还是提升古镇地区交通系统的秩序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是对外交通出行P+R停车场。古镇居民对外交通出行主要采用小汽车、公交等方式,由于古镇内部道路交通承载力有限,大规模、大面积建设停车场是不现实的,同时与古镇的保护规划也不协调。因此应在古镇主要出入口处布置免费的P+R停车场,将古镇居民拥有的车辆截流在古镇外围,再通过其他交通方式进行接驳换乘。

四是古镇内部公共停车场。主要服务于当地居民,以缓解由于功能性建筑配建车位不足造成的停车压力。它对古镇内部静态交通系统的完善、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协调等均有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古镇内部停车的供给不能采用“喂给式”的规划模式[1],而应通过停车政策的引导,将部分车辆停放于古镇外围,以减轻古镇内部动态、静态交通系统的压力。

五是古镇内部路边停车系统。路边停车因方便、快捷、周转率高、管理简单等诸多优势,在整个古镇停车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常古镇内部各类建筑的配建车位不足,因此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应鼓励在古镇内部道路上尤其是支路上设置路边停车位。

六是对外交通出行P+B停车场(parking&Bicycle存车换乘,一般指自行车换乘公交)。主要停放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等,为常规公共交通及未来轨道交通等大容量对外公共交通提供接运方式的换乘空间,为公交系统提供充足的客流,在古镇对外交通客运出行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交通组织模式研究

交通组织模式对古镇网络交通流状态起着决定性作用,主要有四种交通组织模式[2]。

(一)旅游交通与对外交通均截流于古镇外围

该交通模式有利于古镇内部慢行交通系统的形成,对于古镇宁静交通的构建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旅游交通通过枢纽结合部到达古镇各景点,古镇对外交通也通过P+R停车场到达出行D点(destination,目的地)。车辆不进入古镇内部,形成环境友好、步行连续的交通系统,但这是以降低古镇居民交通可达性为前提的,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出行时间,其方便性受到了影响。

(二)旅游交通截流于古镇外围,对外交通可伸入古镇内部

该模式将外来旅游车辆停放于旅游集散中心或是P+R停车场,然后换乘旅游公交系统到达古镇各景点,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古镇内部交通网络的压力。而对于古镇居民的对外交通出行O点(origin,出发地)或D点,可以在古镇内部,这大大便利了居民出行。当然,当古镇对外交通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导致内部路网无法承担时,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限制。

(三)旅游交通伸入古镇内部,对外交通截流于古镇外围

该模式将旅游交通引入古镇内部,而将古镇居民对外交通截流于外围,显然是不合常理的。旅游高峰期,旅游交通量远远超过古镇对外交通量,将古镇对外交通截流于外围对于缓解古镇内部交通压力起不到明显作用。因此该方案无论对古镇居民,还是对交通量,都不合适。

(四)旅游交通与对外交通均伸入古镇内部

对旅游交通、古镇居民对外交通不采取任何截流管制,会造成内部交通与旅游交通的混杂,尤其是旅游大巴车的驶入,将给古镇内部道路造成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采取该方案显然不能满足未来古镇对其交通组织的要求。

综上所述,交通组织模式三、模式四均不能作为历史文化名镇的交通组织方案。模式一比较符合古镇内部没有生活功能区、要求整体保护历史风貌的古镇。对于存在大量生活居住区的古镇,则不适用。因为不让当地居民车辆进入古镇内部,在现阶段实施的压力与难度都会很大。只有当古镇机动车保有量随着人口迁移而下降时,该方案实施的难度才会减小。而这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只有当古镇机动车远期保有量较小时,才可以采用该方案;保有量较大时,采用伸入与截流两种措施。对于模式二,将古镇对外交通引入古镇内部,而将旅游交通截流于外围,比较符合一些特殊古镇。一般古镇或者旅游区都会将旅游车辆截流于外围,而允许当地居民车辆进入。因此,交通模式应根据古镇类型、功能定位、文物保护级别与要求、当地居民发展愿望等进行选择,因地制宜。

参考文献:

[1]关宏志.停车场规划设计与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2]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慈城古镇交通规划报告[R].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2009.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情况汇报 第6篇

多年来,××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帮助下,历届党委、政府团结和带领全镇人民因地制宜谋发展,兢兢业业搞建设,扎扎实实抓生产,全镇呈现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历史文化名镇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辖区面积507.03平方公里,全镇辖10个村民委员会和1个城镇社区,有139个村民小组6134户21763人,其中农业人口19227人,占总人口的88%。居住着哈尼、彝、傣、回等1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5%。××镇海拔在786米(嘎拉河口)至2271米(百草梁子)之间,平均海拔1372米,属全年无霜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局部最高气温36℃、最低气温2℃,年平均气温21.6℃,年降雨量在1200—1400毫米之间,日照时数为2900小时。良好的气候特征为××的发展奠定了优越的人居环境。2009年,××镇农村经济总收入16742万元,财政总收入559.7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42.3万元,财政支出302.4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9389.9万元,城镇个体经济总收入378万元,粮食总产量928.2万公斤,人均有粮408公斤,农村经济纯收入357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10元,全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

××因盐而得名,因盐茶而发展,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称,是茶马古道上的重要驿站。××自1725年开采盐至今已有285年的采盐史。清末及民国时期,××因盐茶商贸而一度成为思普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曾经辉煌一时的××,每天有上百支马帮出入于盐井,一时间××商贾云集、马店林立,马锅头把食盐驮运到外地出售,同时把外地的商品驮运到本地销售,随着贸易的日趋频繁,××及早的汲取了大量外地优秀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筑、人文、饮食和民族民间文化。民国时期,××曾是滇西南鸦片的集散地之一,同时又是解放思普地区的革命根据地,多少先烈们为党和人民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中学因革命精神的传承而授予“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绿色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是主演《阿诗玛》、《五朵金花》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杨丽坤及中国保尔—张培英的故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领袖纪念碑,他上面刻记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四位共产党伟人,这是我们至今发现的国家领导人“四位一体”并具有特殊意义的一个纪念碑。

××镇具有优越的交通区位优势,昆曼国际大通道穿境而过,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4公里,距思茅69公里、距西双版纳193公里、距绿色新三角(西盟、孟连、澜沧)200多公里;距墨江101公里、距玉溪272公里、距昆明376公里;距镇沅119公里、距景东198公里、距大理419公里;是昆曼高速公路上出口到乡(镇)政府距离最近的一个,可以说是昆曼大通道上难得的黄金地段。这为开发××旅游文化名镇、特别是为××特色生态饮食文化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

二、××历史文化名镇的发展思路

近年来,××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事实上却依然存在着财力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固定资产投入较少,城镇化水平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产业化程度低;非公经济发展滞后,缺少工业企业等诸多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镇党委、政府结合××的交通区位优势、热区资源优势、盐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及红色文化等优势,正确面对困难,抢抓发展机遇,提出了“农业产业强镇、特色经济兴镇、文化旅游活镇”的基本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滇南盐都、茶马古镇、革命老区、丽人故里”这一品牌定位,切实加快打造××历史文化名镇的步伐,努力通过旅游带动促进农村经济的纵深发展,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今年1月7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以100%的赞成票通过了专家评审,这对××的发展来说将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认为,××历史文化名镇的批复为今后××的发展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我们今后更好地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人民的骄傲,同时也是市、县两级的骄傲。当前,××镇党政班子全心致力于整合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力求将“盐文化、茶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作为古镇旅游开发的重点,全力加快历史文化名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名镇的山、水、田园、城镇建筑风格有机融合在一起,使之打造形成完美的整体空间形态,充分展现名镇丰富的文化内涵、意境、神韵和风采,切实打造出一个名符其实的历史文化名镇,最终实现旅游创收。

三、××古镇的保护与开发现状

多年来,××镇政府按照“滇南盐都、茶马古镇、革命老区、丽人故里”的文化品牌定

位,坚持“全面控制、重点保护、修旧如旧”的方针,加大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开发力度,积极加强集镇的管理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加强了一些民房、特色民居的保护与修缮;二是收集、挖掘、整理了一些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三是修缮了曾蒋二烈士殉难园和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对老农贸市场进行了拆除,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新建了集贸市

场;五是用bt模式对竜山陵园实施公园化改造,目前已达成投资规模146万元的合作意向,回购时间为35年,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2 个牌坊、1 个30米长廊、1个水景观、1间瓦房和修复4间瓦房、3个亭子,并对全山进行绿化和灯光亮化美(来源:好范文 http:///)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于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一期投入80万元的工程建设,2年内完成全部工程投资;六是对古镇的卫生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七是成立了全省第三家乡镇级文联,以传承和发展××历史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关于××历史文化名镇的打造,虽然历届党委、政府均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目前仍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镇内民房破旧,民房保存完好的较少,民房大多无特色,民房打造存在着极大的困难;二是镇内用水不畅,消防管网破旧,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民居用火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三是输电线、电话线、电缆线乱接乱拉,线杆随意竖立,各种标牌乱挂乱贴等,造成了古镇混乱不勘的视觉现状;四是因磨思高速公路的修建,镇内老磨思路连接线、213国道破烂不堪,道路亟待修复;五是城镇附近地区河道防洪形势不容乐观,水体污染严重,亟待治理整顿;六是城镇面山植被少,这与山水田园式优雅宁静的××历史文化名镇目标定位存在极大的差距等等。

四、名镇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1.××历史文化名镇的规划问题。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列》的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镇人民政府恳请县人民政府将××历史文化名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详细规划制定列入××县“十二五”规划或是努力列入市级“十二五”规划的盘子,并作为市、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2.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县委、政府提出“旅游文化活县”的工作思路及××镇“滇南盐都、茶马古镇、革命老区、丽人故里”的文化品牌定位,××镇人民政府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公司或企业,对××客运站至黄庄沿线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土地用途为建设道路、商铺、加油站、宾馆酒店、生态饮食文化村及其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即将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建设的加油站已初步完成征地工作(用地规模4.5亩),已向被征地农户兑付了全部征地补偿费,等待规划实施油站建设。另外,盐茶大道建设项目已报到省交通厅计划处等待批复实施,其中涉及15亩建设用地的报批和费用等问题。恳请县人民政府在土地开发利用政策上给予倾斜,将其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相关税费外全额返还××镇人民政府用于名镇基础设施建设为盼。

3.关于成立××镇城镇监察中队的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集镇范围内人流、车流急剧增加,这给集镇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集镇公共设施等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镇制定了《××镇集镇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1月14日举行了听证,现等待县政府法制办批复实施。但由于《××镇集镇管理办法》中涉及违章处罚的罚则,而镇内管理人员又无执法资质。为此,镇人民政府拟成立××镇城镇监察中队,具体行使城建监察执法的职能,中队编制5人,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或请政府给予安排2—3名特定编制履行其职责,城镇监察中队同时隶属于镇人民政府及县建设局城市监察大队管理。为使××镇的城镇综合管理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批准成立××镇城镇监察中队为盼。

4.××文化广场建设问题。按照“滇南盐都、茶马古镇、革命老区、丽人故里”的文化品牌定位,××镇党委、政府决定建设一个休闲、娱乐及传承××历史文化的标志性文化广场,切实加快××历史文化名镇打造的步伐。广场位于××集镇核心区,占地约4.5亩。广场建设内容包括戏台、文化景观廊、体育设施、青石板广场及相关绿化等,计划投资近300万元。鉴于广场建设中的戏台和文化景观廊建设及相关彩绘均属于特殊技艺作业工程,因而我镇委托玉溪市大营街古典园林建筑公司对其项目进行施工设计,目前项目前期设计已初步完成,可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但因我镇经济发展滞后,财力薄弱,一时无法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而群众要求早日实施该项目的愿望又非常迫切,为解决好建设中的资金缺口矛盾,我们到其公司进行考察,并就垫资承建一事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同意垫资承建。现我们拟采用垫资承建的方式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直接发包,特恳请县人民政府批准为盼。

5.××镇城镇供水问题。××镇自来水厂和饮用水管网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原设计供水管网供水能力低。目前,该水厂管网供水覆盖了城镇社区,星光村龙词、大营、牌坊,庆明村沙坝营、老街子等14个村民小组1759户3825人,由于点多线长面广、年久失修,现已无法满足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需求。另外,自2004年××镇自来水厂改制由个体经营以来,由于个体经营者管理不善和供水管网年久老化,经常出现断水或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的情况,特别是遇到防火安全事故时难以及时应对处置。为此,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消防管网及集镇用水,恳请县人民政府将县企改办管理的原××盐矿自用水厂划归××镇政府管理,由××镇出面引进一家资金实力雄厚又具有管理经验的企业进行综合开发、管理和使用,确保××人民的用水质量和用水安全。

6.关于磨思高速公路××连接线立交桥区域宣传及绿化问题。我们认为,连接线立交桥区域是古镇宣传的重要窗口,在此展现“滇南盐都、茶马古镇、革命老区、丽人故里”的全新形象,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游客的眼球。我们希望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出面与磨思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接洽,积极做好区域性建设及绿化规划控制,并给予资金方面的全力支持,最终实现其建设与古镇的控制性规划一致,做到共融和谐。

7.盐茶文化博物馆建设问题。为充分展现××盐业的历史发展进程及特有的文化沉淀,向世人展现古法制盐工艺及××盐文化,使之成为××历史文化名镇旅游的重要看点之一,县委、政府决定在××镇走马转角楼内建设民族茶文化博物馆。该项目投资概算为85万元,由于经费问题,目前尚未规划设计启动此工程。

(二)需要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1.古镇保护与开发问题。古镇核心区现有房屋292栋,其中:砖木结构80栋、土木结构153栋、砖混结构59栋。作为一般民居,预计每栋民居平均投入3万元可对其进行修缮,对砖混结构的房屋改造预计每栋平均投入到5万元以上。以此测算,共计应该投入修缮资金1000多万元。另外,核心区道路如果全部恢复铺设成青石路面,铺设总面积约为1.26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23元测算预计投入资金173万元。另外,当前古镇区域内无污水排放管网,居民生产、生活废水均由明沟排放到××河、安乐河及木成箐内,对镇内河道清洁造成极大的污染。加之镇内的20 个公厕均只设了一级化粪池,污水渗透严重及废气排放超标,对城镇环境卫生整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若按修建4公里的主街道排水沟测算(不含民居对外排水管网),预计投入资金166万元。以上三项共计投资1339万元。为实现古镇的可持续发展,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列项解决为盼。

2.古镇面山的治理和绿化问题。曾经的××是一个山青水秀、林茂粮丰、气候宜人的风水宝地。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致使生态大环境和集镇小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导致名镇失去了过去秀丽的风采。为此广大群众迫切希望对其城镇面山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涉及竜山陵园、水晶宫、小河边山、吊脖子山、老井山及老邓坟山等五座山的绿化工作。当前,这五座荒山基本属于农民的承包地,若要群众支持进行荒山造林绿化,那只能以政府投入引导群众种杨梅、龙眼、荔枝等经济林果,最终把种植利益让给农户,这样工作会容易做一些。目前初步测算出荒山造林面积约210亩,预计投入造林绿化经费11.5万元。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安排实施为盼。

3.古镇河道治理的问题。××镇市区附近河道状况:××河大椿树小组至沙坝营桥,全长2000米;安乐河盐矿矿山至××河入口,全长1350米;木成箐河磨思高速路至××河入口;全长200米。计划完成土石方开挖21300立方米,75#浆砌石方20750立方米,项目投资概算为580多万元;岸边植树绿化面积为 35500平方米,人行桥2座,项目投资概算为300多万元。项目总投资近900万元。为实现古镇 “秀水、岸绿、景美”,并与历史文化名镇和谐相映,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列项支持为盼。

4.综合管线、古镇美化亮化及环卫设施建设问题。针对古镇规划区内输电线、电话线、电缆线乱接乱拉,线杆随意竖立,各种标牌乱挂乱贴以及缺少古镇美化亮化硬件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现状,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列项解决为盼。

5.××生态饮食文化村建设问题。拟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对沙坝营近百亩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生态饮食文化村具体功能分区为:盐文化展示及盐浴休闲区、生态饮食体验区、生态食品购物区、综合服务娱乐区及公共服务区,整村开发充分体现古镇园林式的建筑风格和民族民居特色,绿化用地原则上不少于总面积的40%。恳请县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报批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历史文化名镇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前人留给后人的资源和财富。虽然××的今天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我坚信,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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