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2024-07-01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精选12篇)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篇

湟中县多巴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工作小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整顿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据湟中县卫生局要求,我院制定印发了《2012年湟中县多巴镇医疗市场整顿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得到有效开展,我院成立了院长张有彪同志为组长,主管副院长、医务科、防保科、医院办公室等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非法行医打击工作。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召开工作会议,就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布置,根据日常掌握的全镇医疗市场状况,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通过专项整治,使我镇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严厉打击目前我镇医疗市场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1.无证非法行医者流动性、随意性大,行医场所简陋隐蔽,容易死灰复燃,打击过程中,在多巴一村清真寺对面发现一无证牙科诊所,在多巴四村附近发现一非法行医点(大才乡医李**,执业地点未变更)

2.个别药店存在非法行医现象,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了劝阻和教育,对患者进行了就医指导,药店负责人书写了保证书。

3.发现多巴二村卫生室(马维成)、丹麻寺卫生室(张洪瑜)两家卫生室执业许可证未进行年检。(马维成在我镇统一年检期间去沙特朝拜)。

今后,我们将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希望卫生局对我镇打击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给予依法处理,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而净化我镇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2篇

[范例一]

娄底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小结

(二○○五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继续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娄底市继续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2005年5月—8月份重点查处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违法案件,同时对军队和武警主办的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开办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系列违法案件,规范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的执业行为,整顿了医疗广告市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继续加大了打击“两非”的执法力度

在去年取得打击“两非”重大成果的基础上,为了继续加大今年全市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了整治“两非”集中行动的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逐一督查、举办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的三项措施。把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对全市89家乡镇卫生院B超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两非”纪律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非”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16个,出动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25台次,查处“两非”案件16起,吊销母婴保健技术考证合格证3个,行政处分5人,罚款人民币21.77万元。为遏制我市出生人员性别比例严重失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统一行动,周密部署,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按照《娄底市继续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会同打击非法行医各成员单位,统一行动,周密部署。在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密切配合下,对全市军队和武警部队开办的6所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了监督人员36人次,车辆6台次,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通过部队和军队的自查自纠,其所属医疗机构比较规范,未发现有违法案件,对发现存在的一些不足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在规范此类医疗机构的同时,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各级疾控机构门诊和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及民

营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到 8月底止,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567人次,出动执法车948次,检查医疗机构3538家,立案处425家,责令整改406家,责令停止执业人员284人次,其中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的医生超范围执业以及不变更执业地址的执业医务人员248人,查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的医务人员167人。罚款人民币35.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3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245件。从而使医疗服务市场许多违法现象得到了根本性扭转。特别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的现象基本上得到了杜绝。

三、严格监控,向社会公布了停刊的一些违法医疗广告(略)

四、存在问题:

从全市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来看,各项工作开展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少数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仍然从事“两非”工作,而且隐蔽性较强,给取证带来很大困难。

2.执法经费少,执法装备不够,缺乏交通、取证工具,给整治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3.执法环境不太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执法工作,主要是要执法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4.医疗执法相关法律条款操作性不强,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3篇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2007-12-07 14:36:07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电[2005]1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肥市、县(区)、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继续开展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四月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四月份(截止4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出动车辆119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99户次,检查并取缔

无证行医63户,收缴药品77箱,器械27件。

(一)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1、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打击“医托”专项整治的内容,确定2006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县区行”宣传周活动。4月10日至14日,市卫生监督所印制了“认清‘黑诊所’的七大特征”,“看病须到正轨医疗机构”等宣传单4万份等;市卫生监督所组成2个宣传组和1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各县区

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宣传。各县区当场受理、及时处理市民有关举报投诉,使全市各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做到声势不减、力度不减,宣传周期间,全市共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34条,制作展板8块,散发“打非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200多群众“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知识”咨询。

3、落实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后的反馈意见:根据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在我市暗访后提出的反馈意见,市打非医办下达了督办函责成相关县区进行了查处。

(二)切实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四月份共接群众举报投诉85件(包括上级督办案件),其中主要是无证行医(占),所有举报投诉线索都已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省打非医监『2006』90号对庐阳杏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执行中。

(三)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四月份在网站刊登各类动态信息等16篇,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期,专项行动新闻报道3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证行医打击缺乏有效手段。

医疗机构人员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存在。

部分医疗机构有出租科室现象。个别医疗机构有雇用“医托”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维护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督办案件,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4篇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公安局 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3〕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172号)的要求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职责明确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相关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根据上级要求,将5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骗患者的行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未取得卫生技术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服务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集中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我区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重点查处。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内加强了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黑诊所”的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打击。自2013年11月8日至2014年8月30日共出检查医疗机构332家,查处非法行医69起,取缔无证行医67户,行政处罚69户,罚款金额29.5万元,没收药品29箱,拆除违规医疗广告86块,向司法机关移送29起,执法人员620人(次)、执法车辆160余台(次);二是进一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对持证医疗机构,特别是对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打击,主要针对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对上级批办、转办以及本部门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反馈。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督办、转办、交办工作,认真核实案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创新宣传形式,助力“打非”行动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区注重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一是通过媒体媒介广泛宣传。通过河东区电视台“健康人生”栏目滚动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和寻找合适的专家就医;二是边执法边宣传。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一边对非法行医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违法执业的后果的严重性,一边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并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到无证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卫生、公安、检察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部门的侦查监督作用,促进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有效查处,截至目前,河东区卫生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9起,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

五、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专项行动净化了我区的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的就医环境,但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非法行医存在长期性、隐蔽性、流动性等诸多特性,逃避检查的方法也越来越多,无证行医基本不书写处方笺及病历本,收费不开具发票、收据,常拒不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查处时几乎找不到物证,执法人员对其制作询问笔录获取证据时拒不配合,造成非法行医的取证难,打击工作难度加大;二是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陋,低成本运作和高额利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三是由于近年来流动人口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就医需求也不断增大,加之部分居民和流动人口对无证非法行医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安全就医意识,片面相信虚假宣传,便给非法行医提供了需求市场。四是表现在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卫生执法经费、装备短缺,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

六、完善监管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坚持纠建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总结提炼前期打击非法行医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形成制度,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一步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医疗服务行业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医疗机构联络员制度和依法执业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行大型医疗机构审查培训制度,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与机构校验、人员晋级晋升挂钩。将继续推行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横到边、竖到底、无缝衔接的打击非法行医网络。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2013]40号),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夯实基层监督网底,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七、打击非法行医的政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需要加快实施并且完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其次医疗机构设臵既要考虑当地户籍人口,又要顾及到所在地区的非户籍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充分考虑市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原有区域卫生规划,在无证非法行医较多的地区,适当增加有证医疗机构数量,科学设臵、布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方便市民群众就医,同时改善医疗机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来吸引患者,加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非法行医无可乘之机,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在新闻报纸等各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建立并完善投诉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举报,同时加大基层、乡镇等末梢卫生监督力量的网络建设,比如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学习,加大多乡镇非法行医的监督举报力度。

河东区卫生局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6篇

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实维护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的重大举措,**县卫生监督所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以**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组长的打非领导小组。

二、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所面临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县卫生监督所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法律依据以及卫生部在专项行动中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批复,提高了监督执法水平,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

证。

三、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2008年9月,我县共管辖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户,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户,包括二级医院*户、乡镇卫生院**户、农场卫生院*户、村卫生室**户、厂矿企业医务室1户、妇幼保健院1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户,其他医疗机构7户;营利性医疗机构**户,包括个体诊所44户、民营医院**户。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年我们采取了全面监督检查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了对非法行医者的行政处罚力度,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指派专职监督员负责查办,对群众反映的大、要案,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我们根据我县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打击无证行医、清理医疗广告、打击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格医护人员执业规则、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行业等治理活动。

六、查处情况

1-9月份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159户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 331 人次,出动监督车辆 82 辆次。发现违法经营8户,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户(其中未取得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户,)共罚款人民币**元(**元整)。

七、为维护医疗用血安全,防治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杜绝非法采供血现象的发生。结合实际,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我县境内的重点用血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36户次,出动监督人员12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22次。所查医疗机构未发现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未发现未经检测的血液直接在临床输注的现象。临床用血的单位有县人民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家;县人民医院是我县的供血点,血液来源由**中心血站供给,保存条件基本完善,并完善相应的保存记录。

八、今后工作打算

(一)、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设立举报电话,接

受群众举报。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二)、巩固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血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常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二是狠抓血液管理,构筑安全用血防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7篇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实施省卫生厅等七厅委局《关于印发<2007年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陇南市卫生局武卫监发[2007]23号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全省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以武政办发[2007]189号文件印发了《陇南市武都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卫生局协同区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委、药监局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计生机构、采供血机构、药店进行了全面的模底和清理整顿,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南市武都区辖36个乡(镇),689个行政村,有53万人口,由于历史、文化、地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缓慢,通常用山高、坡陡、县穷、民苦来概括武都的地形地貌和基本状况。属国列贫困县之一。全区卫生资源有医疗卫生机构53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3所,中医院1所、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各1所,区妇幼保健站1所、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所;中心卫生院7所、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乡卫生院25所、卫生院分院12所。有个体诊所和村级卫生所685所,现共有在职卫生职工 人,其中卫技人员 人,占职工总数的 %。县、乡拥有大型医疗设备 台(件),病床 张,能基本满足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

二、专项整治情况

(一)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

为了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晓琴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维贵 区卫生局局长

李小平区科技局局长

赵志刚 区公安局局长

刘晓明 区监察局局长

戴武平区计生委主任

杨清瑞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李维贵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副局长李学忠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各职能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上报下达、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上报各种表格并办理日常业务 等工作。

(二)确定了工作范围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1、工作范围

针对我区一些无证行医和违规违纪医疗活动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情况,这次专项行动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 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部队、企业、行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机构下设的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店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整顿。普遍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非法行医行为反弹。

2、专项行动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其他手段开展诊疗、销售药品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3)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5)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以上述名义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6)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7)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8)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部门分工,明确职责

1、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非法销售使用药品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由计划生育、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科技推广、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等幌子误导和欺骗广大育龄人群,危害育龄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活动。

3、由科技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4、由公安部门负责,卫生、计划生育、药品监督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由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 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广电部门负责舆论监督,加大宣传报道频次,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协助执法部门采集违法违规证据。

(四)分步实施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8月)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区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抽调了15名卫生监督员,出动检查人员450人次,对全区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机构、采供血机构、药店机构进行全面的摸底检查。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9月—11月底)

长期以来,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全社会出现了以赢利为目的的乱办医现象。武都城区不到10万人的小城,个体开业、社会办医等多达100多家,针对这种现状,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以城区为重点,城乡互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理整顿工作,检查城乡医疗、计 生机构、药店共900家,取缔了非法行医7家,罚款1050元,并没收和暂扣非法使用医疗设备12台(件),900家中查了医疗机构738家,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372家,占81.3%,无证的36家占19.7%。全区共有药店125家,其中城区42家,都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计生机构37家,有证的34家,无证3家,凡对以上无证的依法进行了取缔。对群众举报的1家超许可范围经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1家使用无医师资格证行医的医院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止执业。

3、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2月)

4、陇南市血站由市监督所监管,对我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入库、储存、发放、紧急用血、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武都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十分分散,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卫生监督工作匮乏,监督手段落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进度和覆盖范围,急需配备监督车辆及相关设备。

2、卫生监督体制未理顺,执法监督人员严重不足,我区仅靠几名医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能完成当前市场经济下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3、近几年来,我区在省内外一些大中专卫生院校自费学习和自学考试,毕业后没有就业门路,也无法进入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又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而自谋职业开办诊所,这类人在整治过程中被关闭了诊所,由于目前还没能建立长效的监管体系,致使整治后出现反弹现象。

4、为了经济利益,个体诊所不按审批科目执业,增设科目执业现象也较多。

四、今后打算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8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卫监函[2011]第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个体诊所;

(三)“义诊”、“医疗咨询”非法行医点;

(四)非法医疗美容机构;

(五)非法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试点工作,构建非法行医哨点监测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经常开展互查,发现非法行医情况,及时向院长报告,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查处,坚决取缔。分管院长、初保办人员、基层卫生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无证行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卫生监督所及时掌握动态,接到群众举报,将立即组织卫生监督员赴非法行医场所进行查处。

(二)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通知,结合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

(三)应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录入、更新辖区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资料,并将“不良行为记分通知书”及时送达医疗机构和登记机关

(四)落实桐乡市公安局驻卫生监督机构联络室,进一步完善联系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等,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媒体的力量,发挥联动作用。

三、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生活美容店非法开展纹眉、纹身、绣眉等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登记范围开展诊活动的行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市级医院、民营医院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1-11月为整治阶段,开展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日常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完成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工作。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9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巩义市2010年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营造良好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我院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整改报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同时动员全社会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士参与此项活动的长期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个案进行严厉的打击,全社会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成果。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内容,在我院区域内展开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我院检查区域内未出现以下行为:屡查不止的无证诊所;超等及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科室的行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非法义诊和坐堂行医活动等。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决定2011年上半年开展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扎实进行并取得实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门诊部(所);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乡村执业医师资格从事相关医疗活动的黑医师和流动无证行医摊点。

专项行动以城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及农村集贸市场等非法行医高发区域为重点,加大打击密度和力度,有效控制无证行医生存空间,做到全方位覆盖,全面取缔。通过专项行动,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次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新高潮,对非法行医者予以有力震慑,为广大群众创造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

二、组织机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礼伟(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陈模钥(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流海(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蒋满智(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郭红梅(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柯康林(县卫生局行政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监督所,蒋满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各单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非法行医、创造良好就医环境的氛围。

集中行动阶段(3月15日—5月31日)。各单位按照方案确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工作。

督查评估阶段(6月1日—6月30日)。要做到集中行动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奖惩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通报督查结果,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扎实、案件查处及时、打非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及奖励;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不力和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改进;对有案不查,知情不报、情节严重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设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监测哨点建立、管理,汇总监测哨点各类监测及查处信息;及时核实、查处监测哨点提供的案件线索,并向市卫生局上报打击黑诊所、黑医师的实时信息。

各监测哨点负责将责任区内非法无证行医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卫生监督所查处非法无证行医行为;并对责任区被查处的非法无证行医点进行追踪监测,向辖区卫生监督所反馈监测结果。

(二)建立我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督查、巡查制度。县卫生局每季度对全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镇一级哨点进行一次巡查,了解村级哨点向乡级哨点的举报情况和乡级哨点本身的管理、监测和上报情况。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举报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并向社会长期公开,并报县卫生局备案。举报电话要做到上班时间有人接听。并建立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承办、转办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非法无证行医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加强领导和协作,迅速全面部署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工作。要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任务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要着力解决本区域内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重点对反复回潮的非法无证行医、城乡结合部等无证行医比较猖獗的区域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县卫生监督所要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建立打击非法无证行医曝光平台,对查处的非法无证行医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对查处的大案要案,有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通过曝光,取得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信息全省共享,使非法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黑医师”无处生存。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以“远离无证行医珍爱生命与健康”为主题的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无证行医对自身健康的潜在危害和对社会就医环境的巨大危害,提高群众主动防范和安全就医意识,力争形成人人关心自身健康,严厉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良好氛围。

(五)专人管理、信息畅通

县卫生监督所要设立专人管理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信息,按照要求将非法无证行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上报市卫生局。

(六)及时督导、加强考核

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对打击无证非法行医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对重大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县卫生局将各乡镇无证行医监测哨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七)及时总结、按时上报

1、县卫生监督所要将全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汇总报表(纸质、电子版)于2011年6月20日前送报县卫生局。

2、各乡镇卫生院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监测哨点负责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 袁德武 电话:4428664 手机:***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1篇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局

(2007年1月25日)

尊敬的督查组各们领导、各位专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区从2005年6月份开始至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平川区是1985年随白银市建市而成立的一个工业区,全区总面积2016万平方公里,辖区4乡3镇4街道办,总人口19.5余万人,辖区有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7所,专科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院7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厂矿企业医务所6家,村卫生院室58家,个体诊所64家。

二、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舆论宣传

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卫生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认识,锁定了专项行动目标,即“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倾尽全力,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明确了工作范围,即“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全面进行检查整顿”,确定了专项行动的6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法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六是严肃查出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区上成立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下发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普及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曝光力

度,及时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了3个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默契,专项行动进展顺利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调查、联合行动,做到打防并举

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积极行动,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了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为确保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我们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全区范围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形式,开展了全面调查措底,做到坚决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不漏掉一个死角。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对我区医疗市场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存在一些无证行医现象;二是个别医院仍存在科室承包现象;三是部分药店存在无处方抓药、坐堂行医现象;四是超范围行医、摆摊设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五是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针对这些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无证个体诊所、科室承包、摆摊设点、坐堂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全面行动计划,组织7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大规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一些非法活

动。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巡回宣传车15余次,检查人员170人次,检查单位56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乡镇卫生院7所,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室8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家);处理各类举报案9件,警告3户,责令改进12户,通报批评3家,取缔无证行医4家(包括摆摊设点2家),自动关闭2家,查封地下皮肤性病诊所2家,吊销执业许可证3家。典型的案例有:对靖煤公司职工总院外包皮肤性病科室,予以查封并全区通报,责令整改;平川区人民医院内科2名护理人员无证上岗,责令整改;平川区养生堂大药房坐堂行医,责令整改;郭玉琴内科诊所非法给某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区卫生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区计生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向全区通报;接市卫生局转省卫生厅督办平川区宝积中心卫生院出租科室一案,区卫生局时调查处理,责令卫生院收回出租科室。2006年12月26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顶住说情风,查扣了假借省计生委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办公室名义,打着查治农村妇女病的幌子,借助虚假宣传出售高价药品的赵峰等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疗设备。此案我们正在调查取证,也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随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这一民心工程切实取得了实效。目前,全区非营

利性医疗机构无一家有科室出租、承包行为,无皮肤性病诊所,无妇产科诊所,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无证上岗、药房坐堂行医、无处方取药行为得到明显改善,摆摊设点,游医、假医现象极少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再未发现。可以说,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明显减少,打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臵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臵标准的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通过这些大量工作,使我区非法行医活动得到有效根除,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打击非法行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活动开展以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大量艰巨的任务还

湟中县多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第12篇

江人口局发„2006‟78号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在县“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贯彻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计生服务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为我县依法执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服务环境。现将我们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计生服务机构超范围服务的清理整顿 根据省九部门《通知》要求,我们对全县十九个计生服务 1

机构超范围服务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首先由各乡镇计生办牵头组织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再由计生局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改进。通过清理整顿,未发现有超范围服务的行为。

二、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执业证》的审验工作

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县计生系统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清理审验工作,通过清理审验,重新对我县七个站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计生系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进行了重新注册登记。

三、认真开展了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

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们把打击“两非”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县上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对B超进行了重新清理登记,通过清理登记,全县卫生系统有4台B超可以进胎儿性别鉴定,这4台B超被列入了重点管理对象。二是向社会公布了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办法。迄今为止还未收到对“两非”违法活动的举报。

四、建立有效的制度,防止违法行医的行为

为了有效防止计生服务机构出现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制定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一是在免费技术服务报帐中,市人口计生委未批准的服务项目不予报帐;二是超范围开展医疗服

务,一经查出经济处罚由医生个人承担;三是超范围服务所发生的医患纠纷由个人负责。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计生系统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打击“两非”工作至今还未查处一例案例,也未收到一例举报。二是部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被注销,原因是卫生局认为没有执业医师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都要收回,不再核发,然而乡村医疗站同样没有执业医师,有的连助理医师都没有,同样发给了《执业许可证》,这是必显得有失公平。同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生存问题产生了威胁。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打击非法行医总结抄送:卫生局。

上一篇:描述身体健康句子下一篇:在县委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全站热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