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护理学第四版

2024-09-22

外科护理学第四版(精选6篇)

外科护理学第四版 第1篇

内容简介

本教材编写注重结合我国护理教育和实践的现状,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整体护理为方向、护理程序为框架,按护理评估、常见护理诊断/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护理评价和健康教育六个方面编写。为培养学生综合分析、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本教材对不同疾病病人的护理内容的叙述有轻重、详略之别。如“急腹症病人的护理”,由于急腹症的病因涉及内、外、妇科疾病,其临床表现和转归又因原发病和诱因而不同;因此,在该章的护理评估中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以引导学生建立横向、综合分析的思路。为减少重复,部分疾病病人的护理部分仅述及常见护理诊断/问题和护理措施。护理诊断是在参考北美护理诊断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护理实践,提出外科常见的护理诊断或问题。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水、电解质、酸碱代谢失衡病人的护理 第三章 外科休克病人的护理 第四章 麻醉病人的护理 第五章 手术室管理和工作 第六章 手术前后病人的护理 第七章 营养支持病人的护理 第八章 外科感染病人的护理 第九章 创伤性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章 器官移植病人的护理 第十一章 肿瘤病人的护理 第十二章 颈部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三章 乳房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四章 化脓性腹膜炎病人的护理 第十五章 腹外疝病人的护理 第十六章 腹部损伤病人的护理

第十七章 胃十二脂肠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八章 小肠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十九章 阑尾炎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章 大肠、肛管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一章 门静脉高压症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二章 肝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三章 胆道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四章 胰腺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五章 急腹症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六章 周围血管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七章 颅内压增高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八章 颅脑损伤病人的护理

第二十九章 常见颅脑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章 胸部损伤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一章 脓胸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二章 肺部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三章 食管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四章 心脏疾病病人的护理

第三十五章 泌尿、男性生殖系统疾病的主要症状和检查 „„

参考文献

中英文名词对照索引

外科护理学第四版 第2篇

法学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3.法学体系。

(1)从法律部门的角度,将法学体系划分为: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

(2)从认识论的角度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历史

二、中国法学历史

1.哲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2.法学和政治学互相依赖,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 3.法学与历史学关系

第四节

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法学方法论 1法学方法论释义

2、法学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

二、阶级分析方法

三、价值分析方法

四、实证研究方法

1、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2、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

第五节

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一、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1、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

2、法学教育体系

/ 25

二、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1、主体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不是臣民

2、权利意识。意识到自己有与生俱来的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各种权利。

3、参与意识。公民的本质在于参与。

4、平等意识。意识到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

5、宽容态度。承认他人有权利选择与自己不同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发表不同见解。

6、法治观念。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尊重和遵守法律规则。

7、义务观念。意识到负有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8、理性精神。能够从实际从发,从人民利益出发,不被个人情绪和偏见左右。

9、人本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和理念。

10、全球意识。全球化时代,要有全球意识,全球视野,全球思维。

三、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

(一)基础素质

1、思想素质。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素质;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认同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2、文化素质。广阔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正当的动机和兴趣;恰当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能力;控制和稳定情绪的能力、抗挫折能力和压力承受能力;具有冷静、谦虚的气质和自信、积极、乐观、果断的性格。

(二)法律素质

1、法律思维能力。

2、法律表达能力

3、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第二章

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 25

一、概念:法理学是法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三、法理学的性质与地位

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2.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3.是法学的方法论

4.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第二节

中国法理学

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1)词源——“法理学”一词来源于日本

(2)最早使用——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3)普遍使用——20世纪90年代(4)课程开设——旧中国少数

(5)词禁阶段——建国后,法理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专有名词而禁止使用

(6)替称阶段——78年后,“法学基础理论”

(7)解锢阶段——80年代中后期,有人开始正式使用(8)普遍接受——90年代后

二、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1)本体论问题——法是什么——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

(2)价值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法的价值概念、法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等

(3)历史问题——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等(4)运行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治国家等

/ 25

(5)社会问题——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技、法与生态文明

三、中国法理学的未来(1)科学形象的确立(2)实践指向的增强(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4)科际互动更加深入(5)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6)理论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第三节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1)学习法理学是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需要

(2)学习法理学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论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1)善于从生活中具体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检验法理学理论。

(2)联系其他学科知识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3)了解法理学发展史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4)联系、比较中西方法理学来学习法理学。

(5)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讨论。(6)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的学习相结合。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

/ 25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1)把法的现象放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2)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思辨”,深入分析法的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

(3)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1)是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2)是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3)是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义(1)是研究方法,“从具体到抽象”。(2)是叙述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第二节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一、列宁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确立

1、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揭示了法的现象的基本性质

2、列宁探讨了意志自由与历史必然性的关系

3、辩证地考察了近代俄国社会法权关系变动的历史规律及其特点

二、俄国革命与列宁法律思想的发展。

1、科学概括了无产阶级革命政权的鲜明的民主特点

2、分析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无产阶级法权要求

/ 25 的基本特点

3、论述了社会主义法制对于保障人民权利的极端重要性

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1.丰富和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内容。

2.系统阐述了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学说)

3.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理论。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一、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

二、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丰富与发展

1、精辟分析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国情条件

2、明确指出了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

3、论述了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国情条件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新和发展

1、论述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

2、揭示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3、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机理

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

1、以人为本的法律观

2、依法执政观

3、和谐法治观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五、十三届四中全会与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新发展

1、它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职能的理论

2、它正确地解决了人民民主专政实现的形式

3、把加强和完善法治建设上升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中共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4、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

5、把加强法制建设,建设法治国家不仅看做是发展民主的保障,而

/ 25

且看做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组成部分

6、以人为本的法律观,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文明社会法律发展的基本尺度

7、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成果而形成的,是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四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一、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二、西文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三、学术意义上的“法”的概念

第二节法的本质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3、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一)法的阶级本质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 25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一)国家创立法的方式有两种:

(1)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定新法。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极大权威性(1)高度统一性:首先指各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一致;其次指除特殊情况外,一国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不能相互矛盾。

(2)极大权威性:法的不可违抗性,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违法行为。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第四节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原理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三、法的局限性

第五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含义

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

三、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

四、法的渊源的类别

五、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

(一)依制定法律主体

(二)依法的创新方式和表达方式

(三)依效力等级、基本内容、制定程序

(四)依法的适用范围

(五)依法规定的内容和价值取向

/ 25

(六)依法所保护的利益

第三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二、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三、法的效力范围

(一)法的时间效力

1、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期限以及对实施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

2、种类:

(1)生效时间

(2)终止生效

(3)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法的空间效力

1、概念: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主要由国情、法的效力等级、法的调整对象或内容等因素决定。

(三)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

1、概念: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

2、原则:(1)属人原则(2)属地原则(3)保护原则

(4)综合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

3、中国——综合原则(1)对本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适用中国法,并遵守所在国法。(2)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不适用中国法;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犯罪的,3年以上适用。适用问题,按中国法或国际法有关冲突规范来处理。

/ 25

四、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

第六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一、法的要素定义

(一)概念: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二)特征

(三)判断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

二、法的要素分类

(一)西方

(二)中国

第二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

(一)概念

(二)来源

(三)功能

二、法律概念分类

(一)依涉及内容

(二)依功能

(三)依确定程度

(四)依涵盖面大小

第三节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释义

(一)概念

(二)逻辑结构

1、三要素说

2、二要素说

(三)两大特色:可重复适用性;普遍适用性 / 25

(四)法律规则特点(与法律原则相比):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依内容

(二)依形式特征

(三)依功能

(四)依强制性程度

第四节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释义

(一)概念

(二)作用: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四、法律原则的适用

(一)适用特点:

第七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体系的释义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二)法律体系的特点: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1)法律体系VS法制体系:(2)法律体系VS法学体系:(3)法律体系VS立法体系:(4)法律体系VS法系:

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 25

一、法律部门概念和特点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一)划分标准

(二)划分原则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A划分方案:

①三分法:公法、私法、社会法 ②八分法:

③十分法: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个法律部门: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商法

三、行政法

四、经济法

五、社会法

六、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一、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

二、中国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

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

一、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二、权利和义务的释义

(二)本质、特征、作用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 25

(1)依存在形态

(2)依体现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价值

(3)依对人们的效力范围(4)依因果关系

(5)依权利主体实现意志和利益的方式(6)依权利主体不同

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数量、功能、价值意义)

一、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二、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四、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第九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释义

一、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

二、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一、法律行为分类的标准

二、法律行为的具体分类

(一)依行为主体的性质和特点分类

(二)依行为的法律性质分类

(三)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分类

(四)依行为的构成要件分类

第十章法律关系

/ 25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一、法律关系释义

(一)概念

(二)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所依据的法律部门

宪法法律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

(二)依发生方式

(三)依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四)依法律主体的数量

(五)依法律关系间因果关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自然人、组织、国家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权利能力:又称权利义务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法律资格。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一)法律规范

(二)法律事实

/ 25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一)依是否以人们意志为转移

(二)依存在形式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

一、法律责任的语义

(一)责任的词义

(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三)法律责任的本质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一、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含义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责任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

二、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第十二章法律程序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一、法律程序释义

(一)概念

(二)法律程序概念包含的要点:

二、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三、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

一、正当程序的历史发展

二、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 / 25

三、正当程序的意义

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三章法的历史

第一节法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三、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释义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

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

(一)奴隶制法律制度

(二)封建社会法律制度

三、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二)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

四、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

(三)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十四章法律演进

第一节法律演进概论

一、法律演进的内涵

二、法律演进的类型

三、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二节法律继承 / 25

一、法律继承的概念

二、法律继承的原因

三、法律继承的内容

第三节法律移植

一、法律移植的概念

二、法律移植的理论

三、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四、法律移植的实践

(一)法律移植的类别或者主要形式:

(二)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必须注意

第四节法制改革

一、法制改革的概念

二、法制改革的意义

三、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必要性

四、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第一节 全球化概论

一、全球化释义

二、全球化理论

(一)西方的全球化理论

(二)中国的全球化理论

第二节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一、法律现代化

1、法律变得更加密集

2、法律变化的速度不断加快

3、权力话语成为主流法律话语

二、法律国际化

1、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2、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 / 25

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

三、法律全球化

1、世界法律的多元化

2、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3、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四、法律区域化

1、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

2、区域共同体政治法律机构的建立

五、法律本土化

1、复兴传统法律文化

2、利用本土资源

3、外来法的本土化改造

第四编 法的运行 第十六章法的制定

第一节立法的概念

一、立法释义

二、立法的特征

第二节立法体制

一、立法体制释义

(一)概念

(二)要素

(三)当今世界立法体制类别

二、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一、立法过程

二、立法程序(1)提出法案 / 25

(2)审议法案

(3)表决和通过法案(4)公布法

第四节立法的原则

一、立法原则概说

(一)立法原则: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二)立法原则的种类:

二、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1)宪法原则(2)法治原则(3)民主原则(4)科学原则

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一)概念

(二)守法的要素

二、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守法的条件

第二节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一)执法

(二)特征

二、执法类别

三、执法的原则

第三节 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 25

(一)概念。

(二)司法的特征:

二、司法体系

(一)概念

(二)构成

1、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

三、司法的原则

第十八章法律职业

第一节 法律职业概述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

第三节 法律职业制度

一、法律教育制度

二、法律职业考试与培训制度

三、法律职业任职制度

四、法律职业待遇制度

五、法律职业机构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

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说

一、法律方法的概念

(一)概念

(二)特点

二、法律方法的内容

第二节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概念

二、形式推理 / 25

三、辩证推理

第三节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一)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三)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

二、法律解释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法制统一原则

(4)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一般解释方法

(二)特殊解释方法

第四节法律论证

一、法律论证的概念

二、法律论证的方法

第五编 法的价值 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

第一节 法的价值释义

一、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价值体系

一、法的目的价值体系

二、法的形式价值体系

三、法的评价标准体系

第三节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一、法的价值冲突 / 25

二、法的价值整合

(一)法的价值整合的过程

(二)法的价值整合的原则

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

第一节法与秩序

一、秩序的概念

(一)概念

(二)特征

二、几种主要的秩序观

二、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节法与自由

一、自由的含义(一)自由

(二)自由对于人的价值

二、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一)自由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二)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

(三)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第三节法与效率

一、效率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二、效率与公平

三、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四节法与正义

一、正义的释义

(一)正义的概念

(二)正义的种类

二、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 / 25

第一节人权的概念

一、人权的含义

二、人权的价值

三、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

第二节 法对人权的保护

一、人权的国内法保护

二、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第六编 法与社会 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

第一节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

一、政治的概念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

三、法对政治的功能

第二节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

一、国家的概念

二、法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节 执政党政策与法律

一、政党政策的层次性

二、政策和法律的关系

(一)政策对法的作用

(二)法对政策的作用

第四节 法与民主

一、民主的含义

二、民主的性质

三、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四、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 25

第二十四章法与经济

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

一、法与生产关系

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2、法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二、法与生产力

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活动中的作用

第三节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一、经济体制改革是历史必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二、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第四节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执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司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

第一节 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

一、文化的概念

二、法与文化的相互作用

(一)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

(二)法对文化的作用

第二节 法与道德

一、道德的概念

二、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2)横的联系

(二)区别 / 25

三、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作用

第三节法与宗教 第四节法律文化

一、法律文化的概念

二、法律文化的构成与作用

(一)构成

(二)作用

三、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

(一)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特征和基本内容

(二)努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

第二十六章法与社会建设

第一节法治的概念

一、法治与人治

二、法治与法制

三、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特点 反封建、反极左、反西化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标志(新)第三节法与和谐社会

一、引导和维护人与人和谐的法律机制

二、引导和维护人与社会和谐的法律机制

三、引导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律机制

外科护理学第四版 第3篇

第二部分是儿童的社会世界。在这一部分, 作者从亲子依恋、性别差异、同伴关系、电视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以及游戏和亲社会行为等专题入手, 阐述了儿童的社会性与道德发展的情况。作者指出, 家庭环境是儿童成长过程中最初的影响因素, 婴儿与父母及其他成员会产生依恋关系, 这种依恋关系对日后的发展会产生重要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 学校成为儿童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影响因素。如何与同伴交往以及处理同伴关系无论对个体某一时刻的发展, 还是对今后持续的发展都具有广泛的意义。随着儿童生理心理的不断成熟, 诸如情绪、信念、自尊、性别认同、种族偏向等社会意识逐步形成, 游戏在儿童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些论述使我们认识到环境对儿童发展的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是儿童的心智发展, 作者对儿童知觉、语言、认知等几个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论述, 他还强调了皮亚杰在这些领域的贡献, 并将皮亚杰的理论与维果斯基的理论进行了比较。作者首先在介绍了视觉偏爱技术、习惯化、条件反射等几种研究婴儿知觉的方法的基础上, 阐述了婴儿在视觉、听觉、整合知觉发展以及环境知觉等方面的发展过程。随后, 作者通过对语言领域的一些研究成果以及有关语言学习理论的介绍使读者对诸如“不同的儿童学习讲话是否经历相同的发展阶段”“在为儿童的语言发展提供的背景方面成人扮演着什么角色”等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接着作者细致地介绍了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信息加工理论、心理理解力发展理论以及维果斯基的社会情境学习理论等有关儿童发展的重要理论。本书在对这几种理论进行阐述时, 不仅附有大量的来自不同国家各项研究的研究设计、统计数据和图片等,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对上述几种理论进行了比较, 让读者在了解各项研究的成功和不足之余还认识到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对于至今仍在广泛使用的成就测验和智力量表, 作者指出, 这些量表对于达成研究者所要研究的特定的目的常常是有效的, 但是不能根据一个儿童在单个测验中的成绩对儿童的能力做出广泛的假设和推论。

简评《英汉小词典》第四版 第4篇

此次修订的主要参考文献为《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辞典》、商务印书馆《英汉习语大辞典》以及国外主流英文媒体和近期出版物,同时结合英语的新发展和国内英语教学的变化,充分考虑了我国词典使用者的需求。修订工作本着充分尊重原审定者、修订者成果的原则,其基本体例和框架保持不变,但对其中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进行了规范,使之在体例、格式上更加统一。正文前的“发音简表”及正文中词目词的音标均采用第十五版音标为注音标准。修订后的《英汉小词典》第四版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 收词范围更加广泛,更具针对性和参考价值。

本次修订的最显著特色是收录了《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词汇表》《高中英语新课程标准词汇表》和《大学英语教学要求参考词汇表》中的所有词汇以及近年来流行的、已经成为正式词汇的网络词汇。这样一来,新版小词典的收词范围就由旧版的15 000余条扩大到16 400多条,可以说涵盖了中学、大学不同阶段英语学习者最需要的常用词汇,成为了一本非常完备的学习型小词典。同时,修订者使用了不同的符号对各阶段词汇进行区分,以方便读者辨认和记忆。

新版小词典充分考虑了中国英语学习者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对词目词添加☆号、*号和不加任何符号的方式,分别标示出重要词汇、次重要词汇和常用词汇,可以让不同程度的学习者有选择性的记忆。这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体现了实用主义理念和“用户友好(user friendly)”的修订原则。

2. 收录新词、淘汰旧词,更具时代性。

语言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在当今信息社会,反映新事物的新词不断大量出现,部分词汇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消失。这些语言现象在小词典的修订中也得到了体现。修订后的小词典增收新词1400多个,包括了科技、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新词的收录原则是:大量收录科技词汇,谨慎对待专有名词和临时用语。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直是产生新词的一个重要来源。很多科技词汇逐渐由专业领域延伸出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用语的一部分。而专有名词和临时性用语往往只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出现频率较高,过后很快被遗忘,很难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新词的收录参考了《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中的“新词补编”和近些年的英文出版物,如泰晤士报和纽约时报。例如:

SUV abbr. =sport utility vehicle 运动型多功能车

podcast n.,vi. 1. 播客 〔一种可订阅下载音频文件的互联网服务,多为个人自发制作〕 2. 发布播客视频

SARS abbr.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非典型性肺炎]

这些词大都来自于已经被人们接受或认可的新生事物和社会现象,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如很多人已经习惯从网上下载个性化移动电话铃声;活力板近几年在青少年中风靡一时;在中国的购车狂潮中,一些人对SUV情有独钟;全球经济危机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居家度假”一词作为其衍生物,也于近年频频出现在《泰晤士报》和《纽约时报》的报端;而萨斯等疾病和海啸等自然灾害还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这些词的收录真实反映了语言的发展变化,使新版小词典紧跟生活步伐,更具时代性。

在收录新词的同时,一些词也由于时代特色过于明显、使用频率过低而被淘汰。这些陈旧和不太常用的词超出了普通词语的范围,它们的存在大大削弱了词典的实用性,并且占用了小词典宝贵的空间。例如:

SDI =Strategic Defence Initiative 〔美国的〕战略防御计划〔俗称“星球大战计划”,旨在以特殊武器在太空中摧毁敌方导弹〕

SSBN =Strategic Submarine Ballistic Nuclear 弹道导弹战略核潜艇

“星球大战计划”是里根时代的词汇,其后的几任总统又有新的战略防御思想提出,“SDI”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近年来鲜被提及,属过时词汇。而网络检索显示,“SSBN”在英文主流媒体中已经非常罕见,这样的词被淘汰当属自然。

此外,旧版小词典中一些错误的词条和过时用法也被删除。

3. 对释义措辞、例证、搭配用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加严谨规范。

词汇的意义和用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修订者对原有释义、例证和译文逐一审核,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力求简明、准确、规范。

首先,对旧版小词典中一些词的释义进一步做了完善。例如,旧版中“rent”作为动词的解释仅为一个“租”字,过于简单导致语义不够清晰。新版当中改为“1.租借;租用 2.出租 3.租金为…;收取租金”。三个义项从不同角度全面诠释了“租”的含义。又如,新版在对“silent”一词释义时,增加了“〔单词中的字母〕不发音的”这一英语学习者常用意义。

新版小词典删除了旧版中的一些释义。例如旧版“square”作为形容词的释义6为“彻底的,不妥协的”,这一释义在牛津、朗文和陆谷孙《英汉大辞典》中都不存在,新版做了删除。同时,新版小词典对释义中一些不恰当措辞进行了修改。

例证方面,为保持小词典“小而精”的特色,新版小词典坚持以短语为主、句子为辅,对个别例证做了适当调整,加强搭配,注意用法,使例证体现出实用性和知识性。在选取例证时,尽可能从英美报章杂志中寻找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原创性,并体现现代英语的最新发展。

例如,旧版小词典对“spy”一词的解释为:-v.i. & t. 1.作间谍;侦察;密查:to~on the enemy’s movements 侦察敌人的行动……新版小词典将其改为:-v.t. , i. 1.作间谍;侦察;密查:to~on the neighbours 窥探左邻右舍……

旧例证“侦查敌人的行动”距离我们生活较远。新例证“窥探左邻右舍”则更加贴近生活,更加实用。同时,另一个例证“to spy out”在新版当中也进行了调整,作为固定短语按照统一格式放在了双竖线‖之后,更准确地展示了该词的用法。

新版小词典删除了旧版中一些重复反映单词用法的例证。如“It was something important.”和“something interesting”,两个例证赘述同一条语法规则。新版删除后者保留前者,既清晰,又简洁。

同时,为了更好地说明单词的用法,新版也增补了一些例证。如在“rancid”一词中增加了“rancid butter”,在“refrain”一词中增加了“to refrain from doing sth.”等一些典型用法,以帮助使用者准确掌握该词的词汇搭配和语法搭配。

此外,旧版小词典的例证中存在一些译文不准确甚至错误的地方。例如,“It is a great relief to me that he is out of danger.”一句的译文“听到他脱险了,我感到十分宽慰。” 但原文中并没有“听到”之意,因此新版将其改为“他脱险了,我感到十分宽慰”。又如“to set words to music”,旧版解释为“为音乐配词”。这完全是一个错误理解,正确解释应该是“为歌词谱曲”,新版对其进行了修订。

4. 增加语域及修饰色彩等语用说明。

语言学习中对词汇的掌握不仅仅局限于拼写、发音和释义等基本词汇特征。语用意识的不断提高使得学习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词汇相关的语用信息。因此新版小词典在词条的释义之前加入了必要的语用说明,对地区性用法(英国语、美国语)、语体特征(书面语、俚语、褒义、贬义、旧词)、语域(正式、非正式)、学科用语、修辞用语和其他特殊用语进行了标注,这些都是旧版小词典所没有的。

这些信息的提供有助于词典使用者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词汇的使用情况。

5. 增加附录内容更加体现实用性。

当今词典编纂的一个重要方向是“语文兼顾百科”,越来越淡化“词汇”与“事实”的区别。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此次修订从读者、实用角度出发,对小词典后的附录也进行了调整,以期给读者提供更多有参考价值的知识性内容。在保留原附录“不规则动词表”、“常见英语人名表”“世界各国和地区主要城市表”的同时,此次增加的附录内容是:“中国国家机关名称英译表”。该“国家机关名称中英文对照表”的加入,不仅使附录内容更加丰富,更是体现了中国特色,为大家掌握和熟悉相应国家机关的英语对译形式提供了方便。对“常见英语人名表”中所有人名后的音标都按照第15版国际音标进行了调整,所有人名都对照《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进行了修改。“世界各国和地区主要城市表”中的“Seoul”一词原译为“汉城”,但韩国在2005年1月将其改为“首尔”,旧译“汉城”不再使用,利用这次修订机会,我们也将该词改为“首尔”。这些工作使小词典更具有规范性,给读者的使用带来更多的方便。这样小词典的使用者在查阅词典的过程中,不但可以明白词义,还可以学到很多文化和百科知识,小词典的实用性得以强化。

总而言之,修订后的新版《英汉小词典》扩大了收词范围,不仅收录基本词汇,还包括了百科词汇和新词新义;词条处理更加细致、深入,提供了较详细的词法、语用信息,更加贴近读者,为读者提供了准确且易于理解、专业且可读性强的信息。新版《英汉小词典》既求创新,又重实用,既能用做案头阅读的查考,又能对英语写作、翻译等提供帮助。

外科护理学第四版 第5篇

第一章 管理与管理学

复习思考题:

1。人类活动的特点是什么?为什么管理实践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P4 人类活动的特点:

(1)目的性。人们的活动都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进行的,也就是有目的的做着每一件事。

(2)依存性。体现在人于人之间的交流合作中,在依存中体现个人的价值。

(3)知识性。也就是人能够学习,这种学习既包括“古为今用”的学习,也包括“洋为中用”的学习,也正是有了学习这一能力才能使人类社会不断前进。

人类活动的特点为人类的管理实践提供了客观条件,也回答了为什么管理实践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的原因。

2。何谓管理?管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P11

管理的概念有好多个版本,这里给出“周”版: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

(1)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

(2)管理的本质是协调。

(3)协调必定产生在社会组织之中。也就是说管理离不开社会组织,是在一定的组织内进行的。

(4)协调的中心是人。也就是管理的中心也是人,管理的本质也就是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5)协调的方法是多样的,需要定性的理论和经验,也需要定量的专门技术。

3。管理活动具有那些基本职能?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P15 基本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

各项职能之间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每一项管理工作一般都是从计划开始,经过组织、领导到控制结束。控制的结果可能又导致新的计划,开始又一轮新的管理循环,如此这样使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而在这其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是创新,创新也体现在各项职能之中。图1.1很好的说明了这五者之间的关系。

4。分析管理二重性的基本内容。

管理的二重性是指管理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

社会属性:说到底就是管理体现着一种生产关系。

自然属性:管理的自然属性就是那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不同而有所改变的一种客观存在的性质。包括管理是人类是会活动的客观需要;管理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一种特殊职能;管理是生产力。

5。一个有效的管理这需要扮演哪些角色?需要具备哪些技能?

扮演角色:

(1)人际角色。包括代表人角色、领导者角色、联络角色。

(2)信息角色。包括信息监督者角色、传播者角色和发言者角色。

(3)决策角色。包括企业家角色、干扰对象角色、资源分配者角色和谈判者角色。

管理者的技能:

(1)技术技能。是指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中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2)人际技能。是指成功的与别人打交道病愈别人沟通的能力。

(3)概念技能。是指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精神能力。

6。分析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以及方法。

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图1.4较好的说明了管理学研究的对象

研究方法:归纳法、演绎法、实验法。

  2006-2-22 17:12 回复

2楼

管理的自然属性:

是指管理处理好人和事的关系,处理好人和物的关系,要合理组织生产力,维护社会化大生产,这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密切相关。管理是与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相伴而生,它普遍存在于一切社会协作生产和社会社会公共生活过程中,使得管理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是管理活动的基本方式和方法对于不同的管理活动具有可学习性和可借鉴性。

管理的社会属性:

是要处理好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要管人,人生活在社会中,必然受到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与制约。

管理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中进行的,管理的社会历史性质是有不同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决定的

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环境和条件下的管理有特有的规律。这种特殊性使得管理具有特定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也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不同的方式。

  2006-2-23 10:53 回复 220.201.115.*

3楼

第二章 管理思想的发展

案例 :自我改善的柔性管理

1。试分析三洋柔性管理模式的内涵。

大连三洋的柔性化的员工管理是以严格规范管理为基础,以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条件,突出员工自我管理的主体,强化管理的应变能力。

柔性的员工管理的精髓是“爱人”。三洋制冷的柔性管理,是以尊重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才能,承认人的劳动为精髓,通过不断提高的员工高素质带来产品的高质量、生产的高效率、企业的高效益、员工的高收入。这种“五高”模式是以人为本,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为目标,最终又以员工的高收入为归宿的价值链。

大连三洋的柔性管理是一个功能齐全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企业的价值系统是纲,组织系统、员工管理、现场管理、营销管理是目,纲举而目张。从表面上看,这里,一切都是柔性的,从组织结构到现场管理直至营销活动,一切都但是变化着的,实际上,比起企业制度约束和纪律监督来,企业的价值观更富有“刚”性。向用户提供一流产品和服务是刚性的,以此为手段之实现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宗旨是刚性的。价值系统的构建为企业发展搭造了创新活动的舞台,为实现的最高目标,企业的各个系统可以尽情发挥,以柔克刚。

以人为本进行“自我改善”是柔性化管理的核心内容。传统管理是以“管人”为核心来运作的,所谓制度、纪律是企图通过对人的活动的限制达到管物的目的。在这种管理思想下,人是物的附庸。其弊端是:严格执行某项规章制度势必降低组织活动的灵活性,影响组织与外部环境的协调。将员工置于消极被动的状态,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意识,限制了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组织的僵化与工作的量化的同时也造成了员工的惰性,使员工一味只求完成份内的工作。而柔性化管理的“自我改善”,以满足员工的高层次需要为目标,能深层次地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其不仅自觉提高各自的工作标准,而且愿意挖掘具潜能,发挥其天赋,做出超常的工作成就。其次是有利于组织内部形成集体主义协作精神,从而有利于知识在企业内部的传播和转化,这些对以“管理大脑”为核心的知识管理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再就是,以人为本的柔性化管理能够适应消费者的变化,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审美情趣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更加需要生产柔性化和精细化。像大连三洋实行的“质量三保证”“柔性化营销”都是赢得最终消费者的有力武器。

地籍管理(第四版)小抄 第6篇

1地籍: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记载土地的数量、质量、权属、界址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具有空间性、连续性、精确性、公信性的特点。2地籍制度:国家为地籍工作制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是地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归宿。3地籍管理:国家为建立为社会服务的地籍,以及研究土地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和经济状况等而实行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体系。

4现价段我国地籍管理的研究内容:土地权属调查、土地信息统计分析、土地产权登记、地籍测量、土地遥感监测、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政务。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产权登记是地籍管理研究体系的主体内容和核心,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是地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地籍信息库建设是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权属调查的后续性工作,是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成果的归宿,并为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基础数据。也可以说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调查、地籍档案管理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5地籍的功能和作用:①是土地管理的基础②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③是权益保障的基础④为国家税收提供基础资料。6地籍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土地科学这一领域中的土地产权、界址、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要素的变化规律。

7地籍分类:按发展阶段划分,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按特点和任务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按行政管理层次分,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按地域和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芬,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现代产权的发展趋势:权力社会化、关系扩张化、边际模糊化、形式复杂化。、8税收地籍:以税收为目的建立的地籍簿册。9产权地籍:为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的地籍。

10多用途地籍:不仅为课税或产权保障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各项土地利用和农地保护,为全面、科学的管理土地提供信息服务。

11现代地籍: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数据、表册和图等形式表示。第二章

1土地产权:关于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其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3土地使用权:国家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4土地他物权: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司使用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一种限制。

5集体土地使用权:指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6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8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以按期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租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9农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的用于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性活动,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0宅基地使用权: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成员用于建造住宅,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1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投资的方式向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2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经依法审批,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益事业的非农用地所享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专有所有权、共有持分权以及基地上之权利所构成的一种复合权利。14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主要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经营权和用益权等形态。

15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于债权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定限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形态。

16地役权: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17相邻权:相邻接不动产所有人之间,一方权利人的自由支配力与另一方所有人的自由排他力相冲突时,为调和其矛盾,以谋求共同利益,依法律的规定直接确认的权利的总称。

18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一定租金取得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物权。

19典权:支付典价而占有他人不动产并为使用收益的权利。

20地上权:在他人土地上设置或保管建筑物、其它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的权利。

21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依法处分,并对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土地他物权。

22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争议,他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

23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客体是归国家和特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内容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4国家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授权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管理职能部门以本机关的名义行使。取得:继承、没收、土地改革、依宪法取得和征收。灭失:权利主体的灭失、客体的灭失、所有权转移、所有权抛弃、因强制手段被灭失。我国的国家土地所有权被灭失的原因只能是是社会制度的变迁。

25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取得:依历史取得或者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合并与分立。灭失:(1)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土地所有权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灭失①国有化②征收③没收④调整(2)因所有权人的分立与合并而灭失。

26建筑物的形态有单独所有、共同所有和区分所有。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区分所有建筑物分为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依其所有权与使用权相互关系,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互关系分为专有专用(原则—法定专用)、专有公用(例外—约定公用)、共有专用(例外—约定专用)、共有公用(原则—法定公用)四种关系。

27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取得方式是出让、划拨和出租。28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取得方式是招标、挂牌、拍卖、协议。内容是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终止:出让年限届满未续期或续期未批准的,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违反规定的,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状况发生重大变故。

29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第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第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

益事业用地;第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水利、交通等项目用地;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内容:占有、使用和部分收益权。终止:第一,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第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第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第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0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第一,新增经营性用地;第二,存量经营性划拨用地;第三,依法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第四,短期用地;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取得:协商、招标、拍卖。内容: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终止:租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公共利益需要。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状况发生重大变故

31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用途分为农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国家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需要,或因用地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或因用地人撤销、迁移等而停止使用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

32农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承包、拍卖、招标、协议、出让或出租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内部成员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处分权。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内容:占有、使用。

33土地他物权的特点:①他物权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②他物权的主体是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之外的与其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③他物权不受一物一权主义的限制④他物权依存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又是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限制⑤是长期存续的权利,通常有登记的必要。

34地役权的特点:①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②为自己土地的便利使用他人的土地③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①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独立物权,相邻权性质上是所有权内容的扩张与限制,是所有权制度的一项内容;②地役权只发生在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相邻权既适用于土地相邻关系,又适用于建筑物相邻关系;③相邻权以相邻接为前提,而地役权不受此限制;④地役权是有偿有期限的,相邻权无偿无期限;⑤地役权是基于法律及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经登记成立,相邻权属法定权利,无需登记。35土地租赁权客体:依法或以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流转的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内容:占有、使用、收益 36典权的特征:①典权是不动产物权;②典权已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③典权以权利人占有典物为要件;④因支付典价而成立

37地上权的特征:①地上权以他人土地为标的的他物权;②地上权已设置或保管建筑物、其它工作物为目的③地上权以交付租金为代价,但不以此为必要④地上权具有长久存续性⑤地上权具有可继承性和可转让性。

38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①标的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②权利主体是建筑物或其它工作物的所有者、经营人③是为了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④可以继承和转让

39担保物权的特点:①是以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为目的的②优先受偿性③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成立的权利④物上代位性

40土地抵押权的特点:①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②客体限制性③抵押人必须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④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影响土地上其他权利人的权利。

41我国农村现存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①产权主体不清晰②产权界定不清楚③土地使用权缺

乏有效的流转机制④农村土地产权管理体制混乱,农民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⑤土地产权制度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原因:①二元经济制度②农村土地制度的法律基础薄弱③政策取代法律使农民土地权益失去法律保护④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使规模经济无法实现解决办法:①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②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③用新制度经济学探索土地制度的改革。

42土地权属确定的基本原则:产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城市土地国有原则、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可逆转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

43国有土地的范围: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已经依法征收、没收、收购为国有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4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原则:先占原则、时效取得原则、现有利益保护原则、尊重历史原则、行政处理前置原则

45土地权属争议管辖,是指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的权限和范围。原则:①有利用公正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便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协调,依法处理;③便于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④尽量把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在基层;⑤有利用减少上报下传层次,提高办事效率。

46土地权属争议的程序,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具体工作程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申请、受理、调查、调解与处理。第三章

1土地调查:对人们感知的土地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特性进行查考记录的活动。

2农村土地调查:以查清土地利用状况为主要内容,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状况、基本农田等调查,以县级成果为基础,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全国的土地利用状况。3地类调查:以航空或航天遥感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成果等资料,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按照实地土地利用现状对地类及其界限进行调查。4基本农田: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发展和状况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土地。5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6图斑: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界限、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 7界址线:是指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封闭的独立权属界线,是相邻两界址点的连线。8单线线状地物:线状地物宽度小于图上2mm的,调绘中心线,用单线符号表示,称为单线线状地物。

9遥感技术:从广义上说是泛指从远处探测感知物体或事物的技术,即不直接接触物体本身,从远处通过仪器探测和接收来自目标物体的信息,经过信息的传输及处理分析,识别物体的属性及其分布等特征的技术。

1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以图斑为基本单元,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查清各类用地的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又称土地数量调查。

11土地条件调查:是土地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对土地自然和与土地利用直接有关的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

12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状况的信息持续收集调查,开展系统分析的科学管理手段和工作。

1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①查清基本农田状况②查清城乡各类用地状况③查清各类用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④健全土地数据库和管理系统⑤强化调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14土地分类体系: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土地综合分类系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的主要形式,一般以土地的土地用途、覆盖特征、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利用效果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15土地分类的重要性:土地管理的需要、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求。

16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两部分。权属调查以宗地为基本单位,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内容:①农村集体所有权状况调查②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调查③公路、铁路、河流的权属状况调查④其他土地的集体、国有权属性质调查。

17农村土地调查的程序:准备阶段(人员、资料、技术、仪器准备)、权属调查阶段、外业地类调查阶段、内业阶段、成果检查验收和核查阶段。18权属调查掌握的基本原则:延用性原则、完善性原则、重新确权原则

19权属调查的确权方式:权源确认、指界确认、协商确认、仲裁确认

20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地物补测等内容。

21地类调查方法:综合调绘法、全野外调绘法。优缺点:综合调绘法内外业结合,充分发挥内业优势,精度高节省时间工作强度低,适用于影像现势性强、分辨率高、影像解译能力较强和人员具备一定调查经验时使用;全野外调绘法调绘工作一次性完成,精度高用时较长工作强度大,适用于影像现势性不强、分辨率较低、影像解释能力较差和人员调查经验不足时使用。

22影像解译特征:影像色调与色彩特征、影像形状特征、影像大小特征、阴影特征、相互位置关系特征。

23耕地坡度等级是反映地表形态、耕地质量、生产条件、水土流失的重要指标之一。24农村土地调查主要成果:(1)县级调查成果:外业调查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2)市(地)级、省级调查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3)国家成果:重要法规与标准、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

25遥感技术的特点:感测范围大、信息量大、获取信息快

26遥感七过程:A,太阳是主要的电磁波源,地面地物也会产生电磁波B,太阳电磁波、地物辐射在大气中往返传播C,电磁波与目标相互作用D,遥感传感器记录从目标反射或地物辐射的电磁波E,遥感数据的传输、接收与处理F,遥感数据的解译分析G,遥感应用 27遥感发展趋势:(1)空间观测平台不断完善(2)技术创新不断涌现(3)高效地面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

28遥感影像处理:辐射校正、几何校正、灰度拉伸、数字滤波

29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信息融合方法有IHS变化法、加权相乘法和主分量变化法

30遥感动态监测的步骤:准备工作、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技术流程、提交监测成果、检查验收 第四章

1地籍调查: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限、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地籍调查的数据、图件等调查资料,在此基

础上进行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2地籍测量:测定和调查每一宗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权属、位置、利用状况、面积大小、价值等基本状况的一项专业测量,主要是为地籍管理服务的。3宗地:封闭的权属界线包围的自然地块 4宗地草图:在权属调查过程中,现场绘制的不依比例尺,描述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等状况的实地记录。5共用宗地:共用宗地是指几个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在实地上无法划清各自使用范围和界线的一块土地。6地籍街坊:是由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

7初始地籍调查:土地总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是地籍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工作 8变更地籍调查: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之后,为适应日常地籍管理的需要,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9土地权属调查: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土地权源及其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在现场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地籍测量提供测绘依据。

10宗地权属状况调查:指对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权情况、他物权情况、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申请书的土地使用者的一致性、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及申请书上填写用途的一致性等进行调查、核实。

11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工作。指对相邻双方的界址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在邻界双方认可,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12变更土地权属调查:指调查人员接收经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初始、设定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的调查。

13初始地籍测量:在初始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测绘仪器,以科学的方法,测量调查区域内每宗土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宗地形状及地类界等,并根据测量数据计算其面积、绘制地籍图,为不动产总登记提供依据。

14地籍细部测量:是地籍测量的核心,是在地籍控制测量的基础上,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界等,并计算其面积、编绘地籍图、绘制宗地图。地籍细部测量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

15地籍图是专题图,主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地籍图的内容主要有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16变更地籍测量是在变更地籍调查过程中,测量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线、位置、宗地内部地物地类变化,并计算其面积、绘制宗地图、修编地籍图,为变更登记提供基础资料与数据。

17初始地籍调查的成果为产权产籍管理、土地税收与统计、土地利用规划及建立地基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资料,调查成果具有现势性、完整性、可靠性、精确性。

18城镇初始地籍调查的对象是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的所有用地。村庄初始地籍调查对象是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有农、林、牧、渔场,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

19初始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材料总结、资料整理、检查验收。20变更地籍调查的特点:第一,变更区域分散、发生频繁、调查范围小;第二,政策性强精度要求较高;第三,变更同步、手续连续;第四,任务急,土地权利人提出变更申请后,需立即进行变更调查。

21变更地籍调查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土地权利的获取、他物权的设定、产权变更、土地用途变更等情况的发生。

22初始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程序:调查的准备工

作、野外的实地调查、现场绘制宗地草图、土地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实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现场确认权属界线,主要内容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和界址调查。

23常见的界址标志:混凝土界址标桩、石灰界址标桩、戴铝帽的钢钉界址标桩或塑料套的钢混界址标桩、喷漆界址标志。设置界标的主要作用:第一,界标是实地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第二,可以保障准确的堪丈、绘制宗地草图和地籍测量。第三,便于对地基测量成果进行实地检查。第四,便于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减少违法占地和土地纠纷。第五,有利于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防止权属调查、堪丈、绘制宗地草图与地籍测量时对界址点的判别差错。

24地籍编号系统应遵循适应性、唯一性、统一性、可更新性、可扩展性、实用性六个原则。以市(地)级行政区为单位开展地籍调查,地籍编号分为四级,即区(县)—街道(乡、镇)—地籍街坊(村)—宗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分三级。即街道(乡、镇)—地籍街坊(村)—宗地。

25宗地草图的特点:现场绘制、图形近似、不依比例尺、实地丈量界址边长和相关距离等。

26变更权属调查的基本步骤:查阅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堪丈或修改宗地草图、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特点:针对性及政策性强、调查范围小且发生频繁、任务急。

27地籍测量遵循“先控制、后细部”的原则,程序是:地籍控制测量、不动产权属测量、地籍细部测量、内业资料整理。具有法律功能、社会经济功能和系统功能。

28变更地籍测量的特点:区域分散范围小、测量精度要求高、测量任务急。面积测算的方法是解析法和图上面积量算。解析法包括坐标面积计算法和几何图形计算法。

29变更地籍测量工作程序:资料准备、制定测量技术方案、野外实地测量、成果资料变更。第五章

1土地登记:经权利人申请,国家有关登记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将申请人的土地权利及有关事项记录于专门簿册的制度。2成立要件主义:不动产产权的变动在登记之前只体现为债权的存在,登记之后才能认为是完成不动产产权的变动,未经登记,权利受让方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3对抗要件主义:不动产是一种特定物,其权利的变动应与债权的成立相同步,即在登记之前权力就已经发生变动,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申请登记的权利只有在登记完成后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4契据登记制:以契约为生效条件,即当事人一经订立契约,即发生权利转移的效力,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5权利登记制:政府设专门机构,对不动产权力的取得及变更进行登记,以达到保护产权便利交易的目的。

6托伦斯登记制:以权利人的登记先后编制成登记簿,登记机关对登记的申请采取实质性的审查方式,确定权利性质的一种登记制度。7土地总登记:针对辖区内所有土地,在一个确定的时点进行的一种普遍性登记。特点:阶段性、区域性、集中性。

8土地登记的审核与公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审查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产权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9土地的注册登记:是把经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后的土地产权及其有关内容,正式填写在土地登记卡(簿)上,使之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同时填写土地归户卡(册)和土地证书。

10初始登记:在总登记之后,土地权利人首次取得土地产权,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而进行的登记,称为初始登记。他物权登记称之为权利设定等级。11变更土地登记:指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及他物权设定等级以外的无敌登记,包括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2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因一宗地上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中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物权发生改变而进行的土地登记。

13名称变更登记:在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因土地权利人名称的改变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14地址变更登记:因土地权利人的住址改变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15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指自然环境变化或经批准依法变更土地用途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16更正登记:是本登记的组成部分,是在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后,对登记簿标示部和权利部中的不正确记载,进行更正的登记程序。更正登记的特点:对登记簿上已有记载的更正、对不正确登记行为的更正、一般不会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17注销登记:是因某种原因而导致产权人登记的权利灭失时,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其登记簿上的权利的一种登记。

18预告登记:与本登记相对应的登记制度,是本登记前进行的一项预备登记。在法理上保全债权请求权称为预告登记。

19异议登记:与本登记相对应的登记制度,它为保障登记请求权而创设,是本登记前的一项预备登记。法理上保全物权请求权称为异议登记。20查封登记:查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法律强制执行的方法之一,查封登记属于限制登记的一种,是指限制登记名义人处分其土地权利所为的登记。

21房产总登记:在一定期间内,就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房屋进行一次统一的、全面的登记。22房产日常变更登记也叫转移变更登记,他是在总登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登记原因,随时进行的个别登记,是保持房屋产权产籍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的重要手段,是一种动态登记。

23土地登记公开查询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对登记机关在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涉及土地权利人的有关登记资料进行查询的活动。解决的是产权公示的问题。

24土地登记代理制度: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人员,受土地权利人的委托,为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从事与土地登记相关的土地权属指界、资料查询、验收宗地测量成果等工作。

25与成立要件主义相适应,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两种:登记要件制度(权利登记制度、登记要件主义、德国登记制)、地券交付制度(托伦斯登记制、澳洲登记制、权状交付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相适应,不动产产权登记实行登记对抗制度(契据登记制度、登记对抗主义、法国登记制)。

26契据登记制度的特点:①形式审查主义②登记无公信力③无强制性④登记簿采取人的编成主义⑤以不动产权利之动态为主⑥不动产权利的变动,以登记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权力登记制的特点:①登记要件主义②实质审查注意③登记具有公信力④登记强制性⑤采取物的编成主义,不发权利书状⑥登记以不动产权利之静态为主。托伦斯登记制的特点:①等级无强迫性②有公信力③实质审查主义④发给土地权状⑤登记人员负登记错误损害赔偿责任⑥地上如设定权利负担,应为负担登记⑦采取物的编成主义,并用地籍图辅助登记簿。

27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上位法律,《宪法》、《民法》、《物权法》;基本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部门法规,《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

28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登记要件主义、善意保护的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风险警示的效力。实质是反映了因等级这种法律行为的存在而

使得产权在法律效力上产生的变化。表现方面:不动产产权的确认或证明效力、权利变动的生效效力、登记权利的对抗效力、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根本目的是对权利的公示。

29不动产登记的作用:第一,维护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二,维护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维护了正常的不动产市场秩序;第四,有效保护耕地;第五,为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信息。

30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依法、申请、审查、属地登记等级管辖的原则。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不动产权属性质与来源、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不动产他物权。31不动产登记的分类:按登记客体分,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按登记时间分,预告登记、本等级、异议登记;按登记权利划分,所有权登记、使用权登记、他物权登记;按地域划分,城镇不动产登记和农村不动产登记。本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设定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

32土地总登记的程序:登记准备、登记通告、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权利公告、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33登记准备有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行政准备。34登记通告内容:①土地登记区的划分②土地登记期限③土地登记收件地点④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⑤其他事项。《土地登记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状况、申请登记的土地状况、宗地范围界线草图、产权来源及产权证明材料。35权属审核是对土地等级申请人、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状况的审核,审核分初审、复核两个阶段。权属审核公告的内容: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物权拥有者的名称、地址,拟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坐落、地号,以及对公告提出异议方式、地点、期限和要求复查办法。公告的意义:第一,让土地权利人及时了解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第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第三,对登记机关作业中的不足,施予救济,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第四,保证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36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物权的法律依据。由土地登记主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和共用宗使用权登记卡三部分组成。包括宗地的基本状况,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他物权者的基本状况和登记的其他内容。土地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物权证明书》。

37初始登记的程序:登记申请、产权调查、审核审批、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38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权利获得的行政性、权力范围的限定性、期限的不确定性、处置的限制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权利主体的广泛性、形式的多样性、使用的有偿性、期限的限制性、政府的垄断性。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法律的规定性、方式的限定性、转让的合法性。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范围的限定性、租赁的期限性、使用的有偿性、权利义务的规定性。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权利获取的法定性、范围的限定性、无需支付资本金、产权处置的规定性、行为的限制性。

39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权利主体的分散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集体土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应依法按标准严格审批、用途的限定性、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处置。

40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法律特征:范围的限定性、不动产一体性、土地价值评估性、受偿的优先性、权利的对抗性。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行为的法定性、签订债券合同。

41变更登记的特性:第一,变更登记只能发生于

已登记权利的存续期间。第二,以原有登记的正确性为必要条件。第三,以原登记的权利或标的发生变化为结果。

42土地权利变更登记的特点:第一,发生在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和他物权设定登记之后。第二,是三种权利主体的改变,客体的部分改变及内容的部分改变。第三,变更具有日常性和个别性。4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属审核时,要对登记申请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期限审核。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属审核时,对申请人、土地权利、土地用途、售房价格审核。其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属审核时,对申请人、转让地块投资情况、使用期限、土地用途审核。

44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情况:农用地调整;土地征收;“四荒”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变更;乡(镇)村企业因破产、兼并等产生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在土地规划指导和用地计划监督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45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属审核时,对申请人、符合国家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四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土地使用期限应小于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审核。

46土地他物权变更登记登记权属审核时,审查申请人应与合同签订方各方一致;抵押合同、租赁合同等变更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继承土地他物权的继承手续应完备。

47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意义:可以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方便政府对土地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把土地纳入政府的规划和控制中,从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48更正登记发生的情形按原因分为:①因登记人员过程中的过失或错误造成错误或遗漏登记②登记义务人申请过程中的过失③登记人员、登记义务人或他们共同的主观故意行为④因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欠缺。49权力注销登记的程序: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有必要的话)、审核、注册(销)登记、注销(收回)或更改土地权利证书。

50建立不动产预备登记制度,目的是保护不动产请求权,稳定不动产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平衡不动产产权变动各方的利益,特别是保护弱势群体和个体。

51预告登记的特点:行为的暂时性、行为的限定性、行为的保障性、行为的公信性、行为的许可性。

52《不动产登记条例》对预告登记的规定:第一,预告登记具有保全权利顺位的效力。第二,强制行为的效力。第三,明确预告登记成立要件。第四,登记义务人具有抗辩权。第五,确定解除预告登记的要件。

53异议登记的特点:行为的暂时性、限定性、保障性、非公信性、自由性。

54查封登记的效力:限制处分的效力、停止有关新的登记、不得重复办理查封登记。

55房屋产权登记的范围:城市、县镇、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的房屋。从房屋产别上看,包括全民、集体和私人所有的房屋,以及共有房屋或宗教团体等所有的房屋,还包括登记地域范围内的股份制企业和涉外的房屋。

56房屋产权登记的类型:从时间上分房产总登记和房产日常登记。房产总登记是编制和整理产权产籍资料的前提和手段。日常登记分为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物权登记、其他登记。

57房屋产权登记程序:准备工作、登记申请、勘丈、产权审查与确认、产权公告、注册登记、颁发发证。

58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的意义:第一,有利于

保障土地交易安全,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第二,是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第三,是产权公示原则的最好诠释;第四,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

59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的程序:查询申请、审查与受理、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与证明、收费。

60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的意义:①有助于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②有利于土地市场发展③是产权管理产业化发展方向

61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第一,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第二,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第三,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第四,查询土地登记资料;第五,查证土地产权;第六,提供土地登记及地籍管理相关法律咨询;第七,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62土地登记代理原则: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行使代理权。第二,代理行为合法。第三,平等自愿。第四,行使代理权须尽到责任。第五,代理人行使代理权须忠实的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第六,等价有偿。

63土地登记代理的程序:受理业务、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和代理合同、搜集土地登记代理所需资料。

64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①登记机关不统一②房地产登记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的痕迹③等级效力不确定④登记查询制度不规范⑤登记权利缺乏法定范围。

65各国不动产登记经验借鉴:①健全的登记法规体系②规范的登记机关与登记人员③法定的不动产登记范围④明确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与登记效力⑤便民的更正登记制度。

66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思路:①提高不动产登记法律的立法地位②并行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和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③统一法律依据、登记机关与等级效力④规范登记内容、制度、程序和服务体系。第六章

1地籍档案:凡是在地籍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图文、数字、磁带、磁盘、光盘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称之为地籍档案。2地籍档案管理:以地籍档案为管理对象进行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的总称。

3地籍档案的收集是指档案人员或相关人员对地籍部门及个人手中分散的地籍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和接收。

4地籍档案的整理就是把处于凌乱状态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地籍文件材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之系统化、条理化的过程。

5组卷:对每一类别的文件材料系统化的整理过程,也就是在每一类别内按照文件材料系统在形成过程中的有机联系组成案卷。案卷是每一类内在联系的若干个文件材料的组合体,是档案的基本保管单位。

6地籍档案的保管期限是用表册形式反映地籍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

7地籍档案的统计是以表册、数字的形式,反映地籍档案及地籍档案工作的有关情况。8地籍档案的保管,是指地籍档案的特点、内容采取的存放和安全防护的措施。

9地籍档案检索工具:是查询地籍档案的一种手段,使用者可以通过检索工具比较迅速的查找到必要的文件材料,档案保管人员也可以通过各种检索工具,查找或系统的向使用者提供地籍档案。地籍档案的检索工具主要有:分类目录、专题目录和各种索引。

10地籍档案参考资料的编撰工作是以档案室室藏档案为主要对象,满足社会利用地籍档案的需要为主要目的,在研究档案内容的基础上,汇编和出版地籍档案史料,编制参考资料,参加编史修志,撰写专门著作等工作。内容是:①编写参考

资料②汇编地籍档案文集及史料。

11土地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内容,是以数据、图形为主要形式,对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动态变化等进行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的全过程。

12土地统计制度是国家统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初始和年度土地统计制度以及国家和基层土地统计报表制度。

13初始土地统计是土地统计工作的起点,它是在某一时点上首先开展的土地统计,以这一时点的数据作为历年统计的初始值。

14年度土地统计,又称变更或经常土地统计,就是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保持土地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现势性而建立的。

15基层土地统计泛指县级以下的乡(镇)土地管理所和村级生产单位,以及其他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单位等所从事的土地统计工作。以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类图斑或地块为单位。

16国家土地统计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所进行的土地统计设计、调查、整理和分析等全部土地统计工作。

17土地统计分析以统计科学理论为指导,运用统计学特有的方法,对土地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说明土地利用、使用和开发管理等方面的情侣,揭示其本质及规律性,并提出解决土地资源与社会发展矛盾的办法。

18土地总量指标:反映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土地利用的规模或水平,多用绝对数表示,也成土地绝对指标。

19平衡分析法是社会经济统计中运用于研究社会现象和客观存在的各构成要素的数量关系和数量对等关系的一种方法。简单地说,就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增减方面平衡关系的方法。

20图示法就是绘制统计图,把统计资料形象化,利用几何图形的点、线、面积、体积、密度等具体形象,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关系。

21地籍档案的特点:①数量大、形式多样、保存分散;②成套性③跨年度、形成周期长④动态性和现势性⑤兼容性⑥越到基层数量越多工作量越大⑦国有特性

22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和要求,科学的管理地籍档案,为本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服务。内容是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23搞好档案收集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归档制度。归档制度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确定立卷部门这三方面的内容。

24地籍档案整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档案的分类、立卷、案卷的排列和案卷目录的编制等。整理原则:第一,保持地籍文件材料的历史联系;第二,便于保管和利用。

25地籍档案分类:①年度—机构—问题分类法 适用于国家级省级地籍管理部门②年度—问题分类法③问题—年度分类法后两种适用于地(市)、县级地籍管理机构。地籍档案的问题分类可分成地籍综合类、调查类、登记类、统计类。26地籍档案组卷方法:第一,按问题组卷;第二,按时间组卷;第三,按行政区域或地理特征组卷。27地籍档案案卷内地籍文件材料的整理,是指对案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过程。地籍管理综合文件材料,可以采取以下排列方式:按时间顺序排列;先按问题相对集中,再按时间顺序排列;按重要程度排列。卷内文件材料的目录包括顺序号、文号、文件材料名称、日期、文件材料起止页号、备注等内容。28案卷编目是地籍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在案卷次序排列后,将案卷逐个登记到案卷目录上,并编制成各种案卷目录的工作。案卷目录是案卷的花名册。案卷编目的方法一种是按地籍档案分类进行编目,另一种是按档案的保管期限编目。案卷目录表一般包括顺序号、案卷标题、起止时期、卷内文件页数、保管期限和备注栏等内容。

29档案的鉴定包括鉴定档案的真伪和鉴定档案的价值两方面的工作。鉴定地籍档案的价值,总的原则是以反映地籍管理职能活动为出发点,分析地籍文件材料的内容为中心,综合考虑地籍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

30地籍档案保管期限表一般由顺序号、档案名称和保管期限等部分组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16~50年)和短期保存(15年内)。城镇地籍权属调查、登记发证、年度统计等材料均为永久保存。一般专业会议、培训、工作总结、简报等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1地籍档案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地籍档案的收进、移出、管理、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两部分。

32地籍档案保管的基本任务是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害,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及安全。主要内容:第一,库存建设与管理。第二,保护档案的专门技术措施。

33地籍档案管理现代化①地籍档案管理设备与技术的现代化。第一,现代化的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第二,现代化通信技术实现了地籍档案信息传递网络化。第三,现代光学技术实现了地籍档案微缩化。②地籍档案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地籍档案信息服务效果的好坏,一方面表现为地籍档案部门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档案信息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上。所为档案信息服务的社会化,是指地籍档案管理部门在保证相关人扽根本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向社会提供地籍档案信息服务,从而产生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地籍档案服务的社会化表现在:第一,档案室有明确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宗旨。第二,有便于社会利用的地籍档案信息的政策。第三,有完善的服务手段和良好的服务水平。③地籍档案工作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科学的组织管理与先进技术设备的采用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科学管理以计算机等先进技术为管理手段,另一方面先进技术设备的运用以科学的组织管理为基础。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地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整体内容。

34土地统计包括三重含义:土地统计资料、土地统计工作、土地统计科学。三者相互依存、彼此促进。土地统计资料是土地统计工作的成果,土地统计科学是土地统计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土地统计科学又为土地统计工作的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指导和推动土地统计工作的开展。总之,三者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做好土地统计工作必须以建立土地变更原始记录和土地统计台账为基础和前提。

35土地统计的特点:数量的地域性,图、表与实地的一致性,总面积的稳定性,质量的相对性。36土地统计的意义:第一,认识土地统计自然和社会经济现象的工具。第二,对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实行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三,是更新和反馈土地信息、体现和监督土地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的主要途径。第四,为征收土地税,完善土地税制奠定基础。

37土地统计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的全部土地。土地统计的任务:第一,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地资源的构成、利用现状和动态变化。第二,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三,为加强土地管理提供可靠资料。法律依据是《中户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有关批件。

38土地统计的内容:从土地统计的对象及其范围看,土地统计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从土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看,土地统计的内容包括土地统计设计、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整理和土地统计分析。

39土地统计指标设计的原则:①土地统计指标应与社会经济指标接口,便于参与宏观经济决策;②土地统计指标口径的一致性与可比性③有利于提高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④必须同基层土地统计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相结合⑤必须考虑土地统计指标的连续性⑥必须有利于土地统计手

段的更新及其现代化。

登记资料归档

40土地统计调查的原则:第一,一致性原则。第13地籍信息系统查询应具有属性查询图形、图形二,准确性原则。第三,及时性原则。第四,全查询属性功能,可增加拓扑关系查询、缓冲区查面性原则。

询及复杂的扩展SQL查询等。

41统计调分类:根据统计调查的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定期统计报表和专门调查;按调查对象包括的范围不同,专门调查又可分为全面性普查与非全面性的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全面定期统计报表是基本方式。

42土地统计报表包括基层土地统计报表和国家土地统计报表两个系列。土地统计报表系列主要有: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统计台账、土地统计部和年内地类变化平衡表以及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

43土地统计分析分为:进度分析、专题分析、综合分析、预测分析。方法体系主要有综合指标分析法、时间数列分析法、统计指数分析法、相关分析和平衡分析发等。综合指标有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总量指标反映土地利用状况的规模和水平,是重要的基本指标,而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都是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相对指标包括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相对指标、土地结构相对指标、土地比较相对指标、土地强度相对指标和土地动态相对指标。平衡分析包括土地单项平衡分析和土地联系平衡分析。第七章

1地籍信息:包括描述土地空间位置及状态的图形数据,描述土地不动产权属、价值等的属性数据。2地籍信息系统:以计算机为基础,用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建立起来为地籍管理业务服务的信息系统。实质是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宗地为核心的实体,实现地籍信息的输入、存储、检索、处理、综合分析、辅助决策以及成果输出的信息系统。

3全国“金土工程”的总目标是:以国土资源各类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土资源信息网络为纽带,以标准、制度和安全体系为保障,以国土资源各项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为主线,以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决策为核心,形成互联互通、贯穿上下的政务管理。决策支持和社会服务信息化体系。4金土工程的总体构成①网络层(网络系统)②数据层(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管理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构成数据交换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③应用支撑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④业务层(应用系统)⑤门户层(应用门户)。5国家金土工程的建设:①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②业务系统建设③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设④安全系统建设⑤标准与制度建设 6地籍要素的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分为六大类,并依次分为小类、一级类,分类代码采用四位数字层次码。地籍编号由“行政区划代码+街道号+街坊号+基本宗地号+宗地支号”组成。

7地籍空间实体包括行政区、街道、地籍街坊、宗地、界址线和界址点实体等。8数据库也称数据模型。是描述数据内容和数据之间联系的工具,是衡量数据库能力强弱的主要标志之一。数据库的核心问题就是设计一个好的数据模型之一。类型有:关系型、网状型、层次型。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

9地籍信息系统主要由数据处理、登记统计、资料变更、制图、公告查询等子系统组成。基本功能是:数据采集功能、图形处理功能、属性数据的管理功能、统计报表功能、空间查询功能、空间分析功能。主要子系统是地籍调查子系统和产权登记与统计子系统。

10城乡地籍一体化管理,管理层次统一为:县(市、区)—街道(乡、镇)—地籍街坊(行政村)—权属单位(宗地、村民小组)—图斑(地块)。图形数字化法有手扶数字化法和扫描矢量法。

11地籍信息系统按功能分为地基工作流管理系统、地籍电子政务系统、GIS平台和信息统计查询系统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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