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

2024-08-30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精选6篇)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

团县委把握试点机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与团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强化“三网两平台”建设,组织乡综治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和各学校,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14—25周岁的青少年的家庭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预防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查,认真统计,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科学分析探讨。

一、基本情况

共有口人,其中14~25周岁青少年4352人。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占总犯罪比例居高不下,单亲家庭,特困家庭,家庭暴力等特殊家庭中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居多,违法犯罪率相对较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青少年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失学、辍学现象严重。因经济贫困、交通不便等原因,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依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他们大多数人失学、辍学后处于失管状态,成为闲散人员,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二是社会原因,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因素诱发青少违法犯罪活动。以中小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书”图书屡禁不止;“网吧”在一定程度上死灰复燃,“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年成人、逃避监管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含有反动、色情、迷信等内容的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

三是家庭原因,一些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子女、离异、单亲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其中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

四是青少年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现在的大部分青少年缺乏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家乡文化缺少深入的了解,业余文体活动单一,容易受到不良嗜好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五是失待业青年人数增多,待业和失业青年是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群体。尤其,宽城工矿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多,严重增加了待业人口数。

三、预防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着千万个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县团委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构筑覆盖全县的教育网络,强化法制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校外法制宣传力度,在青少年当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和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二是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网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坚持把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为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契机,大力推广“警校联建”工作,在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同时,结合“创先争优”、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了“黑网吧”、“黄赌毒”。

三是构筑健全完善的组织网络,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各级领导小组、工作站、结成帮教对子,对各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状况清,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网络。

四是搭建家乡文化平台,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体生活,满足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宽城团县委围绕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丰富了青

少年的业余文体生活,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最大限度地远离了不良嗜好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五是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促进失待业青少年成才就业,远离违法犯罪。宽城团县委结合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成立见习基地为广大青年提供见习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典型以及小额贷款项目,为青少年搭建了一个实现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新平台。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创建和维护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 第2篇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仍难以适应快速而深刻的社会变迁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强调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 管理观念,转变社会管理方式,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要在新形势下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去,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必须要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当前青少年面临日益复杂的成长环境,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等群体, 处于社会结构网络的底层,由于他们特殊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经历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其权益特别容易受到侵害,也是犯罪行为的高发群体,这必然对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带来深刻影响,导致部分青少年行为失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推动青少年社会管理的切入点,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理念是我们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要搞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手段与目的的有机统一。只有服务好,才能管理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既是一个着眼点,也是一个突破口,还是一个方法论。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 务,靠服务来赢得广大青年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青年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二是要强化统筹兼顾、依法管理的理念。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老矛盾与新矛盾互相交织,老组织与新组织互动共生,老体制与新体制互为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既要统筹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青年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青年的利益,又要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来回应青年诉求、调整青年关系、规范青年行为、维护青年稳定、保障青年权益。三是要强化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理念。要继承发扬我们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特别是对共青团服务青年的传统我们要很好地传承,使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顺应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把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必须要转变社会管理方式

要探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从“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服务”、从“单向约束”向“互动管理”的转变。更多地运用民主管理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一是要强化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以“关心 未成年人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法制讲堂进学校”活动,针对青少年心理不成熟,辨别能力较差,情绪容易冲动等特点,聘请法制专家宣传法律知识,以案说法,进行疏导、矫正,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专职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律副校长,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开展法制教育、自护教育。法制副校长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我市典型案件,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听到法制教育课,切实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二是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彻底改变矛盾发生在块上、权力配臵在条上以及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没权管的状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使其有职有权,让基层组织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要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三是要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广大共青团干部既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又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管理服务。要以身作则,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高度重视和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同各界人士、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持续性。着力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 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做群众工作的基层青年干部队伍。

三、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必须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以及社会的初步发展,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事务、社会问题、社会需求、利益关系等都出现错综复杂的倾向,政府越来越难以单独承担社会管理的任务。因而,社会管理的主体应尽快从过去的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中介、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主体构成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成员各自在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广泛分布于社会基层,植根于广大青少年之中,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责任,是共青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要以班子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推动发展、服务青年、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共青团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实现团的组织全覆盖。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一旦出现问题基层组织能靠得住、拉得出、化得了、稳得住。二是要强化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的理念。社会管理不等于政府管理、不同于经济管理。必须在发挥好党委 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团体组织引导教育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好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协同参与作用和自治互律作用,做到在更大范围配臵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臵机制,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要联合公安、司法、工商、文化、教育、社区、家庭、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品德、法制教育和心理行为矫治工作,强化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防止少年儿童流落到社会违法犯罪。坚决杜绝家庭暴力,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要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把青少年教育的场所和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现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尽量免费对青少年开放。

四、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必须要健全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是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此,必须依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 求,不断改革与完善现行的社会管理制度,使之切实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健全青少年社会管理机制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其作用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一是要健全青少年诉求表达机制。要进一步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把青少年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定期组织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成的建议、提案,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反映青少年的诉求。推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化、制度化,促进青少年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同时,创新青少年意愿表达方式,通过开设团组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QQ群、微信、飞信、电子信箱、媒体对话、公开电话等多种形式,就事关青少年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反映有渠道、倾诉有人听、困难有人帮。二是要健全青少年情绪疏导机制。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和自身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始终给大家以信心、力量和希望。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舆论工作,把情绪疏导与青年诉求表达、信息公开、广泛吸纳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经常性的交流沟通,更加注重平等性的对话协商,更加注重个体差异、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让青少年群体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被理解。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疏导网络民意,大力推进服务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作用,收集和分析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和法律援助。三是要健全青少年矛盾化解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地方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等政府机构的作用,依靠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要构建司法诉求机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确保青少年能够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四是要健全青少年理论研究机制。要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研究,提升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和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发挥理论界和相关部门各自的优势,促进理论和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对中国特色青少年司法制度的研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与社会环境。

青少年违法犯罪之预防对策 第3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是当今世界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智能化、集团化和流动化等特点, 惩治和预防是其两种基本对策, 需要我们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广泛的视野内, 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措施,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保持完整的家庭, 让孩子健康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是孩子生活、学习的第一场所, 对孩子的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问题和缺陷的家庭, 对孩子的成长会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久而久之可能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笔者2011年赴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的过程中了解到, 青少年罪犯中有20%左右的人来自有问题和缺陷的家庭, 而且这种情况大有发展之势。因此, 作为父母,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既然组建了家庭, 生育了子女, 就要履行父母职责, 不要动不动就吵闹, 动不动就离婚;对待孩子不要暴力强制, 也不要溺爱娇宠。孩子是无辜的, 作为父母要对孩子负责, 对社会负责, 多关爱、关注孩子, 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 使其茁壮成长。

二、注意观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兆

作为有着丰富思想的个体, 青少年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前, 往往会出现种种前兆。作为学校、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负责, 加强对孩子的了解, 注意观察他们违法犯罪的前兆, 并采取相应措施抑制, 打消他们的犯罪意念。

(1) 掌握孩子的消费来源。我国青少年消费几乎全部来源于其父母或其亲属的支持, 其数额是非常有限的。因而父母和学校老师要对他们的经济来源和去向基本上做到心中有数, 留心孩子经常出入的消费场所和购置的消费品是否与其经济能力相符, 是否高消费, 大手大脚。一旦出现上述情况, 则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一定要弄清他们额外的经济来源, 并对孩子的消费从总量上加以控制。

(2) 留意孩子结交的朋友。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青少年共同作案多, 重义气。青少年天性好奇, 易动, 喜欢寻求刺激, 但对社会阴暗面又缺乏免疫力, 极易被不良群体诱惑、利用, 所以学校与家长要及时留意孩子结交的朋友, 尤其要留意所交朋友的日常行为、品行等方面。要注意经常对孩子进行引导, 加强孩子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和行为的辨析, 并分析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时, 让孩子断绝同不良青少年的交往, 把孩子的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3) 观察孩子的夜生活。有些孩子生性顽皮, 他们不爱待在家里, 守在父母身边, 而是喜欢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家长和学校要时刻了解孩子的去向。一般情况下, 各种娱乐场所、街头巷尾、商店周围、网吧等是众多青少年极易去的地方, 这时家长要给孩子规定一定的休闲时间, 勿使其长溺于其中。同时尽可能和孩子一同娱乐, 并积极引导其参与内容健康、丰富、格调高雅的文化夜生活。家长和学校还要观察孩子夜间不归是否是因为早恋, 是否与异性同居等。

(4) 警惕孩子的谎言。现代孩子多是独生子女, 很少与父母和老师交流, 与父母和老师存在明显的代沟。此刻, 父母和老师要主动和孩子谈心, 交流感情, 要善于捕捉孩子的思想动态。大多数孩子在外做了错事, 都会采取回避或谎言欺骗家长和老师。一次欺骗成功, 就可能一而再, 再而三, 久而久之, 形成侥幸心理。所以家长和老师要多个心眼, 既要信任孩子, 同时又要善听辨色, 及时识破和制止孩子的谎言, 不要被孩子的谎言蒙蔽。

三、净化文化市场, 优化文化环境, 塑造健康的文化氛围

优秀的文化能够开启人的聪明智慧和善良美好的心灵, 能够强化人的社会性本能, 而不良文化则会触动人性中自私、阴暗、虚伪的心灵, 诱发社会犯罪。政府在制定文化政策时, 既要有敢于开放的勇气、远见和对世界文化潮流的高度敏感性, 还要考虑现实社会承受力和容忍度以及对青少年的影响。

(1) 净化文化市场, 塑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对于与当代精神相违背的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消极颓废的文化作品和文化形式应依法予以取缔和制裁,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从源头堵塞有害青少年成长的影视、网络、报刊、游戏、文学作品的出笼, 把住出版印刷、播映、发行等环节。同时, 加快相关法律制定工作, 将文化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并最终依靠完善和强有力的法律净化、规范文化市场, 为青少年塑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2)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旋律, 优化文化环境。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电影电视、电子信息等部门应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以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文化观。坚持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 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鼓励和倡导生产创作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旋律, 为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 以满足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的精神需求, 在全社会树立一个吏治清廉、党风纯洁、社会稳定、民风端正、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优化文化环境, 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文化氛围。

四、采取综合措施, 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这些年来,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政法部门在中央的领导下, 大力开展打击暴力犯罪、政治腐败、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等人民关心、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将一批人们深恶痛绝的黑暗势力、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净化了社会治安空气。同时采取一些积极措施, 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进一步遏制了社会治安下滑的势头, 这就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 政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青少年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 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犯罪案件, 流氓恶势力、团伙侵扰青少年案件, 以及青少年自身涉及的盗窃、抢劫、强奸、吸毒、卖淫、凶杀等恶性案件, 政法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对这些案件的侦破力度, 另一方面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这样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 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评判标准。

(2) 强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力度, 为学校及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也是近几年人们关注的热点。基层政府和公安部门应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职责之中, 建立并落实治安责任制。重点要清除校园周边大量非法经营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休闲室、网吧等娱乐场所。严厉查禁收缴校园周边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 规范校园内外的经营摊点, 清查整顿校园周边房屋出租现象。同时, 在校园内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 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社会环境。

(3) 依靠社会力量 (主要指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以及社会群体等方面) 加强对违法和轻微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除了其本人应承担责任外, 父母或一些专门学校 (如工读学校) 往往需承担更多的帮教工作, 这种做法曾经取得过非常明显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我们愈发感觉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因为这些青少年最终会脱离父母或学校而走上社会, 他们在社会上能否立足或获得社会认可将最终取决于社会对他们过错的容忍度。因此, 我们应转变观念, 不要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只是政府、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整个社会都应承担这种责任, 国家要高度重视扶植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民众的力量, 才能真正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类社会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取得良好的效果。

(4) 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社会稳定, 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 由于每个人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不同, 所处的客观环境各异, 便形成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状况的千差万别。人们通过社会比较, 那些境况较差的人便会产生“相对被剥夺感”, 引发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甚至出现反社会行为, 引起社会混乱。这种社会现象曾经普遍存在于西方社会发展史中, 而他们医治的良药就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尽量减少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因不平等所造成的恶果。首先, 通过实行社会保障制度, 保证了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起码的收入、住房、保健、受教育等权利, 缓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社会集团之间、阶级之间、阶层之间的矛盾, 防止个人或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长期地被排除在整个社会体系之外, 避免他们疏远社会以致走上反社会的道路。其次,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助于个人和社会的全面融合与和谐发展。以免费教育为例, 免费教育可以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 这样贫穷家庭的孩子就有可能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进入高层次社会和职业领域, 就容易形成与社会相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法, 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与社会其他人一道共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最后, 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巨额的社会财富为基础实现的, 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以国家税收政策为保障。国家利用税收,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同时, 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 收入越高, 纳税越多, 不仅阻止了收入差距的拉大, 限制了贫富之间的过分悬殊, 使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分配不公的矛盾得到缓解。通过社会保障制度, 使一部分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得到保证, 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当前, 我国正在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成熟, 在这方面有必要借鉴吸收西方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经验, 从而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 使民众免去缺衣少食之忧,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社会也越来越和谐、安定。在一个制度健全、和谐安定的社会里, 必然会有效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目的。

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育是关键。社会各界应重视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 把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1) 国家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努力普及和推广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 使青少年在学习语言、文学、历史、哲学、法律和自然科学的同时, 丰富知识, 开阔眼界, 拓宽心胸, 净化心灵。一个没有知识, 没有受过文化教育的人必将是浅薄、愚昧和野蛮的, 难以被社会所接受。国家要制定长远的教育规划, 加大对教育的投资,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学校要执行国家正确的教育方针, 注意学生的素质教育。教师要树立“成才先成人”的教书育人思想, 爱护学生, 尊重学生的个性,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 用社会优秀的文化加大对青少年的启蒙教育, 这是保证一个人健康成长的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教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 千百年来, 形成了一整套激励个人成才、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传统。因此, 父母和老师在对孩子的启蒙教育中, 要注意用社会优秀的文化加以启迪, 如通过自身良好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 (包括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勤奋的工作、文明的举止等) 来感染和教育孩子。同时在家庭关系中,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传统美德。每个家庭要本着互相理解、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民主平等的原则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父母和老师要在孩子面前宣扬健康、积极、有益的文化, 开展多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使孩子在良好的家庭氛围或学习氛围中生活充实、温暖、幸福。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第4篇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报告 第5篇

2009年,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努力消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实现我省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夯实基础工作,构建有效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把预防工作纳入到全省综治工作范畴,成立了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大副主任符兴任组长,副组长省综治办、团省委、省教育工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体厅、团省委、省妇联等10家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团省委,主任由团省委一名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省综治办、团省委、省教育工委的部门领导兼任,成员从各个成员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平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9次,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重点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为保障预防工作经费,省财政已将14.4万元的预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省内18个市县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经费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制度建设。年初,召开预防青少年 1

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结合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了《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点》,向各个市县下发了《2009年海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严抓落实。同时,要求各级预防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协调、指导,促进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的形成,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我省综治工作的明显进步奠定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

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工作,夯实思想道德防线,对于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我省把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托,联合各成员单位,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手拉手”、“青年文明社区大家乐舞台”、“热爱海南,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联合省教育厅等成员单位通过多种途径狠抓青少年德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掀起树文明、讲礼貌、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以德育教育为核心的遵纪守法教育,通过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爱国主义影视教育、“中小学弘扬和 2

培育民族精神月”、新中国60年教育挂图走进中小学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文明养成教育。同时,高度重视大中专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整合职业教育学校和各大中专院校的资源,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制度,成功构建出了德育工作的立体网络。

二是抓好法制教育。一是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省预防办以《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在我省正式施行为契机,在今年4月6日--5月6日,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普及了《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同时,指导我省各市县团委举行了各式各样的法律宣传活动30余次,共散发《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宣传书签70000余份,向广大青少年宣传了我省出台的未保法若干规定。二是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2009年11月5日,团省委联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在海口市琼苑宾馆大堂三楼国际会议中心共同举办了主题为“学法用法守法,建设美好祖国”海南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复赛,并于11月17日举行了决赛。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代表队、万宁市代表队、海口经济学院代表队摘取前三甲。全省共38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它的成功举办,对加强我省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我省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2009年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向全省青少年发出《遵法爱岛,健康成长》的倡议书,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走进社区为闲散青少年举办以案说法的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海口 3

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这个载体,加强对中心收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意识,使其学法、懂法,进而使其爱法、护法,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取得成效。

三是抓好禁毒教育工作。为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推动“无毒岛”目标的实现,2009年6月25日,团省委、省禁毒办联合成立了海南省禁毒志愿者总队。海南省禁毒志愿者总队由团省委分管领导任总队长,省禁毒总队派人担任副总队长,总队办公室设在团省委权益部。团省委向禁毒办争取了8万元总队活动经费,并向市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海南省禁毒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禁毒志愿者总队章程>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招募新型毒品专项禁毒志愿者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禁毒志愿者的工作进行了规范。截至目前,禁毒志愿者总队共招募禁毒志愿者300人,其中有公务员、教师、学生、企业员工、医生,新闻工作者、村干部等。同时,针对我省新型毒品快速蔓延的问题,还专门挑选了100人成立了新型毒品专项志愿者队伍。禁毒志愿者总队成立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四是抓好自护教育。围绕防灾避险、治安防范、网络成瘾、心理生理健康等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建立自护教育基地和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机构开展自护训练营、自护学校、自护夏令营等贴近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项目,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青少年自我保护社会化教育体系。

三、以“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加强综合治理,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召开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5月13日,2009年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 4

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团省委三楼会议室召开。省人大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符兴出席了会议。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在会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2009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省委书记孙喆同志代表预防办总结了2008年工作,提出了2009年工作设想。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团省委副书记许振凌同志对《关于建设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会议讨论确定了2009年工作重点,为我省200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开展“为了明天——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海南行”活动。为了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4月2日,团省委联合海南省教育厅等成员单位在海口市第25小学海甸校区举行了“为了明天——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海南行”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向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英才小学等12所学校授予网脉工程海南省首批实践基地。网脉工程海南行活动在海南的正式启动,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形成良好的人格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要项目。

(三)聘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暨“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文化市场监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5月8日,团省委联合省文体厅、省关工委在琼山区影剧院举行了海南省聘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启动仪式。省政府副省长林方略等领导出席了仪式。海口市关工委负责人,海口各区文体局、区团委、区关工委负责人,60名志愿监督员及300多名学生代表参加了仪式。5

志愿监督员的聘请为我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琼综治委【2009】32号)和《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考核验收实施办法》,11月中旬,团省委、省预防办向我省18个市县下发了《2009年海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并选择了海口、文昌、琼海、陵水、三亚5个市县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检查和专项调研。这对于准确把握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新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帮扶,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团省委联合省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特殊青少年群体为重点,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特殊青少年群体进行帮助和教育。

(一)针对闲散青少年,通过采取结对帮教、心理咨询、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等措施,初步实现了社区、家庭和学校工作的相互衔接,促进了这一群体的预防工作。如为解决我省农村青年劳动力闲臵的问题,团省委充分发挥青企协的桥梁作用,根据会员企业的用工需求,团省委联合海南省就业局等单位,组织30多家企业开展了海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供需见面会,形成议项的劳动合作定单520余份。

(二)开展新春慰问活动。09年春节前夕,团省委在海南省琼山监狱开展了“高墙内外手拉手,真情结对心连心—2009,让您过个别样的年”新春慰问海南省琼山监狱活动。慰问人员来到琼山监狱看望15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向他们赠送新年礼物,6

并鼓励他们服从管理,安心改造,重树信心,积极进取,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借此次活动为契机,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通过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下岗失业青年、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贫困青年、残疾青年等困难群体开展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问候和温暖、共青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送到他们的心间,让他们过上一个祥实、快乐的春节。通过组织结对帮教活动,让失足青少年感受社会温暖,促其重树生活信心,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省民政厅联合各成员单位通过大力实施儿童康复手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孤残儿童生活环境。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救助与亲情关怀相结合,使流浪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爱;坚持救助与维权相结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解救出来的少年儿童进行保护性救助,并协助护送返乡,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是根据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办的要求,以整合服务青少年的社会资源为基础,以12355青少年呼叫中心、网站等信息化服务为依托,由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共青团海南省委共同建设和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咨询服务和有特色的实际帮助的公益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主要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维权、就业创业服务、困难救助、志愿者招募、爱心募捐等各方面服务。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升级改造。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团省委于今年初正式开始了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升级改造工作,对12355青少年服务台办公室进行了重新 7

粉刷,购臵了办公电脑等设备,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并悬挂上墙,租用了电信公司的软件设备,新增了一间专门的心理咨询室。5月13日,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在团省委机关大院举行了升级仪式。省人大副主任符兴出席仪式并宣布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正式升级。省综治委、团省委、省教育工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体厅、省妇联等单位的负责人,团省委机关工作人员,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工作人员,12355志愿者,海口地区青少年代表,媒体记者共200人参加了仪式。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成功升级,标志着我省青少年维权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使青少年有了更好、更便捷的诉求求助渠道。

二是组建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专家顾问团和专项志愿者队伍。6月下旬,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聘请了20个法学和心理学专家,组成了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专家顾问团;聘请了海南电视台新闻频道两位主持人作为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形象大使;面向社会和高校招募了200人的专项志愿者队伍。并于8月28日下午举行了专家顾问团和专项志愿者队伍成立仪式。仪式上,与会领导向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形象大使和专家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工作手册》、文化衫,向六个专项志愿者服务队授了旗。仪式的胜利举行,标志着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正式完成了专家顾问团和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有了强大的人力储备。

三是举办针对中高考考后学生的心理咨询周活动。7月13日至19日,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开展了针对中高考考后学生的心理咨询周活动。在一周的时间里,12355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每天上班时间都到服务台心理咨询室值班,为广大中高考考后学生解疑答惑,帮助他们缓解压力,调整心态。这一活动受到 8

了我省广大青少年的热烈欢迎,一周时间里共接听电话90余例,接待来访22人次。

四是完成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专职工作人员的招募工作。9月18日至30日,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通过在海南日报专版登载招募启事,向我省各大媒体发送新闻通稿等方式,面向社会招募青少年服务台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共接到咨询电话200余例,由于招募条件严格,收到有效报名表34份,经过审核,共20人进入面试。最后经面试组面试,组织考察,录取了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从此,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有了专门固定的专职人员,这将进一步提升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服务能力。

五是举行12355进企业、进机关系列活动。8月中旬,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组织专家顾问团专家马莹教授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培训地海南大学为志愿者们做了一场心理健康讲座;另外,康乔教授和雒力静副教授举行了两场针对电信员工的心理讲座,深受参加者的欢迎。对我省中西部计划志愿者讲座的举办,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在第一时间将关爱送给了远道而来的志愿者,让他们体会到了团组织的温暖;针对电信公司员工的讲座,是我们关注高压人群的主要方式,为电信公司服务人员更好、更轻松地服务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开展12355进校园系列活动。自今年5月以来,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共举办了3场大型校园公益讲座,15场团体沙龙,足迹遍及海口15所学校和定安、保亭等3个市县,服务学生9000余人,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例如5月30日上午,邀请国家人保部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专家组专家、团中央12355灾区心理援助专家志愿团团长成荣信研究员在海南大学行政楼 9

二楼报告厅举办了一场主题为《破解亲子沟通密码—带您走进孩子内心世界》的大型公益讲座。共有海口地区的学生及家长300余人到现场聆听。系列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在广大青少年中的知名度,为我省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答疑解惑的新途径。

七是开展12355海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活动。为了切实服务我省广大青少年,提高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在我省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全面掌握我省青少年心理状况,根据“点拨青春、关爱成长”——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系列活动的工作安排,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于10月11日开始,对我省海口地区及部分市县进行了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活动。通过此次调研,12355青少年服务台更好地掌握了现阶段本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找到了改善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的方法,做到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有效引导、及早预防;对他们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尽早发现,尽早干预,及早矫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青少年心理畸形发展,起到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

八是举办12355网瘾团体沙龙。根据我省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的需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于10月成立了由12355心理专家康延海医师为指导老师的20人团体沙龙小分队。小分队主要服务我省海口地区各大、中、小学,范围涉及网瘾、学习压力、人际沟通、亲子关系等方面,心理咨询小分队通过举办义务团体沙龙的方式,帮助孩子重新认识自我,快乐学习,健康成长。2009年12月上旬,小分队组织了第一期、第二期团体沙龙——“怎样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与20位存在网瘾问题的孩子进行了零距离接触。团体沙龙的成功举办受到了学生以及家长的好评,为解决网络致瘾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渠道。

九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知名度。自升级仪式以来,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聘请了海南新闻频道王丝和李浩作为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形象大使,并在我省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通过协调,在海口明珠广场、南亚广场等场所张贴了12355宣传板,向我省各学校和单位共发出12355宣传折页10000余份,宣传板500余张,宣传海报3000余张。服务网站也于9月重新改版,适时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并不断地进行刷新和补充。另外,还与省内众多知名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六、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中央《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出台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分别为正副组长,省直16个单位为成员的协调小组。3月9日召开了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于深入推进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3月中下旬,抽调了省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局等单位成员组成了5个调研组,先后深入全省8个市县,以网吧、网络文化环境、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为主题进行调研,调查了解全省社会文化环境现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人健康成长实施方案》,确定了5方面15个项目的专项整治重点,文化、工商、公安、教育、通信、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新热潮。各市县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纳 11

入本地、本部门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09年,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4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治理网络文化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省委外宣办牵头、负总责,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协助,形成铁三角,对网上内容淫秽色情和低俗进行专门治理。全省共关闭涉低俗内容网站28个,涉低俗内容网站栏目10个,涉低俗内容博客557个,删除含低俗内容的主贴201128个,删除低俗照片448748幅。二是以整治网吧为工作重点,组织召开了全省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海南省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取让问题网吧“一次性死亡”的做法,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未按实名登记的网吧实行重罚,严格执行省文体厅制定的网吧处罚量化标准,对一次性接纳未成年人超过8名的,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的,接纳并放任未成年人浏览淫秽色情内容的网吧一律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工商部门牵头,文明办、公安、文化、通信管理、关工委等部门共同行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省里还派出两个检查组到重点市县进行网吧市场整治专项检查执法。截止到目前,全省吊销违规网吧24家,取缔“黑网吧”294家。与此同时,着力建设网吧网络视频监控平台,对网吧实时监管,及时纠正或者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违规行为,弥补了稽查力量的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5月8日启动聘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大学(大专)、中专、中学在校学生和“五老”人员加入到省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队伍,全省有12个市县也聘请了志愿监督员。三是组织开展了非法出版物集中清查专 12

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9万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5302处(次),查缴非法出版物136970件,淫秽色情出版物8369件,查处非法音像制品1.7万盘、非法软件386件。取缔无证照游动摊点43个,捣毁非法音像制品地下窝点2个。四是狠抓荧屏声频治理,特别是大力整治不良广告。工商部门共监测各类广告97115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94432条次,违法率为9.72%,共查处344件,有效遏制了污染文化环境的违法广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从2009年宣传文化事业费用中拨款50万元给海南广播电视台,作为补贴在广告方面经营的资金缺口。

七、探索建立共青团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对面”沟通协调制度,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

共青团海南省委联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建立协助调研、信息专报等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机制,并推动各地团组织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利益诉求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全省各级团委结合实际,动员和组织我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社区、街道、学校、乡村、家庭等场所,深入到不同青少年群体当中去,通过组织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不同青少年群体面对面交流,倾听青少年真实的意愿和呼声,了解青少年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困难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并及时整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交换意见,向人大、政协反映情况,向地方有关党政领导提出合理建议等途径,有效推动青少年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从根本上维护青少年权益。在市县层面,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共青团海南省委权益部于12月9日向海口、三亚两个地市级团市委转发了团中央的通知,并督促

按要求实施。在接到通知后,海口、三亚团市委非常重视,分别上报了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在督促市县实施的同时,团省委积极部署,按时起草了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步实施,取得了阶段成效。首先,团省委权益部邀请专家、12355心理咨询师、12355志愿者、涉网青少年及其家长召开了两场“网络对青少年的利与弊”为主题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有效的建议。其次,权益部开展了我省涉网青少年状况调研,取得了科学的数据。第三,权益部与南国都市报合作,在报纸上征集主题为“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并连续刊登相关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目前,已经接到电话500余例,意见200余条;在报纸上征集意见的同时,团省委还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了征集意见贴,截止2010年1月6日,该贴点击量550次,有50条回帖,在回帖里,大家对团省委此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第四,权益部与海南电视台第一频道合作,在《第一会客厅》专门录制了一期以网络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栏目,栏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12355专家顾问团心理专家与团省委书记共同探讨网络与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该栏目的播出,必将进一步引起社会对网络问题的关注。第五,权益部拟于1月15日召开海南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大型活动,在活动上,将把前期征集的意见提交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涉网青少年及家长代表进行讨论,争取促成议案。同时,团省委还将邀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团省委青少年事务专家顾问团成员,与他们建立紧密的联系,并对议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八、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九部委《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通知》(综治办【2009】149号)文件的精神,全面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科学决策服务,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综治办部署开展了海南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省预防办制定了我省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9年12月21日,在省预防办的协调下,省综治办发文召集团省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工委、省民政厅、省人劳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项行动部署会。在会上,省综治办明确了各个相关职能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分工,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部署。目前,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在省预防办的协调督促下已按时上报了相关数据,省预防办也已将数据汇总完毕并形成分析报告。

九、成立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

目前,我省还没有一家工读学校,为填补我省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空白,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2009年3月9日,在省综治办、海口市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协调下,海口市成立了我省首家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构—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中心主要对违法犯罪而依法不能进行刑事处罚、少年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12至17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行为矫治。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克服了时间紧、经费缺乏、人员编制不到位、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困难,在09年年初短时间内完成了筹建运行工作。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中心把握住了对青少年矫治教育转化的动情点,对中心收容青少年从真情上倾注,从心灵上启发,用亲情来 15

感化,用爱心来感动,建立起了感化教育新渠道。在情感上感化的同时,中心还通过以训练提高素质,以制度进行管理,以教育转变思想,以培训提高技能,以科研带动矫治等多种形式的锻造点,多方位对中心收容不良青少年进行矫治。在后续矫治平台的打造上,中心还通过爱心人士接茬帮教,职能部门协调帮教,中心教官跟踪帮教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模式,建立起了跟踪帮教的接力点。在今后实践中,我们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工作的开展模式,学习各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的青少年矫治工作特点,逐步探索建立有我省特色的“工读学校”。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报告 第6篇

今年以来,***镇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工作重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展观为指导,与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全面提高了全镇青少年的额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镇党委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明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了由司法所、中学、派出所、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运转协调、务实高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镇团委亲自抓,各学校团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镇团组织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一)结合重要宣传日进行广泛宣传。

利用“3•5”志愿者日、“五四”青年节建团90周年、“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基地、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等阵地作用,推进“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整合资源进行普法宣传。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整合校园、社区、媒体、网络等各种宣传资源,利用节假日等宣传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邀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出任顾问,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报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合同司法所、派出所、中小学校等单位部门,立足青少年活动阵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村级法制教育活动中,发挥“五老”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学校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避免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帮教为主,强化维权

整合部门资源加大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排查力度,建立数据库,在志愿者中建立了帮教队伍。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力度,录入数据库,并组织志愿者经常开展学习结对、慰问活动,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帮助留守儿童补课,进行心理疏导,积极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等。在团区委以及有关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六

一、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开展活动,对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走访慰问。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继续深化 “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教育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实现青少年维权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以学校团组织为重点,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宣传,增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创造一流学习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努力改进过去工作中的一切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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