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协议书

2024-06-29

就业推荐协议书(精选8篇)

就业推荐协议书 第1篇

就业协议书样本-就业协议书样本 就

业协议书范本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那么就业协议书范本到底是长什么样,想先了解一下,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就业协议书范本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就业协议书范本篇一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毕业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

月:______________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

订: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意见: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业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 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就业意向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部门____岗位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2.甲方根据需要应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培训,如乙方培训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关的经济处罚、职务调整直至辞退。就业协议书样本

3.甲方应依照国家《劳动法》的有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

4.若乙方违反此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就业推荐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萍乡市汽车工程技工学校乙方(学生):组织代码:55085996-0身份证号:校长:家长:

为提高学校教学教育质量,保证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校后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完成对乙方的教学任务。

2、甲方按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乙方在甲方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书籍费等费用。

3、乙方学完甲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和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甲方负责颁发给乙方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乙方学业结束后,体检和学业均合格,具有正式身份证,由甲方负责推荐就业(甲方推荐乙方就业的单位必须是合法登记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单位),并跟踪管理一年。乙方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就业。

5、甲方推荐乙方就业后,若非乙方本人原因被企业辞退或通过学校同意离职的,甲方须重新推荐就业。

6、甲方有权利拒绝乙方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要求;也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争当优秀学生。如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和处理,直至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2、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向甲方缴付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以上费用乙方不得无故拖延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教育和管理。乙方在报到注册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退学,其已交学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在学习期间应实行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实习时间根据专

业教学计划而定。

4、乙方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

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学校,不得擅自跳槽换厂。否

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为了保证乙方安全、顺利、按时到达实习、就业单位,乙方(学生)由甲方

负责派专人护送。乙方应备足从学校到单位的车旅费(多退少补)、生活费等。

三、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1、乙方方毕业离校满一年的;

2、乙方未足额缴纳所学专业的学杂费及相关费用的;

3、乙方中途退学、转学的;

4、甲乙双方都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5、由于其他不可抗拒力,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四、其它问题: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学生签字):代表(签字):家长(签字):

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现象剖析 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 大学毕业生的人数在逐年增加,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关注大学生就业难的同时, 也不难发现从我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以来, 大学生就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 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现象也时常发生。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 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前, 因一些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解除原有协议的行为, 统称为协议违约[1]。从实际情况来看, 就业协议违约多为大学生主动提出来的。在多年的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中, 对于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的不良后果深有感触, 希望通过对违约现象的主要原因的剖析, 能够给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提供相应的对策依据。

一、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的不良后果

大学生违约行为除本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外, 往往还会造成其他的不良后果, 主要表现在:

1. 对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往往为招聘毕业生做了详

细的计划, 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而且招聘毕业生的时间相对比较集中, 之后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 必然会造成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成果付之东流, 用人单位若另选其他毕业生, 在时间上也不允许, 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

2. 对于高校, 用人单位会因一些毕业生的违约行为,

对高校的推荐工作产生怀疑, 影响到高校的信用和声誉, 影响高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从历年就业情况来看, 一旦毕业生无故违约, 该用人单位往往在几年之内不愿再到该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 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成功择业的前提, 如此下去, 必定影响高校今后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3. 对于其他毕业生, 用人单位到高校挑选毕业生, 名

额和指标是有限的, 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就很难再录用其他毕业生, 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 就会造成该校毕业生就业机会的浪费。另外, 如果该单位也因此以后不再来高校招聘, 以后几届的毕业生也不可能有机会到该单位工作。

二、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的主要原因剖析

1. 职业定位模糊。

所谓职业定位, 就是在社会分工的大舞台上确定适合自己的角色, 即做自己最喜欢、最适合的工作。职业定位包括“我是谁 (个人基本情况) 、我想做什么 (职业理想) 、我能做什么 (自己的能力) 、环境允许我做什么 (客观条件约束) 、我到底应该做什么 (各因素、估价后的最终选择) ”这样五个环节, 就业者通过比较分析, 最终选择做什么[2]。职业定位是择业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和核心问题, 大学生的职业定位是否具有准确性和合理性, 关系到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 找到合适的职业岗位。美国“职业辅导之父”帕森斯曾说过:“选择一种职业的时候, 要把握三个因素:准确地了解自己;明白在各个领域获得成功所需要的条件和环境;对两部分事实相联系的准确认识[3]。”一些大学生因为职业定位模糊, 择业时没有考虑到自身条件、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是否匹配, 同时也不清楚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职位, 这个职位是否与自己的职业目标、人生规划相一致, 结果造成签约时往往只看重较高的薪水和较好的工作环境等外在的东西, 但在以后如果遇到自认为比原来的条件更好的单位时, 便会想到违反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 择业不良心态。

(1) 保底心态, 大学生就业压力大, 他们在工作未落实之前往往害怕找不到工作, 碰到自己基本能接受的岗位, 不敢轻易放弃机会, 但是心理上又不甘心, 总觉得后面还会有更好的单位, 于是先签下来“保底”, 然后再慢慢找, 如果有更好岗位, 就放弃前者。根据调查, 这样的“保底”心态在很多毕业生当中普遍存在, 他们在签约之前一般都做好了充分的违约准备, 觉得跟自己职业前途比起来, 就是交再多的违约金也值。 (2) 盲从心态, 一些大学生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缺少主见, 为了尽快落实工作, 有时急于求成, 对用人单位还不十分了解, 对应聘的岗位也没有认真仔细地研究, 看到其他同学都签约了, 自己也赶紧签了算了, 等后来进一步了解了用人单位的情况, 觉得并不满意, 或者是自己本来认为挺好的工作, 但签约后听别人说不好, 就产生了动摇思想, 因而违约。 (3) 攀比心态, “这山望着那山高”, 大学生在择业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攀比心态, 他们会在同学之间相互比较, 比工作薪酬、工作地区、工作条件等。你找的工作好, 我要找得比你更好的, 如果发现自己签约的单位不如别人, 而还后面还有更多选择机会时候就会想到违约。

3. 诚信意识淡薄。

部分大学毕业生诚信意识淡薄, 他们觉得人往高处走, 如果有更适合自己的岗位, 为何要被一纸协议绊住手脚?违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小事一桩, 他们把违约作为一种择业的手段和策略, 只要按照程序办事, 赔付违约金, 就算不上不诚信, 这是合理利用市场经济“游戏规则”。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签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要随便签约, 更不要随便违约。一旦违约, 除了自己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 更重要的是使用人单位错过了招聘时机,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同时给高校的声誉带来不良影响, 其他毕业生也因此受害。试想, 如果一个高校常有视违约为家常便饭的毕业生, 企业还敢来这个高校招人吗?所以协议违约是一种自私而不诚信的行为。即使有的毕业生意识到这些, 也觉得与自己的职业前途比起来, 也是微不足道的。

三、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对策思考

1. 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又叫职业生涯设计, 是指大学生主动对自己的主客观条件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 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知识结构及时代特点, 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 确定其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 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步骤的划分为六个部分, 即自我认识、确立目标、环境评估、职业定位、计划执行、反馈修正。其中“职业定位”是关键, 如果对适合自己的职业都选择错了, 那么整个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必将失败[4]。高等院校应积极开展全方位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帮助大学生进行自我评估:了解自己的兴趣、性格、能力、职业价值观等个人特质和职业倾向, 即自己喜欢做什么, 适合做什么, 能够做什么, 最看重的是什么;帮助大学生进行环境评估:了解社会环境和职业坏境, 即客观条件允许做什么, 在二者基础之上确定自己最终选择做什么。实践证明, 科学的实施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进行准确而合理的职业定位, 择己所长, 扬长避短, 顺利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避免就业的盲目性, 降低就业失败的可能性, 从而有效减少协议违约现象的发生。

2. 努力帮助大学生做好择业心态调适。

生活在校园的大学生, 缺乏社会经验, 心态也不完全成熟, 对事情的认识容易简单化、理想化。高校应通过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的培训, 帮助大学生认清就业形势, 就业环境和就业政策, 掌握相关的求职技巧, 使毕业生在择业时做到心中有数, 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上去。在签约前, 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避免盲目跟从签约。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培养良好的择业心态, 明确找工作的关键是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脚踏实地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 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第一次求职的不要一味追求名牌公司, 单位的好坏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好和坏都是相对的, 对一个人好的不一定对另一个人就好, 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不同, 追求也不一样, 因此, 最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如果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正是他的爱好和特长所在, 则容易将身心的全部倾注其中, 因而也容易获得成功。

3. 切实加强大学生就业诚信意识教育。

古人云:“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和道德人格, 古人尚且懂得这个道理,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大学生来说, 更应如此。对于有的大学生, 价值观趋向功利化、重地位、重名誉、轻专业、轻奉献, 一味追求好的工作环境, 较高的薪水, 不讲信用, 不讲做人的原则, 视违约为小事一桩等不良现象, 高校应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 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 教育他们重诚信, 守协议[5]。让他们在内心深处意识到, 签约要谨慎, 违约更要谨慎, 一旦签约就要认真履行, 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要对自己、对高校和对用人单位负责, 遵守承诺, 不轻易反悔。否则不但玷污他自己的个人信誉, 还影响高校的名誉和形象, 给用人单位和其他毕业生的利益带来损失。同时, 高校还应该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学生个人诚信档案系统, 把诚信意识教育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个人诚信档案系统将依据记录学生学费交纳、助学贷款还款、违反校规校纪、承担责任及履行义务、签约违约等信用情况, 毕业时可供社会和用人单位查询, 及时掌握毕业生的诚信状况。对学生个人诚信档案进行终身、动态化管理, 能够对学生随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

只有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协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客观分析产生其主要原因, 才能够在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少协议违约现象的发生, 从而促进高校就业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敏强.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201.

试析就业协议 第4篇

一、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

关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很多种说法。第一种“非劳动合同说”,认为它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毕业生与就业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一种意向书,一旦违反协议将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第二种“劳动合同说”,认为协议书是劳动合同,因为在内容上符合劳动合同的特征,在形式上具备了劳动合同的要求。第三种“附期限的劳动合同说”,这种觀点认为:在劳动合同中,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原因,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到来时生效。而毕业生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双方从确立劳动关系到毕业生去用人单位工作的间隔较长,所以就业协议是典型的附生效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从毕业生毕业被学校派遣时开始生效。第四种“行政合同说”,认为协议书中规定学校为一方当事人,并且在最后就业协议签署时,必须经过学校审核盖章,涉及到了行政管理问题。

笔者认为这几种说法都没有真正反映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是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限规定;三是当事人为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所应从事行为的义务性规定;四是违约责任条款。从以上就业协议的条款,可以看出:(1)就业协议书已具备合同有效成立的全部要素。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订立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具体确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则合同有效成立。就业协议书符合上述有效成立要件,故从其性质来看属于合同的一种。(2)从内容看,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约定其毕业后与就业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凭证,本身并非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确定的内容比就业协议规定的要多且全,就业协议只是对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最基本情况进行约定,其主要权利义务在于约束双方于一定时限内就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磋商谈判,而不是正式确立劳动关系,故不能认为劳动合同。(3)协议书本身具有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劳动合同不存在主从合同关系。就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双方去洽谈、磋商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则是对劳动关系的直接确认,其意思表示有根本不同。协议书也不是行政合同,仅凭需要学校公章就认定是行政行为,道理解释不通,因为行政合同的主体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协议书则是民事私人利益的关系,实质上学校只是起到了一种保证或监管的作用。(4)从性质看,就业协议书不是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来之前,权利人不能行使其权利,义务人不必履行其义务,一旦期限届满,则权利人行使权利,义务人履行义务。在附期限的合同中,本合同已在签订时成立,但劳动合同在就业协议有效成立时尚未成立。而且附期限的合同是否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是不确定的,但就业协议在当事人之间却存在法律拘束力。综合以上四点,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应当属于预约。

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既然将就业协议定性为预约合同,那么它所表现的法律效力就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当初的约定来签订劳动合同,使该预约之劳动合同得以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而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则该方当事人就应该承担违反预约责任,而非承担违反本约即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现象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时有发生,由于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招聘单位就未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务关系的预约,涉及到一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在违约责任的形式上不适宜采用“实际履行”。违反就业协议责任形式应主要限定为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等。违约金、损害赔偿责任可依据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而承担。但损害赔偿的范围则应限定为信赖利益损失。因为当事人基于就业协议而产生的权利是在未来成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当事人因此有理由对劳动合同的成立产生信赖。若一方违反就业协议,导致正式的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就会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当然,如果当事人并未因对方违约行为蒙受损失,就不能主张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因为这种损失必须是基于信赖而产生,即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有理由相信本约会得以成立,由于对方过错而导致本约不能成立,而致使自己蒙受的损失。如果根据预约、客观情况以及理性信任标准,当事人本不应当对本约的成立产生信赖,即使已遭受损失,也不能认为其信赖利益损失。

推荐学生就业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则,就甲方接收乙方推荐学生到甲方企业就业事宜签订本协议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所协议:

一、操作方式

根据甲方用工条件,乙方负责协调、组织学生 人(其中女生 人,男生 人)到甲方企业就业。注:在 年 月 日到 名女生和 名男生。

二、甲方对就业学生的要求与条件

1、初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25

周岁,视力以上;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并能按期服务于甲方。

2、学生入厂均需由甲方安排体检(体检费从学生第一个月工资中扣),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

三、中介推荐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学生就业满两个月后,甲方根据实际人数按人均 元费用(注:其中人均 元为“劳务费”,人均 元为来厂“交通费”)。

2、支付方式:

“劳务费”: 元/人,按实际在职人数计算,凭乙方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甲方分两个月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

帐号:)。(注:学生在甲方就业工作满一个月支付 元/人,满两个月支付剩余的 元/人)。

“交通费”: 元/人,按实际到厂人数计算,凭乙方提供的学生来厂“火车票”或“汽车票”,分两次现

金报销,学生到厂当天支付现金一部分(相当于来程从 到惠州的火车票金额),剩余部分在学生上班一周内凭车票报销现金。

四、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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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协议书 第6篇

甲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同学及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我校中专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毕业后就业确有保障,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学生通过录取注册为正式普通中专学生。

2、负责按照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实施专业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施教。教育学生在德、智、体、美、专业能力等方面达到中专毕业水平,颁发普通中专文凭。根据学生自愿按大专入学要求办理大专入学手续,满足大专层次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文凭。

3、负责联系相应的用人单位供乙方进行双向选择,乙方面试合格进入试用期,即为推荐成功。

4、负责督促用人单位与乙方签订用人协议,协调乙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学生在校相关档案资料的转递。

二、乙方责任:

1、按招生录取入学条件要求,办理录取报到入学注册手续,如期交清学费、书杂费等费用。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各门功课,严格按考试纪律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能力达标,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加强思想品行修养,不参与任何帮派组织,不违法乱纪。

4、推荐就业(或顶岗实习)时往(返)用人单位的所有费用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往(返)面试途中和面试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理。

5、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入试用期后,自身安全由乙方学生自己负责,乙方如遇疾病、伤残、意外伤亡等伤亡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面试途中、面试时或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入试用期后,因本人违纪、违法或犯罪而被政法机关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在面试时或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入试用期后,如若使用假证明、假证件而被政法机关查处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选择提前离校通过推荐外出就业,应按标准交清三年全部学费等费用。

9、离校前按规定办好毕业前相关必要手续。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0、乙方前往面试前要自己办好并携带齐全规定的一切必备证件、证明和其它相关的手续,如若出现因乙方携带证件、证明、资料及相关手续不全而延误推荐就业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学生:

家长(监护人):

安置帮教推荐就业协议书 第7篇

甲方:台山市司法局三合司法所

乙方: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做好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针对乙方无业可就、生活困难、有就业愿望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推荐就业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推荐乙方到台山市永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就业(工种由就业单位具体安排),并保护乙方的个人私隐。

二、甲方根据与台山市永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共建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协议》,保证乙方与推荐就业单位的其他员工一样实行同工同酬,即相同的工种应按相同标准给予报酬。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就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如违反就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就业单位有权依章辞退乙方;如乙方自愿辞职,要按照就业单位的规定办理辞职的有关手续。

四、乙方要与甲方保持联系,定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就业单位各执一份,市司法局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论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法律保护 第8篇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法律保护

1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情形及原因分析

现实中, 就业协议签订后, 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的情况较多。最常见的情形是, 毕业生先确定一个用人单位保底, 一旦发现该单位不理想或是找到更理想的单位, 则抛弃前者, 构成违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 我国人才市场供大于求, 就业形势严峻, 有很大一部分的毕业生倾向做多手准备以分散失败风险。另一方面, 毕业生往往因为时间、资源等限制, 对单位的情况缺乏深入了解, 从而造成在选择上的信息偏差。

2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条款的法律分析

2.1违约条款的类型

就业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分为普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前者一般为协议的格式条款, 后者则由双方自由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一般会要求约定违约金条款。

2.2违约情形的界定

出于就业协议预约合同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 毕业生提前表示毕业后将不到该用人单位报到或毕业后实际上未到该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则构成违约。但就业协议一般列有违约抗辩事由的格式条款, 若毕业生具有合理的抗辩事由, 则不构成违约。如毕业生在毕业前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经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后, 就业协议得以解除。除此之外, 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作补充约定, 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 毕业生可依约定解除协议, 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过, 现实中往往存在着约定含糊的情况, 如约定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 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涉及到对“不当”二字的理解与适用。

2.3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从2005年开始,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2007年以后有些省市对这一规定做了变通, 如上海在违约金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前加上了建议两字, 变成软约束。然而,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设定的违约金过高, 动辄五六千元。有学者认为, 应以用人单位在招录毕业生过程中的实际费用为依据计算违约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 应以就业协议中约定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数额。

3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法律保护分析

3.1现行制度框架下的法律保护

3.1.1 利用抗辩事由的保护

若就业协议中列有违约的抗辩事由或约定有解除条件, 毕业生可以利用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面, 抗辩事由的数量是有限的, 无法穷尽一切合理的事由;另一方面, 解除条件的约定可能含糊不清, 如上文提到的解除协议“不当”究竟为何种情形, 协议双方往往存在着争议。

3.1.2 利用违约金合理性的保护

针对用人单位设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毕业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民事诉讼和仲裁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无形中给社会经验尚浅的毕业生的维权之路设置了障碍。

3.1.3 利用劳动法的保护

就业协议作为预约合同,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自行终止, 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然失去效力。随后, 毕业生成为劳动者, 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将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严格限制为服务期违约和竞业限制违约两种情形, 使得劳动者在多数情况下免受违约金条款的约束。虽然这样有滥用劳动权之嫌, 但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 不失为毕业生全身而退的一种策略。

3.2完善的法律保护建议

3.2.1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其理由在于我国大部分劳动者都具有可替代性, 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利用预告期就辞职者的替代人选作出安排。同时, 就业协议的初衷本是加强对毕业生利益的保护。综合考量, 应当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解除作出类似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同时可以通过对解除就业协议次数的限制来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

3.2.2 取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成本, 毕业生违约会给单位带来损失。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平均到其录用的每个毕业生身上是微乎其微的, 况且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不仅是因为招录某一个毕业生而产生的, 只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该成本就会产生。所以, 应当取消违约金条款在就业协议中的适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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